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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过山瑶油茶 过山瑶茶油管

更新时间:2023-01-23 08:36:01 点击: 来源:yutu

1. 过山瑶油茶店

国少数民族文化主要有服饰文化,音乐文化和少数民族当地的古代建筑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社会文化发展影响深远,同时也给专家研究历史发展带来很多帮助。

在中国历史的版图中,有过数以百计的民族相继形成、发展和消失。他们共同创造、培育、丰富了中华文化。这棵东方绚丽的文化大树之主干,无疑是由多民族汇集成的汉族,其对中华文化的贡献也是显而易见的。倒是少数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往往被忽视了。这虽是个老问题,但又是一个在达成共识之前必须不断加深认识的问题。

有人认为:强调少数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只是落实民族政策的需要。言外之意是少数民族的贡献并不一定那样重要。然而,他们可能未曾想过:如果没有少数民族的贡献,我们今天的社会生活是何等的单调和乏味。只有主干而没有枝叶的大树,是难以立于世界文化之林的。所以我认为,在各民族之间比较谁的贡献大小是没有意义的,各民族的历史长短和遭遇都不尽相同,作为个人或单项贡献,并不取决于其民族的大小和地位的高低。

中国是以华夏为核心,逐渐发育成的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在相互交往中,不断融合、同化(自然同化和强迫同化)和汇集,发展成现今的56个民族,其中55个是少数民族。这些民族都曾为中华文明做出了不可缺的贡献。我们今天来探讨少数民族贡献的问题,即可以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富内涵,也可以正确认识少数民族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端正我们今天对待少数民族问题的态度。

在探讨中国少数民族对中华文化贡献的时候,首先应该注意到:

1、 在中国民族关系中,有统治集团之间和人民群众之间两种不同类型的关系。二者并不能等同。

2、 中国民族关系史中,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大体上有对立、和平共处、合作三种状态,而对立状态居多。大多数的少数民族一直处于被奴役、被压迫的地位。这些民族中的下层群众,常常是受到民族和阶级的双重压迫。他们在极其艰难困苦的环境中,依着他们的聪明才智创造出宝贵的文明成果,是十分不容易的,应当受到格外的尊崇。

3、 作为多数民族的汉族,本身就是一个复合的民族。古代的许多少数民族已经融合在汉族中,必须历史地看到:他们的功绩已经被涵概在汉族的贡献中了。

基于这种认识,我把少数民族对中华文明的贡献,初步概括为以下十个方面:

一、 政治上的激励作用。

二、开发和保卫了祖国辽阔的边疆。

三、畜牧业和农业技术上的特殊贡献。

四、军事上骑兵的作用,特别是“马镫”的发明和使用。

五、古代文化制度方面的特殊贡献。

六、少数民族不同的社会发展形态,形成了丰富的民俗文化。

七、少数民族是原始宗教、伊斯兰教、小乘佛教和喇嘛教的主要传承者。

八、少数民族是沟通中外文化交流的先驱。

九、体育上,少数民族创造了许多独特的运动项目。

十、医药上,特别是兽医技术,少数民族创造了许多简易的方法。

2. 临桂油茶店

二处。传统的技艺门类中的“米粉制作技艺(桂林米粉制作技艺”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顶目名扩展项目名录民俗门类中的“茶俗(瑶族油茶习俗)”。桂林市能有两处成功入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足见桂林市这座古老的历史文化名城的丰厚底蕴。

22个桂林入选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中,传统技艺类有10项,包括桂林黑茶制作技艺、全州金槐茶制作技艺、灌阳红薯粉制作技艺、灌阳竹编技艺、荔浦芋扣肉制作技艺、荔浦双料制陶制作技艺、桂林柚器制作技艺、古籍修复技艺、桂林雕版印刷技艺、桂林市临桂回族油香制作技艺;民俗类有4项,分别是资源五排油茶习俗、平乐十八酿饮食习俗、白沙“六·廿三”会期、阳朔鸬鹚捕鱼习俗;传统医药类有3项,包括永福罗汉果饮膳养生法、李氏骨伤疗法、骨伤清凉膏制作技艺;民间文学类有2项,分别是红军长征过桂北革命歌谣与故事、荔浦风物传说;传统美术类有2项,分别是恭城彩扎和桂林剪纸等

3. 大瑶山油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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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瑶族的建筑总是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他的居住习俗在民族文化中也有一定的地位,居住文化有着深远的历史,因此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瑶族他们有住在山坡上的习惯,他们的村落会选在丘陵河谷的地带,大部分也是居住在高山密林中,这样他们就靠近水源,工作的区域容易找到建筑材料,野兽出没的也比较少,这是他们一种居住习惯,也是一种地域文化。

二、瑶族有两种住房类型。土窑、民窑等,大部分的房屋都是用茅草、稻草、杉木或竹子围成的墙。房子又小又潮湿。也有少数瑶族人住在砖房里。屋顶中间有三层瓦片或山墙。两侧人字墙为高、低档石灰粉,造型独特。被称为“过山瑶”或“顶板瑶”。

旧房子非常简单。它们通常由杉木条连接。它们覆盖着茅草或冷杉皮,周围是冷杉或竹子。俗称“地下千耻辱”。如今,瑶族人民的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

他们大多住在板房、土墙房和砖房里。

三、他们吃米饭,吃谷物。瑶族有着独特的饮食习惯。一个在喝酒,另一个在喝茶。耀民家家户户每天煮一壶茶喝。还有“泡茶”和“油茶”;第三种是男性吸烟;第四种是吃肉,瑶族人喜欢在每年冬至把猪肉、鱼和野猪等野味肉切成小块,将炒好的糯米粉、盐、胡椒粉和各种配料混合,分层放在罐子里,封好,再用第二年。

这也是瑶族人民最好的食物。 每个名族的生活习惯都是不一样好的,走到那里就要去习惯他们那里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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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族风俗习惯  瑶族服饰丰富多采,不同地区和支系也有所不同。男女服装主要用深青、蓝土布制作,男子喜着对襟无领的短衫,下着长裤或过膝短裤,一般束腰带,南丹县“白裤瑶”男子则喜欢着长及膝盖的绣边白裤;妇女一般着无领大襟上衣,以带束腰,下着长裤、短裙或百褶裙,也有的着后长前短的过膝长农,在显眼处绣以彩色花边,现年轻人平时多着汉装,只在庆典时换上民族装。妇女头饰式样繁多,风格别致,常戴耳环、手镯、银牌等银饰,乘上彩色丝带,大瑶山部分妇女头上戴的弧形大银钗,重量达1斤左右,从瑶族妇女的头饰就可区分少女、未婚妇女、已婚妇女及属于哪个瑶族支系。  饮食:瑶族饮食以大米、玉米、红薯、芋头为主,部分地区盛行“打油茶”,大瑶山瑶族喜欢腌制“鸟酢”、“兽肉酢”,并作为待客上品,有的则腌制熏猪肉、熏牛肉等风味独特的食品。  居住:瑶族住房为竹木材料,一般一栋三间,长方形,也有的建成干栏式楼房,多依山建造,聚族而居。  婚俗:瑶族未婚青年男女恋爱较为自由,利用节日庆典、集会和农闲走村窜寨,通过对歌或其他途径建立感情,互赠信物,自主婚姻;也有的须经父母同意,请媒说合,方可成婚。瑶族招婿现象较为普遍,一般不与族外通婚,随着经济发展,与外界交往逐渐密切,族外婚也开始增多。  丧葬:农村瑶族丧葬以土葬为主,有部分地区和支系实行火葬、崖葬、挂葬。  禁忌:妇女生产满月前不喜欢外人来访;婚嫁日期不能选在父母的忌日;男女对歌时不能坐在同一张凳子;在妇女面前不能说粗口;堂屋内不许吐痰;男人忌讳坐在碗橱前面。辈男女以兄弟姐妹相称,忌讳“姐夫”、“妹夫”等称呼  瑶族人民丰富多采的生活习俗,是瑶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瑶族人民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历史遭遇、卫生条件、生活方式、生产发展水平、宗教信仰和审美情趣的反映,是瑶族人民共同生活及其思想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居家习俗  大山区瑶族住房多为“茅寮”,四壁用小木条扎成,俗称“千个柱头下地”。上盖杉皮或茅草。有少量木板房,多为一栋三间,名曰“三间堂”。正屋两侧多用杉条另辟两间,俗名“披杉”。东间堆放杂物或作畜圈、厕所;西间作伙房、洗澡间。瑶族习惯洗热水澡,不论寒暑,每日一次。另有一种“吊楼”式木板房,一半在平地上,另一半依山势坡度用树木支架起来,上面居人,下面放东西,俗称“瑶家吊脚楼”。现在,“茅寮”式房屋逐渐减少。  丘陵地区的瑶族,住房多砖木结构,上盖青瓦、二层窗户形式的“三间堂”楼房。楼上虽有窗户,较矮,不住人,用作储存室。中堂开大门,两侧有侧门。  生产习俗  进入大山区的瑶族,当时因地广人稀,实行插标占地,刀耕火种,“种了这山种那山”。后随着人口增多,封建统治势力逐渐向大山区深入,瑶民的土地逐渐被侵占,为了生计,被迫借土耕种。借土的条件:“种树还山”。即瑶民在借种的土地上,播种作物时,要为“山主”种上林木;在护理作物时,要结合护理林木,待林木成长,土地不能再种作物时,才把土地和林木交还“山主”,再到别处借土耕种。造林,习惯“插条”和林粮间作。  粮食作物以玉米、红薯、旱禾、小米、乔麦、山芋为主,间种油桐、棕片、茶叶、药材等,肥料就是利用新伐地土壤中的腐殖质和烧垦的草木灰。生产工具主要是锄头镰刀、斧头,辅以竹木工具。运输主要靠人力背、挑。背篓是瑶民最习惯用的运载工具。劳动形式,以户为单位,男女同劳动,需要请帮工时,被请的人不管自己的事多忙,都得去帮助。垦植大片山场,则采取按户或按劳动力入股,秋后按股分红的方式进行集体劳动。  打猎是大山区瑶族人民的生产内容之一。主要是打野猪,只要发现野猪危害作物,就集体进行围猎,直至捕获或赶走为止。围猎时1~2人带猎犬觅踪,其余人守卡。捕获野兽的分配既使是背着的小孩,也可分得一份。个人捕猎,主要是放套绳和装弩。  婚恋习俗  婚前交友 历来,瑶家青年男女,交友恋爱,比较自由。在生产劳动,赶圩作客,节日聚会中,多以歌声为媒介,表达爱恋之情。一经双方同意,即可互相往来,父母不加干涉。这种行为,男方称为“交客姑”,女方称为“带后生”。到正式结婚时,如新郎不是初交之友,男友则必须备一篮子礼物(糖食及梳妆用品),送给女友,名曰“拿篮子”。女方备一包袱,内装云头鞋、带子等,作为回赠,叫做“丢包袱”。  在大山区,盘、赵两姓可同姓通婚,其它各姓一般为异姓通婚。但瑶汉一般不许通婚,民国时期,稍有松动。解放后,民族交往日多,团结融洽,通婚之禁,基本放开。  婚姻形式 主要是“赘婿”(即招郎),瑶语叫“纠千”。男到女家落户,通常要写“赘书”,内容为赘后男子的义务和权利、子女承祀、财产继承等条款。入赘者一般要改名换姓,按女家排辈,也有少数夫妻换姓的。赘婿还有另外两种形式,一种叫“两边走”,男方仍用原来姓名,夫妻共同照顾双方父母,所生子女,第一个随母姓,第二个承父姓,以此类推;另一种叫“明招暗讨”,这种婚姻多因女方父母年老,弟妹年小,家里无劳力,一旦上述条件改变,男则携妇归家,所生子女随父姓。女嫁男家的,主要在平地瑶中,妻保持原姓,子女随父姓。  结婚仪式 男到女家入赘的,婚事由女家操办,新郎由一群未婚青年陪送步行,女家鼓乐半路相迎,晚间举行拜堂仪式,并遍接亲友(有的不请自来),“坐歌堂”通宵达旦。女到男家的,出嫁前,女家“坐歌堂”,出嫁日,新娘由父兄或娘舅背负出门,然后,本村姑娘陪送打伞步行到男家,举行拜堂仪式,接受亲友祝贺。  离婚与再嫁(赘) 岭东高山瑶,妇女地位较高,婚后双方共同劳动,如感情不合,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离婚。一般请村寨老人“喝茶”,提出离婚原因,经调解无效,就“判”离婚。夫妻拿一节竹筒到山上,一刀劈为两半,各执一半,相背而行,就此分手。入赘男子,如违反“赘书”条约,女即可“休夫”,财产全部归女方。寡妇再嫁不受限制,但严禁兄终弟继、姐去妹继的婚姻结合。解放后,瑶族人民按“婚姻法”规定办理手续。  哭嫁 姑娘出嫁前,遍接至亲好友及村中姐妹,来家聚会,连续两晚,头晚茶点相待,夜晚设酒宴。宴后齐集堂屋,唱“女歌”、道私情或笑语逗乐,“坐歌堂”。新娘则按辈份依次向亲友“哭嫁”,亲友赠送“红包”。  打新郎 婚后三日,新郎回门到岳家,女方村中妇女,相约而至,争打新郎,以示今后不可虐待新妇。有的村寨,则是婚后第一个春节,新郎到岳家拜年,村中青年男女,敲锣打鼓(有时还要耍龙舞狮),向新郎祝贺,新郎则回赠“红包”,这也叫打新郎。后来逐渐演变成全村妇女小孩索取“喜彩”钱,否则,便不罢休,有时弄得新郎大为尴尬。  丧葬习俗  瑶族都实行土葬,老人垂危时,便为之梳头、淋浴、穿寿衣,亲属守侯“送终”。死后移置厅堂(男左女右),全家举哀,子女前往亲友报哀,择吉安葬。停柩一般三天,请师公做“道场”。家贫者则一碗水为之“开路”。死者若是师公,则要请同等水平的师公念咒,将尸体用红布捆在坐凳楼梯上,法事完后才入棺。  出殡时,师公只引送到门口,由孝男或孝女,手持火把或菜刀引路上山。高山瑶不讲究什么“风水”宝地,只要在离住房不远的山脚,选上一地,即行安葬。  现在,瑶族已经实行殡葬改革,丧葬办法开始试行火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