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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起火41人,722京珠高速客车起火导致41人死亡算不算交通事故 大巴车起火

更新时间:2023-04-20 11:26:00 点击: 来源:yutu

1、山西一载44人大巴车起火,是否造成了人员伤亡?

山西一载44人大巴车起火,是否造成了人员伤亡?并没有,一辆乘载44人的客车在二广高速代县段忽然起烟着火。收到报案后,本地消防安全和快速管理方法机构的消防人员快速到达当场救援,通过半小时以内的灭火,火被浇灭,安全事故并没有导致伤亡事故,车里工作人员所有安全性装运。

据了解,收到报案后,管辖区山西高速五大队三中队警察快速联络本地消防安全和快速管理方法机构的消防人员到达当场救援,通过半小时以内的灭火,走红被浇灭,安全事故并没有导致伤亡事故,车里全体人员所有安全性装运。

当日10时,交通警察五大队三总队收到忻州企业网络信息中心警报称:在二广高速601千米大同向,有一辆客车产生起火,无员工负伤。收到报案后,警察快速赶赴现场,与此同时联络本地消防安全机构和快速管理方法单位消防人员快速赶赴当场救援。中队马上运行应急方案,将警察分为三组,一组警察在现场开展安全防护,一组警察为将要援救的消防车救火开展带道,相互配合消防安全迅速抵达当场,第三组警察承担将客车上的工作人员迁移至高速路安全性地区,等候装运客车的来临。

通过通力协作,10时30分许,当场用火所有灭掉,路面修复行驶。11时左右,车里旅客均由装运客车安全性装运带离当场。据统计,着火客车核载53人,实载44人。在发觉车子后才起烟时,驾驶人员快速下了车查询,发觉车里消防灭火器已没法将火浇灭,遂马上将车里工作人员消防疏散下了车。警察抵达施工现场后将工作人员迁移至安全地带,后将旅客所有迁移至装运客车。

针对客车内初起火灾事故,假如及时处理,不可以惊慌,驾驶员和就近原则的旅客可以随手拿出消防灭火器参加救火,这时会快速操纵火灾火情,既把伤害降至最少,也给乘客脱险消防疏散争得了宝贵时间。使用灭火器时,要留意先拔出瓶塞压手底下的销钉,随后把喷口指向火苗的根处喷撒灭火器才可以高效救火。

2、山西一载有44人的大巴车起火,导致起火的原因有哪些?

山西一载有44人的大巴车起火,发生事故之后当地的消防部门在得知消息之后迅速的赶到现场进行救援工作,据报道此起事故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具体导致起火的原因仍在调查当中,虽然说此起事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是一件特别幸运的事情,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迅速的找出起火的原因,避免相关事故的再次发生。

进入夏季,汽车的内部很容易就会出现高温引起自燃的现象发生,所以当我们在开车的时候,如果车内温度一直不断上升出现水温高的现象,就要及时的停靠在路边进行降温或者是检测处理,千万不要对于汽车高温这种状况进行忽视,出现汽车水温高的原因有许多,如果自己不知道这些原因的话,也一定要及时的去汽车修理厂进行检测,而且在我们的车内最好不要摆放一些可燃的物体,有一些人喜欢在车内摆放一些香水,但是这些香水很容易会因为夏季高温的原因而形成自燃的情况,避免了这些隐患,才能够杜绝汽车自燃的现象发生。

在我们日常使用汽车的时候,一定要定期的去汽车修理厂进行检测,往往发生是事故的车辆,通常情况下都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安全检测,有一些配件可能在长期使用的过程当中产生老化的情况,这也是导致汽车起火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且在司机驾驶汽车的时候,如果出现异常的话,一定要及时的下车查看,当我们乘坐大巴车遇上起火的事件发生时,一定要冷静处理,及时的将情况向司机反映以后,选择后门逃生,如果无法正常开启汽车门窗的话,一定要选择砸窗逃生,在逃生之后及时的救助他人,并且拨打救援电话。

3、为什么京珠高速大客车起火事故已致41人死亡

我也觉得理解不了,可能是起火导致开门制动失灵,我发现是双层客车,空间狭小乘客可能来不及砸窗户了,总之很多蹊跷。

4、京珠高速大客车起火燃烧 已致41人死亡2011年07月22日16:38 事故客车已经烧得只剩车架(7

哇!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目前,车上遇难者遗体已经无法辨别”这也太~~~~谢谢报道

5、火光冲天!沈海高速一旅游大巴车自燃!车上载有43名香港游客!

沈海高速汕头往深圳方向距田心收费站2公里处火光冲天,黑烟滚滚。究竟发生了啥?

原来,一辆载有43名参加“汕头3天游”香港游客的旅游大巴车突然自燃起火。

高速公路上出游返程的车流络绎不绝。冲天的大火和风驰电掣的车流宛如两颗定时炸弹,随时威胁着急需撤离的43名游客生命安全和过往车辆的行车安全。

此时,交警高速大队揭惠中队民警肖来顺同志刚好下班途经。肖来顺见状立即将车停放在应急车道上,翻过中间绿化带来到着火车辆附近,第一时间将车上乘客疏散到安全地带,随后又拦停后方来车,并联系消防、路政人员以及辖区交警中队前来支援。

警情就是命令,救援便是冲锋号!

接报后,交警高速大队大队长方衍鹏即刻带领事故处理中队张少伟副中队长和梁文升、纪少彬等民警同志火速赶往现场,开展事故勘查和救援工作。交警高速大队副大队长林鸿瑜则立即奔赴大队指挥室,通过视频掌控警情动态,并按照预案调度警力驰援,同时协调消防、路政和高速拯救队等单位展开救援工作。

抵达现场后,方衍鹏大队长立即指挥民警按应急处置方案投入事故处理和人员救援工作。

民警梁文升迅速协调路政人员规范设置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同时组织43名乘客撤离到离燃烧大巴车200米远的一处安全路肩外,防止发生二次事故;民警纪少彬则按照分工,开展拍照、测量数据、收集证件和指挥现场通行秩序等工作;张少伟副中队长则进行事故现场勘验、现场图制作和执法仪采集驾驶员及目击者现场询问记录等工作。

在各部门协调配合下,火势迅速得到控制并很快被扑灭。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没有祸及其他人、车,未造成高速公路长时间、大面积堵塞。

由于43名旅客是香港人士,在汕举目无亲,突遭变故,一时六神无主,在完成本职工作后,民警们又一边尽力安抚宽慰,稳定旅客情绪;一边指导他们清点人数、登记损失;一边抓紧协调车辆转运乘客。

随后,考虑到现场高危性,民警们以警车断后,护送惊魂未定的旅客徒步撤离高速公路,到路政公司营地稍作休整,等候进一步救援。

春节假期期间,我市境内高速公路总车流量达212万辆,同比增加17.8%。

交警高速大队共出动警力733人次,警车278辆次,设立临时执勤检查服务站5个,宣传服务点1个,昼夜坚守在高速公路上,保畅通、伸援手、除隐患。

期间,交警部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计573宗,解决群众求助42次,处理简易事故16宗、轻微碰撞事故34宗,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总体平稳有序,未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未出现大面积、长时间的交通拥堵。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6、722京珠高速客车起火导致41人死亡算不算交通事故

算啊,特大交通事故
以下来自网络,写的很有道理啊
在7-23动车特大事故的前一天,河南信阳境内的京珠高速上发生了卧铺客车起火事件,造成41人死亡的特大事故。新京报当时报道《京珠高速起火客车系个人承包 乘客均在站外上车》说:“事故车辆被个人承包按照规定,在威海汽车站购买长途车票必须刷身份证。威海汽车站客运办公室刘主任介绍,21日威海汽车站没有售出一张发往长沙的车票,“平时在威海站上车的乘客也不多,也就三四个人。”该车运营线路全程1900公里,运行时间在25小时左右,沿最近的一条线路行驶也要经过十多个县市。“车上乘客应该是沿途拉的。”“这个车正常发车时间应该是7月21日上午9时45分,应该是每3天发车一次,上午发车的时候没有售出车票。”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令勇称,按相关规定应该是不允许站外上客的。事故车隶属于威海交通运输集团二公司。该公司办公室毕主任称,该车已被个人承包,“车主好像是乳山人”。事故发生后,二公司曾联系承包方,但没有联系上,拨打开车司机的电话,也没有拨通。”后来法制网转载中广网的报道《京珠高速“7.22”事故客车严重超载 沿途随意拉客》也指出:“一辆标准载客35人的卧铺客车,出事的时候已经挤进47人,说明在发生事故之前,经营者已经涉嫌违规。虽然现在事故原因还在调查当中,但是通过对已经掌握信息进行梳理,记者发现,这辆客车虽属于威海市交通运输集团,但该集团通过媒体证实,这辆车是被个人承包的,而且在21号上午从威海发车时,并不是由汽车站出发。而出事车辆发车当天,威海汽车站没有售出一张发往长沙的车票。如果情况属实,那么鲁K08596客车上的乘客就有可能是司机在站外拉上的。沿途不经过安检,随意拣客,很可能会增加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的风险。尽管存在疑点,但事实究竟如何,需要等公安机关的鉴定检验结果公布才能最终定论。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这个客车火灾的特大事故死亡人数(41人),目前仍然超过723动车特大事故(40人),而且涉嫌违规承包和违规行驶。由于是私人承包的,遇难者家属很可能连找谁赔偿都难以确定,因此本来特别需要媒体跟进报道的。但是,至今并没有看到多少媒体跟进报道此事,几乎所有的记者们都去关注723了。关于723事故的谣言一个接一个地出现在微博上,这次722客车火灾事故却几乎“无人问津”。今天早上突然看到龙虎网的报道《京珠高速致41死客车火灾系易燃化工品引发》称:“龙虎网讯 记者从公安机关获悉,7月22日凌晨发生在河南信阳境内的京珠高速公路卧铺客车燃烧事故系事故车上非法携带、运输的易燃化工产品引发大火所致。现已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仍在对事故有关细节进行详细调查,待查清后将对涉案人员进行依法惩处。22日凌晨4时许,一辆由山东威海开往湖南长沙的严重超载(核载35人,实载47人)双层大客车在京珠高速由北向南938公里又700米处突发大火燃烧,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既然这场事故是“事故车上非法携带、运输的易燃化工产品引发大火所致”,非法携带者必然是这辆车的乘客。那么,这则报道里提到的被抓获的“6名犯罪嫌疑人”应当就是车上的乘客。根据这则报道和此前的报道,此次事故“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已经死亡的41人当然不可能再被“抓获”,那么,被抓获的“6名犯罪嫌疑人”看来就只剩下受伤的这6个人了。难道携带易燃化工产品的六个人自己没死,没携带的那41个人反倒正好统统死了?这世间真有这么巧的事?看来,也只能借用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的话了:“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