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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公好龙读后感10篇 叶公好龙读后感10个字

更新时间:2023-03-08 19:11:00 点击: 来源:yutu

叶公好龙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一个成语故事,叫作《叶公好龙》。

  故事大概讲的是:春秋的时候,楚国有个叫叶公的。叶公非常喜欢有关龙的东西,不管是装饰品、梁柱、门窗、碗盘、衣服,上面都有龙的图案,连他家里的墙壁上也画着一条好大好大的龙,大家走进叶公的家还以为走进了龙宫,到处都可以看到龙的图案!叶公对大家说:我最喜欢的就是龙!有一天,叶公喜欢龙的事被天上真的龙知道了,真龙觉得他这么喜欢龙,应该去他家拜访一下,叶公一看到真正的龙,吓得全身发抖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们要丢弃理论脱离实际的坏思想、坏作风,树立实事求是的好思想、好作风。

叶公好龙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一个成语故事,叫作《叶公好龙》。

  故事大概讲的是:春秋的时候,楚国有个叫叶公的。叶公非常喜欢有关龙的东西,不管是装饰品、梁柱、门窗、碗盘、衣服,上面都有龙的图案,连他家里的墙壁上也画着一条好大好大的龙,大家走进叶公的家还以为走进了龙宫,到处都可以看到龙的图案!叶公对大家说:我最喜欢的就是龙!有一天,叶公喜欢龙的事被天上真的龙知道了,真龙觉得他这么喜欢龙,应该去他家拜访一下,叶公一看到真正的龙,吓得全身发抖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们要丢弃理论脱离实际的.坏思想、坏作风,树立实事求是的好思想、好作风。

叶公好龙读后感3

  自从读完了《叶公好龙》一则寓言故事,我发现叶公是个虚伪的人,我知道大家都不想成为虚伪的`人,所以别像”虚伪“这一词靠近。

  这篇短文主要讲了: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叫叶公的。人,他特别喜欢龙。所以他把家中所有的东西都刻上了龙的图案。每当有卖关于龙的图片。资料,他都要去购买,不管多远。多贵。

  一天,龙知道了此事,便下凡探望叶公。当叶公看见龙时,一下子摔了一跤。龙见叶公怕他,明白了叶公的”虚伪“,转身飞向了天空……

  故事讲完了,我认为叶公并不是那么喜欢龙,叶公只是想让家里面吉吉利利的,因为龙是个”吉利“的动物!!!

叶公好龙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叶公好龙》这一篇成语故事。主要内容是:

  从前,有一个楚国人,名字叫“叶公”。他非常喜欢龙,在他家的梁上雕着龙,门窗上刻着龙,因此,墙上画着龙,杯碟上绘着龙。后来,就连被子上和衣服上都绣上了龙。叶公说话的时候两句三句都要加上一个“龙”字。从此,叶公出了大名。以致惊动了天上的真龙,真龙一致好奇,便下到人间,来到叶公家。真龙刚把头伸进去叶公看见了吓了个魂飞魂散。

  原来,叶公不是喜欢真龙,而是喜欢华丽威武的假龙。

叶公好龙读后感5

  翻开语文书,除了丰富的课文外还会有许多课外故事。在语文书里的故事非常精彩,我最喜欢《叶公好龙》这个课外故事,因为它对我的启示最多做人道理,回忆一下这个故事和启示我的道理。

  《叶公好龙》的内容回忆起来:“从前有个有钱人叫叶公,他家里的'所有家具和生活用品都有龙,可想而知他非常喜欢龙,也非常喜欢龙。到处说自己是龙的子孙。有一天,龙得知叶公如此喜欢他,就去了叶公家,从窗口把头伸进去探了探,叶公看见了他,觉得是怪物,吓晕了。龙见此离开了。

  这个故事启示我们,做人不能只喜欢一个方面,盲目乱说不然会有不好的预兆,记住祸从口出。还有做人不能这么愚蠢,要有承受力!

叶公好龙读后感6

  今天,我读了一篇成语故事―《叶公好龙》。

  从前,有个人叫叶公。他最喜欢龙了“龙是多么神勇,吉祥阿!”家里每次装修房子的时候他都叫工匠凡是可以雕刻的地方都刻上一龙。叶公喜欢龙的事,传到了真龙的耳朵里,龙听了很高兴,决定先去拜访他。第二天龙真的降临到了叶公家―叶公见了真龙,一下子吓的脸色苍白,逃之夭夭。

  我觉得叶公喜欢的是假龙而并不是真龙。

叶公好龙读后感7

  相传,古代有一个叫叶公的人,他很喜欢龙,他的家里画的到处都是龙。有一天真龙知道了,想去看望叶公,真龙来到叶公的家,叶公看到真的龙却吓得晕了过去。

  读完这篇故事,我知道了叶公表面上很喜欢龙,其实并不是真正地喜欢它,否则不会吓晕的。

叶公好龙读后感8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楚国有个叫叶公的人,他非常喜欢龙,他住的屋子、用品和衣服都有龙的图案。连说话都带有“龙”字。他的生活到处都是龙,因此出了名,惊动了天上的真龙。天上的真龙下到凡间去看叶公,叶公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原来,叶公喜欢的只不过是被装饰的华丽威武的假龙,而并非真的龙。

  故事讽刺了那些名不副实,表里不一的人。

叶公好龙读后感9

  叶公喜欢龙,他住的屋子里到处都画着龙。天上的真龙知道了,就飞到叶公的家里了。叶公看到了真龙,吓得浑身发抖,急忙躲了起来。

  这个故事告诉讽刺了那些表里不如一的虚伪人物,也告诉我们要辨别事物好坏,不能被假象所迷惑。

叶公好龙读后感10

  *文化博大精深,每每拿起传统经典读物,都让我获益匪浅。寒假里,我细细品读了《*古代寓言》,其中《叶公好龙》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故事讲的是:古时候有个名字叫叶公的人,非常喜欢龙。他的房子上、柱子上、墙壁上……都雕着龙。于是,真龙得知叶公的喜好,就从天上下来找他了,叶公见了真龙,被吓得逃跑了。热衷于画龙的人为何见真龙为何仓皇而逃呢?

  你一定想不到吧。原来,他不是真心喜龙,而是借着龙的图案来炫耀自己,是不是也有种“狐假虎威”的意思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些人只是装作喜欢某样东西,并不是追求这个东西的本质,只是假借喜欢这个东西而炫耀自己的某些方面,其实只是肚内空空,一无所有。这只是一种华而不实,虚有外表的表现而已,不值得推崇。

  作为学生的我们,从一撇一捺学会写“人”开始,就该摒弃这种不务实际的坏思想,可不能像叶公一样,脚踩浮云轻飘飘。要好好学习*文化,踏踏实实做事,诚诚恳恳做人,做到“脚踩大地,守望蓝天”!


叶公好龙读后感10篇扩展阅读


叶公好龙读后感10篇(扩展1)

——叶公好龙读后感10篇

叶公好龙读后感1

  这是一个讲述叶公喜欢龙的故事。

  古时候,有一个人叫叶公,他非常喜欢龙。有一天,天上的真龙知道了,就下凡跟他问好,叶公见了,吓得屁滚尿流,魂飞魄散,最后落荒而逃。

  为什么叶公见到真龙就落荒而逃呢?哦!原来是叶公喜欢假龙,真龙一来能不逃吗?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我们要做一个表里如一的'人。

叶公好龙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一个成语故事,《叶公好龙》,讲的是,古时候有个人叫叶公他非常喜欢龙。他穿的衣服上秀着龙,家里的柱子上刻着龙。有一天真龙来了,叶公看到真龙吓到撒腿就跑。

  这个成语讲的.是表面上非常喜欢龙,但是心里并不喜欢。我希望大家和我都不要做这样的人。

叶公好龙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一篇有趣的成语故事《叶公好龙》。

  春秋时,楚国人沈诸梁,在叶地当县令,自称“叶公”。这位叶公爱龙成癖,家里用的东西上画着龙,屋子里外也都刻着龙,连身上佩带的钩剑等武器上都有龙纹,叶公爱好龙的名声就这样传扬四方。

  上天的真龙知道后,就来到叶公家里,从窗外把头探进来,叶公一见,吓得逃走了。

  读了这篇成语故事后,使我懂得了这是个含有讽刺意味的寓言,嘲笑那些表面上喜爱某事物,实际上却对它怕要死的`人。

叶公好龙读后感4

  这个故事讲得是:古代有个叫叶子高的人,人称叶公,他十分喜爱龙。他家里的所有东西上都刻着龙。可见他是个爱龙如命的人了。天上的龙听说了,就从天上下来。龙头从窗户探进来,龙尾拖在厅堂里。叶公一见转身就跑,吓得魂不附体,脸色都变了。

  故事讽刺哪些只是口头喜欢某种事物,而言行不一致的人。常用来比喻表面喜欢某种事物,其实并不是真的喜爱,甚至还对其有畏惧情绪的行为。

  做人要言行一致,不能口是心非。

叶公好龙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叶公好龙》这一篇成语故事。主要内容是:

  从前,有一个楚国人,名字叫“叶公”。他非常喜欢龙,在他家的梁上雕着龙,门窗上刻着龙,因此,墙上画着龙,杯碟上绘着龙。后来,就连被子上和衣服上都绣上了龙。叶公说话的时候两句三句都要加上一个“龙”字。从此,叶公出了大名。以致惊动了天上的真龙,真龙一致好奇,便下到人间,来到叶公家。真龙刚把头伸进去叶公看见了吓了个魂飞魂散。

  原来,叶公不是喜欢真龙,而是喜欢华丽威武的假龙。

叶公好龙读后感6

  寓言故事《叶公好龙》讲述了叶公非常喜欢龙,柱子上雕着龙,衣服上绣着龙,全屋到处都画着龙。天上的真龙知道了决定去拜访他,可是他见到真龙出现时,吓地逃跑了。这说明他是一个心口不一、口是心非的人。

  这使我明白了,对待人和事不能只看外表,要了解他的内心或内在。

叶公好龙读后感7

  这个故事讲得是:古代有个叫叶子高的人,人称叶公,他十分喜爱龙。他家里的所有东西上都刻着龙。可见他是个爱龙如命的人了。天上的龙听说了,就从天上下来。龙头从窗户探进来,龙尾拖在厅堂里。叶公一见转身就跑,吓得魂不附体,脸色都变了。

  故事讽刺哪些只是口头喜欢某种事物,而言行不一致的人。常用来比喻表面喜欢某种事物,其实并不是真的`喜爱,甚至还对其有畏惧情绪的行为。

  做人要言行一致,不能口是心非。

叶公好龙读后感8

  今天我读的书是《成语故事》其中的一则故事,名字叫《叶公好龙》。

  这个故事讲的是春秋时期,楚国贵族叶公封子高于河南(今叶县一带),人称“叶公”。

  叶公特别崇敬、喜爱龙,武器上刻着龙的图案,工具上也刻着龙,房子里外的墙上也画满了龙。龙知道这件事以后,便下来看他。龙头从窗户探进,龙尾拖在厅堂里。叶公看到真龙以后,却被吓得大惊失色,魂风魄散,面无血色!看来,叶公并非真的爱龙啊,龙失望地走了。

叶公好龙读后感9

  《中华成语故事》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书中的成语故事都非常有意思。其中有一篇“叶公好龙”的成语故事,故事是这样讲述的。古时候,有个自称“叶公”的人,非常喜欢龙。家里的各种各样的装饰都画有龙。有一天,真龙听说叶公如此的喜欢它,就决定到人间向叶公表示感谢。真龙把头伸入窗口尾巴放在厅堂中,叶公看见真龙,立刻被吓得面如土色,魂飞魄散,屁滚尿流的跑了。其实,叶公喜欢的不是真正的龙,而只是喜欢画有龙的装饰品。

  这个故事中叶公的行为让人读非常好笑。“叶公好龙”的故事就是告诉我们表面上喜欢一样东西,实际上并不真正的喜爱这种东西。我们不要做像“叶公”一样的人。

叶公好龙读后感10

  昨天,我读了《大话成语》这本书,最喜欢其中的“叶公好龙”这个成语。

  “叶公好龙”这个成语的大概意思是古代有个人叫叶公,他非常喜欢龙,家门口盘了两条石龙、墙上画的是龙、客厅的柱子上刻的是龙、家具上雕的是龙、甚至连被褥上也绣的是龙,家里全是龙的踪迹。叶公对龙简直喜欢的无以复加。有一天,天上的真龙知道了,来看望叶公,叶公却吓得抱头逃命。这个成语比喻只是表面上很喜欢什么东西,但实际上并不是真的喜欢。

  寒假的'一天,我和郑炜豪、周磊三人在院子里玩,突然看见一条大黑狗朝我们走过来,我们吓得赶紧躲在单元楼门里边,郑炜豪说:“妈呀!这条狗太可怕了,昨天还差点咬到我手呢!”过了一会儿,我们试探着把门打开,大黑狗不见了,我们便走了出来。不料,刚一拐弯又看见大黑狗在看我们。周磊远远地见了她爸爸,就大喊:“爸爸,帮我们把狗弄走!”叔叔一边挡狗,一边说:“你们快跑!”我们飞也似的跑了起来,糟糕!大黑狗追了过来,周磊躲进了楼门里,只剩下我和郑炜豪,大黑狗在后边穷追不舍,它的前腿都踢着我了!我嘴里的棒棒糖都掉到地上了,突然大黑狗不追了,叨起棒棒糖走了!我的心扑通、扑通直跳。我把这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说:“你不是很喜欢狗,还吵着要养狗呢!怎么见了狗又那么害怕呢?”

  噢!叶公好龙!


叶公好龙读后感10篇(扩展2)

——《叶公好龙》读后感5篇

《叶公好龙》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叶公好龙》这一篇成语故事。主要内容是:

  从前,有一个楚国人,名字叫“叶公”。他非常喜欢龙,在他家的梁上雕着龙,门窗上刻着龙,因此,墙上画着龙,杯碟上绘着龙。后来,就连被子上和衣服上都绣上了龙。叶公说话的时候两句三句都要加上一个“龙”字。从此,叶公出了大名。以致惊动了天上的`真龙,真龙一致好奇,便下到人间,来到叶公家。真龙刚把头伸进去叶公看见了吓了个魂飞魂散。

  原来,叶公不是喜欢真龙,而是喜欢华丽威武的假龙。

《叶公好龙》读后感2

  《叶公好龙》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叶公爱龙成癖,天上的真龙知道后,便从天上下降到叶公家里。可是叶公一看到真龙,却吓得转身就跑,好像掉了魂似的。这个成语比喻表面上爱好某事物,实际上并不真爱好,是个贬义词。叶公并不是真正喜爱龙,他只是喜欢外表像龙而实际上不是龙的东西罢了。

  就好像我读书一样,外表看起来在读书,但是人在心不在,没有用心去体会书中的含义,总是草草了事,只是为了完成一件任务,最后只有感叹“书到用时方恨少”了。因此,我们不能像叶公一样口是心非,嘴里说一套,实际上做另一套,我们一定要言行一致,学习上是这样,做人也是这样。今年暑假,老师提倡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我也要做到用心读书,从书中学到更多知识来充实自己,不能做那个虚伪的叶公。

《叶公好龙》读后感3

  《叶公好龙》讲述的是这样的一个故事:叶公十分爱龙,家具上都有龙的图,天上的.真龙知道后,便从天上下降到叶公家里。可是叶公一见到真龙,却吓得转身跑,好像掉了魂似的。这个成语比喻表面上爱好某事物,实际上并不真爱好。

  叶公并不是真正爱好龙,他只是喜欢外表像龙而实际不是龙的东西罢了。就好像我读书一样,外表看起来在读书,但人在心不在,没有用心完成一件任务。

  因此,我们不能像叶公一样口是心非,嘴里说一套,实际上做另一套,我们一定要言行一致,学习上是这样,做人也要这样。

  老师提倡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我也要做到用心读书,从书中学到更多知识来充实自己,不能做那个虚伪的叶公。

《叶公好龙》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一个成语故事,名字叫《叶公好龙》。

  这则成语故事的讲述的是:春秋时期,楚国叶县有个沈诸梁的县令,大家都叫他叶公,他爱龙成癖:身上穿的衣服绣上龙,酒器上要刻上龙,甚至家里门窗、四壁上也要雕刻各种各样的龙图案。

  天上的真龙听说了这件事情后,非常感动,想亲自感谢他,当午睡的叶公发现一个龙头出现在他的眼前时,他吓得哆哆嗦嗦逃到客厅,可龙的尾巴横在面前拦住去路,叶公一个趔趄倒在地上,昏死了过去。

  龙百思不得其解:这个人很喜欢我,为什么我真出现在他的面前,他没有欢呼雀跃,反而吓成这样呢?

  龙回到天上后,明白了叶公不是真的喜爱它,只是觉得喜欢龙是件风雅的事,让大家觉得他品味很高。

  读完以后我知道了这是一个富含讽刺意味的成语故事,嘲笑了那些表里不一、心口不一的人。他表面上看起来很喜欢某种事物,其实心底里却怕得要死,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

  其实通过读这个成语故事,我还有两个意外收获:一是描写人害怕时的成语有:魂飞魄散、四肢瘫软、哆哆嗦嗦、面如土色、双腿发颤;二是从这个成语故事中又读懂了一个成语“百思不得其解”的意思。

《叶公好龙》读后感5

  古时候有个叫叶公的`人非常喜欢龙,他家到处都是龙的影子,他家墙上画着龙,衣服上绣着龙,连吃饭的饭桌上和碗上都刻着龙,龙听说叶公这么喜欢自己,心里可高兴了,决定跟他交朋友去拜访他,于是,龙腾云驾雾地飞来了,它才刚刚飞到门口,叶公看到吓得边往桌子底下钻边喊:“救命啊!救命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龙只是传说中的动物,叶公那么喜欢龙,也只是嘴巴上说说而已,并不是真的喜欢龙,真的见到龙他反而吓跑了,比喻表面上好像很喜欢一事物,但实际上并不是真的得喜欢他。


叶公好龙读后感10篇(扩展3)

——叶公好龙读后感优秀3篇

叶公好龙读后感优秀1

  昨天,我读了《大话成语》这本书,最喜欢其中的“叶公好龙”这个成语。

  “叶公好龙”这个成语的大概意思是古代有个人叫叶公,他非常喜欢龙,家门口盘了两条石龙、墙上画的是龙、客厅的柱子上刻的是龙、家具上雕的是龙、甚至连被褥上也绣的是龙,家里全是龙的踪迹。叶公对龙简直喜欢的无以复加。有一天,天上的真龙知道了,来看望叶公,叶公却吓得抱头逃命。这个成语比喻只是表面上很喜欢什么东西,但实际上并不是真的喜欢。

  寒假的一天,我和郑炜豪、周磊三人在院子里玩,突然看见一条大黑狗朝我们走过来,我们吓得赶紧躲在单元楼门里边,郑炜豪说:“妈呀!这条狗太可怕了,昨天还差点咬到我手呢!”过了一会儿,我们试探着把门打开,大黑狗不见了,我们便走了出来。不料,刚一拐弯又看见大黑狗在看我们。周磊远远地见了她爸爸,就大喊:“爸爸,帮我们把狗弄走!”叔叔一边挡狗,一边说:“你们快跑!”我们飞也似的跑了起来,糟糕!大黑狗追了过来,周磊躲进了楼门里,只剩下我和郑炜豪,大黑狗在后边穷追不舍,它的前腿都踢着我了!我嘴里的棒棒糖都掉到地上了,突然大黑狗不追了,叨起棒棒糖走了!我的心扑通、扑通直跳。我把这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说:“你不是很喜欢狗,还吵着要养狗呢!怎么见了狗又那么害怕呢?”

  噢!叶公好龙!

叶公好龙读后感优秀2

  今晚我和爸爸一起阅读了成语故事《叶公好龙》。故事讲的是有一个叫叶公的人非常喜欢龙,他家的屋梁、柱子、门窗及所有的器具上都雕刻着龙的'图案,就连服饰、被帐上也绣上了龙。天上的真龙听说了叶公喜欢龙的事情,专程下到人间拜访他。真龙来到叶公家里,从窗外探进头去,将长长的尾巴拖到叶公家里。叶公一见,立即吓的魂不附体。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有些人表面上喜欢这个东西,其实并不喜欢,比如,有人喜欢老虎,但是遇到真的老虎就会被吓死了。有些人嘴上讲要干什么,但他们行动上却不去干。比如,有的人讲要勤俭节约,而实际上他们却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反过来,这个故事还让我想到有些人嘴上说不喜欢什么或是不能干什么,但实际上他很喜欢或是自己却去干。比如,有些当大官的人总是教育别人不要贪财,不要干违法的事,而他们自己却是大_,干了很多违法的事。

  所以说,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朋友做人要诚实,不能虚伪,讲话也要讲真话。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能讲假话。


叶公好龙读后感10篇(扩展4)

——《夏感》读后感10篇

《夏感》读后感1

  树林里鸟儿啾啾的`叫着,河边绿道上走过一个个早起锻炼的人们,我和妈妈也在其中。早起的太阳呀,撒下金子般的阳光,忽的我看见灌木丛里闪闪发光,定睛一看,原来是蜘蛛网上挂上了晶莹的小露珠。我对妈妈说:“妈妈,你看,那是夏洛的网呢!”“夏洛的网?”妈妈疑惑的问道,“在哪呢?谁是夏洛?”

  你们是不是也和我妈妈一样不认识夏洛呀?那就让我来给你们说一说吧!

  夏洛,是一只蜘蛛,它是小猪威尔伯的好朋友。朱克曼家的谷仓是他们的家,这生活着很多小动物,只有蜘蛛夏洛愿意和它做朋友,小猪威尔伯渐渐长大,他无法逃脱被做成熏肉火腿的命运,在它苦恼时,蜘蛛夏洛用细小的声音说“我帮你。”你猜猜看,夏洛会用什么方法来帮助小猪威尔伯?让我来告诉你吧,夏洛是通过在网上织字的办法来帮助威尔伯的。她陆续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然后织了“光彩照人”,这些字让所有人都认为威尔伯是一只非比寻常的猪,最后夏洛织出了“谦卑”,让威尔伯在集市比赛中赢得了特别奖,得到大家的认可,使他有了一个安详的晚年。然而因为织网和做卵袋消耗了夏洛的身体,她迅速地衰弱下去,死在了集市上。更重要的是威尔伯带着夏洛的514个未来儿女的卵袋回到农场,整个冬天它都在精心照料着夏洛的卵袋,在春天孵化出蜘蛛宝宝,从此蜘蛛们世代幸福地生活在谷仓里。威尔伯用自己的力量呵护夏洛孩子的成长,也使夏洛与威尔伯的友谊得以延续。

  妈妈说,如果没有夏洛,威尔伯肯定逃不过变成熏肉火腿的命运。如果没有威尔伯,也许夏洛只是一只普通的蜘蛛。是真挚的友谊改变了他们彼此的生活,所以他们真诚地帮助对方,不计回报地付出一切。

  伙伴们,你的身边有这样的朋友吗?我想一定有,让我们珍惜友谊,对朋友多一点关心,多一点爱护!

《夏感》读后感2

  夏洛的网是无私的网,是友谊的网,是无私的网。

  这本书是在去年的暑假买的,不过我连翻都没翻一下。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名字,我这个人不看书的内容如何,就看它的名字怎么样。

  因为疫情的原因,我在家闲来无事。其他的书差不多看完了,无奈之下,只好把它拿出书架。书的封面已经落了一些灰尘,我轻轻的'吹了一下,还是很脏,我又拿湿毛巾擦了擦,便翻开了书本...

  其实,我读第一遍的时候,并没有读懂这本书它真正的思想是什么。只是觉得威尔伯与“没有一个人知道,一个黑蜘蛛曾经起过最重要的作用,在它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陪着她。”夏洛的友谊很珍贵,毕竟在人与人之间很难存在这样的友谊。

  到第二遍读得时候,我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不知为何,莫名讨厌威尔伯。

  然后第四遍,第五遍...

  当看到夏洛为威尔伯织起“文字”网的时候,我的内心有那么一点点震撼。作者将夏洛织网的过程写得很具体,不过我并没有仔细的去看这一段,我并不喜欢写得太过于详细的文章。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老鼠坦普尔顿,在这本书里,坦尔普顿并不算是一个主角。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喜欢这一只老鼠。它贪吃、自私。总之一切不好的词语都可以形容它。但它在集市时在紧急时刻咬醒了威尔伯,也许,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吧。

  在读到夏洛马上要死的时候,书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一直黑蜘蛛曾经起过最重要的作用,在它死的时候,没有一个谁陪着它身边。”这一句话让我有心里一点难过,我反复琢磨这句话,却悟不出什么来。

  其实呢,人与人之间也有一个网,只是这个网还没有织出来而已。

《夏感》读后感3

  我读了粱衡的《夏感》后,知道了这是一篇作者对金黄的夏季的赞美,让我们一起认识了作者的眼中独特的夏天。下面是作文栏目小编为您精心编辑的《夏感》读后感,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启示,写出好的作文。

  前一段时间我们学了《夏感》一课,主要写了作者抓住夏天热烈、急促、收获已有而希望未尽的特点,描绘了夏天金黄色大地上万物蓬勃生长的景象,表达作者对夏天之情以及对劳动人民的深情赞颂。我顷刻间有了一个感悟,夏天带给了我们热烈,也给我们带来了优雅,夏天带给了我们快乐的元素,也带给了我们生命的音符,没有蓬勃旺盛的夏怎会有硕果累累的秋!有些文人笔下的夏是干热的风、密布的云、狂暴的雨,一切似乎都是恶与毒的象征。而本文作者梁衡却以独具的慧眼在看似压抑、令人苦闷的表象之内发现了夏季那生命勃发的美、紧张劳动的美,给人以深刻的启迪。这就是我的感悟。

  课文有一句子写得特别好如“春之色为冷的绿,如碧波,如嫩竹、如嫩叶,贮满希望之情;秋之色为热的赤,如夕阳,如红叶,标志着事物的终极。”这句话具有对称性,近似于文言,显得雅致。那么单写了春之色与秋之色,夏之色与冬之色我想该这样写夏之色为热得黄,如金橘、如麦浪,孕育着蓬勃的希翼;冬之色为纯的白,如银霜、如飞雪,象征着美好心灵。有两句是描写夏天的美景,一首是宋朝杨万里的小池,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两句是通过对池中小河以及河上蜻蜓的.描写,表现了作者对初夏景象的热爱和闲适的心境。另一首是唐代诗人孟浩然的《夏日南亭怀辛大》其中有一句写诗人书写夏日傍晚乘凉所感悟美景。此景清新、闲适,随手写来虽淡自然却又典雅至极那就是荷花送香气,竹露滴清响,描写四季的诗句还有很多。

  遗憾的是,历代文人不知写了多少春花秋月,却极少有夏的影子。大概,春日融融,秋波澹澹,而夏呢,总是浸在苦涩的汗水里,有闲情逸致的人,自然不喜欢这种紧张的旋律。我却要大声赞美这个春与秋之间的黄金的夏季!

《夏感》读后感4

  在美国大作家E·B·怀特的笔下,蜘蛛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小猪威尔伯的生命,也让我心中多了许多感动。

  小猪威尔伯原来可是一只不起眼的落脚猪,还差点惨死于阿拉布尔先生的斧子下。逃过一劫的威尔伯后来和蜘蛛夏洛建立起了真挚的感情,可是好景不长,威尔伯未来的命运却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威尔伯只能悲痛绝望地接受这命运了。但作为好朋友的夏洛却坚信它能救小猪,它吐出一根根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这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幸福的未来,小猪终于得救了。

  这种友谊是单纯的,是真挚的,也是幸福的。小猪威尔伯因为有和夏洛的这段友谊,是他免于成为熏肉火腿,在夏洛死后,小猪威尔伯细心地照料,使得夏洛的后代得以延续。这段友谊是纯洁的,也是无私的。为了一句诺言,夏洛为威尔伯无私的奉献,她把毕生的精力都给予了威尔伯,到死的那一刻,她也无怨无悔、不求回报。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很难找到如此的真诚,尔虞我诈充斥着我们的生活。蜘蛛夏洛教会我们坚持的美、坚守的一生。在生活中,友谊是多么的珍贵。在我困难的时候,多亏朋友的帮助让我度过难关。当我有什么东西忘带时,他们总会义不容辞地借给我,而我和朋友之间总是会多一份宽容,少一分争执。友谊让我们获得了快乐,所以我们应当好好珍惜友谊。最后,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在冬天的一缕暖风中,威尔伯送走了夏洛的子女。生命是严肃的,是毫不留情的,死亡也是如此。夏洛的死绝不是一场悲剧,她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但她的一生是圆满、善良、朴实的。伴随在那声“再见”和那已经飘零的蛛网,她永远活在威尔伯的心中,也活在了我的'心中。

《夏感》读后感5

  最近刚刚看完英国著名作家多丽丝莱辛的作品——《天黑前的夏天》。从一读起这本书的头一章节,就有写读后感的冲动。但一直强压过来,是想知道这本书从头到晚到底是怎么描述一个女人的心路历程。

  时间是任何人都无法逃脱的维度,《天黑前的夏天》里的主人公凯特逃脱家庭,逃脱自我泯灭的生存陷阱,即使最终回了家,找到了自我,也终究无法逃脱时间。想到这一点,才明白为什么原本一个圆满的结尾配了这样一个哀伤的书名。天黑前的夏天,夏天结束,便是天黑。时光这个词,贯穿始终。一个短暂的夏天里,凯特的人生记忆中,展开了一条悠长的时光隧道。“一个女子,像过去漫长岁月里常做的那样,站在树下,端着托盘。”漫长时光仿佛铸铁一般锻造出凯特,一个居家女子本分屈从的形象,这是在夏天的开端。“在一件需要全心投入、历时漫长的事件一端,走来一个自信勇敢的年轻姑娘,另一端走来的则是一个中年妇人——她自己。”婚姻这场事件也是一条时光的通道,站在两端的人却如此迥异,离开家庭之后的凯特通过观照他人,看到了自己。“等到一年之后,想起这个夏天的离家经历,她会作何感想?可以肯定的是,她的想法绝对不同于现在。”即使回了家,时间继续前行,或许一切又都会改变。最终,她又将原本的想法否定了。

  夏天结束秋意渐起的时候,凯特的旅行终于到了终点,她勇敢地提起箱子,在年轻人的喧哗骚动中走向了家门,也走向命运固有的道路,把他们留在后面。她让头发保持原样,以本来面目面对家人,面对将来的生活,是自我意识让她变得强大起来。路或许依旧是那条路,只是在黑暗降临的时候,她有了更充足的底气,能够任时光荏苒。

  时光永不可能倒流,也不可能停止。但能让自己在时间的流动中更加勇敢。

《夏感》读后感6

  水是生命的源泉,书则是智慧的源泉。说起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书,那当然就是《夏洛的网》了。因为每次读这本书,我的眼泪都会情不自禁地在眼眶内打转,感慨于小猪与夏洛的友谊如此深厚,欣慰于小猪能有这样一位挚友,何其幸福!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群快乐地生活在谷仓的小动物,它们在朝夕相处、互帮互助的过程中,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其中,最令人感动的是蜘蛛夏洛。她为了扭转威尔伯即将被宰杀的命运,在网上织出了奇特的文字,让人们误以为威尔伯是一只特别的小猪,从而获得了奖章和安享天年的未来。可惜的是,夏洛因年龄和劳累过度的原因死去了,只留下了小猪和夏洛的孩子们,为此小猪悲伤欲绝。

  作者在这本书中,通过写动物之间的友谊,凸显了友谊的可贵。他告诉了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朋友,珍惜与朋友在一起的时光。这对现实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现在大部分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每个孩子都受到整个家族的溺爱,因此,在和朋友的相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小摩擦。而读了这本书后,让我明白了我们不应该因一时的矛盾,就和朋友斤斤计较,只懂得索取,不懂得感恩与回报,那样会失去了朝夕相处的密友,失去深厚的友谊。

  除此之外,我还被文中的一位女孩的善良和爱心所打动。她就是弗恩,这个外表柔弱的女孩,内心却是坚强的,她用坚定的话语与实际行动说服了爸爸,从斧子下救出了即将离去的小猪,虽然小猪被卖给了舅舅,但弗恩依然每天去看望小猪。这个小女孩是多么有同情心,多么善良啊!我真为这只小猪能有一个这样的小主人而感到开心、自豪。同时,我也深刻地意识到:无论是相貌丑陋的动物,还是性情暴躁凶猛的动物,我们都不能歧视它们,要爱护每一个美丽纤弱的小生命,给予它们关怀与爱护。

  《夏洛的网》给我开辟了一条深厚的友谊道路,让我懂得了朋友之间友谊的重要性。

《夏感》读后感7

  前一段时间我们学了《夏感》一课,主要写了作者抓住夏天热烈、急促、收获已有而希望未尽的特点,描绘了夏天大地上万物蓬勃生长的景象,表达作者对夏天之情以及对劳动人民的深情赞颂。我顷刻间有了一个感悟,夏天带给了我们热烈,也给我们带来了优雅,夏天带给了我们快乐的元素,也带给了我们生命的音符,没有蓬勃旺盛的夏怎会有硕果累累的秋!有些文人笔下的夏是干热的风、密布的云、狂暴的雨,一切似乎都是恶与毒的象征。而本文作者梁衡却以独具的慧眼在看似压抑、令人苦闷的表象之内发现了夏季那生命勃发的美、紧张劳动的美,给人以深刻的启迪。这就是我的感悟。

  课文有一句子写得特别好如“春之色为冷的绿,如碧波,如嫩竹、如嫩叶,贮满希望之情;秋之色为热的赤,如夕阳,如红叶,标志着事物的终极。”这句话具有对称性,近似于文言,显得雅致。那么单写了春之色与秋之色,夏之色与冬之色我想该这样写夏之色为热得黄,如金橘、如麦浪,孕育着蓬勃的希翼;冬之色为纯的白,如银霜、如飞雪,象征着美好心灵。有两句是描写夏天的美景,一首是宋朝杨万里的小池,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两句是通过对池中小河以及河上蜻蜓的描写,表现了作者对初夏景象的热爱和闲适的心境。另一首是唐代诗人孟浩然的《夏日南亭怀辛大》其中有一句写诗人书写夏日傍晚乘凉所感悟美景。此景清新、闲适,随手写来虽淡自然却又典雅至极那就是荷花送香气,竹露滴清响,描写四季的诗句还有很多。

  遗憾的是,历代文人不知写了多少春花秋月,却极少有夏的影子。大概,春日融融,秋波澹澹,而夏呢,总是浸在苦涩的汗水里,有闲情逸致的人,自然不喜欢这种紧张的旋律。我却要大声赞美这个春与秋之间的黄金的夏季!

《夏感》读后感8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作家E·B·怀特所着《夏洛的网》。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打动了半个世纪的童话: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树立了最真诚的友谊。但是,一个坏音讯突破了谷仓里的宁静:威尔伯将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欣喜若狂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承受任人分割的命运了。但是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观的赞誉威尔伯的网上文字,它不辞艰苦地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荣照人”、“谦卑”这些文字,威尔伯的命运彻底被改动了,它在集市的大赛上博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将来。但,这时,夏洛的生命也走到了止境……

  夏洛为了威尔伯付出了太多太多。在威尔伯孤单时,夏洛陪伴在它身旁;在威尔伯叹息难过时,夏洛不时为它打气;在威尔伯在为本人未来的命运伤心时,夏洛义无反顾地救它;在威尔伯需求夏洛时,夏洛永远不会丢下它……夏洛走到了生命的止境,每一天都备受煎熬,心跳不如往常有力,它感到疲惫老弱,但它仍坚持到救了威尔伯的命才安静地、悄然地离去。没有一个人晓得,一只灰蜘蛛曾经起过的重要作用,在它死的时分,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它身旁,它无怨无悔地为威尔伯付出了一切,它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夏洛是威尔伯最忠实的朋友!

  《夏洛的网》,一首关于生命,友谊,爱,温情与忠实的赞歌!一部给人以无限温情、打动和神往的童话!让我们一同领会人世可贵、纯真而感人至深的友谊吧!

《夏感》读后感9

  这是一个小猪和蜘蛛之间的友谊的故事,它是一本写给小孩也是写给大人的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朱克曼家的仓库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擎的友谊。但好景不长,当小猪威尔伯知道自己将来的命运竟是被熏成猪肉火腿时,沮丧的快要疯掉。这时,蜘蛛夏洛却说:“我救你。”后来,蜘蛛夏洛在自己的网上织上了被人类称作网上奇迹的字,为小猪威尔伯再一次比赛中获得了奖金和一个安稳的天年。就在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这本书讲述的故事着实令人感动,蜘蛛夏洛舍己为人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文章中,坦普尔顿(老鼠)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家伙,也正因为它的贪得无厌,才有了威尔伯安稳的天年。

  回想起我和朋友之间常常为一些琐事,闹得不可开交。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感不如。

  我和余源钊既是邻居又是同班同学。因此,我上学时总要顺路去等他

  一起去上学。有一天中午,我和家人到火锅店去吃饭。吃完后,我径直去了学校。那天下午,他迟到了。

  “你为什么上学的时候不等我?”一下课余源钊就气呼呼的问我。“今上午放学时我一出校门口你就不见了,你让我怎么告诉你嘛。”“你就慢慢编吧。”“你爱信不信。”“好哇,你给我记着。”余源钊愤愤的说。就这样,我俩的关系一直僵了好长时间。

  读过这本书后,我明白了:朋友之间应互相信任,而不是互相猜疑。

  “书乃全人类的营养品。”“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现在总算明白了这几句话的意思了。书,原来是一种可以纠正一个人的缺点的药。读书吧!让你享受书中的乐趣。

《夏感》读后感10

  故事发生在阿拉布尔夫妇家的一只落脚小猪威尔伯身上,威尔伯出生因为落脚的原因。它的男主人阿拉布尔先生拿定主意要把这头落脚猪给杀了。

  在她女儿的恳求下,终于保住了小猪威尔伯的性命,在费恩的精心照料下,威尔伯变得越来越健康和可爱.胃口也大了起来,阿拉布尔夫妇把猪卖给了朱克曼先生家,在朱克曼家认识了许多小动物,也认识了改变它一生命运的最重要的朋友夏洛-一只灰色的小蜘蛛。

  夏洛为挽救威尔伯的生命,却让自己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从“我救你!”夏洛诚恳地说。这里就可以看出夏洛是一个乐于助人,积极向上,热心的小动物。现代社会,每个人都被金钱和利益迷惑了双眼,唯利是图,好像只有金钱才是活着的意义所在,一只小蜘蛛用自己的行动无情地给了我们人类一记响亮的耳光,让我们每个人都能清醒,世上除了金钱还有比它更有意义的,珍贵的友情和对好朋友无私的、不求回报的付出,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这个社会定是和谐、安定的乐园。

  “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替代夏洛在他心中的位置,夏洛是无可比拟的。这里就可以看出夏洛在威尔伯心中没有一个人可以代替。他的形象已经在威尔伯心中生根发芽,我被威尔伯牢记夏洛而感动,它们之间的情谊让人动容,而夏洛为朋友付出自己的生命,不求回报,还认为是提升生命的价值。这种高尚的品质让人敬佩,虽然没有一个人知道一只小蜘蛛在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夏洛无怨无悔。

  这本书让我们所有的读者落泪,也触动了我们心中最温暖的角落,让我们每一个人都互相理解,每一个人在心中都种下了爱和友情的种子,让我们用心浇盖、慢慢长大,直到变成参天大树,让友谊之树的树荫洒遍世界的每个角落。


叶公好龙读后感10篇(扩展5)

——《夏感》读后感10篇

《夏感》读后感1

  本书从三名小学六年级的男童观察一名独居老人的生活开始,三名少年最早的动机,是想抓住死亡的的瞬间,透过监视,好细看一名看起来如行尸走肉般的老人,是如何「死」的。 没想到,在「监视」与「被监视」的过程中,小孩与老人渐渐发展出一段特殊的情谊,在不知不觉中成了莫逆之交。他们时时相约于「夏之庭」,并透过晾衣服、油漆粉刷、为庭院种花……等生活琐事,互为彼此的生活注入生机。

  然而,在夏天快结束时,「夏之庭」内外的那股温暖空气,以及来自于这群「老小」的幽默对话,竟因老爷爷的死亡,而宣告消失了。孩子们达到最初的目的——「观察死人」,但是他们得到的不是「人是如何死的知识」,而是尝到了失去亲爱的人的痛苦。老人不只是他们童年最后的记忆,因为从老人身上得到的一切,将陪伴他们度过往后漫长的人生。

  老人与小孩,看起来处在两个遥遥相望的世界,但事实上,并不全然。似乎,只有让这两组人跳脱他们孤独、乏味的日常世界,让他们秉真相遇,我们才比较有可能看到这两组原本有趣,却屈居于狭小世界的人,因为碰撞,而有了很不一样的发展。孤独的老人,从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小孩身上,再次感受到生命向上成长的喜悦;而小孩,则可以从一个不虚掩个性、充满人生经验的老人身上,学习到他长年所累积下来的智慧,甚至,也从老人衰老、迎向死亡的过程中,稍稍解开他们「对死亡一知半解」的困惑。

  年幼时曾经与外公极其疏离的作者,在恍悟世事之后,为了要和死去的外公「重逢」,而写了这则看似*淡,实际上却余韵缭绕的感人故事。如果,你曾在成长过程中,错过了和老人对话的机会,那,这本书将可以弥补这些缺憾,并带你回到儿时,去重新体认小孩所属、所建构的那个世界!

《夏感》读后感2

  夏日里温暖的风吹了起来,哎呀,好想看看这个暑假的好书是什么,两本好书像是在微风的吹拂下像两朵花儿一样渐渐地、缓缓地,飘到了我的手中,这两本好书就是夏洛的网和精灵鼠小弟,我接到了这些书,心里乐开了花,这种欲望仿佛就像一股无形的瀑布推着我走进夏洛的网,于是,我立刻选了夏洛的网。深深地陷进了这本书。

  这是讲一只蜘蛛和一只猪的传奇故事,小猪威尔伯是一只落脚猪,于是它被卖掉了,卖到了那温馨可爱的谷仓底里。在那里,有一群牲口和家禽,它想逃跑,可是没有成功,可它未来的命运竟是熏肉火腿,它惊恐至极,可是蜘蛛夏洛却挽救了它的生命,让它在大赛里获得了异常奖和一个安享天伦的未来,可是,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的友情是断不了的,蜘蛛夏洛编织了一张包含友情、爱、温情的大网,把他们神秘的连接在一齐。夏洛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照亮了威尔伯那淤泥而不染的睡莲,让他们结为了真正的朋友。我是小学生,除了做到“三好”之外,我还吸取了夏洛的用乐于助人提升一下生命的价值,威尔伯的知恩图报。

  感激E。B怀特为我们炼制了这样一本这样的好书,看看吧!这温馨的谷仓是多么的可爱:有嘎嘎不休的鹅,有变换不一样的季节,有太阳的温暖,有燕子来去,有老鼠在附近,有单调没变化的羊,有蜘蛛的爱,有肥料的气味,有所有值得称赞的.东西。这本书是多么的美丽,在《精灵鼠小弟》的作者、美国大作家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你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

《夏感》读后感3

  十岁生日那天,爸爸送我一份生日礼物—一本包装精美的小说《夏洛的网》,早就听说过这本优秀读物,我拿到书一蹦三尺高,迫不及待的翻开书美滋滋的读了起来。

  故事主要讲述了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小猪威尔伯快乐地生活着,并且交了不少的'好朋友,其中最好的朋友是蜘蛛夏洛,然而好景不长,一个可怕的消息打破了而快乐*静地生活,在圣诞节威尔伯将被做成熏肉火腿!正当威尔伯悲痛绝望时,夏洛挺身而出,决定救助自己的朋友。于是,夏洛用自已智慧在猪栏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谦卑”、“光彩照人”等让人视为奇迹的文字,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让威尔伯成了明星,四处出彩,保住了生命。然而夏洛却走向了生命的尽头……

  夜空因繁星而美丽,清晨因旭日而多彩,人生因朋友而美好,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千,陷入了沉思之中,想起上学期令我难忘的一件事情,一次我因为生病,在课桌上懒懒洋洋的趴着,小脸烧得通红、下了课也不和好朋友一块出去玩,被我的好朋友张欣彤发现了,她立刻跑过来问“谢祎贝”你怎么啦?不舒服吗?我有气无力地说了声“是的,我可能生病了”,她飞快地说我去那我去报告老师吧,我用异样地眼神看着她,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因为她*时自已有困难都不敢和老师说,这次她会有这勇气?,让我大跌眼镜的是,不一会中午值班杨老师来到我的身边,拿起自已的电话,让我和妈妈通话,接我回家。因为好朋友生病,张欣彤能克服自已的胆小的缺点,来尽力帮助朋友,这不也和夏洛一样吗,用自已真挚友情来帮助朋友。

  友情是人类最保贵的财富,良师益友是古训,我希望未来有越来越多夏洛生活在我们的周围,虽然毫不起眼,却时刻能让我们感受友爱与温暖,让我们生话充满阳光

《夏感》读后感4

  我读了粱衡的《夏感》后,知道了这是一篇作者对金黄的夏季的赞美,让我们一起认识了作者的眼中独特的夏天。

  夏感》这篇文章并没有只把主角放在夏的这个景观上,而是让视角更深层次的刺进肌里,而是通过人来衬托这个独特的夏天。在夏天里生命有的在交替,在夏天里农作物,庄稼都在向秋的终点最后“冲刺”。这种生机勃勃的运作,固然是有大自然中永恒代序的机制的,但是自从人们参与其中后,就成了人们本质力量的一种体现,我觉得人们才是真正夏的色彩的涂染者,同时,也正是人们,拔响了夏的紧张的旋律。

  这一篇文章中运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构成了文章恬淡*实的风格,它使我们在读文章的想象中仿佛看到田间农民那急切.企盼丰收的目光。在这几个小小的细节中,极其*易.而又明丽天然.活灵活现.从而使文章更加的生动,让作者在喜欢夏的'同时,让我们也深深喜欢上他那个独特.忙碌.充满活力的夏天。

  在诗人作家笔下,夏并不是一个受到青睐的季节。也许,春的百卉萌发能给人一种再生的愉悦,春的万象泰和又能使人的情思得到畅快的释放吧;也许,秋的收获能给人一种成熟的满足,秋的寂寥又能使人的心绪得到淋漓的渲泄吧;所以,吟春咏秋,古今舞文弄墨者,几乎趋若过江之鲫。

  而夏呢?也许它太热太酽太稠密太有点“浓得化不开”了,因此,总不免给人一种失和谐超力度负荷过重之感.我们感受到了夏天的“独特”:它的急促、它的金色、它的生机勃发、它的承前启后、它的生命交替、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荆少年时,正如自然界的夏天一般,希望大家在这个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尽的时期汲取知识,提升自身能力,迎接下一个收获的季节吧。

《夏感》读后感5

  这个暑假,妈妈推荐我看《夏洛的网》,我一听这书名,便脱口而出:“这书有什么好看的,又是讲网络的事,还不如我直接上网算了。”妈妈笑了笑,神秘地说:“你看了就知道了。”看了之后,我才知道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猪和蜘蛛的故事。

  小猪威尔伯原来是一只不起眼的落脚猪,还差点惨死于阿拉布尔先生的斧子下,幸好一个叫费恩的小女孩让威尔伯逃过一劫。后来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起了真挚的感情,可是好景不长,一只老羊告诉威尔伯:“你虽然现在逃过了一劫,但你未来的命运却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威尔伯只能悲痛绝望地接受这命运了。但作为好朋友的夏洛却坚信它能救小猪,它吐出一根根丝在猪栏上织出了“好猪”、“杰出”、“谦虚”等等字样,这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赢得了特别奖,小猪终于得救了。然而最后,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在冬天的一缕暖风中,威尔伯送走了夏洛的子女。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学会了帮助他人,学会感恩,也学会了珍惜友谊。

  当最后夏洛去世时,我的心中泛起阵阵酸意。夏洛为了威尔伯竟然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这份感动并不只存在于书中,也存在于我们身边。杭州的最美妈妈也和夏洛一样,不顾自身安危,将素不相识的妞妞从生死边缘救了回来。这件事感动了千千万万的人们,其实,我们能做的除了感动,还要将这份感动传递下去,无论对方是朋友或是陌生人,我们都应该伸出我们的手。

  小猪威尔伯在夏洛去世后,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照顾夏洛的子女的责任。威尔伯让我明白了要学会感恩。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当我们受到了别人的帮助时,要努力回报他人。

  夏洛与威尔伯之间的友谊令我十分羡慕,友谊是纯洁的,无私的,十分珍贵的。我从夏洛与威尔伯身上学会了如何珍惜友谊。

《夏感》读后感6

  春感,人们喜爱,冬毕竟是令广大劳动人民所痛苦的,春表示痛苦之源离去,所以理所当然的值得赞颂。

  秋感,农民乐坏了;诗人也莫名地开始郁闷,逢秋悲寂寥,却道天凉好个秋了。

  冬感,王孙贵族穿着棉袄乐呵呵的“瑞雪兆丰年”,穷人们衣不蔽体,路有冻死骨,冬便被冠恶名。

  夏,不知所谓。

  梁衡敢于履新涉奇,他注意到了这个自古以来的空白。夏的热力,却绝没有沉闷的心迹;传达着夏的喧闹,毫无燥乱的踪影。

  望着翻滚的麦浪“扑打着远处的山,天上的云,扑打着公路上的汽车,象海浪在涌着一艘艘的舰船。”然后,一阵浮动着的热风,“飘过田野”。——“那春天的灵秀之气经过半年的积蓄,这时已酿成一种磅礴之势,在田野上滚动,在天地间升腾”。

  这就是作者自己的夏感,这正是作者自己所发现、所体认、所慧识的独到的夏感。“春之色为冷的绿,如碧波,为嫩竹,贮满希望之情;秋之色为热的赤,如夕阳,如红叶,标志着事物的终极。夏正当春华秋实之间,自然应了这中性的黄色。”作者热情讴歌的,就是这样一首力、生命与创造的诗。

  夏感,是属于年轻人的。

《夏感》读后感7

  细读《夏感》一文,深深感受到了作者文字表现的感染力,以及思想内容方面的催人奋进的力量。这篇文章应当看作是《白杨礼赞》式的“夏”的赞歌。

  我不知道作者创作此文的时间,但我真切地感到,作者文中所描写的夏天的景象和色彩,折射的依然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影像,而这种景象,不用说居住在城里的人们,就连生活在农村的农民也难见到了。

  文中说“夏天的色彩金黄的”,我觉得这是以偏概全了。作者所谓的“金黄”无疑是指“麦浪”而言的。其实,从发黄到成熟期间也不过十几天,这对于整个夏季来说,只是其中一小段时间,其余大多处于葱茏的绿色之中。作者在文中还写道:“你看,麦子刚刚割过,田间那挑着七八片绿叶的棉苗,那朝天举着喇叭的高粱、玉米,那在地上匍匐前进的瓜秧,无不发出旺盛的活力。”就这些描写,你能从中看出“金黄”吗?

  就文中对“高粱、玉米”等的描写,也印着旧时代的印记。上世纪七十年代,我还是农民,曾从事耕作。那时提倡的是“带田”种植,即在麦田中套种玉米或高粱,带到麦子成熟时,其中的玉米或高粱也长成与麦子等高或略高一点。麦子收割后,农民又会急于作玉米或高粱的耕耘管理时下的情形是,麦子是不间杂其中作物大面积种植,待麦子收割后,机耕深翻,然后种下玉米。所以麦子收割时,是见不到“举着喇叭的高粱、玉米”的。

  文中说“夏天的旋律是紧张的”。这种紧张的场面如今也不见了。麦子成熟后,只要有两三天的晴好天,收割机一到,地里一转就只剩下满眼的麦秸残骸,农民们则带着饱胀胀的粮袋归仓入库了,甚至连汗也不洒一滴。文中所写的“挥镰”“弯着腰,流着汗”的情景,对于如今的孩子们,只能在故事里出现了。麦子收割以后,于是就遍铺农家肥,顺便洒上除草剂,直到玉米成大,地里也没有半根草刺;除了适时给庄家追追肥,其真实的情景可以仿拟白居易的一句诗:“田家少忙月,五月人倍闲”。可见,所谓“夏天的旋律是紧张的”这一说法,显然是过时了。

  总之,作者对于夏天的描绘,既不适合当今的实际情形,也不适宜于四季如春的南疆。当然,这里丝毫没有否定文章积极的思想性和语言表现的“刚性气质”的意思。

《夏感》读后感8

  友情是什么?友情就是一张网。真正的朋友是什么?真正的朋友,就像威尔伯和夏洛那样,夏洛无止境的付出,威尔伯无止境的回报,知恩图报,互帮互助,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夏洛的网》的作者是美国着名作家,怀特写的。主要讲了:夏洛用一张张写着字的网,一次又一次地救了威尔伯,就在威尔伯想感谢夏洛时,它已经安静地睡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因为夏洛的行为,已经深深地打动了我。它为了威尔伯可以活下去,不顾自己的生命,日日夜夜都在劳累,但是它无怨无悔,它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就仅仅为了它对威尔伯许下的诺言,朋友之间的诚信,竟值得它这样的付出!

  还记得它为威尔伯编下的最后两个字——“谦卑”。直至今天,这两个字还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上,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这两个字。夏洛这样帮助威尔伯,只希望他可以快快乐乐的活下来,以为那样,它,也会很快乐!假如,它们两个失去对方,还会快乐吗?

  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就在当天下午,我独自坐在树下乘凉。突然,有一位老奶奶拍了拍我的肩膀,用沙哑的声音说:“小姑娘,你可以帮我拎一下吗?”我扭头一看,这是一位满头白发、穿着简单、饱经风霜的老奶奶。这时,我想到了夏洛,想到了它是怎样帮助威尔伯的。于是,我马上站起来,拎起老奶奶的东西,和老奶奶一起向她家走去。老奶奶的家到了,她接过我手里的东西,连声道谢,此时的我,心情和夏洛一样,开心极了!

  是啊!助人为乐是快乐的,虽然我没有像夏洛那样付出,但是我会尽自己的全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为他们出一份力,完成我的“夏洛梦”。

  夏洛的离去,留给了威尔伯一群小蜘蛛,却在我心中留下了一张“网”——夏洛的网。

《夏感》读后感9

  这是一个小猪和蜘蛛之间的友谊的故事,它是一本写给小孩也是写给大人的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朱克曼家的仓库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擎的友谊。但好景不长,当小猪威尔伯知道自己将来的命运竟是被熏成猪肉火腿时,沮丧的快要疯掉。这时,蜘蛛夏洛却说:“我救你。”后来,蜘蛛夏洛在自己的网上织上了被人类称作网上奇迹的字,为小猪威尔伯再一次比赛中获得了奖金和一个安稳的天年。就在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这本书讲述的故事着实令人感动,蜘蛛夏洛舍己为人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文章中,坦普尔顿(老鼠)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家伙,也正因为它的贪得无厌,才有了威尔伯安稳的天年。

  回想起我和朋友之间常常为一些琐事,闹得不可开交。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感不如。

  我和余源钊既是邻居又是同班同学。因此,我上学时总要顺路去等他

  一起去上学。有一天中午,我和家人到火锅店去吃饭。吃完后,我径直去了学校。那天下午,他迟到了。

  “你为什么上学的时候不等我?”一下课余源钊就气呼呼的问我。“今上午放学时我一出校门口你就不见了,你让我怎么告诉你嘛。”“你就慢慢编吧。”“你爱信不信。”“好哇,你给我记着。”余源钊愤愤的说。就这样,我俩的关系一直僵了好长时间。

  读过这本书后,我明白了:朋友之间应互相信任,而不是互相猜疑。

  “书乃全人类的营养品。”“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现在总算明白了这几句话的意思了。书,原来是一种可以纠正一个人的缺点的药。读书吧!让你享受书中的乐趣。

《夏感》读后感10

  今天读了美国作家怀特写的《夏洛的网》,感触很深。

  本书主要说:在朱克曼的谷仓中,生活着一群快乐的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可是,听朱克曼先生说,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无比悲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和“光彩照人”这几个字,被人类视为了奇迹,并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帮助它在集市上获得了大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为了友情,生命走到了尽头……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铺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了你我心中无尽的爱和温情,可在现实生活中是否也有像夏洛那样誓死捍卫友爱的'朋友呢?

  我和阳是一对最要好的朋友。有一天,我们去看表演,我们班一共有51个人,走丢了一个也发现不了,所以老师特别关照大家路上小心,到了目的地,入了座,我和阳就觉得没劲,我和她一起来到了外面,捉蝴蝶和蚱蜢,玩着玩着,我就感到有些不安:刚才的掌声怎么没了?我和阳进去一看,惊呆了,大厅里一个人也没了,他们回去了!我急忙抓住阳,朝队伍远去的方向跑,可我的背包太重了,没过多久就跑不动了,阳对我说:“累啦?我帮你背。”“算啦,看你那腿跟牙签似的,你背的动?”我白了白眼睛说,可是阳还是一把抓住包拉到了自己的背上,一路狂跑,我百思不得其解,她这么一个小人怎能爆发出这么大的力量?终于,我们返回了学校,我松了一口气,坐在了座位上,而阳把背包还给我后,像一堆烂泥瘫在了座位上……

  真正的友爱,永远让人感动,不是吗?


叶公好龙读后感10篇(扩展6)

——《蝴蝶》读后感10篇

《蝴蝶》读后感1

  孩子,你慢慢来,不用着急,不用心慌,就这样从容地做完没个事情。

  每一个小孩都是上天送来的宝贝,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是一种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准备破土而出的一棵棵嫩芽,他们需要被呵护,需要被爱护。

  一个5岁的小孩子就那样欢喜、快乐地接过花,抽草绳,不紧不慢地系这个蝴蝶结。他虽然不会系,但是他在坚持,在努力,不被时间的喧嚣所感染,就坐在那里安心地系着蝴蝶结,一次又一次地尝试,不言放弃。孩子,你慢慢来,不用心慌,也不用着急,“我”愿意用一生的时间等待。

  这使“我”想起了儿时,一个字来形容,就是冷。在一个教室,看着老师的皮鞭,一下、两下、三下,抽在王爱莲身上,看着鲜血流过她的头、手、脚,一切都是那么残忍和冷酷,那么冷血。这也是一个生命啊,即便有很多的不足,可是又有什么理由将一个美丽的生命害死?还牵连上三个无辜的孩子。

  温暖的阳光照在心里,融化心里的冰川,“我”宁愿用一生去等待这个孩子,看他把蝴蝶结系好。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

  有人为你等待,珍惜他的存在

《蝴蝶》读后感2

  很多时候,我们宁愿在想象中把喜欢的人或者事情想象得很完美,在这种完美的想象中找到了一种心灵的慰籍,可是,梦醒了,结局也就明了,原来只是一场梦啊,原来只是一个人的想象,与别人无关的。秋风吹起的时候,吹落了很多的落叶,就请风儿也将这些残留的一些回忆一并吹了去吧!是谁说过的,在回忆中容易沉陷,生活中不是有很多美丽还值得追寻吗?翻开新的记忆本,来记下那些感动我们的,甜蜜的,让人心醉的美好吧!

《蝴蝶》读后感3

  1953年的时候,她,已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四年级之后的日子,进入了一层层安静的重雾。浓密的闷雾里,是几束黄灯偶尔挣破大气带来的一种朦胧。

  五点半起床。在冬日的清晨,背着比自己大一倍的书包,跑着微湿的步子,去了。清晨六点一刻开始早读,深夜十一时离开学校。回家演算100道练习题,一阖眼就该上学了。每次测验,都按100分为标准。86分的同学得给教鞭抽十四下。道道红印成了日常生活的点缀。有时老师不想拿教鞭,就一个个排队,让她扭你的眼皮,肿到黄昏还在疼。有时老师有力气,就直下讲台,把同桌的两个人的头撞在一起,砰……每次早饭,她都是含着泪吃的。为什么呢,老师那么残忍。老师常常穿一种小腿背上有一条线的细袜。她就在那棵大树上看老师:花衬衫,窄裙,高跟鞋。口红,项链……有的时候,她想过死。生不如死的每一天就这样过去了。上了省中,她去向老师道谢培育之恩。老师摸了摸她的头,送了她一本日记本,上面写了八个字。小学老师送给她的八个字,鲜活起来,过去的种种,化作一群群的蝴蝶。朝生暮死的蝴蝶,为它的色彩眩目而飞舞、而神迷。所以,她一年年的活了下来,只为再生时,蝴蝶的那不一样的颜色。

  说实话,这篇文章开始我没看懂。故事前面发生的一切,和蝴蝶的颜色,有何关系?。那细尖的高跟鞋,让多少自尊破碎。那凶狠的心肠,摧残了多少少年的心。这种老师,血一样的唇,刀一般锐利的眼神,碰到,就会出血。这篇小说的作者“她”是陈*(三毛)。那八个字,写的是:陈*同学,前途光明。就因为那八个字吧,三毛理解了老师,原谅了老师。小学阶段的那些事情,深深地刻在脑海中,痛苦、难熬,慢慢幻化成生活中特殊的点缀,化成蝴蝶的彩色飞舞。事情再好再差,也有终结。所以,亮丽的蝴蝶,会朝生暮死吧。那个老师,一定是纱帽山谷底最亮丽的一只蝴蝶。

  再生时,每一只蝴蝶都有着不一样的颜色,那又会是怎样的惊喜呢?

《蝴蝶》读后感4

  这本书摘自电影《蝴蝶》和《那山那人与那狗》,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蝴蝶。

  蝴蝶这一篇主要是在说一位小女孩─丽莎,和一位老人─朱利安的故事,丽莎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小女孩,她渴望母爱,可她母亲因为工作而忽略了丽莎;而朱利 安则是因为爱子生前的愿望─看见伊莎贝拉蝶,则动身去寻找;一老一小因缘际会的相遇,而一起投身于大自然,寻找他们所要的伊莎贝拉。

  但他们寻找到最后,发现他们所寻找的,一直都在自己的身边;丽莎的妈妈─伊莎贝拉,因为被男友所抛弃,而对爱感到绝望,但她最后才发现─丽莎一直爱着 她,而她也是一直爱着丽莎;朱利安则是发现,友人所送的一盒茧,里面就是他期望以久的伊莎贝拉蝶,当下,他立即就把破茧而出的蝴蝶,回归到大自然的怀抱。

  人往往都会汲汲于歧路当中,也总是迷惘,也一直在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往往会忽略身旁的人、事、物,而盲目的寻从,其实身边的人、事、物才是最重要的,它会伴你一生,而你所盲目的去寻求,又得到了什么?珍惜现有的,惜福才是最重要的。

《蝴蝶》读后感5

  今天我在一本书上读了一个故事——《迷途的蝴蝶》,里面讲的是我初学写作时,因为过于自负,结果失败了,我就发誓再也不写了。后来有一天我在窗边喝茶,突然一只蝴蝶闯进来,它一直找不到正确的方向,最后气息奄奄。我从蝴蝶身上得到了启发,降低了写作目标,重拾写作的热情,后来慢慢获得了成功。

  放下书本,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这只蝴蝶,它总是往高处飞,就不飞低一点,最后它气息奄奄的落了下来。

  我非常敬佩文章的作者,他看到了这只蝴蝶不肯低飞,气息奄奄的时候就想起自己得自负,就想到自己的半途而废,自己就像蝴蝶一样。于是他赶紧改正自己的错误,调整好目标,后来获得了成功,这种行为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都曾经听过《愚公移山》的故事:愚公的家门前有一座大山,出门不方便,于是他带上自己的家人去挖山。他的邻居对他说:“我看你别再挖了,等你死了也挖不完。”愚公说:“如果我死了,还有我的子孙孙来挖呀,最后一定可以移走的。”这个故事说明:只要我们一直去做,行动起来,梦想就会实现!

  亲爱的同学们,希望这只蝴蝶能够让你们抬起头,用眼睛看着自己的目标,然后前进。我们都有自己的梦想,只要去行动那就一定会成功的!

《蝴蝶》读后感6

  每当我被困难“攻击”得自卑之时,都不会放弃,自卑没用,只有大胆抬起头,才能亮出最美的自己,我从不自卑,因为,我看了一本书——《莎丽的蝴蝶结》。

  在英国,有一个叫莎丽的女孩,她认为自己十分难看,不敢抬头。一天,莎丽走到一个头饰店,什么也不说,却盯着一个绿色的蝴蝶结。细心的店员看出了莎丽的心思,帮莎丽戴上了,莎丽高兴地买下了,连与别人撞了一下也不在意。别人都说:“莎丽,你抬起头真美!”莎丽很高兴,认为一定是蝴蝶结的功劳!回到家,莎丽惊奇的发现头上的蝴蝶结在今天撞到人时撞掉了。

  读完全文,我想到了:班上有一个女生,长得不太好看,成绩又差,十分自卑,有一天,她变了,不太在乎外表,学习也主动了,成绩从不及格升到了70多分。她告诉我,她母亲告诉她,外表不重要,只有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只要努力,成绩也会上升很快。

  自卑不能解决问题,自信也不能被打败,大胆一些,丑小鸭也能变天鹅。自卑只会让世界充满灰色,而自信,却能让世界更美好,选择让世界美好的自信吧!

  莎丽能勇敢地抬头,是因为蝴蝶结给了力量,让我们抬起头,让丑小鸭变天鹅吧!

《蝴蝶》读后感7

  传说每个城市都有一个蝴蝶公墓,隐藏在城市的某个角落,这就是蝴蝶的埋葬之处。来到蝴蝶公墓的人都可以许一个愿望,但必须以付出自己的生命为代价。

  我们*时极少目睹蝴蝶之死,因为它们会在寿命将尽时,飞入蝴蝶公墓等待死亡降临,围绕着蝴蝶公墓总有很多很多离奇而神秘的传说传说,或恐怖诡异,或悲壮凄美……

  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尚小蝶的女大学生,她的体内有着与一种奇异的蝴蝶——卡申夫鬼美人凤蝶相同的基因。她为了寻找蝴蝶公墓而踏上了旅途。一起车祸中幸存者留下的日记,录像,却突然失踪,女大学生尚小蝶展开了秘密追寻。奇特的网站,神秘的地图,费解的密码,惊人的发现,奇人的美丽……最后,为了救助被鬼美人凤蝶攻击的同伴,不惜牺牲了自己。

  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感受是友爱,爱是战胜一切的力量,爱是破除密码的钥匙,如果不是尚小蝴蝶不顾自己,为了别人而悄悄地闭了上眼睛,将会有更多的人死亡。可见她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可亲可敬的人,如警察叔叔,他们在多少灾难面前不都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吗?为了救别人,宁可牺牲自我,为国家提供了幸福安祥的生活环境。

  从这本书中,我还懂得了许多道理。主人公尚小蝶通过了自己细心地推理和认真地思考终于找到了蝴蝶公墓,她使我明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认真思考没有什么可以难倒我们的。

  《蝴蝶公墓》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友爱,它还使我学到了许多课外的知识……我喜欢你——《蝴蝶公墓》!

《蝴蝶》读后感8

  《白蝴蝶》是我最喜欢的文章,它讲述了这样一个动人的故事:一次,作者到乡下去,半路上遇到了一场大雨,这时,一位身着白裙的少女走过来,撑开温馨的小伞,把作者带到一幢楼房下避雨……这很像影视中的镜头,少女的纯美、高尚与无私,像一只白蝴蝶刻在我脑海里,久久不能忘记 。合上书,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邻居“长叔叔”。

  “长叔叔”是我们小伙伴们的共同称呼,本姓张,快到三十岁了,因为无论我们有什么样的问题,他总是能帮我们解决。不但如此,大人们的事情他也能管,我们小区常有的人家门锁坏了,门铃不响了,只要找到他,大都很快就能修理好。时间一久,我们几个小伙伴一合计,“张”就变成“长”了,特长的长,长工的长!

  “长叔叔”的好,在我们小区是出了名的。帮忙充煤气接小孩是经常事,虽然家里还有点穷,但他做好事经常分文不收,时间长了形成了一句口头禅:小事情小事情!

  去年夏天,和我们一起玩耍的毛毛突然几近晕迷,他家又没人,我们慌乱成一团,长叔叔知道后,二话没说背上他就跑到我们小区门口的医院,毛毛得救了,可是我们的“长叔叔”却在一边脸色刷白,上气不接下气,好久,缓过神来才想起给毛毛爸爸打电话:毛毛中暑了…… 毛毛家人千恩万谢,“长叔叔”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属于他的经典口头蝉:小事情小事情!

  后来,我们才听大人们议论 :长叔叔的心脏有点问题,至今还没有对象……

  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长叔叔快乐地向我们挥手,身边,还有美丽的白蝴蝶……

《蝴蝶》读后感9

  《蝴蝶的勇气》,读到这样的题目,你也许会感到疑惑,也许会感到可笑——一只弱不经风的小蝴蝶会有怎样的勇气?怀着好奇,我一口气读完了这个感人的故事。

  那年,作者去丛林时路过一个池塘时,意外地受到了一只蝴蝶的袭击,袭击者一次又一次地攻击,用着全身的力气。后来,作者为了弄清楚原委,就退后几步,然后跟着蝴蝶的飞行踪迹,来到了它的老巢——池塘的一角,终于明白它这是在保护配偶。雌蝴蝶停歇着,纤弱无力,好像已经不行了。雄蝴蝶把翅膀一张一合,好像在给配偶扇风。作者小心翼翼地绕过水坑到小路的另一边——雄蝴蝶为了它的伴侣在向几千倍大于它的敌人进攻时所表现出的大无畏气概值得作者这么做。它最终赢得了和它伴侣厮守在一起的最后时光,静静地,不受打扰。

  一只蝴蝶,当自己已受伤的爱侣面临生命危机的时候,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勇敢地一次又一次地与庞大的敌人作斗争,为的只是保护自己心爱的伴侣不再受伤害……我读了文章感动极了,为蝴蝶的勇气而震撼,更为纯洁的爱而鼓掌。蝴蝶没有山盟海誓,但在强大的敌人面前,却愿意付出生命。蝴蝶弱小,却懂得伟大无私的爱,而人类呢,什么海枯石烂,什么山盟海誓,在灾难面前还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和蝴蝶比起来,人类的爱情算什么,不如一次爱的撞击,不如一次对爱侣的拼死呵护。蝴蝶爱的勇气怎不令人感动呢?

  啊!可爱的蝴蝶,伟大的蝴蝶,勇敢的蝴蝶,更是可敬的蝴蝶!这样的动物朋友,同样值得我们以生命去呵护!

《蝴蝶》读后感10

  今天我读了一本——《迷失的蝴蝶》的书中的一个故事,它告诉我,当我第一次学会写作时,因为我太自负,失败了,我发誓再也不写了。然后有一天,我在窗边喝茶,突然一只蝴蝶闯了进来,找不到正确的方向,最后奄奄一息。我从蝴蝶身上得到了灵感,降低了写作目标,重新找回了写作的热情,然后慢慢成功了。

  放下书,我的眼睛里仿佛有一只蝴蝶,它总是高高地飞,不是低低地飞,最后它掉到了死亡的边缘。

  我对作者十分钦佩,他看到了低空飞行的蝴蝶拒绝了,快死的时候,他想起他自负以为自己崩溃的,只是喜欢自己,就像一只蝴蝶写作。于是,他赶紧纠正自己的错误,调整目标,后来是成功的,这种行为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们都曾经没有听过《愚公移山》的故事:愚公的家门前有这样一座大山,出门不方便,于是他带上一个自己的家人去挖山。他的邻居对他说:“我看你别再挖了,等你死了也挖不完。”愚公说:“如果我死了,还有我的子孙孙来挖呀,最后进行一定程度可以及时移走的。”这个社会故事内容说明:只要通过我们国家一直努力去做,行动发展起来,梦想之间就会为了实现!

  亲爱的同学们,我希望你能抬起头,眼睛看着自己的目标的蝴蝶,然后继续前进。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只要它一定会成功的行动!


叶公好龙读后感10篇(扩展7)

——寒号鸟读后感10篇

寒号鸟读后感1

  大家应该都听过寒号鸟的故事吧!你们读完后有什么看法吗?今天就来听听我的吧!

  寒号鸟的故事讲的是:有一只很懒惰的寒号鸟,冬天快要到了,喜鹊们都忙着垒窝准备过冬,而对面的寒号鸟却在睡大觉,喜鹊们来提醒他,他却让喜鹊赶快走开。冬天来了北风呼呼吹着,可怜的寒号鸟冻得直打哆嗦,自己说明天一定垒窝。第二天,天气很好可寒号鸟并没有垒窝,当晚寒风更猛了,只见寒号鸟的身体越来越虚弱,第三天喜鹊看到寒号鸟被冻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尽快做完,不要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也不要像寒号鸟那样懒惰。

  嘻嘻!我也当过一次小寒号鸟。上次我嘴上起了一个小溃疡,妈妈让我早晨喝药,我偏不听,我说下午一定喝。下午到了妈妈把要给我拿了过来,我还不喝妈妈有点生气,我一直往后推,最后我的.口腔溃疡越来越大,痛得吃不了饭。

  你们可千万不要当寒号鸟哦!我想对寒号鸟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寒号鸟读后感2

  今天晚上,我看了《寒号鸟的故事》,很感动。

  《寒号鸟的故事》内容是讲述:森林是动物们的大家园,里面住着很多勤劳而可爱的`小动物,只有寒号鸟是个小懒虫,在准备过冬食品和搭窝过程中,寒号鸟懒惰贪玩,其他动物们已提醒它三次了,寒号鸟依然故我,为了玩,不搭窝过冬,最后在饥饿和寒冷中冻死了。

  我觉得寒号鸟它的行为是不对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要沉迷于玩乐,只有辛勤劳动,才不会落得悲惨的下场。我们应该要勤奋刻苦学习,不白白浪费时间,才能做学到知识和本领,将来才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不要像寒号鸟一样,不懂为自己未来打算,只爱玩,不做事,就会有悲伤的结果。

  我们要记住这个故事的教训,时刻提醒自已,做个勤快的孩子!

寒号鸟读后感3

  这天妈妈陪我阅读了一篇童话故事,寒号鸟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这天的事就要这天完成,不要拖到明天,不要养成懒惰的坏习惯,不要像寒号鸟一样日复一日,这天拖明天,结果什么也没做成。正如一首诗所写: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磋砣。

  下面,就请大家在一齐看看寒号鸟的故事吧!

  在古老的原始森林,阳光明媚,鸟儿欢快地歌唱,辛勤的劳动。其中有一支寒号鸟,有着一身漂亮的羽毛和嘹亮的歌喉。他到处卖弄自己的羽毛和嗓子,看到别人辛勤劳动,反而嘲笑不已,好心的鸟儿提醒它说;“快垒个窝吧!不然冬天来了怎样过呢”。

  寒号鸟轻蔑的说:“冬天还早呢,着什么急!趁着这天大好时光,尽情地玩吧!”

  就这让,日复一日,冬天眨眼就到了。鸟儿们晚上躲在自己暖和的窝里安乐的休息,而寒号鸟却在寒风里,冻得发抖,用美丽的歌喉悔恨过去,哀叫未来:“抖落落,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垒窝。”

  第二天,太阳出来了,万物苏醒了。沐浴在阳光中,寒号鸟好不得意,完全忘记了昨日的痛苦,又快乐的歌唱起来。

  鸟儿劝他,“快垒个窝吧,不然晚上又要发抖了。”

  寒号鸟嘲笑地说:“不会享受的家伙。”

  晚上又来临了,寒号鸟又重复着昨日晚上一样的故事。就这样重复了几个晚上,大雪突然降临,鸟儿们奇怪寒号鸟怎样不发出叫声了呢,

  太阳一出来,大家寻找一看,寒号鸟早已被冻死了。

寒号鸟读后感4

  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几本课外书,我很喜欢读,其中《寒号鸟》这篇故事,使我印象很深。

  故事讲述了一只小寒号鸟因为不肯垒窝而被冻死的悲惨下场。在深秋,眼看着冬天就要来了,鸟儿们都在垒窝储蓄粮食,也劝寒号鸟快垒窝吧,可寒号鸟没有听朋友们的话,只是说等明天吧,然而它每天都只顾着开心玩耍,一天拖一天结果在冬天到来的时候它悲哀地号叫着,被活活地冻死了。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你想过吗?其实原因很简单,寒号鸟做事拖拖拉拉,老是把事情拖到明天,一天拖一天所以当它快被冻死的时候,它才感觉到后悔,可是已经晚了。时间不能倒流,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所以它只有死路一条,这是它咎由自取,也不值得可怜。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日日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皆被明日累,明日无穷老将至。永远不要把今天的事拖到明天,因为明天还有新的事等着你去做。如果我们总是等明天再做,那就会失去很多宝贵的时间了。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就一定可以挤出很多时间,不需要以各种借口把任何事都寄于明天,把今日的事放在明天,只会加重负担,而不会减轻。只有这样我们才会看见自己的进步,才能一天超越一天,战胜自我!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的寒号鸟,总是把作业和一些事情一拖再拖,我也做过类似的寒号鸟,不过我通过读这个故事也明白了很多,我会改掉我的坏习惯,也会变的勤劳的,珍惜时间吧,要为自己的将来、自己的目标考虑考虑,要记住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那可就来不及了!

寒号鸟读后感5

  有一次我读到一篇课文寒号鸟,课文中寒号鸟和喜鹊是好朋友。冬天快要来了,喜鹊对寒号鸟说:冬天就要到了,快垒窝吧。说完喜鹊就飞去找树枝了。而寒号鸟却去玩了。到了夜里寒号鸟冻得直哆嗦,它说明天就垒窝。可是到了明天寒号鸟只顾着玩,早把垒窝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到了夜里下起了鹅毛大雪,寒号鸟更冷了它发出最后的.哀号:“哆罗罗,哆罗罗,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垒窝。” 可是寒号鸟没有等到明天就被冻死了。

  喜鹊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因为它知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由于它很珍惜时间,所以它才不会被冻死。而寒号鸟却很浪费时间,只顾着贪玩不去垒窝,像它这样的鸟的下场就是被冻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今天的事情今天做,不能拖的明天,要好好的利用每一天,珍惜每一天!通过这个故事我一定会好好的珍惜时间,先写完作业再出去玩!

寒号鸟读后感6

  有人喜欢读《与时间赛跑》,从中明白珍惜时间的道理;有人喜欢读《献给守林人的.女儿》,从中体会到诚信带来的感动。而我最喜欢读的是《寒号鸟》。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这一篇短文主要讲了寒号鸟今日推明日,日日都不垒窝,最后被冻死了。从中我明白:今天的事情今天干,不要推到明天。否则,你将受到时间的惩罚。

  由此,我想到了一件事情:这是关于我同桌的一个故事。他不爱学习,不是忘带作业就是忘带课本,因此老师*教训他。老师说:“自古以来学有建树的人,都离不开一个‘苦’字。”他听了漫不经心地说:“是”。不过,我和他却是鲜明的对比。老师说的每一句话我一直都记着:“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吃得起苦。”“勤劳一日,可得一夜安眠;勤劳一生,可得幸福长眠。”“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些句子都时时刻刻提醒我要勤奋,只有勤奋才能成就大业。

  我之所以如此认真,是因为那件事。那天我在家里写作业,抱着一种“赶紧写完,万事大吉”的态度写起来。爸爸走进来,看我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便严肃地问:“你到底想不想写?”我显出委屈的样子说:“我想写啊!”爸爸大声训道:“既然你想写,为什么字写得这么差?为什么不用心去写?”我反驳道:“只要写完就行。”爸爸怒气冲天,一下子就把我的作业撕成了几半。我的泪水涌了出来,我气呼呼地说:“这是我好不容易才写完的。”他语重心长地给我讲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人也是很不虚心,到最后一事无成。“我想了想说:”爸爸,对不起,我不该抱着满不在乎的态度。“爸爸亲切地说:”不要老是叹息过去,它是不再回来的;要明智地改善现在。要以不忧不惧的坚决意志投入扑溯迷离的未来。“我拿起笔以*静的心情来写作业。我明白了:不要为消尽之年华叹息,必须正视匆匆溜走的时光。

  今天,《寒号鸟》这篇文章使我更加深刻地明白了:人生在勤,不索何获。

寒号鸟读后感7

  今天我读了一篇小故事——《寒号鸟》,这种鸟长的很特别,它有四只脚,夏天的时候,它很美丽,有一身漂亮的羽毛,可冬天来临的时候,它美丽的羽毛却脱落了。它很懒,别的鸟做窝的'时候,它却整天东游西荡,结果,寒冷的冬天它却睡在冰冷的岩石缝里,结果被冻死了。我们不要

  像寒号鸟那样,要做一个勤快的好孩子。

寒号鸟读后感8

  这天我听了一个故事,名字叫《寒号鸟》。

  这个故事的主要资料是这样的,喜鹊和寒号鸟是邻居。秋天到了,喜鹊在找树枝垒巢,而寒号鸟却只明白玩,玩完了就睡大觉。喜鹊劝寒号鸟,别睡了快起来找树枝搭巢吧,可寒号鸟却不听别人的劝告。冬天到了,喜鹊睡在温暖的窝里而寒号鸟在哆嗦,最后,寒号鸟就被冻死了。

  我觉得寒号鸟的做法是不对的,因为它不听别人的劝告。天天玩睡,不干一点正事。

  它让我想起了和它一样的人,这就是我的邻居。他家水笼头坏了天天滴水。我爸爸对他说:“整一整吧!”他不听,最后水笼头崩了,他家都水漫金山了。

  我又想到了和它相反的人,我的朋友王小明,他哪个地方做的不好,他就让我提意见,然后改正。以后我也要向他学习。

  这个小故事让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不听劝告又懒得过且过的人都没有好下场的!

寒号鸟读后感9

  吃过午饭,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篇故事叫‘寒号鸟’,这个故事讲的是冬天到了,喜鹊忙着衔来树枝垒窝,而懒惰的寒号鸟却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结果在一个下雪的夜里被冻死了。

  我们要学勤劳的小喜鹊,可不敢学懒惰的寒号鸟。

寒号鸟读后感10

  我在课外读物中读了一篇叫《寒号鸟》的故事。

  寒号鸟和画眉鸟是两个好朋友。画眉鸟给自己垒窝,准备过冬,而寒号鸟却只顾玩,画眉鸟说:“别玩了,冬天快要到了。”寒号鸟说:“我在玩会,明天垒窝吧。”就这样,日复一日,寒号鸟始终也没垒窝,终于在一个寒冷的夜晚冻死了。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寒号鸟总想着还有明天,耽误了自己垒窝的时间。同学们,我们不要像寒号鸟那样,今天的事就今天完成,不要拖到明天,要知道: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叶公好龙读后感10篇(扩展8)

——《匆匆》读后感10篇

《匆匆》读后感1

  春天走了,有再来的时候;小草枯了,还有在绿的时候;太阳落山了,还会有再升起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能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他们藏起来了罢:那他们为什么藏起来呢?是他们着急地赶路罢:那他们要去哪呢? 我不知道上苍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是我感觉到我的时间确乎是在一分一秒的减少,再默默里算着,四千多日子已经从我的手中溜去,就像一颗流星消失在黑色的天空里,我的'时间不知不觉的溜走了,我不禁悄然泪下。 仔细地回想着,在我写字的时候,时间从滑动着的笔尖流过;在我上学的时候,时间从我迈着的脚步旁过去,上课的时候,时间从同学们的朗朗的读书声中溜走,很快一天的时间又溜走了。 在岁月如梭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匆匆吗?只有徘徊吗?在四千多日的时间里,除匆匆度过以外,没有其他的吗?过去的日子如一阵风,追不回来了;过去的日子如棉花糖,含在嘴里不知不觉融化了。我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为什么要白白走这一遭呢?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匆匆》读后感2

  我很喜欢朱自清的'散文,因为这里面蕴藏着许多你不知道的人生哲理。《匆匆》这一篇也是一样。

  这篇散文有着朱自清对时间的看法: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这篇散文虽然很短,可是,它让我明白了时间的价值,又让我为我原来的挥霍时间而感到害羞。

  正如它所说: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原来,我们把大量的时间都用在了吃喝玩乐上,而却只用极少的时间来顾虑自己该做的事情。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一放寒、暑假,我便自我放松了起来,早晨八、九点钟才起床,电视、电脑,晚上玩到十点多钟才睡觉。就这样的,一个个寒、暑假的日子从我手中一点点溜走。

  朱自清说的对: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中过去;吃饭时,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

  我渐渐明白了,时间是会匆匆地走,也会匆匆地来,这是谁也控制不了的。但我可以控制我自己,从现在开始,不要也不能虚度年华了!否则,一辈子就会匆匆的,匆匆的……流走。

《匆匆》读后感3

  读了朱自清的《匆匆》,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时间的.宝贵。每一个人都拥有时间,拥有属于自己的时间。时间没有影子,亦没有声音。有些时候,人们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身旁闪掠而过。

  我记得有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不是觉得这句话有点自相矛盾呢?不,一点都不。我们都知道,一天之中只有二十四个小时,这即是时间的公*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只要一个人不用自己的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正事,那么时间当然不愿意给他多一点的时间,他的二十四小时在实际意义上仅仅相当于二十三~二十四小时罢了。而时间只要看到一个人他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做自己力所能及的正事的话,那么他的二十四小时完全可以当做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来用的。时间既公*,又偏私;既无情,又有情……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在你少年时间不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来,到了风烛残年的老年时就只能哀叹。时间不能用来挥霍,只能用来珍惜;生命不能用来蹉跎,只能用来做事。“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我只能告诉大家这句话。

  时光匆匆,一去不返;一日时光,稍纵即逝;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珍惜时光,莫等终老……作文

《匆匆》读后感4

  什么是最珍贵的?是金银珠宝?还是功成名就?答案是时间!

  针对这个问题,我今天读了著名散文学家朱自清的散文:《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但是,时间却一去不复返。我刹时感悟到时间才是最珍贵的。

  时光飞逝,斗转星移。随着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我们也一天一天地长大。同样的五年多时间,全班五十多个同学同样的一天一天长大。但勤奋的同学,他们或者在全国英语竞赛中获得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者在全国作文大赛中获得了金奖、银奖、铜奖。也有更多的同学在每次考试后,都能以九十五分以上的成绩向老师、家长、社会汇报。

  但是,那些懒惰的同学,他们英语考试不及格,甚至才考十几分;他们至今写作文还言之无物,每次考试成绩都愧于见人。

  这时,我要大声的告诉这些同学,成功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我还要告诉你们,如果你有一个勤奋的幼年,就会有一个成功的中年,也就会有一个幸福的晚年;如果你有一个贪玩的幼年,就会有一个忙碌的中年,也就有一个悲惨的晚年。

  再回到朱自清的散文《匆匆》,洗手的时候,日子从盆子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

  时间一去不返。它没有第二次。

  但是,时间也是公*的,它从不多给谁一份。同学们,让我们珍惜时间吧!因为如果你抛弃时间,时间也会无情地抛弃你。

  同学们!时间是最珍贵的了!

《匆匆》读后感5

  读了《匆匆》我不禁感慨万千。课文写了时间流逝之快和自己对失去时间的惋惜和伤感。

  是啊!时间在你的生命中留下了永久的记忆,而你在时间的沙滩上,连一个浅浅的脚印都未曾留下过,它就悄然的溜走了。当你哭泣的时候,时间从你眼里的`泪水中离开;奔跑时,时间从你飞奔着的脚下溜走;生气时,便从你怒目圆睁的眼前飞过。时光如流水一般匆匆,而我们却无能为力,只能成为那滚滚江河中的一粒微乎其微的小水滴。我思考着,时光匆匆,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只有挽留,只有叹息,只有悲伤。我思考着,时间便从思绪中匆匆流逝。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光流逝匆匆,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如花香,被微风吹散了。我们要好好珍惜每一分,每一秒,不要让它白白溜走,四千多个日子已经在我的无视中,在我的茫然中,从指间悄悄溜走,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时光荏苒,眨眼睛,我从最初的懵懂到现在的成熟,我们一起经历了许许多多,现在,只有深深地怀念。

  时光啊!慢些吧,虽然我知道,你不会怜悯我。

  

《匆匆》读后感6

  充满希望的朝阳,落日余晖的晚霞,一天中从美好信念开始到无穷回味结束。在欣赏一天的美好时,你是否想到了它的存在,是它把美好催来,你要感谢它?却不知它带走了你身边那些不引人注意的更值得你珍惜的一切。它的匆匆,匆匆中的它,让你来不及欣赏它,它早已将你埋没在匆匆的流里。

  《匆匆》是一篇散文,它记述了万物都可以重新出发,唯独时间一去不复返。从多种角度描绘出时间流逝的脚印以及作者对时间的真情实感。

  文章中透露出作者内心的'惋惜、无奈和留恋,作者细腻的笔触描绘出了自己的感悟,将我带入到它的世界感受到它的匆匆无情,发人深省!

  让人们醒悟:不要再为一时的美丽忘记时间,一切天伦都会被它腐蚀,只有抓住它,珍惜生命里的每分每秒,生命才会延续,从而超越时间,留下永恒的美丽,经久不衰,还会有什么遗憾呢?

  过去的我竟然一直以为科技的飞速发展可以创造奇迹:控制时间!傻傻的我期待着,浪费了多少青春啊!却万万没有想到促使科技发展到今天的动力就是时间;时间是科技的压力,科技又如何挽留时间呢?时间停止后,科技又如何进步呢?人们感受到时间的短暂,因而自强不息,走向成功。它们相生相克,我的愿望只不过是个可笑的点缀,但也被它抹了去。

  海伦凯勒渴望三天的光明,只为换的短短的三天而不惜拼上一生去创造奇迹;鲁迅为文学事业不断地挤出时间。时间塑造了数不胜数的名人,可是最后又毫不留情地送走了他们。早晚有一天我也会在我梦醒之时,销声匿迹吧,好快。我不禁为时间的匆匆中的淡漠感到恐惧,叹息!

  假期末,我总是感到后悔,自责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多利用点时间呢,如今已成不可改变事实,还能怎么办?去后悔吗,时间又匆匆过去了。时间如流水,我只能在匆匆中徘徊。回头遥望整个假期,我什么也没做,犹如一张茫然的白纸。

  时间是匆匆的。它让黑发变成白发,欢呼变成叹息,迎接变成等待,时间消逝,挥手瞬间。时间默默无闻,我们不知不觉间就任它穿过。在感慨时,日子从叹息中飞走;在写字时,日子从笔尖溜走;在思索时,日子从问题里逃走;在眨眼时,日子从眼睛里闪过。

  它穿起了历史,埋葬了青春,对于时间我只能敬而远之。

  时间永远不会停止,对时间无需畏惧,让我们抓住时间,珍惜时间,为这美好的青春年华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跨越永恒!

《匆匆》读后感7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

  一次又一次读着这篇文章,心中浮想万千。这篇文章紧紧围绕“匆匆”二字,细腻的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揭示了旧时代年轻人已有觉醒,但又为前途不明而感到彷徨的心情。

  时间是留不住的,是匆匆的!如流水般,一去不复返。谁能把时间留住呢?人们总是把事情往明天推,清朝诗人钱鹤滩的《明日歌》不是说到了吗:“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是啊,一百年里能有多少个明天呢?少年易老,时光易逝,此时不上,更待何时。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思绪万千,深有感触,却霎时面红耳赤。是啊,总是人生,总是旅程,却又仿佛一阵微风吹过,留不住的脚步。世界成了一位匆匆过客,他是匆忙的,不会因为婴儿的啼哭前来道贺;是公*的,不会因为那奄奄一息的老人眼里的忧伤给他多一秒钟;是狠心的,他永远不会回头,犹如奔腾江水,不再倒流

  我何曾不是这样呢?每天早晨起床时,总想多睡一会儿,总想徘徊在周公旁边,和他切磋棋艺,可是时光却不等人,马上逃走了,当我醒来却发现时光流去,我已经迟到了。

  天黑了,又在亮的时候,可那是昔日的亮光吗?春天过了,四季轮回,有在现的时候,可那是昨日的春天?日子一天天过去,浪费了多少,我下定决心:在接下来的明天里,从这一秒开始珍惜时间。

《匆匆》读后感8

  从开学到现在,转眼间,已经过去了两个星期。这两个星期内,我学到了一篇,令我深有感悟的课文:《匆匆》。

  《匆匆》这篇课文这篇课文是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先生写的散文。这篇文章是作者用细腻的文笔写出了让我们珍惜时间。文章中“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的来到这世界,转眼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句话让感触很深。是啊,从我们呱呱坠地的那一刻,我们来到了这个世界,是赤裸裸的,什么都没有带。那么当我们在将要死亡之际,回想自己做过的一些事情,给这个世界,留下了什么呢?我们是不是把握好生命里的每一分钟,都做了有意义的事情呢?这句话让我认识到,我们自己要学会把握自己的时间,珍惜自己的每一分钟,都要做有意义的事情,不能白白浪费时间,时间不等人。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最无情。也是最公正的东西你对待她的态度不同,她对待你的态度也不一样。

  如果你珍惜时间,付出汗水她就会结出最美好的果实果实让你品尝;如果你珍惜时间,时间会为你撑起一片阴凉;但,如果你漠视时间,时间就会毫不留情,她会快得几乎让你看不见,转瞬即逝。就看你怎么去对待时间,你对她好,她会有回报,你不珍惜她,她会溜走。

  时间,是最公正的,是你的时间,她不会少给你,不是你的无论你怎么乞求都没有用。我们应该学会珍惜时间,把握住她。

《匆匆》读后感9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匆匆》这篇文章是围绕着时间的流逝而发出的感慨。这篇文章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引起了我对时间的思考。

  算算,一转眼,4000多日子也从我的生命中流去,真快啊!在这些岁月中,我究竟做了些什么?我不禁有一点羞愧,因为没有一点回忆,因为大多时都是无聊:看电视、玩电脑,虚度了年华。有点后悔,后悔当初没有意识到时间的匆匆,等我意识到,却己经晃过了四季。

  时间啊,日子啊,你为何如此匆匆?

  我留不住它的脚步,只能和日子比赛、争取。人只有一世,那是转眼间的时间,但我们的任务不是去等待,而是去抓紧,制造出永恒的美丽。

  日子是*等的,每个人都拥有它,日子是不公*的,它倾向勤劳、努力的人,它嫌弃那些懒散、无聊的人。在常见的日子里,不让它空虚,让它充实,不管日子怎样匆匆,留下痕迹,也好回味。

  又是一天过去,新的日子来了。

  时间是靠珍惜的,而不是幻想出来的,把握不慎,它便偷偷溜走: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

  我们不仅要珍惜每时每分,还要过得充实,不能虚度年华,如果每天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那你的生活就变得丰富多彩;假如天天都无所是事,那生活就将变得空虚无比。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再一次证明了短暂的光阴应该好好利用,不可浪费,只因为它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是最宝贵的。

《匆匆》读后感10

  每个星期,妈妈都要我朗诵一篇文章,这个星期我读的就是一篇朱自清的《匆匆》。这就是一篇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的散文。

  开始,我读前面几句的时候,觉得并不怎么样,可渐渐的,越看越精彩;越看越有趣;越来越让我想往下看。当我读到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就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沉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掩时,它从遮掩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它便伶伶俐俐的从我身边跨过,从我脚边飞过,等我睁开眼,又和太阳再见时,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就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我便深刻的体会到:如果不珍惜时间,它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流失。而且,一去不复反。想想我自己,洗脸漱口就慢吞吞,放学后,写作业、都心不在焉。一转眼,一天过去了,一年过去了,还学不到什么知识。如果这样下去必然就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时间就是宝贵的,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我们要珍惜眼前的时间,这样才不会浪费时间。


叶公好龙读后感10篇(扩展9)

——《战马》读后感10篇

《战马》读后感1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叫《小战马》的书,它是西顿动物小说集中的一本,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他是加拿大人。

  没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小战马是一匹马,读了才知道,它原来是一只长耳野兔,它之因此叫小战马,是正因它不但跑得快,而且十分聪明勇敢,就像在战场上飞奔的小战马一样。

  很久以前,小战马和它的同伴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原野上,正因有很多天敌的到来,它们的数量一天天的变少。但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家畜,打死了很多长耳野兔的天敌。这帮忙了长耳野兔的繁殖和生存,长耳野兔的数量又迅速攀升了。没过几年,长耳野兔的数量太多了,人们反过来开始捕杀长耳野兔啦!它们有的被当场打死了,有的被赶进了铁丝栅栏里,小战马不幸也被困在了栅栏里,人类把它们送到赛狗的竞技场,用来被狗追捕、撕咬。但正因小战马跑的个性快,每次都逃离了危险。最后,一位好心人救了小战马,把它放回了大自然,它又回到了家人的身边,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长耳野兔就像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动物一样,如小鸟、蛇、大象。它们有的人们做成吃的,有的被做成用的,有的被做成工艺品,还有的和小战马一样,被用来表演节目,供人们观看。野生动物们被很多没有良心的人随意的杀害了,动物们离我们越来越远,好多动物都灭亡了,我们再也看不见它们的踪影。

  其实,我觉得动物们也有自己的家庭,亲人、孩子和父母,它们也有自己的生活。而且动物们还给我们带来了完美的环境,我们不就应去干扰它们的生活,更不就应去捕杀它们。我们就应爱护它们,让它们自由自在的生活才对。

《战马》读后感2

  《战马》是莫波格自己最满意的作品之一。这本书以一匹名为乔伊的马为线索,讲述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男孩阿尔伯特与乔伊历经重重艰难几经分离,终于重逢的故事。书中乔伊与一匹黑马之间如同人类般生死相依的友情深深地打动了我,原来动物和人类一样都是有感情的。

  乔伊的外貌并不出众,它的头顶有一块白色的胎记,棕色的马鬃,四只马蹄穿着四只白色的“袜子”,样貌比起另一匹健美的小黑马,它真是逊色很多。可当看完这本书我发现,乔伊才是最美丽的!

  它美在默默地奉献。乔伊是一匹战马,对于耕地一窍不通,但命运是残酷的,乔伊若不耕地,它的主人就将面临破产。在这种情况下,乔伊不得不面临着被卖掉的风险。终于,一个下雨天,虽然主人家的孩子阿尔伯特努力挽回它--他一遍遍教它耕地,而乔伊也一遍遍拼命地学!受伤了,流血了,乔伊没有退缩,它似乎知道只有这样阿尔伯特才能过上好点的生活,但是最终乔伊还是不幸地被卖给了前线战队去搬运物资。虽然如此,它这种任劳任怨默默付出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去认真学习的。此刻默默奉献的乔伊是最美丽的。

  它美在尊贵的心灵。乔伊和黑马可谓十分有缘,它们是因为战争走到了一起,在战争中相互竞赛又相互照应,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马,在英国人手里是尊贵的坐骑,而到德国人手里却只能用来作苦力。当英国人战败,乔伊和黑马归德国人所有时,那些德国人竟然让马来拉大炮!当一匹马累趴下了,不能劳动时,残忍的德国人就直接枪杀它!黑马高大健壮,最早被德国军官看中搬运大炮,因为长期超负荷的劳动,黑马得了破伤风,已经没有搬运的力气了。这时如果没有一匹马来顶替它,那么黑马将会被残忍地枪杀。此时乔伊勇敢地站了出来,顶替了黑马也保全了它的生命。这是一种马与马之间的友情,就像人类之间的友情一样。此刻挺身而出的乔伊是最美丽的。

  它也美在顽强的意志。如果在*古代,要是有一个伯乐能遇到他们,这两匹马应该都是好马。黑马一定是一匹千里马,能驮着主人在战场上勇猛杀敌,立下赫赫战功。而乔伊则是一批快马,能侦察敌情,传递情报,会在阿尔伯特的陪伴下度过快乐的时光。即使在现代*,黑马一定是在马术比赛中数一数二的好马,乔伊也是一匹忠诚主人的乖马。可这两匹骏马,我为他们没有遇到伯乐而被埋没而惋惜,也为他们在黑暗中顽强地相依为命,不离不弃而感到敬佩。此刻乔伊顽强的意志是最美丽的。

  它还美在对和*的向往。英德开战了,战争本是人类之间的战斗,和马儿没有关系,它们却被迫冒着生命危险在战场上做出贡献。当黑马因破伤风而死去时,乔伊不顾一切地独自在战场上飞奔,摔倒了,被铁丝网缠住了,它还要继续前进,因为它只有一个愿望--回家。乔伊渴望和*,渴望和家人在一起生活。几经转手的他始终惦记着它的第一个主人--阿尔伯特。夕阳下,它和阿尔伯特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无论你走到哪里,我都要找到你”。此刻热爱和*的乔伊是最美丽的。

  《战马》让我们看到了战争的残酷和人性的美好。战争夺走幸福,赶走快乐,给人们带来了太多的恐惧、痛苦和灾难,但愿世界上永远不再有战争。马儿尚且珍惜生命,向往和*,何况人呢?我们需要珍惜每一条生命:每一个人,每一棵花草,每一只小动物,他们都值得被尊重。

  如果你做到了这些,那么我相信,此刻的你,也是最美丽的。

《战马》读后感3

  前几天,我阅读了英国作家莫波格写的少儿文学作品《战马》,为一个人与动物之间关于勇气、忠诚、和*与爱的非凡故事所感动。

  作者讲述了“一战”期间的英国乡村,一匹叫乔伊的枣*马被一位酗酒的农场主买了下来。它随后与农场主的儿子艾伯特成为了好朋友。艾伯特的父亲因为急需用钱,把乔伊卖给了军队。艾伯特发誓长大了一定要加入军队并找回乔伊。在一次作战中,乔伊和另一匹马托普桑被德军俘获了。德军开始训练乔伊与托普桑,它们被用来在战场上拉救护车每次的任务都极其危险,它们在泥泞中挣扎,在炮火中奔逃,而托普桑最终精疲力竭而亡……之后,乔伊又辗转回到了英国军队,并遇到了艾伯特,最终在战争结束后回到了家乡。

  昨晚,乔伊进入了我的梦乡。

  乔伊,你当初被艾伯特的爸爸带回家,野性十足的你并不服从艾伯特的爸爸的命令。艾伯特爸爸和卖主打赌,让你学会犁地。艰辛生活中,与艾伯特成了知心好友。一战爆发,大量马匹被征召入伍,成为特殊的士兵,你也被缺钱爱喝酒的粗暴的艾伯特的父亲强行卖给了军队。艾伯特在与你分别时,对你说了感人的一句话:“乔伊,无论你在哪儿,我一定会找到你。”这看来似乎不可能实现,可艾伯特会不顾一切去寻找你。果然,艾伯特长大后参军,成为英国军队里的养马兵,遇到过不少磨难。也正是因为艾伯特的忠诚,最终你和艾伯特再次相遇。

  你的朋友“黑骏马”去拉火炮上山,你知道它无疑会成为炮灰,你不顾一切,凄厉的嘶鸣,申请自己为伙伴拉车。在临走前,你不舍地回望,直击人心。你对待亲人忠恳,为落难的伙伴甘愿牺牲,对所有途经的好人报之以温暖欢乐。

  看到你进入了无人区,被布满尖刺的铁丝网缠住了双腿,我的心紧紧地揪了起来。乔伊,你一定很痛,也一定很虚弱。但是你还是在努力地挣扎,因为你深深地思念着你的主人、你的伙伴、你的家。你也许知道,一旦倒下,就再也看不见你爱的人了。英国和德国的士兵不约而同地发现了你,并打算营救你,英国士兵用抛硬币的方式赢得了你,带你去了英国治疗。在你死我亡的战争里,此时的战马超越了国籍和战争立场,成为彼此共同关心的动物。此刻,会感觉到战争的荒唐,更会感觉人与人间和*相处的珍贵。在这停火的一两个小时之内,体现出了人性爱护动物的真谛。

  乔伊,在我生活的地方,也有着一些和你一样的动物朋友。20xx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各省派出搜救队员进行营救工作,许多搜救犬也都参加了这次行动。这些英勇的搜救犬从救援开始就日以继夜的拼命工作在第一线上,冒着生命的危险寻找失联人员。这些小小的身影,穿梭在废墟中,有的搜救犬的脚趾已经被碎砖和碎玻璃扎得血肉模糊了,还在和救援人员们一起坚持着,没有一只搜救犬退缩偷懒,累了渴了,就休息一会儿喝点水继续战斗着,因为它们知道多坚持一分就多一份希望,就能多救一个人类朋友!它们忠心耿耿,这也是它们对人类的爱,人类和动物的爱是相通的。

  乔伊,你的故事充满了信任,爱以及绝处逢生的温暖。通过你的故事,也让我深深地懂得了,只要我们坚持,只要我们勇敢,即使历经千难万险,我们也会克服重重困难,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战马》读后感4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小战马,小战马读后感。

  小战马,并不是一匹马而是一头长耳兔的名字,因为他跑得快,头脑聪明,还有有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常常把讨厌的猎狗玩弄于股掌之间,才有了这个名字。 在一次镇上的野兔大围剿时,它被抓住送到了跑狗场上,成了赛狗们追逐的目标。但伟大的小战马从来没有被抓住过,让猎狗吃尽了苦头,成了赛狗场上的英雄。后来,他在发号员米盖的帮助下回到了故乡的紫花苜蓿丛中。对勇者的钦佩与赞美是不分种族的,人类并不比动物高贵,相反,在与动物的关系中,卑鄙下流不讲信义的,其实是人类。 米盖为小战马争取到了跑赢十三次就获得自由的权利,管事的却为了自己的私欲出尔反尔。非但让带伤的小战马出赛,而且在没有胜机的时候派出了第三和第四条猎狗。小战马被-逼得疲于奔命,竞赛时间到了,米盖发疯似地冲进赛场,因为他知道小战马将按规定被杀死。 但是意想不到的是米盖被赶出了场地,但负责开枪的人却误伤了猎狗,聪明的米盖趁着混乱救出了小战马,并放弃了工作把小战马送回了故乡。

 

《战马》读后感5

  寒假里,我看完了《小战马》。小战马不但跑的快而且很聪明。在村里,小战马虽然遇到了很多危险,但全都化险为夷了。

  有一天,村里来了一次长耳野兔大围捕。当时小战马也在里面,人们来了一次比赛,说前500只长耳野兔可以不杀,于是比赛开始了,小战马遥遥领先,第一个到达了终点,接下来2、3、4、……直到500之后的长耳野兔全部都被杀了。

  村里有人提出来一次比赛,猎狗来追长耳野兔,小战马每次都是第一个到达终点。于是有一个叫米克的小伙子喜欢上了小战马,就对老板说自己要把小战马带走。老板说只要小战马再赢13场就可以把小战马带走。13场过去了小战马每次都赢,米克来找老板,可老板说还要让小战马比一次,因为游客很喜欢小战马,所以只好让小战马再比赛一次。这一次可不是放二条狗,而是放四条狗,小战马被追的精疲力尽,被一条狗咬住了尾巴,老板拿起枪向小战马射了二枪,可打到了狗,反而救了小战马,米克就把小战马带回了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认真、聪明勇敢一点,要把自己的优点和潜力都发挥出来,这样就会有人喜欢你、帮助你。

《战马》读后感6

  《战马》这本书的作者是迈克尔。莫波特,这本书讲述了一匹叫“乔伊”的英国马的故事,他在二次世界大战前被征用入伍,乔伊遇到了很多危险,战争结束以后,乔伊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他的最初的主人身边。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乔伊为了躲避战火,不分昼夜的向家乡奔跑的情节,奔跑了一天一夜后,乔伊已经累的精疲力尽了,可是他恰好跑到了德军和英军中间的“无人区”,无助的被困在在铁丝网中间,两军对垒,德军和英军同时发现了乔伊,他们这时候居然想到了一起,就是如何救下乔伊,德军和英军各自从自己这方开始剪断铁丝网,终于救出了乔伊,虽然他们都想得到这一匹强壮漂亮的战马,可是他们并没有去拼杀,而是用古老而简单的办法来解决,随着硬币落地的瞬间,乔伊终于可以回到自己的国家。我看到这里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他们互为敌人,竟然用这样的方式来救一匹马!

  但是看到最后我明白了,战争残酷无情,战争让人们离开家园,让原来和睦相处的人们互相残杀,让很多无辜的动物离开主人,卷入战争,但是谁也不喜欢战争,虽然德国人和英国人在战争中互为敌人,但其实他们内心是渴望和*的,所以在面对乔伊的时候,他们选择了用自己的方式帮助无辜的动物!

  书里还有很多善良的人,比如用生命保护乔伊的尼克尔斯上尉,不顾自己保护乔伊的托普桑……他们都非常有爱心。这些人的故事,让我深刻体会到不管是谁,都希望和*,没有战争,战争会让你、我、他受到伤害,动物没有主人,人们失去家人,本来开心的一家人变成敌人,这些太残忍了!

  让我们祈祷世界永远和*。

《战马》读后感7

  在我的脑海中,我读过许多书。其中,让我记忆犹新的一本书是《小战马》。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兔子名字叫作“小战马”它聪明伶俐。镇子上的狗儿们每次见到它都会想尽一办法想将它吃掉。可是每次“小战马”总是能用自己聪明的智慧将这些问题化险为夷。一次镇上的狗儿们全部都聚在了一起,商量对策欲将“小战马”一网打尽。可是这一次他们还是没能得逞,又被“小战马”轻松躲过。由此“小战马”一战成名,许多人在金钱的诱惑下都想将“小战马”活捉,用于参加比赛。终于,一天“小战马”和它可爱的妻子散步时,被一大群人围堵给捉住了。人们为了赚钱,给“小战马”按上了电击项圈。“小战马”不得不,不停的奔跑用生命奔跑。它失去了自由,奔跑也不再有意义。最后它选择了死去去一个自由的国度,那里没有捕杀,没有利益,它可以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奔跑。“小战马”奔跑吧!为了自己!

  你们想想,“小战马”只是一只*凡的小兔子,却还是没能逃脱被人类残害的结局。这本书留个我们的是一个警示,人类无止境的对自然的掠夺和对动物们的残害必将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最终人类只有自己吃下自己种下的所有苦果,怪谁呢?为了利益,为了金钱,为了权力,为了更好的生活,人类把罪恶的黑手,一次次的伸向了那些可爱的小动物们。它们是无辜,为什么我们要把肮脏的金钱交易强加再它们身上呢?难道,做这些良心不会不安,不会受到谴责?在当今现代生活中,人类是世界的主宰,而动物对某些人来说只是一些不起眼的附加品,他们想怎么伤害它们就怎么伤害它们。因为它们既不会叫疼,又不会喊冤。现在尽管这种思想不是每个人都会有,但伤害小动物的现象却时有发生。而你知道么,人类的祖先就是从这些毫不起眼的小动物变来的。因此我们原本和这些小动物们是一家,那我们又何必自相残杀呢!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人们为什么要伤害它呢?

  虽然我们听不懂动物的语言,看不见它们忧伤的眼神,但我相信,只要我们用心去想,就一定会明白的。让我们大家一起来保护动物吧!

《战马》读后感8

  《战马》这本书的作者是迈克尔·莫波格。他是英国欢迎的儿童文学作家之一,迄今为止,已创作了百余部儿童文学作品。代表作《战马》初版于1982年,随后被改编为舞台剧和电影,风靡全球。

  这本书是以战马乔伊为第一人称来描写的。故事讲的是一位农夫买了一匹红栗马,他的儿子艾伯特给它取名为乔伊,从此他们成为了的伙伴。有时艾伯特会牵着它去散步,有时会骑着它去放羊,有时也会唱歌给它听。每当艾伯特吹起口哨,乔伊就会飞快地向他跑过来。可是后来农场没钱了,这时战争也爆发了,农夫把乔伊卖给了军队,艾伯特只能和乔伊分开了。临走前艾伯特对乔伊说:“我一定会找到你的。”在军队里乔伊成了一匹战马,它先成为了尼科尔斯上尉的战马,后又成为了骑兵沃伦的战马,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竟成为了一匹拉车的马。战争中乔伊始终没有忘记艾伯特,也没有忘记他的口哨声。最后他们终于团聚了。

  我觉得,这本书中的友谊十分珍贵。乔伊和艾伯特都分开十几年了,但双方都始终记挂着对方。乔伊很勇敢、坚强,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危险,它一样挺了过来,就为了找它的伙伴——艾伯特。自从乔伊卖给了军队后,艾伯特就想参军,可是因为年龄没有达到参军的要求,当时没有如愿,长大参军后还在不停地寻找乔伊。他们的友谊真的像山一样高,海一样深,十分感人。

《战马》读后感9

  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小战马》,是动物小说大师沈石溪主编的。它主要讲的是一只长耳野兔的故事,那只野兔有着惊人的胆量和勇气,虽然被捕捉起来供人们娱乐,但它战胜了一切困难*安返回家乡,它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小战马”。

  我刚看到书名以为是写马的,然后看了图画才知道是写兔子的。我就纳闷了,兔子的故事为什么书名里有一个“马”字呢?原来是因为这只野兔跑得很快,像战马一样快,所以叫它“小战马”。我充满好奇地看完这本书,觉得小战马身上有着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在每一场比赛中它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躲开猎狗的追杀,当我看到管理员用动物的生命取乐,狠心虐待小战马时,我又心痛又气愤,不过米克出现了,他充满爱心帮助小战马,让我悬着的心放了下来。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第十四次比赛中,小战马已经筋疲力尽了,可它依然凭着它顽强的毅力跑过了新出现的那两条猎狗,我深深的感叹:“小战马,你是真正的英雄啊!”

  读完这本书,我被小战马的勇气,机智感动了,一只兔子不怕困难意志坚定,何况我们是人呢?我从它身上学到了许多道理,让我铭记在心底。也许,在小战马重新回到家乡后,能够更深刻体会到:要获得真正自由快乐的生活靠的是一颗坚强的心。

《战马》读后感10

  听到“小战马”这个名字,你肯定以为它是一匹驰骋沙场的马儿吧?告诉你,它其实是一只长耳野兔,因为它非常勇敢坚强,跑起来如战马奔驰,于是就有了这样一个响当当的称号。

  在加拿大作家西顿的笔下,小战马的命运可谓跌宕起伏。起先,它在大自然中和猎人、猎狗们斗智斗勇,他们千千万万次想追捕小战马,可最后都徒劳无功,因为小战马不仅跑得飞快,还会用伪装或躲藏来远离危险。可在一次人们围剿野兔的行动中,小战马深陷铁丝网被捕了,还被迫参加捕兔赛狗比赛。比赛是非常残忍的,野兔们随时都会丧命,可小战马却连连获胜,以至于耳朵上打上了十三颗星星,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对象。有个叫米克的发令员很同情小战马的遭遇,不忍看到它继续被人们利用、娱乐,抱着被开除工作也在所不惜的决心,救了小战马,让它重返了大自然。

  我特别佩服书中的小战马,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弱小的兔子都不会害怕,用机智和勇气战胜了那些看似强大的敌人。我也很喜欢米克,他对小战马的同情心,他的路见不*拔刀相助,值得我学习。我也想对书中的那些自私的人们说:动物是我们的朋友,请一定要善待他们。喜欢这本书,还有最后一个原因:西顿的动物小说好多都是悲剧,乌鸦银斑为了整个鸦群牺牲了自己,狼王洛波在妻子被杀后,选择不吃不喝,活活饿死……而小战马终于回到了向往已久的大自然,相信现在它仍然惬意地生活在辽阔的*原上,无拘无束。


叶公好龙读后感10篇(扩展10)

——故乡读后感10篇

故乡读后感1

  动物有感情吗?当然有!动物的感情是神圣的,就像书中的老丹,小安一样……当勇敢的老丹用生命保护了小主人比利,深情的小安也绝食了,它不愿意再独活于世。这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

  当我为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的勇敢,坚持,机智暗暗叫好的时候,一只山狮夺走了他们的生命。读到这儿时,我愣住了,仿佛觉得这两只小猎犬还在我的眼前活蹦乱跳。

  是啊,动物的感情谁都不可以剥夺,小安为了老丹,宁可放弃生命,可见他们是多么要好啊!可现实却就是这样残酷,老丹,小安,我在心中为你们祈祷。

  我被这神圣的情感打动了,如果是我们人类的话,你最要好的.朋友去世了,那你最多也就哭上几天,就过去了,可小安却当了老丹的陪葬。

  就这样,一对智勇双拳的小猎犬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我现在和书中的主人公比利一样难过,我的耳边常常响起老丹和小安的叫声,我们对狗有时又打又骂,可它依然效忠于你,它们为了比利能在捉浣熊比赛中获得冠军,自己差一点就被冻死了。

  读着读着,我禁不住哭了起来,我为老丹和小安不幸的命运而哭,为比利失去两个朋友而哭!我向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老丹,小安,致敬!

故乡读后感2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故乡读后感3

  观看生本课堂教学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

  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习是十分认真的。

  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故乡读后感4

  这本书是爸爸给我买的',这本书是著名的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这本书是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一对猎犬的故事。

  现在就让我来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凭着艰辛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地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他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读了这本书,我最佩服的猎犬老丹,因为它用生命保护了自己的主人,所以这是我佩服的猎犬。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有困难必须勇敢面对,不能退缩。听了我的介绍,一定是动心了吧,心动不如行动,快来问我借吧!

故乡读后感5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直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山海经>》,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曾经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美好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现在,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现在是一场噩梦。

  接着,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后,作者留下了“希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曾经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希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悲剧。只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只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只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美好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故乡读后感6

  一个深冬的早晨,冷风吹进船舱中,远处是一片荒凉的村庄。鲁迅又回到了久别的家乡,而这里的一切都变了,他一心一意冒着严寒只为了见一见他的故乡,看到这一幕,他的心也经不住悲凉起来。

  第二天一早。鲁迅满怀激动地走进家门,亲人们都出来迎接,说说笑笑,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突然,有人在敲门,这是鲁迅儿时的伙伴闰土。岁月如梭,已经相隔二十余年啦,曾经一起谈笑,一起捕鸟,一起玩耍,天真无邪,儿时的记忆如闪电般划过脑海。

  鲁迅一听说是闰土,连忙上前迎接,亲切地问声早,闰土站住了,脸上透着欢喜和凄凉的神情,恭敬地问了早。鲁迅刚想多说两句,但这一串迫切的话语像是被挡住了,不得不咽回去,因为他知道与闰土之间已经隔了一块坚硬深厚的玻璃,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了,鲁迅感到十分悲哀凄凉,也说不出话了。归程了,却离故乡远了,也并没有任何留恋,仿佛四周有几堵密不透分的高墙,环绕着他,将他孤立了……

  鲁迅儿时的故乡是美好的,但历经岁月磨砺,再熟悉的人也变得如此陌生,就像从未说过话,曾经他与闰土是最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时间不饶人”,以前的事也逐渐淡化,友谊是彼此的,但同样需要维护。其实重要的原因就是鲁迅长大了,成为了一名家喻户晓的作家,前途无可限量,志向也是高远的,不再是一个顽皮的少年。而闰土是在他家打工的佣人,虽然小时候一同玩耍,但长大后毕竟不是一路人,志向也不同,这让他们各自分道扬镳,也无话可说了。

  现在我们就生活在自己的家乡,每次出游过后,回到家也会感到十分亲切,并不会陌生,只是因为时间相隔不长。鲁迅一别就是二十年,也记不清故乡是否还是原来的样子了,看着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比以前陈旧了,儿时的伙伴也陌生了,不禁变得心酸。这就是光阴的威力吧!

  生活中我也有一起长大的九年的好朋友,一起玩耍,一起学习,挥洒汗水,同甘共苦,回想起来真是历历在目,她们使我的童年生活更富有乐趣,希望我们能够不像鲁迅与闰土那样,可以友谊长存,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7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XX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道理,丰富知识,高尚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日记我们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是让我清晰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热爱自己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付出是有成就。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故乡读后感8

  当漂泊的游子怀揣着干涸的心灵寻求故乡的泉水浇灌时,他们却惊诧地发现那片心灵的绿洲已经被黄沙所覆盖。

  一个让人魂牵梦绕的地方——故乡。

  时代的迅猛发展,迫使无数城市被整容。如果说,世界上每个人只能拥有一个故乡,那么,面对一千多个形同神似的城市,我们还有使用“故乡”一词的勇气吗?

  故乡,不仅仅是地址和空间,更有记忆能量和光阴故事。曾经看过一个关于唐山大地震的纪念节目,老一代唐山人回忆着曾经的点点滴滴。几年前,有一张关于震前唐山的照片使全唐山沸腾。许多老人泣不成声,他们对亡灵的召唤,一直是十字路口那一堆堆凌乱的纸灰。

  一代人的祭日,更是一代人的乡愁。

  面对无限放大和变奏的城市,我们的印象跟不上它的“整容”。当我踏上故乡的土地,找到了熟悉的街头,却找不到曾经的绿杨、喜鹊了。

  作者王开岭用清洁的思想、诗性的文字诠释了乡愁。在他笔下,我看到了曾经的孩子们,放学时携手、欢笑着回家的情景。而现在,一放学,他们便被关在名叫“汽车”的“牢笼”里,只能透过小小的车窗,贪婪地领略外面的世界;夏夜的萤火虫,带给孩子们欢乐也装饰了他们的梦。而现在,又有多少人真正见过萤火虫呢?

  故乡是一缕炊烟,被“城市整容”的强风吹得无影无踪。

  沈从文先生曾经说过:“一个战士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每个人都应该回到故乡看看,至少在它毁容或者下葬之前。

  在当今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人们头也不回地疾行,而身后的脚印和村庄早已无踪。

  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而出发。

故乡读后感9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勇敢的化身。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与狗狗有关的故事书——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猎犬老丹和小安的故事至今让我感动。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主人公是小男孩比利,他生活在奥沙克山区。比利从小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但这个梦想对家境贫困的他而言有点遥不可及。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比利辛苦地去赚钱。两年后,他终于如愿以偿,买下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和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感情深厚,把它们都训练成了优秀的猎手,而且还获得了比赛的金奖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为了保护小主人,老丹和小安勇敢地与狮子搏斗,并打败了狮子。不幸的是,老丹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深情的小安则在老丹的坟墓上绝食离去。

  读完这本书,主人公比利和猎犬之间的深厚情谊以及猎犬对主人的忠诚,让我深受感动。原来,人和动物之间也是可以建立深厚感情的,也是可以相互帮助、和睦相处的。这个故事不禁让我想起了我家的狗狗吉吉,遇到困难时,它也可以勇敢地保护我。

  吉吉是一只柯基犬,两岁多了,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我非常非常地爱它,还把它认作了自己的妹妹。我们之间有许多故事,其中一件让我印象最深刻。

  在去年10月的一天,我带吉吉去解便,小区的另一只狗狗也在附近解便。那只狗,是小区最爱咬人的狗,上次外公就曾被它咬伤。突然,那只狗向我跑来,张开大口,我一时惊慌失措不知怎么办。就在这时,*时胆小如鼠的吉吉冲到我前面,跟那只狗狗决斗起来。只见吉吉一下跳到那只狗狗的侧面,用头一顶,那只狗狗就被撞到了墙上,一直“嗷嗷”叫。从那以后,那只狗狗见到吉吉,就只能绕弯走了。

  很早以前,爸爸就给我讲过,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不仅勇敢,而且对主人非常忠诚。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忠诚”的深刻含义,老丹和小安是比利的忠诚卫士和朋友,就像吉吉和我一样。今后,我会更加关爱吉吉,做彼此忠诚的朋友,相互帮助,不离不弃。

故乡读后感10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齐开心的交谈,一齐天真的欢笑,在一齐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并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此刻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当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欢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终,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齐,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齐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此刻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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