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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的建议优秀3篇

更新时间:2023-07-03 19:28:38 点击: 来源:yutu

关于多渠道筹措园林城市创建资金的建议 篇一

从目前全国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发展情况来看,最大的制约因素是资金短缺,最直接的原因是得不到银行的信用支持。过去长达50多年的完全依靠银行间接融资的现象成为历史,各银行已走向企业化管理,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的城市建设、创建园林城市的方式、方法、视野,必须从单纯的财政投入转为依靠经营城、依靠市场化运做去直接融资,单一靠财政投入运作已远不能满足创建园林城市需要。仅从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来看,20xx年—20xx年的必须要完成的工程项目,约需资金1.1个亿,而财政每年能够安排的城建资金也就3000多万元。因此,在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等、靠、要的思维和做法已不能适应我们城市建设的需要,走一条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和***实际的经营城市的新路子,是我们应认真学习和实践创新的新课题。经营城市:就是在高度重视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的基础上,促进城市经济的协调发展。经营城市就是经营城市资源、资产,而城市的资源应包括地上、地下、空间三个方面,主要是指城市的道路、各种管线、旅游资源、自来水、煤气、路牌、广告、公共绿地、停车场、体育场、文化设施等资产。我认为,一级地方政府组织领导地方经济的指导思想应当从过去抓项目、抓企业向经营城市转变。我们提出创建园林城市的目的就是通过创建园林城市的平台,来增强我市的竞争力、吸引力、凝聚力、辐射力,这样就可以实现“人才跟着环境走,资金跟着人才走”的理念,从而吸引各方面的人才、资金、技术、项目,扩张城市的经济增量,提高城市经济质量,进而实现带动整个***区域的经济加速发展的目标。从经营城市的理念,突破传统的经济管理和城市建设模式,开群新的城市建设资金融资渠道,逐渐建立稳定的多元化的资金投资体制,我认为应从以下九个方面进行探索和尝试。

一、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对城市经营的调控作用。没有规划,就没有发展和协调。科学、美观的城市,只有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划分城市功能分区,协调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城市的各种资源,合理引导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才能实现城市资源价值的最大发挥,从而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二、根据财政能力适当加大财政投入。财政应安排必要和充足的资金保证城市建设的需要,尤其要加大城市公共绿地的建设力度,增加养护管理维护资金,确保绿化成果的巩固。财政的投入是主要渠道,但是城市建设的各项预算必须科学合理,使财政有限的资金花在必要的地方。

三、用足用够已有各项政策。就城市绿化而言,继续收取城市维护费、城市绿化费。根据兄弟城市的经验,应征收绿化补偿费:在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中,绿化资金和面积必须按规定给予保障,面积不足者高额征收绿化补偿费,请物价部门同城建部门抓紧审批;这样,一方面用政策保障绿地的建设和管理,一方面用政策收费维持绿地的平衡。每年的城市维护费25%用于城市绿化的比例必须坚持。

四、制定新的优惠政策在创建园林城市的各项工程项目中,要在税收、征地、水电费等政策上给予倾斜,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绿化单位的养护车辆主要用于城市绿化的施工和养护,可以免征车辆养路费。

五、搞好土地资产经营,用活土地政策。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能力,加大对土地市场的监控力度,实行“政府规划、土地储备、计划供应、招标出让、公开拍卖”的运作和交易模式,防止土地资产的流失,积极推进“净地出让”,提高土地价值。用活土地政策。对于绿化所有的土地,实施政策调控,可直接征用,也可以采用租地、共同开发的形式建设绿地。

1、凡是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属国有土地的绿化用地,必须严格按照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搬迁、出让、征用、建设;

2、集体土地,由产权单位无条件提供,个人土地,按照城市改造拆迁管理办法补偿。

3、属联合开发的,由政府规划,土地使用者建设,使用者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也可以建设附属工程和游乐设施,经营性开发,免交一切费用。每年土地出让金可拿出20%用于城市绿化工程的建设。

六、激活房地产市场全面开放住房的二级市场,已取得全部产权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引导房地产中价机构在房地产转让、抵押贷款、置换、评估等方面的服务。加大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贷款力度,促进住房消费,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关于多渠道筹措园林城市创建资金的建议 篇二

从目前全国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发展情况来看,最大的制约因素是资金短缺,最直接的原因是得不到银行的信用支持。过去长达50多年的完全依靠银行间接融资的现象成为历史,各银行已走向企业化管理,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的城市建设、创建园林城市的方式、方法、视野,必须从单纯的财政投入转为依靠经营城、依靠市场化运做去直接融资,单一靠财政投入

运作已远不能满足创建园林城市需要。仅从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来看,2004年—2005年的必须要完成的工程项目,约需资金1.1个亿,而财政每年能够安排的城建资金也就3000多万元。因此,在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等、靠、要的思维和做法已不能适应我们城市建设的需要,走一条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和***实际的经营城市的新路子,是我们应认真学习和实践创新的新课题。

经营城市:就是在高度重视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的基础上,促进城市经济的协调发展。经营城市就是经营城市资源、资产,而城市的资源应包括地上、地下、空间三个方面,主要是指城市的道路、各种管线、旅游资源、自来水、煤气、路牌、广告、公共绿地、停车场、体育场、文化设施等资产。我认为,一级地方政府组织领导地方经济的指导思想应当从过去抓项目、抓企业向经营城市转变。我们提出创建园林城市的目的就是通过创建园林城市的平台,来增强我市的竞争力、吸引力、凝聚力、辐射力,这样就可以实现“人才跟着环境走,资金跟着人才走”的理念,从而吸引各方面的人才、资金、技术、项目,扩张城市的经济增量,提高城市经济质量,进而实现带动整个***区域的经济加速发展的目标。

从经营城市的理念,突破传统的经济管理和城市建设模式,开群新的城市建设资金融资渠道,逐渐建立稳定的多元化的资金投资体制,我认为应从以下九个方面进行探索和尝试。

一、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对城市经营的调控作用。

没有规划,就没有发展和协调。科学、美观的城市,只有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划分城市功能分区,协调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城市的各种资源,合理引导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才能实现城市资源价值的最大发挥,从而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二、根据财政能力适当加大财政投入。

财政应安排必要和充足的资金保证城市建设的需要,尤其要加大城市公共绿地的建设力度,增加养护管理维护资金,确保绿化成果的巩固。财政的投入是主要渠道,但是城市建设的各项预算必须科学合理,使财政有限的资金花在必要的地方。

三、用足用够已有各项政策。

就城市绿化而言,继续收取城市维护费、城市绿化费。根据兄弟城市的经验,应征收绿化补偿费:在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中,绿化资金和面积必须按规定给予保障,面积不足者高额征收绿化补偿费,请物价部门同城建部门抓紧审批;这样,一方面用政策保障绿地的建设和管理,一方面用政策收费维持绿地的平衡。每年的城市维护费25%用于城市绿化的比例必须坚持。

四、制定新的优惠政策

在创建园林城市的各项工程项目中,要在税收、征地、水电费等政策上给予倾斜,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绿化单位的养护车辆主要用于城市绿化的施工和养护,可以免征车辆养路费。

五、搞好土地资产经营,用活土地政策。

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能力,加大对土地市场的监控力度,实行“政府规划、土地储备、计划供应、招标出让、公开拍卖”的运作和交易模式,防止土地资产的流失,积极推进“净地出让”,提高土地价值。

用活土地政策。对于绿化所有的土地,实施政策调控,可直接征用,也可以采用租地、共同开发的形式建设绿地。

1、凡是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属国有土地的绿化用地,必须严格按照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搬迁、出让、征用、建设;

2、集体土地,由产权单位无条件提供,个人土地,按照城市改造拆迁管理办法补偿。

3、属联合开发的,由政府规划,土地使用者建设,使用者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也可以建设附属工程和游乐设施,经营性开发,免交一切费用。

每年土地出让金可拿出20%用于城市绿化工程的建设。

六、激活房地产市场

全面开放住房的二级市场,已取得全部产权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引导房地产中价机构在房地产转让、抵押贷款、置换、评估等方面的服务。加大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贷款力度,促进住房消费,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七、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运作:对城市桥梁、隧道、管道等可以明确收费的、可营利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者或经营者,实现市场化运作;对特殊性设施的维修、养护也可以采取市场化运作,提高效益,降低财政补贴和投入,对特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实行特许经营、租赁经营、托管经营、授权经营及转让股份等途径进行,打破经营垄断,从而提高效益、降低财政支出、激活经济,原则是“投

资多元化、经营产业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社会化,”吸收各种社会资金来直接投资和经营城市。

八、建立多形式、多渠道的长期城市建设资金投入机制

要想办法大力推进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除国家、法律明确限定外,允许国外、国内各类机构和个人投资建设和经营基础设施,为创建园林城市服务,为改善城市环境服务。要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采取股份合作制、股权融资、境内外发行债券、bot(建设-经营-移交)等形式,扩大招商引资、吸纳社会资金。加大盘活城市公共无形资产,实行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特许经营,其经营所得税统一缴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公用设施建设。对城市户外广告标牌等经营权,也要实行公开竞标拍卖出让。

九、鼓励民间投资城市建设项目。

目前全国民营企业发展迅速,民营资本积累大幅增加。如何调动民营企业的积极性,把民营资本充分用好,并用在刀刃上,是我们政府制定投资的政策时要重视的问题。我们现在一方面是强调城市建设项目所需资金额太大,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大量的资金又无法进来。这就要求我们政府部门在制定规则时,考虑民营企业的性质,增强民营企业信心和决心,从而实行城市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通过经营城市,实施经营城市战略,才是加速城市园林绿化步伐的根本,才是解决创建园林城市资金短缺的方向。只有从宏观的方向上把城市的经济搞活了,城市建设才会有后劲。绿化建设只是城市基础建设的一部分,对创建园林城市中绿地建设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具体方式:

1、捐款捐建:引导部分有经济实力的部门和企业,投资进行绿地的建设,并对绿地拥有命名权、广告使用权等。

2、无偿承建:可以动员社会单位把城市建设做为自己的职责,提倡“人民城市人民建”,特别是对市直各部门定任务,划区域、包绿化,统一规划、分区建设;建成后交给政府管理。

3、合作建设:由政府部门和企业、个人合作建设开发,互惠互利。

4、独资建设:由出资者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并受益。

5、属地建设:主要指各区、县管理区的建设项目,由市里统一规划设计,各区、县按标准自己建设。

6、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不仅是市直单位和企业,全市人民都有责任,提倡个人拿钱、专业绿化公司施工的办法,保证工程的质量。

7、加强对各住宅开发公司的绿化意识教育,各项工程配套的绿化工程,必须按规划要求完成。

8、对单位和个人在建设中贡献大的,可以设立“功德碑”,建立奖励机制。

9、鼓励城市周边农业用地发展苗圃、花房等生产绿地,统一规划种植经济林,支持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速大环境防护林带的形成。

10、制定相对灵活、配套的绿化投资办法,争取政策的倾斜、激活绿化市场。

11、建立园林绿化基金,号召社会各届捐献,专项用于城市绿化建设。

****市创建办

2006年10月20日

关于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的建议 篇三

关于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的建议

一、当前政府投融资体制存在的弊端

一是投资需求缺口日益增大,而投资主体市场准入代价太大。随着城建项目的增多、居住人口的增长,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青岛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文教、卫生、体育等公益设施的建设,需要越来越多的投资;同时,随着各种公益和公用设施数量的增多,维护和管理的费用支出也在不断增加。这样仅靠财政一家扛,已难堪重负,于是各区市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工程款拖欠等普遍现象。与此同时,由于市场准入标准模糊,审批耗时费力,因而很多社会资本难以进入上述领域。

二是社会公共需求日益增长,而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乏术。由于公共产品和服务投资主体单一,投资决策、项目经营、管理主要依赖政府,而且长期垄断经营缺乏市场竞争力的推动和市场风险机制的约束,从而既不利于调动全社会特别是提供公共产品企业的积极性,又进而影响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例如供水、供暖、供气等,往往服务不到位、不及时。

三是存量资产迅速膨胀,而资本运作成效不大。主要表现为大量的社会资金闲置,投资回报率很低,大量资产和资金被固定不能被有效配置,造成资源浪费。但实际上很多存量资产完全可以通过市场运作变现收回投资。此外,由于决策失误,运作不当,财政投资不足,还出现了一些因财政后续资金供应断档而涌现出的一批城市“半拉子”工程。

四是投资决策“暗箱”操作,而社会监督难以奏效。主要表现为:当投资大量地集中表现为政府财政性直接投资,并由一个或几个政府部门主持操作时,就必然会使招投标失去有效监督。政府的各种“寻租”行为也必然会随之产生,与此对应,开发商为了打败竞争对手或为谋取暴利,就必然会对“寻租”行为给予积极配合,进而导致腐败。近几年,青岛发生的一系列腐败案件,多是由此引起。

二、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

借鉴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特别是新加坡和香港等地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构筑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就必须要改变目前的“政府出钱建、政府部门管”的计划经济模式,改变“单一投资、分头建设、低效管理”的传统体制,通过改革和创新,使政府投融资体制真正达到“六化”,即“投融资决策科学化”、“投融资主体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多样化”、“项目建设法人化”、“项目监管法制化”、“资源配置市场化”。

三、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几点建议

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思路是要运用项目区分理论,将项目区分为经营性、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根据项目的属性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运作模式、资金渠道及权益归属,明确政府在城市公共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中的“有所为”与“有所不为”领域,区分应由政府投资的项目和由社会投资的项目,从而鼓励、支持和引导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城市公用与公益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实现城市公共产品建设主体的多元化、资金来源的多渠道化和投资经营方式的多样化。

1、关于科教文卫等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根据项目区分理论,这一领域的项目除义务教育外,其总体属性为准经营性和可经营性。因此,改革的取向是:明确属性、区别对待、市场准入、政策倾斜。在权益归属上,实行“谁投资,谁收益,谁所有”的原则;在投融资主体上,实行“政府+企业法人+社会自然人”的模式;在运作方式上,可采取“政府监管、业主运营、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政府所有、委托经营、差额拨补、契约约束”,“资产重组、股份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以及中外合资、合作等方式。如,在教育方面,要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加大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学,积极建立多元化教育投资机制。在体育方面,可探讨与高校、大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合作建设体育场馆设施,由合作对方负责养护管理,实现资源共享,推动体育事业的大众化和社会化进程。在医疗卫生领域,现阶段可以采取“大系统、小服务”的模式推进。“大系统”,就是政府通过差额拨款建设医疗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机构本身则通过赢利性经营实现差额补齐。同时,对国有医疗机构,可采用股份制等形式,允许社会资金进入,以将其稳步推向市场,同时,政府在项目用地和外围配套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扶持;“小服务”,就是放开部分医疗卫生市场,允许、鼓励私人和社会机构投资兴办专业医院、诊所、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为居民提供各具特色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

2、关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城市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是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与创新的难点和重点,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财政性投资大部分用于这一领域;二是其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无直接收益、社会公益性强等特点;三是项目属性较为复杂,经营性、准经营性、非经营性项目交叉于一起。因此,这一领域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与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相比来说,既有共同点又有各自的特性。

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总的思路,就是要以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资金来源的多渠道化和经营方式的多样化为目标,并辅之以价格体系的理顺,调价听证制度的完善,分三种类型具体推进:

一是对于收费道桥、管道燃气、公共交通等经营性项目,投资主体可以是包括外资在内的全社会投资者,坚持“谁投资,谁收益”的权益归属原则,在运作方式上要采用“拍卖、招投标、包装上市、BOT、TOT”等方式;在投资决策方面,要重点考虑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与公众消费者的消费承受能力,同时政府要对项目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经营监管和价格调控。如将公交市场化,政府对公交线路经营权进行拍卖。

二是对于城市供排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准经营性项目,改革的取向是特许经营、企业运作、以副补主、保本微利。其投资主体可以是“企业法人+股民+境外投资者+政府”,投资的方式可以是“厂网分离、厂地分离”,政府投资输配管线或场地使用权,民间投资水厂或热源厂、垃圾处理厂,具体的投资方式可以是合作、合资、独资、股份制等。在权益归属上,坚持“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在经营目标取向上,以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确保保本加微利,微利的标准一般是要达到10%左右的回报率。在一定的年限内,政府要予以一定的补贴,补贴的方式可以是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以地换厂等等。这些项目大都可以通过收费经营最终达到盈亏平衡并略有盈余,因此可以交由独立的法人实体去经营,同时政府按照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关系,实施政府指导价,主持价格听证会,以发挥政府调控的有效性和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同时,大力鼓励业主跨行业经营,拓展副业,弥补主业的不足,解决分流人员的再就业工作

三是对于城市敞开式道路、广场、公园、路灯、城市公共绿地等非经营性项目,投资主体只能是政府,权益也全部归属政府。在运作方式上,一般可以考虑“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建设与管理相分离”的原则,引进项目法人制及建设和经营权招投标的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择优选定委托对象,由受托的项目法人作为业主,实施建设、管理和经营,政府则按委托协议履行支付义务,主要是拨付城维费。在投资决策时,主要考虑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努力降低投资成本和管理成本。由于这类产品具有自然垄断性,不能直接全部推向市场,当前依然必须主要依靠政府直接投资建设,为了避免滋生腐败,保证建设质量,统筹好项目的各个要素,应积极实行项目法人制,同时辅以招投标制、监理制、跟踪审计制、责任追究制等,对项目投资实施全程监督。即使是非经营性项目,也有利用社会资金和人力资源的创新之处。比如,北京、南京等城市,推出由公民或法人认领城市公园绿地、树木的办法,这些都不失为创新的做法。

3、改造或组建国有控股的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是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部分区市仍然存在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从目前的运作情况以及从上海、天津、大连、广州等先进地区的经验来看,这不失为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关键是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重组,依市场法则进行投融资,实现“投资—经营—回收—扩张”的良性循环。具体操作思路是对现有能够实行资产分离和经营的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进行全面清理,通过资产评估和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以现有资产作为政府投资股本,并吸引社会民间资本参股,重组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一般以实物资本为主,货币资本为辅。在运行初期,其主要职能是通过商业融资承担政府直接委托的工程项目(主要是经营性项目)建设和对拥有的经营性资产进行出租、出让、出售等方式盘活资产,专门进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营扩张后,政府要与公司脱离原有的直接依存关系,政府要减持在该公司中的股权,并促使公司创造条件,进入证券市场融资,逐渐成为具有较强实力的主要建设投资主体。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主要功用有三个方面:一是投资建设城市市政工程项目;二是为政府基建贷款提供担保,解决政府贷款信用的问题;三是发挥好融资职能,拟通过包装上市等手段,积极筹集社会资金用于扩大城市公共产品的建设。

4、创新融资方式,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创新项目融资方式就是要突破“一靠财政,二靠银行”的传统思维定式,瞄准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及其发展态势,努力拓宽社会公益项目和城市基建项目融资渠道。目前,有以下几种融资方式可供选择:一是国外政府贷款,特别是无息或低息贷款;二是国内开发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三是利用BOT(建设—经营—移交)或BT(建设—转让)的方式,引进国外资本参与可收费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经营;四是剥离有效资产,连同项目经营权出让给外商(TOT),使政府得以全部或部分地收回投资;五是采用产权置换的方式融通基建项目建设资金。如用道桥冠名权、公共场地广告经营权等产权换取道桥的建设资金或【t7t8美文号】公交站牌的建设维护资金;六是以城建投资公司名义申请发行企业债券;七是公司资产重组,包装上市,到资本市场融资;八是鼓励志愿者认养绿地等。

5、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科学定价,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价格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调节杠杆,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合理定价问题不解决,投融资体制改革就不会产生好的效果。现在城市很多公共产品的价格都低于其正常经营成本,其差价政府进行了补贴。这一方面增强了区域投资环境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却有碍经营性和准经营性项目按市场规则运作。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更好地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可分两步走:第一步,维持价格现状到一定年限,但是将现在政府补贴给企业的暗补方式,改为直接补贴给用户的直接补贴方式;第二步,提高公共产品中可经营性和准经营性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使价格基本按照供求规律上下波动,政府采取补贴,由经营者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以上就是t7t8美文号为大家带来的3篇《关于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的建议》,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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