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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管理制度精选10篇(废物管理制度精选10篇文章)

更新时间:2023-04-17 12:28:31 点击: 来源:yutu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这次漂亮的小编为亲带来了10篇《废物管理制度》,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废物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

我公司的危险废物包括:

名称/类别

主要成份

危险特性

外置方式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废管理原则

危险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四、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一)、危废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公司建立了危废管理领导小组,如下图所示:

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保证环保资金的投入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建立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环安卫部对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包括环保制度执行的日常检查、申报登记、应急管理、转移手续、日常培训等。

生产部执行清洁生产要求,从源头控制危险废物产生量;执行固废分类制度,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管理。

仓储部实行固废综合分类,由专人将固废收集到指定地点,进行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危险固废分类存放到固定容器内,每日下班前送至危废仓库。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到符合要求的专用仓库,做好进出库管理,及时登记,帐物相符;* *做好贮存场所和危废包装的标识工作。

技术部应做好危险废物处置、贮存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二)、标识制度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三)、管理计划制度

环安卫部每年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实际利用、处置情况应与计划相符,严禁违规转移(去向不明),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四)、申报登记制度

明确专人(环安卫工程师)按时按要求在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如实进行网上申报。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重新申报登记。

五)、源头分类制度

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

生产部各车间进行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

六)、经营许可证制度

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活动。

有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严禁将危险废物交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处置或自行擅自处置。

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公司应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公司和相关人员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八)、贮存设施管理制度

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严格分类收集贮存,贮存不得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的,报经环保部门批准。

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不得混合贮存;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九)、利用/处置设施管理

利用/处置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不得擅自关闭、拆除或者停用;确有必要关闭、拆除或者停用的,必须在实施关闭、拆除或者停用前20日内报所在地环保部门批准。

定期对利用/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十)、转移联单制度

根据《关于开展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xx】284号文精神,开展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工作。凡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均需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上申报本单位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贮存等情况;必须于每月10号之前上报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贮存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数据的准确性负责,不得漏报、缺报、错报。危险废物实际产生量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预测量大于20%或小于50%的,或危险废物的类别发生变化的,或环评文件中未进行评价而实际产生的均应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危险废物专项论证,报项目原审批部门审批后再进行网上申报内容的更正或补报。

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排放,危险废物转移必须签订转移合同,由有资质单位承运,严禁无资质运输单位、个人承运危险废物。

转移危险废物前,环安卫工程师在危废动态管理系统上进行转移申报,如实填写所需转移危废名称、类别、数量、包装方式、应急信息等,经过处置单位、运输单位在线确认后,方可出厂,公司需派员押车至处置单位。卸料结束,确认数量无误。

十一)、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运送危险废物的单位和车辆需经环保部门审核合格(在危废动态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到),公司与运输方签订危废运输合同,告知运输风险和防范措施,明确运输方安全环保责任,安环卫部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超高或超宽。

运输车辆必须按公司批准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输,按接收单位指定的场地倾倒。

运输车辆在运输时需采取措施,确保在运输线路中不泄漏、遗撒、带泥上路。下雨、雪后、道路泥泞时,禁止车辆进出污染道路。

十二)、业务培训

公司环安卫部应当对全体员工进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危废产生、贮存部门相关人员需掌握危废分类、处置的知识和技能,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了解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废物管理制度 篇二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2、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3、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4、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5、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6、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7、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

8、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废物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按照本办法管理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四条 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全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处室负责本单位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生产技术安全科按照国家和本市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 供应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厂危险废物的对外处置,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监督。供应科审查从事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处置我厂危险废物时应出事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 供应科督促对购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将按照从产生、运输和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并由供应科存档,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第八条 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将危险废物卖给无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生产技术安全科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厂有关规定处罚。

第九条 直接从管理、生产危险废物的人员,由本部门及生产技术安全科组织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条 我厂应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预案,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运输识别标志的申领和放置,按照危险货物和化学危险品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运输危险废物时,委托、运输和装卸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危险货物和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规定执行。

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泄漏、防散落、防破损的措施。

禁止使用载客的交通工具装运危险废物或者客货混装。

第十三条 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有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并必须设置识别危险废物的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产技术安全科对相关管理单位处罚1000元。

(一)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

(二)转移危险废物,不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

(三)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或者场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八)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场所、设施的。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废物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为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治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和处理活动。

3、职责

3.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发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志和数量的统计,以及危险废物台帐的确立。

3.3.2、生产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厂房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不定期检查。

3.3.3、安全环保部负责外包处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外包工作。确保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办理,并按照国家规定有相关资质的运输方法依法保证运输。

3.3.4、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提出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运输、外包办理申请批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相关资料也负责当地环保局的申报和相关处理核准。

3.3.5、厂长负责审查安全环保部批准的工作。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产管理

4.1.1、生产工艺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产生。

4.1.2、发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工序班长和单位工作人员负责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和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4.1.3、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负责,坚决消除滴、泄漏现象。

4.1.4、生产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2、危险废物运输

4.2.2.1、各车间应立即向安全环保部提出一般固废和处理危险废物的。申请,以达到厂房存放的临界值。

4.2.2.2、安全环保部和厂长批准后方可运输。

4.2.2.3、负责人、专车运输,现场负责统计一般固废和运输危险废物。

4.2.2.4、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标准,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3、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理

4.3.3.1、现场提出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理申请,如果安全环保部认为需要外协处理,可以经厂长批准进行下一步处理。

4.3.3.2、厂长导批准后,由安全环保部对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资质的机构进行运输、处置。

4.3.3.2、现场统计登记。

4.4、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应急处理

4.4.4.1、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联合制定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到保单地环保局备案,组织培训。

4.4.4.2、发现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发生、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理异常,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处理,必要时由厂长启动应急预案。

4.5、其他

4.5.5.1、一般固废和危险废弃物状况(生产工艺、处理方法、处理计划)变化前,安全环保部应向当地环保局申请办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4.5.5.2、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搬迁首先要经当地环保局批准。

4.5.5.3.禁止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混合、混合、混合。

废物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为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一般工业废物类别

主要是指本公司在生产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的废纸箱、废木箱、废塑料、废纸、废钢等。属于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3、生活垃圾

办公楼和宿舍楼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职责

公司基建办负责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

公司仓储部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外售回收利用。按所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有效无害的清除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存放、处置

5.1各车间、库房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5.2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雨、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5.3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

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放在临时存放场所。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

5.4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废弃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

5.5委托处理

仓储部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5.6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记录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中。

6、生活垃圾

各生活垃圾产生点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由物业公司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废物管理制度 篇六

一、立即报告院感科。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废物管理制度 篇七

1、目的

为了减少跑、冒、滴、漏,提高效益,降低消耗,消除污染,加强密封管理,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实施特种作业的安全许可证管理、现场监护、安全操作的管理。

3、职责

设备科负责公司全部密封点的监督管理工作,使用车间负责密封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4、密封点的分类和统计范围

化工机器与设备及其它(辅助生产)设备的密封点分为两类,即动密封和静密封。

4.1动密封

(1)定义:各种机电设备(包括机床)连续运动的(旋转和往复的)两个偶合件之间的密封属于动密封。

(2)统计范围:各类压缩机轴、泵轴、填料和轴密封处,减速机输出入轴、阀门杆、各桶、罐类的搅拌轴等的密封均属动密封点。

4.2静密封

(1) 定义:各种设备及其附属管线和附件,在运动过程中,两个没有相对运动的偶合件之间的密封属于静密封。

(2)统计范围:设备上的人孔、手孔、清理孔、视镜、静止机件的接合面;设备管线上的法兰、各种阀门、丝堵、活接头;机泵设备上的油标、附属管线,加热炉、水冷器的外露张口,电气设备的变压器、油开关、电缆头、仪表孔板、调节阀、附属引线,机床上的各种变速箱、立轴、各种变速手柄;以及其它设备的`静结合部位,均属静密封点。

5、密封点的计算方法:

(1)动密封点的计算方法:

一对连续运动(旋转或往复)的两个偶合件之间的密封,算一个动密封点。

(2)静密封点的计算方法:

一个静密封接合处,一个密封点。如一对法兰不论其规格大小均算一个静密封点;一个阀门一般算四个静密封点,如阀门后有丝堵或阀后有放空,则应各多算一个密封点;一个丝扣活接头算三个密封点;特别部位,如连接法兰的螺栓孔与设备内部是连通的,除了接合而算一个密封点外有几个螺栓孔应加几个密封点。

6、泄漏点的计算方法:

(1)有一处泄漏,就算一个泄漏点,不论是密封点或因焊缝裂纹、砂眼、腐蚀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泄漏均作泄漏点统计。

(2)泄漏率公式:

静(动)密封点泄漏率(‰)=静(动)密封泄漏点数/静(动)密封点数×1000‰。

7、静密封泄漏标准:

7.1静密封泄漏标准:

(1)设备及管线的接合部位用肉眼观察,不结焦、不冒烟、无漏痕、无滲迹、无污垢。

(2)仪表设备及风引线焊接及其它连接部位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真空部位用吸薄纸条的方法)。

(3)电气设备变压器油开关、油浸纸绝缘电缆头等结合部位,用肉眼观察无渗漏。

(4)乙炔气、氧气、二氧化碳气等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系统,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或用精密试纸试漏不变色。

(5)空气系统(含真空部分),用长薄纸条试漏,无吹动吸引现象或用肥皂水检查无气泡。

(6)蒸汽系统用肉眼观察不漏气,无水垢。

(7)酸、碱等化学物料系统,用肉眼观察无渗迹,无漏痕,不结垢,不冒烟,或用精密试纸试漏不变色。

(8)水、油系统,宏观检查或用手摸无渗漏,无水垢。

(9)各种机床的变速箱,主轴变速手柄,宏观检查无明显渗漏。裸露运动部件润滑(如机床等)不进行统计和考核。

(10)物料运输设备盖子宏观检查无明显溢漏。

7.2动密封检验标准

(1)各类往复压缩机曲轴箱盖允许有微渗油,但要经常擦干净,填料使用初期不允许泄漏,到运行间隔期末允许有微漏。填料函不允许漏油,而活塞杆应带有油膜,对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填料函,在距离填料外盖300亳米内,取样分析,有毒气体浓度不得超过安全规定范围。

(2)各种注油器允许油微漏现象,但要经常擦净。

(3)各种传动设备采用油环润滑的轴承不允许漏油,采用注油的轴承允许有微渗,并应随时擦净。

(4)供油泵允许有微漏现象,范围为每分钟不超过一滴。

(5)水泵填料允许泄漏范围,初期每分钟不多于20滴,末期不多于40滴。

(6)输送物料介质的填料处,每分钟不多于15滴。

(7)凡使用机械密封的各类泵,初期不允许有泄漏,末期每分钟不超过5滴。

8、密封管理区域的划分

8.1各场所所属设备、管线阀门等的静、动密封管理,由各设备管线阀门所在单位负责管理,公共管线根据供出和接收单位维护划分区域分别负责。

8.2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装置内的仪表工艺管路、风管、仪表专用伴热管线(包括一次手阀及阀后引线),压力表的密封管理,由电仪车间负责。

8.3消火栓的密封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8.4电气设备、变压器、油开关、电缆头等的密封管理由电仪车进负责。

9、密封管理措施

9.1密封管理

(1)凡投入运行的生产装置、设备都必须由各部门建立设备、管道静动密封点登记簿,设备管理台帐。密封点统计无误。

(2)设备科对生产现场密封管理的实际状况进行检查、考核、奖优罚劣。

(3)设备科要组织各种密封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密封新技术、新材料。

9.2巩固无泄漏管理

(1)各车间结合本车间管理状况,健全无泄漏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各车间要开展和巩固无泄漏工段活动,消漏堵漏工作要经常化、具体化、制度化。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万分之五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千分之二以下,暂不能消除的泄漏点应挂红牌示意,并做出消除计划。

(3)各车间要认真执行设备的定期保养,按时做好设备管线密封泄漏点的检查、统计工作。

(4)各车间要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并认真执行挂牌制度。机电动力部每月对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检查中若发现泄漏点未挂牌者,一律按泄漏点对待。每月的检查结果将作为考评设备管理好坏的主要依据之一。

(5)设备科人员应经常监督巡回检查、挂牌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应用奖惩手段加以控制泄漏。

(6)各车间在巩固无泄漏管理制度成果的同时,要积极做好设备清洁文明生产活动。

废物管理制度 篇八

1、目的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公司在用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危化品输送管道的管理工作;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危化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控制程序

4.1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属于危险化学品管道监察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按照《危险化学品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备案。

4.2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危险化学品管道的重要依据。所有危险化学品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4.3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

危险化学品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4.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4.3.2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

4.3.3编制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3.4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4.3.5制定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实施;

4.3.6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4.3.7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4.3.8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事故分析;

4.3.9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统计上报。

4.4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4.4.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4.4.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因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4.4.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4.5巡线检查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每天巡线1次,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3)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管道震动情况;

(5)管道支架是否完好;

(6)管道之间、管道和相临构件的摩察情况;

(7)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完好;

(8)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9)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4.7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8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新建、扩建、改建管理

4.8.1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危险化学品管道监察部门申报监检;

4.8.2项目报建审批及备案手续必须齐全;

4.8.3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审查;

4.8.4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安装施工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等内容;

4.8.5所选择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危险化学品管道安装单位、检测单位、防腐单位和相应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

4.8.6采购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质量要求;

4.8.7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的。基本要求: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资格,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与之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和检测手段,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要求一致。

4.8.8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做到:结构合理,保证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管道的补焊、更换管段、管件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有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8.9管道检修前的安全要求:管道系统的降温、卸压、放料和置换,管道系统停车后,应按操作规程把管道温度降至45℃以下,卸压至大气压,放料应彻底。介质为易燃、易爆和有害气体的管道,应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用盲板将待修管道与不修的管道隔离。清洗和吹扫。气体取样分析,确认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

4.9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定期检验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与全面检验。

4.9.1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4.9.2在线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也可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在线检验的检验人员资格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认可,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安排检验工作。

4.9.3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

4.9.4以上规定的在线检验项目是在线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4.9.5在在线检验开始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与检验有关的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图、历次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报告、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检验人员应在了解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泄漏等事故处理记录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方案。

4.9.6宏观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泄漏检查、绝热层、防腐层检查、振动检查、位置与变形检查、支吊架检查、阀门检查、法兰检查、膨胀节检查、阴极保护装置检查、管道标识检查。

4.9.7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壁厚测定宜做到定点测厚。

4.9.8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03Ω。

4.9.9安全附件检验按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4.9.10在线检验发现管道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使用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4.9.11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计划,安排全面检验工作,按时申报全面检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

5、相关记录

《危险化学品管道巡线检查记录》

废物管理制度 篇九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装放射垃圾。

四、医疗废物登记要求

1、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医疗废物转运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垃圾暂存处。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5、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要求

(1)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日。

(2)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3)医疗废物暂存处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环保局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康卫公司)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七、个人防护要求

1、运送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在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时要求穿隔离衣、戴帽子、口罩,穿长袖手套,穿胶鞋。

2、保洁公司对公司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八、人员培训

1、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病区必须对新进保洁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2、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保洁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2、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所在科室、保洁公司、防保科报告。

废物管理制度 篇十

一、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制度。

1、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2、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按回收流程执行。

3、医疗垃圾应存放于黄色防渗、防锐器穿透的盛装容器内。

4、暂存地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防止小孩接触等安全措施。

5、运输时要做到容器完整,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医疗垃圾直接接触身体。

6、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暂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

8、禁止医疗垃圾转让、买卖、邮寄。

二、医疗废物收集、储存、移交工作制度

1、医用废弃物由临床各科室产生,临床科室按废弃物分类分别存放在所规定的所有医用废弃物标志的塑料袋内,按标准处理后存放。

2、医用废弃物收集时间为每日按时由各科固定的职工收集,并移交至医院固定收集点,收集点工作人员按分类,存放在贴有标志的存放点内存放。

3、收集人按双人交接做好签字移交。

4、收集点工作人员,按时与医疗废弃物处理人员做好医用废物的及时外送移交工作并做好数量登记等工作。

5、每月底将月度报表交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存,以备检查。

6、收集点工作人员做好地面、送货车等工具的消毒常规工作,按上级规定消毒药物及浓度进行消毒。

7、存放点贴有明显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8、工作人员规范上岗,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及帽子。

9、医用废弃物不得私自出售和转卖,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处置 过程中预防医疗废物刺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防护知识。

(4)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2、为有关人员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3、在工作中发现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报告。

四、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暂存处有醒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3、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4、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医疗废物应分别存放在容具内,不得混装,存放设施工具上应有明确的标示。

5、暂存处封闭设施完善,无鼠、蚊蝇、蟑螂。工作人员随时关好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出。

6、对各科室交来的医疗废物应进行分类称量并登记。交接双方签字。

7、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暂存点、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登记。

8、定期检查暂存处医疗废物存放容具,对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9、医疗废物集中上交医疗废物处理人员时,要严格交接手续,在转送登记本签字,并对登记本保存三年备查。

10、暂存处工作人员要作好自我防护措施,防止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一旦发生,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1、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一旦发生,应按照应急方案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医护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2、培训对象:

1.医疗废物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2.全院各科室医、护、药、技、工勤等全体人员;

3.新上岗职工、进修医生及护士、实习医生及护士等。

3、主要培训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国家相关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3.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与责任;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医疗废物内部运收工作程序;

6.医疗废物转交手续及登记制度;

7.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自身防护措施;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税、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4、培训方式:

1、下发有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2.分期、分批、分层次、分别采用多种形式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与考核。

3.结合实际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程序逻辑和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演示。

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逐级上报制度

1、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在 48 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 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3)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2、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4、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七、医疗废物分类目

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

上面内容就是为您整理出来的10篇《废物管理制度》,能够帮助到您,是最开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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