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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招聘公告优秀10篇(学校教师招聘公告优秀1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3-02-16 11:54:12 点击: 来源:yutu

教师招聘公告 篇一

一、招聘学科

(一)小学部

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等

(二)中学部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音乐、体育、信息科技等

二、招聘要求

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团队意识强,有爱心、有大局观,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专业知识扎实,教学能力突出;有较强的亲和力、学习力、沟通力、执行力。取得证书;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本科)或六级(研究生)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一)20xx届应届生要求

专业对口,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同等条件下,体现四个优先录用:一是师范院校专业对口优先;二是党员、团学干部优先;三是各类获奖(三好学生及各类奖学金等)者优先;四是志愿者优先。

(二)在编在岗教师要求

1、上海市在编在岗教师

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海户籍、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可突破中级)。

2、非上海市在编在岗教师

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且聘在高级教师专技岗位上,近三年内获得过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方面荣誉称号,符合入沪条件。

三、福利待遇

1、录用后,解决国家事业编制,享受全市公办学校统一待遇。

2、根据进沪落户积分情况,入职当年解决上海市户口或人才引进居住证。

3、符合条件的应届优秀毕业生,可申请入住松江区教师公寓、人才公寓或公租房。

4、根据G60人才积分等级给予租房补贴。

5、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

四、招聘流程

1、校方筛选简历、组织面试和试教等。

2、参加松江区入编考试和面试。

3、参加上海市能力测试和心理测试。

4、政审、体检并录用。

(实际录用根据20xx年教育局与人保局最新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1、请发送带有免冠照片的个人简历至邮箱:sssjwl20xx@

简历文件名为:

应届生:学段+学科+应届+姓名+毕业学校简称+学历+政治面貌

在职:学段+学科+最高职称或荣誉+姓名+现工作单位+学历+政治面貌

例如:初中+语文+应届+张三+上师大+硕士+党员

如果是音乐或体育学科,请同时提供专业展示视频、作品成果等。

2、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茶坛路310弄1-9号固定电话:021-57683336

3、联系教师:张老师18621057598

六、学校简介

上海师范大学松江未来实验学校(简称“上师松江未来”)是上海师范大学与松江区人民政府合办的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

上师松江未来作为上海师范大学松江基础教育生态园区的先期项目,同时也作为松江区“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诞生于天时地利人和的松江新城。学校坐落于风景优美的上海市松江区茶坛路310弄,占地62亩;拥有标准化教室54间,智能化学科类、科技类、艺体类等专用实验室28间,设施设备齐全,教学条件优越。学校距松南郊野公园800米,距松江南站4.5公里,风景优美,交通便捷。

上海师范大学松江基础教育智慧生态园区包括从幼儿园到高中一体化教育和上海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院(分院)两大功能块。其中,高中为上海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旗下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分校,九年制学校为面向未来人才培养的“上师松江未来”,基础教育研究院主要承担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小学师资培训、上海师范大学本硕博学生见实习及毕业论文研究等工作。

上师松江未来秉承“厚德、博学、求真、创新”的校训,践行“面向未来,培养发现者、思想者、创新者、实践者和未来问题的`解决者”的办学理念,以上海师范大学丰富的教育资源为依托,融合松江厚重的文化历史,契合松江新城的发展脉搏,对标松江教育“强基础、建高原、攀高峰”的总体目标,突出面向未来的科技创新、教育信息化、智能化、国际化办学,打造智慧、生态、人文、开放的育人环境,助力师生幸福成长,办老百姓满意教育。作为上师大基教集团附校,学校充分利用上师大师资、课程、教研及实验室等优质资源,建立健全课程体系,组建各学科教授专家团队入校指导,邀请精研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的科技副校长入校办公,在办学资源、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学生培养及课程教学改革等方面与上师大及其集团附校共享优质资源。

教师招聘公告 篇二

x大学附属中学、子弟小学和幼儿园座落于风景秀丽的岳麓山下,地处千年学府x大学南校区内。x大学中小幼始建于上世纪20年代,历史悠久,为社会培养了周光召等一大批著名的科学家、艺术家和政治家。目前,湖大附中和子弟小学都是长沙市示范性学校;幼儿园是x省示范性幼儿园。

为适应湖大附中、子弟小学和幼儿园的快速健康发展,现面向校内外公开选聘优秀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岗位

1、高中语文教师2人;高中数学教师2人;高中英语教师1人;

2、高中政治教师1人;高中历史教师1人;高中物理教师1人;

3、中学音乐教师1人;中学体育教师1人;

4、小学数学教师1人;

5、幼儿园教师8人。

二、招聘条件

(一)中学教师招聘条件:

1、要求应聘者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合作,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奉献精神,有扎实的专业素养、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身体健康。

2、应聘者应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语文、英语教师者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甲,其他学科应达到二乙,应聘英语教师者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所有应聘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均应达中级及以上水平或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合格证书。

3、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及其以上职称应聘者应在40岁以下。

4、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要求英语口语流利、语音纯正,兼修第二外语,同等条件下其二外选修日语、韩语、德语小语种者优先。

5、相同情况下具有下列条件者优先:能用英语讲授其他学科知识的双语教师,具有高中毕业班教学经验者,在省级示范性重点中学工作过的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国家及省市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和高级职称者。

(二)小学教师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能严格遵守《教师道德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2、本科及其以上数学专业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计算机合格证、普通话(二甲以上)等级证书;

4、有一定的英语口语基础;

5、身体健康;

6、能胜任本职工作;

7、具有小中高职称或特级教师者优先。

(三)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

1、要求应聘者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合作,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奉献精神,热爱幼儿教育、对孩子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

2、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组织能力强。

3、应聘者应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4、应聘者应具有国家幼儿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丰富工作经验或科研成果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及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xx年4月1日- 4月22日。

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来x大学普教中心报名,报名时须递交本人手写填写的工作简历一份,另需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本人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1张。

报名地址:x大学普教中心办公室(湖大附中行政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x

联系人:金老师

报名表格:见附件1-3

具体方案见:xx

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篇三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5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5)。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

3.须取得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23年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专业和相关资格条件,其中: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15日16:00)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岗位表》中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2023年毕业生,指在国(境)内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2月13日09:00-2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3日09:00-2月16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13日09:00-2月16日16: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9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公告要求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10: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2月23日—2月24日;

网址: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技能加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另行组织面试。详情请关注各主管部门网站或咨询相关单位。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2021、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档案托管证明。

(3)其他要求:

①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档案托管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面试顺序: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形式:

(1)辅导员教师岗位(单位代码0107、岗位代码25),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模拟上课、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90元/人。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技能加试

(1)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幼儿园、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技能加试,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技能加试。

(2)技能加试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凡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加试。

(3)技能加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4)技能加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幼儿园、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技能加试成绩×3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加试成绩、总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

(三)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有技能加试的岗位,取技能加试成绩高者,没有技能加试或技能加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下同)。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分别按人事管理权限在xxx教育局网站、xxx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当地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以拨打岗位表中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xxx教育局: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x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xx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

xxx洪泽区: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其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2023年xxx市直及部分县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可咨询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附件:

xxx教育局

xxx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xx生态文旅区管理办公室

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区教育体育局

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2月6日

2023年xxx市直及部分县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补充公告

因疫情防控需要,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取消,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暂未公布,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2023年2月6日发布的《2023年xxx市直及部分县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报考条件第4条中“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15日16:00)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可报考人员包括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时间:2023年1月7-8日)的人员,但须在公布面试成绩时面试成绩合格,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并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xxx教育局

2023年2月7日

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篇四

一、学校简介

xx市xx学校是一所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国际部)为一体的民办学校,规划占地500 亩,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靓丽,功能设施完善先进,国内一流。学校坐落于封丘中心城区教育公园内,地处中原城市群核心地带,位于郑州、开封、新乡1小时生活圈,2.5小时高铁直达北京、武汉、济南、西安,交通便捷。

二、招聘岗位

新乡市xx学校20xx年秋季招聘全面开始,招聘各学科教师若干名

三、岗位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证书(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先工作再考证)。“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原“985”高校及部属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同时招聘优秀在职教师。

四、福利待遇

1. 小初高文化课教师(应往届毕业,优秀骨干在职教师)长期招聘,年薪7万-25万

2. 体音美计(应往届毕业生,优秀骨干在职教师)薪资待遇面议

3. 享受免费公寓和餐费补助等,享受“五险一金”

4. 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相同的职称评聘,评优晋级待遇

5. 享受国内外各类进修培训机会,学校积极创造条件让教师成长

注:教师聘用合同可一签三年,在本校工作满十年后可签订教师长期聘用合同(也可根据教师实际情况调整)

五、应聘方式

请将本人的'个人简历,各种获奖证书等有效扫描件发至邮箱

联系电话:

小学部:

初中部:

高中部:

行政部:

面试:学校随时欢迎应聘人员到校参观

教师招聘公告 篇五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xx〕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20xx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须为驻潍高校,下同)在潍坊市的中国公民,可在潍坊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

(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二)20xx年(含)以前入学、毕业未超过3年(以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时间为准)且未认定过相应教师资格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三)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xx〕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五)申请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类别相应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其中,高新区、保税区的由奎文区教育局负责认定,滨海区、经济区的由寒亭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峡山区的由坊子区教育局负责认定。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潍坊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xx年6月20日8:00-6月28日17:00(周六、周日报名系统不开放),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且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教育局(详见附件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选择潍坊市教育局。

2、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已选认定机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确认点(详见附件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可选择任一确认点。

3、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相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4、导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含申请信息和相片,A3型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须按照潍坊市20xx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见附件2),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11日-7月13日在规定受理时间内,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与网上申请所选确认点一致)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证明、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代为办理。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交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须由体检医院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填写说明请见附件5)。

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1)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育类课程修习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

8、近期一寸(或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具有潍坊市户籍人员,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须含索引页、本人页); 工作单位在潍坊市的人员,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明细等材料(驻潍高校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证书领取事宜将在本网站另行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点击下载》》》

1、潍坊市20xx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doc

2、潍坊市20xx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doc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说明。docx

潍坊市教育局

20xx年6月14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山东教师招聘网

教师招聘公告 篇六

为确保平稳有序推进衡东县20xx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经衡东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现就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由20xx年7月24日调整为20xx年7月31日。

二、面试地点:

衡东县杨山实验中学第一栋教学楼。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20xx年7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在衡东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209办公室领取。

四、面试流程

考生进校门口安检、交手机(7:30-8:00)——进候考室上交有关物品(收齐后由工作人员送到候分室)——学习《考场纪律及面试注意事项》——抽顺序签——按照抽签顺序逐个进备课室(每隔15分钟进1个)——备课——30分钟后进面试室——上微课(不超过10分钟)——候分室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带上自己物品离开考场。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不予参考情况

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试 :

1、无《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不能提供考前24小时内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红码或黄码)的,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示14天内到达或途经高风险城市的;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相关症状无法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4、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5、考前14天内有高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或无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及封控管控区旅居史的(中高风险区名单以开考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名单为准,请密切关注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的最新名单);

6、考前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发生但尚未划分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旅居史的(关注官方新冠疫情信息);

7、考前21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考前14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次密接触者;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疫情防控专业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二)考前防疫准备

1、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申领本人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密切关注疫情形势,避免境外旅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提前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

2、考生须提前准备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的彩印件(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及途径地,且行程卡与健康卡注册手机号码一致)以及考前48小时内可查询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证明(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上的核酸检测结果或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收集。

3、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及承诺书》,要如实填写,手写签名,在进入考点时出示,在进入候考室后提交给工作人员。

(三)进入考点及面试时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能准时参加面试,请考生务必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现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场时须有序排队,合理保持人员间距,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及承诺书》,接受体温测量。

2、面试当天现场查验的个人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示14天内没有到达或途经高风险城市、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况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3、面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点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考生进入候考室时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核验,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

4、面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疫情防控人员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面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面试,不再追加面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面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5、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合理保持人员间距。

(四)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部门有关涉疫健康管理规定,自觉遵守面试防疫规定和要求,考前查验本人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防疫信息和资料,考生提供的数据将提交疾控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伪造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将取消面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参考及防疫如有进一步要求,考前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相关信息。

2、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及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及承诺书》

衡东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7月20日

教师招聘公告 篇七

根据《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平办发〔xxxx〕5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xxxx〕254号)和《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工作流程》(平人社通〔xxxx〕252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计划为崆峒区5所城区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崆峒区5所城区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50名,详见《平凉市崆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截止报名之日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平凉市崆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计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提供虚假的证件及材料的。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xxxx年8月3日8∶00至8月5日18∶00,登录网站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登录报名系统内阅读),报名人员须提交上传的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xxxx年及xxxx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xxxx年及xxxx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上传笔试或面试成绩单。

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专业参考《xxxx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执行。应聘人员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应上传近期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小于5MB,大于295x413像素。

4、网上资格审查。8月3日8∶00至8月6日18∶00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更改: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xxxx年8月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6、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注:1、已报名参加xxxx年平凉市崆峒区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岗位且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

2、报名后先按照本次所报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3、未进入拟聘用人员的再按照所报第一批教育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4、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不在参与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岗位面试等程序。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相关内容,合成一套卷,满分100分(与xxxx年平凉市崆峒区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岗位同卷同时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划定合格线,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随时关注崆峒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和“崆峒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

3、携带证件。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所需文具进入考点,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手表、计算器)等物品进入考点,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拟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通过崆峒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末尾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3:1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划定合格线,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审查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平凉市崆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两份(自行下载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彩照2张。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3、面试采取试讲与回答问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末尾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不再增加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1:1确定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笔试、面试中划定的合格线岗位,不得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在崆峒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不参与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岗位面试等程序)。

(七)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崆峒区人社局上报市人社局备案,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兑现工资待遇。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平凉市崆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考生应随时关注平凉市崆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按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考生在考前应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自理。

(二)崆峒区人民政府的网站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本公告由平凉市崆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招聘工作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篇八

xx学校成立于xx年8月,学校位于西昌市,紧邻美丽的邛海,面向秀丽的泸山,一山一水赋予了俊波特有的'灵性。依山傍水的俊波占地170.8亩,现有建筑面积近6万多平米 。校内绿树成荫,花木成行,空气纯净,绿化面积达45.47%,是西昌空气质量最优的区域。

xx学校是由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一所全日制寄宿制民办学校,学校硬件设施先进,师资雄厚,生源充足。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在职优秀教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5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音乐2名,美术2名,体育2名,信息技术2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敬业爱生,气质优秀。

2、应届大学生:

(1)本科学历,研究生优先;

(2)学校多次奖学金获得者或院级以上“三好”“优干”优先;

(3)数、理、化、生学科应聘学生在高中阶段有学科竞赛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者优先。

3、在职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三、招聘办法

请有意者于xx年12月31日起将本人简历、证、个人获奖证书(电子文档)发往xx@邮箱,经学校初选合格后,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四、福利待遇

1、新教师年收入15万元以上,在职教师年收入20万元以上。

2、按照国家规定依法购买“五险一金”,购买标准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另可享受带薪休假等各种福利。

3、免费提供教师周转房。

4、教师子女本校就读享受减

联系电话:xx传真:xx

电子邮箱:xx

联系人:蒲老师(xx)郑老师(xx)

教师招聘公告 篇九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桂教特岗〔20xx〕1号)文件精神以及《20xx年陆川县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工作方案》,20xx年我县公开招聘特岗教师120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对象

(一)招聘计划

20xx年我县招聘特岗教师120名,其中初中教师45名、小学教师75名。详见附件《20xx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计划表》,特别说明:农村小学语文岗位分为岗位①和岗位②,请应聘农村小学语文岗位的人员在资格现场复审中选报岗位①或岗位②。

(二)招聘对象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平台网上报名应聘陆川县特岗岗位,且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二、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二)资格现场复审

1、复核的对象、时间、地点

复审对象: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平台网上报名应聘陆川县特岗岗位,并且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复审时间:20xx年7月10日—11日。

复审地点:陆川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陆川县江滨东路)。

2、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

(1)目测应聘者五官是否端正,语言表达是否清晰流畅,其身体素质是否达到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要求。

(2)查验复审应聘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需交验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返回个人,下同)

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学业成绩)复印件;

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⑦最高获奖证书复印件;(没有的,不须提供)

⑧专科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院(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⑨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曾任教学校的任教经历证明(师范类专业可以实习鉴定为依据);

以上材料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一本。其中③—⑨项可根据本人情况提供。

3、不参加资格复审复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量化加分(计入总成绩)

1、学历学位加分:研究生6分,一本5分,二本4分,三本3分,专科2分;有学士学位证加1分,有硕士学位加2分;仅计最高项加分。

2、师范类加5分。

3、专业对口加5分。

4、具有教师资格证加2分。

加分证件于资格复查时一并提交验证,逾期不受理。考生加分情况与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于7月14日下午一并公布在广西特岗招聘报名平台上。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xx年7月15日。

2、面试地点设在陆川中学附属初中(原文昌中学)。

3、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者不能作为拟聘对象。

4、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到场进行监督,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性。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同时,在县教育局公布栏进行张帖。

(五)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各学科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量化加分与面试分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以下列条件及顺序优先确定体检对象:①师范类优先;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③专业对口的优先;④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优先;⑤学历、学位高者优先;以上①—⑤项都相同的。,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成绩、实习成绩、获奖情况确定。

体检对象名单、时间、医院、注意事项于7月20日左右公布在陆川县教育信息网及特岗报名平台。体检标准按广西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结果,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如出现缺岗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教育厅。

(七)集中培训

在教育厅统筹指导下,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不少于120学时,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经费由自治区专项列支。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期间一旦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参加集中培训。要求于8月26日前完成培训。

(八)选岗、签订聘用合同

培训结束后,培训合格的拟聘人员按应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确定聘用单位,选定岗位后与聘用单位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三、聘后管理

特岗教师聘任期间,由我县根据《教育部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xx〕2号)及《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 人事厅 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57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四、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陆川县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xx年7月3日

教师招聘公告 篇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xx〕1号)要求,结合湖南医药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医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医药学院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医药学院纪委、省监委驻湖南医药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9个;招聘计划53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医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xx年3月17日至20xx年3月25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应聘部门+岗位代码+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如下:

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医药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要求

①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xx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②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xx年2月28日为截止日期。

③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党员介绍信或近6个月的党员(费)证或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经本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⑤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网站的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B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面试、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试教人员。

C类岗位:采取笔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

D类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3、考试主要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和学识水平。总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聘岗位的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功底和实际动手能力。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环节的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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