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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8篇(餐饮服务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8篇内容)

更新时间:2023-02-05 17:24:32 点击: 来源:yutu

餐饮服务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篇一

(一)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三)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

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需保证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合作活动。

2、在购进食品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3、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流程

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2、购进的产品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等字样。

3、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4、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

5、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6、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

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 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需完整填写。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进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3、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干2年。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xx《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方法、数量等内容。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6、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

7、餐饮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七)食品检验(包括入库检验和出厂检验)制度

1、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2、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3、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4、食堂采购一切物品,均必须严格履行入库、出库手续,双方签字。

5、保管员(验收员)对所购物品进行质地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采购与入库。

6、对工作人员(取货员)取出食品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7、加强食堂仓库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食物中毒工作。

8、合理安排入库、出库食品数量,适度保持库存量,加强检验,杜绝一切不安全及浪费现象的发生。

(八)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本单位(店)实际情况,充分使用电视,黑板报,宣传画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应根据防止食品受到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的繁殖和杀灭病原菌三项基本原则采取措施,其关键点主要有: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致病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物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到动物接触食品。

2、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予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快吃掉;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3、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污染的主要措施。对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清洗消毒。

4、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卫生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四)预防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措施

1、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调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2、豆浆引起的食物中毒。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破坏。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0C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五)发生食物中毒处理:

1、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把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送往医院。

2、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3、紧急处理。

(1)后勤保障部(办公室)负责与调度,把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2)及时报本单位(店)有关领导,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事务。

4、原因调查

(1)保护好现场严防破坏,要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标封存。

(2)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取证。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药品自查报告 篇二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根据《20xx年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药品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药品采购基本情况

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制度,我院除麻醉和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都经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绝不私下采购。在分管领导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由专人负责网上采购。

二、药品采购、配送、验收入库及货款支付款等情况

1、网上采购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无不执行网上采购的现象;绝对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用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

2、配备使用情况。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积极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

3、供应配送情况。药品配送及时迅速,有部分药品存在断货缺货现象。

4、价格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规定价格采购药品;坚决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加价销售现象。

5、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在平台上签收。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我院积极配合财务部门,认真核算基本药物采购数额并及时上缴货款。上缴货款后,网上手续做到及时完备。

三、存在的问题

1、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2、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

四、整改措施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

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院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药品自查报告 篇三

县考核组:

xx乡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食安委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了全乡人民饮食安全,使全乡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现针对《xx县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自查如下: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xx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由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副乡长担任副组长,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并且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年内,乡领导班子共召开了四次专题会议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设立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为乡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机构、人员、经费均落到了实处。

3、乡领导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乡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乡政府分别与7个村委会和各站所、中小学、有关企业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共xx份。

4、在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建立了责任追究、举报奖励办法等制度,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整合监管资源,使xx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形成了合力。

2、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自律、行业诚信、信息化建设。

5年初制定了xx乡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加强了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扩大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查的频次和范围,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建立质量管理、索证索票等制度,进一步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主题责任。

6、广泛宣传药品、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及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和公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合法维权意识。

(1)大力开展行业诚信自律宣传教育,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培训活动,积极组织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参与相关专业培训。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周”等宣传教育活动。

7、积极配合县食安委会加大对学校、企业等机构的食堂及街边小餐饮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管理制度,预防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8、积极督促xx卫生院、计生办按时上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9、落实信息管库和发布程序,明确信息报送人员,及时、准确上报药品、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

10、加大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根据布置认真开展好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11、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12、认真督促学校食堂持证经营,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监管,制定了年度监管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做好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药品自查报告 篇四

菏泽天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2月4日经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20xx年2月4日前应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我们对照省、市《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位于菏泽市牡丹区康庄路北辰社区综合楼(仓库地址:菏泽市广福街13号)。经营范围有: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除疫苗)。公司今年1—12月销售额3600万元。公司自成立以来,诚信为本、依法经营、质量至上、信誉优良,无药品经营违法行为,所经营药品无质量事故发生。

公司在岗人员4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人,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人员12人,占员工总人数35%、公司办公和营业面积为495平方米,仓库1240平方米。仓库布局合理,设备完善,达到了药品分类储存的要求。公司调整了行政和业务部室,将原设立的综合办公室、质量管理部、业务部、储运部、财务物价部和业务一至业务五部调整如下:

保留质量管理部、财务物价部和业务一部、业务二部、业务三部、业务四部、业务五部。原职能不变。

原综合办公室更名为总经理办公室,原业务部更名为市场开发部,原储运部更名为企管储运部。

为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质量第一、顾客至上、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以适应市场竞争,促进企业发展,我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落实了各级岗位责任制;按照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综合素质;坚持依法经营,强化企业经营管理,确保了药品质量,为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实施过程和自查情况

(一)管理职责

1、公司于今年2月份重新调整了“药品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与完善公司的质量体系,充实了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各部室和人员职责,制定了企业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编制了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实施定期检查和考核,保证了公司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职权,使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更加科学合理。公司于10月份成立了“GSp认证工作指导小组”,印发了《实施GSp,重点项目分工合作工作方案》,修订、审核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工作程序,机构及岗位责任制,并于10月20日开始正式执行,使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完善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使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得到有效执行。

2、企业设立了独立的质量管理部和专职验收、养护组。质管部下设质量管理组和质量验收组,能够贯彻执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及公司质量管理文件,质管部在企业运行各环节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3、企业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GSp运行情况进行内部审核,以确保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员工整体质量管理素质。

1、为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我公司除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举行了一系列的公司内部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本公司制度、工作程序、责任制培训、各岗位技能培训、药品分类知识培训及员工道德教育等。所有培训均进行考核,建立培训档案及考核档案,取得较为明显的培训效果。公司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员工安排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2、目前,企业领导层人员都比较重视学习国家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管理知识,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均为大学本科毕业。分管质量的副总经理、质管部长、质管员均为执业药师,大本学历,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从事质量验收、养护和销售人员均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企业对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配送和销售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查体,坚持凡是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可能污染药品的工作人员均实行先查体后上岗。

(三)设施设备

1、我公司拟调整后经营及办公场所面积495平方米,能满足日常业务及办公要求,办公场所环境明亮、整洁、布局合理,并配备必要现代化办公设备,对进销存实行电脑化管理。

2、公司申请登记事项变更后,仓库面积达1240平方米,其中西药阴凉库面积554平方米,中药饮片和中药材阴凉库面积333平方米,易串味药品阴凉库面积20平方米,验收养护室面积30平方米(中药养护室15平方米),冷库23平方米,零货库300平方米。能适应我公司所储存药品的要求。库房做到合理布局,地面平整,门窗严密,无污染源,具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鸟、设备、设施,具符合要求的防火安全设施。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退货区,发货区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区与不合格品区及退货区有效隔离,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生活区有效分开。各库房温湿度监测与调控设备齐全,能适应公司所经营药品按理化性质和储存条件分库分区存放要求。

3、验收养护室30平方米,配备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检测仪、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标准比色液、显微镜、标本室、零货区以及干燥降氧、熏蒸、养护等专项设备,各种验收养护仪器设备均建立设备档案及使用、维护档案。

(四)进货管理

实行药品统一管理,由业务开发部组织采购,由各业务部分别销售。业务开发部每月制定采购计划,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备案。严把药品购进关。认真执行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批制度及其程序,药品购进制度及其程序,重视供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调查,确保供货单位及采购药品合法性100%。执行"质量第一,顾客至上,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业务部会同质管部共同制订采购计划。与供货单位100%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药品购进凭证完整真实,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

(五)验收管理

1、质管部负责购进药品和销售退回药品的质量验收。验收按照规定程序在养护室进行。

2、验收人员依照法定标准和采购合同对购进药品按照规定比例逐批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首营品种、针剂、各种剂型首次进货药品均进行药品外观性状的验收检查,保证入库药品验收合格率100%,对不合格药品及假劣药品坚决予以拒收。进口药品均有加盖供货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外用药品,OTC药品均按照规定的标识验收。

(六)储存于养护

1、严格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分库分类存放,首先按照药品的所需要的储存条件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和冷藏库内,其次,按照其自然属性将内服与外用药品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非药品专库存放,将近效期药品报表每月按照规定时间填报。

2、认真做好药品养护。按照药品划分规定将储存药品确定为重点养护品种,制定重点养护计划,每个月进行循环养护,建立药品养护记录和养护档案,严格按药品理化性质和储存条件进行存放和在库养护,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完好。

3、每天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时调整仓库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销售退回药品按照操作规程处理,保管员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并存放在退货区,验收员验收合格后置入合格品库,对经验收不合格的存放不合格区,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建立完善的记录档案。

(七)出库与运输

1、药品出库严格执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对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产地、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等逐项进行复核,复核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立即停止发货,并报质管部处理,保证不合格药品不出库。

2、根据药品的理化性质和运输条件,配备保温、防寒等必要冷藏和保温设备及运输安全设施,保证运输途中药品质量。

(八)销售和售后服务

1、销售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销售活动,确保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坚持依法经营,不与无药品经营和使用资格的单位发生业务关系,

2、做到药品销售均有合法票据,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

3、保证服务质量,执行质量查询制度,做好售后服务。公司倡导热情服务,并建立客户投诉记录档案,跟踪落实。公司定期对客户和供货商进行药品质量查询,

4、对药品质量信息及时传递反馈,定期汇总,建立药品质量查询记录和质量信息传递反馈记录。

5、对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上报,及时追回药品,保证药品安全有效。

三、对照换证方案自查总结及存在问题

近五年来,在省、市药品主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快了企业发展。经过自查认为:基本符合省市换证方案规定的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

2、企业无挂靠经营、走票行为;无出租、出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行为;无违法经营假劣药品行为(《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为执业药师;

4、建立了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并能实现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控制。对购销单位、经营品种和销售人员等建立数据库,对其法定资质和经营权限进行自动关联控制,对库存药品动态进行有效管理;

5、药品运载车辆配备了温度调节设施并保证运输过程中满足药品储存温度要求。

同时,我们对发现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整改。主要表现:一是对员工的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部门、岗位对质量管理工作自查的自觉性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售后服务工作的力度还需要加强,要进一步做好药品质量查询和药品不良反应调查工作。

我公司一定会根据在自查和内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不断检查、整改,使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我公司对照换证方案进行自查内审,认为基本符合省、市《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工作方案》要求。特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请领导检查并审批!

餐饮服务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篇五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 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 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 测公正、准确、有效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 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 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 定处理。

餐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5),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第二条 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三条 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第四条 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第五条 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 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 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 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 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 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药品自查报告 篇六

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针对20xx年4月14日贵局对我酒店的检查,我酒店再次进行自我排查:

一、我酒店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不采购、不加工、不存放变质食物,所使用的食品及原料都在保质期内,未发现过期、霉变的食品及原料;

二、按照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所使用餐具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四、经营场所整洁卫生。

通过以上自查,我酒店承诺,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规范食品加工操作、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持经营场所整洁卫生。在今后日子中,希望贵局能给予我酒店提出更多宝贵

建议。

特此报告

X X X酒店

20xx年4月15日

药品自查报告 篇七

一、药店概况

我店成立于200xx年xx月,位于xxxx,营业面积xx平方米。药店现有职工xx人,其中xx药师人,药士xx人,药学学历xx人。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等共xx个品种,年销售总额xx万元,拥有固定资产xx万元。

二、自查情况

(一)管理职责:

在一年的经营工作中,gsp质量管理制度是药店药品经营的行为准则,因此我店按照gsp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了质量方针目标、药品购进管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管理、药品养护管理、药品验收管理、药品陈列管理、药品销售管理、处方调配管理、不合格药品管理及人员培训、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等xx项管理制度,并把学习和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每季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并责令相关岗位限期整改,保证了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人员与培训

质量负责人为xxx职称,处方审核员为xxx职称,符合gsp规定,企业负责人为xxx的文凭,曾参加市xx次培训,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档案,未发现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

为提高职工对实施gsp的认识、提高全员素质,我们开展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多内容、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并建立了员工培新档案,对新上岗的的员工进行了岗前专业技能和法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员工的质量意识、业务素质、法制、法律观念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提高,为我店实施gsp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设施与设备

经过改造建设,目前我店办公营业场所及辅助设施达到了与gsp相适应的要求,做到了宽敞、明亮、整洁,配备了符合规定的消防、防盗设备并建立了定期检查、保养、使用档案。确保了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达到了gsp的要求。

(四)进货与验收

为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我店,购进中我店重点加强了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查、购入药品合法性审核和合同管理。首先是选择和审查供货单位,明确规定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证照”齐全的正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进货,其次是认真审核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的可靠性,对购进的药品及进口药品,均严格按照gsp要求和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核。对首营品种重点审核。按照要求严格签订进货合同,合同质量条款明确,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购进的药品均具有合法票据,按照规定建立了药品购进记录,做到了票、帐、货相符。

药品自查报告 篇八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这次区局召开的“药品经营单位药品安全责任人”约谈会议:

1、药品经营企业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或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经营地址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

2、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未备案的;

3、未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药品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药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的,落实执业药师挂牌上岗制度的;

4、未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及进货查验制度的;

5、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企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

6、药品未按规定存储销售的;

7、销售假劣药品的;

8、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实施。我店人员领会会议精神,认真对我门店药品经营的相关环节进行自检自查,其自查情况如下:

1、本店严格遵照所获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在经营方式范围方面,没有超越范围经营,本店所有药品都在合理规定范围内,没有属国家严禁禁止销售的药品。统一从公司进货,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药品质量,不经营假、劣药品。

2、关于医疗器械方面,没有经营二类:心电诊断仪器、恒温培养箱、玻璃拔罐器。三类:对人体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如:植入式心脏起博器、人工晶体、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或输液管等。

3、我店负责人xx(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处方审核员);质量负责人xx(执业药师/处方审核员);经理xx(采购员);验收员xx;养护员/销售员xx婷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药品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药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认真、负责、细致工作。

4、我店严格按照本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供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加强对供货方药品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核,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的协议;

5、购进的药品、器械一直从“xx公司”“xx公司”“xx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具有经营许可证和正规发票公司购进。

6、根据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药品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合理的储存及陈列,每日上午、下午准时记录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情况,在温湿度不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重点养护品种还建立养护档案,养护记录做到真实、完善、规范。

7、定时定期对药品的效期和劣质药品进行检查处理,不经营假劣药品。

8、根据国家安全消防要求配备灭火器,对电器线路定期检查,防范安全隐患。

总之,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对工作的问题以检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努力工作,将严格按照市、区局传达的文件精神领让顾客满意,让每个人吃上安全有效放心的药,药店全体员工感谢市、区食品管理局的领导对工作的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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