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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书实用10篇

更新时间:2023-01-16 21:02:42 点击: 来源:yutu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10篇《担保合同书》,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担保合同 篇一

合同担保概述

一、担保的概念与特征

1.担保的概念。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物权法》、《担保法》及《担保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担保问题作有详细规定。担保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从属性。担保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当然这种从属性也有例外。《物权法》、《担保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最高额保证(《担保法》第十四条)、最高额抵押(《物权法》第二百零三条至第二百零七条)和最高额质押(《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允许为将来存在的债权预先设定保证、抵押权、质押权,而且《担保法》规定了从属性的前提下,允许"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可见合同担保的从属性是有条件。

(2)补充性。担保对债权人权利的实现仅具有补充作用,在主债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人并不实际履行担保义务。只有在主债务不能得到履行时,补充的义务才需要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因此,担保具有补充性。

2.担保的方式。《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除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以外,还有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就是反担保。

反担保,是指为了换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该担保相对于原担保而言被称为反担保。《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条规定强调反担保只能由债务人提供,忽视了债务人委托第三人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形。《担保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扩张解释,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当然并非《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均可作为反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因此留置和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在债务人自己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场合,保证就不得作为反担保方式。

二、担保合同的无效与责任承担

1.担保无效的情形。担保合同必须合法方才有效。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下列担保合同无效:(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即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下列情形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5)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公司法》、《证券法》修订之后,证监会、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xx〕120号),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该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4)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2.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承担《合同法》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另外,如果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金钱担保包括哪些方面

金钱担保包括定金、押金、保证金,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金钱担保包括哪些方面

金钱担保是指于债务之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得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包括:定金、押金、保证金。担保法上仅指定金。

二。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替别人担保要承担哪些责任

了解替别人担保的责任,可以有效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包括可能被控告、可能被宣判破产、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替别人担保要承担哪些责任

人们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责任后果:

1、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担保人。

2、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RM30,000,担保人可能被宣判破产。

3、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4、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担保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担保合同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来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那么担保合同有哪些特征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有关担保合同特征的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担保合同特征:

1、从属性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担保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保障所担保的债务履行,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成立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合同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而且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不得超过主合同债权的范围。二是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移转而移转。三是消灭上的从属性,即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四是效力上的从属性,担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担保合同的订立时间,可以是与主合同同时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订立在先,担保合同随后订立。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担保合同不从属于被担保的合同的,若被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担保法》第14条和第59条也明确规定了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允许为将来存在的债权预先设定保证或者抵押权。

2、补充性

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责任财产的补充,即担保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使保障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得以扩张,或使债权人就特定财产享有了优先权,增强了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可能性。

第二、效力的补充,即在主合同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并不实际履行。只有在主债务不履行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才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

3、相对独立性

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发生或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即担保合同也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样,须有当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发生,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的成立或者发生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受不同的法律调整。二是效力的相对独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担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单独发生效力,此时,被担保的合同债权不成立、无效或者失效,对已经成立的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此外,担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灭的原因,而且,担保合不成立、无效或者消灭,对其所担保的合同债权不发生影响。

担保合同从其涵义上来说,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设立的合同。

从担保合同的法律关系构成看,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

从担保合同的性质看,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由此可见,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

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不得撤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

其次,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

第三是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背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砍下债务人的一支胳膊,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的担保方式

根据担保法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5种方式。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可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关于担保合同 篇二

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假如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代理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iv)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

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代理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实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代理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代理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代理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代理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代理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

止或减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代理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代理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代理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代理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代理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代理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公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代理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

(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续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

(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代理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

(a)除非代理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代理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代理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代理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代理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代理人各执一份。

c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担保合同 篇三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方、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证人。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丙方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即支付乙方货款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项。

二、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不按主合同的约定付清货款,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清偿述款项。

三、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约提出代偿要求时,以本公司所有之资金、财产先予偿还乙方在债权得到丙方之清偿后,将该债权转移给丙方。

四、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五、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如丙方破产,甲方应丙方破产前二个月内重新提供保证人。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还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七、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末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可视情况担保总额的___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担保合同 篇四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担保人(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贷款金额和期限

1.1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和人民币 (小写)(大写如有不符,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3甲方应按第1.2条约定一次性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或延后提取贷款,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和利息

本合同下月利率为 %,利息从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算。贷款到期时,利润将与本金一起还清。

利率支付如下: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

4、保证

4.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

4.2丙方完全理解乙方贷款的目的,完全自愿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含义均属实。

4.3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以及本合同项下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质保期为本合同规定的失效日期的次日起两年。

4.5如甲方按合同规定提前收回款项,保证期为甲方通知乙方还款日次日起两年。.

4.6甲乙双方同意在未经丙方同意的情况下变更本合同,丙方仍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如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丙方将继续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甲方根据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担保责任。

4.9丙方的保证责任是独立的,不因甲乙双方贷款合同无效而无效。.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5.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

5.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和电话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5发生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婚、结婚、外商投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对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约定日期取款,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收取滞纳金。

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收取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6.3.1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的;

6.3.2不配合或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和处分其资产;

6.3.4其财产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或接管,或其财产被查封或冻结,可能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3.5其他可能威胁甲方实现债权或遭受严重损失的情形。

7、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7.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为准

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应全部付清。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2.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相对于甲方的债权发生变化,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另一项担保的;

7.2.2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8、纠纷调解

双方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其他人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签约地点

这个合同是在杭州签的。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担保合同 篇五

甲方(担保人):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债权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保修和保修责任

1.1甲方愿意为债务人与乙方作为担保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2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债权最大本金余额为(币种)(小写)(大写)。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各种费用。

1.3本合同的保修期: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自独立合同项下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乙方作为抵押权人的该房屋抵押登记完毕,相关权属证书移交乙方持有之日止。

1.4本合同由甲方独立担保。.无论有无担保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的担保或保证,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先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乙方放弃对抵押物(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或其他担保人行使担保权,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担保责任。

1.5本合同不可撤销。

1.6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部分条款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条保证责任的履行

2.1当债务人未能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到期债务时,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的书面索款通知后,无条件代表乙方付款。.乙方出具的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的任何文件均可作为甲方的书面付款通知。.

2.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从甲方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除乙方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本息和费用。.乙方扣款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回不足部分。.当扣除的收入不足以清偿所有到期债务时,支付顺序为费用、利息和本金。

第三条担保人的保证和承诺

3.1甲方已仔细阅读主合同并确认所有条款。

3.2甲方承诺,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约定变更主合同的,除增加甲方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或允许主合同债务人转移债务外,其他不加重债务人债务的情形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承诺按照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3.3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甲方签署本合同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的协议或承诺。

3.4甲方不存在任何诉讼、仲裁、执行、上诉、复议等可能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但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书面通知乙方的除外。

3.5甲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监督检查甲方的经营和担保能力,并允许乙方进入甲方的经营场所,检查甲方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确保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完整、客观,财务报表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甲方为上市公司的,不得以上市公司要求公开信息披露为由拒绝向乙方提供乙方要求的信息。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同意或甲方提供的信息不构成保密信息的除外。

3.7甲方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向乙方披露其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及可能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事项。

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如果乙方认为可能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影响,甲方应在进行以下工作前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1)管理体制、产权组织形式、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合资、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收购、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出售企业、产权转让、减资等。;

(二)出售、赠与、出借、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价值超过净资产10%的重要资产;

(3)分红超过当年税后净利润的30%或超过xx年全部未分配利润。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双方同意变更主合同除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事先征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数量、价格、币种等内容。未经保证人同意,债务人债务减少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的债务加重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了主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变更主合同内容,但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或者该财产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或者担保物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赔偿或者要求其他保证人清偿其份额。

10、同一债权同时具有担保和实质担保的,实质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抵押物灭失且无代位求偿权的,保证人仍应当按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承担担保责任。

11、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行使担保物权,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少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保证期间,如果保证人发生变更、撤销或其他可能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更,保证人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作为债权人接受的新保证人在天内履行。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主合同同时有保证和物质保证的,保证人对物质保证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债权人放弃对财产的担保的,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担保。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主张赔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担保人可以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提前行使追索权。

7、本合同保证期间,保证人再次向他人提供担保的,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当如实提供。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规定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二)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不能实现,或者债务人已经违约等。

3、债权人在订立担保合同前,有权以债务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但是,担保合同一旦订立,担保人是否具有偿付能力并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人的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主合同项下金额的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当赔偿债权人实际经济损失。债权人有权用担保人存款账户内的资金直接冲抵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担保人未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利息等费用。

2、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保证人和债务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担保人在此向债权人声明并保证如下

1、担保人为___________

2、担保人拥有签署本保函和履行其在本保函项下责任的全部法定权利、权力和权限;

3、本保函在主合同生效的同时生效,意味着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按其条款执行,并可随时在法院执行;

4、担保人将不签署和/或履行本保函

(1)违反或违背任何法律法规或担保人的章程或设立文件,或

(2)违反或违背担保人签署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或者

(3)超越担保人所担保的权限(无论是否受担保人的公司章程或其他协议限制),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四)以自有资产抵押的。

5、担保人未拖欠任何其他应付债务,也未发生在担保人签署的任何合同、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或任何事件的发生和存在构成任何文件中设定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在任何法院、法院、仲裁机构或政府机构起诉担保人或其资产,这将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和其他状况;

7、除法定优先债务外,本保函项下担保人的责任是直接的、无条件的,其支付责任在任何时候都享有与其他无担保债务同等的地位;

8、担保人未违反任何债务履行协议,或在本保函签署之日未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将对担保人产生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向债权人充分、准确地披露了本保函签署之日存在的所有实际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是按照____的法律和条件编制的______上述财务报表及所附记录真实、清晰地反映了担保人在报表所涵盖期间的财务状况,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经营、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不存在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所附记录中未披露的重大债务或重大未实现损失或预期损失;

(4)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的关于担保人的所有信息(无论是否根据本保函的任何条款提供)在提供信息当日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5)担保人在本保函项下的所有应付款项均无任何扣税或预扣。

第八条担保人的豁免范围

1、担保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免除担保责任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取得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不经保证人同意变更主合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同一债权同时具有担保和实质担保的,债权人放弃实质担保的,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保证人免除责任。

第九条通知

1、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双方之间的文件交换、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可通过___________(信函、传真、电报、亲自等)方式交付。)。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可以公告送达。

2、各方的通讯地址如下: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非通知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相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阻碍其履行期间,应暂停履行该义务。

2、声称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以及关于在_________声称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的履行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响不能终止或消除,导致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方无法合理控制的、不可预测的或不可避免的、即使可以预测也无法克服的、发生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使受影响方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干旱、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无论是否宣战)、骚乱、罢工、政府行动或法律规定等社会事件。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的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解释

如果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本合同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原则、本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相关条款的内容做出合理的解释。除非与法律或本合同相冲突,否则本解释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补充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订立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担保主合同,主合同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担保人分支机构(企业法人)未经担保人书面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无效或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没有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

4、本合同以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债权人(盖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

公司担保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为了筹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保证公司债券发行合法,发行工作能够如期完成。如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意就此问题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当甲方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时,乙方将代为偿还。.乙方的保证责任不可撤销。

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内按月利率的____%偿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本息

四。在公司债券还款期限达到_____个月之前,甲方应告知乙方其还款能力。如甲方逾期未通知乙方,乙方无法赔偿的,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甲方按期上报后,乙方应做好赔偿准备。如乙方未能按期足额赔偿,甲方有权就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不及物动词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发行方式。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七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被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返还乙方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则乙方可以将甲方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乙方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记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资料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 抵押保险

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 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 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 抵押解除

1、 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 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 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 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 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 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 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 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 支付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 偿还丙方所欠乙方全部本金和投资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 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 甲方的财产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 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 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 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要求甲方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 甲方声明及保证

1、 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假造和隐瞒之处,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末转让、抵押予以任何单位或个人;

3、 保证在占管抵押财产期间维护抵押财产的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 如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无论任何原因所致,亦无论任何人的过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面引起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须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5、 因抵押财产贬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 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7、 当甲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抵押财产出租时,甲方必须与承租人认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发函通告承租人迁出抵押财产日起计算30日内,承租人即须无条件迁出;

8、 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 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1、 如有任何诉讼、仲裁或传讯,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 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或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或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十一、 违约责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出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 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规定的款项,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款项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二、 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末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十三、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情况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立即就有关欠款(以各种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偿。

十四、 争议解决

甲乙丙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担保合同 篇八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应甲方要求,丙方愿意为____经审查,乙方同意丙方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根据以下条款,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的保证金额为本金(大写)______

第二条丙方对前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支付贷款本息及相应费用。丙方保证在收到乙方的书面要求后通知后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甲方地位和财务状况的变化、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变更或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执行的乙方接受的新担保人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或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需征得丙方同意,甲乙丙三方应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进行监督,并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应相应扣除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由甲方偿还或由丙方代为清偿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

第八条丙方有权代表甲方清偿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后向甲方索赔。。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三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未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直接从丙方存款账户中扣划,并酌情按担保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变更后的机构应按担保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金额不足以赔偿所受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的贷款,并收回已提前发放的贷款本息。

4、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延长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或变更主合同的其他条款,丙方可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如下: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独立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合同 篇九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经济信息服务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就_____________进行经济信息(中介)服务。服务内容、形式、要求:_________。

二、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

三、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

四、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提供服务的标准和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给乙方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共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密内容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生效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 篇十

甲方:广州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____工程有限公司

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为规范乙方资金使用,保护各方权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收到甲方的工程预付款后,应按甲方要求支付预付款使用保证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0____万元。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预付款申请后一个月内完成付款。如果甲方分批付款,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付款后7天内按比例支付预付款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3、工程实施12个月后,工程总数量达到80%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工程资金的实际支付情况,在两个月内两次无息返还定金1000万元。

4、甲方将在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10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剩余1000万元定金给乙方。

5、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保证金,甲方应按日收取保证金金额万分之五的利息。同时,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工程进度款,直至乙方支付保证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拖延工期。否则,甲方将视乙方为严重违约,甲方可以按照一般施工合同中双方严重违约的方式处理。

6、本协议约定的工程预付款保证金是甲方为本工程向乙方提供的,以加快工程进度,乙方不得将款项挪作他用。如甲方发现乙方将工程预付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按挪用金额的2倍赔偿甲方。如果影响本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本项目采用银行贷款。为了加快项目建设,甲方应首先筹集资金解决问题。银行根据施工总承包合同直接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后,乙方应在收到银行直接支付的预付款后7天内全额返还甲方支付的预付款。

8、乙方在收到银行根据施工总承包合同支付的预付款后,如未能及时将甲方筹集的预付款返还给甲方,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预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9、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由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10.____中心施工总承包预付款为人民币46,606,741.10元(大写:人民币46,606,741.10元),最终付款方式按本协议第二条执行。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广州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公章)广东____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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