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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16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更新时间:2022-01-03 16:57:24 点击: 来源:yutu

  独生子女有哪些补贴,独生子女的补贴政策是什么。关于独生子女的补贴是怎样规定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

  在国家提倡夫妻双方生育两个孩子,但是你要是还是终生坚持一个孩子的话,国家还是会给你夫妻二人颁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若是获得独生子女证书的的夫妻二人按照国家、省市、直辖市、自治区应该获得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2017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16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父母的奖励措施由其单位落实和一些相关的单位执行、独生子女若是发生了其他的意外,比如发生了意外事故、伤残和死亡等一系列的问题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记性扶助。

  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独生子女养老保险一次性发放

  补助对象

  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并依据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优待证、独生子女证,下同)、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纳入统筹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补发标准

  补发5%养老金的月标准为陕西省社会保障局统计报表明确的2005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625元)的百分之五(即31.25元/月),补发月数为企业职工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至2009年6月,补发金额为补发月标准乘以补发月数。

  按《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加发5%的退休金 (但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制度的通知》规定

  补助对象

  只有一个子女(合法生育或收养的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

  2002年9月28日以前原《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2002年9月28日前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办理退休手续时,都按规定加发了5%的退休金,所以不再纳入补助对象范围。

  补助标准

  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金,直至本人亡故。补助金自2014年起按照年度发放,每年960元,补助对象在年度满60周岁的年度开始申请。2014年的补助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的人员,超过60周岁的人员以首次申报年度为起始发放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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