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t7t8网 >  教案 >公积金补缴证明3篇 公积金补缴证明由谁出

公积金补缴证明3篇 公积金补缴证明由谁出

更新时间:2023-03-27 14:44:57 点击: 来源:yutu

公积金补缴证明1

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单位职工: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入职后,由于其住房公积金转移过程中,我司人员变动,工作较忙造成该职工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的公积金未能及时缴存,现申请补缴该职工此期间公积金共计______元。望给予支持办理,特此说明。

  ___公司

  ___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登记号:_________

公积金补缴证明2

  我单位职员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公积金补缴情况:

  20___年__月__日补缴20__年___月及20___年__月公积金共¥_____元。

  由于该员工工作调动原因造成当时未准时汇缴。

  我单位承诺今后按照_____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政策准时缴纳公积金。

  单位公章

  20___年__月__日


公积金补缴证明3篇扩展阅读


公积金补缴证明3篇(扩展1)

——公积金收入证明格式3篇

公积金收入证明格式1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

  月工资________,奖金________。

  特此证明。

  盖 章: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公积金补缴证明3篇(扩展2)

——公积金补缴怎么做会计分录3篇

公积金补缴怎么做会计分录1

  和你每月汇缴公积金记账分录是一样的

  借:其他应付款-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补缴的2各月的公积金由单位负担和个人负担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中扣款)

  贷:其他应付款-公积金

公积金补缴怎么做会计分录2

  补缴条件

  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补缴手续

  1、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补缴办理

  1、单位填制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对《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公积金补缴证明3篇(扩展3)

——补缴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菁华1篇)

补缴住房公积金申请书1

尊敬的____________公司:

本人______,性别_____,民族____,职业_____,年龄______岁,______年__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入职______公司,从事_____工作,月工资为_________。自入职以来,该公司未为本人缴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手续。《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公司未为本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更是对本人基本生活保障的剥夺。故此请求公司依法为本人补缴入职至今的住房公积金,并往后依法依时缴纳,承担应有的责任。谢谢!

申请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积金补缴证明3篇(扩展4)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书5篇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书1

  我单位职工xx性别:x家庭住址为:北京市顺义区xxxxxxxxxx 户口性质为:xxxx 身份证号码为:xxxx。 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单位从事xx工作,是我单位职工。

  由于xxxxxxxxxxxxxxxxxxxx原因,我单位没有为其缴纳xx年xx月至xx年xx月的养老保险,现及时发现,特此申请为该职工补缴xx年xx月至xx年xx月共计xx月的.养老保险。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书2

XX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本人姓名:XXXX,性别: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由于当时对购买社保意识不足,从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从事XXXXXXXX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参加社保,现申请补缴这段时间的社保费,本人愿意从现在起按有关规定缴交社保,望批准补缴。

  申请人:

  联系电话: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书3

  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书4

  要求补缴养老保险的劳动仲裁申请内书只需要符合下述容3项要求就可以了。其中仲裁请求是:要求补交养老保险。理由是下述《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之规定。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书5

尊敬的领导:

  我单位职工:XX性别:X

  户口性质为:XX身份证号码:XXXX

  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单位从事工作,是我单位职工。由于XX原因,我单位没有为其缴纳XX年XX月至XX年XX月的养老保险,现及时发现,特此申请为该职工补缴XX年XX月至XX年XX月共计XX月的养老保险。

  组织机构代码:XX

  单位经办人:XX

  联系电话:XX

  单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公积金补缴证明3篇(扩展5)

——公积金是什么?3篇

公积金是什么?1

  公积金是股东权益的重要内容,包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两部分。

  资本公积是指由股东投入、但不能构成“股本”或“实收资本”的资金部分,主要包括股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投入资本汇兑损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投资准备金等。资本公积的主要用途有两个,一是转赠资本,二是弥补亏损。

  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公司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按现行规定,上市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

  一是法定盈余公积。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公积金是什么?2

  一、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1、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和还款方式 、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双方拟交易房屋(抵押物)的价值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 交易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中心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报告、双方交易价格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对职工拟申请的贷款金额及期限进行预审,并向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贷款金额及期限预审确认表》 。

  2、贷款需求备案 、准备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职工应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三份)和交易 前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业务人员审核确认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正常,该职工(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是否真实、规范。

  3、选择贷款担保方式,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抵押两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 选择。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在借款人所购住房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且房屋他项 权证交受托银行收妥之前,由借款人选定的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选择抵押方式办 理二手房贷款的,借款人所购住房应在贷款放款前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房屋他项权证交由受托银行保管。

  4、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领取房屋评估报告、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自筹资金交付的方式交易双方,既可在担保公司(受托银行)见证下交付,也可选择由受托银行监管支付。

  5、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 ,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可由担保公司代借款人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选择 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由借款人本人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6、银行放款随着银行贷款利息的逐渐提高以及首套房贷的利率优惠取消,购房采用商业贷款利息成本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越来越高。如果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采用公积金贷款是最划算的办法。

  7、审核、审批 、审核。

  8、签订借款合同等手续。

公积金是什么?3

  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缴存人,须账户启封并重新按时足额缴存满一年以上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下称自愿缴存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一年内未支取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累计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能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的,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县(区)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县(区)及以上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支付不低于购买所购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30%的首期付款或者自筹资金。

  (五)同意按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借款人及共有权人用所购房产作抵押,需出具能够在处置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六)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补缴证明3篇(扩展6)

——住房公积金交多少3篇

住房公积金交多少1

  住房公积金交多少: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住房公积金交多少2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类

  Q1.什么叫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哪些?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为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房的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只要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并按规定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Q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缴存公积金有什么要求?

  答: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单位和本人须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同时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均处于正常状态。

  Q3.买卖契约签订后多长时间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一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半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Q4.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现行利率自2012年7月6日起,期限1至5年的,年利率为4%;期限6至30年的,年利率为4.5%。

  Q5.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答:贷款额度为以下三项计算的最小值:

  (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2)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3)购买商品房最高贷款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Q6.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计算?

  答:(1)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5年;(3)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

  Q7.借款人配偶方为部队军官,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如何计算?

  答:借款人配偶为军官(含士官)在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后,可贷额度为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

  Q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答: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Q9.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的还贷方式有哪些?

  答:缩短贷款期限和减少月还本付息额两种。

  Q10.如果本人是外地城镇户口,但在南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但在申请贷款时除提供户口簿以外还须提供南京市*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Q11.进行房屋装修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申请办理。

  Q12.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基本证明材料?

  答:(1)职工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外地城镇户口还须提供暂住证)、结婚证原件或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住房公积金卡;(2)买卖契约原件(购买二手房还另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3)售房单位出具的首付款证明;(4)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贷款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Q13.什么是组合贷款?

  答: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如资金仍然不足,可以向商业银行同时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此类贷款称为组合贷款。

  Q1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答:不需要。但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由于商业住房贷款要求,须提供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Q15.购买哪些房屋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购买独立别墅、联排式别墅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Q16.一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如遇利率调整如何处理?

  答: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已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Q17.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首付款有何要求?

  答:购买商品房的,具有开发商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首付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具有卖方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首付款证明。

  Q18.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首期还款什么时候开始?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首期还款日为贷款发放后次月15日。

  Q19.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有何规定?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每年不得超过两次,每次部分提前还款金额不得低于5000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除外)。

  Q20.提取公积金归还贷款有几种方式?

  答:提取公积金还贷分为柜面提取还贷和委托提取还贷两种方式。

  Q21.什么叫委托提取还贷?

  答:委托提取还贷是指公积金贷款职工通过与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委托管理中心通过银行间的转账方式由贷款银行将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Q22.公积金委托还贷是按月好还是按年好?

  答:各有所长。按月还贷可以在每月还款额中冲抵一个月的缴存额,直接减少每月的还款压力,但须预留1年的缴存额在公积金账户中;按年还贷可以充分使用公积金提前还贷,但每月须自己准备还款资金。借款人应根据自己家庭经济状况及资金支出计划合理选择。

  Q23.夫妻均有公积金,能否一人签订委托逐年还贷协议,另一人签订委托逐月还贷协议?

  答:不行,一笔贷款不能同时使用两种委托还贷方式,应选择一种委托还贷方式。

  Q24.贷款还清后,要办理哪些后续手续?

  答:借款人结清贷款后,凭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撤销抵押申请书》,并持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类

  Q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Q2.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主要依据的法规和政策有哪些?

  答:(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四个实施细则》(宁政办发[2006]170号)。

  Q3.哪些单位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都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Q4.单位开立公积金账户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

  答:(1)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3)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5)加盖单位公章的《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

  Q5.单位办理职工个人开立公积金账户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

  答:(1)录用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人事部门证明文件;(2)职工身份证;(3)经办人的身份证。

  Q6.每个职工应当有几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答:一个职工只能有一个和其身份证对应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Q7.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样计算?

  答: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个人月缴存额加上单位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Q8.在银行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

  答:(1)贷款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2)贷款职工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3)借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4)贷款职工及配偶单位出具的《支取申请书》、《转账支票》。

  Q9.在银行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每年1至12月的1至15日(节假日除外)。

  Q10.哪些职工可以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业务?

  答:凡在各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并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职工及其配偶,无论单位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账户是否处于封存状态,均可提取归还贷款。已办理委托提取还贷手续的职工,不再办理柜面的提取还贷手续。

  Q11.在银行办理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的顺序是什么?

  答: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归还贷款,须坚持先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如有节余再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原则。若职工在当年归还个人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商业性贷款的,应于次年再办理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手续。

  Q12.银行支票的有效期多长?

  答:10天。

  Q13.缴存职工到银行办理查询需提供哪些证件?

  答:职工本人身份证或住房公积金卡。

  Q14.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到银行办理?

  答:(1)本人身份证;(2)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3)就业登记证(登记显示为待业状态);(4)银行个人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需要办理按月扣款者提供)。

  Q15.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到银行办理?

  答:(1)经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携带产权证、契约副本)等;(2)首付款发票或收据;(3)职工身份证;(4)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单和支票。

  Q16.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到银行办理?

  答:(1)《房屋所有权证》;(2)《契税完税证》;(3)《房地产买卖契约》;(4)职工身份证;(5)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单和支票。

  Q17.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公积金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到银行办理?

  答:(1)区县民政部门审核盖章的《低保家庭在保情况确认表》;(2)《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3)户口簿、职工身份证;(4)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单和支票。

  Q18.职工信息变更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到银行办理? 答: (1)职工身份证或*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2)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公积金补缴证明3篇(扩展7)

——公积金贷款能用公积金还吗3篇

公积金贷款能用公积金还吗1

  公积金贷款是指用个人的公积金账户申请贷款,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贷款成功之后每个月按时还款,至于用来还款的钱是不是公积金账户里面的,没有硬性的规定,可以用自己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还款,也可以从自己的银行卡里面转钱用来还款。

  公积金贷款是怎么样还款的?

  借款人需在每月20日前按照贷款还款计划表上的本息金额将款项存入己开立的活期存折(信用卡)中,20日晚由代办的银行予以扣收,未及时存款或存款余额不足的从21日开始按罚息利率计算并收取滞纳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还款?

  1、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2、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3、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转载请备注原文地址:https://www.t7t8.net/jiaoan/705338.html
移动端网站原文地址:https://m.t7t8.net/jiaoan/705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