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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病人陪护制度5篇 疫情期间病人陪护能更换吗

更新时间:2023-03-25 07:44:01 点击: 来源:yutu

疫情期间病人陪护制度1

  一、非必要,不陪护。有自理能力的患者,不陪护,确因病情需要,每位住院患者原则上只固定一人陪护(危重患者最多两名),且核酸检测为阴性,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确需更换时须经主管医生同意且后续陪护人员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登记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信息后方可更换。

  二、陪护人员需严格遵守医院疫情防控相关制度,签署医院流行病学史确认书,陪护期间,请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烟、不串访、不聚集、不随地吐痰,不共用毛巾、餐具,病室勤开窗通风,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做好个人健康检测。如出现发热或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者请勿陪护,并报告医护人员。

  三、各病区已安装门禁,患者及陪护人员无故不得离开病房,有需要时凭发放的患者或陪护人员手腕带进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四、谢绝下列人员来院陪护: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

  (2)14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3)周围有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4)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其它可疑不适症状者;

  (5)黄码、红码者。

  五、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在疫情尚未解除之前,医院谢绝探视,建议您采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对住院患者进行慰问。

疫情期间病人陪护制度2

  一、病区管理

  (一) 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

  (二)进入病区的各类人员均需正确选择和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并主动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扫码、筛查、登记、体温监测等。

  (三)年老体弱、儿童、孕妇、近期有咳嗽、发热、腹泻等症状人员、隔离期未满2周或近2周内有聚集性发热、异地(国)旅居史或和流行病学史人员禁止陪住和探视。

  二、探视和陪住规定

  (一)探视

  1.普通病区在疫情期间采用电话视频方式探视或取消探视。

  2.重症监护室探视时间为每周一、周五下午(15:00-16:00),疫情期间探视时长≤30分钟(含送餐时间),且每次探视限1人。

  3.患者家属凭卡探视,每卡只限1人使用,探视卡在住院期间有效。

  4.医生向患者家属告知病情或进行手术谈话需要进入病区时:

  (1)现陪住人员持医生开具的《患者家属来院通知单》,交到保卫科门禁处,经审核合格后另一名家属方可进入病区;无陪住人员由护理员协助递交通知单。

  (2)《患者家属来院通知单》仅在规定时间内有效。

  (二)陪住

  1.每名患者只限1人陪住(含护工人员),要求陪住人员固定。

  2.围产儿科、重症监护室等科室拒绝陪住。

  3.陪护卡在7:00-8:00、11:00-12:00、17:00-18:00之间使用。

  4.每张陪护卡仅限1人使用,禁止多名家属交替进入,不能随意更换陪住人员。

  5.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陪住人员,请示责任护士和主管医生,经允许后,在病区外完成一对一交接后再进入,所更换的陪住人员主动找护士进行筛查、登记等。

  6.患者家属凭卡陪住,陪住卡仅在住院期间有效。

疫情期间病人陪护制度3

  1.病房实施24小时门禁管理,提倡无陪护住院,确需陪护的,需经科主任(主诊组长)或护士长决定,原则上一患一陪护,大手术或终末期患者可酌情2人,相对固定。

  2.具有以下任何一条件者不得陪护:

  ①14天内有中高危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及相关人员接触史;

  ②14天内有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③周围有聚集性发病人员;

  ④有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等症状者。

  ⑤其他不适合陪护的人员,如高龄或身体不健康者陪护。

  3.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注意自身安全,听从医护人员指导,积极配合病人的医疗、护理工作。陪护期间不得随意离开病区,陪客证在有效期内使用,集中管理,临时陪检等活动有责任护士签名及时限,出院即销毁。

  4.固定陪客按需使用智能扫码陪客床,便利性供卧休,时间12:00到13:30,晚21:00到次日晨6:00,实施限时刚需使用。严禁探陪人员坐床、卧床。床边订送餐服务,勿外出。

  5.对探陪人员,应当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流调、手卫生等防控工作,严格限制其行进路线、活动范围,口罩佩戴规范。护士长需每天核查实际陪客、探视人数及管理执行情况。

  6.严禁探陪人员串病房、溜走廊、聚集聊天,接受手卫生管理,保持病区安静、整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禁止在病区内吸烟、喝酒,保管好贵重物品及现金。

  7.探陪人员进入病房大楼需出示核酸报告、身份证、“苏康码”“祥泰码”实时绿码、佩戴口罩(无呼吸阀口罩),体温检测正常。一米以上间距,配合岗亭工作人员防控工作。

  8.加强病区病房门禁、安保管理,对所有入病区非工作人员有测温及流调登记,减少未经允许的探视和陪护,以及无关人员的随意进出。

  9.各病区门禁刷卡进出,对进出病区人员查验身份证、陪客证。严禁工作人员私带非工作人员进出。

疫情期间病人陪护制度4

  一、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二、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开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三、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四、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五、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六、医务人员必选要求着装,佩戴名牌上岗。

  七、患者必须穿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八、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疫情期间病人陪护制度5

  1、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带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6、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疫情期间病人陪护制度5篇扩展阅读


疫情期间病人陪护制度5篇(扩展1)

——疫情期间陪护制度 (菁选3篇)

疫情期间陪护制度1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和疫情防控的需要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感控工作要求,现制定如下:

  一、门诊管理

  (一)严格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管理。严格执行所有进入医院内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询问流行病学史,查看核酸检测报告(落地24小时内)。

  (二)普通门诊照常开诊,体检中心,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感染科、皮肤科、麻醉门诊、内镜等高危非急诊门诊暂停。东侨院区发热门诊停诊,请发热病人前往宁德市中医院、宁德人民医院就诊。

  (三)保证急危重症、孕产妇、儿科、新生儿、血液透析、肿瘤等患者顺利就诊,急诊患者收治可先通过抗原快速检测及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无异常,先收入过渡病房,待核酸报告结果出来后转入住院病房。(附黄码儿童及新生儿请到黄码定点医院宁德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就诊。)

  二、病房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院感管理,实行一患一陪护工作制度,住院陪护以查看行程码和核酸检测结果为准,住院期间患者和陪护人员不能离开病区(除需要检查外)。

  全院每日开展核酸检查“应检尽检”,含:医院员工、第三方工作人员(保洁、食堂、超市、保安、实习生、规培生、进修生)、住院患者、陪护。

  三、出入管理

  患者、陪护及来访人员按照门诊预检分诊、病房管理的要求执行。

  (1)门诊、急诊预检分诊通道通行请务必配合安保人员检查,提前准备好行程卡、扫健康码,以便工作人员查看及过闸扫码测温。如遇异常情况请务必配合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开展工作。黄(红)码者,不得进入院区。黄(红)码病人,引导去黄(红)码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

  (2)结合病区“一患一陪护”及“谢绝探视”管理规定,无陪护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病房。

  (3)严禁快递车辆进入院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务必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疫情防控制度及医院就诊流程,配合医院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疫情期间陪护制度2

  为落实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卫健健康管理部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普通病房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人员进一步落实严格管理,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住院病人及固定陪护均需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严格实行一人一陪护,陪人原则上不得更换。

  二、所有住院病人及陪人进病区后首先接受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和流行病学调查。如有异常,病人确需住相应专科的收住科内过渡病房,待核酸检测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陪人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有传染性疾病,应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或感染科就诊,严禁陪护病人。

  三、陪护经核酸检测、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和流行病学调查无异常,由各病区护士长签发陪护腕带,陪护腕带实行实名制,一个陪护腕带仅限一名陪人使用,陪护人员尽量减少离开病房次数,出入需出示陪护腕带。

  四、过渡病房的管理:

  ①每个病区均须设置至少一间过渡病房;

  ②需住院治疗待排除新冠肺炎且非疑似新冠肺炎的患者须安置到过渡病房;

  ③严格按照《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指引》要求做好防护;

  ④转出标准:根据核酸检测、检查结果排除新冠肺炎后转出。

  五、住院病人及陪人每天由护士监测体温。若患者体温≥37.3℃,护士立即报告医生并做好处置;若陪人体温≥37.3℃,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六、住院病人及陪人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勤洗手、不串病房、不聚集闲聊、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得在病房内大声喧哗,保持病房安静整洁。

  七、严格病区探视制度,原则上不得探视,根据病情确需探视的,经健康筛查后如实登记相关信息,全程佩戴口罩进入病区。对重症监护病房、母婴病房的家属,需遵守相应病区特殊规定和要求,新生儿监护病房谢绝家属探视。

  八、陪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有陪护能力,陪护期间保证自身安全,发生跌倒、疾病等突发特殊事件导致的后果由自己负责。

疫情期间陪护制度3

  一、目的

  按照《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16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xx〕507号)等文件要求,医院设置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对于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做到不推诿、不拒收、坚持生命至上原则,在科学论证、充分做好防控防护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抢救生命。

为规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降低发生感染的风险,保障医患安全,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需要急诊入院、待排查新冠肺炎可能的患者收治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该病区工作人员以及到该病区会诊、抢救、保洁或转运等工作人员均应执行该制度。

  三、具体要求

  (一)对于急诊患者且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时,可按照接诊疑似患者做好防护,先抢救治疗。

  (二)新收入院患者,单人单间收治,固定陪护人员,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再转入普通病区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三)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内设置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分区明确。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详见附件)。

  (四)医务人员进入污染区前,在清洁区穿防护用品;离开污染区时,通过缓冲间脱去防护用品,并进行手卫生。

  (五)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有明显标识,并限制无关人员出入。

  (六)患者的诊疗、护理工作和病人的生活活动必须在病室内完成,直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至普通病区。

  (七)医护要及时对患者及陪护进行健康教育:严禁探视,不串病房,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八)医务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和消毒隔离观念,在抢救或处置不同患者时医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如人员紧张无法固定专人时,在处置不同患者之间应立即进行手卫生,更换防护用品,紧急情况下可更换外层隔离衣、外层口罩和手套,避免交叉感染。

  (九)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符合隔离要求,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防止污染。

  (十)个人防护标准应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做好防护。

  1.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按照相关防护标准严格执行穿脱防护用品流程,正确穿脱个人防护用品。

  2.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隔离衣、防护服、手套、鞋套和胶靴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穿防护用品前、戴手套前、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立即进行手卫生。

  4.下班前进行个人卫生处置。

  5.严格执行新冠职业暴露及锐器伤防范措施。

  (十一)消毒要求:

  1.空气消毒: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病区走廊和病室通风换气,每日至少4次;治疗室等每日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2次。

  2.地面、墙壁消毒:

  每日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至少4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地面若有明显的血渍等体液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的喷壶对准血渍等沿四周方向向中心喷洒;作用30分钟后用一次性毛巾清洁,用后此毛巾作医疗废物处理。

  3物体表面消毒:

  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呼叫按钮、监护仪、微泵、门把手、计算机等物体表面、转运车辆、担架等运输工具等(使用完之后立即消毒),每日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有血渍体液污染时处理同前。

  4.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应采用专门容器收集,使用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2h后处理污染物。

  (十二)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护理物品实行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做好标识,密闭运送至洗衣房或消毒供应中心消毒灭菌处理。

  (十三)患者外出检查应戴外科口罩,检查完成后检查室应立即消毒;运送车辆应更换一次性床单或座椅套,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十四)确诊患者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盛装,袋外贴上“新冠”字样,一次性使用,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十五)患者排除新冠可能转入普通病区后,对其病室应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消毒。

  (十六)患者未排除新冠或已确诊新冠的患者死亡,对尸体应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制剂棉球或纱布填塞尸体口、鼻、耳、*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纱布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通知殡仪馆专用车辆及时火化处理。

  (十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要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单独交接。

  (十八)每日对病区医务人员的体温和症状进行监测,如有发热或出现呼吸道症状则应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


疫情期间病人陪护制度5篇(扩展2)

——疫情期间的陪护制度 (菁选2篇)

疫情期间的陪护制度1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院内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现对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作出以下规定,请您理解并给予大力支持:

  一、非必要,不陪护。有自理能力的患者,不陪护,确因病情需要,每位住院患者原则上只固定一人陪护(危重患者最多两名),且核酸检测为阴性,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确需更换时须经主管医生同意且后续陪护人员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登记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信息后方可更换。

  二、陪护人员需严格遵守医院疫情防控相关制度,签署医院流行病学史确认书,陪护期间,请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烟、不串访、不聚集、不随地吐痰,不共用毛巾、餐具,病室勤开窗通风,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做好个人健康检测。如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或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者请勿陪护,并报告医护人员。

  三、各病区已安装门禁,患者及陪护人员无故不得离开病房,有需要时凭发放的患者或陪护人员手腕带进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四、谢绝下列人员来院陪护: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

  (2)14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3)周围有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4)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其它可疑不适症状者;

  (5)黄码、红码者。

  五、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在疫情尚未解除之前,医院谢绝探视,建议您采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对住院患者进行慰问。

疫情期间的陪护制度2

  为了保障您和大家的安全,竭尽全力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根据我省现阶段防控工作需要,制定我院疫情期间病区陪护、探视管理规定:

  一、医院住院部实施24小时出入管控,原则上禁止探视,鼓励亲友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二、若病情允许原则上不留陪护,必须陪护时需要向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申请,通过核酸检测排查后,可安排固定一对一陪护,不得随意更换。

  三、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凭陪护证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进出院区。

  四、在陪护期间,陪护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五、请主动配合体温监测、流行病学筛查及信息登记。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


疫情期间病人陪护制度5篇(扩展3)

——疫情住院期间陪护制度 (菁选2篇)

疫情住院期间陪护制度1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广大患者的安全就医环境,避免或最大程度的控制此疾病在我院感染暴发,特制定此管理规定,请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配合以下工作:

  一、疫情期间,谢绝探视。

  我院将为每位陪护人员发放陪护证,凭证件出入医院。在医院北门预检分诊点、住院部入口处,有专人检查,请您主动出示证件。每个陪护证收50元押金或有效证件,请妥善保管您的陪护证,丢失后押金不予退还,同时请及时到所在病区护理站补办,出院时凭陪护证返还押金。

  二、陪护人员要求:

  每位患者1人陪护,陪护人员身体健康,2周内未进出疫区,2周内未接触疫区返乡或探亲有关人员,无发热病史、无接触感染发热病人史。陪护期间陪护人员如出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者及时联系本病区医护人员。

  三、陪护期间除三餐、身体不适、陪护交接外不离开本病区(夜间交接于19:00之前完成),不串病房,如需外出,应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病区,凭陪护证返回病区。陪护人员不谈论影响病人情绪的事情,不要将患者带出病房。

  四、陪护人员自觉保持病房整洁,禁止吸烟,不乱丢垃圾,不随意吐痰,避免交叉感染。

  五、陪护人员要遵守医院和病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地指导,确保医院及病房正常秩序。

疫情住院期间陪护制度2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张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江苏省人民*决定,20xx年1月24日24时起,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一级响应防控措施。在此期间,探视陪护管理如下:

  1.谢绝探视住院病人,送餐期间,允许1名人员入内(早晨6:30-7:30,中午11:00-12:00,下午17:00-18:00),进入病区大楼时,必须经过红外线(测温仪)检测是否发热,发热者不予进入。

  2.陪客需严格控制,确需陪客者由科主任或床位医生开出医嘱,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发给陪客证,陪客医嘱停止后,陪客证不再发放。

  3.发现没有陪客证的探陪人员一律劝阻,不听从劝阻并且不戴口罩者,予以劝离。

  4.危重患者家属可持“病危(重)通知单”探视(重症监护室除外)。

  5.陪护人员每床仅限1名,如需要帮助请按床头传呼器,陪护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儿童不得带入病房。

  6.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可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探陪人员只允许到所探陪的病房,不得随意进入其他病房。

  7.患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的'人员不得前来陪护;两周内有湖北旅行或居住史,或两周内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严禁前来探陪。

  8.病人或陪护人员,一旦发热,咳嗽或患有呼吸道疾病,即刻汇报医护人员,不得隐瞒。

  9.如您有下列情形请一定告知医护人员

  (1)两周内有湖北旅行或居住史;

  (2)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家属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

  (4)周围人群有集中发病;

  (5)如您未涉及上述4条款情形,只是轻微咳嗽,建议先在家自行观察,如病情有变化请及时就医。


疫情期间病人陪护制度5篇(扩展4)

——疫情期间食堂卫生管理制度5篇

疫情期间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

  1、 食堂开设有报批手续和“食堂卫生许可”。

  2、 周围做到“三无一通一*”(三无:无杂草、无积水、无孽生地;一通:沟渠畅通;一*:场地*整)。

  3、 厨房内应具有排水、排气、通风、防火、防寒、防尘、除四害、消毒等设施。泔脚缸加盖,泔脚不外溢,周围无污染,外表清洁。

  4、 室内墙壁清洁无蛛网,门窗清洁无油灰,地面干净无滑腻,排水沟有防鼠措施。

  5、 饮用具清洁无污垢,作台、灶面、橱、架、桶盖等无油腻,操作做好落手清。

  6、 饮用具、冰箱应生熟分开,不用再生塑料桶,盆装食品,不用铝制盛熟食。

  7、 炊事员须持有“健康证”、“卫生教育上岗证”上岗,个人做好“四勤三白”工作。

  8、 回收菜票使用翻板箱,饮具、菜票须严格消毒,禁用现金买饭票,饮用具堆放整齐合理,无交叉污染环节。

  9、 饭菜烧熟煮透,隔顿隔夜及外购熟菜须回锅,并做好48小时留样工作,留样量不少于100克,不吃凉拌、改刀菜。

  10、 生熟食品质量有专人验收核发,杜绝三无食品(无厂名、无商标、无生产日期)和过期变质食品。

  11、 食堂必须设置冰箱,并无异味,主、副、调食品分置并堆放整齐,原料、辅料、缸加盖,粮食离地隔墙,有防毒、防火、防鼠措施,进货和发货有严格的手续。

  12、 脱排油烟机或排气扇无油垢,设施设备无不安全因素。

疫情期间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

  1.采购员要认真学习《xx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疫情期间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

  一、人员核查

  (一)食堂启用前,应对所有食堂从业人员休假期间居住史和旅行史等信息进行调查摸排,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包括从事清洁操作区内加工制作、切菜、配菜、烹饪、面点、饮料调配、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合法有效健康证明;

  (三)每日对食堂所有员工进行健康检查,落实晨检制度,做好记录和建档,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四)所有在岗食堂员工应配戴口罩上岗,并按要求及时更换口罩,废弃口罩应按相关规定安全处置。食堂员工在制备食物前、餐前便后、接触垃圾或其它与加工食物无关动作后,应按规定清洗手部。

  二、环境卫生

  (一)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墙壁、天花板、门窗、排水沟、操作台、食品加工用具等设施设备应清洁,不得存在破损或脱落、地面有积水和积垢等可能影响食品加工经营安全的情形;

  (二)保持加工场所的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清洁卫生。对人员活动频繁的供餐场所地面、物体表面,每日至少1次预防性消毒处理;

  (三)供餐前应对就餐场所、操作场所、设施设备、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同区域的清洁消毒用具要避免混用。厨房用具、餐饮用具要全面清洗消毒并存放于密闭设施内保洁;

  (四)开餐后要加强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的通风、清洁和消毒频次,要避免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五)每天对食堂餐厅地面、桌面进行消毒。在食堂公共卫生间区域等员工接触的地方,增加洗手液,加大卫生间的清洁和消毒频次。

  三、食材查验

  (一)食堂供餐前,应对库存的食材,特别是节前贮存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行彻底清查,对冷藏冷冻设备的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有超过保质期、未按保存条件贮存或出现霉烂、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要按照有关规定销毁处理;

  (二)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台帐记录,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溯、途径合法。严禁采购按规定应当检疫未检疫、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得使用发芽土豆、新鲜黄某某、野生蘑菇等加工食品。

  四、加工操作

  (一)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要烧熟煮透,确保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能保证食品安全;

  (二)不得超审批的经营项目制售冷食、生食类食品。具有冷食类制售、生食类制售经营项目的`食堂,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冷食类、生食类食品的加工制作,如需制作应按规定进入专间操作;

  (三)每餐次食品成品应留样,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25g,并按规定专人管理,标注标识和做好留样记录。

  五、供餐管理

  (一)各类食堂应科学合理安排就餐形式,尽量避免集体性就餐,可选择盒餐外带、分餐配送等方式,实行分散式、错时式就餐。员工在选餐过程中,建议佩戴口罩,避免唾液带来的细菌污染。

  (二)在选餐前,先要进行手部的消毒工作,其次在选餐过程中严禁交头接耳进行交谈。

  (三)选餐结束后要将器具放置到稳固的区域,防止器皿掉入和沾染污物等情况。

  (四)食堂洗手区域添加消毒洗手液,客用洗手区域严禁清洗拖布等有污染体的器具。

  六、餐饮具消毒

  (一)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加强洗涤剂、消毒剂规范管理,防止误用;

  (二)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并存放在保洁设施中,不得附着食物残渣等异物,不得有油渍、泡沫、异味;

  (三)保洁设施应清洁、专用、密闭,有明显区分标识;使用敞开式货架存放餐饮具的,应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不会被蟑螂、老鼠、灰尘等污染。

疫情期间食堂卫生管理制度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安全供餐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及教育教学有序进行,就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将进一步采取如下防控管理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工作重点之重,食堂膳食保障是关系到此次抗击疫情的有序推进,是防疫工作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全体教职员工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迅速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挥教职员工主观能动性,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在确保防控工作严密进行的同时,确保防疫期间膳食服务保障。

  二、加强培训落实责任

  通过多种途径,对员工进行如何消毒的培训,个人卫生要求的培训、食品加工流程规范的培训等,分工再明确,责任再落实,

  三、坚持进货查验制度

  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采购无来源或不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宰杀活的畜禽动物,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严格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粗加工时,蔬菜、禽肉类和水产品等食品原料要分开清理清洗;切配时,荦蔬菜要分案切配;烹饪时,食物要烧熟煮透,食物中心温度要达到70摄氏度以上;食物贮存做到生、熟分开,烹饪好的熟食要及时进配餐间。每种食品原料及成品要分开留样。

  五、严格消毒保洁制度

  餐饮具消毒要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保证消毒效果。每天对食品加工的设备设施、操作场所食堂周边境等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空气流通。

  六、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管理

  做好员工健康摸底调查,内容包含户籍所在地、春节假期去向、是否接触武汉及其他疫区人员、近期身体状况等。工作期间通过晨检等手段做好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日管理摸排工作,确保到岗人员的身体健康状态良好。员工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场所,并做好洗手更衣等事项,若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立即上报并隔离。

  除做好常规的个人卫生工作外,要进一步强调戴口罩和勤洗手。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暂时离开返岗前,均要采用七步洗手法清洁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消毒液等,在显著位置提醒职工勤洗手。

  七、实施分散错时就餐形式

  根据学校实际,师生均采用分散错时就餐形式就餐,避免集中用餐发生交叉感染及集中洗手,解决洗手龙头不足的困难。

疫情期间食堂卫生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保证xx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以确保全体员工和客人的身体健康。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员工食堂(餐饮部各厨房)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堂卫生管理细则

  第三条餐具卫生。

  (1)每日使用过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擦拭。

  (2)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标明不同。

  (3)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必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任何环节缺一不可。

  (4)清洗时,须在水池里放入5‰-1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以40℃为宜;然后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清洗.

  (5)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消毒,蒸汽温度不低于95℃,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等,应用药物浸泡消毒(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6)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冲洗、消毒后,方可再用。

  (7)消毒后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放入指定位置并加盖封闭,以防细菌侵入。

  (8)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气体、污物和易燃易爆鞠品等。

  (9)下班时,有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洗碗间的柜门和房间门窗。

  第四条人员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合法有效的《健康证》,否则不予上岗。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统一办理《健康证》,《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

  (3)食堂工作人员须本人办理《健康证》,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后再次体检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接触原材料。

  (5)每月都要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

  (6)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上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操作事故发生。

  第五条卫生检查。

  (1)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不定时地抽查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等,记录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食堂和餐厅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2)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检查考评小组,每周五全面检查食堂、餐厅的卫生状况,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3)食堂、餐厅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予以批评等相应的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六条食品卫生

  (1)厨师在进货验收环节要严把质量关,要除了要检查食品有效期、包装是否正常外,还要检查食品是否存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的情况。

  (2)应加强食品保存期间的安全检查,需要低温、保险保存的物品必须存入指定冷库,不得随意存放在常温环境中。

  (3)向员工或客人提供食品时,相关人员必须对所发放的冷冻、保险食品进行检查,发现有腐败、变质的食品时一律不得对外发放。

  (4)每日应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进行订货,库存数量不得超过2天的使用需要量,对于有日期限制的食品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坚决不得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第七条员工餐厅卫生。

  (1)员工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2)员工餐厅必须每天清洁1—3次,每周定期大扫除,并用杀虫剂、消毒剂进行全面的杀虫消毒。杀虫剂与消毒剂分开摆放,并指派专人管理。

  (3)员工在工作时,应穿戴整洁,不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手接触或沾染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夹子等用具取用。

  (4)员工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如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卫生清洁。

  (5)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一律要检查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报xx安委会。

  第九条本卫生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疫情期间病人陪护制度5篇(扩展5)

——疫情期间门卫管理制度5篇

疫情期间门卫管理制度1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字[20xx]10号)精神和安排,为有效保障师生员工及家属身体健康,从即日保卫处将加强校园和家属区出入人员及车辆管控工作。

  1.进一步加强新、老校区所有门的管理,含家属院、附中门,除医疗救护、消防、应急等特种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它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入校园和家属区。

  2.师生员工和家属凭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校徽、身份证等)进入校园和家属区。

  3.凡进入校园和家属区的人员均需在门卫处进行红外线体温测量。

  4.请师生员工和家属无特殊原因不要外出,不要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

  5.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调整门卫管控措施并及时发布通知,请大家自觉遵守,积极配合。

疫情期间门卫管理制度2

  一、门卫安全协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及16小时立岗服务制度。

  二、门卫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文明执勤,礼貌待客,认真负责,服装整齐,仪容端庄,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认真填写各类门岗工作记录。

  四、对流浪乞讨,拾破烂和收买废旧物品以及叫卖人员,推销人员等各类闲杂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其进入小区。

  五、保持门岗周围环境的整洁及设施标志完好。每天10点以前小区主管要负责落实门岗内外的'清洁工作。

  六、门卫值班室及站岗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滞留,以免影响门卫正常工作,值班室内物品应保管爱护、摆放整齐,卫生良好。

  七、执行工作和客户来访时应站立,提前主动上前工作,工作时间不允许从事与工作不符的事,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允许酒后上班和上班喝酒,工作应使用文明用语。

  八、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非工作原因不得使用值班电话,应保障值班电话的通畅,对住户电话或亲自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给予处理或耐心解释。

  九、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问题,无论发生任何情况,门卫都必须保证有人留守。

  十、上下班高峰期门卫人员应保证在岗,快速兼灵活处理机动车进出小区,避免进出小区车辆长时间堵塞道路。

  十、配合巡逻岗人员做好当班工作,配合做好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对因客户原因损坏小区设施、设备及公司办公物品,门卫人员有权要求损坏者照价赔偿,损坏者拒赔的,门卫人员对损环者有权暂不放行,报警处理。

疫情期间门卫管理制度3

  为深入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联系电话:xxxxxxxxx。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疫情期间门卫管理制度4

  一、各校必须配备专、兼职门卫人员,负责校门值班及巡逻护校任务。

  二、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照上、下班。工作期间不得撤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三、上课时间凡出入学校的人员须按规定佩戴证件,出、入校门须凭学校进出通知单,门卫有权查验相关证件。

  四、携物品出、入校,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或扣留。

  五、门卫人员须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好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秩序。上级来校联系或检查工作,门卫应热情接待。

  六、门卫要坚持二十四小时巡逻护校制度,每班巡逻不少于两遍,每夜巡逻时间不少于六小时。

  七、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并及时报告处理。

  八、值班巡逻护校中,要随时接受*机关对本单位的检查,并配合其工作。

疫情期间门卫管理制度5

  为有效预防和防控新型肺炎,在原施工现场员工宿舍的管理制度之上,特此增设疫情期间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标准要求:

  (1)各专业分包按房间进行划分,所属的劳务班组实行“单元化”管理,每个单元班组不宜超过6人,固定宿舍房间。减少各单元班组人员之间的接触。此外在施工任务分配时,按单体或部位将单元班组人员固定,便于突发疫情时的人员统计与隔离。

  (2)每日对宿舍、走道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预防性消毒,消毒方法参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执行。

  (3)宿舍必须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由班组负责人检查,防疫领导小组监督抽查。宿舍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5 ㎡,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6人。

  (4)床铺布设要求。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床铺高度不得低于0.3米,面积不小于1.9m×0.9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搭设不得超过2层。

  (5)卫生取暖要求。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垃圾桶等生活设施,环境卫生应保持良好。冬季应采用空调或电暖器进行采暖,严禁使用煤炉等明火设备取暖。

  2、宿舍分配管理要求:

  (1)疫情防控小组按照生活区划分好的集中观察区、正常生活区和应急隔离区,对劳务人员进场批次、进场时间、来源地进行宿舍分配。

  (2)对生活区宿舍居住人员进行分级管理,分时分区域安排居住,滚动隔离,并实时动态调整,减少新老人员入场交叉带来的风险。

  3、各区域宿舍管理要求:

  按照划分好的集中观察区、正常生活区和应急隔离区,实行封闭管理、分级别采取防控措施,严禁串区域居住和人员往来。各个区域做好标识,悬挂在区域门口处。

  (1)集中观察区宿舍:

  1)宿舍必须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由班组负责人检查,防疫领导小组监督抽查。

  2)所有人必须按疫情防控要求配合进行每天两次的体温检测。

  3)宿舍内由班组长或自行制定卫生清理值班表,每天打扫两次,上下午各一次,保持地面干净,被褥床铺、生活用品等摆放整洁、无杂物,并由专职卫生员检查。

  4)宿舍内防疫消毒:每天两次,上下午打扫完卫生后各一次,由专职卫生员采用84消毒液将地面、墙壁、门把手及手部容易接触的部位及隔离观察区公共部位等部位进行消毒。

  5)观察区内人员在观察期间内必须佩戴口罩,违者将进行严肃处理或按疫情期间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6)宿舍之间严禁人员互相私自更换,严禁互相串宿舍攀谈,严禁离开集中观察区,违者将进行严肃处理或按疫情期间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正常生活区宿舍:

  1)宿舍必须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由班组负责人检查,防疫领导小组监督抽查。

  2)所有人必须按疫情防控要求配合进行每天两次的体温检测。

  3)宿舍内由班组长或自行制定卫生清理值班表,每天打扫,保持地面干净,被褥床铺、生活用品等摆放整洁、无杂物,并由专职卫生员检查。

  4)宿舍内防疫消毒:每天打扫完卫生后各一次,由专职卫生员采用84消毒液宿舍内及手部容易接触的部位及隔离观察区公共部位等部位进行消毒。

  5)观察区内人员在观察期间内必须佩戴口罩,违者将进行严肃处理或按疫情期间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6)宿舍之间严禁人员互相私自更换,严禁进入集中观察区、隔离区及与观察区、隔离区人员进行接触,违者将进行严肃处理或按疫情期间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正常生活区人员严禁私自离开或外出施工现场。

  (3)隔离区宿舍管理:

  1)隔离区卫生由专职卫生员进行打扫,消毒工作由专职卫生员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2)隔离区内严禁任何非防疫人员及专职卫生员进入,违者按疫情期间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隔离区有一般发热人员在单独居住的宿舍管理严格按照本制度观察区相应条款执行,严禁离开宿舍。违者违者按疫情期间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疫情期间病人陪护制度5篇(扩展6)

——疫情期间企业请假制度

疫情期间企业请假制度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不断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是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工作纪律的体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均需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因公、因私离开学校,赴外地(指离开西安市)应提前两天办理请假和报备手续。

  二、严格履行教职员工外出请销假审批程序

  (一)请假

  1.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指离开西安市)需提前2天向部门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及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请假。

  2.疫情期间教职员工严禁因私因公出国出境。

  3.处科级干部外出请销假审批程序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二)备案

  各部门应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人员出行信息和动态,完善《西安体育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员工外出请假审批表》(可在学校OA系统人事处流程文件中查找),经部门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及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审批,人事处备案方可出行。

  (三)销假

  教职工需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要求返回,返回后需及时向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联系)校领导销假,并报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备案。

  三、相关要求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教职工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疫情期间病人陪护制度5篇(扩展7)

——疫情期间学校隔离制度

疫情期间学校隔离制度1

  1.隔离人员为到校后需进行隔离观察的学生,含所在村或社区有确诊患者的学生,个人自行要求、经甄别认定的学生,入校后出现相关症状需隔离观察的学生等三个类别,隔离时间为14天,从学生进入隔离宿舍开始计算。

  2.隔离区每间宿舍入住不得超过两人,生活用品自带。

  3.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不得离开隔离宿舍,每餐的饮食由学院值班人员与被隔离学生点对点联络、负责购买,统一送达。

  4.值班人员对隔离人员每日早中晚三次定时监测体温,数据由学工部做好登记造册。

  5.隔离区设置教职工值班台供值班人员使用,隔离区过道放置3个垃圾桶(干、湿垃圾及废弃口罩各1个),过道配置免洗洗手液。

  6.学院安排保洁人员每日对隔离宿舍内部、隔离区公共部位等进行消杀,并指导隔离人员做好每日早晚两次的房间通风,通风时间≥30min/次。

  7.隔离期间禁止探视,进入隔离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帽子、口罩、穿隔离衣,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尽量减少与隔离人员不必要的`接触。

  8.做好被隔离学生的思想引导,一对一联络,关注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和心理动态,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

  9.隔离期间,如有学生的体温超过37.3°,或有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者,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送往定点医院就医。


疫情期间病人陪护制度5篇(扩展8)

——疫情期间外出制度

疫情期间外出制度1

  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对人员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人员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人员外出审批制度。

  一、学校要求在校学生上学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定在学校周边范围,最远至县城,且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申请并沟通,再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生或班主任老师填写详实的外出登记表报备,同时班主任指定当日本班学生管理员在考勤表做登记。通知家长亲自来校接学生,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将学生亲自送到门岗处交于学生家长。

  三、学生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陪同家长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时返校并向班主任销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报备表上注明该生返校情况,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按流程向学校报告。


疫情期间病人陪护制度5篇(扩展9)

——疫情期间测体温制度

疫情期间测体温制度1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疫情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体温晨晚检制度

  晨、晚检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点前、晚上7点之前,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测体温,通过易班app的“校本化轻应用”,组织本班的学生完成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检测报送工作,每天下午2点、晚上8:30之前辅导员在易班后台查看检测结果,并将《湘南学院在校学生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排查日报表》报送学生处工作邮箱(xxxxxx)。无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则执行“零报告”。有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的,及时通知学生到校医务所就诊。各班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做好每天班级的晨晚检工作。(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二、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刷卡进出宿舍,不得出让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接待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或学生宿舍内活动。配合做好晚点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2、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宿舍后马上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双手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时洗手。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习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情况良好。如发现同学持续咳嗽、低烧、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去医务所就诊。(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内串门、打牌、打麻将、聚餐和聚会,严禁在宿舍里赌博、做生意、开网店。(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4、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每间宿舍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最少保证早中晚定时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将宠物带进学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区。(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6、实施学生党员、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寝室包干联系制度。

  7、寝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保持宿舍内清洁,不留卫生死角,责任到寝室,班主任以及联系该寝室党员、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

  三、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制度

  管控期间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所有学生无故不得出校门,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校门,必须到本学院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党总支副*审批。在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图书馆、校车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活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暂停工作;不到影剧院、健身房、游戏厅、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活动;不得邀请家长及亲朋好友来校走访。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外,尽量减少校园内大型聚集活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体性活动。错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带餐具,不订外卖,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校物业公司)

  四、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如出现疫情,在市、区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导指挥下,统一做好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同层宿舍楼的同学等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工作,立即停课、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体按《湘南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隔离解除后,学生即可正常学习生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防疫检查

  全体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每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严禁瞒报、漏报、谎报、错报、迟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学校的门卫监控要求,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入各教学场馆、宿舍楼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学生处(袁青兰)。配合单位(责任领导):二级学院(副*))

  六、加强教室环境卫生清洁的管理

  1、教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责任到班级,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没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责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2、学生处组织校学生会干部每天下午6点之前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扣除学院当月学生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责任单位:学生处;配合部门:校团委、二级学院。责任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负责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指导老师)

  七、规范自身行为。

  1、全体学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出门佩戴口罩。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全体学生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部署,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家、地方、学校的疫情防护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全体学生应做好学习规划,坚持学习、读书,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学习和生活,坚持体育运动,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保持合理饮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强营养,放松心情,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自觉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与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体学生干部、党员要认真履职,发现他人有发热咳嗽症状或疫情接触史的要及时向学院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引导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一切管理规定,并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八、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值守,实行院领导一线带班制度。

  二级学院每天安排一名学院领导和一名辅导员24小时在校值班。

  九、疫情期间违规学生处理细则

  1.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有隐瞒、谎报个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体异常状况,故意拖延迟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有参与制造恐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性质、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不服从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窜访、限制聚集活动等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未申请或未获批准而擅自提前返回学校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有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学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况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有不服从或不执行各级*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指令,进入公共场所拒绝个人防护、消毒检疫、绝体温监测、疏散劝离等情况者,视性质、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其它行为者,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8.有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违纪违规处分单项最高级别的加重一级处分。

  9.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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