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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3-15 08:30:23 点击: 来源:yutu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令)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的基本特征是:空间有限、自然通风较差、常伴有不明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对人身安全构成较大威胁。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有限空间内(如:锅炉、压力容器、除尘器、地沟、烟道、地坑、污水提升站、污水处理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箱罐类容器等)实施的检查、维修、施工等活动。

  第三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二章 有限作业空间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第四条 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包括:

  (一)设备设施与设备设施之间、设备设施内外之间相互隔断,导致作业空间通风不畅,照明不良,通讯不畅;

  (二)活动空间较小,工作场地狭窄,易导致工作人员出入困难,相互联系不便,不利于工作监护和实施、施救;

  (三)湿度和热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于疲劳;

  (四)存在酸、碱、毒、尘、烟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介质,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五)存在缺氧或富氧、易燃气体和蒸汽、有毒气体和蒸汽、冒顶、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各种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第三章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单位要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细化作业标准,每项作业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作业程序为:

  (一)由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项目部提出申请,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二)安全责任人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查等情况;

  (三)监护人员必须是车间级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备,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项目责任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章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 单位应对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三)检查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章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第八条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基本情况和危险因素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第九条 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第十条 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第十一条 进入有限空间前,采取有效通风措施,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确认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作业中断30分钟,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重新送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第十二条 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第十三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第十五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安全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按相关规定执行,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 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第十八条 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有限空间的坑、井、洼、沟或人孔、通道出入门口应设置防护栏、盖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第十九条 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第二十条 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中毒、窒息等紧急情况时,严禁盲目施救,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同时拨打急救电话。

  第二十二条 在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 作业完工后,经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与项目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撤离。

  第六章 现场管理

  第二十四条 安全负责人职责

  (一)参与审查有限空间的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

  (二)审核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三)监督、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及应急救援措施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职责

  (一)应认真负责,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有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能力;

  (二)确认作业者的安全培训及上岗资格,负责复核清点出入作业场所的人数;

  (三)定时与作业防护人保持联络,监督气体定时检测;

  (四)在作业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五)交叉作业时,应采取避免相互伤害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 气体检测人员职责

  (一)熟悉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方法;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三)能科学分析有毒有害介质的产生原因;

  (四)对所检测的数据负责。

  第二十七条 作业防护人员职责

  (一)具有熟悉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警觉并判断作业者异常行为的能力,接受职业安全卫生培训。

  (二)坚守岗位,在作业者作业期间,作业防护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防护人员不能离岗,适时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信息交流,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命令,必要时拨打急救电话并按要求上报。

  (三)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即令作业者撤离有限空间:

  1、发现作业者出现异常行为;

  2、有限空间外出现威胁作业者安全和健康的情况;

  3、作业防护人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职责时,也应通知作业者撤离。

  第二十八条 作业人员的职责

  (一)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具;

  (三)与作业防护人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四)作业人员意识到身体出现危险异常症状时,应及时向作业防护人报告或自行撤离有限空间并及时告知其他作业人员。

  第七章 应急救援措施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编制发布有限空间作业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确定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更新,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器材的准备与管理等。

  第八章 改善环境,提升有限空间设施设备质量

  第三十条 对有限空间故障较多的`设备设施要逐步改造,减少维修工作量和维修频次。

  第三十一条 改善作业环境,提升安全设备、设施水*。通过加设必要的通风装置,空气检测报警装置等,改善作业环境。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扩展1)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化学品生产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xx)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崇利制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有限空间作业。

  1.3术语和定义

  1.3.1有限空间定义及范围

  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公司主要有限空间包括以下三类:

  (1)密闭设备:主要包括煤气柜、高炉、转炉、混铁炉、预热炉、电炉、精炼炉、加热炉、热风炉、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锅炉、烟道、氧气和氮气贮罐、压力容器、

  管道、除尘器、布袋除尘箱体、破碎机、磨机、一二次混合机、点火器、环冷风箱、冷矿筛等。

  (2)地下有限空间:主要包括精炼炉地坑、铸造坑、泵坑、地下管道、暗沟、隧道、涵洞、地坑、旋流井、污水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等。

  (3)地上有限空间:主要包括:料仓、料斗、矿槽;冶金煤气管道、污水池等。

  1.3.2有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各单位的有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1.3.3作业人员

  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

  1.3.4作业负责人

  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车间负责人,包括外协队伍。

  1.3.5安全监护人员

  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的人员,应为有限空间所在车间人员。

  2、职责

  2.1有限空间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2.1.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2.1.2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2.1.3督促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等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1.4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2.1.5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2.1.6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1.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2安全部职责

  2.2.1审批并保存公司管控级别《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票》,或审查车间管控级别《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票》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2.2到现场了解有限空间内外情况。

  2.2.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3发包单位职责

  2.3.1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单位作业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2.3.2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2.3.3督促承包单位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公司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4作业人员职责

  2.4.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具体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票》的签署项目任务、地点、时间进行作业。

  2.4.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2.4.3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2.4.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2.4.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有限空间。

  2.4.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2.5作业负责人职责

  2.5.1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2.5.2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5.3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在有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2.5.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2.5.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有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2.6安全监护人员职责

  2.6.1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并懂得相关急救知识。

  2.6.2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2.6.3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立即停止作业。

  2.*负责或委托其它人员(不得是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和作业中对有限空间气体采样分析。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三)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二)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三)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四)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2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五)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六)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办批准;

  (九)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十)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十一)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十二)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十三)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十四)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十五)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十六)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第五条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第六条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第七条进入罐、容器、塔、井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

  第八条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第九条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第十条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第十一条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是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别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程序如下: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实施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结果

  (3)指派家长,家长与作业部门联合检查家长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通报、通讯、救援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批准

  (4)安全管理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全面复查后,可在工厂生产审核后进行作业。

  第四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指定负责人对家长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结构和相关介质等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事故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切实进行工作空间的技术处理,与工作点连接的管道、阀门应切割盲板,清理、蒸煮、更换设备,不得关闭阀门或水封代替盲板,盲板应标记

  (3)进入带搅拌器等旋转部件的有限空间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以取下电源保险丝,或者取下电源开关上锁等措施,加上警示牌,设置专家监控

  (4)进入有限空间前半小时采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和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发现超标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5)抽样分析具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抽样分析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取代上述各项作业票,相关其他作业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人员出入和救治疏散

  (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起重机等运输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须经生产许可

  (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需要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的照明电压不得小于36V。在潮湿和狭窄的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和电动工具应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0)作业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1)操作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先制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的人员应安排轮流操作或休息

  (12)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用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在有限空间通氧或富氧空气)

  (13)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口罩,安全人员亲自监控,定期监控

  (14)中毒、窒息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氧气呼吸机进入作业空间,至少留一人在外进行监护和联系。

  (15)检查工作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危及工作人员安全时,应及时撤离。如需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的作业审批手续

  (16)作业完成后,经检测人员、家长和现场负责人联合检测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工具、垃圾后,可关闭设备孔。

  第五条进入有限空间前应进行全面检查,采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全面执行,工具灯等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入内部作业。

  第六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验收工作,打开设备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对设备内通风通风不良、容积小的设备,工作人员应间歇工作,不得强制连续工作。

  第七条进入罐、容器、塔、井内作业时,应根据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设置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作为应急救援使用,作业中严禁向外抛物,保证作业安全。

  第八条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按要求安装个人防护用具。

  第九条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口袋,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注册携带的工具、附件等,作业结束后应逐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第十条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渣、沉淀物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不得穿化纤布料。

  第十一条操作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入内部操作时,必须重新办理操作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操作。

  第十二条操作完成后,操作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应联合检查设备容器内外,双方确认无问题,并签署操作票后关闭孔洞。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一致,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说明。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行之日起实施。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扩展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菁华1篇)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1

1、各车间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检测的指标应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

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

%%范围内;

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小于最低爆炸极限的10%;

一氧化碳浓度应小于24ppm。

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在作业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的检测。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状态,检测时应作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对有限空间进行化验的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和作业环境可能改变的场所均需进行取样分析。

作业前30 min内,进行气体采样分析。

取样要有代表性。

对作业的受限空间底部存有液体取样分析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充分搅动后再取样分析。

不得凭感觉判断受限空间内部是否安全。

受限空间存在残渣、自聚物等,在作业过程中可能散发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建议进行连续检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后附:受限空间作业气体分析检测单

作业分析检测单

编码: 编号:

作业种类: 清理或检修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采样部位:

采样时间:年 时分

氧气浓度(V/V%):

有毒气体浓度(ppm):

可燃气体浓度

内部

环境

V/V%

%LEL

分析人:

确认人:

注在采样部位栏标明内部气体或环境气体;如存在多种有毒气体,要逐项分析,填写数据。

2、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进行审批

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检修、清理、施工作业的,各车间必须实施审批,作业人员在开具相关票据后,经车间主任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各项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后,经工作票许可人审核完毕确认各项措施均执行到位后,方可进行有限空间的相关作业;

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审批的手续既执行清理、检修工作票的许可手续。

3、现场危害告知

各车间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并告知职工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其他人员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区域,避免发生不安全情况。

4、安排专人进行作业安全监护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安排专人现场监护,并为其配备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检测报警仪器、通讯、救援设备,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急救知识。

进入一氧化碳、煤气、硫化氢等无嗅或有毒、剧毒气体作业场所都应该佩戴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

作业负责人职责: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

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及时的终止作业。

作业人员的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全过程掌握作业人员作业期间的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沟通;

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汇报车间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或安全防护不到位的人员擅自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盲目救援。

5、外委施工单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同样执行以上程序

车间或分厂应与外委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同一车间存在多个外委施工单位时,车间应对各个承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车间、分厂对外委施工单位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三违现象进行治理。

6、临时作业

车间在实施临时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以上要求,若缺乏必备的检测、防护条件,不得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应向分厂、分公司协调相关物资,待各项安全措施执行完毕后,再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扩展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1

  1、目的:为了加强罐内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

  2、范围:进人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3、责任者:安全部、罐内作业单位

  4、程序:

  4.1切断

  4.1.1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对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管道、设施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1.2对动力电源的切断,应采用取下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4.2.清洗、置换和清理

  4.2.1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

  4.2.2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乙醚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4.2.3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3采样、分析或检测

  4.3.1检修作业人员进入危险设备内前,要对设备内的状况进行分析或检测,并符合下列条件:

  4.3.1.1含氧量在18~21%之间;

  4.3.1.2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

  4.3.1.3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4.3.2对危险设备内的气体或粉尘进行取样分析或检测不得早于进入设备作业前30分钟,所采取的样本应是设备内的最高浓度;工作中断后,作业人员再次进入前应重新采样分析或检测。

  4.3.3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4.4电气及安全防护措施

  4.4.1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使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狭小或潮湿场所应使用不高于12V的安全电压;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4.4.2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4.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4.4.4在设备内多层交叉作业应搭设脚手架、安全作业*台,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4.5设备内作业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4.4.6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加强设备内通风。

  4.5安全监护

  4.5.1设备外应配备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

  4.5.2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4.5.3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4.5.4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

  4.6罐内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4.6.1《罐内作业许可证》由危险设备所属单位专职安全员认真填写许可证上设备所属单位、设备名称、设备内介质、检修作业时间、检修作业内容、设备切断置换安全措施、单位负责人签名等内容后,交由检修单位填写。

  4.6.2检修单位在接到《罐内作业许可证》后,检修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该证上检修单位、检修单位负责人签名、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和检修作业安全措施等内容。

  4.6.3在完成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经现场分析或检测检查合格后,依序由现场检测分析人、危险设备所属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和公司安全部安全管理人员分别签名后,《罐内作业许可证》生效,检修单位方可开始作业。

  4.*《罐内作业许可证》为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公司安全部留存,第二联由检修单位留存。

  4.6.5进入罐内作业涉及动火的,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执行并办理相应的动火许可证。

  4.6.6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现场监护人(包括设备所属单位和检修单位)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对于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窜入或析出危险物质的情况下,现场检测分析人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并最多每隔30分钟进行检测分析一次;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设备内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待采取措施并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进入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扩展4)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菁选3篇)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演练方案1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扎扎实实开展隐患治理活动,防止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结合本部实际工作,现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具体如下:

  一、演练地点

  二、演练时间

  三、参加人员(组长、副组长、组员)

  四、配备工具、器材

  4.1、交通工具:配备必要的指挥和救援车辆;

  4.2、保障电梯应急照明、报警及通讯工具:包括电梯内外的通讯联络工具;

  4.3、应急救援工具:层门开锁钥匙、盘车轮或盘车装置、松闸装置、常用五金工具、照明器材、通讯设备、安全防护用具、警示牌等。

  五、演练实施步骤:

  5.1电梯发生故障乘客求救。

  5.1.1、模拟现场两名乘客在乘坐电梯过程中,电梯突然发生故障,导致电梯非正常停止运行;

  5.1.2、乘客利用电梯内的紧急呼叫装置,或个人电话向外界发出求救信号。

  5.2使用单位向维护单位请求救援。

  5.2.1、电梯使用单位接到求救信号后,应积极与电梯内被困人员沟通,了解电梯内的有关情况,安抚电梯内被困人员,使被困人员保持冷静,等待救援。

  5.2.2、使用单位接到求救信号后同时向维护保养单位电话求援;

  5.2.3、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5.2.4、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应持有特种设备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救援人员2人以上;

  5.2.5、救援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应携带必备的应急救援设备、工具,迅速赶往现场。

  5.2.6、某台电梯困人,而因某种特殊原因,维保单位救援人员到达时间可能超过半小时,使用单位需要自行救援。

  5.2.7、因大规模灾害状况下(如暴雨、大雪、地震、大面积停电后等),多台电梯发生困人,维保单位无法向使用单位提供足够的救援力量,使用单位需要自行开展救援。

  5.3现场实施救援。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演练方案2

  到达现场的救援专业人员应当根据如下状况实施救援:

  电梯困人

  一、电梯轿厢在门区位置时

  二、电梯轿厢在非门区位置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

  1.通知和安抚轿厢内人员等候救援,不擅自扒门,并至少需要3名专业人员(持证)迅速赶往机房。

  2.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然后根据*层图的标示判断电梯轿厢所处楼层。

  3.由一人安装手动盘车轮,确认安装完毕后,由两人握持盘车轮,一人用抱闸扳手缓慢松闸,再根据轿厢所在位置的就近楼层缓慢盘车至*层位置,松开抱闸扳手。

  4.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5.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

  6.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

  7.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三、楼宇发生火灾

  发生火灾时,电梯使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2.由专业人员(持证)按下电梯的消防按钮(电梯有消防功能),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停到基站等候消防人员是否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启动返回功能直驶至基站并切断电源。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电梯轿厢层门、轿厢门,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照明电源)。

  3.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4.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将其余尚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区,或交给消防人员使用。

  5.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停止运行电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的困人事故。

  四、发生地震

  发生地震时,电梯使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地方*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是否停用电梯,电梯何时停用。

  2.震前没有发生临震的预报而突发地震的,如强度较大在电梯内有震感时,应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

  3.地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持证)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调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五、发生进水

  发生湿水时,在对建筑设施及时采取堵漏措施的同时,电梯还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当楼层发生水淹没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先切断总电源,并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的上两层。

  2.如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切断进入机房的所有电源,并及时处理漏水的情况。

  3.对已经湿水的电梯,要及时进行除水除湿处理,在确认已经处理后,经试运行无异常无误,方可恢复使用。

  4.电梯恢复使用后,要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纪录清楚并存档。

  六、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2.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会同事故调查部门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3.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4.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事故情况汇报资料。

  七、总结讲评:

  救援结束后,应急救援演练负责人应对救援演练活动进行讲评。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演练方案3

  为了提高市民对电梯使用的安全常识和出现故障时的应变能力和保障电梯乘客在乘梯出现紧急情况(困人、开门运行、溜梯、冲顶、夹人和伤人等)时能够得到及时解救,帮助人们应对电梯紧急情况,避免因恐慌、非理性操作而导致伤亡事故,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安全。大连正源物业公司和大连瑞丰电梯公司决定于20XX年4月25日,在幸福一家七区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模拟演练。,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电梯安全急情救援演练指挥部。

  总 指 挥: XXX 副总指挥:XXX

  2、下设应急救援演练协调小组,组*员及分工:

  组长:xxx 负责指挥部与各参加部门的总协调。

  成员:xxx:重点负责与急正源物业协调。

  xxx:负责与新闻媒体的协调。

  xxx:负责与医疗救护单位的协调。

  xxx:负责与设备检验单位的协调。。

  二、时间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09:00开始。

  三、地点

  幸福一家七区

  四、参加单位及要求

  1、质监分局

  人员:8人;要求:着质监制服

  2、正源物业公司 人员:3—5名;要求:着工作服装

  3、瑞丰电梯有限公司

  人员:3—5名;要求:着抢修设备劳保工作服装,携带抢修设备。

  4、特检所

  人员:2名;要求:着检验设备劳保工作服装,携带检验设备。

  5、xxxx医院

  人员:2名;要求:着救护服装,携带救护设备。

  五、演练内容

  20XX年4月25日9时许,幸福一家七区5#-3在用电梯突然出现断电故障,电梯被迫停运,三名乘客被困电梯里。乘客立即按下了电梯内的报警按钮,与监控室取得联系。物业公司立即通知瑞丰电梯公司投入救援,电梯公司接到通知后,快速反映,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5分钟内,电梯技术人员赶到事故现场,用三角钥匙将电梯门打开一条缝,查看电梯舱的位置此情出现后,此时,电梯停在三楼和四楼中间,技术人员立刻朝着电梯通道大声喊:“请不要惊慌,我们是维修人员,会立刻采取救援措施,请稍等。”在听到电梯舱内乘客的回应,并确定顾客安全后,技术人员关上电梯门,立刻赶往电梯机房。在安抚被困人员情绪的`同时,组织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立即组织救援行动。同时,在一楼至四楼的直行电梯门前已经用警告牌围了起来,并放上了“请勿使用电梯”的提示牌。维修人员迅速赶到机房关掉电源,一人用松闸手柄打开抱闸,另一人持续盘动飞轮,用手动操控将电梯从三楼和四楼中间升到四楼*台。一切处理好后,技术人员返回四楼电梯门口,打开电梯门,乘客安全离开电梯。从乘客被困到成功救出,前后用时15分钟,技术人员在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异常情况后,电梯又重新投入运行。演练圆满结束。

  若电梯在正常情况下,而且轿厢停留在上/下层楼之间,维修人员可以打开层门在轿顶上操作检修开关,将它打向检修位置,使电梯在检修状态,操作检修按钮,开慢车到层站放客。

  六、演练步骤

  (一)急情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急情发生后,物业公司一是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第一时间通知电梯公司;二是与被困人员保持联系,采取相关措施,给被困人员精神安慰等有力支持。

  (二)电梯公司在接到报告后,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各有关人员迅速赶到急情发生现场,根据各自职责展开救援工作。

  1、特种设备安全急情应急救援指挥组控制局势。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实施现场安全警戒。

  2、设备抢修人员采取措施,历经半小时,将受困人员安全救出。

  3、医疗救护人员对受困人员现场检查并简单处理后,立即送往最近的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4、设备维保抢修人员经过抢修后,检查电梯技术性能正常。

  5、电梯检验人员对电梯进行检验后,判定合格,允许恢复使用。

  6、现场警戒解除,秩序恢复正常。

  七、急情救援小结

  对于发生特种设备安全急情后,未按规定认真组织、参加救援工作的,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八、新闻发布

  经特种设备安全急情救援指挥部领导同意后,特种设备安全急情新闻由电视台、报社等新闻机构。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扩展5)

——炼钢厂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菁华1篇)

炼钢厂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1 目的

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使标准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符合实际情况,更好地保护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XX、《炼钢安全规程》AQ20XX-20XX、《本钢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钢炼钢厂区域内维修、施工等所有涉及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术语和定义 缺氧: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氧含量低于的状态。

缺氧危险作业:具有潜在的和明显的缺氧条件下的各种作业,主要包括一般缺氧危险作业和特殊缺氧危险作业。

一般缺氧危险作业:在作业场所中的单纯缺氧危险作业。

特殊缺氧危险作业:在作业场所中同时存在或可能产生其他有害气体的缺氧危险作业。

4 受限空间作业场所分类

受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密闭设备:指贮罐、塔(釜)、除尘器、蓄热器、真空泵、箱体、烟道及锅炉等。

地下受限空间:包括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井、地窖、污水池(井)及化粪池等。

地上受限空间:包括料仓、气体阀室等封闭空间。

5作业许可证管理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许可证采用集团公司统一格式(见 )。

许可证由作业负责人填写,生产运行负责人、点检员和安全员确认后,由车间(科室)主管领导负责审批签发。

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运行控制室或岗位人员保管、登记;

第二联由作业人员作业时携带。

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当次作业项目周期,当作业内容或现场条件发生改变时,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许可证应具体写清危险源和相应的控制措施。

采样分析数据由业主单位专业人员填写。

作业负责人、车间(科室)主管领导对许可证的安全措施全面性、可靠性负责;

生产运行负责人、点检员对现场是否落实安全措施负责;

安全员负责整个过程监督。

6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与安全防护措施

厂属密闭设备、受限空间必须在明显处设有文字提示:所属部位;

气体性质;

危害类型;

先通风、后确认、经检测、再进入的标识。

凡密闭设备、有限空间附近,必须设置空压风管道或风机,作为净化密闭设备、设施的安全设施。

作业单位应指派专门人员现场监护。

作业前

车间点检员下工作票,对作业负责人进行书面安全告知,作业负责人进行确认并签字。

作业负责人负责向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告知。

当作业场所同时存在有害气体管路时,作业前,车间负责组织采取可靠措施阻断所有对作业场所产生安全影响的能源介质,负责清洗置换空间内的有毒有害、腐蚀性等物质,并经双方确认。

作业前,作业人员负责在开关、阀门、受限空间入口等处挂警示牌,必要时上锁或派专人监护。

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在作业开始前,必须准确进行气体采样分析。

车间负责受限空间气体采样分析,取样应在作业前30分钟内进行,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氧含量控制在1

~23%之间,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指标,不合格不得许可作业。

作业期间应连续监测,并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

在气体采样分析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

作业中

受限空间必须保持良好通风,进入空间人员必须携带报警器,必要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行灯。

进入金属容器和特别潮湿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

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防爆工具,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

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主要防护措施

监测人员必须装备准确可靠的分析仪器,并且应定期标定、维护,仪器的标定和维护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在已确定为缺氧作业环境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使该环境空气中氧含量在作业过程中始终保持在1

~23%之间。

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当存在因缺氧窒息、中毒而坠落的危险时,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绳),并在适当位置可靠地安装必要的安全绳网设备。

在每次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带(绳)。

发现异常应立即更换,严禁勉强使用。

在作业人员进人受限空间作业场所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在存在缺氧、中毒危险作业时,必须安排监护人员。

监护人员应密切监视作业状况,不得离岗。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并保持有效联络。

如果作业现场的缺氧、中毒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

严禁无关人员进人受限空间及缺氧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做好标志。

当作业场所空气中同时存在有害气体时,必须在测定氧含量的同时测定有害气体的含量,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达到标准后方可作业。

2 在密闭容器内使用氩、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使氧含量保持在1

~23%之间。

在通风条件差的作业场所,如地下室、罐体等,须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将灭火器放置牢固,禁止随便启动,防止二氧化碳意外泄出。

在放置灭火器的位置应设立明显的标志。

4 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部作业时,如果供作业人员出入的门或窗不能很容易地从内部打开而又无通讯、报警装置时。

严禁 门或窗。

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应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

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状态的管路相通时,严禁 出入口的门或盖。

6 在受限空间进行压气作业时,应防止缺氧空气泄至作业场所。

如与作业场所相通的空间中存在缺氧空气,应直接排出,防止缺氧空气进人作业场所。

7受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应掌握的安全知识

对作业负责人

与缺氧作业有关的法规、制度。

产生缺氧、中毒危险的原因、缺氧症的症状、职业禁忌症、防止措施以及缺氧症、中毒的急救知识

防护用品、呼吸保护器具及抢救装置的使用、检查和维护常识。

作业场所空气中氧气的浓度及有害物质的测定方法。

事故应急措施与事故应急预案。

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

受限空间的窒息危险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

防护用品、呼吸保护器具及抢救装置的使用知识。

事故应急措施与事故应急预案。

8 事故应急救援

对受限空间作业场所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当发现缺氧、中毒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让作业人员迅速离开作业现场。

出现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靠措施救援,不得盲目施救,防止因救援而致事故扩大。

发生缺氧、中毒危险时,作业人员和抢救人员必须立即使用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在存在缺氧、中毒危险的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

如:呼吸器、梯子、绳缆以及其他必要的器具和设备。

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对已患缺氧症及中毒的作业人员应立即给予急救和医疗处理。

9附则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受限空间作业许证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扩展6)

——粉尘安全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菁华1篇)

粉尘安全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来公司区域作业的相关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第四条相关部门负责依照本办法贯彻落实。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要求

第五条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审批表见附表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危险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在公司专业安全技术人员指导下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对分析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形成危险作业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严格按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动火现场必须指定监护人员和现场负责人,明确动火前的准备工作,清除动火部位及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求。

第八条登高作业

(一)登高作业分为三级:

1、30m以上高处作业为一级登高作业;2、15m~30m的高处作业为二级登高作业;3、15m(含15m)以下的高处作业为三级登高作业。

(二)登高作业方案的制定、审批:

1、一级登高作业由登高作业部门会同公司…………共同制定登高作业方案,……审批;2、二级登高作业由登高作业人员与……共同制定登高作业方案,……审批;3、三级登高作业由登高作业人员与……共同制定登高作业方案,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三)登高作业过程安全措施:

1、明确在高处作业人员应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如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帆布手套,穿软底鞋进行操作;

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等。

2、高处作业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工具,严禁使用Ⅰ类工具。

使用Ⅱ类工具时要事先检查工具有无漏电现象、电源线有无破损等。

3、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吊物绳、安全网、吊物网兜等。

4、高处作业严禁抛物,必须设置禁戒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5、风暴天气或下雨天一般不得进行露天登高作业,更不得从事登高焊接作业,当必须进行抢修作业时,登高作业审批权限升高一级。

6、所用登高梯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防滑措施齐全,使用梯架时必须指定人员扶持。

7、登高作业时上方不得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8、对于特殊情况和条件的高处作业必须视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特殊安全措施。

第九条带电作业管理。

电气设施检修作业正常情况下必须停电进行,作业前必须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

(一)电气设施检修作业过程安全措施一般有:

1、在相关电气设施和线路的断电开关或闸刀上加贴警示标志。

如:“有人检修,切勿合闸”;2、现场安排人员监护和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3、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登高进行检修时,必须同时办理登高作业审批手续。

5、检修作业完成后,必须经现场检修负责人同意方可送电,如果在配电房停电、送电,必需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

(二)当必须进行带电作业时,严格执行

第五条和

第六条的规定。

(三)带电作业由……动力调度和专职安全管理员共同审批。

第十条有限空间作业(含高毒场所检修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由负责作业的部门制定作业方案报……审批。

(一)有限空间作业过程安全措施一般有:

1、必须指定现场监护人,并明确监护人的安全职责和现场监护过程中的应急救援方法。

2、进入金属管道、设备内进行用电作业(如:电焊、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金属管道或设备必须进行有效的等电位联结,并与保护零线进行可靠的连接,照明行灯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3、有限作业空间内有水时必须使用12V以下的照明行灯。

4、进入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长管呼吸器,现场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员必须携带有氧气呼吸器;

监护人员必须与作业人员经常保持联系,一旦发生异常,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5、进入使用高毒的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时,必须事先采取有效的处理,并穿戴相应防护用品方可作业。

第十一条 大型起重吊装作业的审批。

审批权限:

(一)部门内部日常吊装作业,由部门制定吊装方案,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部门相同吊装作业可一次审批多次使用);

(二)两个以上部门交叉作业,由组织吊装的部门组织制定吊装方案,……审批;

(三)当动用外单位人员进行吊装作业时,由组织吊装的部门制定吊装方案,……审查,……审批。

第十二条破土作业由……审批。

第十三条破土作业前公司破土作业施工管理部门必须通知设备管理部门动力调度、管网、地下线路技术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分析,对分析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形成破土作业方案,经审批后方可作业。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危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带电作业、大型吊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含高毒场所检修作业)、破土作业等。

(二)登高作业:是指相对跌落高度大于等于2m的作业。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设备、管道、地下污水池等有限空间的作业。

(四)破土作业:是指在厂区内进行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破土的作业活动。

(五)Ⅰ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

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安装的固定线路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六)Ⅱ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回”。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布日起执行。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扩展7)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菁华1篇)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1

1 目的

为规范起重作业审批程序,加强起重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起重作业过程物体坠落,避免起重设备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保障企业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术语或定义 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电梯、升降机、电葫芦及其它起重设备和辅助起重工具(如吊篮等)。

起重作业:使用起重机械进行的所有施工作业。

4 职责

起重作业单位:负责确认起重机械的安全条件和安全作业;

属管单位:负责确认起重作业的安全条件并签发《起重作业许可证》;

机动处和一体化项目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建立各类起重机械管理台帐;

环安处:负责监督起重作业有关各方正确执行本制度。

5 工作程序或要求

起重机械

对于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吨(含吨)的各类起重机械,应由使用部门负责建立技术档案,机动处建立台帐。

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必须是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发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起重机械应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监督检验证书和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自制的起重机械,必须有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设计计算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发的审批文件,并应建立档案资料。

外来施工单位在福建炼化公司范围内承担起重机械的使用、安装、改制、维修业务,必须接受机动处的工程资质审查和环安处的安全资质审查,方可签订合同。

机动处、环安处对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实行年审制度,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一律不能在福建炼化公司范围内从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装、改制、维修工作。

设计、制造、安装、改制、维修、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的施工队伍,必须具有国家授权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将拟进行的业务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后方可施工。

起重机械所在单位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组织对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查,包括作业前检查、经常性(每月最少一次)安全检查和定期(每年最少一次)安全检查。

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必须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起重机械的安装、改制、维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后的30日内将有关技术文件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竣工设备的技术档案中,未办理文件移交的起重机械不能投入使用。

起重作业人员

起重作业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等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指定的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在福炼公司从事起重作业工作。

严禁使用除载人电梯外的起重机械移送人员。

在必须使用经固定后的吊篮进行施工作业的情况下,应在作业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保护措施。

起重作业按被起重物体划分三个等级:重量100吨及以上为大型;

40至100吨为中型;

40吨以下为小型。

大中型设备、构件和特殊条件下的小型设备、构件的吊装作业,施工单位应编制起重吊装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报送施工管理单位、机动处和环安处审批。

起重吊装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经审批后,起重作业前由一级承包商技术人员向所有参加起重吊装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应该存档。

施工作业过程中未经审批人同意,不得改变起重吊装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

起重作业前,必须明确起重吊装作业指挥人员。

起重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应配戴鲜明的标志和安全帽。

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械一同作业时,宜尽量选用相同机种、相同起重能力的起重机械并合理布置。

起吊作业中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应认真学习起重吊装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明确吊装总指挥和中间指挥,统一指挥信号。

起重作业前,作业单位和一级承包商必须组织对起重设备及其 、作业空间环境、起重吊装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资质进行班组、车间、承包商三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施工管理单位、机动处和环安处对上述检查和整改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正式吊装前应首先进行试吊,用以检验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和起重设备、作业空间环境存在的隐患。

试吊中发现问题时,应首先将试吊工件放回地面,隐患排除后重新试吊。

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正式吊装作业。

起重吊装作业过程中,吊装指挥应严格执行起重吊装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审批人联系解决。

起重作业过程中,指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必须按规定的信号进行指挥;

及时纠正对吊具和吊索的不正确选择;

指挥吊运、下放吊钩和吊物时,应确保起重设备和吊物下部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吊物就位前不得下令解开吊装索具;

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必须有应急防范措施。

起重作业过程中,起重机司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正常情况下,必须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严禁使用起重机械起吊重量不明物体、埋置物体,严禁起重机超载起吊;

起重臂、吊钩、吊物上下有人、吊物上有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动装置损坏,起吊钢丝绳损坏超过国家标准等情况下,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在作业现场,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风缆绳和吊物与高、低压输电线路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

不能满足安全距离时,应停电后再进行吊装作业;

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具、吊笼、吊索悬吊在空中;

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其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严禁采用自由下落的办法下放吊物,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起重作业过程中,司索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令,并及时报告险情;

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吊具、吊索;

不能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吊具、吊索混在一起使用;

吊具承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负荷不得超过规定的安全负荷;

起升吊物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吊物捆绑必须牢固可靠,吊点和吊物中心必须在同一垂线内,捆绑多余的绳头应该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之上;

多人参与绑挂时,应有一人负责指挥;

禁止人员随吊物起吊或在吊物下停留,应特殊情况需进入吊物下方时,必须事先与起重指挥和起重机司机联系,进入时要设置支撑装置并不得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吊物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要加装衬垫;

吊运零散物件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和其它专用器具;

不得捆绑、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不得捆绑、起吊与其它重物相连的物体;

不得捆绑、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体;

不得捆绑、起吊地面上与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人员和吊物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吊物到位后,应该使用拉绳或撑杆、钩子辅助吊物就位。

所有参加起重作业的作业人员都应遵守以下规定:

起重作业过程中,任何岗位出现故障都必须向指挥人员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离开岗位;

起重作业人员在交接工作时应详细告知起重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状况及尚未排除的故障;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时须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露天起重作业。

起重作业结束,起重作业人员都应做好以下工作:

应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器控制的起重机械,必须切断电源总开关;

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锚固定住;

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及时更换补充。

起重作业前,起重作业单位或一级承包商应持机动处、环安处签发的起重作业报告到属管单位办理《起重作业许可证》。

《起重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属管单位保存一年,第二联交安全监护人,第三联交起重负责人。

吊装作业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与吊装作业无关(非操作和指挥)人员禁止进入封闭区域;

起重作业人员按HSE职责要求对作业HSE行为落实;

专职监督检查人员对现场进行HSE检查监管;

吊装作业全部程序完成后,吊装现场封闭管理方可解除。

1 为加强起重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起重作业一级承包商必须派出安全监督人。

安全监督人每两小时检查一次现场作业情况、作好记录,安全监护人在安全监督人按规定完成起重作业过程安全监督检查后,根据施工监护、监督情况签字确认《起重作业过程安全监督检查表》真实性。

作业完毕后,安全监督人将《起重作业过程安全监督检查表》交属管单位附在《起重作业许可证》上存档。

6 相关文件

《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MS/FL-09-GL-38-20XX)

7 相关记录

《起重作业许可证》(QHSE/FL-09-CW-26-12-20XX)

《起重作业过程安全监督检查表》(QHSE/FL-09-CW-26-18-20XX)

8 附加说明

原《福建炼化公司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福炼生安[20XX]53号)废止。

本制度由环安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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