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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400字

更新时间:2023-03-09 08:24:02 点击: 来源:yutu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1

  书,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的、耐人寻味的小说。故事主要讲了明子、黑罐和三和尚受外界压力和生活所迫千里迢迢来到19世纪末的上海打工谋生。三和尚曾为一个假发抢过商店,明子为了吃饱一顿饭在饭店打工,吃别人吃剩的菜。黑罐为了自己不为他人耻笑,出手将别人打残。他们仅仅想让他人明白,人人都有不同,都有自尊,同样是人,不应以贫富分贵贱。

  书中最精彩,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情节要属三和尚抢地摊一事。那是一个烈日当头的正午,三和尚在繁华的大街上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假发。正巧,他发现地摊上有一个尺寸、大小和颜色正和他心意的假发,可价格却让他大吃一惊三百,太贵了。宝贝,瞧,那儿有个傻和尚。一个中年妇女对他的女儿说。听到这话的三和尚心中偷这个念头油然而生,他不希望所有人嘲笑他、讽刺他。只见他将手放在假发上,轻轻一抽,还好店主没发现。

  是啊,当今社会中有些人总是认为只有穷人才做出违法之事,可谁来想想穷人的心情呢?人们的嘲笑,也许才是真正的原因。

  书中最有魅力、最有影响力的要属明子这个小不点儿了。他孤僻从小由奶奶抚养,常受到他人的冷漠;他内疚不论春夏秋冬总尿床,他认为是小时候喝粥造成的;他开朗自从认识了黑罐和三和尚,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关爱,有着一份说不出的快乐;他执著努力反驳三和尚否定它的技术;他机敏为了得到食物在餐厅打工(曾经有人点的菜一口没动,让明子吃了,可惜拉了几天肚子);他善良曾劝说朋友鸭子把一只喜鹊放生。作品通过对明子性格的刻画,赞美了人类内心的*。

  小说文笔酣畅,描写细腻,人物形象生动,尤其将人生、命运、生命,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巧妙地糅合为一体。使作品既深重,又富有迷人的艺术魅力。

  书中透过生活的艰辛,事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锵乐章!

  说得在理,感得对头!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2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题记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要数笛福创作的《鲁滨逊漂流记》了。

  “唉?”有的同学会问“这不是一本荒岛求生,励志坚强的故事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爱读呢?”这要从那次说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无意间发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看到这新颖的题目就吸引到了我,不禁翻开书读了起来,才读了几行,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书中的鲁滨逊因为一次航海,被流落到了荒岛上,他在岛上的困难是极大的:食物、住宿、心理的孤独与恐惧……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还救了一个俘虏名叫“星期五”。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不畏困难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的每一样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每一个困难,都被他消灭无影无踪……他就这样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的内心,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现在,我们都是温室里的小花,在成长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那怎样克服呢?在书中就会受到启发,它会让我们变的更勇敢,更顽强!成为大自然的顽强的小草。

  记得有一次,科学老师布置了任务:做一个小杆秤。回到家里,我便马上开始了我的制作,一切似乎进展顺利。该系绳了,小杆秤马上就要大功告成,我的心里不由得想到:“做个小杆秤没想到那么的容易!”这话刚想没多久,绳就不听使唤了,怎么系也系不好,甚至想过放弃。这时,我突然想到了鲁滨逊做家具时的片段,做家具那么难的事情,鲁滨逊都做的了,何况我只是做一个小小的杆秤呢?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便静下心来,耐心地系了起来,真没想到一遍就成功了!这让我知道遇到困难时,不要畏首畏尾,要勇敢面对。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就更让我难忘了!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3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比如杂志中,读者、青年文摘,就很不错。我喜欢看小说,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特别喜欢,写得是一个巴黎圣母院撞钟人,卡西摩多,虽然他是个聋哑人,长的也不漂亮,但他确是很善良的。而收养他的神父却截然相反。他不仅指使卡西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还*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巴黎圣母院中,可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被神父所杀,最后卡西摩多愤然将神父从教堂顶楼摔下,并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强烈的美丑对比。少女爱斯美拉达是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摩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犯,并被判处以绞刑。

  至于神父和敲钟人,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神父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敲钟人,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4

  我喜欢的书刊(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在各种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 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题记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要数笛福创作的《鲁滨逊漂流记》了。

  “唉?”有的同学会问“这不是一本荒岛求生,励志坚强的故事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爱读呢?”这要从那次说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无意间发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看到这新颖的题目就吸引到了我,不禁翻开书读了起来,才读了几行,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书中的鲁滨逊因为一次航海,被流落到了荒岛上,他在岛上的困难是极大的:食物、住宿、心理的孤独与恐惧……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还救了一个俘虏名叫“星期五”。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不畏困难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的每一样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每一个困难,都被他消灭无影无踪……他就这样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的内心,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现在,我们都是温室里的小花,在成长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那怎样克服呢?在书中就会受到启发,它会让我们变的更勇敢,更顽强!成为大自然的顽强的小草。

  记得有一次,科学老师布置了任务:做一个小杆秤。回到家里,我便马上开始了我的制作,一切似乎进展顺利。该系绳了,小杆秤马上就要大功告成,我的心里不由得想到:“做个小杆秤没想到那么的容易!”这话刚想没多久,绳就不听使唤了,怎么系也系不好,甚至想过放弃。这时,我突然想到了鲁滨逊做家具时的片段,做家具那么难的事情,鲁滨逊都做的了,何况我只是做一个小小的杆秤呢?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便静下心来,耐心地系了起来,真没想到一遍就成功了!这让我知道遇到困难时,不要畏首畏尾,要勇敢面对。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就更让我难忘了!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阅读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1)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0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

  书,对我而言,是良师,是益友。而让我印象最深的书,还是它——《再见了,艾玛奶奶》。

  虽然它和我只接触了短短三天,但已经足够了。打开书的扉页,我看见了艾玛奶奶的照片,并在照片的上面看见了这么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我的生命可能只剩下一年了,看样子,该做些准备了。”这个故事说的是死的话题,但是以艾玛奶奶的宠物——猫咪思达的眼光来写的。故事是这样的……

  “八十五岁高龄的艾玛奶奶患了多发性骨髓癌,她让家里人查一查这到底是什么病,她自己也问了医生,知道自己得的病不可能治好了。艾玛奶奶说:“我的生命可能只剩下一年了,看样子,该做些准备了。”艾玛奶奶开始写她的家族史,因为她认为如果她不写的话,那就不会有人再写了(艾玛奶奶的`丈夫早在12年前就去世了,她和女儿帕特、女婿艾德以及外孙布莱特生活在一起)……

  “她还是像往常一样:*静地照料她的猫和花草,出门前依然要化妆,周日上午去老人俱乐部吃早餐。静静地等待这一天的到来,但她每周得去医院输血,不然她的血不够用。艾玛奶奶拒绝去医院渡过最后的时刻,家人们尊重她的选择,在家里陪伴着她。一次,艾玛奶奶输血时出现了副作用,与死神擦肩而过,于是她连站都需要人帮忙了。他的弟弟、亲人都纷纷赶来看她的最后一面,但是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天下午,全家人在吃饭时,艾玛奶奶去了。子女们按照她的遗愿,把骨灰撒向江河,然后家人和亲友们,在院子里,思念他们的奶奶……”

  我猜艾玛奶奶应该是认为“亡”才是消失了,没有了;“死”只是灵魂离开了肉体。要是一个人没有死的话,他就不会去珍惜生命,就不会有那些甜美的回忆。如果没有死,时间就不会有终止,就像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不停地向前驶去,生命就这样无限制地延长下去。这样的生命已经没有意义了,无休止地做一件事情也没有意思了!所以我认为艾玛奶奶没有留下任何叹息与悔恨,而是将很多的爱留在了人间!

  书——是我最好的老师与朋友,当生活中遇到任何挫折和困难时,我都可以向它求助,因为它永远也不会背弃我!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2

  我喜欢的书刊(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在各种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 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3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

  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

  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

  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

  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

  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读者里面的文章是很真实的,很朴实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与睿智。人性的美与人性的丑在这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比如说20xx年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说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揭示妈妈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一个囚犯的残酷现实,并帮助妈妈做家务,照顾自己的妹妹弟弟,用自己的行为感动周围的每一个人。还帮助出狱的父亲找到自信,帮助父亲找到工作。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静下来。在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显出了人性的*。我喜欢读者,就是因为他使得我认识了世界的社会之窗,使得我感受到了人性的*。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4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5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6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是的,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将你的前程照亮;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叶小舟,带你驶入知识的海洋。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一个叫圣地亚哥的老人独自出海捕鱼,途中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挫折,但他并没有屈服,终于在出海第 85 天钓到了一条比小船还要长的大马林鱼,但在他返航时又遭到鲨鱼、鳄鱼的强大攻击,等到老人最后上岸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一具空空的骨架。整部小说情真意浓,充分体现了人的浩气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特别让我难忘的是老人在海上说的那句话:“马林鱼啊,你能支撑两天两夜,那么我们人类就能支撑三天三夜!”刚劲的话语中充满了老人战胜大鱼的决心和勇气。

  这本书带给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每当我遇到困难想灰心、懈气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书中的老人圣地亚哥克服重重困难的情景,如果我被眼前这一点点困难所吓倒,那我不是太懦弱了吗?所以我就咬紧牙关,勇往直前,从不轻言放弃。因此,我获得了不少荣誉,也取得了一些骄人的成绩。

  然而,只有我知道,在我不断进取的道路上,是这本书给我无穷的力量,是圣地亚哥老人坚强不屈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信念始终激励着我,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战胜了困难,超越了自我。

  要是别人问我最喜欢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是看书喽!”我的生活里可不能少了书,不然就少了许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

  每当老师发给我《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时,我总是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打开一读为快。最吸引我的是封面精致的插图,这引起我无限的遐想,由此可见编辑部的叔叔、阿姨们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进行了精心的构思与设计。这本书不仅有漂亮的插图,还有充满智慧的精彩故事,我非常喜欢它。

  我很喜欢开篇卷的一些小文章,文章虽然简短,但是那些文字却充满了生命力,每当我读它时,它们就会变成一群小精灵与我进行心灵的对话,让我们更加热爱美好的生活。它还丰富了我们的情操,启迪了我们的智慧,使我们收获很多很多……

  书中还有许多让我们感悟至深的.小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纸篓里的老鼠》。这个故事讲述了小男孩史蒂夫从小双目失明,在内心深处有强烈的自卑感。在一堂实验课上,老师在纸篓里放了一只小老鼠,让同学们寻找。大家五花八门地猜测着,只有史蒂夫听出老鼠在纸篓里,在老师的帮助下,史蒂夫克服了自卑心理。从此,史蒂夫从自卑的阴影里走向了光明。他凭借着自己灵敏的耳朵和超人的勤奋,最终成为了世界上著名的音乐家。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它们让我受益无穷。

  《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知识涵盖面非常广,书中有探索奥妙的,有教人处世的,有启迪智慧的,有催人奋进的,更有逗人开心的,能够满足不同孩子的需要。只要学会用心读书,同时用心观察日常生活中的每件小事,我们就会学到很多做人的道理。

  我喜欢《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正是因为这本书有着不同的别样风味。“名家名作”、“原创小屋”让我直接面对作家的风采;“金笔小作家”、“文摘阅览室”让我的读书笔记充实无比;“连环画廊”使我享受到迷人的动漫韵律;“心心岛”、“笑爆大牙”使我深深体会到他丰富的内涵;而最让我着迷的是“金笔小作家”,从中我不仅学到了写作技巧,而且找到了写作灵感,步入了写作的“快车道”,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红蕾-故事宝库》陪伴我整整有四个年头了,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好伙伴。每当心情不好时翻一翻《红蕾-故事宝库》,我会立马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不好的心情也会随之烟消云散。它给了我无穷的乐趣和动力。

  你想读到更多睿智、有趣的故事吗?你想读到精美的文章吗?你想学到更多做人的道理吗?那就和我一起读读《红蕾——故事宝库》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

  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

  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

  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

  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

  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读者里面的文章是很真实的,很朴实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与睿智。人性的美与人性的丑在这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比如说20xx年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说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揭示妈妈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一个囚犯的残酷现实,并帮助妈妈做家务,照顾自己的妹妹弟弟,用自己的行为感动周围的每一个人。还帮助出狱的父亲找到自信,帮助父亲找到工作。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静下来。在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显出了人性的*。我喜欢读者,就是因为他使得我认识了世界的社会之窗,使得我感受到了人性的*。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9

  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抽出一本书,慢慢地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小熊温尼·著》

  《小熊温尼·著》是英国艾伦·亚历山大·米尔恩写的。里面是个“森林大家庭”,每天都会发生有趣的事,真是这些别具一格的小故事,一次次地把我迷住让我在故事中陶醉……

  温尼·著和小猪一起去打猎,差一点就抓住一个怪物--那是冬季的一天,小猪在打扫房前的积雪,看见温尼在一圈圈地跑步,起了好奇心。

  “喂”小猪问,“你在干么?”

  “打猎”温尼说。小猪感到很好奇,跟在温尼后面跑。真是因为这样,又多了一只怪物。

  “怎么了?”小猪问。

  “真有意思”温尼说,现在看起来己有两只动物了。温尼认为怪物有敌意,希望小猪一起来捕捉,小猪觉得没有事,就答应了。在它们面前,足迹不断在出现……

  突然,温尼停了下来指着它前面兴奋的说︰“看”

  “怎么了”小猪一小子跳了起来。原来又多了一只怪物。

  它们继续追踪,又多了一只怪物。那些足印一下在这互相交叉,一会儿又在那儿被踩的乱七八糟,却不时的有四对爪印出现。

  小猪有点害怕了,说它家有件事必须现在完成,抬头一看,原来是克里斯托弗·罗宾,小猪便更放心了,赶快往家赶。

  克里斯托弗·罗宾爬下树,想温尼讲述在树上他所看到的情景,温尼坐下来,把自己的手爪放在足印上比一比,一模一样,原来温尼口中的“怪物”就是它和小猪呀!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0

  我喜欢看的书是《绿山墙的安妮》。

  我之所以喜欢它,就是因为安妮不怕困难,不怕吃苦。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不要在困难面前低头。如果低头就会让自己走入迷途,一蹶不振,就像高尔基说过的名言一样:生活情况愈艰难,我愈感到自己更加坚强,甚至更聪明,所以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困难能使我们一蹶不振,也能使我们走向成功。而安妮就是一个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安妮是一个孤女,生下来三个月,妈妈突然病死了。几个月后,他爸爸也死了。虽然她身世凄凉,但他并没有成为一个孤僻,内向,自暴自弃的小女孩儿!一对老妇人把她领养回家。这对老妇人家庭比较贫困。但是生活磨练了她,她没有被这不幸的遭遇所打倒。他凭着自己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考取了女王学校,还获得了学校里的奖学金。她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让自己的梦想出现了,这真是一个奇迹。

  动人的故事,精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惭愧不已,在这次期中考试,我考试的分数跟我理想中的差了许多。而且这次期中考试,是我这几年中最差的一次。开始我想要放弃学习,但想起我的梦想和对奶奶许下的誓言。所以我决定要好好学习。不管是什么阻挡了我前进的步伐,我一定会一个个无情的消灭掉。

  我一定要像安妮一样,不怕困难,信心百倍,坚持不懈!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2)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0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

  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

  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2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很有道理。是啊,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各种类型的书籍,,其中有古代的唐诗、宋词、元曲,也有现代的小说、诗歌和散文,然而对我来说一直情有独钟的当属《读者》了。

  每当我打开读者,我都会爱不释手,读了再读,看了再看,字斟句酌,唯恐漏掉其中的一页、一篇、一句、一字。

  话说前一段时间,我在《读者》上读了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其名为《天使的翅膀》,文中讲的实女主人公的哥哥阿立的故事,阿立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可一次意外夺走了父亲的生命,父亲死后,本来品学兼优的阿立,突然辍学堕落成一个地痞流氓,并且一直用拳头逼迫妹妹好好学习,而他自己却瞒着母亲和妹妹做了一名高风险、高收入的.保镖。他用自己的收入养活着母亲和妹妹,知道阿立被人杀害后,妹妹才知道。妹妹当然痛不如生,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被深深地撕裂着,我哭了。什么叫“大爱无疆”这便是最好的诠释。*日里,我们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方式爱着我们身边最亲近的人,但却无声无息。更有很多不会表达的人,他们羞于口头说出爱,而是默默的关心着他人,这种爱隐藏在他人身边,几乎无处不在。

  我喜欢读者,还有诸多的原因:她驱走我内心的浮躁之气,让我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安静一清爽;她理气中和,为我舒解胸中纠结之气;她明目安神,为我打开一扇心窗,让我仰望星空,让我嗅到鸟语花香,让我看到春花秋月,让体味夏日荧光、阴雨绵绵。她的从容之美,仁爱之贵,荡涤着我的灵魂,让我拥有一颗*和淡定、宽容善良的心境,从中回味什么叫“淡泊明志”什么叫“宁静致远”。她让我学会放弃,因为有意的放弃也是一种美!

  现如今,在时代艺术的风潮中,我钟情的的《读者》,经受着历史的冲刷和无情的暴晒,然而这面旗帜依旧在我的心中耸立着、飘扬着。

  《读者》给了我生命的启迪,打开了我心灵的枷锁,扬起了我生活得风帆,这让我如何不爱他呢?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3

  在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最喜欢的一本,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还是属《隋唐演义》了,下面,由我来带大家走进这个军战的世界。

  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还是属力大无比的好汉绑排名第一的李元霸了,他的父亲李渊,三个哥哥分别是李元吉、李世民、李建成。这个人可就是一生辉煌但是死得惨啊!先说说这好汉帮上的英雄吧,好汉绑排名第二的宇文成都都被他给杀了,再加上一个好汉绑排名第五的伍天锡,你说他厉不厉害,好汉绑排名第三的裴元庆也就是除宇文成都外唯一一个能和李元霸过三个回合的人。

  不过李元霸死的那是一个惨啊 ,他刚刚杀完宇文成都,这时候打雷了,他有风雷证啊,他就朝天大喊一声,怒骂雷公,之后就有把锤子往天上一扔,锤子被雷一劈,下来正准砸到了李元霸的脑门上,李元霸就这么惨死了,哎~

  我还喜欢的一员名将啊,就是五猛里面的罗士信了,他可厉害呀!可以说李元霸也未必能打过他,可是为什么他没有进好汉绑呢?我也一直在为这和问题疑问,但是,罗士信也死的很惨,大家撞一个城门,半天没撞开,可是,罗士信已过去,们一下子就被撞开了,没想到里面有埋伏,就惨死了。

  还有一员猛将很值得人们佩服,他就是罗成,罗成可是隋唐演义里面的美男子啊!又长得帅,武艺又高强,过五关斩六将,可是最终还是在淤泥河,被万箭穿心,丧失了性命。

  我还非常欣赏隋唐演义里面在后半部分出现的一员猛将,他就是尉迟恭,他用一铁鞭多次立下大功,虽说他长得黑不溜秋,还是个打铁的,不过他的武功真的非常的厉害。

  好了,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下次如果大家有好书的话,大家一起分享啊!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4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看书。我家有整整一书柜都是我的书。每次爸爸出差我都请求爸爸给我带书回来。妈妈偶尔会说这么多书你看完了吗?看懂了吗?,还买!我不管妈妈的唠叨总让爸爸给我买,而且每次都能如愿在这里我想对爸爸说:爸爸,谢谢您"。

  因为我有一柜子书,所以我常常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读过的书有《四大名著》,《格林童话》,《女生日记》《爱的教育》《安徒生童话》。虽然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渴望看更多的书,因为从书中我可以吸取更多的知识。

  在我看过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夏林果,她不仅是一个活泼开朗,可爱聪明,落落大方善解人意、爱跳芭蕾舞的女孩子,而且她还是一个爱帮助别人的小女孩,她常常在同学有困难帮助她们。还有一点是因为这本书告诉女孩子在什么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会发生什么事情,。让我懂得了很多生理知识。

  同学们,让我们多看书,看好书吧!另外在这里向各位女同学推荐这本书《瞧,这群俏丫头》。希望大家有机会看看这本描写我们小学生的书,或许在书中有你喜欢的人,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5

  在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最喜欢的一本,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还是属《隋唐演义》了,下面,由我来带大家走进这个军战的世界。

  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还是属力大无比的好汉绑排名第一的李元霸了,他的父亲李渊,三个哥哥分别是李元吉、李世民、李建成。这个人可就是一生辉煌但是死得惨啊!先说说这好汉帮上的英雄吧,好汉绑排名第二的宇文成都都被他给杀了,再加上一个好汉绑排名第五的伍天锡,你说他厉不厉害,好汉绑排名第三的裴元庆也就是除宇文成都外唯一一个能和李元霸过三个回合的人。

  不过李元霸死的那是一个惨啊,他刚刚杀完宇文成都,这时候打雷了,他有风雷证啊,他就朝天大喊一声,怒骂雷公,之后就有把锤子往天上一扔,锤子被雷一劈,下来正准砸到了李元霸的脑门上,李元霸就这么惨死了,哎~

  我还喜欢的一员名将啊,就是五猛里面的罗士信了,他可厉害呀!可以说李元霸也未必能打过他,可是为什么他没有进好汉绑呢?我也一直在为这和问题疑问,但是,罗士信也死的很惨,大家撞一个城门,半天没撞开,可是,罗士信已过去,们一下子就被撞开了,没想到里面有埋伏,就惨死了。

  还有一员猛将很值得人们佩服,他就是罗成,罗成可是隋唐演义里面的美男子啊!又长得帅,武艺又高强,过五关斩六将,可是最终还是在淤泥河,被万箭穿心,丧失了性命。

  我还非常欣赏隋唐演义里面在后半部分出现的一员猛将,他就是尉迟恭,他用一铁鞭多次立下大功,虽说他长得黑不溜秋,还是个打铁的,不过他的武功真的非常的厉害。

  好了,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下次如果大家有好书的话,大家一起分享啊!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6

  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让人更有气质,更有内涵,更有文化。读一本好书,就像跟一位知心朋友交谈。可见,书是多么的有魅力啊!我是一个书迷,从小就喜欢阅读各种书籍,要说我喜欢的书有什么,那可是数不胜数。我喜欢童话故事书。走进童话世界,那里梦幻、典雅、美丽,一座座漂亮的城堡呈现在眼前,不光是有这些壮观的风景,而且,每个童话故事的结局都是美好的。我喜欢悬疑推理小说。一个个奇怪的谜题,一场场如破案般的游戏,让人觉得无比刺激、有趣。这就是悬疑推理小说的风格。我从小就梦想当一名侦探,所以,这样的小说看了不少。我喜欢青春校园故事。在我们这个如花一般的年龄里,正需要这样一本书来陪伴我们在成长路上前行,里面的故事不正像我们的青春一样绚丽多彩吗?我喜欢冒险励志书。当你读这种书时,就仿佛走进了故事一般,和故事中的人物一起去冒险,经历了重重磨难后,见到的是美丽的彩虹。我喜欢古诗词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谁的诗?如此伟大壮丽。这便是宋朝才女——李清照的诗。李清照一生历经了坎坷,最后写出了一首首优美壮丽的诗,并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才女,像她这样的女中豪杰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更值得我们去向她学习。我喜欢小说。四大名著是我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古典小说。

  《西游记》中,唐三藏经历了九九八十难终于取到了真经,《西游记》是不怕艰难的代表;《三国演义》中的刘、关、张桃园结义,象征了他们坚不可摧的兄弟情义;《水浒传》中的108将聚义,征讨方腊,最后为了国家牺牲自己,他们的爱国精神是多么的伟大啊!《红楼梦》中的黛玉葬花曾让多少人感动的落泪……我喜欢各类书籍,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书永远激励着我前进,我永远爱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橱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书——《*神话》。

  《*神话》是一本讲述了*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神话》,你有多少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呀!你是一本神奇的书,也是一个难解的迷,拥有你,我便拥有了智慧、勤劳,拥有了正气和善良。

  感谢你,我形影不离的伙伴!感谢你,我朝夕相处的良师!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21世纪的繁荣景象乍现在眼前。作为新一代的小学生应该时时与大千世界进步。

  想要和大千世界共同进步,你就要多读书,增强文化知识。可以增加文化知识的书有无数,我推荐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也是我最爱读的书目之一。

  《十万个为什么》在我国曾经影响了几代人,是少儿科普读物中的优秀品牌。出版社不断推陈出新,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看到他们新近推出的这套图文版图书,我觉得很高兴。它内容丰富,涉及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方面面。

  每一个小单元的“正文”——以简练的文字阐释事物的科学含义;“大开眼界”——扩展了我们的知识视野;“不可思议”——激发我们放飞想象的翅膀;“智慧抢答”——使我们参与并于编者产生互动;“忍俊不禁”——有趣的事物更能激起我们的阅读兴趣。

  我经常阅读此书,也曾有那么一段经历:有一次,我在看《十万个为什么》的第一章:水蒸气比火药更可怕吗?我觉得很有意思,便细心地阅读起来,我见正在煮粥的锅盖呯呯地响,正巧看见书上的一句话:“水蒸气的威力比炸药还要厉害20倍。”我立刻就打电话给正在工作的妈妈,她笑着说:“放心,我们家用的是高压锅,不怕的!”

  从此,我就热爱看此书,因为它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所以,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9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读过许多的课外书,比如我们同学们最喜欢的:语文书,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这些书可以带给我们许多的知识。那同学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今天,让我来说说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并告诉大家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和这本书带给我什么吧!

  我最喜欢的书是伍美珍的阳光姐姐的小书房的其中以本书《巧克力味的暑假》。《巧克力味的暑假》内容是:主角是项心仪外号:瓜子脸女霸王。毕业考好过关,但毕业时心理这道坎却难过关一一对于小学毕业生项心仪来说,这个暑假她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她又遇了新的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当我一身烦恼时,我一看这本书,那我的烦恼都不见了,还带给我主角的项心仪的暑假是怎样过的,还有告诉我她的暑假是巧克力味的,多可爱啊!如果我是六年级将要毕业的话,那我那时的暑假,我想有可能和主角项心仪一样哦。因为我爱我亲密想处了六年的同学和亲密相处了的老师,还爱我的母校(学校:小学)。

  《巧克力味的暑假》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们也来看看这本书,我想你们也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喜欢的同学一定要看完哦!它会带给你快乐的。来吧,看一看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0

  还记得翻看妈妈珍爱的小人书《童年》,最近有幸阅读了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了阿廖沙3-10岁这一时期经历丧父、母亲改嫁,他跟随着喜怒无常、脾气暴躁的外祖父和慈爱的外祖母生活的童年时光,以孩童般纯真的眼光,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和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

  我最喜欢的外祖母,她是一个和善的妇人,从不轻易发脾气。比如有一次阿廖沙无意中惹恼了外祖父,祖父把他打了一顿,外祖母心疼极了,给他讲故事、陪着他。外祖母信奉佛教每天睡前都会祷告,小阿廖沙见了非常好奇,也跟着学了起来,可他哪里会呢?外祖母也不厌其烦,一遍遍给阿廖沙讲解,并教给他。

  外祖母得知阿廖沙不务正业,非常着急,她细心开导阿廖沙,陪他一起阅读,教他题目,让他在学习上渐渐好转。让我想起了亲爱的外祖母,当得知我成绩稍有退步时,她比谁都着急,会耐心询问原因,监督我娱乐时间安排。她会为我的取得成绩而高兴,鼓励我继续努力。生活中对我无微不至照顾,当我还在学步车里时,外祖母即使手臂受伤,绑着绷带也要照顾我的起居。我深深体会这份沉甸甸的爱。

  虽然我们生在现代化的社会,但社会贫富差距仍有,大山或偏远地区的孩子经受着生活的考验,让我们更加珍惜拥有的幸福生活。

  你想知道阿廖沙最后怎样了?他的家庭怎样了?让我们一起品这本震撼心灵的励志经典,让我们拥有面对生活的坚强力量。作者:施香凝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3)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 (菁选3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1

  书,是我们的老师,带给我们无穷的知识;书,是我们的朋友,带给我们欢乐和幸福;书,是一盏明灯,给我们照亮前进的方向。我拥有许多书,也非常喜爱读书,在无穷浩瀚的书海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实用文摘》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在和作者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说到《实用文摘》,大家可能会觉得很熟悉。没错,它就是带给我神奇力量、无穷智慧的一本好书。《实用文摘》分为好几个栏目:《卷首语》让我懂得人生真理;《校园书场》让我激发真性情,启发心智;《教材连接》让我增加阅读量,掌握写作的技巧;《我知道点》让我坚持日积月累,不断充实自己;《我爱科学》让我发现了这个生动有趣、充满活力的世界;《我的乐园》让我欢笑,尽情倾诉……

  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乘坐一叶扁舟,去追寻知识的宝藏。这本书教给我做人,教会我怎样寻求真理。每每坐到窗边,微风拂过,再伴随着风铃清脆的声响,轻轻翻开这本书,阅读这其中优美的文章,真觉得这就是享受。

  这本书丰富多彩,也拥有许多课外知识,让我走出课本,感官世界。万事由来、科研知识不断着充实着我的大脑,让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一本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飞翔,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一本让我懂得无数道理的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2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00字3

  我喜欢的书刊(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在各种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4)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10篇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1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西游记》这部小说,我也是。我看过那么多的书刊里面,我最喜欢的莫过于《西游记》这部小说了。

  小说《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部小说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讲得非常生动有趣,我最喜欢《西游记》里猪八戒这个人物了。猪八戒像是我们现在社会中真实存在的人。他喜欢吃东西,喜欢睡觉,做事情时常推卸责任,好色。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角色,让我非常的喜欢。他原来是玉皇大帝身边的元帅,因为调戏嫦娥,被逐出天界,贬到凡间。虽然猪八戒身上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但猪八戒也有一些优点。他憨厚,单纯,性格温和。他常常能够知错能改。在做错事时,被孙悟空责骂后,就改正错误。我喜欢这么可爱的猪八戒。

  在小说《西游记》里,还有一个角色我也是印象很深刻的。那就是孙悟空。孙悟空是一只野猴子,他非常地顽皮,但对唐僧很忠心。他从石头里爆出来,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他是唐僧的徒弟,是猪八戒、沙僧的大师兄。孙悟空会七十二变,他有一双很强大的眼睛,可以一眼就看出别人是不是妖怪变的。因为有时刻孙悟空的保护,唐僧才可以安全到达取经的地点。

  这就是我喜爱的书刊——《西游记》。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2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秘;书,是一枚指南针,当我在人生十字路口徘徊是,是它给我指出明亮的.大道。一本好书是一艘船,当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时,载着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书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如今,我的生活已离不开书,更离不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智慧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温暖,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3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介绍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介绍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4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

  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5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秘;书,是一枚指南针,当我在人生十字路口徘徊是,是它给我指出明亮的大道。一本好书是一艘船,当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时,载着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书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如今,我的生活已离不开书,更离不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智慧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温暖,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6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橱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书——《名人故事》。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爱不释手,立刻被它那古色书香吸引住了。封面上,爱因斯坦和爱迪生的画像印入眼帘。画像旁,写着几个引人注目的大字——名人故事。看到这,我不由自主的把书翻开,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

  经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以前从未认识过的名人。原来,*幼时喜欢听天国名将石达开的故事,这竟成为他走向革命道路的起点;##决心以救国救民为自己的责任;郭沫若要做*的歌德;田汉要做*的席勒;华盛顿能文能武,为美国的独立建立了赫赫功劳……

  这本书里的名人们的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总是激励着我通向成功的途径。被人誉为“东方神鹿”的王军霞,在上初中时,学校离家有四公里远。这段路程对于一个14岁的女孩来说实在够远的了,为了给家里省钱,王军霞放弃了买自行车骑回学校的念头,毅然地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以步代车,开始了每天来回跑足足十六公里的路程的生涯。她这种精神感动了我。

  《名人故事》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名人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7

  我有一本《格林童话》,我很喜欢它。它的封面是一幅春天的景色,画面上有绿树和绿油油的草地,以及连绵起伏的群山。

  这本书里有很多故事《青蛙王子》、《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讲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公主在乐于助人的七个小矮人的帮助下逃脱可恶的母后的陷害,寻找幸福生活的故事。

  这本书上每个字都加注了拼音,而且每篇故事都配有好看又精美的插图。以便读者小朋友可以一边读一边想象,在轻松自然的状态下更加直观地体味故事情节的奥妙,能更好的吸收书中的知识。

  这本书不仅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而且告诉了我许多道理,我喜爱这本书!小朋友们,你们也要来读一读哟!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8

  这本书自从我在书店看到它我最喜爱的书是什么呢?那是一本叫“卖核弹的小女孩的书”。这本书里的剧情非常搞笑,是“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改板。

  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核弹标志,上面趴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手里是一根点燃了的火柴。它的外皮是蓝色的,里面的纸是白色的,里面的构造是这样的:中间是一大堆的字,四个角上各有一颗核弹。它的功能呢?是用来看的喽!

  我就格外喜欢它,但它实在是太贵了,因为老板说这是国外一名改编大师改写的,所以价格是100元。当时,我回到家,和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恶狠狠地盯着我,心里想着,这败家儿子,竟然想买这么贵的书,当我们家很有钱呀!她又朝我骂道:“我每天那么辛苦地赚钱,还要辛辛苦苦地做家务,你竟然要买这么贵的书,你还是不是我亲生的了!”后来,我见妈妈这么生气,就死了这条心了,轻叹了一声:“唉——”结果有一天,我从学校放学回家的路上,当时,天上的云朵白得像一大堆白色的颜料,太阳像一个大火球,但却非常凉爽,这个现象说明今天是个好日子呀!果不其然,在我路过那家书店时看到了一个令我震惊的消息,这家店今天做活动,所有书只需要5元就可以带走!于是我飞快地回到家,和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脸上露出了笑容,我的心里也很高兴,带着妈妈去买下了这本书。

  但有一天,在学校看这本书时,却撞到了一群人,他们一见到我,就凶神恶煞地说:“今天你撞上了我们,那我们就要惩罚你,要么你把书给我,要么我们打你一顿,你选哪个?”当时我像是一只胆小的小白鼠一样,十分害怕。但是我冷静下来,想了想,说:“要不这样吧!我这本书很好笑,如果你们也觉得很好笑,那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如果觉得不好笑,那我就把书给你们,你们也打我一顿,行不行?”“好!”他们想了想,回答道。于是,他们就读了起来,结果,当他们读到“小女孩点燃了一颗核弹,结果全村人都见到了自己奶奶的奶奶的奶奶”时,就直接全部都笑喷了,结果全部像疯子似的在那边笑,然后被他们自己的口水噎到了,接着就直接全部被笑进了医院,我就这么脱险了。

  现在,这本书还在我家书柜里,我时不时还会拿出来看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

  莎士比来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名人所说的名言名句都充分诉说了书籍对全人类的重要性,而我个人认为书是我们新世纪少年最好的老师,下面我就给你介绍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游记》。

  这本书是一本名著基本上是家喻户晓,文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十分地喜欢冒险,他年少轻狂不听父母的劝阻非要出海,结果漂流到了一座孤岛上,再也回不到他那温暖的家了,再也回不到父母的身边了,可是鲁滨逊并没有一度陷入到绝望之中,而是重新振作了起来,因为他坚信如果绝望地待在原地只能等死,还不如放手一搏或许还有生存下去的希望,最后鲁滨逊在那一个孤岛生存下去,鲁滨逊在那一个孤岛生存了20多年,他凭借的仅仅是自己的聪明的才智吗?最主要的是他十分地独立,现代大多数儿童都达不到,现在的很多儿童在家里就是家里的小王子小公主,经常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记得之前有一条新闻吗?一位高中生考入北大,因为生活不能自理而被劝退,这多么的可惜呀!辛辛苦苦学习了十几年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却因为生活不能自理而被劝退,我也不是很独立,记得在我5岁的时候,妈妈带我去吃汉堡,我在里面玩出来之后发现妈妈不见了,十分的害怕眼泪也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不停的往下流,过一会妈妈回来了,原来她只是去一了洗手间。

  同学们,我们要时刻记得我们不可能一辈子都依赖着父母,我们不可能当一辈子的“啃老族”,我们应该学会独立,*的少年儿童身上应该有一些鲁滨逊的精神才好,知道了吗?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10

  小时候,最喜欢看的书是一本插画故事书。故事选自安徒生童话,因为插图占了大部分内容,所以关于文字的叙述便很是简洁,正好满足一个孩子对于世界的幻想。每一个情节都有一个小小的插图,人物形象栩栩如生,神情举止很是生动。

  我至今记得美丽的小人鱼穿的漂亮的衣裙还有王子帅气的服饰。不过那时候,对我们最具诱惑的还是关于食物的插图,比如餐桌上肥美的烤鹅,还散发热气的面包,或者色泽鲜艳的火腿,总之这些美味扰动了我的心,经常盯着看,一看就是半小时。想象着书里的美味,都觉得已经闻到了诱人的气息。

  小伙伴有时来我家玩时会提议拿出那本书来看,我们便坐在一起,一页页的看。对里面的人物情节发表各自的看法,一起同情身世坎坷的公主,憎恶里面狠心的王后,我们时常纠结的是天鹅公主里那个最小的王子,他最后到底有没有把另一只翅膀也变*的手臂。《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这个小故事也是越看越爱看,一是里面关于食物的插图,当然大部分还是原生态的动物。二是,觉得好人还是有好报的。三是关于金子的插图真是相当令人心驰神往,不禁想假若我也有两袋金子的话……好像每个小孩子都会遗失他最心爱的东西,这本书最终也找寻不到了。

  我翻箱倒柜的找,却没有踪迹。后来,又见过很多漫画书,可是都比上丢失的那一本。我常常感慨,那么美丽的童话故事,怎么就没有般配的插图呢?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5)

——喜欢读书的我作文800字3篇

喜欢读书的我作文800字1

  在二年级的时候,书,早已是我最好的伙伴。

  我们情同手足,形影不离,我下课看,中午看,吃饭也看……虽然时间太短,但并不消减我对看书的欲望。所以,我最喜欢放学和晚上,这样长的时间才足以满足对书本如饥似渴的我。

  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想到这句话,我就更加快速,更加仔细的读了起来。这样一来,作文对我来说就是小事一桩,不会再因一篇作文而眉头锁紧。而更令我牵肠挂肚的则是文章中的悲欢离合和丰富多彩的科学知识,这对小小的我有着莫大的吸引力,使我对书本有着囫囵吞枣的速度。

  放了学之后,我的手上必然会出现一本或厚或薄的书,我便如饿狼扑食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书中的精华在我的脑子里一遍遍的提取、吸收、提取、吸收……这一个小时的看书时间我眼皮几乎一动不动,眼珠充满了血丝,而我却浑然不觉,跟着故事中的主人公一起同悲同喜,身临其境的感觉真是妙。但一声熟悉、清脆且“讨厌”的声音冲进我的耳朵里:“儿子!写作业了!”我好像被浇了盆冷水,一下子清醒了过来,我略带愤怒的走到书桌边写了起来,虽然笔头上在奋笔疾书,但心里却想再多看几页书…。

  写完作业,我便稍做休整,又一次的拿起书本看起来,一直到睡觉。

  虽然父母逼我睡早觉,这样对身体好,但我却只光顾着眼前的乐趣,所以,我等爸妈走了后,我暗自庆幸,迫不及待地把在枕头下“库存“的书本拿了出来,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让我欲罢不能。下巴被床压的生疼,但我忍着痛继续看,为的是看完那所剩无几的高潮部分,以至于一阵重重的脚步声被我忽略了,当门把手转动的时候,我心想:“糟糕,是妈妈!”我飞快地把刚刚用的小台灯关掉,把书放回,立马再次装睡,妈妈走了进来,原来是妈妈怕我把被子踢掉。我怕被妈妈拆穿,连大气都不敢喘,显然,妈妈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就走了,这才使我紧张害怕的心情得以*复,想睁开眼睛,但好像眼里灌了铅一样,想睁也睁不开。

  于是我只好作罢,打算下次再看,因为睡意已经漫布我的全身,不等多想,我就睡着了。

喜欢读书的我作文800字2

  人生在世,他人永远是水,而自己是鱼。即使能在水中自由游弋,也不能融于水,更不能与水合一。每个人都会有无法分担的痛苦,无法共享的快乐。

  这时,香茗在手,你发现了一本书,身外世事繁芜便如潮水般退去,只坦露出心灵的沙滩被海水冲刷过的痕迹,一种腋生双翼的感觉油然而生。

  在书中,你俯察品类,仰观宇宙,巨龙缩寸,豆芥巨观。心中小小的寂寞烟消云散。所以,我要借读书来比喻葱茏的爱和幸福,我要借读书来比喻浓雾后的一盏明灯,我要借读书来比喻未曾企及的智慧。

  读张爱玲,读她抑郁的年华,读她的美丽与苍凉,读她千变万化的笔下的传奇,你便读到了葱茏的`爱与幸福。“在悄然而逝的时光中总会有一些珍贵的东西让人高兴一上午,一生,一世。”

  爱玲用这样一句话启迪了读书的真谛。越读爱玲,你便越会觉得她笔下人物的爱和幸福是如此真实。可流水无情,纵然落花有情,爱玲离开我们已有80多年了,整整一轮的生命时差让一切物非人非,可唯有她的爱和幸福亘古不变。

  读鲁迅,读他世间最硬的脊梁,读他的匕首与投枪,读他的呐喊与彷徨,你便看到了浓雾后一盏明灯,永远在前方指引方向。

  先生之文,震古撼今,直到今天仍在不懈地激励着我们。远远看见先生在小阁楼里眉头紧锁,奋笔疾书,这世间仍是浓黑的非人间,小阁楼的光冲破一切迷雾。“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

  路。”你告诉我们仍存在希望。“目前的造物者,还是一个怯懦者,他暗暗地使人类流血,却不敢使血色永远鲜浓。”你给予我们警告。读鲁迅,你会拥有前进的方向与不竭的动力。

  读泰戈尔,读他高深的智慧,读他的诗意与自然,你便会得到高深的哲理。是他为亚洲获得了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是他为印度人民开启了一扇通往世界的门。

  “如果你因错过了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会错过群星了。”东方的智者,历久弥新的智慧,无论是艰难或困苦,泰戈尔始终用他的智慧告诉人们如何面对。

  我开始了解渡越沙漠者望见绿洲的欢喜,我开始了解飘洋过海的人望见无名岛屿的欣喜,我开始了解久居繁。

  芜中的人望见书本时的幸福。

喜欢读书的我作文800字3

  春意盎然,夏日绵绵,秋风习习,冬日可爱,我在不同的时节里,享受着读书的乐趣。

  “书”这个字眼时大家都非常熟悉的,生活处处见书;书城,书店,书屋,书刊,课本教材书……书是人来最好的老师和朋友。

  我极喜欢阅读课外书,古人云“开卷有益,诗圣杜甫也曾经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的,书带给我的知识很多,从中获得的乐趣也不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幼年时,书就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白雪公主》《灰姑娘》《丑小鸭》《海的女儿》等一些童话故事是我上幼儿园时亲密的伙伴。每天,我都吵着让大人们一遍一遍地给我念着,我不断地提出一些疑问,所以,《十万个为什么》就在这个时候成了小书柜里的一员。

  “书中自有黄金屋”在小学时,我对书更为痴狂。除了学校的课本之外,更多的课外书也加入了我的书库。《海底两万里》是在我第一次见到大海时爸爸妈妈送我的,让我不仅知道了大海的美丽,也让我了解了大海深处的秘密。《小天使海蒂》令我感到了海蒂与爷爷幸福生活的情景。《高老头》向我讲述了一位老人悲惨的故事。《淘气包马小跳》《意林》令我感动、兴奋、悲伤。《草房子》是我更加了解了乡下的生活。

  带着这种对书的热爱,我登上了初中的旅程,《城南旧事》是我上初中读的第一本书,英子的天真,善良深深地打动了我。《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更是让我获得了无穷的乐趣。《昆虫记》让我了解了另一个人类不知道的世界。《呼兰河传》令我知道了东北农村的习俗与环境。

  十三年来,书无时无刻在伴随着我。好书,无时无刻不在激励着我。《上下五千年》《明朝那些事儿》《史记》《唐史演义》《宋史演义》及一些有关*历史的书,令我爱不释手,*文化悠久,有着多姿多彩的历史,令我很骄傲,自豪。

  有一段时间《哈利一年级作文:我喜欢读书一年级作文:我喜欢读书。波特》《历险的天使》《侦探少年冒险记》之类的书把我迷住了,不分时间地点就看。导致学习成绩下降。这才知道,科幻小说是水潭,只可蜻蜓点水,不可涉及太深,否则会沉入水底。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

  是的,我喜欢读书,我不会忘记我的“书香情缘”。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6)

——我喜欢读书作文800字 (菁选3篇)

我喜欢读书作文800字1

  我喜欢读书,始于幼年。当时,幼儿园老师不仅教我们识字,还鼓励我们读一些简单易懂的童话作品。我与书似乎有缘,一读便着了迷,识字又特别快,从此便上了瘾。后来,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百科全书、中外名著、剧本诗歌等,只要能找到;我都要读上一读,父母只要同意买,我都会一一收藏。

  我家住宅较小,只得让书屈居卧室一隅。一个书柜早被众“贤’挤满,还来不及“啃”完,又有新书进来,苦于无安顿之所,只好委屈在书桌一方。久之,书渐多,横七竖八堆积成“山”。做家庭作业,我偶尔惊动书山,便会造成“坍方”,翻倒墨水瓶,弄脏书和本,徒增许多烦恼。

  白天上学,老师特严,并下有指令:非课内书不可阅也,违者没收。只能在下课时读数行,难解眼“馋”,很是不爽。回家如厕“方便”,拿一本书进去,可谓“一厕两便”,其乐无穷也。难舍难分之际,只听妈妈敲门大吼:“忘记时辰了,半时三刻还不出来,比女人生产还麻烦。”无奈之下,只好在紧要关头刹住。

  睡前过瘾,真叫大开眼“戒”。关好房门,天下太*,坐在床头尽情品读。不管三伏热浪滚滚,三九寒风呼呼,隔壁电视嗡嗡,外面嬉闹喳喳。夜深人静读兴正浓时,最恨老爸“突击查房”,夺书关灯,强令睡觉。父命难违,暂且先睡,待他放心出门,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半回。不经意间瞌睡虫侵犯大脑,连打呵欠,虽强打精神,亦难以应付。不知不觉酣然入眠,待天明醒来时,灯尚亮,书在手,顿觉好笑。

  提到好笑,还有笑料。一日,表弟约我去他家下围棋,可叹表弟毫无男人风度,婆婆妈妈举棋不定,真是急煞我也。于是环视四周,觅得《*历史故事一百问》一书,本想下棋读书两不误,可“恨”书中情节着实诱人,让我身在曹营心在汉,将下棋念头抛到九霄云外。表弟再三催促,谆谆告诫我“做事要一心一意”,我口中唯唯诺诺,眼睛却舍不得离开书。表弟几次夺书不成,只好高抬贵手饶恕我。但当表弟收去棋盘后,我还在桌上放棋,乐得他按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无破万卷之功力,亦无神助,只是读了一点书,接触了智者的一点皮毛而已,便小有收益,几十篇“大作”见诸报刊,颇感骄傲。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时也是我视力下降之阶梯,恐不久鼻梁要受苦了,但不管怎样也不会改变我对书的感情。

我喜欢读书作文800字2

  人生在世,他人永远是水,而自己是鱼。即使能在水中自由游弋,也不能融于水,更不能与水合一。每个人都会有无法分担的痛苦,无法共享的快乐。

  这时,香茗在手,你发现了一本书,身外世事繁芜便如潮水般退去,只坦露出心灵的沙滩被海水冲刷过的痕迹,一种腋生双翼的感觉油然而生。

  在书中,你俯察品类,仰观宇宙,巨龙缩寸,豆芥巨观。心中小小的寂寞烟消云散。所以,我要借读书来比喻葱茏的爱和幸福,我要借读书来比喻浓雾后的一盏明灯,我要借读书来比喻未曾企及的智慧。

  读张爱玲,读她抑郁的年华,读她的美丽与苍凉,读她千变万化的'笔下的传奇,你便读到了葱茏的爱与幸福。“在悄然而逝的时光中总会有一些珍贵的东西让人高兴一上午,一生,一世。”

  爱玲用这样一句话启迪了读书的真谛。越读爱玲,你便越会觉得她笔下人物的爱和幸福是如此真实。可流水无情,纵然落花有情,爱玲离开我们已有80多年了,整整一轮的生命时差让一切物非人非,可唯有她的爱和幸福亘古不变。

  读鲁迅,读他世间最硬的脊梁,读他的匕首与投枪,读他的呐喊与彷徨,你便看到了浓雾后一盏明灯,永远在前方指引方向。

  先生之文,震古撼今,直到今天仍在不懈地激励着我们。远远看见先生在小阁楼里眉头紧锁,奋笔疾书,这世间仍是浓黑的非人间,小阁楼的光冲破一切迷雾。“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你告诉我们仍存在希望。“目前的造物者,还是一个怯懦者,他暗暗地使人类流血,却不敢使血色永远鲜浓。”你给予我们警告。读鲁迅,你会拥有前进的方向与不竭的动力。

  读泰戈尔,读他高深的智慧,读他的诗意与自然,你便会得到高深的哲理。是他为亚洲获得了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是他为印度人民开启了一扇通往世界的门。

  “如果你因错过了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会错过群星了。”东方的智者,历久弥新的智慧,无论是艰难或困苦,泰戈尔始终用他的智慧告诉人们如何面对。

  我开始了解渡越沙漠者望见绿洲的欢喜,我开始了解飘洋过海的人望见无名岛屿的欣喜,我开始了解久居繁。

  芜中的人望见书本时的幸福。

我喜欢读书作文800字3

  莎士比亚曾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格言我非常喜欢,因为我就是一个视书如命的人。它带领着我漫游在书的海洋里体验到了无穷无尽的乐趣,感悟到了喜怒哀乐!

  读了《蓝色蛹金色蝴蝶》这篇文章我已是泪流满面,其中的一句话我早已铭记在心,那就是——“当我冷眼旁观时,生命是一只蓝色的蛹;当我热情相拥时,生命是一只金色的蝴蝶。破茧而出的过程,也是感情变化的过程,亲近世界的过程。”是啊,只有用爱的眼睛看世界,自身才会美丽。读了《抉择,生命中最美的璎珞》,作者的文笔实在令人震惊,下面我就为大家采集了几句“一缕青丝,一抷黄土,一笑泯尽恩仇。一弯明月,一泓碧潭,一揽烟波倒影。”“抉择是土,它滋养着亘古的友情;抉择是海,它润泽着美丽的友情;抉择是山,它养育着深沉的亲情!”再说说刚看过的《心灵之旅》,有一段最为感人——“当我独享这宁静时,心灵之旅变得*和悠然,视野里不再只是无情都市不尽的人流,世纪未的悲凉风情,却添加了一些淡雅的色调,一点隽永的声音,而这些色彩和声音,只有心灵,才干领悟。”怎么样?作者可谓是妙笔生辉吧!

  插上翅膀在书海里飞翔一圈回来,我已是硕果累累、收获多多,我热血澎湃地拿出本子,一一把它们抄在了上面,这可是一个小窍门,以后写到类似的作文时,也可以参考借鉴。

  对于书,我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而我的格言是“书亡我亡,书在我在!”为此,我曾经还闹了个不大不小的笑话呢?一天,下午放学回来,家住四楼的我,捧着书本,津津有味地“嚼”着竟然上了五楼,站在门口嘴里高喊着:“老妈开门。”门开了,咦?王阿姨在我们家做客?见此,我礼貌地感到:“王阿姨好!”可王阿姨一脸诡秘地笑着,弓着腰伸出一只手说道:“书虫小姐请进。”我走进家:“啊,怎么面目全非?”我如坠云雾之中,在一阵大笑声中,我方才清醒过来,原来是走错了家门!这就是书——我的宝贝,为我带来的小插曲!

  “直到今天,书已经溶入了我的生活。书,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源泉,它将陪伴着我每一步生长,我与书将会成为永远的好朋友!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7)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考试说话 (菁选3篇)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考试说话1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尽管是这样。可是,这本书必须是你喜欢的才行。我有很多本自己喜欢的书,可是我对《红瓦黑瓦》情有独钟。

  这是一本以一个叫“林冰”的男孩为主人公的一本小说。他认识了许多好友,默默无闻的刘汉林、大汗淋漓的谢百三、慷慨大方的马水清、淘气的夏莲香、文静的陶卉……就是这些人演绎了这一场场美妙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说了一个叫乔桉的故事、马水清家中的柿子、节日带来的快乐、夏莲香和杨文富的事儿、染坊之子赵一亮、“丑人”艾雯老师、讨厌的乌鸦、柿子树的衰落。一篇篇都那么美丽,却总显得带着许些凄惨。

  作者把赵一亮家庭从一开始的简陋到辉煌再到衰落写地淋漓尽致。手法细腻,把每一件事写到了细节当中去。甚至连一些小事都写进去了。如:“每个星期,我都和马水清下一次馆子,吃一顿猪头肉。钱当然是他掏。他有钱,我没钱。他有时叫上刘汉林,有时叫上谢百三,有时叫上姚三船,有时将他们一起叫上,但,每一次都必然叫上我。”作者连马水清请林冰去外面吃猪头肉都写的很仔细,还有每一次都请他吃猪头肉。怎么能说他不仔细呢?

  当然,这本书的魅力也完全不可能只有这么点。否则,我就是瞎了我的眼睛。这本书含有着许多有趣的地方。刚开始我蹲在沙发上读这本书时,刚读到了第十页时。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书中写着这样的一段话:“他在吹笛子时,总要发出一种让人感到不愉快的‘噗噗’声,像割断了气管似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马水清,尽管他家很富,可是他没有把钱全都给自己用掉。而是选择了与自己的同学一起分享。所以,他的同学和他相处得很好。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只会加深,不会减少。

  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是那个乔桉,他太记仇了。和林冰还有马水清发生了点摩擦,就在挖泥时,给了林冰和马水清火油桶一样大的土让他们俩挑。

  在这本书中我获得了许多连我这个从农村孩子都不知的其他农村孩子的生活。和他们的美妙生活。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考试说话2

  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家里就有了几十本的图书,但相当部分是从家境较富裕的亲戚家里拿回来的,这些图文并茂的小人书给我童年生活带来了许多快乐,也让我养成了看课外书的习惯。但真正让我喜欢上一种书刊的,我清楚记得是我读高一的那年暑假,那时哥哥读大学二年级,他为了丰富我的暑假生活,给我带回来了一本名叫《读者文摘的》的书刊,也就是现在的《读者》,《读者文摘》它是综合性很强的期刊,它具有人文性,文学性,知识性,趣味性等特点,刚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有空的时候拿起来看看,消磨时间,但在不知不觉中,我就被那一篇篇含蓄俊永的文章所吸引,书刊中的文章有相当多是散文,也不乏有名家名作,读这些作品就像在与作者对话,让人在字里行间里读出了作者的*以及喜怒哀乐,这种情感体验是深刻的。

  后来我对这本书刊越来越爱,每有新的期刊出版,我就会去买回来好好阅读,如果要问这一本书刊对我产生了什么影响,我会说一是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二是提高了我的文学素养。三是拓宽了我的知识面。因为它已成为了我精神的主要粮

  现在我家珍藏的《读者》已上百本了,我想它将不单只成为我的精神主粮,我还会把它作为一份珍贵的礼物送给我即将读小学的女儿,希望她也能从中吸收各种养份,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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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爱的书刊很多,但是〈女友〉杂志,确是我最钟情的。和它结缘,还要从高中说起,那个时候学习非常紧张,考试的书都没有时间全部看完,哪有心思看别的杂志。那一日经过报刊亭,顺手拿起〈女友〉翻了翻,马上就被里面丰富的内容给吸引,就这样和〈女友〉结下了深厚的友情。为什么我喜欢〈女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标题,一看就知道和女孩的生活息息相关。自然,书里面大多写的都是女生的故事,女生喜欢的一切东西。每次翻开杂志,我先看的就是卷首,,因为在这样一页空间里,主编所写的每一篇,都为整个杂志的内容拉开了序幕,也为每期的主打内容进行了铺垫,文字温暖,思绪流畅,总能给我带来很多思考和遐想,也令我回味无穷。〈女友〉所设计的每个栏木,都有好听的名字,象什么“青春志”,“女孩走四方”, “也许有灵犀”等等。不仅名字好听,内容更是好看,没有浮夸,没有虚伪,有的是真实,有的是朴质普通话考试说话题范文: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

  面对当今复杂的社会,教会女生们如何保护自己和爱护身体健康,如何在职场脱颖而出,如何把握人际关系,如何对待爱情和友情等等。所表达的并不是空洞的教条式方法,而是通过一些女生经常碰到的事为例子,通过对她们的现身说法,达到让我们切身体会的目的。这是我喜欢〈女友〉杂志的很大一个原因。〈女友〉杂志,在多年的发展中也是蜕变成一个成熟的少女,不仅用华丽的封面来装饰,也保留其固有的内涵精华。带来了视觉享受,也带来了心灵享受,让我无法不独爱它,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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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没钱的日子,只要有书看就不难过。诸多的烦恼并不可怕,只要有书读。

  我是一个农民的女儿,拮据的日子常常给我和我心爱的书开着种种或悲或喜的玩笑。逛书店时发现一本好书,要等到有一天从可怜的生活费中挤够钱时才能去买。然而,这时“好书已随新人走,此地空余旧人愁”了,我没钱买书经常到书店去看书而遭受服务员的白眼和冷语,“没钱买就别翻,撕烂了你赔得起吗?”我愿意这样?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在饱餐、新衣、好书的选择中,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没有新衣穿,我不感觉自己不潇洒,没有饱餐,我不感觉饥,没有好书,我感觉不到自己活着,瘪着肚皮读自己心爱的书。这滋味是别人难以理解的。我常常以读书来解除我心中的痛苦。是书擦亮了我的眼睛,带我走出那无知的盐碱地。不光知道冰心、鲁迅、叶圣陶,还知道泰戈尔,莫泊桑,我开始历险试着让自己闯一闯写稿的关。我不甘心让自己失败,我开始用自己的眼光去看社会,用自己的笔墨写人

  我深深体会到,读书是一种享受,只要有书读,便是一种幸福,任何烦恼也可以丢开,读书是一种解除痛苦的灵丹妙药。每当我走进房间,在明亮的灯光下,展开心爱的书,用心品读,书的馨香不知不觉地透过窗纱,在天籁中飘荡,心也明亮多了,这时世事的繁杂与纷争,我身心的痛苦和烦恼,会荡然无存。

  不管人生是辉煌还是黯淡,不管别人是关心还是冷眼,不管道路是*坦还是曲折,我的读书生活让我战胜了烦恼,迎来了快乐。

  生,为社会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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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美国作者J.D. 塞林格所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用现实主义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主人公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史学家称为“懦弱的五十年代”,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贫乏、空虚。本书的主人公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被塑造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本书真正值的赞扬的还有作者在艺术上的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了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本书作者从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他不是想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吗?证明他有一种极其可贵的“救救孩子”的想法。

  看过这本书后,想想我国的青少年生长在社会主义祖国,受到党、团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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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吃过甜津津的草莓、又大又甜的西瓜、黄澄澄的桔子,但是,我最喜欢吃的.是红通通的苹果。

  苹果的形状圆溜溜的,像是弟弟的脸蛋。一颗颗地挂在枝头,从远处看就像是树上挂满了红灯笼一样;苹果大小不一,有的像我的拳头一样,有的像弟弟的手掌一样,还有的像个碗一样。苹果的颜色有深有浅,里面的果肉白中带点儿黄,苹果摸起来有一点儿凹凸不*的。闻起来有股淡淡的清香,咬开它味道就更浓了。把它切开,它那白色的果肉露在外面,看起来可口极了。

  苹果可以生津止渴,富含维生素,可以保护呼吸道上皮。它还可以做成水果沙拉和果汁,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苹果吃起来脆脆的,又酸又甜,非常可口。

  我爱苹果。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5篇(扩展10)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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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度蛮横无理的孙悟空终究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对自称“齐天大圣”的他是一种耻辱,但是,他也许会感谢如来佛祖,感谢如来佛祖对自己的教诲,让他明白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在这漫长的五百年中,他在后悔中煎熬,在痛苦中学会的忍耐,学会了坚持,这就是一种成熟,性格顽劣的泼猴懂得了永无言弃,不再莽撞。五百年的时间消磨掉了他孤傲与狂妄,也抚*了他的伤痛,乐观的态度,不懈的坚持,无悔的等候给了他希望,让他看到了燃烧的光明。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孙悟空。五百年的磨难不仅没有使他意志消沉,反而使他更加智慧,更加神勇,更加懂得坚持不懈,忠心耿耿地保护师父。

  在取回真经的.途中,孙悟空充分发挥了自己智慧的头脑和卓越的才能。他从菩提祖师那里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驾筋斗云,又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能识辨妖精的一切伪装,他那根金箍棒更使妖精们闻风丧胆。孙悟空并没有因为自己卓越的才能而自高自满,正相反,他经常找来土地老人了解情况,抓住妖精的疑点刨根问底,从而可以运用各种巧妙的办法救出师父。

  在“智借芭蕉扇”一章中,孙悟空先是化为小虫钻进铁扇公主的腹中,逼迫铁扇公主交出扇子,扑灭八百里火焰山,这招不管用,他又变成铁扇公主的丈夫牛魔王,最终智借到了芭蕉扇,使师父快速上路,取得真经。

  其次,孙悟空敢于斗争。他本是灵山一只石猴,但“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藐视人间一切王府拘束。他曾大闹东海龙王府,吓得老龙王胆战心惊,小龙子魂飞魄散,他敢于向天庭地府一切神仙妖魔挑战,可谓是“天不怕,地不怕,神不怕,鬼不怕”。永远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扫清世上一切妖魔鬼怪,这正是“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

  再其次,孙悟空不畏艰险,不管遇到多少挫折,他都信念坚定,一路保护师父,忠心耿耿,经历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毫不言弃,勇往直前,帮助师父取回了真经。

  啊,足智多谋的孙悟空,英勇无畏的孙悟空,忠心耿耿的孙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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