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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优秀3篇

更新时间:2023-01-17 21:17:52 点击: 来源:yutu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篇一

一、时间安排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至11月底全部结束。

二、方法步骤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0月2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部署要求,研究确定村“两委”换届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总体安排、思路措施。

2、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3、建立镇党政领导干部包村工作责任制,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人分别包联1个强村、1个难点村。

4、选派指导力量,确保每村一名工作指导员;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5、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意见,报镇党委讨论通过;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严肃换届纪律。

6、提前介入治安混乱、选情复杂的村,为换届创造有利条件。

7、做好换届前村级财务审计工作。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10月21日—10月26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召开全体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党委书记作动员讲话,对换届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2、举办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班。

3、做好宣传引导、舆情监测应对等工作;通过广播、明白纸、黑板报等形式,搞好宣传发动。

4、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具体指导,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村党支部。

5、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候选人标准条件,从法律、政策和道德品行等方面提出不宜提名的具体情形。选举前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6、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联系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

第三阶段:全面选举(10月27日—11月底)。先进行村党支部换届,再开展村委会换届。鼓励和倡导村党支部成员积极参加村委会选举,依法兼任村委会成员或村委会主任。

1、切实抓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11月27日—11月5日)

推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由镇党委派人主持,现任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全体村民或户代表参加。户代表原则上每户1名,参与推荐的户代表应不少于总户数的80%。村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2、依法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10月27日—11月底)

做好本村选民登记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做好对参加选举村民的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原则上以户籍为标准进行登记,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选民名单在11月1日以前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选民登记和公布工作要在11月20日前完成。

新的党支部成立后立即在支部主持下推选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支部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接受提名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及时终止其资格。

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也可由村党支部根据村工作需要和大多数村民的意见提出建议意见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直接提名。对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预选时,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对候选人要进行资格审查。候选人中至少有1名妇女。

精心组织投票选举。组织和动员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到选举大会现场投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与登记参加选举的外出村民的联系,提高参选率。完善秘密写票制度,保证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受干扰地行使民主权利。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2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建立抓难点村、重点村换届包靠制度,选派工作组驻村指导,限期完成换届选举。

2、组织搞好新老村班子工作交接,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和村“两委”成员签订好任期目标责任书,并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后续工作。

3、建立完善配套组织。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一经产生,应当在十日内组织选民推选或者选举产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4、12月中旬,做好迎接上级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5、举办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培训班。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保障机制。镇党委、政府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分管副书记、民政助理员是具体责任人。二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要建立自己的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寻找工作差距,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三是建立督查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督促检查,不折不扣地按规定程序办事,使程序真正成为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保障。四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落实,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认真、妥善地加以解决。制定工作预案,及时排查和解决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维护换届选举期间农村基层稳定。

(二)加强培训,确保指导有力。大力抓好培训工作,保证骨干力量发挥关键作用。培训对象要横到边、纵到底,领导和参与选举工作的人员都要参加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紧密结合村风民情,有针对性地增强培训效果;培训内容主要是《党章》、《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选举工作规程等,确保在选举中严格依法办事,杜绝在程序上出现问题。

(三)坚持“两手抓”,确保“两不误”。坚持一手抓发展稳定,一手抓“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中心工作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篇二

为做好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的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制等原则,选准配优机关党委领导班子,不断 m.niubb.net 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振兴城乡建设、服务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设置

第二届建委机关党委拟设委员7名,其中机关党委书记1名(由委党组成员兼任),专职副书记1名,兼职委员5名。

(二)任职条件

建委机关党委委员必须模范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党性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作风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

业务熟。与时俱进,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城乡建设工作。

品德好。坚持公道正派,勤政廉洁,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委机关党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喜波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委机关党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工作方案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后,要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内选举工作有关文件等。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起草党员大会有关文件,为选举工作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组织保障。

(二)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建委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各支部(总支、联合支部)根据机关党委委员任职条件,充分酝酿,分别推荐8名,报委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确定预备人选。委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根据各支部推荐的初步人选名单及工作实际等进行考核,按差额选举的比例要求,提出新一届委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8名,经委党组同意后,报市直机关工委考察、备案。

(四)选举委员、书记、副书记。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准的委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委机关党委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产生。

(五)报批及总结。换届结束后,委机关党委委员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委机关党委兼职书记、专职副书记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五、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召开市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主要议程是:

报告工作。宣读选举办法;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选举委员。宣读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候选人的批复。进行正式选举。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委机关党委委员。

选举书记、副书记。由当选的新一届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对其他委员分工。

总结。由委党组书记作总结讲话。

六、几点要求

(一)精心组织。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要在委党组的领导下,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二)科学运作。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实施,严格按程序办事,规范操作,严明纪律,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的意见》、《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快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进程,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教职工信赖的工会干部队伍。努力使工会真正成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好中选优原则;

3、充分体现会员群众意愿、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原则;

4、民主集中制原则;

5、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区教育工会和校党支部的领导和指导下,成立学校第七届工会筹备委员会(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新组建工会的单位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具体负责学校工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

三、主要任务

1、选举产生第八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委员人选,并明确分工情况;

2、选举产生育秀实验学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四、基本方法和步骤

(一)制定方案,进行思想动员

1、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意见》和区教育工会关于换届选举工作部署,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委员会。起草《关于召开育秀实验学校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的请示报告》;拟定《育秀实验学校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第八届工会委员会的结构要求和任职条件、选举程序等,准备其他各种选举材料,报区教育工会审定同意。

2、加强学习,统一认识:组织学习《中国工会章程》、《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的意见》、《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换届选举动员。

3、认真撰写第七届工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回顾任期内开展的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明确提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在会员大会之前以审议稿的形式提交全体会员审议,在全体会员大会上予以通过。

(二)产生工会主席、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教代会代表预备人选

拟定育秀实验学校第八届工会委员会设工会主席1名,工会委员6名。工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筹委会)提出建议名单,提出会员大会通过;工会主席初步人选在委员候选人中产生。产生工会主席候选人初步人选后,由校党组织进行考察、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竞争陈述、民主测评;确定的主席、委员候选人,报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实行等额选举、工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工会委员候选人落选后原则上拟定为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审员。拟定产生育秀实验学校第八届工会教代会代表75名,以年级组(教研组)或者组室等为选举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教代会代表预备人选。

(三)组织考察,确定工会主席、委员候选人,教代会代表预备人选

1、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党组织,对工会主席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听取群众意见,进行民主测评。

2、工会主席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竞争陈述。

3、确定工会主席、委员候选人(委员候选人按不少于应选人数10%左右的差额比例),报区教育工会审批。

(四)对工会主席、委员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区教育工会同意后,在学校范围内对工会主席、委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通过公示无异议,工会主席、委员候选人提交第八届工会会员大会进行选举。

(五)正式选举

召开全体会员大会,与会会员进行正式投票选举,工会主席的选举实行等额选举,工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

(六)报请审批

按照相关章程与条例的规定,大会选举结果报区教育工会审批。基层学校工会主席、委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为三年。

(七)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1、工会主席候选人的条件

(1)在编、在岗的工会会员。

(2)认真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宏观决策能力,熟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律,善于做思想工作,能积极探索工会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在群众中享有一定的威信。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以身作则,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5)坚持实事求是,善于联系群众,作风民主,能正确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发挥工会的纽桥和梁带作用。

2、工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1)在编、在岗的工会会员。

(2)认真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3)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一切以学校发展为重。

(4)热心工会工作,作风正派,公正公道,甘于奉献,乐于为教职工办实事。

(5)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教代会代表候选人条件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师德规范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精神文明(和谐校园)建设中起好表率作用。

(4)关心学校发展,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学校行政的决策指挥权。

(5)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学习和掌握学校民主管理知识,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活动,并从学校和教职工整体利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有一定的民主管理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

(7)胜任本职工作,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的决议、决定,做好教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八)名额比例分配

根据《中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上海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等文件要求,确定设:

1、工会主席:设1人

2、工会委员:25人以下设工会主席1人;25—50人以下设委员3人,其中主席1人;50—100人以下设委员5人,其中主席1人;100人以上设委员5至7名,其中主席1人(规模大的单位经同意可设副主席1人)。

3、教代会代表:设75名

教职工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学校,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30%;100人以下的学校,代表人数不少于30名。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代表人数不低于代表总数的70%。50人以下单位以教代会形式的大会,由全体教职工参加。

学校正副校长、党组织负责人、工会主席一般应当是教代会代表,其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直接参加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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