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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精选15篇) 餐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09 19:52:01 点击: 来源:yutu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精选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学校各消防要全重点部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三、学校各部门应对新上岗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捎防安全培训。

  四、学校保卫处(科)对各部门的负责人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学校保卫处(科)应用心配合校宣传部门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对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以提高他们的防火自救潜力。

  六、校保卫处(科)每年至少应组织进行二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

  第一条 为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普及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根据我厂实际情况,结合《安全法》、《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干部、职工、临时工、民工开展的安全教育。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条 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总经理、党委书记、分管安全的经理)的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其培训内容有: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管理专业知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安全分析。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6学时。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 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其培训的内容有: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职业病危害预防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工伤保险政策、法律、法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第五条 安全管理人员的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其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第七条 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人员。

  第八条 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部室生产单位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其总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公司级安全教育包括相关法规、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治及安全、本公司规章制度及生产性质、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部室生产单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具体的安全事项,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机台作业班组安全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每级安全教育必须由组织人进行考核,并实行三级安全教育跟踪卡制度,三级安全教育完毕后,跟踪卡返回人力资源部及质安部存档。

  第九条 新从业人员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质安部负责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学时,并进行相关测试,考核结果入跟踪卡。部室生产单位级安全教育由部室生产单位级负责人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十六学时。机台作业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机长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十二学时。各级教育均应有记录。

  第十条 从业人员换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班组级安全教育。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有:安全新知识、新技术、安全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操作。实习期间的特种作业人员,不能进行独立操作,必须由持证人员带领。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规定进行复审。

  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厂安全会办公室对各级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安排和监督,各级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完整、详细的书面记录,并要求培训人和被培训人签字确认,由后勤部归档保存备查。

  第十四条 安全教育工作纳入企业培训教育年度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总则

  (一)目的:为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由生产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委员。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师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及车间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4、综合办公室为管理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

  (二)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改善规划,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及实施细则。支持安全部门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罚。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安全费用。

  (6)参加或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好各类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综合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验证。

  (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负责工伤员工的社保索赔支付事宜。

  (5)负责所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及所辖车辆的年审工作管理。

  (6)负责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管理。

  四、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相关制度和法规,及时向车间领导和有关部门反应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交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3)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险情有权暂停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解决。

  (4)参加新添或自制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准使用。

  (5)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并督促实施。

  五、设备部安全职责

  (1)组织下属员工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安全生产。

  (2)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

  (3)负责编制、审查本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

  (4)协助综合办公室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领取、使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负责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7)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等操作人员的培训。

  (8)对本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0)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11)负责全厂的电气、机械、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环境保护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六、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3)负责组织本车间的员工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调岗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并做好相关原始记录。

  (4)坚持安全值班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对本车间无法整改的应及时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5)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负责查找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七、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对所辖范围内的员工安全教育负责。

  (2)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带领全班做到把安全放在首位,决不做任何违章的事。

  (3)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领导班组安全开展工作。

  (4)坚持开展日常性安全检查,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总结。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上报车间领导解决。

  (5)开展日常性安全教育,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6)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和保护现场,配合上级做好事故检查分析,不隐瞒、不掩盖,如实报告事实真相。

  八、一线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纪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九、技术部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产品质量改进、新产品开发的设计和实施中的安全和环境因素管理。

  (2)负责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下属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

  (4)协助综合办公室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强易燃物品、危险化学品的领放和使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7)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

  十、仓库安全职责

  (1)负责制订仓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仓储物品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2)负责仓库物品的整齐堆放,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3)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4)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发放、保存管理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5)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6)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十一、财务部安全职责

  (1)按规定标准支付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用品等费用。

  (2)按时支付员工劳动保险费用。

  (3)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员工安全教育费的支付。

  (4)负责下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十二、销售部安全职责

  负责下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一)考核办法

  1、本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如不履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定,不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致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并处以50—1000元的罚款,直至开除,触犯法律的将送司法机关处理。

  2、当月发生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者,扣除责任人和部门主管绩效成绩10分/人次,发生一般以上事故者,责任人和部门主管当月绩效考核成绩取消并取消当年度晋级资格。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部门之间安全工作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安全状态,推进安全管理,特对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如下:

  (一)职责

  1、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召开本公司的安全会议。

  2、各车间、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3、安委会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二)安全会议组织

  1、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了保障生产信息流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司领导传递,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车间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3、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召开,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在召开会议前临时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公司总经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各车间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4、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各车间自定。

  5、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车间、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熟悉本车间、本部门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会议。

  7、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为当月十五日,若节假日顺延一天,具体时间以综合办公室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8、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

  9、当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必须及时召开会议。

  (三)会议内容

  1、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已经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3、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公司安全会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员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员将会议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和张贴,并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6、部门每周进行的生产例会,由各车间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并保存。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学校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全校师生员工认识火灾的危害,懂得防止火灾的基本常识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提高预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各单位应当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的领导。各单位一把手对消防安全教育负总责,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应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

  二、学校至少每半年在师生员工中进行一次以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安全法规、消防科普知识、消防安全技能的教育培训,并将消防教育培训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

  三、各院(系)、部(处)至少每季度要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以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岗位防火措施,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火场自救逃生知识为主。

  四、对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含临时工)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锅炉工、消防安全设施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等)要重点培训,必须持证上岗。重点安全部位的有关从业人员、兼职义务消防队员每年进行两次以上专业培训和演练。有计划的派送有关人员参加以公安消防安全为内容的业务培训。

  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做好假期前后、实习期间、新生入校等特殊时期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六、教育培训情况要有记录,重点材料归档立卷,存入消防安全档案,作为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的依据。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

  1、有计划的做好领导干部和特需工种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开设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娱乐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强化大众化的安全“三不伤害”的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5、聘请司法、公安消防、交巡警、交通、海事等部门人员对师生专题讲授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预防事故等安全意识和技能。

  6、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课堂、看电影、图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注重对新生入校安全知识培训。

  7、学校要做好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出教材的工作。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

  1、定期组织管理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审核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定期对本单位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对本单位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杜绝发布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息内容。

  4、不定期地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加强对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防犯能力。

  5、定期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

  一、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填制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把新工人安全生产素质关。

  二、三级教育的内容为:

  1、公司级教育:由劳动力管理员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部级教育:由生产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3、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四、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

  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六、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七、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

  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八、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九、项目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

  十、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

  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十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还应结合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安全素质,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各单位在每年十二月前制定出本单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第四条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负责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计划;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抽查评估。

  (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并对各二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三)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其工资和必要的费用,并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理解安全培训,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本事。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理解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本事,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并按规定理解继续教育,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四级安全教育

  人力资源部安排进厂的新员工(包括大学生、复员转业军人、外调人员、劳务工等)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单位级、车间(科)级、班组级的四级安全教育,并填写《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见附件1)交安全环保部安全教育科存档。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到安全环保部,由安全教育科负责组织,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安全教育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和转入单位进行单位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公司安全生产情景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单位级安全教育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负责组织,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转入车间(科)进行车间(科)级安全教育。

  单位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景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三)车间(科)级安全教育必须由车间主任(科长)负责组织实施,车间安全员协助,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安全员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转入班组进行班组级教育。

  车间(科)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景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四)班组级安全教育必须由班长负责,班组安全员协助,教育结束后认真填写《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并交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存档,班组保存介绍信和培训记录。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资料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四级安全教育结束后,由班组选定一名经验丰富的师傅与新职工签订师徒合同,师徒期满前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操作;师徒合同期满后,必须进行出师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工作。培训记录、考试资料必须建档保存。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上岗的,按规定对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进行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要按照规定复审,逾期未复审或考试不合格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安全环保部负责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和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取证和复审;装备部负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取证和复审。

  (四)各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时取证、复审,持证上岗,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管理库。同时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一)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岗位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培训具体安排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资料要做好记录,本人签字确认,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试卷。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车间坚持每月一次、班组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班组要坚持每一天班前安全会和安全交接班制度,并保存记录,参加人员要签字确认。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要结合每日的工作任务、性质,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设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场所,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和质量。

  (二)生产设备检修和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管理部门要监督和检查各施工、检修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检修安全措施进行交底,并保存记录。

  (三)各单位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和告知,并建档保存。

  (四)各单位应根据季节特点、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分布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如安全比武、应急预案的演练、事故案例教育等。并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单位要经常利用黑板报、墙报、简报、标语、橱窗等宣传媒体,广泛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单位安全动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弘扬企业安全文化。

  第二十八条“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各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前,应当对有关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考试卷。

  第二十九条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包括调换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单位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条对工种不变,一人多机(岗)操作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车间应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并确定相应的学徒期,进行安全、设备、工艺等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车间不得擅自安排一人多机(岗)作业。

  第三十一条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的脱岗安全培训教育

  应重新进行“四级”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生工伤事故的人员,除对有关职责人进行处罚外,必须对其进行脱岗安全教育和学习。

  第三十二条对外来参观、学习、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相关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告知、并对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资料的安全教育,保存记录,并由专人带领。

  第四十二条职责追究

  对于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职责的行为以及造成事故的,依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考核办法》、《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对相关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进行职责追究。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

  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其他教职工应掌握的消防安全知识。

  二、学校对学生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主要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重要节假日前等,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学校课程安排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举办兴趣活动、第二课堂、黑板报(手抄报)评比、消防网络培训等方式,每学期不少于2学时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在定期评选学生担任“消防安全小卫士”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工作;

  (七)其他学校应当开展的消防安全普及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0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整版)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工作室负责组织实施,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积极向村民及辖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可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采取消防知识讲座等形式进行消防宣传,并充分利用消防宣传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进行广泛宣传,以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村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二)消防器材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疏散逃生知识和方法;

  四、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村民和辖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实际案例教育村民注意防火安全。

  五、结合本村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农村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六、结合每年的119消防宣传日,积极开展大规模的消防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七、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村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村民告知,提醒村民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应包括: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人员疏散路线、灭火措施和疏散措施,做到定人、定位、定职。

  三、按照预案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由志愿消防队成员、村民参加的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组织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悉本村的灭火力量以及扑救初期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

  五、参加演练的人员应了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数量、疏散逃生路线和方向、逃生设施位置、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并要掌握使用消火栓、消防水带和预防烟气侵害的方法。

  六、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进行逐项登记,立即整改。及时发出消防检查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村民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村民接到消防工作室的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后,要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三、消防工作室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在业务上给予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上报派出所。

  五、消防工作室对火灾隐患整改对象的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以保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书面报告,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一、消防工作室工作人员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每日对住宅区进行消防检查(巡查),发现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类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有无损坏、失效、遮挡、埋压、圈占情况;

  (二)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宣传标语和标牌是否完好;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四)老幼病残孕等弱势群体是否登记造册,具体救助措施是否落实;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四、辖区单位都应严格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主体防火责任制。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六、检查(巡查)要做好记录,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巡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报告。

  志愿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志愿消防队在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设置队长、副队长及队员,并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和装备。

  2、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有计划地对每个志愿消防员进行轮训,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保证队员各项技术考核达到规定标准。

  3、志愿消防队成员应熟练掌握下列内容:

  (一)消防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

  (二)报火警、初起火灾处置程序;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1

  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理解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资料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本事。

  (1)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理解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如下:

  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礼貌生产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景,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公司领导、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及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参观、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第二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通过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领导和基层管理人员具备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做到不违章指挥;员工能做到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不违章作业;外来人员在公司活动期间能提高安全意识,了解现场风险,服从现场管理,实现人身安全。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督促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提供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支持,负责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

  (一)安全环保处

  1、负责每年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新入厂员工公司级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公司领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组织开展公司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重新上岗人员、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

  3、负责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记录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情况。

  4、负责对各单位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活动的检查考核。

  5、负责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建立领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台账,建立外来学习、承包商等培训管理台账、档案。

  (二)人力资源处

  负责定期识别安全技能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作业技能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对员工的安全作业技能培训和对各单位开展经常性安全作业技能培训的监督考核。

  (三)总调度室

  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工艺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工艺安全培训,教育员工了解工艺系统危害,采用正确的工作方式避免工艺伤害发生。当工艺技术、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对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变更内容的培训。

  (四)各车间(部门)

  1、负责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当教育培训计划变更时,负责记录变更情况。

  3、负责对新入厂、转岗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对班组级安全教育的管理。

  4、负责建立本车间(部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第三章培训方式和内容

  第四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环保处负责协助当地安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培训内容有: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五条其它副经理、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有: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安全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

  (三)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四)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五)事故现场勘验技术及应急处理措施;

  (六)应急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八)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九)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十)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十一)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的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六条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培训主要内容有: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班组三基管理及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五)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六)在岗的班组长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七条公司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方法等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新入厂员工(以调入、招收、分配、复转等形式进入公司的新员工和实习培训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二)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规定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

  3、公司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企业生产的性质、安全生产的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4、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作业纪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新员工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或其它部门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

  (三)车间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车间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车间的安全生产概况;

  2、本车间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职责;

  4、本车间的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消防、气防器材的使用及保管方法等;

  5、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新员工经车间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四)班组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1、详细培训本岗位的生产原理、介质特性、流程;

  2、岗位生产的安全注意事项;

  3、生产控制的主要指标;

  4、生产控制的要点;

  5、事故防范措施等;

  6、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培训考核不合格,不能分配到岗位,必须重新接受教育至培训合格。

  (五)公司新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情况,应留存相关培训记录。

  第九条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教育

  从事电气作业、金属焊接、起重吊装、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气瓶充装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安全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培训。具体执行公司《关于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意见》。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管理台账。

  第十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编制相应安全操作规程(法),对有关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日常安全教育:

  (一)安全环保处根据年度计划组织分解制定安全月度活动计划,各单位(部门)、车间、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二)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三)班组安全活动

  1、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2、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应包括:

  (1)学习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2)学习有关安全文件、通报、和操作技术规程等;

  (3)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查找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

  (6)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开展安全技术讨论;结合事故通报等安全学习材料,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7)其它安全活动等。

  (四)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1次对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五)安全活动日教育,每周一以班组为单位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六)安全环保处、党政办、人力资源处等应通过员工政治学习、利用录像、电影、宣传画、事故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七)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八)设备大修和重点项目大修,安全环保处配合主管部门和检修单位,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

  (九)对重大危险性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开始作业。

  (十)公司所有职工每年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每年由安全环保处牵头,各单位具体组织一次全员的安全考试,成绩记入《安全操作证》。

  第十三条复工、转岗人员安全教育

  (一)公司内工作转岗、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并留存相关记录。

  (二)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本部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提出处理意见的同时,要进行离岗安全教育,离岗教育由车间具体实施,学时不少于8学时,并留存好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并留存培训记录。

  第十五条对承包商作业人员由安全环保处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由武保部发放入厂证,安全环保处保存厂级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基层单位保存基层单位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

  第十六条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各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月度安全生产奖罚内容。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相关记录

  (一)安全培训、教育需求记录;

  (二)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变更记录;

  (三)培训教育效果评价记录;

  (四)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五)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及培训档案;

  (六)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七)危险化学品运输有关人员管理台账及资格证;

  (八)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培训记录;

  (九)厂级承包商、基层单位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3

  为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工作由公司安全科主持。

  二、培训工作分三个层次进行:第一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培训;第二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第三为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

  三、安全培训定期举行,企业负责人培训每年一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每次二天;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每次二天;

  四、培训学习期间,任何人不得请假或因故缺席。

  五、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没有参加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上岗。

  六、培训学习内容为交通安全法规、相关条例、制度等。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4

  一、总则

  1、为规范全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特制定本制度。

  2、各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做好全安全教育工作。

  二、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1、入厂教育

  (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部室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部等部门参加。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部室级安全教育由部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本部室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如何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5)新员工应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特殊工种教育

  (1)从事起重、电火焊、带电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2)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主管部门应经常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和灾害事故案例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日常安全教育

  (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使员工自觉地遵纪守法,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并利用网络、电视、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

  (3)对危险性作业,作业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并采取预控措施。

  4、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必须进行相应的部室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生产一线人员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5、外单位的施工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安全生产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管理单位要对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施工人员通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电力行业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发布调度命令人员,每年6月前要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电网调度规程》、事故调查有关规定等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的培训和考试,书面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7、基层领导、生产管理人员在每年6月前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网调度规程》事故调查有关规定等规程制度考试。

  8、驾驶员在每年6月前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程制度考试。

  三、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新提拔的生产单位行政领导,应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2、全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省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3、全公司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室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部参与。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全公司、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四、组织管理

  1、经理对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工作负总责。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

  2、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3、各部室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员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日(周、月)等项工作。

  4 、全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办公室和安全生产部管理。

  5、公司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

  1、各部室可依据本制度,制定出本部室的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年 月 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5

  为了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强化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监发【xxx 】号文件指示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现双方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职责(建设有限公司):

  1、 提供安全教育培训场地。

  2、 提供安全教育培训师资,及电视、录像等培训设备。

  3、 提供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4、甲方项目部劳务员要随时掌握乙方人员变动情况,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乙方职责(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1、乙方新到现场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要报告甲方并服从甲方管理,安全入场教育必须培训50学时,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乙方负责人对本工种的人员变动情况要做到及时了解,随来随报。

  3、乙方负责人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安全教育检查,随时掌握安全入场教育情况。

  4、乙方负责人要保证施工人员数量稳定,并对现场新增加人员变动情况如实上报给甲方,如新到施工人员未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情节处以相应处罚。

  为使协议真正落实到实处,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并努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协议签订即生效。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违反方负责。(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单位:北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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