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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扫墓的活动方案精选8篇 2021清明扫墓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3-03-07 19:34:29 点击: 来源:yutu

为确保活动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为某一次活动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活动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整理了8篇清明扫墓的活动方案,希望您在阅读之后,能够更好的写作清明扫墓活动方案。

清明节扫墓活动方案 篇一

一、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日

二、活动地点:

XXX校外

三、活动主题:

缅怀逝死教师,热爱祖国

四、活动要求:

1、班级自制花环一个(大小自定)

2、每位同学写“观后感”或“游记”

3、学生自带文具,书面记录活动内容

五、活动程序:

1、各班团员、班干部2:30在学校操场集合,讲解活动时间、注意事项,分组活动,到小学校门外。

2、为冉隆应老师扫墓,团总支书记冉贞伦老师主持仪式。

3、学校领导致辞,简介冉隆应老师生平事迹。

4、各班迅速组织队伍,向老师敬献花圈、全体默哀一分钟,

5、鸣炮致哀。

6、学生代表谢德路讲话。

7、学生代表陈小娅讲话

8、团总支书记讲话

9、学校领导潘老师总结性讲话

10、3:20仪式结束,各班级集合返回校园

六、人员安排:

学校全体教师、各班班干部、团员参加。由班主任负责本班的`学生。

七、注意事项:

1、带班的老师为班级安全第一责任人;总负责人:廖校长

2、要求:一切行动听指挥。跟班教师负责清点班级人数;组织好活动;严禁学生单独行动;严禁从事危险活动。

3、班主任在班级强调收集整理,问题(饮食卫生、环境保护、交通安全、互帮互助)

清明节扫墓活动方案 篇二

为缅怀革命先烈,教育号召团员青年发扬革命优良传统,宣扬爱国主义精神,团镇委决定于4月3日组织部分青年团员及少先队员到镇革命烈士纪念碑进行扫墓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 扫墓时间:

4月3日(星期五)上午9:10前在烈士纪念碑集中(清溪大道旁),9:30正式开始。

二、 扫墓地点:

清溪革命烈士纪念碑

三、 参加人员:

1、镇有关领导

2、镇团委委员11人

3、清中团委100人,晨光、银河学校团总各支30人

4、公办小学少先队员200人(每间小学校50人)

5、镇府、城管执法分局、新莞人中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财经大厦团支部各10人

6、供电、供水、电信、邮政团支部各10人

7、各村团总支部负责人

四、 几点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活动人员由各单位集中组织前往烈士纪念碑;

2、学校团员穿校服、佩戴团徽,公办小学少先队员穿校服、佩戴红领巾;

3、各团委、团(总)支部要带团旗、戴团徽;

4、各团委、团支部要自带花圈;

5、各参加人员着装要严肃,不要穿颜色太鲜艳的服装;

6、各参加人员要注意安全,听从领队的指挥。

五、清明节扫墓活动议程

(一)、宣布扫墓活动开始;

(二)、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敬献花圈顺序如下):

1、镇领导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2、清溪镇团委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3、各学校团员、少先队员代表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4、供电公司团支部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5、供水公司团支部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6、电信团支部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7、邮政团支部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三)、向革命烈士三鞠躬(默哀一分钟);

(四)、少先队员代表发言;

(五)、共青团员代表发言;

六、镇领导讲话;

七、全体瞻仰清溪革命烈士纪念碑;

扫墓活动结束。

清明扫墓的活动方案 篇三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广大市民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尊重中华传统,弘扬优秀文化,继承先贤品格,增进爱党、爱国、爱乡情感,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缅怀先辈、继承传统、圆梦中华”为主题,通过开展祭祀英烈、缅怀先人、经典诵读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奠,引导人们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弘扬时代文明新风,进一步增进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思想情感,为建设“六新大xx”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活动主要内容

1、开展祭奠先烈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慰问帮扶复退军人和烈士家属,就近就便到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特别是抗日战争遗址遗迹以及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表达对先烈先辈的感恩怀念,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汇聚精神力量。

2、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未成年人登录“中国文明网未成年人频道”、“央视网科教频道”、福建文明风网站参与网上献花、抒写感言寄语等祭英烈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缅怀先辈、学会感恩,铭记责任、向往未来,立志接过前辈的“接力棒”,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学习。

3、开展文明祭扫活动。继续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活动,引导人们用种鲜花、植树等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推广手机短信、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祭奠方式,形成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

4、开展主题文化活动。利用各类文化阵地,宣传清明节的历史渊源与当代意义,宣传节庆习俗,引导群众了解清明文化,感悟精神内涵,起到传承文化,传播文明的作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诗词歌会、红歌传唱活动,通过个人朗诵、集体诵读、书画展示等多种形式,引导人们在学经典、唱红歌过程中感受清明,接受教育,激发爱党爱国热情。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主要内容来抓,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各县(市、区)文明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办要与宣传、文化、文联等部门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各展所长,组织好活动。

3、贴近实际,创新形式。要充分利用本地本部门的现有人文教育资源,积极创新传统节日的形式和载体,吸引干部群众参与。要认真总结清明节主题活动比较好做法,好经验,促进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续开展。

清明扫墓的活动方案 篇四

清明是广大人民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20xx年清明将至,为了加强全镇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和优质服务工作,营造我镇文明、和谐、平安、低碳的祭扫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南政办30号文件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开展以“低碳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文明祭扫活动,统一思想、完善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进一步推进全县殡葬改革,为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的祭扫环境。

二、目标任务

巩固文明祭扫成果,摈弃传统的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祭扫方式,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现代绿色祭扫方式、在保障广大市民清明祭扫活动有序、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的同时,引导广大群众从传统走向文明,从注重实物祭扫专项以精神传承为主。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刘晓红副镇长为组长的冈上镇20xx年清明期间倡导文明低碳祭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民政办、组宣办、城管、派出所等单位组成。

2、加大宣传。以“低碳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利用宣传单、短信、公示栏等形式,大力宣传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传统祭扫方式在铺张浪费、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助长迷信等方面的不利影响、让人民群众人事文明祭扫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营造浓厚的理性祭扫氛围,引导群众采用鲜花、黄丝带、心愿卡、网络等新型、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

3、开展专项治理。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辖区内无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祭扫用品的作坊、摊位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从源头上治理,同时对祭扫场所要进行安全巡检,排查公安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

四、时间安排

3月30日至4月5日

五、责任分工

1、各村(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和组织宣传工作,做好交通疏导、摊点管理、治安消防、环境整治、文明祭扫工作,并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2、民政所:牵头负责全镇群众文明祭扫工作,加强对镇各村(居)委会的清明祭扫、宣传工作的督查工作。

3、组宣办:组织协调利用网络、短信、公示栏等渠道开展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文明祭扫规定、交通路线安排等相关信息。要将鲜花祭扫、网络祭扫、黄丝带、心愿卡等新型文明祭扫方式通过媒体进行重点宣传。

4、文明办:4月30日之前发放《至市民一封信》,将文明祭扫内容告知于民。

5、城管:5月4日全员到主要街道及路段指挥交通,保持交通顺畅,禁止乱停乱放。同时对无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祭扫用品的作坊、摊位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

6、派出所:清明期间,负责组织、维护全镇群众祭扫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六、有关要求

1、树立安全意识,措施保障到位。各村(居)委会和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摊点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摊点完善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疏导、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2、及时成立机构,职责履行到位。各村(居)委会和各成员单位明确带队领导,确定一名联络员,遇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切实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定职责,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达指定现场。

3、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到位。清明期间,各村(居)委会和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到岗到位,届时将对全镇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工作进行督查,对因人员脱岗、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交通拥堵、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的,将严肃进行问责处理。

清明节扫墓活动方案 篇五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人的日子,为纪念这个有着深远意义的日子,学校决定举行“缅怀先辈,学会感恩”清明节扫墓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扫墓,抓住契机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感恩教育,激发学生对先辈们的深深崇敬和怀念之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更加珍惜现在的`学习条件,努力学习,牢固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深刻领会在和平年代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作贡献的意义。

二、活动地点:

金佛庄烈士陵园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3日班队课

四、参加对象:

老师:分管德育副校长、大队辅导员、3——6年级代表教师各1名

学生:全体少先队大队干部、3——6年级中队长

五、活动准备:

大队旗、扩音器、花篮、音乐

六、活动程序:

1、全体队员在墓前集合。

2、大队干部吕玥主持活动。

七、注意事项:

1、全体人员13:25(下午第一节课下课)在校门口集合。负责教师注意清点人数,活动结束后也要清点好人数,往返途中注意安全。

2、各少先队员代表在扫墓活动中要保持纪律性和严肃性,每人带一朵小白花。

3、扫墓期间,全体师生严肃认真,不讲话,不嬉戏,不追逐。

清明节扫墓活动方案 篇六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了响应学校清明节祭奠革命先烈的号召,低年级全体同学和部分带队家长定于4月3日(周三)步行前往黑虎泉畔的济南解放阁去祭扫在济南战役中牺牲的革命烈士。

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在我国的清明节,人们有祭奠亲人和扫墓的传统。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让这些生活在和平年代、未经战争风雨洗礼的祖国花朵们去祭扫革命烈士陵园、瞻仰革命烈士遗物或聆听这些英雄们的感人事迹都会让他们受到革命历史教育。在济南战役的主战场之一的解放阁,学生们会直观地感受到革命先烈们为今天的和平和幸福付出了怎样的代价,这样,他们会更加懂得现在的美好生活与学习环境是多么地来之不易,因而会更加勤奋努力地学习,并立志为祖国未来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活动的时间安排和流程:

1)全体学生和带队家长们(携带自己制作的小白花)于4月3日(星期三)上午8:00在棋盘街小学校园内集合,列队出发;步行到达解放阁后家长和学生进行扫墓活动;中午11:00返回学校。

2)活动过程中,队伍带至解放阁下后,按照事先的分组,由各位带队家长负责带领本组学生分区域参观解放阁,同时介绍并讲解与济南战役相关的革命先烈事迹,进行革命历史教育。

3)参观结束后,各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集合地点集合。由各带队家长清点本组学生人数,汇总至班出任处。

4)若时间允许,全班分组在附近的黑虎泉区域游玩,由带队家长负责本组学生的安全。

5)学生回来后,制作清明活动的`手抄报,班内进行评比。

备注:

1.带队家长配合班主任组织好本次活动,带队家长要切实负起本组每位学生的安全责任,卫生。

2、小白花需要提前制作好,并由学生们带至学校。

3、学生要求穿上白下蓝的校服,适宜的运动鞋,佩戴红领巾小黄帽,带好水,简单的食品。

4、家长们安排好事间11:00到校接孩子。

清明假期注意事项:

1、放假时间:4月4日至4月6日(周六),共三天,4月7日(周日)上课,周日上周五的课,下午照常上第二课堂,家长注意是2:40接孩子。

2、假期协助孩子办好清明手抄报,开学上交。

3、今天我将下发视力反馈通知,请家长务必在这三天假期内带孩子去指定地点查视力,开学将反馈表上交。

4、组织签名寄语活动。3月26日至4月15日,各学校组织未成年人登录中国文明网或其他链接网站(央视网、中国未成年人网、中国校外教育网、未来网、中国家庭教育网、全国网上家长学校、济南文明网等),参与网上祭拜,撰写感言体会。请家长协助学生参与。开学统计人数。

5、请家长一定注意学生的假期安全,让孩子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小假期。感谢家长的配合!

清明节扫墓活动方案 篇七

一,指导思想

1,缅怀革命先烈,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2,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磨炼顽强进取的坚强意志;

3,丰富学生课外生活,培养社会实践能力。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29日(周二下午)

(因天气原因,具体时间暂定)

三,活动地点:

魏村西乐陵园。

四,参加对象:

五年级全体学生(班主任老师)。

五,活动安排:

1,各班晨会班主任进行活动前教育。

2,12:00在校门口整队出发(全部步行)。

3,到达西乐陵园后举行祭扫仪式:

(1)敬献花圈(五(1)班安排两位同学);

(2)默哀1分钟;

(3)向革命烈士三鞠躬;

(4)学生代表发言;

(5)辅导员发言;

(6)绕纪念碑瞻仰一圈;

(7)参观烈士事迹陈列室。

4,仪式结束后整队回校。

六,活动要求:

1,各位班主任做好活动前人员清点工作及安全教育。

2,排队出发过马路时要注意安全,听从带队教师指挥。

3, 活动结束,学生必须集中后排队返校。

4,活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环境,举止文明,团结友爱,相互帮助。

准备工作:

花圈一只录音机一只(及电池)哀乐磁带一盒

清明扫墓的活动方案 篇八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xx〕23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以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清明节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策划和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使《意见》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推动殡葬改革。

(二)健全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机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清明节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要将清明节殡葬优质服务与开展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转变殡葬服务理念,增强殡葬服务能力,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保障合力。

清明节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保障清明祭扫安全至关重要。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清明节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牵头,宣传、公安、消防、林业、市场监督、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祭扫安全。

1、各旗(区)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都要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祭扫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设施,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排堵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2、各旗(区)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对各祭扫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敷衍了事。市场监督管理和城管等部门要配合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和市场有序交易;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3、清明节期间正值我盟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业和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公墓绿化带、草原地区以及野外林区等易燃区清明节祭扫的巡查力度,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增强防范措施,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齐全,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确保消防车辆及时出警。

4、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5、清明节期间,全盟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盟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厅和各旗(区)上下联动。4月4日—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各旗(区)民政局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3月17日前,各旗(区)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三)贯彻《意见》精神,文明低碳祭扫。

各旗区要继续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1、倡导祭扫新理念。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公益短片、宣传画册、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2、优化祭扫新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对清明祭扫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抵制祭扫活动中的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祀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祭扫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创造各种便利条件。

3、丰富清明新内涵。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四)坚持优质服务,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各地要按照《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1、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坚持服务为先,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月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2、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努力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全面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673号)精神,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以有力的监督促进殡葬行风。

3、有效强化祭扫观察点服务保障。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4日至6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继续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xx年全区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对祭扫观察点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在3月17日前确立当地的全盟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的每日xx:30前统一上报当地的全盟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见附件2)。并加强对祭扫观察点等重要祭扫服务单位的督查,在督查中要将服务保障作为重要内容,善于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建议,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五)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1、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全盟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散发传单、张贴标语、拉横幅、广告牌等公共设施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

2、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地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我盟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2、成立阿拉善盟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盟民政局王迎翔同志担任组长,盟民政局副调研员欧春燕同志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社会事务科人员担任。

3、成立自治区“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盟民政局党组成员、阿拉善盟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组长陈国辉同志担任组长,盟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纪检员何桂芳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盟局其它纪检员担任。

(二)部署阶段(3月xx日—3月25日)。

1、制定并印发文件。印发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2、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全盟殡葬改革成果,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月15日至4月15日,各旗(区)负责上报“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

3、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自治区民政厅和各盟市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15日)。

1、各旗(区)民政局,各有关的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2、4月4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4日至6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9日—4月15日)。

清明节后,各旗(区)对20xx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传真报送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上面的8篇清明扫墓的活动方案是由精心整理的清明扫墓活动方案范文范本,感谢您的阅读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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