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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方案设计(五篇) 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

更新时间:2023-01-12 05:22:03 点击: 来源:yutu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规划方案设计篇一

关于印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划》的

通 知

公司各单位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我公司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9〕43精神,特编制张家湾煤业有限公司2010-2015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并于2012年8月8日经公司办公会议审批通过,望公司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山西襄矿新庄煤业有限公司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

2010-2015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我公司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9〕43号)精神,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旨在阐明2010年—2015年期间,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张家湾煤业有限公司在职业病防治领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明确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动员全员共同参与,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促进集团公司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一、工作现状

张家湾煤业历来高度重视职工安全与健康工作,各单位加强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综合防尘措施落实、职业危害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着手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张家湾煤业全体职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基础工作不断稳固,职业健康工作总体上不断发展进步。

当前煤炭生产行业进入危害较为严重的领域,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巩固煤炭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高起点开展煤炭等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级责任,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立足煤矿实际,突出煤矿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突出重点、有序实施。

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张家湾煤业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高煤矿企业职业健康水平。

3、依法依规、规范落实。

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4、宣传动员全员参与。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各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职工工会等监督作用。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建立公司领导班子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各生产单位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体制。增强劳动者的防治意识,改善煤矿作业场所作业环境,基本遏制煤矿职业病高发势头,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到2015年,张家湾煤工尘肺病病例为零、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硫化氢等主要急性中毒事故为零。

2、具体目标

①、到2015年,煤矿企业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100%,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②、到2015年,煤矿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4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40%以上.③、到2015年、煤矿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④、到2015年,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比2009年提高2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⑤、到2015年,建立和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的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管与应急救援网络。

⑥、到2015年、煤矿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100%以上,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1、切实加强机构建设和现场管理

①、要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②、要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危害相关信息。依法按时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护,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及时救治职业病患者。

③、要加大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定期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并应及时更换超过有效期的用品、材料等,以保证其效能。

2、以防治煤工尘肺病为重点,着力抓好以粉尘为主的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

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做好“三同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

②、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减少和降低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

③、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和专兼职人员,保证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工作的开展,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及时掌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以监测促防治,同时,要安排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与评价。

3、积极推动职业病危害科学防治

①、鼓励和支持以煤工尘肺病防治为重点的科技攻关。要积极依靠科技进步应用有利于职业病危害防治和保护煤矿职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坚决限制和逐步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

②、按照规定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煤矿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引导和督促其坚持正确规范使用。

③、积极进行管理创新,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使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确保从事无害作业的煤矿职工避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煤矿职工数量。

(二)、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管责任

安检科要发挥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管主体作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管的主体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具体负责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职能机构和负责人加强对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卫生设施、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危害报告、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日常监管。

(三)、强化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察

1、加强机构建设。要进一步明确分管职业病危害监察工作的负责人,明确职业病危害监察工作的科室明确专人负责煤矿职业病危害监察日常管理工作。

2、加大监察力度。要加强对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监察执法强化定期监察、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把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纳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中,严格要求落实“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工程防尘措施、个体防尘措施,建立粉尘检测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等许可条件。对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3、加强职业病危害监察培训工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和事故查处是一项复杂的技术工作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要不断学习职业病危害监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基础知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监察业务水平。(四)、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基础建设

1、规范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工作。充分发挥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机构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定期监测以及按照规定定期对粉尘中sio2含量进行监测,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情况做出评价。

2、逐步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管监察技术支撑机构。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职业病防治科研院所、煤矿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逐步建立健全为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管监察提供服务的技术支撑体系。

(五)、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要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和网络。强化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培训积极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把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范围列为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每年4月的最后1周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煤矿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发挥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职业健康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切实抓紧、抓好。煤矿主要负责人是职业危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体系,严格管理,保障投入,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规程,确保作业环境和防护达标。要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规划,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要逐步建立先进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体系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和持续改进机制。

(二)、全面落实责任

一是煤矿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安全生产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卫生),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不安全事件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参与、配合政府查处有关职业危害事故。工会负责群众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二是基层单位要针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重点,煤炭,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要设置或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

三是对职业危害事故,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规章制度 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配套法规、规章。要制订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危害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性能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治等方面管理制度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必须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四)、保证经费投入,煤矿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投入,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煤炉职业安全健康和财务规定提取防治费用。工会必须适时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评价工作。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张家湾煤业有限公司 2012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之相关规定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2012年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 一、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

组 长 范晓刚 董事长

副组长 甄宝印 安全副经理

范成全 生产副经理

吴福广 总工程师 杨新明 机电副经理

古忠生 通风助理 杨东兵 工会主席

成 员 裴利锁 陆永春 柴俊清 刘丽霞

任 鹏 辛素权 姚树军 冯红梅

二、职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煤矿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一个宽松、干净、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此卫生管理制度。⑴、公司各级领导及全公司职工要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认识自觉遵守和贯彻卫生管理制度,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⑵、公司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煤矿各级领导及职工有义务积极参加劳动。

⑶、公司各办公室、接待室、职工教室、职工食堂、材料库、火工品库房、职工宿舍、职工澡堂、厕所要保持干净整洁。

⑷、职工住房内要保持卫生干净整洁,窗明几净。职工住房外30米要经常打扫,严禁乱倒垃圾、污水,垃圾按指定地点入池严禁在矿区内乱涂乱写。

⑸、公司卫生检查小组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卫生检查与卫生评比活动。

⑹、公司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卫生大检查活动,并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连续三次检查卫生不合格的有权进行处罚。

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矿井排水必须排到指定的污水处理池内,后经沉淀处理后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中二级标准再进行回用。

(2)、矿区内的锅炉必须安装除尘设备,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段标准排放污染物达标排放。

(3)对矿区的美化矿区环境,修复由于矿井开采对植被造成的破坏,必须对矿区进行绿化,每年进行植树,绿化重点放在场区及道路两旁。绿化树种选用适于当地生长的杨树、榆树等,以达到防风、防尘、防噪、美化环境的目的。

(4)、生活垃圾要倒在指定的地点,并定期进行填埋,在填埋过程中应定期采取消毒、灭菌等措施。

(5)、生活用水要进行消毒后再进行使用。

(6)、矿井生产出的煤矸石、必须倾倒到指定的矸石排放地点并定期用黄土进行覆盖。

(7)、对地面工业场所、煤场要每天进行洒水降尘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尘土飞扬。

(8)、对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安装消声器,降低噪声的污染。

3、防治井下有害气体和瓦斯制度

⑴、加强通风管理,保证井下各工作面有足够的氧气将井下各工作面的有害气体,冲淡到安全浓度值以下。

⑵、在各采掘工作面的风流中,按体积计算,含氧量不低于20%,按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供风量不低于4m3/分风速不超过4m,秒。

⑶、各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超过26℃,井下对人体最适宜的空气温度为15——20℃各机电硐室的空气温度不超过36℃空气温度达到32℃时,停止生产,采取降温措施。

⑷、加强监测,瓦检员巡回检查,坚持“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应用各种仪器监测井下各种有害气体聚积的发生和发展。

4、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安全方针根据本煤矿的实际情况,主要以五大自然灾害进行预防管理。

(2)、加强矿井通风管理工作,防止瓦斯积聚,加强瓦斯的检查工作。

(3)、定期对井下各条巷道、采面、掘进面进行冲洗,把煤尘事故降到零位。

(4)、井上井下各工作点防止明火的发生,杜绝一切引燃物,同时加强采掘技术的管理,预防内因火灾的发生。

(5)、根据本矿地质资料及气候条件,属干旱少雨气候,但主要是预防井口灌水、泥石流和地表面塌陷坑类的水导入井下,同时防治煤层水,对井下的水仓定期检查管理。

(6)、加强掘进面的支护工作,严防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⑺、做好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和顶板预测工作,采取有效方法预防顶板事故。

5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1)、瓦检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且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必须熟练掌握瓦检员操作规程。

(2)、每班必须至少有一名专职瓦检员跟班瓦检,瓦检配备专用仪器,全矿瓦检员有12人。(3)、瓦检员负责检查采煤工作面及掘进头,密闭、独头等处的有害气体,并做好记录,填写记录牌,记录本上应有当班带班领导的签字证明。

(4)、瓦检员由带班领导直接负责,每班必须将记录本交带班领导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做好瓦检记录台帐,严格执行“三对口”制度。

(6)、瓦检员对井下各个地点进行检查时,如发现有瓦斯积聚的,要视严重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如不能处理的,立即上报调度室或矿领导,并有权责令停止一切相关工作,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7)定期对井下密闭、独头巷、老巷等有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地点进行检查,每班对临时停工地点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每班对井下电器设备放置处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发现有害气体要立即上报调度室或矿领导,从而能采取有效措施。

(8)、瓦检器和检定管必须按期进行检验,对过期、失效的药品绝对不允许使用。

6、冲刷积尘制度

⑴、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及冲刷积尘记录。防尘水源必须充足。

⑵、矿井必须建立定期测尘记录,记录要齐全准确。

⑶、井下矿尘必须严格控制在《煤矿安全规程》允许之内。

⑷、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装载点必须设置净化水幕。

⑸、转载点都要有完善的喷雾设施,且雾化好。并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⑹、采掘巷道必须每100米设置支管阀门。定期进行洒水消尘。⑺、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水炮泥。

7、测尘制度

⑴、每星期至少两次对主要回风巷、电气设备、各转载点、主要大巷和煤岩尘容易沉积的地点,进行检查测量。⑵、对煤粉尘堆积的地点要及时进行清扫和清洗。

⑶、掘进煤巷放炮后要进行洒水消尘。

⑷、建立建全测尘记录记录要真实准确。

⑸、对测尘人员要明确专人负责。

8、职工身体检查及档案管理制度,⑴、公司为每一位职工建立健康档案统一管理,⑵、每年组织职工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⑶、根据身体检查情况对不适应井下或本岗位工作的重新安排工作

⑷、凡入厂的新工人,必须先进行体格检查

⑸、有心脏病、高血压、肺病、传染病等情况的不得录用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在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根据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安排组织实施。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认真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人员职责、防尘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2、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认真执行井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监测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作业场所监测,杜绝急性群体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4、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搞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煤矿日常安全管理当中加大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和资金投入。

5、做好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积极开展煤矿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建档合格率100%。

(二)、加强法规学习加大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力度

1、煤矿内组织本单位人员深入、系统地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管理范围内的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力度。

2、积极及时参加州、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强化对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教育职工自觉遵守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治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内举办全矿人员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讲座1次举办矿级领导班子专题研讨会2次就深入贯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三)、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管工作

1、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工作,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管工作,督促矿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矿落实工程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 《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及职业危害警示标识设置工作;

2、公司要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尤其是生产性粉尘的日常监测、分析和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实有效的综合防尘、防毒等措施,加强个体防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转变。

3、加强有害作业场所的管理和监测,努力为从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职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5、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⑴、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⑵、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⑶、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注重预防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体系

公司要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日程和工作计划当中,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及防尘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计划。按照“三条线”建设要求, 建立和完善矿井防尘供水系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采用洒水喷雾、风流净化水幕、湿式钻孔、水泡泥等综合防尘措施。逐步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配齐测尘工,购置测尘仪器,设置足够数量的测尘点,规范开展测尘工作,建立测尘记录台帐,定期上报粉尘浓度测定统计表,并及时总结情况,做好职业危害防治的统计分析工作。

煤矿必须对新入井工人和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对接触粉尘等有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和离职职工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职工,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将其调离原接触职业危害工作岗位,同时将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及职业病诊断病例上报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县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的环节多、对象广,必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尤其是耍加强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借鉴并吸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登记的经验和成果,在信息沟通、执法环节等方面加强联系配合,及时掌握各地的职业危害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六)、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保险费用。

(七)、制定和完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八)、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落实各级责任制。充分发挥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小组职能作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能,实行责任挂钩奖惩制度。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真正达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自觉抓的工作新格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协调各部门,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利用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点,向职工宣传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认真开展各项监督监测等健康监护工作。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预防性和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监测监护工作,针对职业病危害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活动。

四、验收考核

1、监督检查

①、第一阶段(1月—3月)

a、主要工作 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及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对现场卫生进行检查、监测,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b、人员分配,按照上级卫生部们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成立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一般以3人为宜。

②、第二阶段(4月—11月)主要工作,对第一阶段工作进行补缺补漏、走访,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

③、第三阶段12(月)

汇总、汇报

2、检查督导 由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公室牵头职防组等部门协调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对全矿《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情况大检查查出的问题发出限期整改的通知。

3、加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查处力度 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紧急启动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并按时间规定上报卫生监督部门迅速会同工会、公安、安监、纪委等职能部门奔赴事故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等处理。

规划方案设计篇二

人力资源规划方案

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制定导则

文件编号:拟制:人事部 生效:20xx年xx月xx日

0 目的对企业人力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分布进行规划,以保证人力资源适应企业发展各阶段的需要。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人力资源规划方案的制定。定义

2.1人力资源:一定年龄段内具有劳动能力且愿意从事社会劳动的人。职责

3.1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规划方案。

3.2人事部:预测人力资源需求,提出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工作程序

4.1 核查现有人力资源

4.1.1 人事部建立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登记集团公司员工个人信息资料,包括员工自然状况、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记录等;及时登记、更新,动态掌握集团公司员工的个人信息。

4.1.2 人事部根据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核查现有人力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和分布情况。

4.2 预测人力需求

4.2.1 人事部收集影响预测目标的各种资料,包括本行业发展水平及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战略、当前及未来经营生产状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充分考虑市场需求、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技术与组织结构革新、教育和培训等对人员需求的数量、质量及构成的影响;

4.2.2 人事部采用适当的预测技术,预测中长期各时间点上人力资源在数量、质量、结构和分布等方面的需求。

4.3 预测人力供给

4.3.1 预测内部人力供给:人事部分析、确定施工生产所需的关键、核心岗位,如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特殊(关键)工种、技师等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的要求,预测现有人力资源的满足程度;

4.3.2 预测外部人力供给:主要是各高等院校的人才输出状况的预测。

4.4 人事部将预测的需求和现有人力的供给情况进行对比,确定人力资源在数量、质量、结构及分布上的不一致处,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方案》,保证需求与供给在各时间点上的匹配。

4.6 《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包括配备计划、补充计划、晋升计划、培训开发计划等。

4.7 《人力资源规划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8 人事部每年底根据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经营生产状况的变化,对《人力资源规划方案》进行动态监控,对不合理处,在制定下一工作计划时予以调整,保证员工能够适应和跟进企业的变化和发展。相关/支持性文件记录

6.1 人力资源规划方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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