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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容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1-20 23:45:31 点击: 来源:yutu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推动体育锻炼和文化学习协调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推动体育锻炼和文化学习协调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深化教学改革,促进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

  到2022年,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教学、训练、竞赛体系普遍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明显提升。

  到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全面达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优秀率达到25%以上。

  (一)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体育课程体系。学校体育课程注重大中小幼相衔接,以培养学生兴趣、养成锻炼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学生体质为主线,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体育课程内容体系。学前教育阶段开展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游戏活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促进运动机能协调发展。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高中阶段体育课程进一步发展专长,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全人格。以高考改革为契机,打破传统的体育课堂教学组织形式的局限性,积极探索“体育选项走班制”教学组织形式,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职业教育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培养相结合,培养身心健康的技术人才。高等教育阶段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将体育课程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相结合,学生须体质健康达标、体育学科学分修满,方可毕业。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可积极开发体育校本课程,突出针对性和多样性。

  (二)确保体育课时和体育锻炼时间。幼儿园要落实教育部发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2小时。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刚性要求,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小学阶段每天1课时,初中阶段每周至少3课时,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每周至少2课时,一般不得以体育特色项目挤占体育课时。高等教育阶段要保证体育教学时数,落实好晨练制度,普通高校本科一、二年级体育必修课不少于144学时,并须为高年级学生开设运动项目选修课;普通高职高专院校要合理安排教学时数,列入课表的体育教学时数不得少于108学时(“3+2”和“五年一贯制”高职段不少于60学时)。持续开展中小学体育“晒课表”活动,严禁出现削减、挪用甚至不开设体育课的现象。加强体育课、大课间和课外活动之间的衔接和联动,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进一步落实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增加户外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内、校外各参加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

  (三)改革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模式。以“教会、勤练、常赛”为核心,进一步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教学模式,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创新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方式,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促进学生兴趣培养、主动参与、自主锻炼。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上好每一节体育课,不得随意删减课程内容和项目,严禁出现考什么才教什么的现象。在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基础上,经常性组织课余训练,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同时大力发展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田径、游泳、体操等基础项目和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优势项目,提高学生专项运动技能。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建立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推动学生积极参与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实现“人人在运动,人人要运动”。完善和规范学生体育竞赛体制,构建分级管理、相互衔接的省市县学校体育竞赛体系。完善竞赛选拔机制,建立健全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畅通员进入高一级运动队的渠道。推进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改革,以“校园足球”“民族传统项目”为突破口,逐步建立“一条龙”的优秀体育特长生升学通道。

  (四)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各地要加大中小学体育教师补充力度,未配足配齐体育教师的地方应在每年新招聘教师计划中划出不低于15%的比例专门用于招聘音体美教师,体育教师入校后不能转岗教授其他学科。在申报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中,适当增加体育专业人数比例。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到2025年、农村学校到2030年,每百名学生拥有音体美专任教师达到0.9人以上〔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县(市、区)须在当年达到标准〕。完善中小学体育教师补充机制,体育学科教师岗位招聘要设置相应专业门槛。在体育教师招聘考试笔试科目中,将“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分值比例从原来的5∶5调整为4∶6,提高学科专业知识考查的权重。实行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体育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加强乡村体育教师定向培养,落实《江西省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实施细则》,持续实施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农村实习支教计划,建立多元化专兼职体育师资队伍,促进体育教师均衡配置。发挥教研机构对促进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市、县(市、区)要配备体育教研员,开展课程研发、教研培训、实践指导等工作。

  组织开展体育教师全员培训和体育教师能力展示活动,每名体育教师每年至少获得1次培训机会。在中小学教师“省培计划”中设置体育专项培训项目,加大对体育教师特别是乡村体育专兼职教师、特殊教育体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全体教师体育素养,鼓励非体育类学科教师和班主任经培训后从事体育教学和组织体育活动。

  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评价导向从教了多少转向教会了多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教育教学质量,将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并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作为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的重要指标。畅通体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确保体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将体育教师在体育方面取得的业绩视同为教学科研业绩。在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教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体育专项课题,在教学成果奖、表彰奖励教师等评比中保证体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

  (五)推动学校体育重点项目特色发展。深入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普及和发展,大力提升我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以校园足球为突破口带动学校体育工作。以“学游泳、防溺水、强体质”为目标,从2022年开始启动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力争在5年内全省中小学全面推行游泳教育。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支持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依托我省红色资源,充实丰富体育课程内容,传承弘扬红色体育文化。挖掘整理民间传统体育资源,积极推广武术、摔跤、棋类、毽球、五禽操、舞龙舞狮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教学、训练、竞赛活动。大力发展校园体育文化,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促进学生知行合一、自强不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体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鼓励特色发展,不得以校本课程代替国家课程。

  (六)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改革学校和学生评价,强化体育评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每学年面向全体学生开展1次体质健康测试(因病或残疾学生可申请暂缓或免于测试)。建立健全包括学校测试上报、部门逐级审查、随机抽查复核、评价结果运用等在内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和地方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中小学校要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应要求的方可毕业(按规定免测的残疾学生除外)。推动高校在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需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七)促进学校体育融合发展。加强政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凝聚社会共识,联动家庭力量,深化教体融合,坚持协同育人,进一步激发学校体育工作的活力和动能。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共享机制,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有序开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户外营地等开展体育活动,更好地为中小学生课后训练和校外体育锻炼服务。统筹好学校和社会资源,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考虑学生体育锻炼需要,新建体育场馆设施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将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强社区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利用周末和节假日积极开展青少年社区体育活动,倡导家长在业余时间陪伴孩子参与体育锻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学校体育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总体谋划和目标考核,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关心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各级政府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因地制宜保障落实专职体育教师教学工作运动服装费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000元。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和社会捐赠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

  (二)加强督导评估。将学校体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市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严肃问责。把学校体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研究生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利用第三方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运用科学手段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体育教学质量监测。

  (三)加强风险管控。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锻炼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校体育从业人员运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落实《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鼓励各地试点推行学生体育活动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办法。

  (四)加强总结宣传。认真总结、系统梳理、及时推广学校体育改革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推动全省学校体育工作质量和水平整体提升。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宣传,定期举办学校体育教育教学成果和竞赛成绩展示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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