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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小组意见范文优秀7篇(党小组意见范文优秀7篇)

更新时间:2023-11-10 06:45:01 点击: 来源:yutu

入党的时候经常会成立一个小组考察。下面是t7t8美文号为大伙儿带来的7篇《党小组意见范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党小组意见 篇一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小组建设的重要意义

1、加强党小组建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客观需要。党小组是基层党组织的基本细胞。通过加强党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党小组的作用,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有利于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落实党组织的决议、任务和具体工作目标,有利于形成和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加强党小组建设是扩大党组织覆盖面的有效措施和载体。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新经济组织不断涌现,党员的从业结构和生活方式向多元化发展,个别地方出现了党组织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党员作用不明显、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工作薄弱等问题。加强党小组建设,有利于把分散的党员组织起来,进行教育管理,使之形成一个有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坚强的战斗集体;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消灭党建工作空白点;有利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党小组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和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党小组是党直接联系和团结党员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加强党小组建设,扎实推进“强基工程”,有利于强化党员的教育管理与组织生活的开展;有利于党员之间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增强其发展经济、驾驭市场的能力,充分展现出新时期基层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二、我乡党小组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加强党小组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以《中国共产程》相关规定为准则,根据全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党小组,以党小组建设推动支部建设,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和活动方式,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形成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秀美繁荣、创业诚信、文明和谐”韩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基层党小组建设作为今年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点来抓,做到基层党小组设置健全、活动正常、管理有序、作用明显。要求凡是符合设置党小组的党支部都应建立健全党小组,每个村、社区要建设1至2个示范党小组,以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责任区等活动为主要载体,进一步找准发挥党小组作用的最佳结合点,筑牢党员联系群众的联结点。

三、进一步明确党小组的性质、地位和职责任务

党小组是党支部领导下的对党员进行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党小组作为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是党支部最活跃的细胞,是支部工作的重要环节。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党管党员、党管干部中起着“第一哨位”的作用;在培养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上起着“教导员”的作用;在督促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中起着“监督员”的作用;在了解和反映群众思想情绪上起着“末梢神经”的作用。

党小组的性质决定了党小组的任务。新形势下党小组的主要任务是:1、组织党员实施党支部决议,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2、组织好党员学习马克民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有关知识和文化科学技术知识;3、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本单位生产任务和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4、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积极参加党内各项活动,对党员的工作、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考核;5、接受党员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做出汇报;6、组织党员在群众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7、配合党支部做好日常的党务工作,按照支部的分工和要求,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及按月收缴党费等工作。

四、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党小组设置

(一)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小组设置

1、根据党员分布情况设置。党小组的建立要同工作特点、行政组织的编排相适应。凡有3名以上党员(其中必须有1名正式党员),就可以编成一个小组。党员数量较多的支部(15名以上),可以考虑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党小组。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以和党员人数较少、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单位,合编成一个党小组。工作特点、行政组织如果有变动,党小组的编制也要及时作出相应的变更,以便于党内活动。如果一个支部党员人数不多,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由支部直接组织活动。

2、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小组的设置。当前,我乡离退休党员较为分散,流动性较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根据实际,在居住地紧邻的党员中建立党小组。

3、担任领导工作的党员和支部成员都应编入党小组。为了使领导干部能有更多的机会联系群众,接受党内的民主监督,担任领导工作的同志应与普通党员一样参与党小组的活动。

(二)关于农村党小组的设置

1、依托区域设置党小组。要从便于沟通联系的角度,由过去按群众居住地域就近设置党小组转变为按现有党员主要分布区域和集中居住区设置党小组。

2、依托农村专业协会设置党小组。围绕使党小组与协会、协全与农户实现互动双赢,在符合条件的农村专业协会及时建立党小组。

3、依托示范基地设置党小组。在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和农村党员网络教育示范点及时设置党小组。

4、依托功能作用分类设置党小组。按照功能作用分类设置农贸市场管理、种养殖业、林木管护、民事调解、安全稳定、咨询服务、运输行业等党小组,把不同行业、具有不同专长的党员划入相应的产业或服务组织。

五、重视党小组长的选配和培训

各党支部要在党员队伍中遴选政治上坚定、党性观念强、熟悉党的基础知识、热心党务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同志担任党小组长。在条件具备的行政村,要推行党小组长和村民小组长交叉在职,要把村后备党员干部推选到党小组长岗位进行锻炼。各乡党委要为党小组配备必要的学习资料,要通过组织理论学习、讲课辅导、难题分析、经验交流等方法,引导党小组长熟悉基本职责和工作套路,增强党小组长的光荣感、责任感,提高党小组长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加强党小组的自身建设

党小组成立后,要选择一户条件较好的党员建立党员中心户,作为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场所。党员中心户在设施上要达到“五有”,即 www.niubb.net 有牌子、有桌椅、有电视机、有影碟机、有学习资料,是网络教育示范点的还必须有电脑。同时,还必须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1、每月学习制度。党小组一般每月要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政治或业务学习,要建立学习台帐,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

2、党员汇报制度。每个党员必须定期向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般每月汇报一次,最长不得少于一个季度一次,预备党员每季度一次书面汇报),汇报必须要有记录或统计。

3、党小组生活会制度。党小组一般每季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每一年进行一次党员评议。生活会、评议等均要有记录。

4、联系群众制度。党小组要积极开展联系群众活动,教育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要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争先创优制度。党小组要立足实际,有针对性、有具体内容、有具体措施地组织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争当优秀党员、争创先进党小组等活动。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协助党支部做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收缴党费等工作。

七、加强对党小组建设的领导

党小组意见 篇二

[关键词]如何;加强;党小组工作

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党小组工作

按照党章要求,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参加小组生活,接受党小组的监督管理,决不允许有特殊身份的党员存在。从党小组及党小组长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可以看出,党小组长虽然不是专职工作者,但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承担着组织本小组的党员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公司党委和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党小组和党小组长的工作实绩和状态,给予他们最大的关心和组织支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最大的便利和空间。要把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权交给党小组和基层群众,以增强监督效果,降低监督成本,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

二、发挥教育引导作用,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

要利用各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理想信念、八荣八耻、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及家庭美德教育,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强化党员责任意识、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增强党员对公司改革所面临问题的承受能力,激励党员立足岗位搞好本职工作,成为企业发展所需的合格人才。

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

制度措施的健全能防止人们在执行新方针政策时的主观随意性,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工作也不例外。要做好党小组工作,关键要建立从车间到党小组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参与的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各种党员意见反馈渠道。明确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党政领导对车间工作负总责,党小组长对党小组工作负总责。党小组要及时收集党员意见,并及时分析研究。对党员反映大的意见,要及时利用党小组长会、职工代表大会,对党员进行“交待”,能解决的给予解决,不能解决要说明。对于反映小的意见,同样做到不回避,并给予解释。让党员相信车间领导班子有能力解决党员反映的问题,避免矛盾激化。要督促检查党小组传达上级各项会议精神及做好党员工作情况。对于不认真传达上级精神,不重视党员反映,不对党员进行正面引导、教育,造成党员思想波动的党小组长,要纳入绩效考核。

四、严格管理,增加工作透明度

党小组工作同车间管理工作密切相关,事实上,许多矛盾来自于党小组内部管理,做好党小组党员工作的前提就是要在管理上下功夫、做文章。党小组长要做好涉及党员利益的每一件事,一定要公平、公正、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做到党小组重大事情,必须经全体党员认真讨论通过,杜绝少数几个人说了算。严格党小组考核,一律以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为主,杜绝随意性,党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党员各方面意见,不断改进、完善自身工作,以此理顺党员思想情绪,稳定党员队伍。

五、有的放矢地做好党员思想工作

首先,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规范党员工作行为的各种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细化,应该说党员的“自由空间”越来越小,受到考核的机会越来越多。对于新规章制度的出台,要结合旧方案的弊端和新方案的特点进行深层次的宣讲,耐心细致地把新制度的重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解释给党员听,做好正面的引导、教育工作。只有这样,党员才能接受和配合。其次,凡是涉及党员的考核,使党员利益受到损害时,思想疏通工作要先行,把工作做到岗位、做到本人,摸清本人思想反映,定期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避免简单的“一罚了之”。最后,对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等问题,要及时深入党小组进行解释,提高党员的心理承受能力,帮助党员了解事实真相,涉及党小组管理上的问题,在听取党员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各别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进行现场解释,该解决的就要解决,该说服教育的就要说服教育。

六、关心党员生活,解决党员实际困难

党小组意见 篇三

一、广泛征求意见

时间安排:3月15日—24日

具体要求:

1、主动征求意见(3月15日—18日):

集团党委和各公司党总支主动征求意见。集团本部、各公司将收集到的对集团党委、党委委员、集团整体工作的意见及时报送集团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团各部、各公司将收集到的对本部门、本公司党组织、公司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党员个人的意见及时分别报送各有关单位。

2、认真汇总意见(3月19日--21日):

(1)各单位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汇总、梳理,分别整理出对党员个人、党组织和本单位领导班子的意见。

(2)对征求到的对集团党委、党委委员,以及对集团整体工作的意见,由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

3、如实反馈意见(3月22日-24日)

集团党委、分管领导、各公司党总支、支部书记分层次向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反馈意见。

二、开展谈心活动

时间安排:3月25日—29日

具体要求: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同时,开展谈心活动。集团党员领导干部、各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可分别同班子成员、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员、群众开展谈心活动。其他党员干部、党员谈心活动由各公司自行安排。

三、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时间安排:3月30日—4月4日

具体要求:

1、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撰写的党性分析材料要分别及时呈送《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党性分析材料审阅人。

2、严格审阅党性分析材料。集团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和各公司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分层次审阅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

四、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

时间安排:4月5日—9日

具体要求:

1、集团直属党支部,各党总支、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2、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05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分层次召开集团党委、各公司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3、分层次上报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分析材料。

五、提出评议意见

时间安排:4月10日—12日

具体要求:

集团直属党支部、各党总支、支部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

六、反馈评议意见

时间安排:4月13日—15日

具体要求:

(1)集团直属党支部,各党总支、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

(2)集团直属党支部,各党总支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认识问题,并区别情况,提出具体的教育转化措施。

七、通报评议情况

时间安排:4月16日—18日

具体要求:

(1)集团直属党支部,各公司党总支、支部在本单位范围内向群众通报评议党员的情况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2)集团党委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集团党委委员、各公司党员领导干部情况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3)分层次上报集团领导班子和各公司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4)向上一级党组织上报评议党员情况。

八、小结转段

时间安排:4月19日—23日

具体要求:

(1)集团所属各总支,支部上报第二阶段工作总结。

(2)按照省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第二阶段的“回头看”工作,认真自查,形成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总结。

(3)集团所属各党总支,支部上报转段请示。

(4)集团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写出集团转段申请并报省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5)经审批同意后召开转段动员会,对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出安排。

集团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

党小组鉴定意见 篇四

从本质上说,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都是由党章所规定的重要职责,二者在目标、原则等方面关系密切。只有抓住其中的联系点,才能找到解它们的平衡点。

第一,目标的一致性。巡视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势不同而理同”。从共同目标看,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都要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巡察了解坚持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执纪审查调查通过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从实现途径看,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都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有贪必肃、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巡察了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出问题,推动查处严重违纪违规案件,做到利剑高悬、震摄常在;执纪审查运用“四种形态”,“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二者殊途同归,形成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强大合力。

第二,原则的同一性。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都是做人的工作,都需要遵循六个基本原则。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即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即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无论谁违犯党纪,都要严肃、公正地执行纪律。实事求是原则,即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甄别是非、把握实质、恰当处理。民主集中制原则,即对违纪行为或有关事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经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不得擅自决定和批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即对党组织和党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处置,应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群众路线原则,即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对相关问题作出客观判断,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第三,优势的互补性。巡察了解重在发现问题,执纪审查调查重在处置问题。从发现问题到处置问题,形成完整的工作链,增强了管党治党效果。一方面,通过巡察了解提供高质量的问题线索,增强了执纪审查调查的精准度。巡察发现的领导干部纪问题线索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有不少是巡察组干部深入了解过的,线索具体、可查性强,为执纪审查提供了明确的靶向”。另一方面,通过执纪审查调查有效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增强了巡察了解工作的威慑力。现在,纪检机关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都高度重视,优先研办,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特别是严肃处理违纪违规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巡察的震慑和遏制作用,提振了舆论信心。

第四,工作的衔接性。实践中,巡察准备、了解、汇报反馈、移交、整改的每个环节都有执纪审查调查部门的参与和跟进,与巡察组相互支持、相得益彰。在准备环节,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向巡察组提供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情况和有关建议,帮助巡视组备足“弹药”、明确方向。在了解环节,巡察组与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密切沟通,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需要采取执纪审查调查措施的,巡察组按程序提出建议,提请执纪审查调查部门研究决定。在汇报环节,纪委领导和执纪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领导小组会议,直接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在反馈环节,反馈意见公开后,巡察办及时把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抄送纪委领导和有关纪检监察室。涉及企事业等单位的反馈意见,抄送相关纪检机构。在移交环节,参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机构办理。在整改环节,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及时将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反馈巡察机构汇总掌握,并根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提出建议,进一步巩固巡视成果。

第五,方法的共通性。巡视条例第17条规定了巡察组开

展工作的“12+N”种方法。其中,调阅资料、询问知情人和提请协助等3种方法,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执纪工作规则》的23条、28条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16条审查调查所采取的措施有共通之处。从调阅资料来说,巡视条例规定,巡视组可“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审查调查组可“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从询问知情人来说,按照巡视条例,巡视组可“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即向实名举报者、司法机关在押人员等有关知情人了解情况。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向了解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进行取证的过程称“询问”,实际也包含向知情人了解情况的规定。从提请协助来说,巡视组可以提请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计、金融、国企监管部门或专业技术单位,提供资料或介绍情况,进行专业鉴定或技术支持。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的规定。

二、各自的侧重点

尽管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有相同之处,但在法规依据、职能定位等方面也有明显区别。

第一,法规依据不同。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根本依据都是党章,同时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工作,但在基本依据上有所不同。巡察了解主要依据巡视条例和领导小组以及巡视办制定的相关制度;执纪审查调查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案件检查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央纪委的(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等配套制度。

第二,实施主体不同。巡察了解的主体是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县委或区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县委或区委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县委或区委设立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巡察组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组根据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授权开展巡察。执纪审查调查的主体是党的各级纪检机关,纪检机关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行使纪律审查权,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第三,手段方式不同。就巡察手段方式来讲,《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了巡视巡察组开展工作的十三种方式,主要包括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来访、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下属单位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和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其中第一至十二项为巡视巡察组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第十三项为授权性条款。巡察组使用的手段按照程序使用,不需要严格的审批。对审查调查的手段来讲,《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时,可以采用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鉴定措施,可以决定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等措施并交有关机关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十条规定,“审查调查组可以依照党章党规和监察法,经审批进行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等措施”。《规定》依据《监察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各项措施的重要程度、对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作用以及对公民权利的影响程度等,对措施 使用阶段作出区分,明确谈话、询问、查询、调取、勘验检查、鉴定、技术调查、限制出境措施可以在初步核实阶段采用;而对于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影响较大的讯问、留置、冻结、搜查、查封、扣押、通缉七项措施,《规定》明确限定只能在立案后使用。《规定》在初步核实阶段赋予监察机关八项措施使用权限,主要考虑是,初步核实过程中查明的有无违法犯罪事实以及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是决定是否立案的重要依据。监察机关需要一定的措施充分开展初步核实工作,收集证据,保障立案调查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第四,工作对象不同。巡察了解对象是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要分两个层次,即:中央巡视对象和省区市巡视对象。既要发现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存在“三大问题”又要发现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违纪违规等方面问题线索。执纪审查调查对象分为五类,即: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属上级垂直管理、党的关系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党员干部;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交办的反映有违纪问题的其他党员和党组织。执纪审查调查的对象既包括涉嫌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干部,也包括党组织;既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也包括普通党员。

第五,职能定位不同。巡察了解要突出发现问题,就是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组不直接处置,而是提出建议后由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研究决定。执纪审查调查要突出处置问题,就是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对信访举报或其他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依据党规党纪提出处理建议。

第六,工作程序不同。巡察要经过六个环节,即巡察准备、了解、汇报、反馈、移交和整改。巡察组由党委“一次一授权”开展巡察,在授权范围内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巡察情况及意见建议向领导小组汇报后,报党委决定。巡察组按照党委意见,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向执纪审查调查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向职能部门移交意见建议。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反馈意见组织整改,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分类处置问题线索,相关职能部门按巡察移交的意见建议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执纪审查调查按“四种形态”“五种处置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对需作出处分的,要经过五个环节,即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和移送审理。通常纪检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受理职责范围内巡察机构、信访等部门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对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党员,实行分级立案,并由立案机关进行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审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某种程度上说,巡察了解是执纪审查调查的“前哨”,在程序上前后衔接、分工上互不交叉。

第七,工作权限不同。巡察了解着眼于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情况,执纪审查调查着眼于核实具体问题线索,工作权限存在较大差别。从指向性看,巡察了解所使用的方式侧重于发现问题,有的方式甚至是在没有收到相关问题反映、缺乏明确线索指向的情况下使用的。执纪审查调查所采取的措施侧重于对涉嫌违纪的线索调查核实,是对违纪事实进行取证,始于“核实印证”,止于“证据确凿”。从适用性看,巡察了解注重发现间题的全面性,所赋予的权限更加突出监督触角的广度,广泛谈话、开座谈会、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都是执纪审查所没有的。执纪审查注重调查核实的深入性,所赋予的权限更加突出调查问题的深度,使用的每一种方式都与所调查的具体问题线索有关。从约束性看,巡视了解的工作方式是柔性的,不能采用强制性的高压手段,更不能使用或变相使用“留置谈话”、集中审查谈话等措施。执纪审查调查的工作方式则是刚性的,有的甚至是强制性的,可以对被审查调查对象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暂予扣留、封存能够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对被审查调查对象的存款进行查核,并提请有关方面冻结等。

党小组意见 篇五

时间

党小组

党小组长、全体党员

工作项目

内容及要求

工作项目

内容及要求

记录载体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

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参加所属小组的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党员积极参加

党小组集体活动情况,由小组长或指定人员专门记录;

党员参加党小组活动情况,记录在其本人的《党员记实管理手册》;党员领导干部,记录在其本人的《党委成员组织生活记录本》

党员活动日,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时间1天

在所属党支部的统一安排下,可分党小组开展党员活动

参加党员活动日

积极参加党员活动日各项活动

收缴党费,每月1次

在所属党支部的统一安排下,可分党小组收缴党费

交纳党费

积极足额交纳党费

汇报思想,每季度至少1次

组织本党小组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汇报1次思想和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应随时汇报

汇报思想

党员X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汇报1次思想和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应随时汇报

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少于1次

党小组长和党员之间,每季度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开展谈心谈话

党小组长和党员之间,每季度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2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1次

组织生活会可以以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参加组织生活会

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按照会前、会上、会后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组织1次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党小组鉴定意见 篇六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弊端;发展完善

[中图分类号]D26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3)06-0027-02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以保障党员民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1]这是我们党根据自身民主建设的实践,面向新世纪新阶段,对党内民主建设作出的历史定位,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制度指明了方向。根据这一定位,在发展党内民主问题上,一方面要继续坚持和发扬党在80多年的党内民主建设艰辛探索中取得的宝贵经验;一方面还要着眼现实,分析党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和完善党内民主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尚不科学,不够充分的地方,努力反映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不断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

一、针对当前党员民利尚未得到切实保障,规定的党员的民利往往流于形式的状况,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切实维护的权威,使党员的民利得到实质性的行使

保障党员行使民利是党内民主建设的一个基础性课题,涉及到党的生活的方方面面。多年来,我们虽然通过及党内文件做过一些原则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对党员民利的行使却重视不够,已经明确的一些内容,执行上差距也较大,并且往往流于形式。有些事情表面上看是尊重了党员的权利,而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反映党员的真实意愿。如党内选举,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各级领导机关及其成员,一般应由党员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实际上,我们长期以来并没有很好地加以落实,尽管候选人酝酿、投票表决各类程序应有尽有,但是内涵不完全,时间上定期选举也没有完全做到,操作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名为“民主”选举,实为“内定”选举,人选通常早有少数甚至个别领导圈定,投票选举流于形式。差额选举运用得很有限,各级党的主要领导机构和主要领导成员的选举仍使用等额的方式。有的党组织特别是一些基层组织任期模糊,常常超过的规定,并以种种借口随意推迟选举。有些党组织在换届选举时,经常由上级党委直接指派或任命新的领导者,甚至连投票选举的形式都可置之不理,许多党员不知情、参与难,选举人不能够充分表达意志;基层党员组织活动,尽管也有听取党员意见的形式,但相当表浅,而且比较随意,没有完备的党员意志表达形式;党员与组织间、下级与上级间权利义务不对称,重义务轻权利,要求党员和下级组织尽义务的多,保障党员和下级组织的权利尤其是民利,一直做得很不够。这些问题的产生,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对的权威性认识不到位,有章不依、违规不纠。有些党性不强的党员、领导干部经常以种种借口或对策来干扰和应付党员行使赋予的民利。要使党员的民利能够真正行使,必须切实做到两点:一是进一步提高对的权威性的认识,牢牢确立作为党内根本大法的地位,自觉维护的权威性,使规定的党员的各项民利法定地得到实质性落实,而不能被其它一些所谓客观因素所干扰。二是必须坚决落实有关党员权利保障的制度和规定。十六大修改后的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已经对党员权利保障做出了规定,各级党组织除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一步加以具体规范、细化外,必须增强执行的自觉性和严肃性。否则,保障党员民利依然只能是一句空话。

二、针对当前党内民主渠道狭窄,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意愿表达时常受阻的状况,发展党内民主必须进一步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开通发扬党内民主的“快车道”

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意愿的表达,必须通过一定的民主渠道,没有相应的渠道沟通而空谈发扬民主,只能是上下两张皮,一面是大谈民主,一面仍旧是闭门决策。在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党曾经开创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民主渠道,这些渠道对党广泛接触党员群众,真实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民意,准确判断形势,切实了解党员反映强烈的问题;对于认真听取民意,集中民智,正确决策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也应当看到,党内民主渠道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方面,民主渠道狭窄、不顺畅,中转环节过多、时效差等问题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党内民主的发扬。当前,随着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诸多新的因素进入决策领域,充分发扬民主的需求显得愈加紧迫。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在疏通已有渠道的同时,努力开辟和创造发扬民主的新渠道、新途径,开通发扬党内民主的“快车道”。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应当着力抓好四个方面:一是疏通民主渠道,排除影响发扬民主的障碍,从“流速”上增大民意“流量”。使民意传输速度加快,畅通无阻。二是广开民主渠道,探索发扬民主的新途径,从“入口”上扩大民意“流量”。必须着眼各个层面,开辟多种路径,充分听取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能全面反映民情、充分代表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民意“洪流”。三是简化民主渠道,减少发扬民主的中转环节,从时效上缩短民意“流程”。最大限度地降低民意在众多复杂中转环节传递过程中滞留造成的周转衰减,使民意在“直通车道”上“全版”直达决策层面。四是规范民主渠道,把握好扩大民主的导向和程度从“流径”上引导民意的方向。发展党内民主,目的是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2]党内民主必须是有原则、有领导、有组织的民主,不是搞无限民主,不是不要纪律的民主。没有正确的方式,民主就不可能坚持正确的方向和达到高级的程度;离开党的领导,抽象地空谈民主,必然会造成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的严重泛滥,造成党和国家安定团结局面的彻底破坏。

三、针对当前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少、参与难,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往往被“虚化”的状况,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强化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使党员真正成为管理党内事务的主人翁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指出,党组织要“组织引导党员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讨论。党中央或地方组织决定在会上和党报党刊上讨论某方面的问题时,应将讨论的时间、方式和内容通过适当的方式告知党员,以便党员参加讨论。”“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可以在党的会议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此外,《条例》还具体规定了必要时党员参与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包括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按干部管理规定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发展新党员;上级党组织规定由集体决定的其他事项等。现在党内民主生活中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党员对情况了解太少,没有机会参与。党内信息除了见报的,其他方面很少看到听到,即使听到的,也是已经形成决定的最后结论而已,更不用说参与讨论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处于一种名有实无的“虚化”状态。知情权不落实,党员感受不到在优先享受政治信息方面的特殊性;同时,知情权不落实,党员也必然容易出现对党的路线、理论、方针、政策不关心或者不理解的情况,这与加强执政党建设是相悖的。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应当根据十六大报告关于“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3]的要求,着重从两个层面作出规定:一是宏观方面,应当定期向党员提供必要的制定党的方针政策的背景材料,改变仅仅让基层党员了解结论、被动式学习理解党的文件的简单做法;二是微观方面,在特定的工作区域和范围内,党员应当能够了解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系的全局问题,包括上级主要举措和主要的形势和判断依据,要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在知情的理性基础上,而不能只要党员怎么做。知情以后,重要的就是参与了。参与不应该是被动的,而应该是主动的。要做到主动,除了党员有自己的看法可以提出,可以越级反映外,还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咨询问题,党员对一些重要问题有不同看法,在党的会议上,通过一定程序可以要求党内有关领导和部门作出回答;二是对党内的重大路线、理论等方面的讨论,除了组织党员学习外,应当在确定以前,有一定的党内讨论和征询党员意见,并给予回答的程序;三是通过不同层次选举党员代表的形式,客观地表达党员的主张和要求,使党员真正成为管理党内事务的主人翁。

四、针对当前一些党组织的负责人喜欢个人说了算,甚至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个人专断的现象,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坚持党委集体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

在发扬党内民主的问题上,我们党一贯强调的是民主集中制。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总是集中讲得多,民主讲得少,客观上给党内“家长制”和“一言堂”问题的滋生提供了条件,致使有的党组织领导人对重大决策的出台,重要干部的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搞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这种曾经对我们党造成严重危害的病症,不但脱离党员群众,而且上级脱离下级,甚至在同级里也造成了少数人或个人脱离多数,少数人或个人专断的局面。克服这种倾向,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在党的各级组织中坚持党委集体领导、集体负责的制度。坚持党委集体领导,防止个人专断,必须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发挥好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健全党委常委会决策程序,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制度,加强各级党委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表决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党委工作规则。明确党委的职责,明确党委集体与领导者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责任的划分、明确党委的办事程序,按照集体领导的原则建立起正常的工作秩序。二是建立党委议事规则。对党委就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时的原则、方法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营造出一种民主气氛,使与会者真正做到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取得讨论的实效,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三是完善党委表决制度。用具体的规定来保证党委在通过重大决策时,实行一人一票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纠正个人拍板决定重大问题的现象。比如近几年一些地方党委在用人方面试行的“票决制”,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防止了“一言堂”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针对当前党内民主建设中的传统思维定势和做法,甚至在某些方面“闭关自守”的倾向,发展党内民主也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借鉴和吸收人类政治文明成果

邓小平曾经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4]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全国人民在借鉴、利用国外先进的生产方式、管理方法上采取了许多措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在借鉴、利用和吸收国外文化特别是政治文明方面还有做得不够的地方。过去一提到学习借鉴国外的政治文明成果,一些人往往是笼统地借口不符合中国国情,将其远拒门外。这种传统思维定势和实践惯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党内民主的发展。发展党内民主,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着眼于政治文明成果的本质属性,借鉴和吸收人类社会的政治文明成果,认真地研究和认识其中符合中国国情的因素,以求为我所用,形成符合新的时代要求的党内民主。比如,在党内选举中强化差额选举功能。条件许可时,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试行引入“直选”、“普选”和“竞选”制度,对党提名的国家机构的领导人实行差额选举等,使党组织领导层的选举更富有竞争力,也聚合更多的民意。当然,在吸收国外政治文明成果的问题上,必须坚持反对全盘西化的观点,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其进行分析和鉴别,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习借鉴。分清国外政治文化中的精华和糟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有计划、有选择地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的、对我们有益的成果,除去各种颓废的东西,“决不能生吞活剥地毫无批判地吸收”。此外,要把国外政治文明与中国的实际和民族特点相结合,形成一种既为中国文化所理解,又能使先进的政治文明为全党所接受的形式。使其与中国固有的民族文化传统相结合,遵循民主政治发展的规律,走综合创新之路。立足中国的国情、党情而又面向世界,博采众长,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党内民主。

参考文献:

[1][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M].人民出版社,2002.52.

[2]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M].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592.

党小组意见 篇七

一、对市××机关和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

⒈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⒉要进一步关注弱势群体,关心困难户、特困户的生活疾苦,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建设和谐淮北。进一步深入生产一线,贴近职工,开展调研。

⒊加大对党员的教育与管理的力度,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⒋“开门办会”,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与外地市的沟通与学习。

⒌做好党员经常化、多样化的教育。建立有效的、长期的,具有激励功能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活跃学习形式、学习效果,如开展学习讨论、中心发言、专题讲座、评选优秀调研成果等不同形式的学习活动。

⒍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开展丰富多样的体育健身运动,如野外拉练等活动。

⒎加强对#工地厕所用水的管理,制定措施,防止“跑、冒、堵、漏”现象发生。

⒏部室包干电话费的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不能既干活了,又出电话费。

⒐举办计算机操作中级培训,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

⒑充分利用网络共享资源,压缩报刊订阅数量。

⒈实施网络化办公,无纸化办公,节省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工会自己的网站,同时配备、更换陈旧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用品。

二、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⒈加强思想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再学习。

⒉支部委员要起率先垂范的作用。

⒊结合先教活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积极实践。

三、对党组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⒈领导同志要率先垂范,成为勤奋学习的模范。

⒉多与普通党员谈心,关心职工生活与工作,关心年轻党员、年轻干部的成长。

⒊及时研究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的政策。

⒋积极开展再教育、再培训工作,制定相关政策,鼓励职工学历教育,业务培训教育,以适应发展需求。

⒌完善年休假的政策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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