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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问责条例全文优秀10篇 党员问责条例全文优秀10篇文章

更新时间:2023-07-08 10:16:14 点击: 来源:yutu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更是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定决心和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执政信心,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以下是给大家分享的10篇党员问责条例全文,希望能够让您对于问责条例的写作有一定的思路。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 篇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结合地方人大履职特点和机关党的建设实际,就进一步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提升人大机关党建质效,我认为主要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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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加强党的建设摆到至关重要的位置上。一是要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持久抓好理论武装工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落细到机关党建各方面,将其作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二是要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人大履职全过程,中央提倡的要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要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要坚决杜绝,我们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三是要在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树牢大局观念、全局意识,经常与中央和省、市委对表对标,结合今年“以高质量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主题,把精力和心思用在破解难题、攻坚克难、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政治上绝对忠诚、组织上绝对服从、行动上遵规守纪。要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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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坚持常学常新,在不断提高理论修养中增强政治定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我们都应不断提升理论修养水平,筑牢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的思想理论根基。要在阅读原著、深钻细研上下功夫。坚持把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当做一种理论自觉、一种精神追求,只有原原本本研读、原汁原味领会,才能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才能增进理论修养的内功,提升自身的政治定力。要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花精力。要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这一理论成果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做到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出忠诚和担当的自觉、自信以及能力的跃升。要在端正学风、学以致用上用气力。防止浮光掠影、浅尝辄止,克服浅阅读、走形式、功利化的倾向,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用理论来指导我们地方人大工作的开展,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

二是要围绕中心大局,在依法履职中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政治定力不能只停留在思想上,而是要落实在行动中。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全会及市人代会精神这一中心大局,把助推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工作导向,依法充分履行各项法定职权,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要坚持立法的为民导向。我们今年制定的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就是立法为民的一个积极探索,接下来即将进入审议程序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都是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优先安排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联的立法项目。同时,要健全完善民主立法工作机制,努力让民意民愿更好贯穿立法全过程,进一步夯实立法工作的民意基础。要紧扣中心决定重大事项。本届人大履职以来,先后通过了关于推进“两聚一高”、干好“十件大事”,加快“xx”新xx建设步伐的决议,以及关于切实加强颐养社区建设的决议,作出这些决议都是围绕全市中心大局的重要实践,接下来我们还要继续依法及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助力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实践。要围绕大局开展精准监督。要自觉从人大更好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的角度,把握关键点、找准切入点、抓住重难点,聚焦聚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继续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探索改进监督方式,完善工作(履职)评议、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的实效。

三是要全面从严治党,在推动作风建设中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是管全党、治全党,“从严”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治”就是用铁的纪律保证全党团结统一。我们要深入贯彻、全面落实。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要始终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工作导向,带头树立正确政绩观,管好“自留地”、种好“责任田”。坚决消除人大是二线部门,或者抓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无所谓等错误认识。坚持从我做起,率先垂范,努力营造人大积极向上、风清气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监督执纪作用。去年底选举产生了机关纪委,要切实推动发挥监督执纪职能作用,同时,机关党委要做好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联系,让机关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约束的环境下工作,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大家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为人大各部门的履职做好护航工作。要扎实推进机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严格对照整治重点,抓住作风建设这根主线,看的再深一点,做的再实一点,抓的再紧一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逐条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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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紧紧扭住政治建设这个人大履职的重要命脉。十九大以后,党中央管党治党最鲜明的特征,就是把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我们要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坚持高标准和严要求,以实在的举措和成效,为依法高效履职打好根基。党组成员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走在前列、率先垂范、担当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人大机关良好政治生态。要把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细化落实。政治建设是机关党建的“纲”和“魂”,要常态化坚持政治统领,把政治建设贯穿机关党建和常委会履职全过程,常态化融入人大工作各方面。

二是要坚定抓住规矩意识这个人大履职的思想保证。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现实路径。俗话讲,“心中有规矩,行为定方圆”,人大是讲程序、讲规矩的地方,今年以来,我们先后研究制定出台多部机关党建工作规章制度,常委会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也在抓紧修订完善中,这是一个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制度机制建立起来,目的是要不断推进机关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重点在执行、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我们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制度落实,切实解决各种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不要把它们束之高阁。党组成员要带头学习、研究、宣传、贯彻,机关党委要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增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党员干部人人熟知、人人认同、人人遵守,时时、处处、事事讲规矩,以“规”格物,以“矩”修身,使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地见效。

三是要充分彰显党组领导这个人大履职的根本路径。与时俱进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党组工作,必须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要在“把方向”上下功夫。突出党组的领导职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觉悟,保持战略定力,紧密围绕市委全会和市人代会确定的核心目标任务,推动常委会依法高效履职。要在“管大局”上动脑筋。党组成员要自觉把自己分管的工作放在人大履职的大平台上来思考,放在市委确定的中心任务上来定位,放开眼光、提升定位,管大局、观大势,思维想的再深一层,眼光看的再远一点。要在“保落实”上做工作。党组要凝聚智慧力量,狠抓推进落实,集中全力做好“规定动作”,精心细致开展“自选动作”,在推进地方立法、决定重大事项、精准有效监督、发挥代表作用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勇于担当作为,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并在执行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接地气、有成效。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篇二

6月28日,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继去年修改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它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中国共产党肩负着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同时也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完成历史使命,战胜风险挑战,必须管好党、治好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紧紧抓住治国理政的关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大振。“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试出了人心向背,奠定了广泛和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只要我们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就一定能赢得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430多万个党组织、8700多万名党员的执政党,离开制度是根本不可能的。“解决从严治党问题,最根本的是严格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进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要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加快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制度治党的重要意义和方法路径,廓清了一系列事关根本的重大问题和根本关系,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建党95年来,我们党在制度建党和制度治党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为中国共产党领航中国不断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随着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党内法规也出现了一些不配套、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现象。比如,在某些领域和某些方面,制度滞后于实践发展和形势需要;有些制度过于抽象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可操作性的规定;还有些党内法规制度公信力、约束力弱化,甚至沦为摆设。这些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短板,必须尽快补齐。正因为高度重视,三年多来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进展。截至目前,中央已经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共54部,包括党章1部、准则1部、条例8部、规则6部、规定21部、办法9部、细则8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

在众多党内法规制度中,问责条例堪称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件利器。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实践证明,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但如果没有统一、配套、刚性的问责制度作支撑,问责的执行效果必将大打折扣。党的责任重如泰山,有权必然有责,失责必须追究。制定问责条例,既是为了减少问责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也是在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问责条例的制定,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广东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全省各级党组党委、纪委纪检组和党的工作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南粤党员干部队伍,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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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 篇三

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党的优良作风经历了一个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过程。三大优良作风是毛泽东同志在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做的《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总结概括出来的,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特别是延安整风运动中形成的全党统一的优良作风,是我们党同其他政党相区别的显著标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又进一步提出“两个务必”的作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恢复和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提出必须坚持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江泽民同志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多次指出要结合新的实际,努力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提出了“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号召全党要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一)坚持和发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

邓小平同志说过:“我们党的好传统、好作风,就是毛泽东同志所概括指出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作风,联系群众的作风,自我批评(当然也包括批评)的作风。总的来说,就是毛泽东同志所说的实事求是的作风。”

1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

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是指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相结合,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作风,其实质是正确处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的关系问题。它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基本内容,是我们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决定性因素。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我们党始终不渝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这一优良作风,积极同主观主义、教条主义作斗争,取得了党的事业一个又一个胜利。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要求我们首先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其次,要联系党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力求认识和把握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要联系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要联系国际国内的形势,提高对形势的洞察力和判断力,增强政治的坚定性和敏锐性,牢牢把握大局,辨别是非,真正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要联系改造主观世界的实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提高抵制腐败思想侵蚀的能力。

2坚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

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在长期的革命建设的实践和斗争中创造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形成了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我们党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宗旨,始终认为历史归根到底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所以无论何时何地做什么事我们都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第一,必须保证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人民的利益,正确处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不能只两眼向上,看领导脸色行事。第二,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坚决反对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和“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和行为。绝不能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第三,必须经常深入群众。现在有些领导同志深入调研只是到安排好的点上走马观花,就是一些基层同志也成了井里的油葫芦——浮在水上而未深入其中,以至于整天处在基层却对群众的所思所盼一无所知。这样根本无法了解群众的现实情况,也就无法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

3坚持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清除党内各种错误思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的有效方法;是发扬党内民主,实施党内监督的有效手段;是抵制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党风建设,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坚持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要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现在不少同志心理防范意识很强,他们在开会时,“为了保护自己我不提分歧性意见,为了不使别人难堪我不提怀疑性意见,为了不影响团结我不提反对性意见”,甚至于把吹吹拍拍的庸俗作风带进党的生活中来,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了所谓的“表扬与自我表扬”,严重影响了民主生活会质量。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就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严于律己、坚持原则。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足和错误,严于解剖自己。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个同志都要对找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尤其是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作如实说明,自查自纠,并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认真整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必须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是我们党成熟和富有活力的标志,是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和胜利前进的有力武器。

(二)坚持和发扬“两个务必”的作风

1949年3月,在全国革命胜利前夜,毛泽东同志向全党提出“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这就是著名的“两个务必”。党的十六大闭幕不久,胡锦涛同志带领中央书记处全体同志前往西柏坡学习考察,重温毛泽东同志当年倡导的“两个务必”,号召全党同志牢记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党的庄严历史使命,牢记“两个务必”,要求我们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作风,要求我们居安思危,自觉增强忧患意识,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奋斗目标开拓进取、团结奋斗。

(三)树立“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作风

2001年9月,中国共产党十五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针对党的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比较突出和严重的问题,提出了“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纠正措施,丰富了党的作风建设的时代内涵。“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具体包括: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搬照抄、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坚持“八个方面良好风气”

胡锦涛同志在2007年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要是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五方面作风建设,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

一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在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中走在前列,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

二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在思想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大气力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

三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使各项政绩真正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的检验。

四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各项工作中都要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

五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党和国家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善于把中央精神与地方和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

七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八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以上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是对我们党“三大优良作风”、“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一系列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

问责条例剑指为官乱象 刻画党员担当底线 篇四

日前,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的座谈会先后在北京和辽宁召开。会上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制定条例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认识、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的过程。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在心中,只有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才是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则直接指出,要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

今 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党员追求的高标准和管党治党的戒尺得到了明确。此时对党的问责条例征求意 见,直接剑指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不良之风,既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体现,更是为共产党员的担当精神刻画出了一条底线。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篇五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无疑是向全体党员干部再次表明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再次回应了公众对于反腐倡廉的期盼。

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本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但一些党员干部逐渐安于现状,不求上进,宗旨意识淡化,理想信念退化,思想认识腐化,甚至铤而走险触碰法律底线,这些现象都给我了们警示。常言道:“法不明则不治,令不行则不严”,问责条例就是以“明”的制度维护党的权威,以“严”的问责唤醒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从而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压力的层层传导下和制度的鞭策下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地好职、尽好责。

一个没有铁的纪律的政党,必定是没有前途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之初全国57名党员,发展到今天拥有8700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政党,靠的是铁的纪律;从1921年建党到建党95周年,经得起一路的风风雨雨的考验,靠的是铁的纪律;从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到 “十三五”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以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靠的是铁的纪律。实践证明,只有把严明的纪律摆在重要位置,不断自我净化,不断清除毒瘤,才能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可以说,问责条例为严明党的纪律提供了制度保障,是对党内法规制度的补充和完善,让管党治党的责任更严更实。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担当落实在行动上,梦想才能触手可及。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唯有动真碰硬,才能治病救人。相信在通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快车道上,问责条例一定会让全党快马加鞭,打出担当作为好风气,开创奋发有为新局面, 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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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篇六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条例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创新,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回顾我们党95年奋斗历程,担当精神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也是党领导人民创造辉煌成就的光荣传统。新形势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实践证明,有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的`建设、管党治党就会坚强有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就能充分发挥。责任重如泰山。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课题。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落实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要求,必须靠制度来保障。问责条例贯彻党章,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问责条例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

制度建设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而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从树立高标准,到明确 "负面清单",再到提出责任要求,三部党内法规既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更加制度化常态化。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谁也不能例外,谁都必须尽责。执行制度关键在人,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敢于较真碰硬、狠抓制度落实,真正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只有把自己摆进去,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问责,坚决破除好人主义、一团和气,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才能让问责条例落地,成为党员履职尽责的有力约束和经常性提醒,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从"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到"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95年风雨兼程、砥砺奋进,始终如初的是共产党人为民族奋斗、为人民担当的赤子之心。新征程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忘为民初心,不改担当本色,我们党必将更加坚强有力,团结带领13亿人民不断抵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境界。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篇七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内心受到很大触动,也思考了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把问责条例融会贯通于本职工作之中,杜绝不良行为侵蚀自己的头脑。

作为党员干部担当着重要的职务,手中握有重要的权力,而个别党员干部却不愿承担责任,不愿有所担当。尤其是遇到问题、面临问责的时候,习惯于百般推卸自己的责任,总想置身事外,完全没有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究其原因是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在一个人情社会里,人们习惯做“好好先生”,对违纪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为问责追责的“绊脚石”。“有责必有权,有责要担当,有失必追究”这句话深刻阐释了责任与权力、担当和制度的关系。

“如何问责,怎样问题落到实处?”,首先需要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们杜绝“老好人”思想。一方面做到执法者必先守法,律人者必先律己,做到“头上高悬反腐利剑,手中紧握纪律戒尺”;另一方面要嫉恶如仇、敢于监督、立场鲜明,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应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魄力,直面问题,大胆监督执纪问责,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严守信仰,提升责任担当。纪检干部们首先要严守信仰。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和政治本色,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心里时刻有一盏理想信念的指路明灯,以恪守崇高的精神信仰和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来磨砺自己,一心一意为党站好岗、履好责,为人民服好务。就是必须要强化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杜绝规章制度成为“稻草人”,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变得严紧硬,对党员干部起到强有力的震慑和约束。

因此,纪检监察干部们要从严治党,确保问责机制上的常态化、制度化;严于律己,坚守好自身的底线,敢于问责。使“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才能长效、深入开展下去。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篇八

按照中央政府的指示,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的座谈会先后在北京和辽宁召开。会上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制定条例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认识、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的过程。在全国掀起学习问责条例的高潮,通过学习从内心受到很大触动,也思考了一些问题。通过问责条例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把问责条例融会贯通于本职工作之中,杜绝不良行为侵蚀自己的头脑。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失责必追究。管党治党不能有权力无责任。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一级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巩固发展全党动手的局面。共产党员的权利和责任问题向来都是社会群众热议的话题。今年1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对党员干部追求的高标准和全面管党治党有了更强的明确。现今对中共问责条例征求意见,更是对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全面深化从严治党的有力体现,是对时下正在全党如火如荼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契合。党的责任重如泰山。落实政治责任,一把手是关键,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有责,决不能把自己当旁观者,坐在城楼上观山景,唱管党治党的“空城计”。不能领“职务”时都跃跃欲试、当仁不让,而发现干部有问题却不去管、不报告、不批评;等到干部被审查了还跟没事人儿似的,说“感到很惊讶”。难不成这里面就没有你的监督管理的责任?平日里真的一点反映都没有听到?党内正常的政治关系都跑到哪里去了?领导干部不担当,就是对党不忠诚!当年革命先烈前赴后继、不怕牺牲。今天我们的干部不需要天天经历生与死的考验,无非是为党的事业得罪点人,难道连这都担当不起来?“四个意识”不能光表态,讲政治、讲大局、讲核心、讲看齐,要向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的旗帜立场态度看齐,找到差距、发现问题。领导就得真“领”真“导”,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敢红脸敢瞪眼,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保持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党的以来,党中央紧紧牵住“牛鼻子”,有力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过去那种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只是纪委的事、事不关己的思想,已经有所转变。但是,还有一些党组织和党委书记没有认清形势,全面从严治党还存在说的多、做的少,上面九级风浪、底下纹丝不动的状况。有些领导干部身边发生了许多严重的问题,都只说别人,却不谈自己的责任。对这种态度和行为,上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委书记不能不管不问,否则就等于姑息放纵。只有抓住典型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党的纪律才能真正严肃起来,责任才能压下去,不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这个问题上,党中央已经是言出纪随。从彻底调查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到严肃问责湖南衡阳贿选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体现了以强力问责推进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中央作出了表率,各级党组织就要紧紧跟上,高悬问责利剑,对党的领导作用没有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了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问题、巡视整改不力的地方、部门和单位,都要严肃问责。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要黑下脸来找典型,或批评诫勉,或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释放出强烈信号,不管是党委还是纪委,谁不落实责任就问责谁!

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只要条件够了,就要较真叫板,该问到哪一级就问到哪一级,这样才能发挥震慑效应,警醒一大片。要研究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完善和规范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共问责条例的即将出炉,是继中共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再次为共产党员戴上的一个“紧箍咒”。党员及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肌体,而党的强大力量也是在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带头人,是社会群众的身边人,其一言一行都关乎着党的形象,影响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成效,所以我们的党员合格且优秀,才能使党的基层组织坚强有力,才能积聚人心,党的根基才能稳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这是为党员领导干部早就刻画出的“担当底线”。而现实中,有不少党员干部对党的意识薄弱、组织纪律涣散、立场不坚定,存在信念动摇和缺失,导致精神“缺钙”,其影响极坏,危害极大。党的以来,党的反腐倡廉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加强了对党的权力运行监督和纪律建设,真正在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道路上而努力。而制定党的问责条例,就是要把责任这把利剑高悬起来,剑指为官乱象,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实实在在刻画出为官底线。做合格党员,就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权责统一,失责就要被问责,强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净化党的政治生态,严防不作为、乱走为的腐败现象,真正让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成为一名合格并且优秀的共产党员。

在实际工作中和为人处事中,必须时刻不放松自己思想修养,不忘记党的宗旨,增强法制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为居民办事的能力,时刻用问责条例提醒自己,来约束自己,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提高自身素质,并将此条例贯彻到自己的工作中,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工作创新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树立文明服务的良好工作形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篇九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失职、渎职干部不可触摸的"高压线",中央在即将迎来建党95周年之际又一次"亮剑",体现了我党从严治党的强烈决心。

忌滥用职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的"标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不越"雷池",时刻谨记权利是党和人民群众所赋予的,要公平、公正、公道,将权利为民所用、造福于民,要有坚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学会向一切歪风邪气说不。

忌表里不一。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恶"的"两面人"称为"国妖",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标准在于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台上台下、台前台后、当面背后都一样。党员干部严谨出现"两面人"现象,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责任,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要敢于 "唱黑脸",不做人人唾骂的"两面人"。

忌损人利己。共产党员应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要学会知足常乐,习惯过清贫和寂寞的日子,不浮躁、不攀比、不抱侥幸心理。将人民的权力化作私有物,为个人谋私益,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严重的危害的就会受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把"利剑"的惩罚。时时刻刻要用党的准则条例这面"正气之镜"来规范自己、提醒自己。

剑指为官乱象:问责条例为党员干部上安全锁 篇十

党的建设的经验证明,加强党内监督和纪律建设,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党内监督工作和纪律建设持续深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2013年,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如今三年多的时间已过,笼子已越扎越密实。而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在 今年1月举行的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在讲话中就曾提出,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 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此外,他还强调,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 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

对此,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陈曙光在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为党员领导干部科学履职、科学执政上了一把安全锁,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愿腐的健康环境。

陈曙光同时指出,自党的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已过三年,治标已取得显著成绩,党内初步形成了不敢腐的氛围,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优势正在形成,“现在已经到了治标与治本一体推进的时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大利器,也是治标的重大举措。”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上面就是给大家整理的10篇党员问责条例全文,希望可以加深您对于写作问责条例的相关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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