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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管理规章制度最新10篇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最新10篇文件

更新时间:2023-05-04 23:25:13 点击: 来源:yutu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写作药店管理制度,整理分享了10篇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一、药剂师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汽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五、配方所用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和二类特殊药品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六、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

七、处方调配需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八、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九、调剂台及储药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人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

药店管理制度 篇二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店管理制度 篇三

一、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药店管理制度 篇四

现代企业的各项管理最终都体现在对人的管理上,只有建立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各个部门的各名员工各就各位各守其职,从而实现企业的高效运转。

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 员工守则 :

第一条。 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 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

3.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

4. 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

6. 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 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

10. 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日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1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五条 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

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六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八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等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十条 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以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8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一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

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15多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付。 1. 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 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3. 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药店管理制度 篇五

(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4)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3次,冬天每周洗涤2次。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6)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企业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7)健康体检每年组织―次。企业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8)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9)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后静养,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严重者,应办理病退或其他离职手续。

药店管理制度 篇六

一、为加强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严禁销售假药劣药和质量不合格药品,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三、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标示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四、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药品要按用途或剂型陈列。

五、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必要时,能为消费者提供药咨询和指导

六、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

七、处方药必须由药师依据医生开具的处方调配、销售,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在营业时间内,应有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药师等内容的胸卡。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八、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

九、严格执行对处方的审核、调配、复核和保存的管理规定,确保销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药店管理制度 篇七

一、门店每月应定时对店堂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大型门店对陈列的药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环的原则进行养护检查,小型药店可每月对陈列药品全部进行养护检查。如实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二、被列为重点品种的药品和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养护检查,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厂家、养护结论等情况如实记录。

三、经营需低温冷藏的药品的门店,应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将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四、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筛选,凉晒,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五、门店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店内的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测,并按时记录。温湿度达临界点或超标时,应采取通风除湿、降温等措施,以保证陈列药品质量和安全。温湿度监测及调控记录簿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篇八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二)企业必须设专职验收员,检查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三)入库药品必须依据入库通知单,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码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验收,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感观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上报药店负责人处理。

(四)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五)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六)验收首营品咱,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七)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八)凡验收合格入库的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检查验收记录,验收员要签字盖章。检查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检查,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九)进货验收以“质量第一”为基础,因验收员工作失误,使不合格药品入的库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药品质量的好坏,药品零售服务工作的优劣,关系着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为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优质的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四)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时应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人用药与环境卫生、杀虫、鼠药严格分开。药品可按用途或剂型陈列。

(五)营业员要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六)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七)销售药品时,处方必须经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和出售。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八)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传递药品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客户购买。

(九)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十)做好当日报表,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店负责人。 (十一)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十二)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不合格药品销出,出现一次,在季度考核中处罚。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即地、墙距、垛距、顶距、灯距)适当,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二)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三)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二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四)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五)库房的安全及分类储存工作,药品实行分开摆放。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4、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

5、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6、特殊管理药品要双人、专柜、专帐管理。

(六)库放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存放,不合格药品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七)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污染、防鼠等工作。

(八)仓库必须建立药品保管卡,记载药品进、存、出状况。因保管员未尽职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品药养护的管理制度

(一)坚持“ 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养护操作方法”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造成损失。

(二)配备专职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三)对3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四)每月对各类养护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五)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部联系,悬挂明显标志,停止上柜销售。

(六)养护人员应配合仓管人员对库存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七)养护人员配合仓管人员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10时、下午3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温、加湿等措施。重点做好夏防、冬防养护工作。每年落实专人负责,适时检查、养护,确保药品安全度夏、冬。

(八)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正常药品分开,并建立不合格药品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和严重后果。

(九)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十)如因养护人员未尽职尽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店管理制度 篇九

化学药品通常都具有易燃性,易爆性和腐蚀性。为管好实验室化学药品,预防化学药品有可能带来的安全事故发生,我校特制定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化学药品统一放入实验室内,根据其特长分类存放。

二、化学药品由实验室管理员专人负责管理,其他教师如有需要,可由实验室管理员专人发放并教会其注意事项,作好登记。

三、实验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四、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

五、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的要求。实验中和实验后危险化学药品的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篇十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筏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务必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二。在处方配方前对其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汽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弃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麻药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药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六、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药法的药物,务必按照处方要求单另包和声明清楚。对需由药房人员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务必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医用质量。

七、发药时应耐心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八、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务必随到随配。

九、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带给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安全用药;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十、发药务必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私自收款发药。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上面就是给大家整理的10篇药店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可以加深您对于写作药店管理制度的相关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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