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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管理规定优秀8篇 公司网站管理规定优秀8篇内容

更新时间:2023-05-04 09:12:35 点击: 来源:yutu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为了让您对于公司网站管理的写作了解的更为全面,下面给大家分享了8篇公司网站管理规定,希望可以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

网站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网站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加强信息的及时公布与更新,充分发挥网站信息传播、资源共享、宣传引导的作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设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网站所需资料和信息。

第三条网站管理员职责及要求

1、网站管理员要严格遵循岗位职责,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正、客观,并力求网站内容丰富。

2、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内容更新,包括网站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发布。

3、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或批准,网站管理员不得擅自改动网站主界面。

4、网站管理员要保证公司网站的正常运行,若发现网站运行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网站遭到恶意攻击和破坏时,网站管理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共同做好补救与维护。

第四条网站内容的编辑审核

1、网站必须实时更新,发布的内容应充分展现公司生机勃勃的发展态势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要充分发挥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不得传播低级庸俗和影响公司声誉、形象的内容。

2、网站管理员要及时与各类信息提供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政策法规,确保更新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公司原创新闻、公告、信息等需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

第五条信息来源及更新

1、各信息提供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提供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交由网络管理员备存,以便网站管理员及时联系与沟通。

2、新闻中心、政策法规、企业概况由综合管理部提供,行业最新动态内容要求每周更新,企业概况每年更新一次,信息提供者要具备敏锐的思维与洞察力,及时、准确的向网站管理员提供相关信息。

3、人事招聘、员工培训内容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4、产品介绍、客服内容由市场部负责提供(燃气及燃气器具销售价格、燃气相关收费标准等,收费价格调整时要及时更新)。

5、设备招标、原材料的采购信息由物资采供部负责提供,

6、工程招投标信息由规划建设管理部提供。

7、公司新闻信息的发布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发布,其他信息至少每月更新一次。

8、为保证网站内容更新的时效性,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员日常工作。网站管理员可根据情况向相关部门索要新闻通讯或资料文件。

第六条网站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1、各部门提供网站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对涉及技术或其他保密内容,不得随意发布。

2、网站发布信息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发布。

3、网站管理员要保守相关机密,不得将密码泄露,不得擅自更改后台密码。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从二零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网站管理制度 篇二

为了搞好我乡门户网站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顺畅传递,促进我乡学校管理信息化的发展,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小溪市乡中心学校”门户网站。

第三条、“小溪市乡中心学校”网站的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确保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网站组织和管理机构

第五条小溪市乡中心学校负责制定网站建设、审定总体方案、全面协调建设工作及网站内容的审核。

第六条、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由工作小组负责,对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实施对口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电子邮件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七条、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信息采集

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二)信息发布

1、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2、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3、所有上传的信息均需由中心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上传,并做好相关材料的造册保存。

第四章安全与管理

第八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九条、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措施,消除病毒感染和扩散的隐患;

(二)配置经公安机关认定合格的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具,经常进行病毒检测和清除;

(三)严禁将外来计算机存储介质(软盘、光盘、MO等)在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如工作需要,应在使用前做好病毒的检测和清除工作;

(四)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防病毒教育。

第五章网站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必须遵循此制度,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网站工作人员要根据各部门、各学校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第十三条、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处理,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中断、信息传递延误、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网站管理制度 篇三

为加强我校信息化岗位管理,保证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校信息化岗位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责任制。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信息化岗位指承载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的岗位,主要包括校办公室和校信息工作人员,以及负有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的信息安全员和兼职保密员。

第三条校信息化岗位安全和保密管理按照国家保密法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信息化岗位实行岗位职责()分离制度,岗位操作权限严格受岗位职责限制。除非主管领导批准,信息化岗位人员不得打听、了解或参与职责以外的任何涉及岗位安全和保密的内容。

第五条信息化岗位人员应保管好自己的信息系统操作口令,不定期予以更换。严禁向他人泄露自己的信息系统操作口令。因工作需要必须告知他人的,应在使用完毕后即时更换口令。

第六条信息化岗位人员使用的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必须有密码保护措施,工作中离开岗位时计算机应置于屏幕保护状态。计算机无人使用时不得置于上网状态。

第七条非经主管领导批准,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存有工作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外出。经主管领导批准携带便携式计算机外出的,应采取措施保证机内信息安全。携带外出的便携式计算机禁止留存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内容。

第八条重要的信息化岗位休息日和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重大事件期间应组织安排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重点监控提供公共服务的信息子系统(如网站)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按局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处理,并即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九条办公室应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训,提高校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与技能。

第十条校办公室负责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情况的监督。为此,应不定期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信息化岗位人员使用的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应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病毒、木马等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按以下程序办理:

1、整理好涉及信息安全和保密的资料或文档,形成信息交接档案,移交给指定的工作交接人员;

2、逐项取消其拥有的信息系统访问授权;

3、收回其使用的计算机存储介质,包括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

4、全部移交过程必须有完整的移交记录,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生效。

未完成以上程序,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不得办理离岗离职手续。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责令限期整改。引发信息系统运行异常、工作信息丢失损坏等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泄密事件的,根据国家相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网站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确保学校网站安全,特制定校园网站用户管理规章制度:

1、信息中心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网站管理员及校内老师VIP会员注册,一律使用实名制,否则不会附与相应上传发布权限。

2、网站管理员和VIP会员要对校园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我校如认为会员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我校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会员(管理员)提供服务。

3、我校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我校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负责。

4、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我校校园网站的基本政策。我校网站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

5、网站用户均要对其帐号、密码和安全性以及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须立即通知我校网站管理员。6、用户(管理员)不得在网站上发表任何损害我校利益,泄露学校秘密,有损学校形象的文章和图片。

7、用户责任: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4)不在留言版发表任何不利于社会、学校的信息。

(5)遵守所有使用网站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6)不得利用校园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7)不得利用校园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违法的信息。

8、网站内容的所有权:我校定义的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视频;我校为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用户只能在我校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篡改这些内容。

校园网的所有网络管理员或VIP会员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网站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门户网站(下简称“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网站在加强质监工作宣传、改进公众服务方面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局网站及下属单位网站(简称“子网站”)的管理。各下属单位对子网站的管理也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细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市局信息化中心是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局各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

(二)具体承办市局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日常管理、技术支持及培训工作。

(三)负责为各子网站提供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四)负责拟定网站管理制度及网站安全方案,定期检查网站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五)负责市局网站内容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制定市局网站绩效考核办法,稳步推进市局网站绩效考评工作。

第五条市局办公室是全局涉密信息的主管部门,负责市局网站信息发布的协调审核,信息涉密性的检查并进行保密审查备案。

第六条机关各处室是市局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维护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核、维护工作。

(二)准确回复网上在线咨询内容,并将常见的咨询内容在相应栏目中进行反馈。

(三)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

第七条各分(县)局、直属单位是子网站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子网站的设计开发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及时在本单位子网站上发布信息,并对发布的信息负责。

第三章网站建设

第八条鼓励各单位建设各自的子网站,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和在线服务,提升政府的服务能力。子网站建设要依托市局网站网络资源,以利于资源整合、节省投资。

第九条网站的规划设计应体现服务社会的宗旨,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网站的界面应体现规范、严谨、简洁、使用方便的原则,突出重点内容以及特色工作;网页的制作应考虑浏览器的兼容性和网页的打开速度。

第十条各单位子网站的建设需报市局信息化中心进行技术审核。

第四章网站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网站信息发布应遵循,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二是涉密不上网的原则;三是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四是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二条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批、发布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发布的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审批以后才能进行发布。

第十三条信息的报送、审核与发布

(一)报送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较强的时效性。对于转载信息,必须详细注明作者和出处。

(二)市局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为承办处室的主办人员拟写、处室负责人审批、处室主办人员发布。涉密信息严禁在门户网站发布,重要及敏感信息由市局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报局领导审定。对涉及全局工作的公告、通知等,由市局办公室信息发布人员统一负责发布。

(三)子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由各子网站承办单位确定。信息的发布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真实、及时。

(四)各部门对本部门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文本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市局网站主页质监动态信息每日更新一条以上;质监业务各栏目动态信息每周更新不少于一条;查询中心数据更新每半年一次,分别于每年的1月10日和7月10日更新数据。

第十五条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确定专人及时对网上办理、投诉、咨询及意见、建议的处理和答复。在线咨询、违法投诉举报、政风行风、局长信箱等栏目相关业务处室应自接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所涉问题属于其他相关处室的,应在接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转交;对于需要逐级向上转请示的问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尽快落实转请示有关事宜。

第十六条市局网站栏目动态信息发布分工:

(一)网站首页《质监动态》、《通知公告》、《图片新闻》、《视频点播》、《机构介绍》、《局长信箱》、《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由市局办公室承办。

(二)《政策法规》栏目由法规处承办。

(三)《深化质量兴市、打造名牌之都》栏目由质量处承办。

(四)《12365质量违法行为举报热线》栏目由稽查处承办。

(五)《政风行风》栏目由纪检监察室承办。

(六)《办事中心》、《咨询中心》、《抽查信息》、《严格市场准入、保证产品生产基本条件》、《专题栏目》及各业务栏目等由涉及到的相关业务处室共同承办。

(七)《企业质量信用记录》栏目由机关党委承办,各业务处室协办。

(八)《查询中心》、《下载中心》栏目由信息化中心承办,各业务处室协办。

(九)网站其它栏目由信息化中心承办,各相关部门协办。

第五章网站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

第十七条市局网站的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由市局信息化中心负责,子网站的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如果子网站安装在市局机房服务器上,相关的网络及服务器的安全管理由市局信息化中心负责,但子网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及内容安全仍由各单位负责。

第十八条网站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的主要内容:

(一)网站服务器及网络设备运行情况应定期巡检,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

(二)网站服务器端数据应定期备份。市局网站每天备份,子网站根据信息更新量确定备份时间间隔。

(三)应加强网站后台维护入口的管理,后台维护入口不得在互联网的网站上公布。

(四)应做好网站内容的日常监控,重大活动、节假日、敏感时期,必须安排专人监控。

(五)应做好服务器操作系统、网站软件系统的运行日志维护,保存期限不小于60天,确保出现问题后能够及时查找原因。

第十九条应建立网站值班巡查制度、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各单位的网站管理员负责监控本单位网站的日常运行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局信息化中心。

第二十条各单位要建立网站应急响应制度和编制应急预案,以便当网站出现被黑客入侵、病毒、服务器硬件故障、系统故障等时可以做出正确的处理。应急预案应落实应急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网站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评估周期一般每年应进行一次。评估方法可以是自评,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要有评估报告和整改方案,整改结果应报市局信息化中心备案。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针对市局网站,每季度通报信息发布、咨询回复情况,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评比,表彰先进单位、部门和优秀信息发布人员。

第二十三条应定期对网站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质量和信息保密原则的落实。

第二十四条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网站安全事故的发生,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可据此制定本单位的网站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市质监局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网站管理规定 篇六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仪容仪表,培养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做好公司规范化管理,更好的展现公司的形象,现决定对员工着装、仪容仪表做如下规定。

二、着装规定

2.1、非生产类员工

2.1.1员工上班着装应简洁大方,不得穿着奇装异服。

2.1.2男员工上班应穿着有领有袖的上装;下身穿着长裤,严禁穿短裤上班。

2.1.3女员工上班应穿着有袖上装,过膝下装,夏季可穿着短裙、短裤,但裙边(裤边)距膝盖以上不得多于10cm;严禁穿紧身、暴露的服装。

2.1.4员工上班不得穿拖鞋或无后跟性质的凉鞋。

2.1.5如遇公司组织统一活动、出席重要会议、会见重要客户及其它需要体现公司形象的活动时,应按正装要求着装。

2.1.6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男员工应留短发,并注意卫生清洁,不得佩戴过分夸张的饰物。女员工可化淡妆,不得染彩发,发型要整齐精干,不得佩戴过多、过分夸张或易脱落的饰品,不得涂抹造型夸张或颜色鲜艳的指甲。

2.2、生产类员工

2.2.1工作服的定制和发放

2.2.1.1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在职人员数量,制定服装购置计划,报请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定制。

2.2.1.2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服装发放标准:每人每年两套,特殊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发三套。

2.2.2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2.2.2.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3-7天日内领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2.2.2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批发价)。

2.2.2.3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费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

(3)一年以上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2.3、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2.3.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3.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2.3.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2.3.4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男员工应留短发,并注意卫生清洁,不得佩戴过分夸张的饰物。女员工可化淡妆,不得染彩发,发型要整齐精干,不得佩戴过多、过分夸张或易脱落的饰品,不得涂抹造型夸张或颜色鲜艳的指甲。

三、适用范围

3.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行政部

20xx年9月13日

网站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公司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公司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并负责在线客服工作。

第三条公司网站技术人员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并做好网站备份、域名续费、服务器升级、网站空间升级等工作,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三章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四条集团新闻、园区动态、各分栏目要保证每周更新,集团网站新闻每月至少更新5篇,分栏文章至少更新50篇;齐河网站及济阳网站也分别按此执行,三个网站要上浮动广告并且每月更新一次。

第五条页面改版、公司介绍等相关文字更新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文案,报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核、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六条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集团各部门、齐河园区办公室、济阳园区办公室分别落实责任到人,由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集团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这个要保证按时定量;

1、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公司考察活动、公司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分别由各办公室提供;

2、商务活动、市场动态、合同签订等信息由仓储、货运各市场部提供;

3、人力培训、放假通知等人事活动由人资部提供;

4、项目管理、工程实施等信息由工程部提供;

5、企管方案更新、改进等材料由企管部专人提供;

6、各部门培训、联谊等活动由各部门专人拟稿提供;

网站管理制度 篇八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学校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学校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加入学校计算机网络管理的部门和教师,务必遵照本办法执行。

(二)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

1、可以公开的各类通知、新闻信息、公告、广告等均可上网,以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交流信息。具体内容包括:

1)通知类:全校性或部门性的一般会议及活动通知。

2)新闻类:校内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与改革、外事、医疗、后勤、产业、文娱、体育、校友活动等各方面的重要事件。

3)公告及广告:有关招生、就业的信息;招聘信息;文娱、体育及其它课外活动信息;集体、个人获奖及表彰信息;学术活动及会议信息,科研信息,成果转让及招商信息等。

4)其他通过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审查的信息。

2、不可在网上发表或转载违反国家法律、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文章和消息。不允许利用网络传播小道消息或进行人身攻击。

3、各处室部门的信息由各部门信息管理员采集完成后,报送电子文档给信息技术中心。

4、经审查、签字以后的各类上网信息由网络中心或经网络中心授权的栏目管理员负责上网发布。

5、对于已授权的网站栏目信息的发布,由该栏目的管理员负责信息的输入、维护及更新。栏目管理员要注意本部门用户和密码的保密,不得转告他人。

6、教师个人网站的发布需经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批准,严禁利用校园网站作广告宣传。

(三)安全上网及保密规定

1、各上网用户必须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以防止计算机中的重要信息文件通过病毒程序到处传播,造成重大泄密事故。

2、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严禁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破坏稳定大局和不健康的信息。

3、各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非法扫描他人计算机和服务器,使用黑客程序攻击他人计算机和服务器,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盗用他人IP地址等等。

4、凡发现网络上有违规及有害信息,用户应立即报告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小组,由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小组及时作出处理。

5、凡上网部门或个人若发现入网黑客、非法信件或有害病毒,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并及时处理。

(四)遵守《教师办公电脑使用规范》、《电子备课室使用制度》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作为文明办公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若有违反,每次扣一分,纳入期末绩效考核。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为大家整理的8篇公司网站管理规定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的写作公司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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