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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教师职责最新12篇 监考教师职责最新12篇文章

更新时间:2023-04-19 16:17:03 点击: 来源:yutu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岗位职责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定岗位职责能够有效的地防止因为职位分配不合理而导致部门之间或是员工之间出现工作推脱、责任推卸等现象发生。那么制定岗位职责真的很难吗?下面这12篇监考教师职责是为您整理的监考老师范文模板,欢迎查阅参考。

监考教师职责 篇一

一、监考是一项教学任务。每个考场须配备监考人员2人,按《考场安排表》规定分别为主监考、副监考,负责本考场的监考工作。

二、监考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广东工业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办法》。

三、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准备好试卷,必要时准备好草稿纸。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场的清理和随机编排考生座位号等工作。

四、开考前5分钟要核对考生人数和试卷份数,核查考生的学生证并让学生签到,明确考试科目、开考时间和交卷时间,宣布考试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五、监考人员不得就试题内容向考生作任何解释,更不得给学生作任何涉及试卷答案内容的提示。对学生提出试卷印刷不清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六、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如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有作弊行为时,应即时处理,当场宣布,将违纪情况记录在案,不得隐瞒袒护,并报告巡视员或教务处。

七、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抽烟、聊天、阅读书报、使用手机及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八、严格掌握考试时间,按时发卷、收卷。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在规定交卷时间前5分钟提示学生准备交卷。考试时间终止时,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防止和制止结束前的混乱现象。

九、考试结束,收齐并点清试卷份数,确认无误才能让考生离场。要认真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于考试当天交教务处。

监考教师职责 篇二

1、明确主监考和副监考的职责。主监考负责取送试卷;副监考负责核对学生考试证,组织学生签到(外语类考试需取送录音机)。

2、主监考在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题(卷)后进入指定考场。副监考提前15分钟直接进入指定考场,排好考场,将书桌桌口朝前。

3、要求学生严格按考场座次表指定位置就坐,并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要督促学生将随身携带的书籍、笔记、纸张、书包、手机、bp机、商务通、随身听等涉嫌物品集中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允许学生自备草纸。

4、考前10分钟副监考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对照座次表,核对考试证、学生人数。考前三分钟主监考分发试卷,要求学生填写好班级、学号和姓名。

5、监考教师对试卷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学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楚等不涉及考试内容的问题提出询问时,应核查后予以当众答复。如试题确有明显错误,应由考场工作人员通知任课教师更正。

6、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准再进入考场;60分钟后,考生才能离开考场。

7、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漏岗、迟到。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监考时,必须经主管考试负责人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场。不得任意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看书、报、杂志,不准聊天、接手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

8、在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时,监考老师要格外注意保持考场的高度安静。

9、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违纪者,要及时制止。对严重违纪和作弊者当场没收试卷,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令其退出考场,并填写《考试违纪记录表》一式三份,签名后连同收缴的有关证据立即送教务处。对拒不听从指挥,扰乱考场秩序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10、考试终止前10分钟,监考教师可提醒学生注意。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收卷(包括试卷、草纸),待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若发现试卷份数和学生人数不符,造成试卷缺失,要追究监考教师的责任。

11、监考教师必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考试结束后,要求必须由两名监考教师一同将试卷、空白试卷、考生签到表等送到指定地点,当面密封试卷后方可离开。不允许只有一名监考教师交送试卷。

12、监考教师应自觉接受主考、巡考检查监考工作。如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监考教师姑息迁就、不追究处理或不如实记录或有意隐瞒不报等,一经查实,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监考教师责任。

监考教师职责 篇三

一、提前十五分钟至教务工作室领取试卷。

二、根据广播提示分发试卷。

三、考试五分钟内不得离开教室(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

四、考试开始五分钟后可以离开教室;平均半个小时巡视一次。

五、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进教室,做好考试结束工作。

六、考试结束铃声响起后,收交试卷。

七、及时将试卷连同填写好的考试情况记录表一起送交教务工作室,待工作人员清点试卷准确无误后方可离开。

监考教师职责 篇四

一、监考教师职责

1、按规定时间领取试卷、启封试卷、核对试卷,不能迟到、早退、间缺,更不能无故不监考。

2、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掌握考试各环节的时间,以信号为准,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到规定交卷时间,一定不能允许学生提前交卷。

3、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报、谈笑,不抄题、作题,要认真监督学生考试。

4、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必须自觉关机,严禁在监考期间接听手机。

5、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1)交头接耳,随便说话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没收试卷。

(2)夹带小抄或与考试科目有关的书籍、作业本的,直接没收试卷。

(3)互换答卷,或有意让别人抄袭的,直接没收试卷。

(4)其他违纪行为相应处理。凡没收试卷后,应马上让学生离开考场,监考老师做好记录,保存相关资料,考试结束后交教务处处理。

6、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一定要收齐所有试卷,并按顺序排好,一定不能出现漏收试卷的现象。

二、失职的处理

1、凡监考期间迟到、早退、间缺、无故不监考的,按学校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2、不到规定时间允许学生提前交卷,在监考期间接听手机,出现漏收试卷现象的,给予通报批评。

3、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谈笑、抄题、作题,不认真监考的,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导致整个考场秩序混乱、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由学校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4、对于学生违纪行为没有及时制止或发现的,经巡视领导发现后,给予通报批评。

监考教师职责 篇五

一、监考教师必须明确监考职责,了解监考须知、考场指令、考生考试规则及有关考场注意事项的内容以及自己所监考的考场。

二、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纪律教育,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在考试前20分钟,两名监考教师一齐到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直接进入考场,当众拆封试题,检查份数是否相符,如有短缺,立即到考点办公室补领。发卷时注意两张考卷的发放,不要发错。

四、第一次铃声发放试卷(考试前5分钟),第二次铃声正式开始考试,不得提前或推后。

五、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漏页、空白提出询间时,可当众回答;对试题印刷不清楚的,核对后可写在黑板上。

六、考生采用任何不正当、不公正和不诚实的考试手段,均为作弊行为。发现考生有违反考场纪律和作弊行为时,教师应立即当场确认,可先提出口头警告,及时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试卷上写上“作弊”二字,在《考场纪录单》上写明作弊原因,并让作弊考生签字认同。考试结束后,将《考场纪录单》、作弊试卷及作弊证据一并上报学区处理。任何教师不许袒护作弊和违纪考生。

七、发现考生有病,应由一名监考教师通知室外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去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八、监考教师在考场内要认真履行监考规则,维护好考场秩序,保证考试公正、顺利地完成。要模范遵守纪律,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准吸烟、阅读报纸和谈笑、接听手机,不准抄题、做题等做与考试无关的事。要带头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否则,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开考后15分钟后,填写缺考人数及姓名,对迟到15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十、离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可以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一结束,立即宣布停止答卷,并按考试课程收齐试题。收完后立即检查试卷是否缺少,如有缺少,应立即追查,务必追回。

十一、监考员要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监考的经考点办公主任同意,有人接替后,才能离开。

十二、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必须清点试卷数量,确保无误后装订试卷,装订时注意:一定要沿密封红装订,否则须重新装订。

监考教师职责 篇六

一、学科巡考老师(负责整个年级的巡视)

1、解决试卷上出现的问题;

2、检查楼层巡考老师情况;

3、填写巡考记录。

二、楼层巡考老师(负责一到两个楼层的巡视)

1、巡考老师原则上由本场考试的学科任课老师担任,由教务处具体安排。

2、巡考老师由某一班级的监考老师兼任,不再另设专职巡考老师。

三、职责

1、一位巡考老师负责一个楼层(四号楼例外,一位巡考老师负责两个楼层的四个班级)。

2、巡考老师在考试五分钟后可以离开自己监考班级进行本楼层巡视,一直持续到本场考试结束。

3、巡考老师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各班学生考试情况,及时制止作弊苗头,对所发现的作弊违纪情况予以如实记载并及时反映给教务处。

(2)及时解决考试中学生反映的问题(如试卷缺失、文字印刷不清、试卷勘误等),对科学性问题则不予解答。

(3)及时反映试卷上出现的科学性错误。

4、考前十五分钟巡考老师回到自己监考班级做好本班考试结束工作。

监考教师职责 篇七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对全体学生全面负责,既教书育人,寓德育于学科教学之中,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要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3、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各项社会活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参与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

4、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和本学科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理解、研究并掌握课程标准,制订本学科学期、学年教学工作计划,钻研教材,了解、研究学生,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集体备课,认真写好教案。

5、认真备课,既备教材,又备学生,按要求提前写好教案。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教学目的明确,恰当处理教材的重点、难点,讲解、示范准确,讲究教学方法,运用好电化教学手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完成预定的教学计划和任务,注重提高学生的能力。

6、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不仅指出正误,还要注意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7、根据学科、年级特点,指导学生自学方法,热忱帮助后进学生,提高学习能力;组织和辅导课外兴趣小组,培训学科竞赛队伍,提高全体学生的素质。

8、搞好教学质量考查工作。按照教学质量要求和考试规定,认真做好命题、监考和阅卷评分工作,实事求是地分析讲评,研究改进教与学的方法。

9、执行教学工作卫生要求,关心学生健康,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增强学生体质。

10、关心、了解国内外学科的教改信息和科研动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改试验,不断提高教学与研究水平。参与课题研究,并努力实施,在规定时期内努力完成;上好公开课、研讨课,坚持听课、评课,做到有听必评,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每位教师每周至少听1节课,同一备课组的研讨课必须参加。

11、积极参与学校艺术节、运动会等重大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

12、完成学校交付的其他任务。

监考教师职责 篇八

第一条、监考教师应认真阅读并执行《浙江树人大学考试规则》。

第二条、每个试场须配备2名监考人员,各教学单位按规定将监考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条、监考是一项教学任务,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考前十分钟必须进入试场。认真做好清场工作,临时排定座次;逐一核对考生的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

第四条、严禁在监考时接听手机,监考教师在监考时间内必须将BP机、手机置于关闭状态。

第五条、每次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要向考生宣讲考场纪律,考试期间应轮流进行全场来回巡视,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报、谈天以及作其他与监考无关的工作。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因公需离开试场,必须有人代替。

第六条、为了让学生及时反映情况,监考教师应将自己的姓名和工作部门公布在黑板上。对考生所提有关试题的问题,只回答印刷模糊方面的问题,不回答其它问题,更不能提示。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泄露试题。

第七条、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对考试犯规者,应当场指出其错误。对于舞弊现象,应立即没收试卷,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及时向主考汇报情况,如实填写考场纪录。

第八条、监考教师要严格掌握考试时间,不提前或延长。考试结束时,应即令学生停止答卷,收卷完毕应当清点卷数,以切实防止答卷丢失,并封装成册。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查清上报。

第九条、监考教师要及时、认真、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交给学生所在学院备查。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况应于当天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公布处理决定。

第十条、监考教师如果违反上述条例,工作失职,按教学事故记录,各有关学院亦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要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监考教师应认真阅读并执行本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 篇九

一、在教学中体现校长提出的办学方针和指导思想,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计划和教学工作计划,始终牢记“完成教学进度只实现了教师职责的一半”这个道理,在一切教学活动中体现育人这一目的,并有明确的方法和步骤。

二、把 非智力因素的培养,看成是在某种程度上比智力因素更重要的任务,注意培养学生的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培养他们的意向、意志毅力的荣誉感、责任感。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教学中坚持对学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的疏导方针,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课堂上出现问题不上交、不 转交。

三、以身作则,在思想和行为方面,要做学生的表率,教师之间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年老体弱多病除外),非特殊原因不能承担班主任工作的,须经校长批准。

四、执行教学常规要求。掌握大纲,理解教材,了解学生,制定教学进度计划,认真进行单元备课,搞好集体备课,写好课时教案,做好超前备课(开学前,备课量不少于两周,平时不少于1周)。 课堂教学目的明确,讲授正确,不出错误,重点、难点突出,教学方法灵活,语言简练,板书工整、准确,课堂组织严密。课堂时间分配科学合理,做好课堂中的巩固练习,精心设计练习题。布置的作业要及时收交,认真批改,作业要求规范化,严格杜绝抄袭,培养学生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精神。

五、贯彻因材施教,分类指导的原则,重视“吃偏、培尖、把窗口”、“补差、顾面、提六合”工作,对尖子生帮助提高,对基础差的学生采取补课的办法,使全体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都有所提高。

六、积极组织和指导课外兴起小组活动和科技活动,探索课内外结合,互相促进的途径和方法。能制定复习计划,会命题,试题适量适度,及时做好试卷质量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教学效果,音、体、美教师能做好学校重大活动节目的指导、排练和有关布置工作。

七、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和心理学,注意积累资料,积极从事教育科学研究,承担教研课题。每学年能拿出一篇有理论、有实践的论文或体会、总结。

八、不断从思想上和文化上完善自己,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教学能力,每年都要有所发展,有所提高。

监考教师职责 篇十

1.值日教师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

2.值日教师必须佩带值日标志,安排好值日生的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3.值日教师要组织值日学生维持好当天学校的纪律,做好当天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要护送好学生放学时过马路,严防事故发生。

4.值日教师要检查学校当天的卫生情况,填写当天的校务日志,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记录,主动向学校反映问题。

5.值日教师必要提前到校(早上7:25,中午1:50),完成任务后才能离校。离校时要锁好学校的校门,

6.值日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事先先向有关领导请假,以便做好安排。

7.凡违反规定,没有做好值日工作者,要视情况扣除当月的岗位资金。

监考教师职责 第十一篇

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对全体学生全面负责,教书育人,寓德育于学科教学之中,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各项社会活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参与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

三、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和本学科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理解、掌握教学大纲和德育纲要,制订本学科学期、学年教学计划,钻研教材,了解、研究学生,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备课,认真写好教案。

四、上好每一节课。教学目标明确,恰当处理教材的重难点,讲解、示范准确,讲究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完成预定的教学计划和任务,注重提高学生的智能。

五、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不仅指出正误,还要注意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

六、根据学科、年级组特点,指导学生自学方法,热忱帮助后进学生,提高学生学习能力,组织与辅导课外兴趣小组,培训学科竞赛队伍,提高全体学生的素质。

七、搞好教学质量的考查工作。按照教学要求的考试规定,认真做好命题、监考和阅卷工作,实事求是地分析讲评,研究改进教与学的方法。

八、关心、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教改信息和科研动向,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改试验,不断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

九、执行教学工作卫生要求,关心学生健康,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增强学生体质。

监考教师职责 第十二篇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值日工作,促进学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效,将值日分工作了细化,并将值日要求作进一步明确:

1、值日教师要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

2、值日教师在课前半小时到校,在校园内巡视学生活动安全,维护好校门口的秩序及外来人员进校情况。中午放学时提前5分钟到校门口维持放学秩序,下午放学要检查校园安全和学生离校情况,确保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校。课间(含做眼保操、课间操)要到指定区域巡视,确保学生课间安全。

3、值日教师要检查学校当天的安全卫生情况,填写好当天的校务日志,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记录,主动向学校反映问题。

4、值日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事先向校长请假,以便做好安排。

5、凡违反规定,没有做好值日工作、造成责任事故者,要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

希望各位值日老师严格执行“定岗、定点、定时、定人”的“四定”值日要求,把我们的值日工作做得更好。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为大家分享的12篇监考教师职责就到这里了,希望在监考老师的写作方面给予您相应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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