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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最新8篇(《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3-04-04 02:05:29 点击: 来源:yutu

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t7t8美文号为朋友们精心整理了8篇《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

近日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我们全体教师仔细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爱护法》、《教师法》等教育政策法规,我就此谈一谈学习的体味: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作为一具教师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以正确的教育内容和办法。作为一具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经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将来的实践。

二、热爱本职工作,尽业乐教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工作的园丁,我想这是人们在表达教育这一职业的伟大和无私。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用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地。对待本职工作,我们应常怀敬畏之心,用心、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尽力、全身心地投入。我们要努力在平庸的岗位上做出别平庸的业绩。

三、热爱学生,关怀学生

学生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时期,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爱护的地位。在工作中别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爱护人格尊严和自尊心,坚定与违反未成年人爱护法的行为作斗争。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热爱学生,关爱在我们的哺育下健壮成长的小苗,使他们在欢乐和幸福中成长!

四、刻苦钻研,严谨治学

我们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不过沧海一粟,教师还应具要有活到老,教到老,学到老的进取精神,孜孜别倦地汲取新奇知识来充实自己,以习惯时代进展需要。别管教师读书难的理由有千万条,但每个教师自己应该清晰,作为教师,必须要坚持学习,别断进取。

经过教育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将来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中意的教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二

新职业教育法出台,捧在手中虽轻,读在心上却重!

本次修订,最大的变化是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的地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这一句话,对于职教人来说, www.1mi.net 重若泰山,既是对过去的肯定,更是增添了对未来的期待。它破除了社会中“职业教育是低层次教育””““职校学生上升通道窄”等陈旧观念,给了职业教育新的定位,新的发展契机,新的办学前景。

为了落实这一观念,新职业教育法中还提出诸多“实招”:规定国家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等。同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理念;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这一系列的举措,可说是为职业教育的地位稳固落以实锤。

当然,机遇往往与挑战并存,职业教育社会地位的提升,仍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更需职教本身主动作为。作为职教人,我们须在新政的春风里奋勇扬帆,开拓向前,做好社会需要的教育,才不枉国家的嘱托,不负人民的期待!

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三

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喜剧的代表作,读完这部作品,我感触颇深。不仅仅因为里面浪漫传奇的色彩,峰回路转的剧情,夸张爆笑的情节,还因为这部作品中,那一个个令我敬佩的人物,尤其是聪明睿智的鲍西亚。

剧中,安东尼奥和夏洛克是两个对立的人物形象,他们对待金钱和人情的态度是截然相反的。安东尼奥是莎士比亚理想的商人,所谓“商人王子”,慷慨仁厚,放债不取利息,尊重友谊不惜牺牲生命。

从当巴萨尼奥去找安东尼奥时,安东尼奥对巴萨尼奥所说的话“我的钱囊可以让你任意取用,我自己也可以供你驱使;我愿意用我所有的力量,帮助你达到目的”就把“商人王子”表现得淋漓尽致。

而夏洛克却爱钱如命,惟利是图,受到损害就要加以灭绝人性的报复。对他贪婪的金钱欲和残忍的报复心,莎士比亚显然采取否定的态度。夏洛克,他还是资本的代表,是一毛不拔的守财奴。

然而,在这部喜剧里,我还看到人性的善良。女主角鲍西亚,是该剧中最光辉夺目的形象。生活在人文时代的鲍西亚美丽、善良、机智、也富有才华和胆识。德国诗人海涅在《莎士比笔下的女角》这个便盛赞鲍西亚:“······鲍西亚似乎应当作为那朵希腊精神的后生之花——文艺复兴的代表了,这朵娇艳的鲜花在16世纪时,从意大利向全世界喷发可爱的芳香······直至今天我们还珍惜她,高度评价她。”英国著名莎学家罗斯金也高度赞扬:“莎士比亚笔下的男主角都不值一提,惟独他的女主人公都个个光辉耀眼,如同英雄。”呵呵,我只认同罗斯金所说的后者。

鲍西亚相貌十分美丽。巴萨尼奥夸赞她说“比起古代凯图的女儿,勃鲁托斯的贤妻鲍西娅来毫不逊色”,“她的光亮的长发就像是传说中的金羊毛······引诱着无数伊阿宋前来向她求婚”。

杰西卡也形容她“如果天上有两位神仙赌赛,拿世间的两位美女做赌注,鲍西亚是其中的一位,那么其他的还得额外加点什么才成,因为这粗鄙的世界找不出和她一样美的人。”如此美丽的鲍西亚作为富家的嗣女,作为贝尔蒙大笔财产的主人,自然而然会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求婚者。

但鲍西亚没有被这些“声明藉藉的求婚者”所吸引,独独喜欢上了威尼斯人巴萨尼奥。当巴萨尼奥必须从金银铅三个匣子中,选出装有鲍亚画像的一个时,鲍西亚努力劝说他推迟选择时间。等到巴萨尼奥终于要选时,她又坦言自己的担忧。

当巴萨尼奥终于选对了小匣时,鲍西亚在兴奋的同时,又真诚地向对方表示自己的谦恭。她拥有令人羡慕的地位,财产和美貌,却依旧如此温柔谦逊。由此可见,鲍西亚是一个为了爱情勇于作为的人,是一个大胆地追求自己认为的真爱的人。

在当时那个女性权利被限制的年代里,能这么直白地向男方表达自己的爱意,实属不易,是新时代女性的代表。而且是在自己家庭背景比男方好的前提下,自己仍不忘温柔谦逊,即使放在现代,也是奇迹,说明她的人品修养的高尚。这些都是鲍西亚身上的女性人格魅力。

最让人对鲍西亚印象深刻的当然是在最后法庭较量中的鲍西亚。如果说《威尼斯商人》的第四幕“法庭斗争”是全剧的高潮,那么,鲍西亚形象也在这一高潮中得到了完美的塑造。对于法庭中一磅肉的争论,没有所谓的正义战胜邪恶,只有“智”的较量。于此前公爵们对夏洛克的“规劝”不同,她战胜夏洛克的“规劝”全过程包含着这样的游戏:1、按照契约,肯定他割人肉的合法性;2、漫不经心,曲意奉劝他放弃割人肉;3、制造错觉;4、检验契约,引“狼”入笼;5、套住“狼”颈;6、反败为胜,大功告成。在这六步游戏规则中,她不动声色,却有板有眼。果然,狡猾的夏洛克在不知不觉中上了当,走向了死亡,安东尼奥则从死亡的泥淖中脱身出来。

法庭斗争的胜利,充分展示了鲍西亚超人的才华。在她进入法庭前,夏洛克气焰遮天,藐视一切,那些养尊处优的公爵、绅士们对夏洛克悖与情理合乎法律的质对,一筹莫展。鲍西亚奉命于危难之时,略施小计,就击败了老谋深算的夏洛克。鲍西亚形象鲜明、沉稳、典型。她翻手为云,巧于周旋,才和德的唱和,外显美和内在美的统一。而这,就属于女性的美德。

综上,鲍西亚给我们的印象是一个美丽聪慧勇敢的女性。她通过她的才智和胆识,初步展示了一些女性主义平等独立的特质。她还是一个集女性美德于一身的新时代优秀女性。

从这部作品中,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领悟到了爱情的真谛,看到了人性的善良。莎士比亚,他不愧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 他的作品,让我们熟悉了美德与丑陋,伟大与渺小,高贵与卑微。

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四

前几天,我学习了《老人与海鸥》这篇文章,学习的时候,我的眼睛湿润了,我被这一位普通的老人深深地打动了。

这篇课文通过描写老人生前喂海鸥、与海鸥亲切地说话等事例,描绘了一位每天步行二十余里,从城郊赶到翠湖来给海鸥送餐的普通老人。这位老人看似普通,但却做出不寻常的行为。

课后,我查了一下资料,得知这位老人是社会的草根阶层,每月的退休工资只有300多块,仅够维持他生活,但“海鸥老人”——吴庆恒爷爷却慷慨地拿出一半,给海鸥买食,而自己唯一的奢侈品是两毛一盒的金沙江牌香烟。

多么平凡而伟大的老人啊!他的这颗爱护动物的心不正是我们很多人所没有的吗?当我读到“海鸥们像炸了营似的朝遗像扑过来时,我顿时泪如雨点,我被海鸥对老人的那种令人震撼的感情所打动了。而在老人去世后,他一定还牵挂着他的鸥群!这位老人做了平常人所做不到的事情,这不正与那些只为眼前利益,随意猎杀动物的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吗?

我曾经在网上看过这样一件真人真事;在xx镇某个果园,有一个护林员,他有一条狗,他对狗十分爱护,有一天,护林员正在除草,就在此时,一条毒蛇向他扑过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的小狗猛地扑过来,与毒蛇进行搏斗,最后,它们同归于尽了。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的心灵受到了严重的震撼,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动物也是有情感的,也是会知恩图报的,只要你对它好,他也一定会对你好。“任何降临在动物身上的命运终究也会降临在人类身上。”我们不能再伤害了所有动物之后才感到后悔。

让我们行动起来,善待、爱护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让他们的心和我们一起飞翔!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五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26年来首次大修,其中最为关注的是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在职业教育法实施之前,中考考生面临五五分流的局面,内卷严重。初中三年父母焦虑,孩子身心最动荡,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缓解这种焦虑现象。

首先,教育法重要的三条核心内容提到:第一,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第二,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第三,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普通高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这意味着以后中职生不仅能读职业大学,还能读本科和研究生,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目前全国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大学有32所供选择;职业教育法的实施让职业教育再就业被同样对待,未来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打破读职高就意味着孩子没有前途只能当工人的思想,让孩子看到人生还有逆袭和翻盘的机会,预防心理上自暴自弃;解决国家高技术人才缺口的问题,目前就业市场的尴尬局面是有技术没学历,有学历没技术,所以国家未来的发展,更需要高学历+高技能的技术型人才,这一举措让职高的孩子同样拥有成才之路,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新教育法的实施最应该打破的是内在固有的观念,教育孩子应该因材施教,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对于那些不是学习型的孩子,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又何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在人生的长河中,永远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作为家长,需要破除限制孩子发展的思想,更需要培养孩子永不言弃的信念,让孩子心中有希望,前方有道路。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六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将做人的教育寓于教学中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七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为祖国大好山河的建设输入了新鲜血脉做出了强有力的保障。我们必须清晰认识到职业教育在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建设中举足轻重的地位,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离不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所以在实际教育教学中,我们必须要与时俱进,深入学习,跟进政策方针,并与实际的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自我教育教学水准,从而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共促发展。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八

通过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可以看出呈现七大亮点。

第一、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第二、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这个保障机制首先体现在义务教育的投入上。

过去一说政府投入,就往往容易理解为由县级政府来负责,实际情况是,县级政府没有足够的能力予以承担。而新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新法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第三、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

新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四、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新法采取多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比如说,“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入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第五、新法进一步推动实施素质教育,明确了义务教育的质量要求。

第五章专门对教育教学作出规定,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新法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教师资格。

新法对小学和初中教师的工资和职务作出新的规定。第三十条提出:“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第三十一条还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入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第七、新法对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作出专门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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