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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理制度最新10篇(天然气管理制度最新10篇内容)

更新时间:2023-03-31 21:28:59 点击: 来源:yu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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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理制度 篇一

一、lng气化站主要设备的特性

①lng场站的工艺特点为“低温储存、常温使用”。储罐设计温度达到负196(摄氏度lng常温下沸点在负162摄氏度),而出站天然气温度要求不低于环境温度10摄氏度。

②场站低温储罐、低温液体泵绝热性能要好,阀门和管件的保冷性能要好。

③lng站内低温区域内的设备、管道、仪表、阀门及其配件在低温工况条件下操作性能要好,并且具有良好的机械强度、密封性和抗腐蚀性。

④因低温液体泵启动过程是靠变频器不断提高转速从而达到提高功率增大流量和提供高输出压力,所以低温液体泵要求提高频率和扩大功率要快,通常在几秒至十几秒内就能满足要求,而且保冷绝热性能要好。

⑤气化设备在普通气候条件下要求能抗地震,耐台风和满足设计要求,达到最大的气化流量。

⑥低温储罐和过滤器的制造及日常运行管理已纳入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制造、验收和监查的规范;气化器和低温烃泵在国内均无相关法规加以规范,在其制造过程中执行美国相关行业标准,在压力容器本体上焊接、改造、维修或移动压力容器的位置,都必须向压力容器的监查单位申报。

二、lng气化站主要设备结构、常见故障及其维护维修方法

1.lng低温储罐

lng低温储罐由碳钢外壳、不锈钢内胆和工艺管道组成,内外壳之间充填珠光沙隔离。内外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设计、制造和焊接。经过几十道工序制造、安装,并经检验合格后,其夹层在滚动中充填珠光沙并抽真空制成。150w低温储罐外形尺寸为中3720×22451米,空重50871kg,满载重量123771№。

(1)储罐的结构

①低温储罐管道的连接共有7条,上部的连接为内胆顶部,分别有气相管,上部进液管,储罐上部取压管,溢流管共4条,下部的连接为内胆下部共3条,分别是下进液管、出液管和储罐液体压力管。7条管道分别独立从储罐的下部引出。

②储罐设有夹层抽真空管1个,测真空管1个(两者均位于储罐底部);在储罐顶部设置有爆破片(以上3个接口不得随意撬开)。

③内胆固定于外壳内侧,顶部采用十字架角铁,底部采用槽钢支架固定。内胆于外壳间距为300毫米。储罐用地脚螺栓固定在地面上。

④储罐外壁设有消防喷淋管、防雷避雷针、防静电接地线。

⑤储罐设有压力表和压差液位计,他们分别配有二次表作为自控数据的采集传送终端。

(2)低温储罐的故障及维护

①内外夹层问真空度的测定(周期一年)

②日常检查储罐设备的配套设施:

③储罐基础观察,防止周边开山爆破产生的飞石对储罐的影响。

④安全阀频繁打开,疑为bog气体压力过高。

⑤储罐外侧冒汗,疑为储罐所用的绝热珠光沙下沉所致。

⑥正常储存液位上限为95%,下限为15%,不得低于3米(低温泵的要求)

⑦低温阀门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出现漏液现象。若发现上压盖有微漏,应压紧填料压盖。若阀芯不能关闭,应更换阀芯,低温阀门严禁加油和水清洗。

2.气化器

(1)气化器的结构

①可承受4级地震和160公里/小时的飓风。

②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为580psig(40kg/m。)

③流量最大到8000nm3/h

④一体式设计气化器高度14米,重量大约是7100kg

⑤气化器由40余个部件组成,均采用美国进口铝合金材料制作,国内组装。连接处使用不锈钢螺栓、铝合金角铁焊接,并经及气体试压、焊缝检查合格后出厂。

⑥气化器低温液体自下而上不断气化后,气态介质由顶部流出。管路的对称设计保证了液体在气化器内的均匀流动,各类气化器都有不同的翅片组合形式,翅片的有力组合是为了减少气化器结霜的情况,保证气化效率,常见的组合有:8+12组合,4+8组合的模式。液、气态的流向也不相同,这些设计都是为了提高设备的气化能力和效率。

(2)气化器故障及安全操作

①外观结霜不均匀

②焊口有开裂现象,特别注意低温液体导入管与翅片和低温液体汇流管焊接处的裂纹。

③注意低温液体或低温气体对人体的冻伤,以及对皮表面的粘结冻伤,故在操作过程中务必注意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④气化器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过渡结冰和周边环境温度下降等情况,请尝试以下几个解决办法:

i 减少液体的输入量

ii 增加气化器的数量

iii 用热水或者其他手段给气化器化霜

v 停止、切换气化器或使用备用气化器

3.低温离心泵

(1)低温离心泵的结构特点为保证lng储罐内的lng输出达到次高压16kg/cm2的压力,在lng储罐的出口设置了多级变频低温离心泵,低温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泵体和电机完全浸没在lng低温介质中,从而杜绝了产品的损失,并保证了泵的快速启动

②真空绝热套使冷损降至极限

③密封剂浸润性设计时维护要求降至最低

④泵芯顶部悬挂于壳体的设计便于安装与拆卸

⑤可变频调速的电机扩大了泵的输出功率和转速的变化范围

(2)低温烃泵的故障及安全维护

①日常操作中不应有异常噪音,几个泵之间比较比较

②定期检查:按说明书要求每4000小时进行维修检查(与供应商联系)

③低温储罐最低液位至泵进口管道液位应保持在3米以上的高度

④注意对泵外壳体的保护和对泵的外壳体的清洁工作。

⑤外壳、外壁结霜怀疑为漏真空(泵启动后顶部的结霜为正常),可对外壁进行真空度检测,但真空度检测孔平常不要打开。

4.过滤器

(1)过滤器的结构特点

场站所使用的过滤器是网状滤芯式过滤器,用于过滤出站天然气中的颗粒杂质及水。过滤器的滤芯式可以更换的,更换下的滤芯(指滤网材质为不锈钢)经清洗后可重复使用。过滤器配备压差计,指示过滤器进出口燃气的压力差,它表示滤芯的堵塞程度,过滤器滤芯的精度一般选用50um,集水腔的容积大于12%过滤器的容积。

(2)过滤器的日常维护内容和故障处理

①定期排水和检查压差计读数

②过滤器本体、焊缝和接头处有无泄露、裂纹、变形

③过滤器表面有无油漆脱落

④有无异常噪音及震动

⑤支撑及紧固件是否发生损坏、开裂和松动

⑥若过滤器法兰盖出现泄露可能是由于密封面夹杂异物,可将密封面吹扫(吹扫可用氮气)后更换密封垫片。

⑦若接头处发生泄露在丝扣连接处加缠生胶带,情况严重的予以更换

⑧过滤器前后压差过大可对滤芯进行吹扫或更换

⑨过滤器吹扫或维修后须用氮气试压、置换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lng气化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1.制定合理的操作规章制度

lng装卸车操作规程:

lng储罐倒罐操作规程

lng气化器操作规程

bog复热气操作规程

储罐自增压操作规程

eag复热器操作规程

卸车增压器操作规程

撬装式调压器操作规程

bog计量撬操作规程

lng离心泵操作规程

天然气加臭机操作规程

中心调度控制程序切换操作规程

消防水泵操作规程

lng气化站管道设备维护保养技术和操作手册

2.建立台帐、设备有关技术资料和各类原始资料

维护记录

巡查巡检记录

进出人员管理资料

各类操作记录

应急演练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

3.编制天然气管线、场站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依据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制度及实际情况,预案应分别有事故不利因素的分析、危害、分级、事故处理响应的等级、处理的程序及后期处理,并经常开展不同等级的事故演练和对抢修装备的检查,对大型的演练要联合当地的公安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一道进行。

4.严格执行上岗考试制度

各类操作人员独立操作前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独立上岗。

5.加强对消防设备和防雷防静电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加强对lng气化站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定期抽查和维护保养工作;重点对消防水池、消防泵、消防水炮、储罐喷淋等设施及干粉灭火器的检查。可燃气体报警设备需定期保修,确保其完好有效。

6.建立lng场站设备等维护保养制度。加强对lng工艺管线及其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①注意对工艺管线保冷层的保护和工艺管线的各类阀门等的检查,仪器仪表接线盒、接线柱的检查,管道支架、操作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涡轮流量计的定期加油,管道绝缘法兰静电绝缘的检测),工艺管道如液相管都向液体流动的方向具有一定坡度,坡度的大小依设计而定,而气相管一般没有坡度。注意工艺管道活动支架的正常滑动。

②日常检查常开阀门如安全阀根部阀、调压阀、紧急切断阀、单向阀和常闭阀门如排空阀、排液阀的运行状态。场站内有平焊法兰和对焊法兰,两者分别用于中压和高压管道,平焊法兰又称承插法兰,对焊法兰又称高颈法兰。

③保持工艺管道的畅通,防止憋液、憋气。注意储罐满罐的溢出和bog排出鼙的变化。

④注意管道支架因地基下陷而对管道产生下拉力,使管道发生弯曲现象。日常巡检过程中应给予注意。

⑤对工艺管道腐蚀现象应给予注意,在日常维护中注意反腐和补漆。对易腐蚀的螺栓、螺帽及转动件的外漏部分可加黄油配二硫化钼调和使用。

⑥定期对安全附件、安全阀和仪表的效验并做好记录。对lng气化站内的设备、阀门、管件、垫片及仪器仪表的检查维护保养相关事宜认真查看产品说明书、向供应商和产品维护单位咨询。按要求做好维修方案和现场记录工作。

⑦lng场站应备有低温深冷的防护劳保用品,应有驱散大气中冷凝气体的设备,如大型风机。

⑧lng场站作为重点危险源,并且已列入政府安全重点防范单位,作为气化站的管理单位应与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处理一些问题。

天然气管理制度 篇二

为了加强用气管理和排除隐患,预防气体爆炸及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天然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2、使用天然气必须安装排放废气的烟道,废气必须排放在大气中。

3、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5、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燃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

6、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天然气泄漏情况。

7、新装、改装天然气线路必须报燃气公司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天然气管道。

二、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三、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严禁进行操作,严禁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检修。

四、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五、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隐火源,再打开点火器具供气开关,点燃点火器具后,将点器具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六、各种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七、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后厨负责人员要认真检查各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

八、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九、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十、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天然气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规范天然气安全使用行为,保障公司员工、家属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安全使用天然气、天然气设施保护、维护和生产及居民用气等内容进行了要求。

第三条各用气单位应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天然气泄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燃气公司、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第四条各用气单位应对天然气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节约用气进行宣传,提高员工和居民使用天然气的安全意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属地的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六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单位的,资产所有单位负责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七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燃气公司的,用气单位应配合、协助和监督燃气公司做好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单位、居民用气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天然气调压站

第八条调压站应建立供气管网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巡视检查路线图。

第九条调压站应设置火种存放处,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释放装置;人员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应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严禁携带火种和手机等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内。

第十条调压站内避雷设施和防静电装置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高压储罐的运行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十一条调压站设备应实行目视化管理,管线及附属设施应标识齐全、着色规范,管线有气体流向标识;各种仪表显示准确。

第十二条调压站设备运行平稳,管线、阀门无泄漏;定期按“十字”(调整、紧固、润滑、防腐、清洁)作业法对供气设备进行保养。

第十三条天然气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四条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直径大于0.15米时,放散管管口应高于厂房顶面、燃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米以上;当放散管直径小于0.15米时,放散管管口应高于厂房顶面、燃气管道、设备和走台2.5米以上。

第十五条燃气放散管的管顶或其附近应设置避雷针,其针尖高出管顶不小于3米。

第十六条调压箱应防雨、防尘、接地牢固,各种仪表显示准确;调压箱内的各连接点及调压器应每周检查一次。

第十七条改建、扩建燃气管网及主要燃气设施,应保存原有设备设施的影像资料。

第四章天然气设施保护

第十八条天然气设施所在地、地下天然气管道上方和重要天然气设施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天然气设施安全警示标识。

第十九条在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建设占压地下天然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进行挖掘、取土等作业以及使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条在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内铺设管道、打桩、挖掘等可能影响天然气设施安全的作业活动,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与供气单位共同制定天然气设施保护方案,执行《矿区服务事业部院区动土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查询施工地段的天然气设施竣工图,查清地下天然气设施铺设情况,必要时可以邀请供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探测或者开挖。

第二十二条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分别为:高压、次高压管道管壁两侧各6.5米内,中压管道管壁两侧各1.5米内,低压管道管壁两侧各1米内,庭院架空管道管壁两侧各0.5米内,阀门室(井)、凝水井(缸)、高压箱(柜)、计量箱(柜)外壁各1米内。

第二十三条燃气放散管管口至明火散火花的地点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表

天然气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设备是公司生产经营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提高对设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搞好设备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设备,指公司生产经营设备及其辅助设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用于公司城镇燃气及cng的生产、经营、维修等的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设备管理目标

建立健全公司设备管理机构体系,完善设备管理制度,落实设备管理各级岗位责任制,推行设备的全员、全过程管理,加强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和基本功训练,加强设备的专业技术管理,提高设备的可靠度,加强修理费用的使用管理,充实加强各单位设备工作的实际内容和管理机构的力量,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公司层面的指导监督力度,为公司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保驾护航。

第五条 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通过技术和经济的管理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设备和辅助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和改造,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各类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第六条 公司设备管理指导思想

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依靠科学技术进步,“预保为主,保修结合”,建立设备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发展。

第七条 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原则

维护与检修(常规修理、项修、大修)相结合;

精心操作与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相结合;

分级管理与重点管理相结合。

第八条 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行先进的设备管理技术、方法和维修技术。采用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现代化水平。

第九条 生产运行部是设备管理的归口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原则,全面负责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 公司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十条 公司成立设备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指导设备管理工作,由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任主任,生产运行部部长任副主任,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设备管理委员会职责:

1.确定公司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

2.审查装备技术发展的长远规划和更新改造计划。

3.确定重大技术管理及先进维修技术的推行。

4.平衡协调公司设备管理有关业务,提高设备的综合管理水平。

5.组织开展设备管理劳动竞赛,审定设备管理优胜单位、集体、个人,决定表彰惩处事宜。

6.组织、协调修订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操作维护规程。

第十一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成立设备管理人员,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确定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设备管理经验教训。

2.编制上报本单位装备技术发展的近期规划和更新改造计划。

3.积极推行设备技术管理及先进维修技术。

4.组织开展本单位设备管理竞赛活动,评比推荐本单位设备管理优胜单位、集体和个人。

5.修订完善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度,操作维护规程,岗位责任制,并及时向生产运行部反馈有关信息。

6.负责设备、工具及其配件制造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提出改进方案或建议。

7.负责本单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技术管理工作。

8.按照公司要求及时准确填写和上报各类设备报表

9.定期向本单位主(分)管领导汇报设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章 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三条 按照设备全过程管理的要求,设备管理人员应该按照职责和分工,做好新增、配套设备的调研、规划、计划、选型、选购、验收、安装、调试到投入使用等各阶段前期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对引进设备,设备管理部门应参与调研、考察、选型及技术谈判工作,负责提出适用性、可靠性和维修性方面的要求。

第十五条 购置或更新改造主要成套生产设备和引进设备,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建设任务和市场状况,兼顾设备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及维修方便性,由工程技术部织综合论证,提出选型、购置方案,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上报。

第十六条 主要设备购置应严格实行集中采购、统一管理的规定,坚持网络采购的原则,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制。物资采购按照价比三家、货比三家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

第十七条 选购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标准,性能良好,质量优良,能满足生产工艺装备的要求。严禁选用已淘汰和近期内可能淘汰的设备及未经技术鉴定的试制设备(包括技术鉴定未通过的设备)。

第四章 设备安装、验收管理

第十八条 设备的安装施工应严格按施工图及其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对大型、成套新设备的安装、施工应要求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安装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对设计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经生产运行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九条 设备安装必须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做到平、正、稳、全、牢、灵、通和四不漏(油、气、水、电),保证安装质量。不符合安装要求的设备,不准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 设备牢固安装在基础上后,对其装配或组装的零部件,必须清洗干净,并涂上规定的油脂或润滑油,特别应注意接合面和滑动面的清洁度。对设备上带有铅封和技术文件中规定不得拆卸的机件,严禁拆卸。

第二十一条 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组织设备操作使用人员、维修人员以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

第二十二条 新装备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转,由熟悉设备使用的操作人员操作。设备试运转包括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试运转步骤先从部件开始,再由部件到单机、单机到机组整体联动。每进行一个步骤的试运转,必须达到技术要求,前一步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步运转。空运转试验是考核和检查设备安装精度、传动、操纵、控制、润滑、液压、安全等系统是否正常、灵敏和可靠。负荷运转是考核和检查设备在规定负荷下的工作能力。

第二十三条 设备投产使用前,严格执行走(磨)合规定,做好设备的走(磨)合工作,并由使用单位或维修部门进行投产前的保养和检查工作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二十四条 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在安装、调试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索赔意见。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装和验收,必须由技术监督部门认可。

第五章 设备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 设备使用严格按各项操作、保养规程操作使用,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转。

第二十六条 新设备或经大修理后投入运行的设备,应严格按规定执行走(磨)合及其保养,在此期间要详细观察,发现有关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报告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不经此工序应确认为违章操作,如发生设备事故应追究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七条 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必须具备本岗位级别的“四懂、三好、四会”(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用好、管好、维修好;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的技术知识和技能,逐步做到一专多能。

第二十八条 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设备使用制度。单人操作、一班作业的设备和运输车辆、特车等,实行“专人专机”管理制;两班制以上或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班长负责制,在班长的组织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共同管好、用好设备。

第二十九条 设备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操作。对特种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后,取得操作合格证。

第三十条 设备使用前和使用中,操作者要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班长或值班领导及有关人员汇报。

第三十一条 凡倒班使用的设备,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交接设备运行状况、工具、安全生产及准备工作、场地卫生、运行记录资料和维护保养等情况,发现问题双方共同处理,并将其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薄内。

第六章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第三十二条 设备维护保养应认真贯彻 “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设备保修原则,通过维护保养,减缓设备的磨损,减少设备的故障,延长设备的修理周期。

第三十三条 在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级、定期、定作业范围,定质量要求的“五定”维护保养制和设备维护保养挂牌制。

第三十四条 设备使用单位、操作工、维修工都负有维护保养义务,单位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有检查、督促、指导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根据生产设备特点、维修体制,制定出科学的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职责的分工。操作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作好记录,由操作班长进行检查验收。

第三十六条 设备的大修工作,由设备使用单位上报计划,由公司审批后下达实施,生产运行部负责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第三十七条 为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提高修理质量和水平,应建立和完善设备维护保养对号率、设备检修率和设备维修费用率的考核工作,并列入班组或个人的考评条件。超过规定的指标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第三十八条 根据生产设备特点、类别和分布等情况,建立健全设备维修体制,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推行维修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提高维修质量。

第三十九条 各级维护保养作业的内容和时间,实施完成后要有记载,并填入设备档案内,作为检查和考核的依据。

第四十条 设备在进行维修作业前,应进行全面检查,查出设备磨损现状、查明存在问题或隐患原因,为修前准备和维修措施提供准备。

第七章 设备大修管理

第四十一条 设备大修理计划编制原则,应以设备运行技术状况和设备大修理间隔小时(里程)等为依据,结合生产任务和设备检查、评定的技术情况,由使用单位提出大修申请,报公司生产运行部审查。

第四十二条 编制设备大修理计划的设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大修设备必须是列入在册的固定资产设备;

2.设备运行已到规定大修理间隔周期或里程,经鉴定确需大修而有恢复价值的设备;

3.设备运行虽未达到大修理间隔周期或里程,但发生严重设备故障,经鉴定并具有恢复使用价值的设备;

第四十三条 设备运行虽已达到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周期或里程,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列入大修。

① 已批报废设备和待报废的设备。

② 属于技术淘汰,又无配件来源的设备。

③ 已多次大修,且大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的50~75%以上,原则上不进行大修。

第八章 设备更新、改造管理

第四十四条 认真搞好设备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落实技术力量,组织实施。

第四十五条 根据公司生产工艺、能耗和设备技术性能、功效等情况,对设备进行改造与更新,达到技术上先进适用,生产上高效、低耗、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维修方便的原则。

第四十六条 设备的更新要根据产品的技术要求和经济效益确定,达到报废要求的设备,应当报废。

第九章 设备润滑管理

第四十七条 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润滑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设备用油、用水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对设备的定期保养换油工作。

第四十八条 设备使用润滑油要严格实行油品对路、按季节、按技术要求换油。

第四十九条 各单位设备润滑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用油,降低消耗,合理使用,做好废油回收工作。

第十章 设备封存、报废管理

第五十条 设备封存、报废管理工作,由财务资产部门牵头,设备管理部门参与并负责技术鉴定、审查工作。未经有关部门确认或未办理呈报、审批手续的封存、报废设备、不能按封存、报废设备论处。

第五十一条 设备封存的原则及条件

1.在确保生产建设需要的前提下,凡本单位确属暂不需用的闲置设备。

2.停用时间须在一年以上而不再启封使用的设备。

3.因产品结构调整或生产工艺技术改选而更新退役下来的设备。

4.设备封存时要零部件齐全、完好。

5.凡待修停用、周转备用存放的新设备不能作封存。

第五十二条 封存设备的管理

封存设备实行使用单位和资产部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设备封存分为入库封存和就地封存。封存前使用单位必须对设备及设备附件进行清理、清洗、保养、排除内部积水,做好防锈、防护处理。

第五十三条 设备报废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1.即使通过修理,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修理超过原值60%,经修理虽能恢复技术性能,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4.能耗超过原机标准20%,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当淘汰的设备。

第五十四条 设备的报废执行申报审批程序。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设备申请单和鉴定表,财务资产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及审查,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十五条 申请报废的设备,在没有批准报废以前,应对设备妥善保管,不得拆散作配件,上级批准后按报废设备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十六条 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要加强实物管理,严禁再投入生产使用。

第十一章 设备事故管理

第五十七条 凡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性能降低或人身伤亡等,均为设备事故。

① 设备严重损坏,修复费用在50000以上的;设备连续停机六十天以上。

② 三人或三人以上重伤的设备事故。

③ 造成人员死亡的

④ 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其它事故也可列为特大事故。

第五十八条 设备事故修复费用的计算:

设备修复费用包括:损坏部分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配件费等。

第五十九条 设备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机,如有人员伤亡应迅速抢救伤员,疏散人员,避免次生事故发生,同时逐级上报。事故调查处理、处罚按规定进行,并按管理权限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一般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质量部组织调查;特大设备事故由安全环保质量部组织调查。

3.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到公司安全环保质量部,由公司根据事故大小逐级上报公司领导。

4.事故发生后要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启动安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对经济损失较大的设备事故,还应保持事故现场,严禁隐瞒或变动现场,违者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或严肃处理。

5.发生事故后,要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其性质,严肃处理,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十二章 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六十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管理台帐、技术档案等基础资料。并且做到帐、卡、物相符,并在设备发生变化时及时增减。

第六十一条 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配件目录、易损件图样、设备大修理工艺和技术标准,以及大修理、技术改造等有关资料,特种设备还要建立特种设备检查、检测等相关资料台帐。

第六十二条 应用计算机辅助管理等现代设备管理方法,对设备进行动态、静态管理,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信息数据库。

第六十三条 建立借阅制度和管理办法,防止丢失和损坏、撕毁,对保密、重要资料的不得随意复印和外借。

第十三章 设备管理的技术培训和教育

第六十四条 公司生产运行部门会同办公室制定出设备管理培训计划并落实实施,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技术培训,并将技术培训纳入年度设备管理的考核和先进评选,对多次培训均不合格者采取扣罚绩效或待岗学习等处罚。

第六十五条 设备维修、操作人员的在职培训,应纳入员工教育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结合生产特点和要求,举办各类短期培训班。对压力容器、电工、焊工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建立技术培训及考核档案,不断提高员工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十四章 设备管理的奖励与惩罚

第六十六条 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设备管理优胜单位的评选和劳动竞赛,对设备管理成绩突出、在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鼓励。

第六十七条 对下列情况,根据情节轻重,可对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行政处分以及给予经济处罚。

1.设备严重失修,片面追求产值、工作量,搞短期行为,拼设备等情况严重的单位和个人。

2.违章操作、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设备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3.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虚假上报的单位和责任人。

第六十八条 对造成设备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按照造成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的2%~5%进行赔偿,并建议公司对其进行必要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天然气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道巡查人员的行为,以及巡查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事故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XXXX天然气有限公司的高中压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警示桩及高中压调压站外观和阀井室外观的安全巡查管理。

第三条管网生产运营部不定期的进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检查,牵头组织公司力量解决管道安全问题。

第四条管网生产管网生产运营部负责监督管理巡线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定期负责对管道运行中出现的占压、“三穿”及附属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及汇总、上报。

第五条巡线人员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管段巡查工作,监督管理属地巡线工的日常工作,及时对发现的各类违章占压、第三方施工等危及管道安全的行为进行解决处理,同时做好企地协调工作、管道保护宣传工作。实行“责任到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巡线人员职责及任务分配

第六条巡线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

第七条根据公司现有情况将整个管网分为2个巡线组,每组一人现配置电动自行车2台。

第八条巡线范围巡线员所辖主管线、沿线阀井室、隧道、绿化带、主支干到、农田、建设工地等关健点等。

第七条巡线员必须熟悉所巡查的管线及附属设备(凝水缸、阀门(井))的位置、技术参数、状态、燃气走向。并充分掌握燃气管道及设施与其它地下设施的安全距离和规范要求。

第九条检查天然气管线及附属设施是否泄漏;敷土是否完好,有无塌陷或开挖取土的现象;管线安全距离内是否有违章建筑施工及其他市政工程;有无违章用气、破坏燃气设施的现象。

第十条管网巡线人员还应对天然气管道相邻的地裂带、电力电缆、热力、人防沟道部位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巡线员在巡查过程中要做到及时、到位。必须保证每日至少对辖区内管网及设施巡视一次,重点地段反复巡查,并设专人盯守。

第十二条巡线内容

7.1、管道

7.1.1、检查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是否有取土、挖塘、清淤、修渠、修建养殖水场,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采石、盖房、建温室、垒家畜棚圈、修筑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等现象。

7.1.2、检查管道中心线两侧或者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至500米内有无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

7.1.3、检查管道是否漏气。

7.1.4、检查管道是否漂管及埋深不够。

7.1.5、检查管道是否有裸露,裸露段防腐层是否完好。

7.1.6、检查沿线通讯光缆保护套管有无损坏现象。

7.1.7、检查“三桩”是否齐全完好。

8.2、管道穿越

8.2.1、检查管道穿越公路、铁路、河流的防护工程是否良好,穿越处是否完好、标志桩是否完好。大开挖处是否回填完好并符合路况要求,标志桩是否完好。

9.3、阀井室

9.3.1、检查阀井室内设施是否完好,检查气液联动执行机构各密封部位是否存在漏气,是否漏油,供电和电压显示是否正常。

9.3.2、检查阀井室内管件、阀门有无内、外漏现象,温度表、压力表是否工作正常。

9.3.3、检查各阀门、管件等是否完好,阀位指示是否正常,有无泄漏。

9.3.4、检查阀井室内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可用。

9.3.5、检查阀井室是否通风良好,有无积水、结冰现象。

9.3.6、检查放空火炬是否竖直,接地良好,防腐层完好。

9.3.7、各阀门上的标志牌是否误用。

第十三条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巡线员要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或构筑物;

(二)堆放、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等物品;

(三)未经批准开挖沟渠,挖坑取土;

(四)未经批准打桩作业或者顶进作业;

(五)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安全警示标志;

(六)其它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第十四条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五条巡线人员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查,管道周边施工的协调,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并及时上报现场发现的问题。

第十六条巡线员所辖区域内出现施工等可能损坏燃气管网的安全情况时,应及时与施工者或施工负责人沟通,了解施工情况、工期、进度、规模,以便确定监护时间、监护范围、监护重点。根据施工情况,准确判断施工是否影响燃气管道。同时,将燃气管道位置、埋深状况向施工方交代清楚,以确保燃气管网免遭破坏。

第十七条负责及时记录和汇报日常巡线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要立即向施工方说明情况或制止施工,然后用通讯工具联系公司领导出面协调。

第十八条负责协调处理管线占压和各种安全隐患,需要领导出面协调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巡线员在巡视的一天中,必须把一天所有经过的路段、路段中各种与燃气设施相关的资料填入相关的巡线日志中,填写时要真实不得写些与巡线无关的事物,字迹要工整、认真,内容、时间、填写人的姓名一字不准缺少。

第二十条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维护好现场,保护第一现场资料,设警戒区,疏散围观人员。

第二十一条定期对天然气管道走向、埋深、穿越、隧道、线路交叉、水工保护、违章占压以及管道沿线环境情况进行现场察看了解,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第二十二条不定期抽查管道(阀井室)及附属设施、阴极保护系统、各有关设备仪器设施是否完好和正常运行,并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进行管道专业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第二十三条安排管道巡护和维修人员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对管道进行相关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对已经发现的在管道附近20米外的施工纳入重点巡查区域。对于可能交叉通过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提前告知管网生产运营部,以便采取对应措施。

第二十五条预防性协调与沟通。巡线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25米外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扩展到,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记录在案同时报告管网生产运营部。

第二十六条危害告知。管网生产运营部应派人到现场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如下工作:

(一)讲清楚天然气管道的潜在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告知我方管道保护的要求;

(三)签订燃气管道保护协议;

(四)交换相互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员。

第二十七条施工进度报告。巡线人员应向施工单位了解施工进展,定期上报施工单位的进度情况及对管道的潜在影响,以便于公司相关部门制定措施。

天然气管理制度 篇六

为确保天然气管线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管网燃气泄露,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确保燃气用户的安全正常使用,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天然气公司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1、管网部分

1.1巡视检查内容:

1.1.1所有外管网运行管线及庭院中、低压管线,包括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引入管等。

1.1.2调压站(箱)

2、巡视检查要求:

2.1对巡视内容要求的外管网、庭院管线及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等处,每两个月徒步用手推式检测仪普查一次。无法用手推式检测仪管线,用打钎法检测。

2.2巡线员每天要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包括调压站运行情况、管线有无塌陷、有无占压管线、管线周围施工等不安全因素,并对所辖区域的全部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等用便携式检测仪进行检测,每周一次;燃气管线周围的其它井,如通讯井、上水井、下水井等进行检测,以确定有无天然气泄漏,每月一次。阀门每年检修两次,雨后所有低洼处阀门打开检查,有水者及时抽掉。

2.3雷诺式、fk式、sn式调压站(箱)等每天要巡视一次,并注意观察压力状况及其它运行情况。楼栋式调压箱每月巡视两次,观擦设备运行情况及检测有无泄漏。

2.4巡线人员对检测出的泄漏点,如泄漏点的浓度超过1000ppm,要就地进行监测、警戒,立即逐级汇报。并立即通知抢险人员进行处理,对低于1000pm的泄漏可在当日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派人进行分析、检测、处理。如未能及时处理,巡线员要对泄漏点进行每日追踪、测试,将结果及时反馈。巡线员在巡线过程中对有疑问的管线、缸、井等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及时做出处理。

2.5所有巡视检查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记录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内容具体、详细。

2.6巡视检查实行责任制。若负责自己区域的巡线员未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而由其他人发现,未酿成任何后果者,纳入考核。对本区域巡线员一次性罚款100元,对其他发现者奖励100元。若酿成后果,将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2、户内部分

2.1巡视检查内容

民用户内是否有报警器、报警器是否改装、厨房内是否住人、是否有第二火源、软管是否过长、软管是否穿墙、燃气设施挂压物品、有无燃气设施封闭情况、有无私自改管、私接热水器、私自启封、盗气、管道腐蚀情况等。

2.2巡视检查要求:

2.2.1对普通表民用户,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户内安全普查。

2.2.2对查出无报警器用户要进行安全宣传讲解,动员用户安装报警器;对厨房内住人、有第二火源、软管过长、软管穿墙、挂压物品等除讲解宣传外,要立即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2.2.3在普查中若怀疑有燃气泄漏,普查人员应立即进行检查。对不能确定的或有泄漏的要及时上报安全部处理。

2.2.4对私自改管、私接热水器、私自启封、盗气、燃气设施封橱、管道锈蚀等情况要做好记录,由巡线队汇总后报安全部处理。

2.2.5无论普通表还是ic卡表,凡是无报警器要每年进行一次漏气检测。

2.2.6所有普查情况要做好记录、登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登记、汇总、存档。

3、公福户、工业用户部分

3.1巡视检查内容:

公福户、工业用户的燃气表运行是否正常、报警器的安装使用情况、燃气管线有无挂压物品、管线腐蚀情况、有无燃气设施封闭情况、有无私自改动燃气设施现像、有无管线占压情况、有无私自增灶情况、有无盗气现象、有无漏气现象、表房有无堆放物品、公福户有无第二火源等。

3.2巡视检查要求:

3.2.1对公福户、工业用户的检查周期为每月一次。

3.2.2对检查出的公福户有第二火源、燃气管线挂压物品、表房堆放物品等要立即清除整改。

3.2.3对检查出的私接大灶、盗气现象要立即封灶、封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4对燃气表运行不正常、报警器未正确安装使用的、燃气管线腐蚀、燃气设施封闭、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的要在三日内进行维修、安装、办理。对占压燃气管线的要下发违章通知书,并协调有关部门在七日内拆除。

3.2.5对发现有燃气泄漏的要及时通知抢险人员进行抢修治理。

3.2.6所有普查情况要做好记录、登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登记、汇总、存档。

天然气管理制度 篇七

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天然气生产运行部为甲级防爆单位。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证生产安全运行,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防止各灾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运行部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每位职工对本岗 www. 位安全生产负责。

2.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处理和整改,并做好记录。

3.加强事故管理,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对重大未遂事故也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处理报告和复查记录。

4.认真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随意动用未经许可的设备和工具。

5.严格执行进站管理规定。

6.非本站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危险区,在站内行走时严禁在管道容器及工艺装置附近逗留,严禁在危险源区域逗留。

7.在禁火场所严禁吸烟,严禁带入各类火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储仓库进行存放并有专人监护。

8.每个岗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要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及消防演习,保证人人都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9.除在固定动火区域内动火,其它区域一律需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动火。

10.各种安全装置、监测仪表、警戒标志、消防设施和器材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除、改动、挪用,安全通道要随时保持通畅,安全装置要按规定进行校验。

11.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必须由培训合格的电工进行,其他人员一律禁止私自维修工作,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线、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私人电器,仪表装置的修理工作应由培训合格的仪表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12.每年雨季前,要对避雷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测试和检修,确保性能良好可靠。

13.禁止在站区生产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站场保持清洁,废料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1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坚持交接班安全检查。

15.定期组织职工培训,全站职工应熟知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

进站须知

1.站区内严禁一切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入站区。外来办事人员随身携带的火种(火柴、打火机、电警棍等)入站时交门卫保管。

2.本站和外来办事人员一律不准穿化纤衣服和带钉子的鞋进入站区。

3.工作人员进入气站应按规定着装。

4.凡进入站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在发动机排气管的出口处佩戴防火帽(阻火器),车速不超过每小时5公里,拖拉机。电瓶车。蓄力车。放射性设备严禁进入站区。

5.不准在生产区内修车、擦车、放油水、扫车垃圾等。

6.外来学习、参观人员必须持单位行政介绍信,经本站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站,参观时必须有本站领导和安全员及有关人员陪同。

7.外来人员不准随意动用站内生产设备,更不准自行在贮罐区放残气。

8.对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对于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天然气管理制度 篇八

1天然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煤气设施(管道)的检修,需制定作业方案、施工检修方案及相应作业手顺,进行危险源辨识,形成相应的安全措施和事故预案。

3天然气设施停气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燃气来源,并将残余气体置换合格。打开燃气加压机和贮存等燃气系统的设备和管道时,应采取防止硫化物等自燃的措施。

4采用惰性气体(水)置换设施中的燃气后, 天然气设施在投产或维修前需清除其内部剩余气体和污垢物。

5进入设施内或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执行有限空间作业有关安全规定,并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票

6在天然气区域检修动火必须办理动火申请单。在燃气设备上动火,应有施工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应取得安全主管部门签发的动火许可后方可动火。动火必须用可燃气体测定仪测定合格或爆发试验合格;检修动火工作中每二小时必须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必须按首次工作的规定,重新取样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

动火前必须清除动火点周围的易燃物,并备好消防器材。

7、高空作业时要戴好安全带;不应利用煤气管道作起升设备的支架,不应以抛掷方式递送工具和其他物体。

8、进行维护检修,应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铁器等工具进行敲击作业。

9、在天然气作业区作业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的监视、保护;或在天然气设施运行中,由于其他工程施工可能引起危及天然气管线安全应采取的监督、保护措施。

10、天然气设施检修除严格执行本安全规定外,还应认真执行本公司设备检维修的有关规定。

天然气管理制度 篇九

一、目的

1、为了贯彻集团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管理干部的安全责任,强化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中的“重点要害部位”是指公司的燃气设施,主要包括城市门站、工业门站及输配系统的燃气设施(调压站、阀门井、调压箱柜)等重点部位。

二、三级监督管理

1、重点要害部位的三级管理,是指燃气公司的各级领导对公司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分解监督管理,即公司总经理负责监督管理公司的所有燃气设施,副总各自负责监督管理场站、输配系统或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各管理部门领导负责监督管理场站、输配系统或燃气用户中的一块或一类燃气设施,在原有的职能和业务管理的基础上,实现对重点要害设施的交叉监督管理。

2、各级领导均应明确各自的重点要害部位的“监督管理范围”,担负对“监督管理范围”内燃气设施的检查和安全监督责任。具体方法有:

2.1、指导“监督管理范围”内燃气设施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

2.2、检查公司规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监督管理范围”内的执行情况;

2.3、检查“监督管理范围”内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并追踪整改效果;

2.4、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实施情况;

2.5、帮助协调解决“监督管理范围”内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燃气公司总经理、副总和各管理部门负责人,每月须到各自的“监督管理范围”蹲点工作一个工作日(可相互错开),工作形式可为组织参加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与员工面对面沟通,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对“监督管理范围”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协调督促整改事故隐患等,具体工作的内容要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中体现,以备核查。

天然气管理制度 篇十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液化天然气的购销、监管、储存、出入库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的安全管理。

3. 参考编制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4.职责

4.1安全质监部

1)对公司液化天然气的购销、储存的操作、管理进行监督;

2)组织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4.2管线所

1)制定液化天然气场站运行的管理制度或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2)对液化天然气的采购、储存、充装操作进行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详细描述

5.1液化天然气的安全管理

5.1.1识别

我公司液化天然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易燃气体类别1。

安全质监部应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公司液化天然气监管档案》档案包括液化天然气基本信息、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等。

5.1.2液化天然气的管理

当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扩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时原则上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应参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xx〕142号的要求落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

5.2采购与销售

1)液化天然气的采购应从合格供方名录里选取;

2)液化天然气供方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3)液化天然气采购时,不得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也不得对危险化学品销售单位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单位,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查验入库;

4)采购时,应向生产或经营单位索取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5)液化天然气的销售,必须有记录可查。

5.3存储

5.3.1场站作业

管线所及危险化学品相关子公司应制定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规程:

1)场站交接作业指导书;

2)场站安全计量系统问题处理应急作业指导书;

3)液化天然气场站储罐外壁冒汗结霜处理应急作业指导书;

4)场站槽车充装作业指导书;

5)液化天然气站储罐手动增压操作作业指导书;

6)液化天然气场站低温球阀作业指书;

7)液化石油气储罐高温季节降温措施作业指导书;

5.3.2维护、保养

1)液化天然气的储存的设备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相关单位应制定相关设备设施的维保规定。

5.3.3安全警示

1)场站的入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存放处应设立明显醒目的禁止警告标志和安全周知卡,以告知相关人员注意安全;

3)液化天然气场站的压力管道、阀门,应有编号及开关状态牌。

以上就是t7t8美文号为大家带来的10篇《天然气管理制度》,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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