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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毕业论文3篇(硕士毕业论文3篇多少字)

更新时间:2023-03-07 22:00:22 点击: 来源:yutu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3篇《硕士毕业论文》,希望能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硕士毕业论文 篇一

前言

随着高职院校的快速发展及其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和复杂,各种各样的经济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一来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二是影响高职院校的社会声誉和正常教学科研活动,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高职院校的内部控制不健全、不完善进而导致内控失效造成的。而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的重要一环,又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加强高职院校内部管理,减少或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违规现象,不断降低和防范各种办学风险,提高办学水平,促进高职院校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高职院校内部审计面临着领导重视不够、被审计部门配合不力、所处地位偏低、内控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职能有待拓展深化等诸多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升高职院校内部审核人员的全面素质

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相关人员的全面素质直接应先天这审计工作的质量,这也大大的影响到了院校领导对审计工作的不同看法,最终影响到内部审计人员组织地位的提升和自身价值的实现。一些内部审计人员还停留在审计就是查账、审计就是维护财经纪律的认识水平,审计理念已滞后于形势的发展。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层次的审计人员应掌握的职业职能有所不同。2012年IIA内部审计职业脉搏调查显示,对于新的内部审计人员追求的五大技能是:分析和批判思维、沟通能力、数据挖掘和分析、一般的IT知识以及商业洞察力;对于内部审计主管来说,经营活动分析能力、风险分析能力、组织内外部的沟通协调能力至关重要。而对于一般内部审计人员来说,发现错误和舞弊的能力更为重要。高职院校内部审计主管应积极了解经济、管理发展的前沿态势和最新科研成果,用深厚的审计理论指导鲜活、复杂的审计实践,不断借鉴、吸收先进成熟的审计经验和方法;一般内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会计、审计职称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丰富专业知识,增长专业技能,提高职业判断能力;要以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为中心,以人为本,营造有利于审计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给予内审人员提供必要的“充电”培训,提高审计人员应对新形势、新常态的本领,特别是面对信息化环境下的内部审计,需要所有内部审计人员能熟练地运用网络、审计软件、计算机数据库等现代技术手段和方法实施审计监督。学校既要给予内审人员物质和精神上的激励,又要强化内审人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进而打造出一支精通审计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强、职业道德素质高的内审人员队伍。学校内部审计人员只有掌握全面的审计措施以及过硬的综合素质,才能使内部审计工作科学有效的进行,将越来越隐秘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揭露出来,才能为高职院校领导提出更好的审计建议,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服务作用。

二、高职院校领导大力支持内部审计工作

首先,内部审计人员要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和方法在高职院校内部宣传国家关于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介绍内部审计的职能、权限、监督内容、工作目标、工作程序等,尤其要向学校、系部及各职能部门领导简明扼要地说清内部审计在提高被审计对象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方面所起的纪委监察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以获得各级领导对内部审计的理解、支持;其次,内部审计人员要将内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归口领导汇报,虚心向领导征求解决问题的意见;此外,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全面履行自身职能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紧紧围绕领导需要了解、解决和决策的热点、难点问题,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切实有效地开展内部审工作,让领导和被审计部门直观地看到内审工作的价值,使其感受到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堵塞漏洞、防范问题发生的建设性作用,就会得到领导的支持和被审计部门的欢迎,逐步形成“依法规范审计、主动要求审计、自觉接受审计、积极配合审计”的融洽、和谐有序的审计环境。

三、科学有效的实施高职院校内部控制

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是规范审计行为、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必然要求,而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则是实现内部审计制度化、规范化的前提和条件。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应积极参与单位内控建设,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面对高职院校存在的问题,分析哪些是因为规章制度缺失造成的,哪些是因为现有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造成的,进而将国家法律、法规宏观层面的大政方针与本单位微观层面的经济活动相衔接,制定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且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保证高职院校经济活动及教研活动合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有效、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有效预防和防控舞弊,提高教育服务的效果和效率。制度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单位经济活动的变化适时对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制度建设又是一件严肃而慎重的事情,不能朝令夕改,需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内控制度建设是一个问题和制度动态平衡的过程。内控规章制度相对完善了,更重要的是知行合一,要将其内化为相关人员共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办事规矩,切实起到其规范和约束相关人员行为、减少或杜绝违法违纪违规现象的作用。

四、认真对待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建立独立的内审机制

随着高职院校不断的发展,大部分的院校都设立了独立的内审机制,但和其他部门没有什么区别,有好多院校的内审工作依托财务部门来完成,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客观性和权威性。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检查、审核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客观分析和评价单位经济资料的真实性、公允性以及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内部审计工作与财务工作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内部审计不能隶属于财务部门管理,就像一个人,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也不能兼管内审工作,内审机构应处于比其他职能部门更高的地位,应直接对高职院校党委负责并汇报工作,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客观性。

五、结语

由此可见,高职院校要想科学有效的进行内部审计工作,首先要得到领导的大力支持,要设立独立的内审机制,设置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大力提升高职院校内部审计人员的全面素质,要深入的学习国际上先进的审计措施,才能使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顺利有效的进行下去,这样审计结果才会科学有效。“五指”并拢成拳,内部审计可以打造出一个助推高职院校健康、高效、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硕士毕业论文 篇二

摘要:介绍了建筑节能所带来的益处,结合实际案例,通过对建筑节能投资与成本进行计算,对节能建筑设计与未节能建筑设计进行了研究,并利用年费用计算法及现值计算法,对建筑投资经济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建筑节能行业,新型材料,成本,节能率

0引言

节能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主调之一,节能并不是在短期内就能完成的,而需要做好长期准备,据调查研究发现,1/3以上的二氧化碳都是由于建筑技能不到位导致的,尤其是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今天,如何实现节能减排,保证建筑投资合理就成为现阶段最重要的工作。

1建筑节能所带来的益处

建筑节能已经成为现代建筑业追求重点,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随着建筑节能的应用,在五年内至少可以节省9950万t煤炭,同时也可以减少万吨以上的二氧化碳以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满足了国家对节能减排的要求[1]。同时,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建筑行业也因此不断发展,再加上建筑行业是对劳动力需求量较大的行业,所以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大量劳动力就业问题得以解决,据调查研究发现,在建筑节能行业的带动下,至少可以为300多万劳动人口解决就业问题,城市化进程也会随之实现。另外,在研究中发现,在建筑节能行业不断发展的今天,与之相关的产业也会发展起来,尤其是金属制造业、机械设备制造业等都会呈现快速发展,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需要使用大量材料与设备,这样一来就会带动这些行业的发展。同时,随着建筑节能行业的发展,饮食业也会发展起来,其原因在于众多的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需要在工地附近就餐。由此可见,建筑节能行业的出现将给各行各业发展带来好处,更可以有效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因此,应加大对该行业的重视。

2建筑节能投资与成本估算

现代建筑注重节能就需要在施工中使用大量的节能材料,而节能材料属于新型材料,造价成本相对较高,这样一来就提升了建筑工程投入比重,但这只是前期投入较大,从长远角度讲,节能材料在建筑建设中的应用则可以有效减少投入,如电能消耗较少,电费支出降低,同时也可以控制消耗的增多[2]。由于节能材料具有多种优点,是否可以强制在建筑设计中使用节能材料就成为现阶段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基于此,文章将对节能建筑设计与未节能建筑设计进行研究:某建筑为办公建筑,其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共8层,每层楼高3m,需要应用材料的部分为建筑内外表面、屋面等部分,在计算节能率的过程中按照以下公式进行:n=1-P/P0。其中,P为建筑年实际消耗能力;P0为建筑年基础能耗。由于在本次研究中以对比的方式进行了分析与研究:首先,分析的是没有采用节能设计的建筑投资与成本投入。在该建筑设计中应用了3.5cm厚度的水泥涂刷屋面,每平方米的成本为42元,该建筑屋面面积为440m2,所以,屋面的投资成本为42×440=18480元;建筑外墙为采用保温设计,成本投入相对较少,建筑门窗材质均为常规铝合金,此类投资忽略不计。因该建筑总面积为2900m2,因此,该建筑每平方米的投资约为6.3元。通过进一步研究发现,该地区进入夏季以后,天气较为炎热,需要通过空调实现降温,每年空调每平方米的耗电量约40kWh,按照以上公式计算,可以得知该建筑的节能率低于国际节能标准,由此可以看出,该建筑不符合现代节能要求[3]。其次,利用节能材料的建筑结构设计。建筑外墙面积为2240m2,为做好节能设计,在屋面板与墙面设计中分别应用了4cm与2cm左右厚的挤塑聚苯板,其价格分别为14元/m2与7元/m2,门窗为常规铝合金,同时还应用了外保护细石混凝土与耐碱布,它们的价格分别为每平方米35元与38元。通过进一步计算可以发现,该建筑在使用了节能材料以后,投资成本为(14+35)×440+(7+38)×2240=122360元,每平方米的投资总量为42.19元。通过节能率计算公式得知,该建筑的节能率超过50%。再者,为进一步提升建筑的节能率,强化结构改造,使建筑更好的满足实际需求,还可以适当提升屋面板与墙面节能材料的厚度,将原来的4cm与2cm提升到后来的5cm与4cm,两者的价格分别为17.5元与14元,门窗材质、外保护细石混凝土以及外网保护耐碱布价格等与以上相同,通过计算可以发现,经过改造后的建筑总体投入有所增加,尽管这样一来会再次提升建筑造价成本,但通过分析该建筑每年每平方米空调耗电量可以发现,要比未使用节能材料的建筑少11kWh左右。最后,在研究中对第三种方案进行了改造,主要是对门窗的热工指标进行了改造,同时使用了断桥铝,强化了门窗的传热系数,经过改造以后,建筑的节能率上升到69%,总体造价成本也有所提升。这是应用大量节能材料的必然结果。通过以上研究可以得知,尽管在节能建筑建设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但由于使用的材料相对环保与节能,所以相信在后期使用中并不会花费太多资金。所以,有必要进一步分析与研究建筑投资经济情况。

3建筑投资经济分析

为进一步了解建筑投资经济情况,文章主要通过年费用计算法与现值计算法分析与研究建筑的经济状况,具体如下。

3.1年费用计算法

年费用计算法也是现代建筑投资经济分析中一种常用的方法,这种计算方法是将建筑建设之初的投入按照建筑使用寿命的长短进行计算的,其中包括建筑的维护费用等。假设一个建筑的使用年限为20年,电费为0.5元/kWh,房屋贷款比例为55,通胀率为2%,那么在本次研究中未使用节能材料的建筑每年每平方米的年费用约为28元,而利用节能材料的建筑每年每平方米费用约为19元,由于节能材料使用的越多,在建筑后期使用中所需要的投入就越少,所以这样一来,每年至少节省下来的资金约为26100元。虽然在计算的过程中没有考虑到电费价格的变化,但无论电费怎样变化,节能建筑20年内所消耗的资金一定要比未使用节能材料的建筑少很多[4]。由此可见,从长远角度讲,节能材料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有一定好处,不仅可以保护生态环境不受污染,还能有效减少住户资金投入。

3.2现值计算法

所谓的现值计算法实际上就是根据项目在使用期间内会产生的维护成本等折算成现值,然后加上建筑项目初期投入,这样就形成了现值。通过分析现值的大小就可以了解到哪种建设方案合理,一般来讲,现值越小,意味着该方案越经济。根据以上要求分别计算使用节能材料的建筑与未使用节能材料的建筑现值,通过计算得知,没有使用节能材料的建筑在20年内的现值约为360元,使用节能材料的建筑在20年内的现值约为224元,更多的节能材料的运用可以进一步降低建设现值。由此可见,建筑节能材料的应用从长期角度讲好处众多,因此,应重视建筑节能材料的运用。

4结语

虽然使用节能材料,建筑初期所投入的资金相对较多,但从长远角度看,使用节能材料的建筑综合效果要比未使用节能材料的建筑好很多。尤其是在节能环保备受重视的今天,节能材料更是现代建筑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应加大对节能材料在建筑设计中的运用。

参考文献:

[1]占松林,孙金颖,刘长滨,等.建筑节能投资的综合效益分析[J].建筑经济,20xx(4):97-99.

[2]罗振宇.建筑节能与投资经济分析[J].武汉大学学报(工学版),20xx(S1):10-13.

[3]王玉.建筑节能经济分析及对策建议[J].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xx(3):62-63.

[4]赵家敏.公共建筑照明灯具节能经济分析[J].中国科技信息,20xx(Z1):27-28.

[5]方明露.寒带地区建筑外墙节能改造的投资分析及政策建议[J].门窗,20xx(6):42,44.

硕士毕业论文 篇三

摘 要:学界提出的诸多对策与建言对于消除当前法学硕士毕业论文中的流弊不无裨益,但却无益于从根本上平息与解答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的存废之争及其存在的问题。制度与现实层面的状况表明,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的学术型与实践型论文模式的构建则是其得以继续存立的基础性前提。

关 键 词: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学术型论文;实践型论文

一、问题的提出

自一篇名为《硕士毕业论文掺水严重,能否取消》[1]的新闻报道于2004年3月29日见诸报端以来,硕士毕业论文是存是废引起了媒体、高校教师与学生的广泛讨论。对于该篇报道所提出的“毕业论文能否取消”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很快给予了回应。2004年4月8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号)要求各高校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重要意义,并从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指导教师管理、学风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提出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措施。即便如此,关于毕业论文存废的民间讨论却从未停止过,各大媒体仍乐此不疲地刊登相关报道。①更有甚者,四川大学新闻系甚至以实际行动来回应这一持续发酵的争论。2010年,四川大学新闻系即在其教学计划中删除毕业论文,而以在报上发表新闻作品、评论等有具体篇目与质量要求的毕业设计来代替。[2]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大学硕士教育服务社会的功能已在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博弈中占得上风,取向于科学研究功能的毕业论文已经同社会实践的需求严重脱节。此外,硕士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致使硕士毕业论文的改革刻不容缓。根据笔者所指导的法科学生论文实践来看,归属于社会科学领域的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的写作更是“形同鸡肋”。教育行政部门对于硕士毕业论文重要性的阐述并无可责难之处,但在硕士毕业论文写作实践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使其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样一种两难境地促使法学专业教师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事关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命运的问题——法学硕士毕业论文该走向何方?或许,我们不能对此问题进行简单化的处理——取消抑或维持法学硕士毕业论文,而是需要结合论文写作中存在的问题,冷静思考并深入研究,科学构建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的未来演进路径与实施模式。

二、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梳理

笔者以“法学毕业论文”为检索词,在CNKI中共检索出相关论文20篇。其中直接涉及“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存在问题”的共计17篇,在这17篇论文中,研究思路基本采用“问题——对策”模式,且当前法学硕士毕业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已基本囊括于其中。现对相关问题进行提炼并分类如下:

(一)论文写作方面的问题

论文写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上述17篇论文均予以浓墨之处,且问题类型较多,并且广泛存在于各高校。主要问题类型如下:

⒈选题问题。法学硕士毕业论文选题是决定论文成败的关键,选题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论文结构与逻辑的合理性。论文题目一旦选定,即可围绕题目设计论文的逻辑结构,而论文结构一旦确定,后续写作中将不会出现跑题、离题等写作倾向。法学硕士论文选题中呈现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选题太大、选题缺乏必要的论证价值、选题太旧且缺乏创新性、选题太难以及选题太远,不能体现本专业培养目标”[3]等方面。除此之外,魏胜强也认为,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写作中的问题之一即论文选题不适当,主要表现为“选题宏大、题目陈旧和选题集中三个方面”。[4]梅奕敏,周宏璐认为,在选题方面,“学生自选或教师指定的选题多数不能与司法实践相关联或非为法学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论文研究领域也多为众多专家学者作过充分的论述”。[5]还有学者认为,“传统毕业论文选题方式无形之中限制了学生的选题范围,学生完全是在被动的接受,不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这与高等教育要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的目标是矛盾的”。[6]

⒉结构与体例问题。谋篇布局对于论文写作十分重要,它既能反映作者的写作思路,也能体现出论文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论文布局的最基本要求是紧凑,“所谓的重点突出、论证严密、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等对论文的评语,都是在论文布局紧凑的基础上得出来的。”[7]但在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往往存在逻辑松散、结构混乱的缺陷,即在论证论文所要阐述的问题时,各部分内容之间逻辑关系欠缺,并未达到环环相扣的效果,并且会出现因果关系颠倒的常识性错误。一旦逻辑关系混乱,论文结构也就呈现松散状态,这样的论文给人的感觉是作者写作思路缺乏科学严谨的设计,犹如“天马行空”,论点、论据和论证在文章中均难以清晰显示,整篇论文充其量只是材料的堆砌,并无点滴创新之处。

此外,论文体例混乱也是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的一个缺陷。法学毕业论文写作不同于工科毕业设计,一篇高质量论文的完成需要参阅大量文献资料,而在写作过程中这些文献资料一般均以注释的形式出现,而“论文的注释决不是一个包装问题而被视为可有可无,它的功用就如同人体的“皮囊”较之於“骨髓”一样,是一篇学术论文“命题”或“内涵”的有机外延。没有注释,这篇论文就显得不充实,不丰满,其论点也会缺乏支撑力和扩张力。”[8]但在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法科学生往往不遵循基本学术规范,或不标注注释及参考文献,或不规范标注,使得读者无法知晓哪些内容引自他人论著。以笔者所指导的论文为例,每年修改学生毕业论文时,均要强调毕业论文注释的规范性问题,但即使这样,在定稿时仍会出现不符合学术规范之处,可见法学硕士学生关于论文体例规范化的意识较为薄弱。

⒊学术能力问题。学术能力问题主要表现为法学硕士学生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部门法知识的缺失,以及运用法学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欠缺。笔者认为,学术能力薄弱实乃导致“毕业论文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之一。而法学硕士毕业论文质量不高的表现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缺乏独立思考和具体论证。具体表现为有的毕业论文内容空洞、原则性口号多,问题与结论过渡生硬,中间缺乏水到渠成的分析;二是看问题的角度单一、思维僵化;三是按照法学思维分析问题的能力不足。一些论文虽然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独立思考和分析,但分析比较粗浅、专业特点不突出,没有真正做到按照法律思维方式,即按照法律的逻辑来分析问题。

(二)论文管理方面的问题

除了论文写作层面存在诸多问题外,论文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管理制度的不足或弱化方面。一般而言,对硕士生毕业论文相关问题进行明确规定,是各个高校教学管理制度化的重要体现。但部分学校管理规定存在的漏洞使得硕士生在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出现了较多问题。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笔者所在高校为偏重于理工科的综合性大学,在不注重学科差异性的情况下,对硕士毕业论文的撰写格式却做出统一的要求,法学毕业论文的格式及写作步骤也往往被要求完全按照理工科毕业论文的要求撰写,以至于定稿的毕业论文在形式上不符合文科学术论文的通行体例。此外,笔者所在高校还要求学生完成一篇或者一部分与其论文选题相关的外文论文或学术原著翻译工作,以考察法科学生阅读与利用外文文献资料之能力。但从实际效果观之,此种要求实属多余,其形式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此外,在高校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中,也存在导致硕士生毕业论文撰写质量不高的制度缺陷,主要表现为:“一是学校没有开设专门的论文撰写课程,二是对硕士毕业论文撰写的时间规定不恰当。

除了制度的先天不足外,制度执行的弱化也使得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存在诸多问题。毕业论文是高校教育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为了保证论文的总体质量,高校一般均制定从论文选题到答辩的体系化的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往往在执行中存在被弱化的趋势,原因在于毕业论文的写作期间与学生寻找工作及各种社会考试的时间相冲突。如此一来,法学院系始终在论文质量与学生就业之间权衡,论文质量管理制度时常发生向学生的切身利益——就业妥协的倾向,但制定管理制度的初衷却被湮没,论文质量无法保证,制度的威信自然无法树立。

(三)论文指导方面的问题

在致使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写作出现众多问题的因素之中,人的因素往往不可忽略。所以,我们不能一味的将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形同鸡肋”的原因归结为学生及制度层面,指导教师的人为因素也应包括其中。论文指导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定期面授指导存在一定困难;二是缺乏统一的论文写作指导课程和报告课;三是指导缺乏创新,把关不严,论文质量不高”。但需要注意的是,论文指导方面的问题并不能完全归结为指导教师的主观因素,如论文安排时间不合理,缺乏系统论文写作指导课程,均属于高校教学计划安排方面的缺陷。

上述问题类型基本囊括了当前我国高校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长期从事法学毕业论文指导的专业教师们均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策。如针对选题方面的问题,应在坚持“价值性原则、创新性原则、兴趣性原则、多样性原则、可行性原则”的前提下,着力从“提升能力、文献查阅、更新选题表与开题指导”等层面提高论文选题的质量;]针对论文管理方面的问题,应从“改进学生学习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入手,即高校法学教育应当建立多元教学评价体系并以之为核心形成教学质量管理制度;针对论文指导方面的问题,应“构建立体化论文指导模式,即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进行三个层面的论文指导:基础性法学论文写作指导;专门学科的法学论文写作指导;综合性论文写作实践指导。”上述对策固然具有完善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某一环节的功效,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消除当前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写作中的流弊,但以笔者之见,上述对策尚停留在对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存在的表象问题的认知层面。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虽然上述对策提出的时间较早,但似乎并未能平息“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存废之争”。2012年5月,《光明日报》陆续刊登三篇关于硕士毕业论文存废的报道,①这一事实表明:如果无法对硕士毕业论文的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进行解答,那么关于“硕士毕业论文存废”的话题将会持续发酵,而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存废之争也概莫能外。因此,笔者在充分尊重与肯定前人关于硕士毕业论文所采用的“问题——对策”研究框架的基础上,欲对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的根本性问题进行剖析,并以此回应本文所提出的“法学硕士毕业论文该走向何方”的问题。

三、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命运走向:存立抑或废除

正如前文所述,硕士毕业论文的存废之争持续发酵并不断见诸报端,且主张取消硕士毕业论文的呼声占多数,原因无外乎硕士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四川大学新闻系主任张小元认为,“取消硕士毕业论文的真正意义还不仅仅在于目前硕士论文‘太水,形同鸡肋,主要是为了解决大学教育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15]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的涂艳国教授也建议取消硕士毕业论文,他认为,“硕士毕业论文并非必不可少。……高等教育日益大众化,取消硕士毕业论文可能是大势所趋。绝大多数高校的师资力量、图书资料和实验设备不能适应硕士毕业论文的要求。从现实来看,硕士毕业论文质量不高,而且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倾向严重。在这种情况下,与其让“掺水”论文泛滥,不如取消硕士毕业论文。”这些呼声在实践中也引起了绝大多数高校教师与学生的共鸣。笔者所在单位的多数教师与学生大都认为应该取消“形同鸡肋”的'毕业论文,尤其是包括法学在内的社会科学专业毕业论文。

或许,当前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写作中暴露的问题足以成为取消的理由,但令笔者疑惑的是,在取消法学硕士毕业论文这一大学教育的最后环节后,我们该以何标准衡量与评判法科学生对法学理论知识及其思维方法的掌握程度?又以何标准评判与衡量法科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诚然,支持取消毕业论文的论者也许会反驳道,高校可以采用不同于毕业论文其他形式的成果代替之,如四川大学于2010年出台的《关于坚持“高质量、多样化”原则进一步加强硕士毕业论文工作的补充意见》中提到:毕业论文(设计)可以不仅仅是传统形式的毕业论文(设计),也可以是反映学生真才实学和创新能力的与专业相关的作品、设计、竞赛取得的成果、在报刊杂志发表的优秀文章等。但该校出台该规定主要针对新闻系学生,且难保不出现学生粗制滥造、“花钱买”等问题。因此,在尚未找到一种较为科学的评判、衡量法科学生4年学业的标准情况下,采取取消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的简单化处理方式似乎有所不妥。

此外,从制度层面考察,即便占多数的高校教师与学生支持取消硕士毕业论文,但相关部门似乎反其道而行之,不仅没有顺应这一主张,而且从制度层面更加强化了高校对硕士毕业论文的管理。自《中国青年报》刊登名为《硕士毕业论文掺水严重,能否取消》的报道10日后,教育部办公厅即于2004年4月8日出台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并强调:“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主管部门)和各类普通高等学校都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好与就业工作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决不能降低要求,更不能放任自流。”不仅如此,为了规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教育部还颁布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并于2013年1月1日施行,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生“应付”毕业论文的成本。

制度与现实层面的双重制约表明,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并不会“轻而易举”地被废除。解决法学硕士毕业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应依赖于科学合理的制度建构,但我们不能据此选择“取消毕业论文”这一规避问题的“因噎废食”的做法。简言之,解决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不在于应不应该取消,而在于应该如何重构。

四、法学硕士毕业论文模式走向:学术型抑或实践型

在回答了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命运走向的前提性问题后,我们需要把目光转向如何完善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层面上,即对其未来发展模式进行建构。在反对取消硕士毕业论文的论者之中,绝大多数人主张硕士毕业论文不能搞“一刀切”,即针对不同层次高校、不同院系、不同专业以及学生兴趣与毕业后发展方向的差异性,应采用不同形式与标准来规范多样化的硕士毕业论文形式。实际上,对硕士毕业论文的要求,说到底是对大学培养不同人才的要求,需要区别对待。在高等教育系统内,大学的定位应该体现出一定的多样性和层次性,如研究型大学要注重科研创新、教学型大学要注重知识传授、高职、高专教育应注重实践技能培训等。大学定位不同,培养人才的目标不同,对毕业论文的要求也应有所不同,“不可能让所有的大学生都写出有创新、有学术价值的毕业论文”。也就是说,硕士生的毕业论文要根据学校定位、专业特点加以区分,不能搞“一刀切”。[17]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俞振伟副教授也认为:硕士生的毕业论文不能“一刀切”,“比如文科专业,很难让一个硕士生提出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学术观点,但却可以做一项非常有意义的调查报告,或者对一个学术流派进行一次梳理,重要的是做论文的这个过程对大学生来说非常有意义。”[18]基于此,笔者认为,在法学硕士学生进入毕业论文环节时,应结合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依据法学专业特点,面向学生兴趣及其毕业后的发展方向,科学构建涵射学术型与实践型的法学硕士毕业论文模式。具体到论文要求上,即要践行分类指导的原则。

(一)学术型论文模式

笔者所在单位是一所以理工为主,培养工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高校。依此,该校法学硕士毕业论文也应以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导向,但笔者认为,除考虑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外,还应充分考虑法学硕士学生的兴趣与毕业后的发展方向。学术型论文模式并非是研究型大学的专利。学术型论文旨在培养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对学生的学术能力有一定要求,该类论文从选题到答辩均需要配备学术研究能力较强的指导老师,以对论文选题、文献资料收集梳理、论文逻辑结构与论证思路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学术型论文在选题上应注重选择能够体现法学基础理论或部门法理学领域的相关问题,应避免采用无病呻吟、重复论证、无问题意识的论题;学术型论文评价体系应涵盖论文研究内容理论深度、论文论证思路与法学方法运用、论文创新性、引用文献资料的权威性与新颖性等反映学生学术研究能力的指标;学术型论文模式的适用对象主要包括具有浓厚学术兴趣以及计划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法学硕士学生,以保证论文选题确定后能够按照评价指标写作并顺利通过答辩;学术型论文在整个毕业论文阶段,应配之以主题汇报、个别指导、小组讨论、预答辩等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以便更能发挥法学硕士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其能力得到充分的培养和展示。

(二)实践型论文(设计)模式

与学术型论文模式相对应的为实践性论文(设计)模式,顾名思义,实践性论文(设计)以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为导向,注重将法学规范理论再现于实践,以增强法科学生对法学规范的理解,最大程度地消除法科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的障碍。对于法学专业而言,实践型论文(设计)模式或许能够充分体现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专业之应用型特征。在选题上,对于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实践性论文(设计)可以结合学校培养目标、毕业生的就业意向进行选题,且选题应以部门法中法律规范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及其存在问题为对象,如民事法律规范、程序法律规范;实践型论文(设计)模式的具体形式不拘泥于严格意义上的学术型论文。笔者认为,应充分发挥法学院系模拟法庭以及法学专业实践基地的功能,让学生自行选择并熟读刊登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的3年内的某一个典型案例,学生自行组合(或由指导教师分组)并扮演案例中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对该案例“重新开庭审理”并全程录像,在审理完毕后个人需撰写心得体会,小组需集体撰写审判总结,并与“庭审录像”一并上交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成果。除此之外,也可以采用专业实习并提交实习报告的形式,但从每届法学硕士学生专业实习效果来看,该种形式应慎用;实践型论文(设计)注重学生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在选择指导教师时,应主要聘请从事法律实务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并辅以法学专业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完成实践型论文(设计);实践型论文(设计)评价指标应主要包括学生对于所学部门法知识的熟悉程度、运用法律规则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运用法学思维分析案例的能力,并且以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践指导教师为评价主体。

综上所述,笔者已初步解答了“法学硕士毕业论文该走向何方”的问题,即在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继续存立的基础上,科学构建符合法学专业特征的学术型与实践型论文(设计)模式。需要澄清的是,本文虽仅探讨法学硕士毕业论文中的宏观性、根本性问题,但并未否认前文所梳理的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各环节中的具体问题,这些具体问题的解决同样依赖于学者的努力与制度的完善。不可否认,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的确需要改革,但与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相关的以提升法科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为目标的法学教育培养方式的改革同样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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