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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9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9篇

更新时间:2023-01-23 16:57:27 点击: 来源:yutu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写作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整理分享了9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一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这话一点都没错,我就是按照这句名言来读《爱的教育》这本书,并且从中获得了很大的收获。

《爱的教育》是亚米契斯根据自己的儿子安利柯的日记改编而成的。这是一本日记体的小说,他以一个意大利小学四年级男孩安利柯的眼光,讲述了从四年级10月份开学的第一天到第二年10月份在校内外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包括发生在安利柯身边各种感人的小故事,还包括亲人为他写的许多劝诫性,具有启发意义的文章,以及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9则感人肺腑的每月故事。通过塑造一个个看似渺小,实则不凡的人物形象,在读者心中当期一阵阵感情的波澜,使爱的美德永驻读者心中。不仅如此,本书实际上还涉及到9岁到13岁的孩子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其中,令我最难忘的就要数这本书中的第一篇日记:《开学的第一天》了,因为这篇日记中的一句话让我记忆深刻:“3个月的乡村假期生活梦一般的过去了,又回到了这都灵的学校来了!”因为我可以从这句话中体会到:对于我们而言,假期总是最值得令人不舍的,作者将愉快的假期生活比作美丽的梦!这句感叹符号符合多数小学生的心理。

是爱,使我们能健康的成长;是爱,给予了我们内心中的温暖;人与人之间的爱是伟大的,是宽容的!《爱的教育》这本书正是有了爱才会这么惹人喜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二

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比如:《再被狐狸骗一次》、《最后一头大象》和《小学作文300篇》。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再被狐狸骗一次》,大家一定非常想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吧?因为狐狸虽然狡猾,但是它们会像人类一样,保护自己的孩子,就算付出生命,也会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孩子。

书的内容是这样的:有一次,我拿着野山鸡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草丛里蹦出一只狐狸,‘我”心想:抓到一只狐狸,爸爸一定会表扬我的。于是‘我’把山鸡挂在了树上,就过去追狐狸了,可是追着追着,狐狸消失在树丛里了,‘我’正准备去拿山鸡回家,可是看见一个影子从我身边飞快的闪了过去,一只狐狸叼着那只山鸡跑进了树林,‘我’期待真想让那只狐狸粉身碎骨,‘我’怒气冲冲的回到了村子,看见村长后,把刚才的整个经过讲给他听。村长听后笑着说,“看来狐狸就会欺负你们白白胖胖的城市小孩!”我非常生气的说:“再让我遇见他们,我非抓住它们。”

第二天,‘我’又经过树林,可是突然又从草丛里跑出一只狐狸,‘我’认真的看了一遍,怎么是昨天的那只狐狸,还想骗‘我’的吃的吗?可是‘我’没有拿东西啊,这时狐狸对我狂叫,难道他想引我过去,我心想。这时旁边的树洞里传来了声音,原来树洞里有一窝刚出生的小狐狸,这时老狐狸叫的更狂了,他一定是为了保护这群小狐狸才跑出来的。这次我不过去,气死你,这时狐狸在我身边跑来跑去,我用柴刀砍过去,没有伤到他,这时狐狸又把我向远处引诱,并且撕掉自己一块皮,这时我被惊呆了,狐狸不停向后退去,我也不知不觉的跟上去,这时狐狸又咬着自己的腿转圈,伤口露出了白色的骨头。利用这段时间,母狐狸已经把它的孩子都转移走了,但是那只受伤的狐狸,因伤势严重、失血过多,最后还是死了。

伟大的亲情,他们放弃了生命,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的父母养育我们真的不容易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三

我喜欢读书,爱书中的有趣故事内容,爱书中的悲欢离合情节,爱书中蕴含的丰富哲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由著名台湾女作家林海音所著,是一本自传体书籍,讲述了林海音在北京城南生活得有趣的故事。每一次打开这本书,随油墨的清香飘荡,书中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每一个符号都仿佛是一个愉悦欢跳的精灵,引起我的无限遐想。

这本书的封面,一条小巷伸向远方,左右两旁是低矮的平房。说它只有一层,其实在门里边可大着呢!黄土地,有一群小鸡在食虫子,天上的小鸟忽飞忽落,好不快活!这么丰富多彩的画面,总让我想到自己若变成林海音,放学了定会和一群孩子们游玩戏耍,无拘无束的场面。

轻轻打开书本,一行行瑰丽的字静默着,我迫不及待,流连其间。林海音在生活中竟然与一位疯子女孩成为了伙伴。女孩为一位陌生人偷偷地生下了一个孩子,无奈,他们俩并没有结婚,却是偶然。女孩的父母把孩子给扔了。女孩伤心无比,变成了疯子。林海音与疯子女孩成为好朋友,他们一起玩儿。不是玩绣针,就是捉虫子,她们俩成为了患难与共的朋友。林海音把别人最讨厌的人——疯子女孩当成了朋友,真是出乎我的意料。比起平淡无味的书,真是天壤之别!

我很快被这本书强烈的吸引住了,像铁屑被吸铁石紧紧地吸住了一样。林海音的写作手法以及书中语言让人回味无穷,每一次翻开、合上,都是一种美的享受。阅读时心情舒畅,有时大快人心,有时疼痛难忍,作者真是把人的丰富想象表现得淋漓尽致。

合上这本书,咽一口唾液,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到肚子里了。这时候,我总会趁热打铁,记录下故事情节,写一写感受,涌动起所有的热情,这时,我的情感就像火山爆发,像狂风乱卷,又像彩虹朝霞,似无边的翠绿草原。太快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这本书——《城南旧事》带给我的阅读的快乐和幸福。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四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还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这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敢,猪八戒的懒惰,唐僧的善良……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著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五

人的一生总有自己爱看的书籍,有人爱看童话,有人爱看寓言,有人爱看希腊神话,可我有点爱看这些,电脑在我心目中地位最高的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我国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我读后非常喜欢书中的人物和故事。小说开始写了鲁智深,林冲、武松等人有声有色的反抗,落草的故事。随着故事的发展,个人行为逐渐变成有意识的抗争。梁山上的好汉们,“不怕官府不怕天”里成了好汉们的天堂。自从小李广大闹清风寨后,众好汉纷纷奔向梁山。梁山实力大增,宋江自江州上山后,中国恒顿山寨,操练人马,能攻善守,三打祝家庄,大破高唐州,踏平曾头市,终于聚集起义相投的108位好汉,患难与共,生死相托。一同劫富济贫,除暴安良。多读几遍《水浒传》我想我的作文水平肯定会有所提高。梁山泊聚集了一伙好汉,首领是宋江,他们一共108个将领,个个武艺超群。朝廷中的几个奸臣想用武力消灭梁山泊,但是派了很多次兵都失败了。只好招安,但是几个奸臣心怀鬼胎,再找按后没有让他们进程,但派他们去征讨方腊。然而,去时108员将领,打败了方腊后只剩下了27员,高俅等人怕皇帝因宋江破敌有功而宠信他们,在宋江进京不久用药酒把他们毒死了,梁山泊起义就这样轰轰烈烈地结束了。

我爱看这本书,他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义气,什么叫做信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六

今年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最喜欢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

书中讲述了17世纪一个名叫鲁滨逊的英国人冒险航海,途中遇险,流落荒岛的故事。在这个被鲁滨逊称为“绝望之岛”的荒岛上,鲁滨逊面临人生从未有过的绝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地方可逃、更没有获救的机会。但他并不因此而坐以待毙,他有顽强的意志力,在困难面前不畏惧、不悲观,他对生活不抱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脚踏实地去战胜困难。最终将“绝望之岛”变成自己舒适、安逸的家园。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鲁滨逊制作陶器。作者不厌其烦的介绍他怎样将泥罐堆起来,四面架上木柴,下面生了一堆炭火,一直烧到罐子红透为止,保留五、六个小时的热度,然后慢慢减去火力,并整夜守着火堆,不让火力减地太快。精彩的细节描写,让神奇的故事真实可信。书中还讲述了鲁滨逊搭帐篷、修栅栏、开山洞、盖住所、捕鱼狩猎、驯养动物、开辟牧场、种植庄稼、学做面包、制作家具……还拥有了一个奴仆“星期五”

。这本小说非常有趣。看了之后,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在困难面前,我们应该像鲁滨逊那样,不抛弃梦想,不放弃克服困难的希望。在一点一滴努力中,那些看上去遥不可及的梦想最终会成为现实。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七

我是个“小书迷”,家里的书架有三层,上面摆满了生动有趣的童话书,妙趣横生的小说,含有道理的成语书。

前几天,我又迷上了一本伍美珍新出的一本书,叫《我的同桌是班长》,我一直求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下这本书,可爸爸一直很忙,没空带我去。爸爸把我送到了爷爷家,让爷爷带我去,爷爷立马答应了。下午,爷爷把我送到了书店,我

进去问了问,原来卖光了,说是下一星期才有。我走出书店,让爷爷把我带回了家,整个下午,我都没精打采的。

爸爸问:“怎么没买到书呢?”“卖完了,下一星期才有。”爸爸看到我伤心的样子,答应我下个星期一定带我去买。谁知到了第二天,爸爸就给我买了回来,原来爸爸跑了几个书店,给我抢了一本,我兴高采烈的为爸爸倒了一杯开水,打开了电视。便回房间里看书去了。伍美珍姐姐写得都是校园趣事,我被文中的主人公所感动了。

这时,妈妈叫我喝杯水,润润嗓子,我顺手接了一杯水,咕噜咕噜喝完了,又回去津津有味的看书去了。过了一会儿,肚子特别痛,我一想,刚才接的好像是生水。哎呦,痛死我了“55555……”

还有一次,妈妈叫我去洗菜,我一心想着看书,只把菜根留了下来,菜叶却扔了。妈妈生气了,大声的训斥我:“你看看你,光吧菜根留下了,菜叶却扔了,我看你今天中午吃什么……”我找了一个机会,赶紧溜走了。

啊!书是知识的海洋,书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多更好的知识,让我们一起去探索着知识的海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看书了,曾经读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书中的故事是这样说的,在所有教育过我的人中间,我印象最深的是我表哥涛涛,到现在我还非常清楚地记得他对我说的话,“姐姐要对自己的妹妹好,就算他打你了,惹恼了你,你也不能还手,要忍,这才有姐姐的样子 。” 那时我妹妹小,很可爱,也被家人宠得“唯我独尊”,她常常毫无道理的来烦我。刚开始,我没怎么在意,甚至还觉得好玩,一味纵容,结果她更加肆无忌惮。

终于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还了一次手。顿时,妹妹的鼻涕眼泪就下来了。 这件事被表哥知道了,他到我家,责问我:“你怎么能打你的妹妹呢?虽然她打了你,但是你作为姐姐,这点挠痒痒似的算什么?凡事要讲一个忍字。” 我听了觉得有些不服气,但我平时最佩服他,和他也最谈的来,所以只是看着别处翻了翻眼皮,不出声。 表哥好像没有感到我的不快,但是语气缓和了一些,接着说:“你看看她才几岁,她什么都不懂,你和她计较什么?你应该有姐姐的范,还是那个子忍!”我刚要辩驳,他竟料到似的不容我开口:“你看她多可爱,是你的妹妹,你对她还手,有失姐姐的范,更是以大欺小。所以你凡事都要想到那一个字……” 于是,我也大声说:“忍——”我们相视而笑。 很奇怪,表哥的开导,我也不感到委屈了,我向妹妹道歉,妹妹也原谅了我,我们和好如初,以后也没有再发生不愉快,从书里,故事里我学到了怎样做一个好姐姐,学到了很多知识,我最喜欢这本书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九

俄罗斯著名作家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着这一句话,我感到特别亲切。我有一本自己喜爱的书,他是荷兰作家保尔·范罗写的《小狼人之生日惊魂》。

故事的开头写了一个马上7岁的小男孩,在7岁生日经历的种种与众不同的事。

有一个平凡的小男孩,是一个孤儿,被善良的蒂米一家收养了,那个小男孩叫多弗。在午夜,多弗起了床,他看了看天空。这是,奇怪的事发生在小男孩多弗身上——他开始变成狼人,白天又恢复正常。一开始,多弗很害怕。但事情也有好的一面:他的身体变强壮了,可以利用变成狼人的机会整治坏孩子,还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找到了亲人,并帮助蒂米渡过了难关……

我最喜欢书中的主人公多弗和蒂米,还有蒂米的爸爸。蒂米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小学生,总是在关键的时刻想出办法救多弗和自己,在一次次多弗变成狼人快要失控的时刻,是蒂米让他安静下来;多弗也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小学生,在他变成狼人的时候,总是惩恶扬善,在学校经常欺凌蒂米的尼克·布拉格曼也被多弗变成狼人的样子吓了一跳;蒂米的爸爸是一个非常古怪,而有平易近人的人,他经常做一些古怪的事情,比如:头上顶着一个花盆,穿着男士上衣,女士裤子……看完这些我都会哈哈大笑!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的道理。如果你不珍惜身边的朋友,那么他会像财富一样一点一点的离开你。朋友在你的身边,你会感到像家人在你身边一样温暖。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以上就是给大家分享的9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能够让您对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写作更加的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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