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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心得体会通用6篇(安全管理心得体会通用6篇)

更新时间:2023-01-18 19:19:09 点击: 来源:yu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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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石化通讯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法和总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3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4条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凡本公司职工除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以及总厂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

第6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其组成成员: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7条公司下属各站(中心)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公司通讯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房、维护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8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生产运行部部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9条生产运行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对公司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上级领导负责。

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厂有关企业安全监督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及公司指示、规定。

2、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各类安全隐患提出整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3、负责起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能源管理等有关管理制度、规程、实施细则等的拟订、修改、检查、监督及实施执行。

4、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重视安全生产记录、台帐、报表的管理工作,及时编制上报年、季、月度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等有关报表。

5、负责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0条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和石化总厂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3、经理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公司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亲自主持死亡、重伤、火灾及重大事故的原因分析,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的措施。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防火、劳动保护问题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经常组织教育干部和技术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种安全教育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分工解决。

8、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对重大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

第11条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落实总厂各项安全管理,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公司安全教育计划,参与并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

5、审批公司生产运行、检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负责组织上报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根据总厂安排、组织公司各种安全活动。总结经验及时上报,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12条生产运行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公司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7、根据总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9、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13条站长、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站长、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及健康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总厂及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和指示,并严格组织检查落实。

3、拟订、修订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职工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停止工作。

4、定期召开安全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及意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同时进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根据总厂有关规定,组织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7、组织站或中心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单位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8、负责检查动火的措施落实,审批三级动火,并组织动火时安全措施的落实。

9、负责组织调查、分析本单位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事后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第14条生产副站长、中心生产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生产副站长、中心生产副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坚持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的原则。

2、协助站长或中心主任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3、组织本单位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劳动保护等问题,确保生产、施工、运行与维护过程中的安全。

4、在讨论技术问题或做技术决定时,同时要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6、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7、定期召开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分析会,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8、对新工人、变动岗位或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参加班组每周二的安全学习,及时采纳职工提出的正确意见。

9、经常检查、布置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他们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15条站、中心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站、中心安全员在站长、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站或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站、中心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拟订、修订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做好本单位职工安全思想、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负责新职工的二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并检查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情况。

4、检查动火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三级动火的审批及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动火。

5、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主管领导处理。

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7、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并检查各班组每周二的安全学习情况。

8、负责安全设施、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并检查班组每周二的安全学习情况。

10、资料员和保管员在站、中心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16条站、中心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和工程技术统一。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根据上级规定负责拟定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在起草设备检修、网络改造、工程施工等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讲课,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参加本单位有关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5,经常深入各岗位、班组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

第17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负责。

2、贯彻执行各级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有违章行为的应及时制止。

3、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负责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参加对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5、组织本班职工坚持每周二的安全生产学习例会,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6、对新工人、变动岗位或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有权拒绝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独立上岗。

7,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8、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18条班组安全员(兼职)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接受站、中心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严格行行各级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违章操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3、负责对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本班组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5、负责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时要及时了解情况,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负责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设备、工具仪表等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19条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及安全生产规定。

2、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保证设备平稳运行。

3、精心操作,认真作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

4、按时巡回检查,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中。如果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果断正确处理,保护好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6、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20条公司负责组织一级安全教育。其内容为:

1、国家有关安全法令,法规和规定及总厂的有关安全规定。

2、公司的概况,工作的性质,特点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注意事项和要求。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消防常识等。

4、本厂的典型事故及教训,同类型单位有代表性的典型事故。

第21条站、中心负责二级安全教育。其内容为:

1、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本单位及事故教训及注意事项和要求。

4、安全设施、工具、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第22条班(组)负责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其内容为:

1、本岗位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本工种)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的性能,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5、本岗位(本工种)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第23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24条对电气、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25条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第26条定期开展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地进行各种不同的安全检查,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以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第27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

第28条总厂组织每季度安全大检查,公司负责组织每月检查,站、中心负责组织每周检查,班组负责每日检查。

第29条安全检查可分为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第30条日常检查内容:

1、班组和岗位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检查当班的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岗位人员,根据工种、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主管安全领导和各级安全人员,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经常深入生产运行岗位和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解决。

第31条定期安全检查内容:

1、季节性安全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通讯电缆杆路及防风、防火为重点。

(2)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防尘等为重点。

(3)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

(4)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为重点。

2、节日前安全检查:

以岗位责任制、出勤安排,劳动纪律及检修备品备件和消防、保卫为重点。

第32条专业性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防火、动火管理以及消防设施。

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防护用具、通风空调、尘毒噪声危害。

3、检查电气防爆、防触电、防静电、防雷接地。

4、检查设备、仪表、车辆、安全联锁、安全警报仪器、安全部件等。

5、检查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文明生产等。

第33条不定期检查内容:临时性专业检查以及运行设备出现问题必须组织的安全检查。

第34条各级不同的安全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记录,除上报外,抄报总厂安全处一份。

第35条各级组织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分为三级管理,即公司、各站(中心)、班组。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拖延。

第36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三不交”。“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站或中心、站或中心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到总厂。

第37条凡是重大隐患在未彻底解决之前,各单位主管领导都要提出保证安全生产的权宜措施,并监督站或中心执行。

第38条凡是检查出的隐患,务必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第39条凡是查出的隐患,因没有及时整改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线路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第40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xx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41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42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第六章消防安全生产制度

1、各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消防预案演练。

3、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有效。

4、消防器材必须放在明显、取用方便的地方,位置固定,不得随便挪动。

5、岗位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及注意事项。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7、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火险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计划。

8、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培训。

8、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火票管理制度。

第七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制度

第40条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第44条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必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第45条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46条公司应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和在校学生,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第47条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职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制度

第48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49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50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51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52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53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54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55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56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规定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57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标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58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59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二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驾驶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4、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二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6、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60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61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权利、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62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3、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4、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5、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6、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7、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8、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九章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第63条公司出现特大职工伤亡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1000元。

第64条公司出现重大职工伤亡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500元。

第65条公司出现一般职工伤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300元。

第66条公司出现职工伤亡小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100元。

第67条公司出现特大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承担管理责任扣500元。

第68条公司出现特大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承担管理责任扣300元。

第69条公司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承担管理责任扣100元:

第70条违反总厂安全管理规定,视情节扣200—1000元。

第71条施工作业现场未按要求执行HSE“两书一表的,扣100元。

第72条违反总厂环境环保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扣100元。

第73条加强电力等设备的运行管理,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没能及时制止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扣500元,有人员伤亡或由此引起的火灾的按本细则之第62—65条执行。

第74条禁止使用不合格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锅、大功率灯泡。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由此造成设备损坏、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5条发现隐患不报或不及时按排解决,扣50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6条施工用火、检修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且在使用喷灯及其它火源时,火焰距高压设备1.5米,动火防火措施齐全,有专人看火。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由违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的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7条施工用电,要有严格审批的临时用电票、电器设备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手续、电动工具必须加装合格的漏电保护。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责任单位500元,由此违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8条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带工具袋、严禁高空抛物。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而由此违章造成的人员伤亡按本细则之第七十二条执行。

第79条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把车交他人驾驶、违章驾车。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由此而造成伤亡事故的按本细则之第66---68条执行。

第十章附则

第80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81条本制度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解释。

第82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83条公司所属各站、中心的有关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84条凡本公司职工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85条本制度条文如与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篇二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地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经费保障到位、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有序、考核逗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二、工作措施

(一)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量充实到位。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专职管理人员不足3人的乡镇,要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尽快将管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专门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完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四)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五)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六)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要把辖区所有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试行)》(川公交〔20xx〕93号)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经常参与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八)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九)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资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

(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发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根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十一)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十二)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全面客观实施,逗硬落实奖惩。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

(四)实行通报制度。各地每月要向市政府上报当月开展推进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开展经验交流。各地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刊发工作简报,供各地交流借鉴。

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篇三

安全不是随便说说,不是随便看看,更不是无事找事的空壳话题。他是我们从事任何职业的前提和保证,是一种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习惯性理念,是阻断危险事故发生的源泉。

安全生产管理是每个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一项系统工程,它内容丰富且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作为麦喀项目部安全科的一名安全员只有不断加深自身的理论素养,学会用科学的眼光看问题,才能认清和把握安全工作的本质规律,在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与是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信念,更好地从事安全生产实践。

确立明确的工作目标是每个安全员首要任务,要明白你作为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应该要打到怎样的目的,要负责些什么。确保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造无事故,零伤害的工作目标是每个安全员应该牢记的使命。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等。每个安全员的职责就是排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施工方落实整改,认真学习和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按章办事,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水平,做到用知识去指导实践的效果。

当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工作责任之后,安全员的具体工作就会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下去,我总结了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一、规章制度学习阶段

必须了解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标准,如:临时用电必须满足“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等。积极参加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编制并且用此制度指导自己的一言一行,以身作则,监督施工队确保制度的落实和实施。。

二、现场隐患排查阶段

首先要熟悉施工图纸落实各分部分项工程所在的位置,罗列存在危险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确定危险源并制定专项隐患整治方案。对已进场的施工作业队临时营地,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下发整改单,要求其限期整改。

三、主要事故发生场所的安全监管和隐患落实情况检查

对事故多发场所要进行监督管理,如:施工便道小半径急弯处,必须站岗指挥,以免发生交通事故。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队营地和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内容。

四、安全教育培训

合格的安全员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所以安全知识培训要积极响应和参加,提高自己的安全理念,用知识指导的工作,不管什么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公路建设项目中的安全管理岗位虽不是工程管理的核心,却是工程建设的前提和保证,不容忽视,安全员工作任重而道远。

如何进行安全管理 篇四

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责任意识。

“要想富,先修路”,公路在满足和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也为公路的管理和沿线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潜在的公共安全隐患,提高全民爱路护路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依靠全民力量齐抓共管维护好公路安全,就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大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法律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

在路政安全执法过程中,可以遇到公路沿线的村民在路旁建造房屋 ,砂石、砖头、木料等建筑材料堆放路边污染路面常年发生;车辆随意停放在过境路段上揽客、装卸物品、商贩占道路边经营等现象屡禁不止;夏收和秋收时节,农民为图方便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实属常见;甚至有居民无视公路法规,任意倾倒垃圾堵塞公路边沟、在路肩上种植作物,损毁公路设施。

以上种种现象表明,我们在路政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需要加大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单、条幅、手机短信、网站、微博、政务公开栏等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路政管理宣传,开展各种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让居民了解公路管理职责、处罚程序、处罚法律依据等内容,增强人们对路政安全管理和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与理解,提高全民法律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减少和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积极营造共同关注道路安全、爱护公路设施、支持公路管理的良好氛围。

严抓施工路段安全管理,保障施工路段安全畅通

“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在道路施工过程中,需从源头上强化对施工路段的管理,作为公路路政部门应提前介入施工路段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查安全管理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依据《江苏省施工路段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施工路段现场管理办法,责令施工单位制定施工路段现场应急预案,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规范、齐全、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保证施工路段全天24小时有专职安全人员值勤,疏导车辆有序通行,确保不出现半小时以上堵车现象。同时,督促路政人员要以白日巡查夜晚巡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方式,在夜间施工时,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一律着反光安全标志服。不断加大对施工路段监管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确保施工路段安全畅通。

加大路政巡查执法力度,开展路政安全专项整治。

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和密度,提高巡查质量。采取全线巡查与重点路段检查、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日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违法搭接道口、私设非标、在公路、桥下乱堆乱放、公路集市贸易、摆摊设点等公路“顽症”进行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公路桥梁的违法施工,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控制区,杜绝新的违章建筑出现,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定期对公路的边沟、涵洞、桥梁等附属设施进行清除和排查工作,针对路政巡查、治超现场、路政专用车辆等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实践中逐步完善路政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整治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积极争取各地政府对路政工作的支持力度,由政府牵线搭桥,协调各部门工作,加大路政安全管理的力度。

做好桥梁的维护管理工作。

桥梁保护涉及到公共安全领域,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公路管理部门公路养护工作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畅通。作为公路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必须对辖区公路桥梁涵洞登记造册,特别对桥梁要进行分类,属于危桥要采取有效措施,在桥头要有限载标志,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所管养桥梁制定检查计划。进一步加强路政巡查力度,以及路政和养护的联勤联动,凡是巡查中发现桥梁伸缩缝淤塞、桥面明显裂缝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桥梁养护单位。同时主动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桥梁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共同研究并拿出统一的整改措施,保证公路的桥梁安全畅通。

加大对超限车辆查处力度。

公路上的超载超限车辆不仅能缩短公路的使用寿命,还对交通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通过众多的典型案例,超限超载车辆的危害已经有目共睹。当务之急,公路管理部门必须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首先,公路部门要广泛宣传公路法律、法规,让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构成危害的超限超载运输,引导更多的群众主动协助公路部门查处超限运输车辆。切实形成公路部门主抓,公安配合,人民群众参与的新格局,使公路的法律法规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其次,要深入持久整治超限车辆。查处超限车辆这项工作必须作为公路部门日常主要工作来抓,决不能抓抓松松,要持之以恒地开展吸取,不能有半点松懈情绪,一旦松懈下来将会造成反 www.chay i5.com 弹。超限运输在前几年虽然经过公路部门的不断整治,但是效果甚微。就是因为这项工作时紧时松。如果公路管理部门实行天天查、月月查、年年查,做到一天都不放过查超限运输工作,驾驶员就会打消超限运输的侥幸心理,同时加大对超限车辆的处罚力度,从源头上切断超限运输的“毒瘤”,形成人人遵守道路安全的良好氛围。

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7)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10)正确使用防护装臵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臵,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篇六

一、正确的政治思想方向

安全管理是一门政策性很强的管理学科,这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定正确的思想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履行安全检查监督职责,坚持原则,尽职尽责,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违反安全管理和损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违章违纪行为要无所畏惧、坚决抵制。这是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最基本素质。一个安全管理人员如果没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思想和崇高的共产主义信仰,他就不会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看得重于一切,也就不会有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从而就不可能把企业的安全工作做好。因此,一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有正确的政治思想。

二、良好的业务素质

安全管理又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学科,过硬的业务能力是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的必备素质。当前,很多行业的安全员都是“半路出家”,大都没做过安全工作,因此必须不断地学习,丰富自身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增强安全意识。一个合格的安全员应具备如下知识:国家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具有有关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了解本企业生产或施工专业知识;劳动保护,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掌握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学习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心理学,人际关系学,行为科学等知识。

三、是要有“能文会武”的才能

安全工作是一项既要腿勤又要脑勤的管理工作。无论晴空万里,还是风云雷电;无论是寒风凛冽、还是烈日炎炎;无论是正常上班,还是放假休息;无论是室内,还是在野外。只要有人上班,安全员就得工作。检查事故隐患,处理违章现象。没有良好的身体就无法干好安全工作。在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时,还必须有一定的文字基础。众所周知,企业安全管理离不开文字材料的编写,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单位在安全员的岗位人选上,不是写作功底差就是身体素质达不到要求,有的甚至属于照顾性质的。可以想象,这些基本要素都达不到要求,又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良好的心理素质

良好的心理素质包括:意志、气质、性格三个方面。安全员必须具有坚强的意志。安全员在管理中时常会遇到很多困难,比如说,对职工安全违纪苦口婆心地教导,职工却毫不理解;进行处罚别人会有抵触情绪,产生误会;发现隐患几经“开导”仍不进行处理;事故调查“你遮我掩”;甚至被憎恨、被诬告、被陷害。面对众多的困难和挫折不能畏难,退缩,甚至消沉,也不能一气之下什么都不管了,要勇于克服困难,激流勇进。坚强的意志不是与生具有的,安全员必须在不断的工作中进行磨炼。

气质是一个人的“脾气”和“性情”,是决定一个人心理活动的全部动力,是个体独有的心理特点。气质影响着人们智力活动方式,决定人们心理活动过程的速度、稳定性、适应能力、灵活程度和心理过程的强度,使人心里活动具有指向性,即人有内向型和外倾型。安全人员应具有长期的、稳定的、灵活的气质特点,并且性格外向。

安全员必须具有豁达的性格,工作中做到巧而不滑,智而不奸,踏实肯干,勤劳愿干。安全工作是原则性很强的工作,是管人的工作,总有那么一些人会不服管,不理解安全工作,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冲突、争执,甚至受到辱骂、指责、诬告、陷害等不公平事件。因此安全员必须具有“大肚能容天下事”之风范,要有苦中作乐的毅力,时刻激励自己保持高昂的工作风貌。

五、崇高的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形成的并应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是一般社会道德在特定职业范围内的反映;是从业人员职业思想、职业技能、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的综合反映。安全管理不仅要管理好设备的安全,环境的安全,更主要的是人身的安全。一个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取得较好的工作效果,首先要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在工作中树立威信,这就必须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职业纪律,以身作则,带头遵章守纪;求真务实,不弄虚作假,克己奉公,胸怀宽阔;在进行检查监督时,做到坚持原则、决不姑息任何事故隐患的存在;对违章、违纪行为要严肃对待,无论违章对象是谁,都要从严处理,不怕得罪人,坚决杜绝违章行为;在进行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中,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不怕讽刺中伤,不怕打击报复;本着“对上级负责、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尽职尽责。

六、有应变“突发事件”的能力

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千变万化,即使安全管理再严格,手段再到位,网络再健全,都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特别是在行业改革进程加快下,营销、物流进一步组合,安全风险有增无减。作为行业基层安全员,除了搞好本职工作外,还必须树立“反应敏捷”的意识。不论在何时、何地,遇到何人,事故发生后都能迅速出击,处理及时,把各种损失降到最低限。目前,因处理事故不及时不果断而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的教训时有发生。警钟响起,提高安全员的应急处理素质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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