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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护士长培训心得体会 护士长管理培训的心得和体会(六篇) 护士长管理培训班心得体会2023

更新时间:2023-01-17 12:30:02 点击: 来源:yutu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护士长培训心得体会 护士长管理培训的心得和体会篇一

一、教师要不断进行知识更新

这次培训中专家们的讲座,我明白了阅读的真正意义,从大处说是为了国家的发展,而从小处说则是为了每一个学生、每一位教师的成长与生活。所以,阅读不应是一句虚无缥缈的口号,而更应该具体地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们常说:要想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应该有一桶水。那么这桶水从哪里来,从书中来,历史、哲学的、自然的、科学的……我们都应有所涉猎。这样我们的知识才能时时处于更新的状态,才能更好地去教育学生,去引导学生,并潜移默化地感染学生,让学生真正体会到阅读的快乐,而不是为应付读书而读书。

二、教师要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

新课程改革的终极目标是什么?一句话: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因此增加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让学生在实践中丰富语言积累,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基本技能,接受熏陶感染,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打下扎实的语文基础;鼓励学生采用各种手段扩大阅读面,增强学生在一切场合学语文用语文的意识,积极参加各种课改活动,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

新课程中也说到: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应该让学生更多地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直接培养能力。可事实上,有多少人真正领悟到新课改的真谛呢?此外,老师也告诉我们:我们教师必须发现学生的优势智能,发展他的优势智能,为他们的“成才”提供方向,让每一个人都能为社会发展尽己所能。

三、把主动权还给学生

只有把学习的选择权真正归还给学生,学生才有了获得主动发展的前提。

作为教师,我们肩上的担子是沉重的,面对如此重大的革新,我们要做什么?首要的是我们要更新观念,要敢于打破传统教学中的条条框框,在教改的路上敢于创新。继而走上务实之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讲求实效。这也是我在阅读教学方面的感悟。语文是一门独立的课程形态,有特定的目标与任务,有独特的个性,这就是语文的本。在阅读教学中,我们要牢牢把握住这个本,从关注内容到关注语言,从“教教材”到“用教材教”,汲取传统教学中可取的东西。

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不断拓展自己的阅读面,用理论指导教学实践,把研究与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结合起来,使自己无愧于“人类的灵魂工程师”这一称号。

护士长培训心得体会 护士长管理培训的心得和体会篇二

这炎热的暑假里,我参加了南浔区教师专业发展90学时的培训。在这几天的学习中,听了好多专家的讲座,受益匪浅。使我庆幸自己没有失去这样的学习机会。

在这几天里,我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端坐在教室里,聆听着专家的讲座,我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学方式得到一次重大的洗礼,让我明白,今后的教学要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来组织教学”,教师必须学会文本的细读。

听了张校长的讲座,明白“后茶馆式”教学主张“学生先学”,还强调了学生先学的方式、方法是多样的,而且还阐释了教师在“学生先学”之后应该怎么教。“后茶馆式”教学_了课堂教学设计的逻辑结构。我反思以前的教学,我经常担心学生不能很好的把握重点,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于是,在传授的过程中,我不知不觉地替代了他们的发言,我把属于他们的课堂抢了过来,使他们成为了旁观者。我现在明白了,教师只需要通过“引导暴露”“共同解疑”要讲学生自己不能学会的。

听了蔡教研员的对2011版新课标的解读,知道教师必须带着真正的平等意识进行文本教学。教师应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指导、引领和点拨,但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不应以模式化的解读来代替学生的体验和思考;要善于通过合作学习解决阅读中的问题,但也要防止用集体讨论来代替个人阅读。

听了郑教授关于语文教学目标的确定,真正感受到自己平日的不足,在制定教学目标时太大太不具体,知道以后在制定目标是要具体再具体点,集中再集中些。

刘教研员从汉语音韵与意蕴的关系入手教导我们该如何解读文本。他声情并茂的讲座让我明白了诵读的重要性。文本的解读原来还可以从汉语的音韵入手。

湖州市语文教研员邢夏老师解读了中考命题的技术,并结合考试说明对湖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卷作了全面分析。让我对中考命题要面对的基本问题,命题的基本要求,考查学生的哪些能力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使我在以后的教学中能更有的放矢,更注重学生人文素养的培养,三维目标的达成。

听了王老师的讲座明白了一位名教师的成长需要磨砺,需要努力进取。陈瑜华老师对名师课例的分析让我知道了我们要学名师的理由,更知道要学习更要形成自己的风格。

总之每位专家的讲座都是如此精彩,让我忘了烈日酷暑,忘了疲惫,只沉浸于学习中。在今后的教学道路上,我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我要往自己的脑袋里装进更多的知识,要能够让我的学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要让自己的这桶水溢出来,渗到学生的杯子里。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护士长培训心得体会 护士长管理培训的心得和体会篇三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一、人才引进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二、入职培训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六、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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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长培训心得体会 护士长管理培训的心得和体会篇四

我是__,目前在人力资源部工作,已入职1个半月。新员工培训终于在翘首期盼中到来,对于新员工的培训,我是带着期望来的。1天紧张有序的课程下来,真心感觉没有白来。老师帅,小伙伴赞,企业棒,这是一个团结向上,奋斗不息的团队,我发现有点爱上__了。

在一天的课程中,我先后学习了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以及创始人的商业计划ppt演讲,让我这个工作好几年的老鸟享受了一场洗礼。下面我将分享一下在这场洗礼中获得的令人难忘的点。

尽快实现角色转变、找准个人定位、融入新的环境。公司的愿景是成为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行业的,霸气有木有?那如何实现这个愿景呢?这里不仅仅需要老_一个人的奋斗,更多需要在做所有小伙伴的奋斗。每一个小伙伴都应该尽快转变角色,快速找到自己的定位,积极融入新的环境。

着力培养责任意识、吃苦耐劳的意识。岗位有分工,责任无大小,这要求我们的小伙伴不仅是一个会做事、能做事的人,更多要求还得是一个会抗事的人。在培训之前,我和我的小伙伴已经经历了一轮为期3天的惨无人道的野外军事拓展。我想这个就绝对能展现什么叫吃苦耐劳的意识了。

时刻谦虚谨慎,心存敬畏之心。我是做产品的,这些产品最终都要给客户使用的,而不是停留在纸面上。我们要面对的是大浪淘沙的外部市场环境还有人力咨询行业同行精英,市场是检验产品好不好的标尺。在平常工作中我们应该为百分之一的不完美付出百分百的努力,我们的眼里容不下一丝丝的不完美。

没有任何事情是理所当然的,一切需要感恩。我们所有的工作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我们需要同身边的小伙伴进行合作,你的成功不仅仅是你一个人,首先公司给了你一个施展才华的平台,其次身边的小伙伴给予了积极的帮助,最后我们的背后还有理解我们工作的家人。心怀感恩,轻装上阵,让梦想插上感恩的翅膀。

坚持到底,不轻言放弃。罗曼罗兰曾说:“与其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凿很多浅井,不如花同样的时间和精力去挖一口深井。如果一个人能专心地做一件事情,反而更加容易出成就。对于年轻的职场人来说,如果能在一个岗位上坚持更久,那么成功的几率更大。”只要你付出了,总有一天,你的回报终将大于你的付出。

最后衷心的感谢一同参与培训的小伙伴,你们积极向上,你们自信满满,让培训的课程充满了欢声笑语;感谢为了此次培训默默付出的培训老师,你们工作严谨,你们诙谐幽默,为我们奉上了一场精彩无比的新人培训。

护士长培训心得体会 护士长管理培训的心得和体会篇五

春寒渐渐退去,桃花姗姗而至。二十余天的培训快要结束了,我坐在技侦楼三层的图书馆里,看着心得体会的标题,一时间万千思绪奔涌,不知道从何处下笔。翻阅几十页的培训笔记,一位位前辈的声音在耳边回响。我想对各位在繁忙工作中挤出时间来为我们授课的领导、老师们说声谢谢,想对为我们制定、安排培训课程的党组领导说声谢谢,想对陪着我们听讲每一节课的培训科王科长说声谢谢,是你们赠予我这样一份沉甸甸的财富。二十天前,我对检察院的了解还只限于书本上的法条,而领导、老师们通过面对面的生动解说,不仅介绍了检察院的整体部门设置、各处室工作流程和环节,而且无私地传授给我们珍贵的工作经验、礼仪规范和为人处世的道理。如果说二十天前的我还是一个检察工作的门外汉,那么现在我相信自己已经迈过那道门槛,面对一个崭新的天地。我一定不会忘记这二十余个匆匆而过的日夜,不会忘记技侦楼二层那个舒适明亮的会议室,因为我检察工作的第一个脚印就源自那里。

我把我的体会和感想整理为三个部分,汇报如下:

一、关于平谷、关于农村

报考平谷检察院之前,我从没有来过平谷,却吃过朋友带给我的平谷大桃,甘甜味美的桃子下肚,齿有余香。初到平谷,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听着别具特色的一二声互换的方言,平谷给我的第一印象直观而浓烈。在培训的第二天,我们观看了原区委书记秦书记的区情报告视频短片,对这片土地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__年,平谷的gdp在北京各区县中名列倒数第三,而gdp增速却排名正数第二;平谷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经济实力不强,但常年雄踞北京市果品产量第一,同时拥有生态旅游的天然资源优势和“西连首都机场、东连黄渤海港”的区位优势;平谷正处在一个艰难爬坡的时期,正以清醒的认识、稳定的心态逐步加快发展的脚步。短片最吸引我一段话莫过于秦书记对于“龙马精神”的新解:“龙是神游云端之物,代表远大的理想抱负;而马是脚踏实地的动物,代表踏实的工作作风。将二者结合到一起,就没有完不成的任务。”我愿以这样的“龙马精神”自勉,把平谷作为自己的第二故乡,扎根于斯,服务于斯,志存高远,埋头苦干,交出一份理想的成绩单,为自己的未来,也为这块蕴含着无穷潜力的土地。

平谷是一个有300多个行政村和社区的远郊区,农村土地面积和农民人口数量都占据了全区相当大的比例,在培训中,许多领导和老师结合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如何在具体工作中掌握同农村干部、农民群众接触的方式和方法。我曾服务于通州区的农业大镇永乐店镇农村基层,近三年来与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百姓打交道,做一些琐碎而繁复的工作,他们既是我在工作上的老师,也教给我很多最基本的做人道理。农民群体有突出的优点,也有显而易见的局限性,其优点在于生性淳朴、易于满足;其局限性则体现在较为重视一己利益,缺少大局观和广阔的视野。在平谷区这样一个农业大区,只有树立扎根农村、服务农村的决心,才能用心体会,找到与农民沟通交流的捷径,才能顺利开展检察工作。

农村的发展和稳定离不开城镇经济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支持,同样也离不开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发挥其应有作用。平谷区检察院独创的“法制村长”制度在全区、全市乃至全国推广施行,“法制村长”们把职责定位在“法律知识的宣传员、咨询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指导员,舆情的信息员”这“五大员”上,一方面把检察工作关口向矛盾纠纷的源头环节前移、将法律监督职能向农村延伸;另一方面为农民群众送去专业的法律指导,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农村秩序的稳定保驾护航。我在担任村官助理期间也曾为村里的法律服务室工作,为村委会、村办企业和村民百姓提供民事方面的法律服务,但工作范围相对而言较狭窄,同时由于自身能力不足,对涉农法律规范不熟悉,又缺少制度建设的支持,常常是边学边干边琢磨,走过不少弯路。我相信在“法制村长”已有的经验指引下,我们检察院将继续细化和完善这一先进制度,继续扩大“法制村长”队伍,为一方百姓造福。

二、关于基层检察工作的再认识

“检察院是做什么的?”我许多高中同学在得知我进入新岗位时,都疑惑地这么问我。我高中学理科,我的同学大都就读于理工科院校、而后就职于公司企业,他们可能明白法官、律师是做什么的,却不清楚检察院的职能。公诉一处的梁处长在授课时也谈到她在农村的经历,许多村民称呼她为“梁法官”。由此可见我们国家目前在公民法律素养这一环节,离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也同样说明,我们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在现阶段还未完全展开,检察院作为司法检察机关在百姓群众中的形象还未完全树立。经过这段时间的培训我发现,即便是对于受过法学本科专业知识教育的我而言,对“检察院是做什么的”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仍然存在了一些盲区甚至是误区。在学习中,我对人民检察院的职能和基层检察工作的内容又增加了如下新的认识:

首先,人民检察院是保障政府公信力的最后防线。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也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检察院承担着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任,要把国家工作人员队伍中的蝇营狗苟之徒清除出去,从而起到打造廉洁政府、净化社会风气的作用。

第二,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需要拓宽。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是人民检察院区别于其它国家机关的本质特征,是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法院审判的案件中,民行案件占75%以上,现在百姓对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的意见,多集中在一些民行案件审判中出现的人情案、关系案乃至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现象。多年来检察院的工作重心和资源配置大都集中在在公诉、侦监、自侦等传统部门,民、行检察力量明显不足,民行检察职能也不为民众所熟知。随着检察制度改革的深入,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都应该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还应体现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调解监督等内容,以更好的实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第三,作为基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我们应该怎么做?己身不正则不能正人,“只有做好自己,才能监督好别人”。检察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洁身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的个人素质,职业道德,法律修养,牢记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准则,使法律在检察工作中能够严格贯彻。此外,作为身处法律监督工作最前沿的基层检察工作人员,我们面对琐碎而复杂的工作情况,更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严守工作纪律,树立司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同时还要一切从百姓的贴身利益出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使“为人民服务”成为一句空话。

三、我的自勉

作为一名检察新兵,下周我就要走进新的处室,投入正式的检察工作。我很快要穿上检服,佩上检徽,成为检察官队伍中的一员。我仍有一些差距和不足,需要我更勤奋、更努力去填补:

我将努力提高我的法律专业素养,勤学多问。郑检在授课时曾就不起诉的程序问题向我们提问,几个简单的问题却把我们问住了,相关的司法解释都背过记过,却没有熟悉到信手拈来的程度。一个问题,在司法考试的试卷上答错了,或许对成绩的影响只是一分两分;但在检察工作中出了错,带来的后果很可能沉重得我无法承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学习锤炼,夯实专业知识技能。

我将尽快融入新的工作环境,营造融洽和谐的工作氛围。新的单位每一个同事都将是我学习的目标和对象,尤其是一些工作时间长、应对实际问题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作为一名新兵,我应该以谦逊的态度积极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逐渐熟悉业务情况、学习和借鉴工作方法,同时也要在生活上和大家互帮互助,融洽相处,为营造一个团结的战斗集体出一份力。

我将全面开发自己的潜力,锻炼自己的才能,多思考、多读书、多练笔、多表达,成为新时期合格的检察官。或许我不是最优秀的,我的身上还有许多差距和不足,但我不会放弃每一个能使自己得到锻炼、获得成长的机会,我将时刻以一个优秀检察官的标准要求自己,向最优秀的行业榜样看齐。

二零零一年的初秋,我来到北京,来到政法大学的校园,稚气未脱、激情满怀地诵读法大的入学誓词:“……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政法之圣洁;积人文之底蕴,昌法治之文明……”

二零一零年的春日,我终于就要穿上深色帅气的检服,站在司法工作的一线阵地上,誓言犹铮铮在耳畔,热血仍滚沸在心头,或许我不会成为一个振臂一呼而应者云集的英雄,但我坚信,我将是一名恪尽职守、勇往直前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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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长培训心得体会 护士长管理培训的心得和体会篇六

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教育思想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进步,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素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为了适应现代的教育工作,县教育局举行了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教师的基本功,经过一学期的训练我有如下体会:

一、提高了我的职业道德。

师德的好坏从大的方面来说影响整个社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从小的方面来说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身弓行实践、严谨治学、勤于进取、认真授业、热爱学生、积极育人、勇于科研、平等竞争”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因此教师必须要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树立了我科学的教育观念 。

在升学重压下,传统教育观念即传统的教师观、陈旧的教学观、“惟师是从”的专制性的师生观等仍束缚着大批教师。许多教师在听到学生不同意见时,常用自己的想法束缚学生,或给予伤害自尊心的批评,造成学生不敢提出和老师不同的意见,创造性思维更无从产生,最终不会思考也不愿思考。在这种旧教育观念的桎梏下,学生只是分数和书本的奴隶,个性很难充分舒展,思维不能健康发育,导致思想依附、灵魂萎缩,惟师是从、惟书本是从已经成为普遍的现象,这不能不令人痛心和担忧。这些不具有独立性、变通性和创造性的接班人又怎能适应科技突飞猛进、知识日新月异的当今时代?又怎能担负起21世纪富国强民之重任?因此,教师教育观念

的转变和更新特别重要,只有教师具有新的教育教学观念,才能在教学中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才能以优异的素质去主动适应并深入开展蓬蓬勃勃的素质教育,才能培养出新世纪所需要的创造性人才。

三、提高了我的创新能力 。

一个没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民族,是难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我们中华民族有光辉的四大发明史、也有屈辱的半殖民地史、更有崛起的改革开放史,无不证明了这一论断的正确性。而创新这一民族灵魂的延续和升华,离不开“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创新是教师的首要必备素质、不可或缺的师表,在迎接知识,经济挑战的2l世纪尤其如此。对学生的素质教育,是一个多层面、多角度、互动互补的立体工程,诸如身体素质、思想素质、心理素质、业务素质、个人素质、群体素质、单项素质、综合素质的培养等等。而创新,是学生发挥潜力成长成才的基本素质。其培养,必须贯穿于素质教育立体工程的一切层面、所有角度。教师有不同的岗位、不同的专业,但都必须是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发现者、传导者。如果教师本身缺乏创新素质,又怎么能以“身教”的师表来树揩模,导方向,作人梯?因此,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学校管理队伍,首先必须是有创新素质的队伍,才能把学校办成培养创新人才的基地。教师队伍的创新素质必须是成体系、全景式的,必须是有再生与辐射能力的。前者指教师的创新,应该是包括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等诸多方面协调一致、相辅相成的创新;后者指教师的创新素质,主要不是体现于教案中、课堂里,而是体现于教学对象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养成发展、开花结果。

为此,教师必须通过“学习、学习、再学习”,不断更新观念,接受新知,强化创新精神。要破“以教为主”、“教与学统一”的观念,立“教为不教”的观念;破“一张考卷论高低”的观念,立全面考察创新能力的观念;破“自我封闭”的小国寡民教育观,立开放办学的国际化大教育观。

四、磨练了我的个性。

一个人的个性的形成既有先天的不同素质基础,又有后天环境条件的影响,而良好的个性品质的形成主要取决于后天环境的影响。就青少年学生而言,影响他们良好个性形成的主要因素是对他们进行教育的主要施教者——教师的个性。前苏联教育家乌申斯基说:“固然,许多事有赖于学校一般规章,但是最重要的东西永远取决于跟学生面对面的教师个性:教师的个性对年轻心灵的影响所形成的那种教育力量,是无论靠教科书、靠道德说教、靠奖惩制度都无法取代的。”

“只有个性方能影响个性的发展和定型,只有性格才能养成性格。”教育专家之所以如此论述,就是因为教师个性潜在地影响着青少年的精神世界,影响着施教的成果。教师个性的影响具有导向、凝聚、使学生亲师等多种功能,教师的良好个性品质一旦得到学生的认同,就会激起学生的学习需要,从而由认同到模仿乃至内化。富有个性魅力的教师如同一种粘合剂,能将每个学生紧紧地凝聚在他的周围;富有魅力的教师能以独特的教育风格,使学生迷恋而爱听他的教诲。

由此可见,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热爱学生,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使其得以全面发展,是教师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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