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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个人心得感想【优秀5篇】

更新时间:2022-12-18 11:52:24 点击: 来源:yutu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时,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5篇《学宪法个人心得感想》,可以帮助到您,就是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学习宪法的感想和收获 篇一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新宪法同马克思列宁主义、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把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提供了宪法保障。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宪法》的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具体表现。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为生产一线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基层党员干部。

学宪法个人心得感想 篇二

法律,多么圣神的名字!它是现代的包拯,那么大公无私;它是正义的化身,为受害者讨回公道;它是一架天平,永远不会向一边倾斜。确实,如果世界上没有了法律,那么人间将是一个百年的噩梦!

我曾今在报纸上看见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小男孩叫小健,他11岁时父母离异,他被法院判给了母亲,但不久,母亲因病去世。小健的父亲此时已再婚并育有一女,不愿意再承担抚养小健的义务。由于无人监护,小健一直被寄养在外婆家。可是外婆年纪大,身体又不好,根本无力照顾小健,无助的小健将父亲告上了法庭。法庭民事审判庭的李法官认为,如果立案,就会出现父子对簿公堂的情形,容易使小健的心灵受到伤害,也不利于父子日后生活,应尽可能在诉前调解,于是法庭通知小健的父亲到庭谈话。在第一次谈话中,小健的父亲态度强硬,强调当初小健的母亲声称不需要他抚养儿子的。李法官指出,依据我国民法通则,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因父母离婚而取消,如果遗弃未成年人,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数天后,法院再次通知小健的父亲到法庭谈话,李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再次耐心为其解释我国民法的监护规则,劝其克服困难,承担起抚养小健的义务。经过李法官的多次努力,小健最终于父亲接回家一起生活。

我想:是法律帮小健找回了家,但是,小健的爸爸是被动抚养的,应该不会对小健很好。可是,小健还那么小,那么可爱,就受到了那么大的打击,小健能承受住吗?

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丽;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我们一定要把法律放第一!

学习宪法心得感想 篇三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力度不断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逐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一是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得过于原则化,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弹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规对一些政府机关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管理职权划分模糊,有时产生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问题。

人治现象还较严重。由于受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思想以及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响,有的人个人意志、长官意志、特权思想比较重,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权力的自觉性还不高,甚至仍存在着“权大于法、权重于法”的观念,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的行为。加之部分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千方百计地拉关系、托熟人、找门路、找领导,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干部的长官意志、特权思想。三是法治观念淡薄。一些机关干部片面认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执法机关,一般的政府部门不是执法机关,无所谓依法行政问题,对自己要求不严,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盲目性、随意性,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法等现象。

实用主义较为普遍。不少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实用主义的做法,对单位和个人有利的事情当仁不让,没有好处的事情拱手相让,以致出现互相推诿、行政执法不作为的现象,严重地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五是执法环境不宽松。由于社会关系网干扰较多,来自社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纵横交错的关系网,无时无处不在严重地干扰着依法行政。致使许多本来并不复杂的事情,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也很明晰,但处理起来却很棘手,导致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

学习宪法的感想和收获 篇四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按照办党组统一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文件,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有关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谨记按照法治精神和法治要求开展财政监管工作;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勤奋刻苦的工作作风,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切实做到思想与行动高度统一。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再一次诠释了《宪法》的精神,并在《决定》文件中充分说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由此可见,四中全会是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的里程碑,对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史经验进行了深刻总结,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目标指明了具体方向,提出了重大任务,做出了新论断、新部署,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当今中国,宏伟的法治蓝图已经展开,正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性跨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厉行法治,励精图治,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不懈奋斗。

我认真学习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重要讲话,反复进行研读,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通过学习,我更坚定了财税工作的信心。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表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总书记的讲话使我深切地认识到,作为专员办干部,依法履行财政执法职责,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在今后的财政监管工作中,我将全面对照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只有通过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才能不断提高自身各项素质,为财政监管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学习宪法心得感想 篇五

大家都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我们迎来了__市第二五届宪法宣传周。

宪法是什么?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在法治宣传周中,我们观看了法律进学校系列短片,我们从中看到许多事例如:家庭暴力、购买了过期食品、升国旗等等。了解了中国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旗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这些法律都是从宪法衍生而成的。

这里举一个例子:两名同学去超市买东西,购买之后发现这些食物已经过期,返回超市要求退货。营业员看他们还是孩子,就推脱说不行,他们离开后,其中一位同学的父亲的司机来接他回去,知道后带他们回到超市进行索赔,但这位司机有点贪,索要了4万元最后所有人都进了派出所。大家知道这里面触犯了什么法吗?商店的营业者和司机都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法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赔偿为商品价格的5-10倍)

最后司机给予罚款,店主给予赔偿同学。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普遍性和重要性,如果不了解法律那么会给自己带来诸多麻烦。。。

最后的最后,我在此发出呼吁:深入学习宪法,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服务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局,为上海的明天贡献一份力!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5篇《学宪法个人心得感想》,能够帮助到您,是最开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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