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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孤儿监护协议书 孤儿监护人申请书(5篇) 孤儿监护协议书范本

更新时间:2023-01-13 14:39:00 点击: 来源:yutu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孤儿监护协议书 孤儿监护人申请书篇一

乙方(监护人):

第三方:

被监护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孤儿监护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孤儿 的法定监护人,监护时间至孤儿年满18周岁止(即至20 年 月 日止)。

二、在监护期内,乙方有权利支配国家发给被监护人的生活福利补贴及其它补助,同时,必须承担下列义务:

1、负责被监护人的吃饭、穿衣、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让被监护人享有与其他儿童一样宽松的生存生活环境。

2、被监护人到适学年龄,乙方必须送被监护人入学,并负责被监护人因上学产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负责被监护人因病、因伤或其它意外原因而产生的医药费或其他费用。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必须监督乙方按协议内容认真履行义务,若乙方不能按协议内容履行监护义务可以对监护人进行说服、批评、教育,若乙方仍不能履行义务,甲方可按照法律程序向第三方提出变更监护人申请,依法变更监护人,此协议内容则自动终止。

四、乡镇民政所做为协议第三方,同时又是乡政府组成部门,既有公证权又有监督权,若乙方不能按协议内容履行监护人义务,可会同甲方及时终止监护人权利义务,依法变更监护人。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第三方各持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第三方:

二o 年 月 日

孤儿监护协议书 孤儿监护人申请书篇二

孤儿养育监护协议书

甲方:民政办

乙方(监护人):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主动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管理的通知》(民电[2013]3号)精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确保孤儿健康成长,经协商,民政办(甲方)与(乙方)就孤儿养育和基本生活费使用监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落实孤儿现行保障政策,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2、甲方定期实地走访看望孤儿,对孤儿养育情况和生活费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于监护对象基本生活,保障监护对象健康成长,并负责保护其人身安全,不得虐待、歧视、遗弃。

2、乙方负责对监护对象进行教育培养,督促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扶持接受高中(中专)以及大学教育,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3、乙方负责保护监护对象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在监护对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发现乙方对监护对象有虐待、歧视、遗弃行为,或不尽教育责任,或对生活补助费有挪用、侵占等不当使用情况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依法诉请变更监护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乙方如发现不能按时领取基本生活费的,有权向甲方查询并

要求按规定发放;监护对象应享受其他规定保障待遇不能落实的,有权要求甲方协调落实。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孤儿成年后自动解除。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二〇年 月

二〇年 月日日

孤儿监护协议书 孤儿监护人申请书篇三

安徽省马鞍山市孤儿养育监护协议书

甲方:______(县、区)民政局 乙方(监护人或单位):______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确保孤儿健康成长,经协商,民政局(甲方)与

(乙方)就孤儿(此表申请人)养育和基本生活费使用监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落实孤儿现行保障政策,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2.甲方定期实地走访看望孤儿,对孤儿养育情况和生活费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人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于该监护对象基本生活,保障该监护对象健康成长,并负责保护其人身安全,不得虐待、歧视、遗弃。

2.乙方负责对监护对象进行教育培养,督促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扶持接受高中(中专)以及大学教育,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3.乙方负责保护监护对象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在监护对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发现乙方对监护对象有虐待、歧视、遗弃行为。或不尽教育责任,或对生活补助费有挪用、侵占等不当使用情况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依法诉请变更监护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乙方如发现不能按时领取生活费的,有权向甲方查询并要求按规定发放;监护对象应享受其他规定保障待遇不能落实的,有权要求甲方协调落实。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保留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孤儿成年后自动解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二〇一

****年**月**日

二〇一

****年**月**日

孤儿监护协议书 孤儿监护人申请书篇四

孤儿监护协议书

甲方:美姑县民政局

乙方(监护人):

丙方(孤儿):

为了发扬中华民族爱幼护幼的优良传统,使不幸孤儿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塑造儿童健康心理和性格,维护弱势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弱势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为丙方监护人。

一、乙方在监护期间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保障弱势儿童的人身安全,无偿监护弱势儿童。

2、对弱势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帮助其提高生活的自理能力。

3、培育弱势儿童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

4、按国家规定保证弱势儿童接受学龄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负责与学校沟通,配合学校做好弱势儿童的教育工作。

5、定期向甲方反映弱势儿童的成长情况。

6、其他应当保障弱势儿童权益的义务。

7、保证弱势儿童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弱势儿童身上,不虐待儿童。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与职责

1、甲方定期培训弱势儿童的主要照料人,并指导监护工作。

2、为监护家庭养育弱势儿童提供技术性服务。

3、定期探访弱势儿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监督评估监护家庭的养育工作。

5、建立健全弱势儿童和监护养家庭的文档资料。

三、监护协议的履行

1、乙方因家庭经济条件发生变化,不能监护弱势儿童时,应与甲方解除监护协议,弱势儿童由甲方另行安置。

2、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所在乡镇协商,责令其改正,必要时可以解除监护协议;对弱势儿童造成人身侵害的,应当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美姑县民政局乙方(夫妻双方):____经办人: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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