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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2-02-11 15:30:58 点击: 来源:yutu

  预算执行管理是预算实施的关键环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关系党和国家各项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以下是小编收集的2017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希望大家会喜欢!

  【2017预算执行情况报告1】

  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宜昌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2017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繁重艰巨的财税改革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主动适应和把握新常态,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民生改善。上半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8亿元,完成预算的51.9%,增长25.8%。其中:税收收入96.6亿元,完成预算的47.6%,增长7%;非税收入61.2亿元,完成预算的60.6%,增长74.1%。

  上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1亿元,完成预算的45.9%,增长39.9%。其中:税收收入15.6亿元,完成预算的43.6%,增长14.2%;非税收入15.5亿元,完成预算的48.5%,增长81.1%。分部门看:国税部门2.1亿元,完成预算的38.8%;地税部门14.4亿元,完成预算的44.3%;财政部门14.6亿元,完成预算的49%。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增值税1.2亿元,完成预算的39.5%;营业税5.9亿元,完成预算的41.2%;企业所得税1.1亿元,完成预算的29.4%;个人所得税6082万元,完成预算的50.8%;专项收入2.8亿元,完成预算的29.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亿元,完成预算的36.4%;罚没收入5.7亿元,完成预算的65.7%。

  总的来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市财税部门多措并举,强化收入责任,深挖收入潜力,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在一季度的基础上实现了平稳回升,但税收收入仍存在增幅偏低、占比下降、落后于序时进度等态势,收入增长主要靠非税收入的拉动。上半年,全市税收收入增幅7%,市本级税收增幅14.2%,均低于一般公共预算增幅;全市税收占比61.2%,市本级税收占比50.2%,同比分别下降10.8和11.3个百分点;全市税收完成预算的47.6%,市本级税收完成预算的43.6%,分别落后于序时进度2.4和6.4个百分点。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实行结构性减税带来税收减收。上半年,税务部门累计办理各项减免税达11.2亿元。二是经济增长放缓,尤其是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持续下降导致按现价计算的增值税等税收低增长。三是受企业利润增幅回落以及去年企业预缴所得税增加较多影响,今年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减少。四是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少、采矿业市场持续低迷、央行降准降息降费等,影响地方税收收入的增长。五是葛洲坝房地产公司和葛洲坝财务公司等企业总部外迁,也带来了税收的减收。

  2、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亿元(含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下同),完成预算的63.9%,增长15.4%。

  上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2亿元,完成预算的51.4%,增长10.4%。主要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亿元,完成预算的51.4%;公共安全支出4.8亿元,完成预算的30.1%;教育支出4.9亿元,完成预算的47.9%;科学技术支出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93万元,完成预算的7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亿元,完成预算的2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亿元,完成预算的59.4%;节能环保支出6294万元,完成预算的78%;城乡社区支出6亿元,完成预算的51.7%;农林水支出1.7亿元,完成预算的56.6%;交通运输支出3.1亿元,完成预算的147.8%。部分科目支出进度较快,主要是因为:在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支矛盾较大的情况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各项重点支出的资金拨付,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确保了重点领域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0.6亿元,完成预算的25.8%,减收20亿元,下降39.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6亿元,完成预算的33.7%,下降7.7%。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40.3亿元,完成预算的34.1%,下降23.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5.6亿元,完成预算的33.6%,下降7.7%。

  政府性基金收支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安排的支出下降。上半年,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8.6亿元,下降36.9%,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5亿元,下降5.8%。由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在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占比高,土地市场的状况直接决定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增速。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低迷,房地产企业拿地的积极性下降,进而导致了土地出让收入的下降。受收入下降影响,政府性基金支出也下降。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尚未入库,支出相应也未拨付。主要是国有企业母公司合并上年度企业财务年报后还须中介审计,计收利润需要一段时间,市级国有企业应交国有资本收益入库通常集中在下半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亿元,完成预算的74.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8亿元,完成预算的68%;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7亿元,完成预算的89.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5亿元,完成预算的9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449万元,完成预算的78.2%。进度较快主要是因为今年7月1日起,《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12年来首次大幅度调整,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从“9% 或4.8%”提高到“10% 或5.5%”。受此影响,灵活就业人员多选择在7月1日新《办法》实施前缴纳本年医保,导致收入进度加快。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4亿元,完成预算的55.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5亿元,完成预算的56.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582万元,完成预算的26%,进度较慢主要是因为市本级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工作正处于启动阶段,待审核无误后将于下半年拨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4亿元,完成预算的56.3%。

  总的来看,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我们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按照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主线,以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为抓手,加强制度创新和体制完善,发挥好财政的基础性、制度性和保障性作用,积极释放改革活力和管理效益,重点落实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去年,财政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顶层设计,积极推进财政21项改革,密集出台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等20多个改革性文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今年,在抓好去年改革成果落实的基础上,市财政局部署了18项财政改革任务。启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探索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大力推广PPP模式,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筹备建立城市建设发展投资基金。创新财政扶持产业发展机制,“补投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筹备出台产业引导股权投资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设立宜昌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首期筹措15亿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117亿元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其中市级80亿元,将PPP财政中长期支出责任等纳入预算管理,推进建立规范的市级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创新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方式,通过清理甄别盘活结转结余资金8.1亿元,将结转结余资金清理与预算编制结合,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亿元,编入部门预算4.2亿元。加强工资制度改革、公车改革和财政内控机制改革等上下联动改革的前期摸底调研,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做好改革准备。

  二是狠抓收入征管。在经济新常态下,财政收入持续增收压力加大,为实现年初预算确定的收入目标,高度重视组织收入工作,注重协调、挖掘潜力,突出非税,我市的财政收入在形势极为不利的情况下,实现了稳步增长。坚持财税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做好收入预测和进度分析,密切跟踪收入动态,强化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重点税源、重点项目和收入征管薄弱环节,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入库。解放思想,智慧理财,培植税源,挖掘潜力,建立可持续的收入增长模式。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创新征管方式,加强稽查监管。

  三是严格预算执行。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严格按照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抓好执行,在规定时限内批复市直部门预算,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用途和范围下达,做到无预算不支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重点加大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重大专项等资金的监控力度。推进国库资金管理机制改革,对专户进行清理。强化预算约束、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与市审计局主动联网,开放预算执行查询窗口,实现实时审计。

  四是积极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的局面,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和政策手段,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和增强财政投融资能力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精准发力,推动全市经济稳定增长。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筹措资金70.4亿元,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8.9亿元,利用国库短期调度资金13亿元,重点推进至喜长江大桥、城市快速路网、东山大道BRT等系列基础设施项目及奥体中心、博物馆等公建项目建设,支持和塘悦舍公租房、九安城安置房、环城南路及中央商务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统筹整合省域副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等三大产业基金24亿元,采取“补投融”相结合方式,支持精细化工、食品生物医药等六大千亿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筹措资金对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增资扩股,新增担保贷款1.4亿元。“让利、输血、反哺”实体经济,安排风险补偿金,引导金融机构投入,推出“财政增信惠农贷”、“财政科技创新贷”、“财政引导及时贷”等各类财政金融创新产品。

  五是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170.4亿元,增长28.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6.1%;市本级民生支出37.7亿元,增长40.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5.2%。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更加注重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教育、科技、农业、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文化体育与传媒、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安排教育专项资金2.4亿元,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1196万元,支持市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职教园建设,支持重点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和重点专业建设。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安排就业资金和残疾人保障资金8850万元,支持重点人群就业和个人自主创业,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降低失业保障费率。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个人自付住院救助比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医改资金1.8亿元。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安排资金9253万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安排资金2766万元,支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当前,世界经济处于深度调整之中,复苏动力不足,我国经济进入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更加注重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国内外环境相当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部分行业面临市场需求不足、产能严重过剩、商品价格低位波动、资金与债务等潜在风险显性化的困难和挑战。从我市情况看,今年经济相比往年困难更多、压力更大、形势更为严峻,特别是投资增速下滑、工业增长后继支撑不够、消费长期低位运行、部分行业和企业经营困难等问题比较突出。

  (二)传统骨干行业企业形势低迷。

  受经济下行及政策影响,宜昌传统骨干行业发展面临极大挑战,整体呈现低迷态势。上半年,全市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158.7亿元,增长5.6%,其中第二产业税收增幅仅为1%。全市制造业合计入库税收31.1亿元,下降2.1%,其中:纺织业入库3325万元,下降77.3%,减收1.1亿元;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入库1.8亿元,下降29.4%,减收7612万元;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入库2.1亿元,下降26.8%,减收7672万元;专用设备制造业入库9467万元,下降21.3%,减收2558万元;食品制造业和烟草制造业形势略好,分别入库2亿元和8.9亿元,比同期分别增收1.2亿元、1.5亿元,减缓了制造业税收下降的幅度,但并不能扭转下降的态势。与此同时,受化工行业景气度不高影响,全市采矿业入库税收5亿元,下降19.4%,减收1.2亿元。矿产、化工制造业等作为宜昌工业优势和特色产业,占我市税收比重仍然较大,但由于产能过剩、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等限制,发展遭遇周期性瓶颈,行业内部分支柱企业经营困难,税收后续增长乏力。

  (三)税收收入形势不容乐观。

  受经济增速下滑和政策性减税等因素的影响,今年以来我市税收收入呈低速增长态势,1-5月税收收入增幅一直维持在3%左右,6月份增幅回升到7%,税收收入增幅每月均低于全省平均增幅。上半年,全市15个税种中6个税种下降,其中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主体税种“两增两降”。地方税种增幅创近年来最低,也成为制约全市税收收入增收的主要因素,其中土地相关税种增速回落20.6个百分点。综合经济增速放缓,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和进一步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落实,三峡集团公司、三峡财务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葛洲坝财务公司、葛洲坝房地产公司等企业总部外迁使税收发生转移,央行降准降息使金融业税收存在不确定性等,我市税收收入形势不容乐观。

  (四)预算平衡矛盾突出。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收入形势更加严峻。在税收收入增收困难的同时,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检察院和法院的上划等对非税收入也造成了影响,财政收入的不确定性和减收因素明显增多。然而,财政支出压力明显加大。一是落实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公务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等增支政策。二是落实教育、科技、农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政策。三是支持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打造“四大平台”、促进六大千亿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支出。四是地方政府债券和其他一些政府性债务陆续进入偿还高峰期等刚性支出需求。与此同时,中央和省财政进一步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改革资金分配办法,我市受经济发展水平、财政供养规模、人均财力状况等因素影响,上级对我市特别是市本级的转移支付补助相对较少。在财政收入来源减少、支出明显加大的情况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收支平衡难度加大。

  三、下半年财政主要工作举措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加快财政改革步伐,统筹处理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关系,把握好深化财税改革与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内在联系,促进实现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预期目标。

  (一)加快培育新增长点,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突出“稳增长”的重要位置,夯实“稳增长”的基础。积极落实相关财税政策,加快培育新增长点,把政策转化为财源建设的成果,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着力拉动投资需求。加大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筑牢经济发展支撑。发挥好产业基金拉动社会资本投资的作用,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促进财政增收。落实好支持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环境,为企业发展减负加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要求,规范执行已出台的优惠政策。建立规范、科学、严密的财源筹划机制,强化财政协税护税功能,健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收入组织力度,调动市场、企业、政府等各类资源,积极寻找增收点。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努力实现财政收入规模、质量和增速同步提高。

  (二)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释放改革红利。

  按照2017年财政改革工作要点,抓好各项财政改革任务的落实,将改革成果应用到财政管理的方方面面。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增强预算统筹协调功能,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在执行好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并狠抓落实。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试编发展性支出三年滚动规划。规范权责发生制事项,规范财政专户及往来资金管理,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防止把金融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加快PPP项目实施进度,提高PPP项目可融资性,助推更多PPP项目落地。创新产业发展基金管理使用方式,加强与金融、债券、基金等机构对接,形成“政府投资+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的融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引导、示范和带动的杠杆效应。创新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做好80亿元新增债券及置换债券分配工作,制定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系列政策措施,建立“权责利相结合、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步伐,围绕清权、确权、晒权、束权,加大改革力度,出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等领域八条简政放权措施,优化财政服务,转变政府职能。

  (三)转变发展方式,助推经济提质增效。

  围绕我市产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市政府“黄金八条”,用好产业股权引导基金,促进六大千亿产业加快发展,扶持现代服务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性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新建各级研发平台、创新型企业、产业基地和科技孵化器。创新财政扶持中小企业机制,扩大“财政科技创新贷”、“财政增信惠农贷”等系列财政金融产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成果,推出“电商流通优惠贷”,支持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支持城区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及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以产业转型升级、绿色交通、“三河十库”等十大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统筹试点乡镇建设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

  (四)完善政策机制,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落实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市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和市一中、夷陵中学、市特殊学校新校区建设,推进职教园建设。建立健全职业院校生均经费保障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保险、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建立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落实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奖励全覆盖等计生政策。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和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机制,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利用PPP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盘活存量房,加大回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力度。加大文化惠民投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司法体制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机制。

  (五)强化财政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

  落实人大有关决议和审计意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和预算编制机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实行财政投资评审新模式,采取放开一批、自评一批、联评一批方式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对规格、标准统一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进行评审;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委托业主自评,实行备案制管理;对重大建设项目,会同业主联合评审。加强非税收入稽查力度,推广新型缴款方式,完善收入项目目录清单,探索罚没财物处置方式。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通过“建机制、简程序、抓监督、促公开”,再造政府采购流程,加大政府采购监督力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实行资产处置联动协作审批,制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诚信体系建设和执业质量监管。对项目前期周转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彩公益金等5类专项资金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用到实处。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推动部门决算公开,规范预决算公开程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努力完成2017年预算,促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2017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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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财政预算。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2407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下同)增加25798万元,增长12.00%。预算支出完成5849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55780万元,增长36.30 %,结转下年使用0万元(详见附表1)。

  ——政府性基金预算。预算收入完成72361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77.49%,比上年增加673271万元,增长1337.37%。预算支出完成78941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734614万元,增长1340.46%(详见附表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收入完成16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预算支出完成4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33.57%(详见附表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算收入完成9196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71%,预算支出完成8346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8.13%(详见附表4)。

  以上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是预计数,在年度决算编制后,还会有些变化。

  2016年,财政部门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性减税因素增多、增收空间缩小、刚性支出增长过快、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广辟财源,勤征细管,严控支出,深化改革,强化监管,全力支持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一)严格依法征管,征收体制日趋完善。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步增长。一是征管对象重点明确。全市建筑行业完成税收收入19741万元,增加7938万元,增长67.25%;房地产业完成税收收入24884万元,增加4529万元,增长22.25%;全市纳税前20强企业增收8498万元,增长17.45%。二是征收工作亮点突出。全市住宿和餐饮业完成税收收入2456万元,增加991万元,增长67.65%;打击“两违”建筑税费清缴收入完成16992万元,增加4246万元,增长33.31%;农村耕地占用税、契税完成3509万元,改变了近五年来农村“两税”放任自流的局面。三是非税征管成效显著。建立非税收入激励考核机制,全市非税收入完成84808万元,增加18211万元,增长27.35%。

  (二)科学调度资金,重点支出保障较好。确保了各项干部职工改革性福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了政权机关的正常运转,确保了重点民生支出的需要。一是提高全市干部职工待遇。启动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工作。以应发工资为基数,足额发放了干部职工的个人年度考核奖励工资。按照每人每月增加300元的标准,预发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调资部分。离退休人员工资按要求套改到位。二是提高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合理确定乡镇财力和人均基本财力标准。2016年公共预算新增安排540万元资金用于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和街道办事处工作补助。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启动老年乡村医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全市参保人数达到126.2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提高到75元/月/人。保障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全市城市低保对象11276人,月人均补差293元;农村低保对象50716人,月人均补差128元。四是提高教育保障水平。足额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安排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等各类工程建设资金5886万元,改善了农村办学条件。完善扶困助学机制,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及职业教育助学金、普通高中助学金共2737万元。五是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投入24681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64个,共5909套住房。

  (三)加大“三农”投入,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一是认真发放涉农补贴。全年共发放涉农补贴36项,发放资金总额27900万元,惠及全市24万户补贴对象。二是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1146万元,对68座小二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投入1080万元用于中小河流治理。确保了关王塘和太平灌区等小农水重点建设项目配套改造资金的需要。整合财政资金342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5万亩。整合财政资金3000万元,支持油茶综合产业园建设,建设标准化油茶生产基地1.5万亩、早实丰产基地1万亩。三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资金6000万元,支持村民改善出行条件。投入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3659万元,有效解决了我市农村饮水困难的问题。投入1100万元用于农业环境整治以奖代补,提升了农村环境质量。投入4350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为2900户农村困难群众改善了基本居住条件。四是推进农村综改工作。积极支持遥田镇建新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争取到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739万元,实施项目361个,完成硬化道路68千米,修建水渠61千米,硬化山塘118口,环卫项目3个。五是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安排扶贫资金435万元,实施“雨露计划”、建立贫困户信息网络系统等,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

  (四)创新体制机制,财政改革有序推进。通过深化各项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高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新《预算法》,构建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协调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部门预算公开实现“全覆盖”,“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二是推行PPP模式。积极推进“耒阳市智慧城市综合开发项目”,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被列为全省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项目计划投资15.01亿元。三是落实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改革。2016年,全市置换债券金额合计3.47亿元,极大地减轻了财政支出压力。国投公司获批发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12亿元,将推动我市重点民生项目的建设进程。

  (五)规范财经秩序,财政监管全面加强。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制订了《耒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有效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二是认真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非税收入稽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积极清理“吃空饷”人员,停发了60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工资。三是不断加大投资评审工作力度。累计评审项目373个,评审总金额212807万元,审定金额190800万元,审减资金22007万元,审减率为10.34%。四是扎实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全市共完成政府采购监管总额42865万元,实际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额39282万元,平均节约率为8.36%。五是加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先后组织人员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公共卫生资金和校车经费进行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编制财政预算的水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当前财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经济转型尚需时日,主体财源缺乏,财政增收困难;财政供养人员过多,负担过重,刚性支出压力大;国库资金缺口加大,资金调度日益艰难;有些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全市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培植财源,增强发展后劲;推进依法征管,促进财政增收;优化支出结构,构建公共财政;深化财税改革,健全体制机制;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为加快富民强市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考虑到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规模较小,从2017年起并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单独编制)。总收入预期完成26960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240700万元,增加28900万元,增长12%左右。其中上划中央收入预期完成71589万元,增长17.41%;上划省级收入预期完成21432万元,增长14.38%;本级收入预期完成176119万元,增长9.40%。(详见附表5)

  预算支出坚持“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工资和改革性福利待遇支出,保障社会民生福利支出,保障单位运转和社会稳定的支出需要。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全市“三公”经费预算5087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0%。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9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280万元,增长2.70%。其中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1344万元,提前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36954万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支出30920万元,本级安排的支出301782万元。(详见附表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完成782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819万元,下降15.92%左右。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完成76000万元(不含按计提缴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4000万元)。

  支出预算安排3795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8048万元,下降55.87%。其中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万元,本级安排的支出37951万元。(详见附表7)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7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6项,较上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全年收入预期完成146938万元,其中保费收入75446万元,投资收益127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9709万元。支出预算安排134816万元,其中保险待遇支出131718万元。(详见附表8)

  三、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建市30周年。做好2017年的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财政部门将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积极作为,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创新生财,推进经济发展。按照“做大、放活、调优、扶强”的原则,建立健全财政政策导向机制,加快推进全市财源建设。一是强化财政扶持,做大做强重点企业。加大对年创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的扶持力度。将政府性资金存款与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贷款情况挂钩,鼓励金融机构对重点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探索国有资本参与重点民营企业投资管理,引导重点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竞争力。二是着力一区三园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招商引资平台。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盘活园区资源,做到条件成熟一片,滚动开发一片。实行项目准入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规定项目建设期限,将土地及其他优惠政策与企业纳税情况挂钩,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努力引进一批高税收、高附加值的企业入驻我市。三是突出本土特色,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培育本土企业,帮助一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本土企业尽快投产发展。围绕油茶、贡茶、粉皮等本土特色农业产业,大力培植乡镇财源。推进“互联网 ”行动,实现线上与线下销售的有机结合,为全市的工业产品、农业特产、旅游景点打开广阔的市场。四是激活吸纳社会资本,扩大PPP模式运作范围。积极将第二水厂、污水处理厂、标准化厂房、蔡伦竹海等存量资产盘活,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经营管理,解决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坚持科学聚财,推进综合治税。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强化税收保障工作,确保各项税收及时、准确、足额入库。一是建立税收保障信息平台。对全市税源进行地毯式清理,将信息集中反馈到信息平台,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加强税源控管,防止税收流失。二是强化重点税源征管。继续加大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收入督促征收力度。积极完善国土收入征管机制,堵塞征管漏洞。三是完善零散税收征管方式。对城区个体工商户税收、房屋租赁税收、车辆营运税收等实行委托代征,对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相关税收及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开展协税护税。以适当的奖励方式,鼓励消费者向商家索取发票,构建新型个体税收社会综合治税网络。

  (三)坚持合理用财,推进公共财政。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一是支持社保事业发展。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落实财政补助政策。适当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全面启动大病医疗保险,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医疗待遇水平。二是支持教科文事业发展。继续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经费保障工作,着力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支持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和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快推进“两馆一中心”建设,完善我市文化服务体系。三是支持“三农”发展。积极申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经营项目,通过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继续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是支持全市性的重点工作。努力保障公车改革、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及建市30周年重点财政投资项目的支出需要,确保各项改革和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四)坚持精细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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