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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宣判“六虎” 央视播报,孙力军团伙“6”虎被判监。

更新时间:2023-03-17 06:14:09 点击: 来源:yutu

今天,9月23日上午,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案一审在长春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其犯三罪: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孙力军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今年53岁的孙力军,1969年1月生,山东青岛人,公共卫生硕士学位,副总警监警衔。他19岁参加工作,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从事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曾任上海市卫生局外事处副处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处长。

2008年,孙力军调到北京出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自此踏入警界,10年后获任公安部副部长,2020年4月19日被查。

法院认定,孙力军从2001年至2020年4月的19年任上受贿6.46亿余元,在被查当月仍有受贿行为;2018年上半年,孙力军应他人请托,指使有关人员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等方式,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帮助他人避免损失1.45亿余元;非法持有枪支2支。

孙力军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能够认罪悔罪,且积极配合追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根据孙力军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三天“6”虎被宣判,其中3人死缓

孙力军案是三天来被宣判的第6宗大案。

9月21日,三“警虎”同日在河北被判刑:

保定中院宣判,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敛财4267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唐山中院宣判,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敛财7343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廊坊中院宣判,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受贿1333万余元,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9月22日,两“政法虎”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日被判刑:

曾任公安部副部长、司法部部长的傅政华敛财1.17亿余元,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判处死刑被判死缓;

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敛财4.4亿余元,以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死缓。

傅政华、王立科所判刑罚与今日宣判的孙力军相同,都是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三日连判6名原政法系统的“大老虎”,在近年的司法审判史上都较为罕见。其中孙力军、傅政华、王立科三人均被判死缓(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敛财均已过亿元;龚道安被判无期徒刑,邓恢林获刑15年,刘新云获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