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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选5篇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大学生

更新时间:2023-03-24 02:47:17 点击: 来源:yutu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1

  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

  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哈姆莱特曾这样感慨。也正如哈姆莱特所说的,一只雀子的生死,都是命运预先注定的,而无论是国王的躯体,抑或是臣民的躯体,一旦生命停止,也都只是蛆的食物而已。活着,就不能让自己像国王那般狠毒、波洛涅斯那样虚伪,而应该拥有雷欧提斯、奥非莉娅的高尚、霍拉旭的忠诚!《哈姆莱特》的剧情发生在中世纪的丹麦,但是从剧中我们可以联想起英国的现实。剧中所发生的种种冲突,恰恰真实地反映了16世纪末17世纪初英国的社会矛盾。

  在悲剧一开场时,莎士比亚描写的就是一个动荡不安的局面。丹麦王的突然死去,鬼魂的出现,种种现象都给人一种劫难临头的感觉。从这一切可以看出,当时是一个乱世,也难免要发生非常变故。

  当权的国王克劳狄斯,在这乱世中扮演了一个丑恶的角色。他狠毒的害死了亲哥哥,篡夺了王兄的王位,又诱骗了王后,高高地坐在王位上。他分明是一个*犯、是一个万恶不赦的小人。但是,他掩饰着内心的丑恶,在众人面前,带着仁慈贤明的假面具。为了试探哈姆莱特发疯的原因,耍手段派人刺探。为了达到目的,自己躲在暗处,不公开对付哈姆莱特,暗地里却两次安排借刀*的诡计,试图杀害哈姆莱特。从克劳狄斯的卑鄙行径可以看出,他并非一般的封建朝廷的暴君。他有封建君主专制的暴虐,也有原始积累时期资产阶级冒险家的狡诈。

  克劳狄斯身为国王,却无度,每天只知道饮酒作乐。朝臣们也都致力于取悦于君王。我们以一个典型的官僚波罗涅斯为例,他身为御前大臣,却昏庸无道,一味地告密、献计、偷听、为了卑鄙的勾当连自己的女儿也出卖,最后连自己的性命也没有保全。这一切都是腐朽的官僚制度的产物。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是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为了奉承主子,甘当国王的密探,出卖朋友。

  总之,这些统治者的形象是:徒有冠冕堂皇的外表,内心却阴险狡诈,他们贝利与冲昏头脑,为了谋私利,不惜做伤天害理之事。旧的封建关系已经被瓦解了,统治集团受到了新的资产阶级利己主义的恶习的影响。一股强大的社会恶势力正是有这样一批统治者形成的。

  哈姆莱特是悲剧的主人公,也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的典型形象。他虽然身为王子,是封建统治集团中的一员,但他就读的德国威登堡大学是人文主义运动的中心。在这里,新思想新文化熏陶着哈姆莱特,他对世界和人生有新的看法,这新的看法是与传统的教会观念不同的。

  他鄙视尊卑贵贱、等级森严的封建关系,渴望真诚相待的*等关系。他有美好的理想,而且多才多艺。他一想待人诚恳,光明磊落。他是具有进步思想和优秀品德的好青年。

  在哈姆莱特眼中,父亲就像神一样,是个英明治国的君主。父母相亲相爱,拥有奥菲丽娅的纯真爱情,很多好朋友在自己的周围,这是哈姆莱特理想的生活。经历了宫廷变故以后,现实的丑恶原形毕露,哈姆莱特也从幻想中醒来。残酷的现实给他的精神以沉重的打击,他变得很忧郁,这是理想破灭后的一种精神状态,由于并不是哈姆莱特的天性。

  由于和精神危机并没有击垮哈姆莱塔,反而使他更加清醒了,他从幻想中解脱出来,回到了现实中,他敢于同社会罪恶作斗争,用它深刻而有力的思考去分析现实,准备采取行动,完成父亲交给他的复仇任务。

  克劳狄斯暴露了自己的真面目,独自在祷告的时候,哈姆莱特没有杀了他,有人认为这是哈姆莱特优柔寡断、生性软弱的表现,是悲剧的根源。因此,也有人把哈姆莱特看作行为犹豫的典型。但是,事实上哈姆莱特并不是这种人,他有志气,对人生有积极的看法。在哈姆莱特眼里,世界上存在着众多的罪恶,克劳狄斯的罪恶只不过之其中的一桩。他的责任不仅仅是为父报仇,而是如他自己说的“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

  按照人文主义理想,哈姆莱特自觉地担负起重整乾坤的义务。他行动犹豫的原因应该是:在一个伟大的目标面前,他想采取行动但却不知如何去行动。在最后,他虽然替父复仇了,但自己也与敌人同归于尽,没有完成重整乾坤的任务。这也使他意识到现实的冷酷。

  哈姆莱特之所以不能完成重整乾坤的任务,有两方面原因。客观上,*势力过于强大,而哈姆莱特所代表的先进力量比较弱小。主观上,人文主义思想本身具有局限性,当理想与现实产生矛盾时,难免要陷入精神痛苦之中。

  哈姆莱特面对强大的恶势力,没有想到广大人民群众是改革现实的根本力量,而只想到“我”,孤军奋战,这注定是要失败的。

  不少旧思想的重担在哈姆莱特身上存在着,这些旧思想使他在斗争中不能抓住时机,使自己处于消极的被动的地位。

  哈姆莱特本身有弱点,但仍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理想人物的形象,该剧本既是对社会矛盾的揭示,也是对人文主义的理想的人物的歌颂,对人民与*统治作坚决的斗争起到了鼓舞作用。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2

  读完第一遍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悲剧,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久久回想剧情,结局。

  哈姆雷特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突然得知父亲死讯以及刚继位的叔父和母亲匆忙完婚,父亲的亡灵告诉他,自己是被叔父害死要求为其报仇。政治斗争的残酷,母系亲情的破碎、信仰、人性价值如此不堪一击,现实的冲击使他陷入深深的矛盾中,他开始怀疑,他的人生观也开始变化,内心受到煎熬,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在叔父进行祷告时错失了最好的复仇机会,读到这里时,我想的是再怎么也要给他一刀,但是他没有,心里在想他为什么不把叔父杀死,他在考虑什么?他是从道德的制高点出发的吗?他是懦弱?是在计划复仇?是他的伦理关系、理性、来不及反应的缓冲?同病相怜的命运共同归属感?是自我冲突?总之,他在思考,他在涤荡自己的灵魂。但他最终选择复仇。他选择了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

  但是故事的悲剧性在于命运的纠结与多变。

  在面对困境时,我也与他一样试图说服自己、强迫自己。自己常常去想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我的人生意义又是什么?我该怎么度过这一生?不断的思考、想要靠近答案,又自我否定,结果陷入了思维怪圈,无法走出来,反而将自己困死在里面。也让我想起一段话,“大部分人终身都是在梦游,从来没问过自己他们在干什么,以及为什么要那么做,他们吸收了他们的父母的价值观和信念,或者他们的文化,毫不质疑地接受了下来。但如果他们刚好吸收了错误的信念,他们就会生病。”我没有办法判断什么是真正正确的信念,我甚至怀疑我所接受到的信念和文化,但是随着我经历的事情,我越来越能接受不同的事物,也不停提醒自己注意思考。人的心里有着很多个自己,不停地争斗,有时候这个我胜,有时候那个我胜,犹豫、挣扎、多变,自我否定、自我鼓舞,又饱含力量,一直在踉跄着挣扎着向前或向后。

  当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或者所吸收的价值观被打破时,苟延残喘还是挺身而出,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思考和自己的见解,不断地认识自己,认识自身价值,重塑自己,是我到现在想的最好的答案。

  感受一下摘抄和莎士比亚的诗一样的句子

  披着殓衾的死人都从坟墓里出来,在街上啾啾鬼语,星辰拖着火尾,露水带血,太阳变色,支配潮汐的月亮被吞蚀得像一个没有起色的病人。

  清晨披着赤褐色的外衣,已经踏着那边东方高山上的露水走过来了。

  我的墨黑的外套、礼俗上规定的丧服、难以吐出来的叹气、像滚滚江流一样的眼泪、悲苦沮丧的脸色,以及一切仪式、外表和忧伤的流露,都不能表示出我的真实的情绪。这些才真是给人瞧的,因为谁也可以做作成这种样子。它们不过是悲哀的装饰和衣服;可是我的郁结的心事却是无法表现出来的。

  一个不肯安于天命的意志,一个经不起艰难痛苦的心,一个缺少忍耐的头脑和一个简单愚昧的理性。

  即使地狱张开嘴来,叫我不要作声,我也一定要对它说话。

  在好风给人方便、船只来往无阻的时候,不要贪睡,让我听见你的消息。

  对于哈姆雷特和他的调情献媚,你必须把它认作年轻人一时的感情冲动,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掉,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一个自爱的女郎,若是向月亮显露她的美貌就算是极端放荡了;圣贤也不能逃避馋口的中伤;春天的草木往往还没有吐放它们的蓓蕾,就被蛀虫蠹食;朝露一样晶莹的青春,常常会受到罡风的吹要向他自己叛变。

  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行。对人要和气,可是不要过于狎昵。相知有素的朋友,应该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可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留心避免和人家争吵;可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倾听每一个人的意见,可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可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可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

  你的话已经锁在我的记忆里,那钥匙你替我保管着吧。

  我知道在热情燃烧的时候,一个人无论什么盟誓都会说出口来;这些火焰,女儿,是光多于热的,刚刚说出口就会光销焰灭,你不能把它们当作看待。

  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的人声名狼藉。

  我的命运在高声呼喊,使我全身每一根微细的血管都变得像怒师的筋骨一样坚硬。使你年轻的血液凝冻成冰,使你的双眼像脱了轨道的星球一样向前突出,使你的纠结的鬈毛根根分开,像愤怒的豪猪身上的刺毛一样森然耸立。

  他握住我的手腕紧紧不放,拉直了手臂向后退立,用他的另一只手这样遮在他的额角上,一眼不眨地瞧着我的脸,好像要把它临摹下来似的。这样经过了好久的时间,然后他轻轻地摇动一下我的手臂,他的头上上下下点了三次,于是他发出一声非常惨痛而又深长的叹息,好像他的整个胸部都要炸裂,他的生命就在这一声叹息中间完毕似的。

  人们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敬的行动,掩饰一颗魔鬼般的内心,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死了;睡着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睡着了;睡着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因为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朽腐的皮囊以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人们甘心久困于患难之中,也就是为了这个缘故;谁愿意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一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费尽辛勤所换来的小人的鄙视,要是他只要用一一柄一小小的刀子,就可以清算他自己的一生?谁愿意负着这样的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呻一吟流汗,倘不是因为惧怕不可知的死后,惧怕那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是它迷惑了我们的意志,使我们宁愿忍受目前的磨折,不敢向我们所不知道的痛苦飞去?这样,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志愿不过是记忆的奴隶,总是有始无终,虎头蛇尾,像未熟的果子密布树梢,一朝红烂就会离去枝条。

  要是语言来自呼吸,呼吸来自生命,只要我一息犹存,就绝不会让我的呼吸泄漏了你对我所说的话。

  真正的伟大不是轻举妄动,而是在荣誉遭遇危险的时候,即使为了一根稻杆之微,也要慷慨力争。

  要是把他的好处一件一件列举出来,不但我们的记忆将要因此而淆乱,交不出一篇正确的账目来,而且他这一艘满帆的快船,也决不是我们失舵之舟所能追及。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3

  被马克思喻为“最伟大的戏剧大师”的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他不仅仅属于一个时代,并且属于所有世纪;他不仅仅属于英国,并且属于全世界。浪漫派诗人济慈曾说,“莎士比亚过的是寓言的一生:他的作品就是诠释。”世界上对这位巨人的剧作一往情深的导演不计其数,异常是对《哈姆莱特》这部杰出的经典戏剧更是情有独钟,俄国导演梅耶荷德就曾说:“如果将来的某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剧本都失传了,而《哈姆莱特》没有失传,那么戏剧就还存在。”

  完成於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别林斯基称《哈姆雷特》是戏剧诗人之王的灿烂王冠上头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哈姆雷特》是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戏剧,他的剧本仅在1979~1985年间就出版了92次。

  好的作品往往源于社会生活。《哈姆雷特》故事情节取材於12世纪末的一部丹麦史,1567年一位法国作家把它写进自我的故事集里,16世纪80年代中,伦敦舞台上曾多次上演过莎士比亚同时代剧作家据此改编成的戏。1601年,莎士比亚又把它重新改编,把一段中世纪的封建复仇故事改写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强烈反封建意识的杯具,哈姆莱特的形象也所以成为世界文学中著名的艺术典型之一。

  据说莎士比亚写《哈姆莱特》的时候,英国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时,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王室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莎士比亚深深感到自我的人文主义思想和英国现实之间存在着无法解释的矛盾。他开始在《哈姆莱特》中深刻揭示出这一矛盾。他经过这一个古老的宫廷仇杀故事,对以克劳狄斯为首的专制王朝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对王子哈姆莱特这个人文主义者所进行的反封建*的斗争,给予了热情的赞赏和深厚的同情.

  第一幕:哈姆莱特听王家城堡上的哨兵报告,城垛上出现了一个酷似先王的幽灵。遇见了它,证实了他的最大疑惧:原先正是先王的兄弟克劳狄斯,在先王熟睡时分谋害了他,随即篡夺了他的王位,并娶了孀居的王后。鬼魂告诫他要严守秘密,伺机为他报仇,然后消失了。在这一幕中,哈姆莱特的一段话让我感受颇深。

  “在个人方面也常常是这样,由于品行上有某些丑恶的瘢痣,或者是天生的——这就不能怪本人,因为天性不能由自我选择;或者是某种脾气发展到反常地步,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和防卫;或者是某种习惯玷污了原先人喜爱的举止;这些人只要带着上述一点缺点的烙印——人生的标记或者偶然的机缘——不管在其余方面他们是如何圣洁,如何具备一个人所能有的无限美德,由于那点特殊的毛病,在世人的非议中也会感染溃烂;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声名狼藉。”

  确实如此,人的本性,很多时候都在被争论着。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呢人的品行,似乎随着时代的发展反而一步步退化了。古代所提倡的“大同思想”,似乎已被遗忘。人的丑恶渐渐显露了出来,抢劫等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而“发脾气发到反常地步”这便是心胸狭窄的表现。

  第二幕:慑于那个可怕的秘密和所承诺担当的艰巨任务,哈姆莱特让江湖戏班演了一出戏。第三幕则重点描述了这出戏。其独白再次深深地打动了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经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那一种更高贵”“生存还是毁灭”的疑问应当说贯穿于整个杯具,最终导致哈姆莱特走向死亡。这段内心独白不仅仅是哈姆莱特的疑问,更是许多人类痛苦的根源。哈姆莱特的杯具命运也根源于对这个疑问的理解和阐释。一般认为,这个人物既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反封建、崇尚人的理性的特征,又有宫廷贵族后代悲观、忧郁的消极一面。在应对死亡时,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一面令其勇于走出黑暗,应对人生,而悲观的一面则让他对摆脱不了死亡的恐惧而痛苦万分。尽管哈姆莱特最终选择了勇敢应对,但死亡最终还是降临在他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至始至终困扰着他。

  “生存还是毁灭”确实引发人的深思。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从来都没有好好研究过这个问题,最大的愿望就是无忧无虑地过着每一天。确实如此,我想的事情都很简单,从未停下来好好想过一个问题。现实的我,不想去太过于繁琐的问题,一遇到问题,似乎都是在爸爸妈妈的指导下走出一个又一个迷宫。此刻回过头来想想,自我确实很幼稚。生存毁灭似乎在一念之间。不明白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选择逃避而结束自我的生命。“忍”,世间有很多事情都要忍。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自我为什么要气愤和不满呢仅有自我明白。

  我们生存的社会不可能到达古代所提倡的“大同社会”。对于环境,我想仅有自我学着去适应吧。如果你没有本事改变周围的生存环境,那么努力去适应便是自我最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社会环境的混乱,人心的险恶便是杯具的最大根源。应对诱惑和挫折,我们不能一味地抱怨。读好书不仅仅是思想的净化,也是心灵的净化。最起码,读了这本书,我开始深深地思考自我的问题,也明白很多看似简单的道理。我不愿有哈姆雷特的软弱,虽然偶尔会有点脆弱,可是每一次从挫折中爬起来时,我对着自我一笑。因为我明白自我没有想象中脆弱。

  总而言之,真正的经典是不会被时间的尘埃所埋没,相反,犹如陈年的美酒,越是年代久远,越能散发醉人的醇香,《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4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而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了篡夺了王位的叔父。

  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见到了鬼,得知了原来是叔父杀死了父亲,这加重了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对它的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使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后来,通过戏中戏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他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为什么?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原先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他也许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他有她的血。可是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可是就算复仇成功,一切还会回来吗。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细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横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是做寡妇保护自己的名声,还是嫁给新国王满足自己的需求。这可以理解为精神欲望和物质欲望的相分离。,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那么,她灵魂里那些污点是什么?以前没有吗?就算她最初选择了道德她就幸福吗?国王死去的瞬间她的不幸就被决定下来。这种不幸从一开始她就无力改变。说到底,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是道德的败坏者。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我们可以把这种命运绝对不会给予他的东西称作失去。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绝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他的悲剧就在于此。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他无力地忏悔。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的可能会失去的辛苦到手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都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淬了毒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和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他们的父亲一样被人杀死了。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逃避,她选择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尽管面对的哈姆雷特,这个丹麦的王子,人民拥戴的将来的国王,他依然斗志昂扬地喊出来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这样的呼声代表的一种斗争精神。他和新国王是一样的。却最终死在了新国王为哈姆雷特设计的陷阱中。他们两个可以认为是对哈姆雷特这个人物的补充,在复仇这件事情上,在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一个终点。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莪菲莉霞投湖了。还有那个指示自己的孩子为自己报仇的鬼魂,他的情感悲痛,而又态度坚决。

  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鬼魂依然在地下,上不了天堂。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5

  看到《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名字,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应该是描述一个人的。我曾也听过身边的人提过这一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悲剧,我是带着好奇心,去看着一本书。

  起初,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人物不熟悉,而且人物也不少,我是有些看得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关系。后来看着看着,也搞清楚其中的人物关系了。《哈姆雷特》算是我第一本看得剧本,看起来很明了,人物之间的对话等等。

  基本上描述的是这样的故事:哈姆雷特的父亲前任国王死了,母亲改嫁现任国王,哈姆雷特父亲的弟弟,哈姆雷特眼里,这是不正当的,是的,的事情。由于父亲的死,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以至于后来遇见鬼魂,开始复仇计划。让鬼魂用他的身体,而他自己则颓唐,为了不让国王发现异常,就装疯卖傻,并告诉自己的好朋友霍拉旭要保密。其中爱上了一位女孩奥菲利亚,并也巧妙地利用这个原因,了他的装疯卖傻,让国王认为是因为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和爱情上的打击导致哈姆雷特的行为怪异。但是,哈姆雷特最后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女孩。因为哈姆雷特很爱戴他的父亲,所以在他死后,知道他死是因为国王的。整日被围着,总是想着怎么复仇。本来哈姆雷特还是有一些怀疑的,后来因为宫里来了戏班子,哈姆雷特就趁这个机会试探一下国王。吩咐准备的一出戏是讲发生在维也纳的一件公爵的案件。观察国王面色不自然,装着身体不适的样子,离开了。这时,哈姆雷特确定了不是他自己的幻想,而是真的是国王了自己的父亲,还和母亲结婚!正当哈姆雷特想着怎么报仇的时候,召见他说话,哈姆雷特觉得是个机会,就去,国王怕偏袒儿子,便让奥菲利亚的父亲躲在暗处。后来在这过程中,哈姆雷特错手了他。他指出了的,也恳求对承认过去的,离开国王。要是以真正的母亲的样子来对待他,那他也会以真正的儿子的态度来祈求她。终于了,答应照他说的去做。本来国王可以哈姆雷特波洛涅斯这个借口去哈姆雷特,但是考虑到那些爱戴哈姆雷特的们,还有的,便没有傻死哈姆雷特,就放流放了。从*王安排人在这途中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也知道其中肯定有鬼,就巧妙地扭转局势。但是还是被海盗俘虏了。但是海盗们对他很尊敬,放了他希望他能在朝里说些好话。哈姆雷特回到王城,知道他心爱的女孩死了,很是伤心。因为看见心爱女孩的哥哥跳坟,悲痛的哈姆雷特不住跳了出来,因为哈姆雷特了他的父亲,因此痛恨哈姆雷特,的国王便利用这一点来哈姆雷特。让雷欧提斯让他使用一把涂了致命毒药的开刃尖头剑来和哈姆雷特比剑。起初,雷欧提斯心存犹豫,认为自己的不让自己这样做(剑刺哈姆雷特),前两回合都让哈姆雷特胜利,最后一回合以为和哈姆雷特的挑衅,的心复燃了,就刺伤了哈姆雷特。在这期间,因误喝了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饮料,哈姆雷特便知道了这是国王的。而快死的雷欧提斯,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了哈姆雷特的好朋友霍拉旭,后来,雷欧提斯死了,哈姆雷特也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就了国王。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最后一口气要求亲眼目睹这场悲剧的好朋友霍拉旭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要他把全部秘密。当霍拉旭含着眼泪答应他一定地这样做时,哈姆雷特便死了。正在这时,远征波兰的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到达,霍拉旭和其余人都流着泪王子的灵魂。大家都觉得,要是哈姆雷特没死的话,他一定会成为一个最尊贵、最、最、宽厚的丹麦国王。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但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杯具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杯具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从这故事可以看出莎士比亚把故事写得曲折且吸引人,各种等等的。通过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因和鬼魂来描写哈姆雷特的复仇计划和过程。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很矛盾的,很忧郁的,明明完好的父亲却被害死,明明深爱的女孩,却因为自己的报仇,而失去了心爱的女孩。哈姆雷特给我的感觉,就是挣扎在现实与之间,读起来心里也是从满苦涩,莎士比亚把哈姆雷特描写的很直白,完完全全的体现出一个忧郁的哈姆雷特!整一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还是,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被命运控制着,被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

  鬼魂,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在开始时,设置了悬念,哈姆雷特的父亲究竟如何死的?以至于哈姆雷特的勇敢一面表现出来,鬼魂是哈姆雷特复仇的很重要的线索。而奥菲利亚,这一人物更添了哈姆雷特心中的悲痛,爱情的葬送,雷欧提斯,没有这一人物,最后的结局也就不是这样了,也起了很重要的的作用,而哈姆雷特的好朋友烘托剧情,是唯一在这个悲剧中存活的人。最后,其中,有一个人物挪威王子,在剧中只有短短过场戏。他的重要性在于,由他说出全剧的最后台词,似乎象征一个更为的未来,阐述了剧作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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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5篇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1

  《石头记》,即原《红楼梦》的书名,说的就是刻在那块补天顽石上的文字。

  石头是与宝玉寸步不离的,那么《石头记》就是以贾宝玉为出发点记叙而成的。然而《红楼梦》这个题目,相比起原题来说更有味道。红楼,我想从字面可以有两种诠释。它可以指即指宝玉所居怡红院;也可以解释为金陵十二钗的居所,因为红在古时多指女性,红颜薄命,南柯一梦,这样也可以更加突出本书特色,就是注重对于基本没有社会地位的女性的刻画。

  由此可以连想到第五回“宝玉神游太虚境,警幻仙曲演红楼梦”。对于全书来说,想必起到的是“一滴水珠折射太阳的光辉”的效果。他将警幻仙姑的教诲置于脑后,光被“醉以美酒,沁以仙茗”,与可卿柔情缱倦,沉迷于幻境之风光,却终坠入虎狼迷津。这就是对于宝玉一生的影射。

  在本回中更值一提的是《红楼梦》曲词。本身词韵凄婉,文本还描写宝玉“听了此曲,散漫无稽,未见得好处”,更是凄凉,让人不由自主的为宝玉的天真、宝玉的执迷不悟感到痛心。十多首曲词每曲都是悲哀伤感,与大观园之中人人寻欢作乐,繁荣富丽的景象产生极强的反差。我将结合第五回的红楼梦曲、红楼梦判词和自己读本书的感悟,对于金陵十二钗中的多位女子进行简单分析。因为红楼梦判词丁老师在课堂上分析的已经比较透彻了,我主要来讲讲判曲、宝玉和这些薄命女子的生*。

  这一曲“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曲,想必是曹雪芹对于金陵十二钗和贾宝玉怜惜之情最直白、露骨的表现,因为在全书中作者很难找到机会将自己的情感完完整整地穿插在情节中。而在这里我们可以具体的感受到作者的悲叹。

  “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这里的雪与林所指非常明确:薛宝钗与林黛玉。我们都知道宝玉对黛玉倾心,而这首诗中,“雪”暗指“薛”,金也指的是宝钗;“林”即是黛玉。从诗中可以做出判断,宝玉最后并没有和自己所爱的人白头到老,而是落得个“到底意难*”的结局。诗中“齐眉举案”原本的意思是吃饭的时候把托盘举得跟眉毛一样高,表示夫妻之间相敬如宾。这侧面的描述即出宝玉的宝玉却始终惦记着“世外仙姝寂寞林”,从中可以看出他对爱情的忠诚,也可以看出他对圆满的一种渴望和追求。

  纵然这种忠诚是值得钦佩的,但是生活中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宝钗何尝不是一个完美的女子?看来即便是经历了大起大落,宝玉也不能做到那好了歌中所说的“好便是了,了便是好”,因为他始终执着于黛玉而忽视了身边一个同样优秀并一心为他好的女人。纵使他对爱情的忠诚是值得读者们赞叹的,可是红楼梦里的少爷小姐们从未品尝过生活真正的味道,因为身边的一切琐事都可以让下人们去解决。终日为生计奔波的是别人,只会吟诗作画的是他们。他们,包括宝玉,把生活和爱情过于理想化了,一点不圆满就终日惦记着,终生悲叹着,枉自蹉跎。也包括生性敏感多疑的黛玉。

  这让我想起20xx年一部很红的电影《社交网络》,是以facebook创始人的经历进行改编的。主角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天才小伙子,因为女友的分手而伤心愤怒,发泄性的创建网站,另整个学校的网络几近崩溃。在这过程总他的才能被人意外发觉。而在经历是非纠葛、朋友背叛的过程中他也越来越富有,最后成为了世界上最年轻的亿万富翁之一。在影片快要结束时,镜头对准了打开facebook的男主角,找到当初分手的女孩的主页,犹犹豫豫加了她为好友,再坐在电脑前一遍一遍刷新页面……对于很多人来说他几乎拥有了一切。名气,财富青春……却无法挽回一个女孩的心。生活就是由各种缺憾所组成的,完美的人生本身就是不存在的。

  此外,还有许许多多的因素令宝黛二人的情感、令《红楼梦》成为了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别看一座大观园“天上人间诸景备”,繁华与享乐都只是表象。倘若抽去像凤姐这样支持家族的骨干,大观园整个内里就像被蛀空了一样不堪一击的。下人们是勾心斗角,公子少爷是寻欢作乐,而其余的人也过着天仙一般的生活。当灾难不幸地降临,又有几个人能自我保全呢?说他们是可怜人也好,说他们可恨也好。其中宝黛二人是最为无辜纯洁的,脱离世俗的,他们的爱情是最悲哀的牺牲品。他们是被物质光鲜亮丽的表象蒙蔽了的,就像书中提到宝玉对银两这样的东西都没什么概念,面对生活的悲剧、求黛玉不得的痛苦怎能自我合理地调解呢?在本书第五十七回中,黛玉的丫鬟紫鹃“试忙玉”,说黛玉将回家去,害的宝玉失魂落魄,伤心落泪。这的确是宝玉对黛玉深情款款的体现,但是在了解到时代背景,包括大观园里暗里的争斗,不难发现,这段情感是单纯的,盲目的,过于理想化的,也是不切实际的“水中月,镜中花”。宝玉的执迷不悟的确是给本书的悲剧色彩添上了浓厚的一笔。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 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安。奴去也,莫牵连。”

  想必《红楼梦》中最能体现贾探春心机抱负的就是她对赵姨娘,也就是自己的母亲,所说的一句“谁是我舅舅?我舅舅早升九省检点了。”本是赵姨娘的兄弟死了,想问探春讨些下葬的银子。而探春不仅不给,话语中还透露出她才是主子,并想把自己的庶出身份撇的干干净净的意思。在二十七回中,她甚至将自己的亲生母亲的想法评价为“不过是那阴微鄙贱的见识”……在以“孝”为至高美德的古代,这些岂不是彻彻底底暴露了一个没有管教、不懂尊重的丫头的形象吗?而我们再来看贾环,发现这对姐弟还真是有不少的相似之处。心中的不*衡感促使他故意弄翻烛台,烫伤宝玉,在与丫鬟玩乐吃亏了时还大哭:“都欺负我不是太太养的!”可见,在当时这已经发展成为一种风气了吧。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他们固然是不懂得知恩图报、是忘本的,而从文本中我们可以发现探春对王夫人是敬爱有加。王夫人是贾政的正室,所以也可以算是她半个母亲了吧!而一向心高气傲的探春也一定不会甘于自己庶出的地位而会去努力争取的。这是探春挺可爱的一面。

  在《红楼梦》第五十六回中探春难得担当了一回管理者的角色,也是办事利落,精明强干,掌握着主动权,在七十四回中更是痛痛快快的给了王善保家的一个巴掌,表现出了自己应有的骨气。就是这样一位女子获得了“红玫瑰”的称号,美丽动人而浑身带刺。可惜,这朵玫瑰却也未能躲过命运的捉弄。这一曲“分骨肉”描写的就是探春离别时的肝肠寸断。唉,谁知道这朵玫瑰是否已在风雨之中凋零了呢!

  “将那三春看破,桃红柳绿待如何? 把这韶华打灭,觅那清淡天和。说什么,天上天桃盛,云中杏蕊多,到头来谁把秋捱过?则看那,白杨村里人呜咽,青枫林下鬼吟哦。更兼着,连天衰草遮坟墓。这的是,昨贫今富人劳碌,春荣秋谢花折磨、似这般,生关死劫谁能躲?

  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婆,上结着长生果。”

  这写惜春的“虚花悟”同她几位姐姐不同之处就在于,这其中也不能说是有悲剧。因为惜春“将那三春看破”,完全放弃了三位姐姐曾经经历过的繁华生活,而只求自己的一片清净。从书中看,探春这个人就是请冷清冷的个性,待人接物也提不起什么大兴致来。相比起她的三位姐姐来说她的存在感是相对低的,因为她基本不习惯成为人群的中心,只是一个人默默的呆在旁边看着罢了。她也很少出席诗社的活动,在父亲贾敬的葬礼上也几乎不露面。在抄大观园的那一回中,她冷冷地说:“我只能保住自己就够了。以后你们有事,好歹别累我。”这样一位冷漠厌世的姑娘,最终是的到了西方极乐世界的召唤,也说不出是幸还是不幸。

  几位女子,一段繁华,成一场魂牵梦索的红楼梦。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2

  今年暑假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读完第一章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它主要是以宝黛二人的爱情悲剧写的,它以生动的描写,写出了那时候大家族的悲欢离合。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林黛玉了,因为我觉得她美丽、聪明,又很好学,还知书达理。不过,她的缺点就是太多愁善感。我最不喜欢的人物就是薛宝钗,因为她明知黛玉多愁善感,没有妈妈,还在薛姨妈怀里撒娇,感觉好像是故意的。我不太喜欢红楼梦的结尾部分,因为太悲惨了。

  红楼梦,让我对*历史产生了很大的兴趣。我还要学习红楼梦中人物的优点,从自身找找有没有和里面人物同样的缺点,并把它改正。这是我第一次看红楼梦,有些地方还不是太懂,以后有时间我会再好好阅读它,相信会有更多的体会和感想。

  红楼梦塑造了一个跛足道人,他的眼睛正是大观眼睛,所以他看到了一个欲望无穷、沽名钓誉、巧取豪夺的泥浊世界,“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世人都说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他所唱的好了歌,正是荒诞歌。甄士隐为好了歌作了注解。他的解,是对泥浊世界和荒诞人生的“解构”。原来,这个金玉其外的人群舞台,演的不过是一幕幕荒诞戏剧:“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红楼梦有一首荒诞主题歌,还有一个荒诞象征物,这就是“风月宝鉴”。

  宝鉴的这一面是美色,宝鉴的另一面是骷髅。贾瑞死在美女的毒计之下是惨剧,而追逐骷髅似的幻影幻象则是几乎人人都有的荒诞剧。难道只有贾瑞拥抱骷髅?人世间在仕途经济路上辛苦奔波、走火入魔的名利之徒,哪一个不是生活在幻觉之中的贾瑞?总之,揭示世道人生甚荒唐的荒诞性,是红楼梦极为深刻的另一内涵。

  如果说,林黛玉之死是红楼梦悲剧最深刻的一幕,那么,贾雨村的故事则是红楼梦喜剧最典型的一幕。红楼梦的大情节刚刚展开,就有贾雨村“葫芦僧判葫芦案”。熟悉红楼梦的读者都知道贾雨村本来还是想当一名好官的。他出身诗书仕宦之族,当他家道衰落后在甄士隐家隔壁的葫芦庙里卖文为生时,也是志气不凡才会被甄氏所看中并资助他上京赴考中了进士,还当了县太爷。被革职后浪迹天下又当了林黛玉的塾师。聪明的他通过林如海的关系和推荐,便在贾政的帮助下“补授了应天府”。可是一下马上任就碰上薛蟠倚财仗势抢夺英莲、打死冯渊的讼事。

  贾雨村开始面对事实时也正气凛然,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并发签差人立刻把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可是,站在桌边上的“门子”对他使了一个眼色,雨村心中疑怪,只好停了手,来到密室听这个听差叙述讼事的来龙去脉和保乌纱帽的“护官符”,而讼事中的被告恰恰是护官符中的薛家,又连及同在“护官符”中的贾家,甚至王家,这可非同小可。最后,他听了“门子”的鬼主意虽口称“不妥,不妥”,还是采纳了“不妥”的处理办法,昧着良心,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放走凶手,之后便急忙作书信两封给贾政与王子腾报功,说一声“令甥之事已定,不必过虑”。为了封锁此事,又把那个给他使眼色、出计谋的门子发配远方充军,以堵其口。

  王国维在评说红楼梦的悲剧价值时,指出关键性的一点,是红楼梦不把悲剧之因归罪于几个“蛇蝎之人”,而是“共同关系”的结果,如林黛玉,她并非死于几个“封建主义者”之手,而是死于共同关系的“共犯结构”之中。而“结构中人”并非坏人,恰恰是一些爱她的人,包括最爱他的贾宝玉与贾母。他们实际上都成了制造林黛玉悲剧的共谋,都有一份责任。这种悲剧不是偶然性的悲剧,而是人处于社会关系结构之中成为“结构的人质”的悲剧。

  红楼梦的忏悔意识,正是意识到自己乃是共谋而负有一份责任的意识。红楼梦正因为有此意识而摆脱了“谁是凶手”的世俗视角,进入以共负原则为精神支点的超越视角。可惜王国维未能发现红楼梦美学价值中的另一半--喜剧价值同样具有它的特殊的深刻性,即同样没有陷入世俗视角之中。

  贾雨村在乱判葫芦案中扮演荒诞主体的角色,但他并不是“蛇蝎之人”的角色。当他以生命个体的本然面对讼事时,头脑非常清醒,判断非常明快,可是,一旦讼事进入社会关系结构网络之中,他便没有,并立即变成了结构的人质。他面对明目张胆的*行为而发怒时,既有良心也有忠心(忠于王法),可是良心与忠心的代价是必将毁掉他的刚刚起步的仕途前程。一念之差,他选择了徇私枉法,也因此变审判官为“凶手的共谋”。可见,冯渊无端被打死,既是薛蟠的罪,也是支撑薛蟠的整个社会大结构的共同犯罪。说薛蟠仗势*,这个“势”,就是他背后的结构。

  贾雨村在葫芦戏中扮演荒诞角色,表面上是喜剧,内在则是一个士人没有、没有灵魂主体性的深刻悲剧。总之,红楼梦的内在结构,是悲剧与荒诞剧兼备的双重结构。也可以说,红楼梦的伟大,是大悲剧与大喜剧融合为一、同时呈现出双重意蕴的伟大。一百年来的红楼梦研究只重其悲剧性,忽略其荒诞性,今天正需要我们做一补充。

  王国维说红楼梦是哲学的,指的不是红楼梦的哲学理念,而是它的生命哲学意味和审美意味,即由红楼梦的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及其他女子等美丽生命所呈现的生命形上意味。也就是说红楼梦的永恒魅力和美感源泉,不在于它与社会形态变动相连接而产生的意识形态,而在于它呈现了一群生命,一群空前精彩的诗意个体生命。这些生命,也带有儿童的天真和原始的气息,在你争我夺的功利社会里都在内心保持一种最质朴、最纯正的东西。

  红楼梦塑造林黛玉等一群至真至美的诗意女子形象,是*文学前无古人、后启来者的奇观,也是世界文学的奇观。红楼梦女性诗意生命系列中最有代表性的几个主要形象,如林黛玉、晴雯、鸳鸯等有一共同特点:不仅外貌极美,而且有奇特的内心,这便是内在诗情。

  贾宝玉称她们属于净水世界,这不仅是概括她们的“柔情似水”的女性生理特点,而且概述了她们有一种天生的与男子泥浊世界拉开内心距离的极为干净的心理特点。她们的干净,是内心最深处的干净,她们的美丽,是植根于真性情的美丽。因此,曹雪芹给予她们的生命以最高的礼赞。

  他通过贾宝玉作芙蓉女儿诔礼赞晴雯说:“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这一赞辞,既是献给晴雯,也是献给其他所有的诗意女子。芙蓉女儿诔出现于红楼梦的第七十八回,至此,曹雪芹的眼泪快流尽了。

  他借宝玉对所爱女子的最高也是最后的礼赞,包含着绝望,也包含着希望。那个以*禄鬼为主体的泥浊世界使他绝望,但是,那个如同星辰日月的净水世界则寄托着他的诗意梦想。红楼梦的哲学意味正是,人类的诗意的生命应当生活在泥浊世界的彼岸,不要落入巧取豪夺的深渊之中。

  人生只是到人间走一遭的瞬间,最高的诗意应是“质本洁来还洁去”,如林黛玉、晴雯、鸳鸯、尤三姐等,返回宇宙深处的故乡时,不带俗世中浊泥与尘埃,乃是一片身心的明净与明丽。红楼梦充满悲剧氛围,正是因为它本身就是这样一曲悲绝千古的诗意生命的挽歌。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3

  《红楼梦》是幼时读过的,不过那时这本书吸引我的不是内容而是书的扉页上画的金陵十二钗和其他几个重要角色的人像。初中我的语文老师经常说,在我这个年纪是很难把红楼梦读出深度的。她说红楼包罗万象,你的经验和眼界决定了你看能出多少境界。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成了众人的理解。总是在金陵十二衩的身上看别人故事,对于人物的看法也是人云亦云。

  便也随众人感叹,好似当真从中读道了情怀。实则是借影视剧中的印象觉得是个大家族的更替。而从小到大好多课本的文章主旨分析到最后都可以用这么一句话概括—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怎么样的结果是必然的,怎么样的结果是不可能的。就好像现在有很多人会在一些不良的社会事件报道出来后大肆渲染,大肆抨击,文章评论分析到最后,得出一个“是体制问题”的结论。

  本该自己品味,琢磨的,全有一套正确答案,说《红楼梦》是现实社会的一面镜子,在贾府这个社会的缩影里,茶香中虽飘荡着温情与欢笑,但其背后隐藏着残酷与无情,是纷繁复杂的矛盾和斗争。

  之后年岁渐长,才慢慢对原著,对其中的遣词造句起了兴趣。每个阶段读红楼都有不同的感受,以前看红楼总有一种“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式惆怅落寞的感觉。后来又大了些,找了原本的又看了看。细细看《红楼梦》写尽了大观园里的繁盛,写尽了豆蔻年华的热烈。《终身误》诉说着: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亦写尽了所有盛大繁华掩盖之下,因男尊女卑而引起的重重悲剧。

  一曲红楼,万声叹息。这一曲是为大观园里女性的觉醒而高歌,是在黑暗时中看见燎原星火而雀跃。小小的园子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这“温柔富贵乡”里有明枪暗箭,有勾心斗角,有凶狠残暴,有尊卑之分。这大观园是十二个性情各异的女子的宿命旅程。

  换个角度想想,假设十二钗都变作须眉男儿,依照书里的性情猜测。

  黛玉是出世的才子,常纵歌山水,质本洁来诗本澈,孤傲一身。宝钗是入世的良臣,挣功名,希望名垂青史,可见惯人心凉薄。元春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最终憾死党争的王爷,丰神慧玉,一生谋图权利中心,可半子算错,大梦终破。迎春是朝堂中*庸的酸腐文人,汲汲营营,背纲常,怕辜负仁义一场损清望,到头来也空做文章,庸碌半生一事无成。探春是高情远志,傲骨寒裳的商人,哪怕是富贵荣辱织罗网,终此生心头骄阳袖里月亮。惜春是掩门道几声阿弥陀佛的出家人。

  凤姐本是凤凰清歌出身豪门,反为利禄蛊惑成了步步为营的九千岁,落得个看尽世态炎凉的落魄局面。巧姐则是坐过皇位却未曾掌握皇权的傀儡末帝,纵半生巧若桃花灼,终被凄风打落,也免不了后半生的漂沦憔悴。妙玉是梅雪落作杯中色,青灯黄卷红尘过的逍遥客。湘云是遍地烟云皆可卧的世外狂者,听闲鸟唱一折,嗤世间大伪斯兴,负我热怀映月光,不惧将来,不念过往。秦可卿是生的低贱,死的落魄的浪荡子,乾坤浪荡,风情月债。虽有才华却难留姓名。李纨是周旋朝堂的门客,旁观王朝的盛衰。

  这也许是曹公布下的一个末世浮华的局?如曹公所言“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道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曹公这一笔写尽了百态炎凉,满是悲怆。

  如今红楼梦在当今对清代时期生活习俗、风土人情、*社会结构等方面的考察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而且《红楼梦》的楹联,与一般楹联一样,具有明确的实用性、装饰性和观赏性。由于其题写处所不同,内容包罗万象,风格上亦呈现出绚丽多姿的特点:或凄婉如悲秋箫笛,或飘逸如归牧晚唱,或幽远如山雨游云,或冷峻如孤竹瘦石。可以说,《红楼梦》的楹联,充分地体现了作者独到的审美情趣和美学追求。

  另外在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诗词曲赋数目巨大,文备众体。前八十回各种诗词曲赋共有一百九十七首其中高鹗续的后四十回有四十首。再则据统计,书中有诗、词、曲、歌、谣、谚、赞、诔、偈语、辞赋、楹联、匾额、书启、灯谜等,应有尽有。以诗而论,有五绝、七绝、五律、七律、排律、歌行、骚体;有咏怀诗、咏物诗、怀古诗、即事诗、即景诗、谜语诗、打油诗;有限题的、限韵的、限诗体的、同题分咏的、分题合咏的;有应制体、联句体、拟古体;有拟初唐《春江花月夜》之格的;有仿中晚唐《长恨歌》、《击瓯歌》之体的;有师楚人《离骚》、《招魂》。更是衍生红学这一新兴学问。旷世此书《红楼梦》可当得万古不灭与日争光。

  同时《红楼梦》在继承*古代小说艺术传统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创造和发展,达到了我国古典小说前所未有的高峰。问世后,引起人们评论、研究它的浓厚兴趣,并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红学。

  艺术成就上,第一作者严格依照生活的本来面目进行创作,“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他笔下的人物往往“正邪两赋,善恶相兼”,大都是多侧面、多棱角、多变化的圆形人物,真正打破了“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的传统人物描写模式。

  第二作者创造性地运用了多种表现手法,打破以往小说的传奇性特征,通过日常琐屑的生活细节,对主要人物的独特性格反复皴染,同时借助于对比与映衬手法,使人物既立体、丰富,又鲜明、独特。不仅使那些性格不同的人物在对比中显得异常分明,而且能使那些性格相似的人物显出各自的独特性。

  第三作者与叙述者开始分离,作者退隐到幕后,由作者创造的虚拟化以至角色化的叙述人来叙事,在*小说史上首次自觉采用了颇有现代意味的叙述人叙事方式。在叙事角度问题上,作品创造性地运用叙述人多角度复合叙述,取代了说书人单一的全知角度的叙述,这样既使叙述视角灵活多变,又有利于多层次、多角度地刻画人物。以当时北方口语为基础,融汇了古典书面语言的精粹,经过作者苦心营构,穷力追新,形成了简洁纯净、洗练自然、准确精美、具有浓厚生活气息和强烈感染力的文学语言。叙事语言*实自然,通俗生动,富有立体感和表现力。它的人物语言能准确地显示人物的身份和地位,能形神兼备地表现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具有高度的个性化。

  历史和社会价值上,《红楼梦》对于清朝时期生活的细致描写。芸芸众生,世态百相,皆毫芒毕现,巨细无遗。中华民族独具东方风韵的衣、食、住、行,乃至读书做官、婚丧祭庆、市井村野等习俗,都得到了生动细致的描写。作者构制了如此精巧的艺术结构,从一个家族的兴衰荣辱和家庭成员的悲欢离合的过程中,写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一段真相,显示出*南北文化的洋洋大观。因为书中描写的细节真实,生动地表现出当时贵族家庭的生活实况,所以虽然是小说笔法,但论起真实性和细致程度来,却与历史实录极为接近。

  第二,《红楼梦》在风俗描写中很注重把握详略得当的关系,它对一年四季中的重大节候风俗都有涉笔,

  但每一次的描写都有所侧重,因此描绘的侧重点就放在人物的对话动作上面。正是通过一年四季中重大节候活动的描写,作者展开了《红楼梦》的主要线索,显示出主要人物悲欢离合的命运以及悲金悼玉的爱情悲剧故事。表现出了南北区域文化的特色,使其成为一部融合*南北文化特色的巨著,成为从各个侧面显示中华民族文化魅力的不朽之作。

  因此,红楼梦在当今对清代时期生活习俗、风土人情、*社会结构等方面的考察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而且由于当时的社会背景,《红楼梦》里还隐藏了许多作者不便明说的故事,通过对这本书的研究都可分析出来。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4

  “吴宫花草成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我轻念着这首古诗,在一个阳光灿撰的夏日,默默地将《红楼梦》读完。掩卷沉思,不觉一丝悲凉在心头,为那个时代的人,那个时代的物。

  珠泪滚滚冲垮了红楼,雕梁画栋化做一堆尘土,往日的富贵奢华也灰飞烟灭。随着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灭亡,大观园中的风花雪月也因此而一去不复返。对大观园巾醉生梦死的那群贵族来说,自己的一生以喜剧开始,以悲剧结束,醒来之后才体会出“浮生若梦’的内在含义。

  记得《红楼梦》里第一回曾这样写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曹雪芹以感伤的心情,饱蘸着时代的血泪,为封建贵族阶级走向灭亡唱出一首荡气回肠的挽歌,在我看来,《红楼梦》并不仅仅是讲述一个封建贵族家庭山强盛走向衰败的过程,井且还用犀利的语言真实、大胆地向世人揭露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与堕落,真实再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世间悲惨景象,将封建统治者的虚伪、阴险和恶毒暴露在阳光之下。它不单单指出这四大家族必然灭亡的命运,而且也向世人暗示这个家族所属的这种腐朽的社会制度也必然会走向崩溃和死亡。

  在《红楼梦》中,作者成功地塑造了四百多个人物形象。大观园里的每个人物都扮演粉不同的角色,都有独树一帜的特点,令人百看不厌。例如贾府上层统治者中,贾母的安富尊荣,贾政的道貌岸然,贾琏的无耻,邢夫人的庸俗不堪,王夫人的“尊贵贤淑"。金陵十二钗中黛玉的多愁善感,宝钗的城府深严,凤姐的阴险恶毒,迎春的懦弱,探春的干练,湘云的豪爽洒脱,妙玉的矫揉造作,尤二姐的柔,尤三姐的烈等等,都刻画得细致入微。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黛玉这个让无数读者落泪的悲剧形象。

  林黛玉的娇美容姿是迷人的,而使她动人心魄更具艺术魅力的则是她丰富细腻、复杂多变的精神世界。她在《葬花辞》中所扦发的是自己进入贾府寄人篱下的生活感受,以落花自况,以血泪为墨,抒写花落人亡的哀愁。“柳丝榆英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寄托着她对人情冷暖不定的愤您。“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难道不是她对迫害自己的残酷现实的控诉吗?“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则表达了她对美好理想的渴望和执著迫求。“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表现了她的高洁情志和坚定不移的精神。从后,“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向读者探刻展露了一个充满痛苦和矛盾的纯洁心灵,凸现的是一种人格独立的壮美和崇高。黛玉一生不幸,与宝玉的爱情被无情的统治者封杀,最后泪尽而逝,而宝玉也因此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上演了又一出爱情悲剧……

  读完《红楼梦》,我为故事中的种种悲剧而痛心,因为这些悲剧,不仅仅是性格的悲剧、爱情的悲剧,更是一个社会的悲剧,一个时代的悲剧。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琳琅无瑕。若说没奇缘,这一辈子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怎么样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挂牵。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若干眼泪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面带笑容的悲剧。《红楼梦》不但描画了一个封建权贵家子由草木开花走向凌夷的夏商周生存,并且还胆量大地指控了封建权贵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它们的种种做假、诈骗、贪得无厌、腐朽和罪恶。它不仅指出这一亲族的定然解体和失去生命,同时也暗中示意了这一亲族隶属的阶级和社会形态的定然解体和失去生命。曹雪芹笔触下所发明和热烈地爱的主人翁是那一些有决心反判那一个接近死亡的封建权贵阶级的贰臣忤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一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决的是封建社会形态的做假道德和不符合理的社会形态制度。一边儿是木石前盟,一边儿又是珍宝姻缘。一边儿是封建社会形态下务必寻求的功名光环,一边儿是心驰心里向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出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稀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所有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琳琅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临封建礼教下的种种压迫使受害和冷漠,甚至于以性命的支付为代价,质本洁的寻求始末不弃。我们兴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刻,看见了导致悲剧的一个关紧因素:林黛玉的纯洁高尚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初的世俗格格不入,没有办法与社会形态“合成一体”,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表现出来,也是她悲剧的着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经过,是她的个性表现出来的焦点存在的地方。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坦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雪剑严相逼,鲜明可爱鲜妍能几时,一旦飘泊难寻找。花开易见遭遇灾难寻,阶前愁煞葬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掉泪,洒上面的天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止境。天止境!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着看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旦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一个世俗之人没有办法清楚她的思维头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临落花,她想到自个儿身后的情形,没有办法消除心中挂念,又流泪不止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稀玉挨打后,工于心数、精于处世经验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子,并且还用训教的话口儿箴规稀玉改弦更张。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稀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僻高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球都哭成了桃儿普通,她的哭不是缺乏力气,她以哭这种独有特别的情意体验认识来诚恳公开支援稀玉,默默抗争封建礼教,因为这个只有它们二人的心才贴得近来,爱得最深。

  “文雅似娇花照水,举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笔者经过贾稀玉的眼球为我们描画了一个伶俐多才、美艳体弱的病态美貌女子。这样一个纤弱的女子,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禁受了无数折磨在这以后,性命止境来临之际,封建社会形态的狰狞脸面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遗忘黛玉临死前的那一个场景,病逝危险之际,紫鹃四下里请求帮助,却没人肯帮。为防止倒霉,贾母把稀玉的亲事也转到其他地方去处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恨怨悲哀婉转,“天止境!何处有香丘?”无怪黛玉的葬花吟诵。啥子地方有一个整洁的、理想的地方,到底啥子地方有我自个儿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如今所处的事实社会形态都是污浊承受不了的,我要找一个自个儿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让步对自由的寻求。我们为之挂心,为之气愤,一对寻求自由的小伙子男性和女性在封建的枷锁之下劳燕分飞。“一旦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么在稀玉的婚庆鼓锣声中离去了人间。携带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私人拒绝世界,世界拒绝人的天底下取得了解和关系密切,在伶俜无依的天底下,稀玉是她心里永恒的暖和;在爱情无傍的天底下,稀玉是她心里永恒的伤痛。固然最终她变成了那一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魂灵人物,她与常人不一样,她就是她,一丛纯洁高尚孤僻高傲的、落落寡合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数所赐,也以资写成了她的命数。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5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好处。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感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忙,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这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杯具,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杯具。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杯具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个性是*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之后*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礼貌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此刻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必须”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有时光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贴合上方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杯具,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但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述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样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构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好处,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好处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透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

  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比较。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我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以前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述,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述。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杯具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述,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杯具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我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选5篇)(扩展2)

——时间简史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3篇

时间简史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1

  《时间简史》是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创作的科普著作,首次出版于1988年。

  全书共十二章,讲述了关于宇宙本性的最前沿知识,包括:我们的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膨胀的宇宙、不确定性原理、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等内容,深入浅出地介绍了遥远星系、黑洞、粒子、反物质等知识,并对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命题进行了阐述。

  在该书里,霍金探究了已有宇宙理论中存在的未解决的冲突,并指出了把量子力学、热动力学和广义相对论统一起来存在的问题,该书的定位是让那些对宇宙学有兴趣的普通读者了解他的理论和其中的数学原理。

  该书自1988年首版以来,已被翻译成40种文字,累计销售量突破2500万册,成为一本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

时间简史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2

  我选择阅读的书名是《时间简史》,史蒂芬·霍金那本畅销世界的《时间简史》以成为科学着述的里程碑。这不仅归因于作者迷人的表达方式,还归因于他讨论的令人敬畏的主题:空间和时间的本性,上帝在创生中的作用,宇宙的历史和将来。但是,在它问世后的岁月里,有些读者一直不断地向霍金教授诉说,在这本书中某些最重要的概念理解起来非常困难

  《时间简史》里试图把宇宙描述成一个有限但无边界的空间,它是完全自足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它就是存在。对时间则有如下描述,”无序度或熵随着时间增加是一个所谓的时间箭头的例子。时间箭头将过去和未来区别开来,使时间有了方向。至少有三种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即是在这个时间方向上无序度或熵增加;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最后,是宇宙学时间箭头,在这个方向上宇宙在膨胀,而不是在收缩。“

  在我的理解范围内,时间是一种过于复杂的概念。可以抽象地把它说成是伴随在我们身边的一种物质,尽管它无从捕捉,却又确实存在。也可以实化成身边的一切物质,也许你发现不了,但他们确实在被时间改变。明知肯定有东西在周围影响我们的生活,却终究看不清究竟是什么。而时间是自身存在的,至少我现在这么认为,虽然目前没有时光机。

  这让我想到了爱因斯坦的理论,当物体的速度达到光速的时候就能穿越时空。如果这是真的,有一天有人证实时间是由某种物质发出的话,我们就可以有时光机穿梭将来和过去。一切的一切都联系着时间,当没有了时间,物质是否就失去了它的本质意义呢?也许物质存在于时间之中只是我们自己选择的一种方式,或别的什么为我们制定的。没有时间的世界是一个没有连续性的*衡世界,因为时间与空间是一个整体,是坐标轴上的弦,失去了其中一根,假设是X轴,那么Y轴也就没有意义了。

  我们生活在一个由特定的时间所控制的世界。一切都由永远不停止的却又有着严格规律运作的时间主宰。也许它突然在一瞬间停止,调皮地玩弄我们,而我们却也一无所知,当时间开启之后,继续自己的生活。它也许是不朽的,至少在我们这些生命短暂的物质看来,与璀璨的宇宙发展史相比,那确实是不朽的。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产生一个点,就这样无数个点连接在一起,变成线,变成面,就无限制地编织下去,直到宇宙的结束,如果那宇宙没有结束,也就继续不朽地编织下去,那就是人类所无法涉及的永恒。

  在宇宙大爆炸的理论,文中提到宇宙大爆炸发生1秒种后温度降为100亿度,那么爆炸前的温度是多少呢?在网上查找相关资料相结合后知道宇宙大爆炸前的温度为10的32次方绝对温度。这是经近代高能物理学家所证明的温度。虽然这庞大的数字,特殊的单位我都无法理解,但我感受到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其实宇宙大爆炸理论的发现是一位普通的医生。有一晚,他在家中看星空,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根据万有引力定律,那么天空的星星应该互相吸引而越来越近,可是为什么人们却没发现星星都聚在一起的现象呢?于是他提出,一定有一种作用力在抵消星球间的引力,于是,这就是宇宙在膨胀扩散理论的第一位提出者。

  当大爆炸前,宇宙是一个高度均匀恒温的原始火球,那么这就是一个无序的状态,这和热力学第二定律又是反的了。根据研究发现,宇宙在大爆炸后在10的负23次方每秒,这一瞬间的时间,宇宙就膨胀了10倍,那么这个宇宙膨胀的速度有多快呢?大概是10的31次方米/秒,这是什么概念?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光速是不可超的,除非是在静止的状态,质量为0的光子,才可能达到光速,光速是多少?1秒种30万公里,那么就是3乘10的8次方米每秒,这是光速,而宇宙膨胀的速度远远的亿万倍地超过光速。在大爆炸开始10的35次方米每秒以内的事情根本没办法知道。

  再来说宇宙大爆炸的速度,这个速度既不能快,也不能慢,如果慢的话,所有星球就会被万有引力拉回来,整个宇宙大爆炸要精调到10的55次方分之一才可能达到爆炸所需要的速度。

  只有真正懂行的天文学家才知道对神的敬畏,所以很多的天文学家告诉我们,神有两本书启示我们,一本是圣经,一本是大自然。两者之间绝不会相互矛盾。天文学家是很骄傲的,因为他们是研究天文的,所以要让他们相信上帝是很难的,可是现在随着宇宙大爆炸理论的研究,使越来越多的天文学家的信仰发生了变化,有的科学家你明显地看到是从无神论变成有神论。

  读完《时间简史》,获益匪浅。虽然霍金先生深入简出地表达其对时空以及宇宙的看法,但许多抽象的概念我还是没有弄懂,更不敢不懂装懂歪曲原意,所以在这里就谈谈我看完该书后对时间的认识吧。

  我们这个世界,或者说宇宙,是在某条时间弦的,而其他的XYZ轴等我们都不知道,因为人类只有看见三维的能力,最多只能感觉到四维,而宇宙起码在四维以上。这在我的大脑里也是无法构造出模型的。我们只能出现在这个特定的时间,而在我们前一秒的可能又有另一个世界,无数的世界存在,只是时间轴不同,我们和他们(如果存在),是*衡的,因为大家的时间运行间隔是相同的,同速的运动物体相对仍然是静止,彼此之间是无法接触的。

  换言之,如果我们可以时间旅行,我们回到过去的时间。或者我们可以从这个星球到另外一个星球去。因为空间和时间是连续的,过去的空间和过去的时间已经成为现在的空间和现在的时间,我们也就是回到了现在。这有意义吗?我们从现在回到现在?过去的某一时刻的时间和空间仍然在某个地方以某种形式存在,它们明显已延续成了现在。所以我们还会呆在这条弦上。否则,如果我们回到过去采取行为改变重要的发展历史,那么世界将向另外一个方向发展,那回到过去的我们又谈何存在?《时间简史》引出的联想是绚丽的,是壮阔的。

  是我的水*不够,读书不仔细,从整本书中也只能翻来覆去讲时间,请老师不要见怪。不过,霍金先生在书最后所写的确实挺有意思的:”然而,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一套完整的理论,它应该在一般的原理上及时让所有人(而不仅仅是少数科学家)所理解。那时,我们所有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以及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参加为何我们和宇宙存在的问题的讨论。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则将是人类理智的最终极的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所以我说说我对宇宙的理解:我一直想象把地球当作一个细胞,而我们人类就是细胞里面的。每一个细胞都有着自己的生命,最终有一天这个细胞会枯竭。而宇宙可能就是一个人的身体内部。而这个人又是一个细胞里的微小部分……一直循环下去。

  人类需要了解自己,以前的自己,人类渴望了解,在不断了解中不断进步,不断地走向未来。

时间简史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3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暑假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就我而言,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唯物论者,对于那些神怪之类的说法很是反感,而对于能用科学理论解释奇异事物的书刊杂志便很感兴趣。对于霍金先生写的这本《时间简史》便很是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但是由于自己认知水*有限,不得不一字一句地慢慢理解,可仍然还是有不少地方弄不明白。也难怪就连霍金先生在某一场合也曾说过,能够读懂全书的每一句话的人,就已经够格攻读引力物理博士学位了。虽说只学到了点皮毛,但对自己的知识面还是个很大的扩充并对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了不小的提高,这让我不觉得对霍金先生深厚的学术造诣敬佩不已。

  首先,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就比如人人讨厌的蚊子,我想没有一个人会同意上帝创造蚊子这种生物,但是它又的确是我们地球生物圈中的一分子,肯定有它存在的道理,我们不能因为自我的关系而剥夺另一种生物存在的权利。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怎么说呢,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

  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其次,过去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任何事情我都把它想得很完美。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对那些试图证明世界绝对准则的文章很感兴趣。尤其在学习方面体现得相当明显,对于我而言,每学到一个新的知识的时候,都感到莫名的兴奋,因为他们能用很简单的几个公式来指导我们生产和生活方面的种种问题,感到很是神奇,因此对科学家们很是崇拜。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才发现世界远不是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几个“公式”就能涵盖。概括的来说,简单中孕育着变化,而变化中又体现着规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想方设法地去寻找那“隐藏”的规律。很幸运的是,某些规律被我们发现了,但更多的还是未知的事物。

  世界到底有没有绝对准则?还是仅仅是个巧合?所有的问题我们目前尚还不得而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不断的探索才有可能解开这一个一个的谜团。而对于我们来说,它给我们的启发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像是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无法在学习上达到最高峰,因为没有最高峰。你有的只能是不断的去和别人竞争,和自己较劲,唯有此你才能在自己的学习上取得好成绩。

  同样,工作中也是如此,成功的企业者他们比*常人多的就是一个强烈的竞争意识。在当今激烈的社会环境下,“适者生存”,谁都不想被社会所淘汰,谁都想有所作为,那么竞争就在所难免,这也会不断的促使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举两得。

  再次,就是读完了全书之后,脑中一直萦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到底在时间上要不要有个开端?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到底还能在创造出什么样的理论去解决什么样的难题?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2222年人类的科技又将会达到什么样的地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道光速真的就是速度的极限,以致于黑洞成为人类无法逾越的鸿沟?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所有的问题接踵而来,让人应接不暇。但是这种种的问号又是那么的有趣,那么的吸引我们的目光,让人浮想联翩。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而是真真切切的正如你眼前所视,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正如没有人能预测你的未来会怎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就能进行太空旅行,或许仍然在浩瀚的宇宙面前无所适从……

  最后,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了解到科学上的很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的追随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提出自己的理论,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对于现今这样一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大学被赋予的历史使命将不同于往,它肩负着培养出下一代有着卓越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可以说今后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将更多的是人才之间的竞争,不管是从经济方面还是武力方面,以往的传统观念将不利于更快速的发展,有时甚至会起到阻碍的作用,因此创新将是今后发展的又一个新的历史潮流,我们国家只有站在风口浪尖,紧握乾坤旋转,才能永久的屹立在东方。

  这样的历史使命对于21世纪的大学生而言是不可推卸的,首先应该很庆兴的是我们赶上了这样一个好的时代,有这样一个好的环境来进一步求学,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活跃自己的思维、培养自己的能力。其次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样一个好的条件来努力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们也不应该盲目相信课本上的条条框框,而是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来求知问道。我们也应该多多向老师求教,毕竟老师的知识和阅历还是很丰富的,这对于正处在年轻气盛的我们而言是弥足珍贵的。要成为未来的建设者,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应该多多读一些课外杂志,多学一些知识,对于自己的提高也是极其有好处的。同时在校学习的期间我们也应该逐步的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这对于将要走进社会的我们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也能更真切地给我们有竞争的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能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选5篇)(扩展3)

——《简爱》读后感3000字左右3篇

《简爱》读后感3000字左右1

  《简爱》是十九世纪世界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郎特的光辉之作,全书以简爱的成长经历为主线,她从小饱受磨难,很小的时候起她就失去了父母,她的童年是在屈辱和折难中度过的,自小寄人篱下,仰人鼻息中过活,她幼小的心灵屡受常人难以想象的摧残,但她骨子里的韧性使她百折不挠,坚强不屈,不向任何恶势力低头,因此也使她遭受更残酷的打击和更凶狠的折磨。

  命运的不幸和与身俱来的性格让她面临一次又一次的狂风暴雨般的袭击,她象一朵娇开在荒凉的石缝中,在风雨的侵袭下,颤颤粟粟,风雨过后,单薄的身子又骄傲挺立,抬起高昂的头来,从不屈从命运的摆布,她的内心始终燃烧着生命的激情火焰,生生不息,颠扑不灭,风吹不倒,雨打不断。

  她*凡的外面下,隐藏着一颗坚强勇敢充满智慧和仁慈的心,从而焕发人性的光芒和蓬勃的生机,她忍辱负重,矢志不渝地追求自由*等和光明,作为一个外表*凡而思想独立坚强的女姓,她的身上却有着凛然的正义感和傲然的气节,在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她犹如一株出污泥而不染的清莲,品质高雅,白璧无瑕,熠熠生辉,她所拥有的思想正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体现。因而具有相当的人格魅力,作者通过对这一人物的精心刻画和成功的塑造,从而使作品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深厚的艺术感染力。

  据说这篇小说的诞生,在世界文坛上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当时有一百多位学者作家联名推荐,带来极大的轰动效应,如春雷乍响,如星光闪耀,在文学的天空里括起一阵春风,宣起了一股热流,让众多的读者爱不释手,如痴如醉,尤其是女性读者更是如获至宝,如遇知音,可见她产生的精神力量有多大,她引领时代的潮流,振奋人心,她所宣扬的女性争取社会地位的*等和婚姻生活的*等以及对崇高纯洁爱情的追求,对生活的态度,即便是现在也是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简爱每一次成长,都饱偿生活的'艰辛,她的人生的每一步充满了辛酸的血泪史,她就象一只笼中的小鸟努力地想张开翅膀,试图寻找快乐和自由的天空,却一次又一次地被碰得头破血流,差点折断了翅膀,在险象环生的人生路上,她举步维艰,她不仅要与险恶的环境作斗争而且要忍受各种人为的灾难,从精神的歧视到肉体的折磨,从苦难的童年到坎坷的求学生涯,从戴着良母面具的里德太太到道貌岸然的伍德学校的校董。

  她可怜的自尊被残忍地层层剥离,值得欣慰的是,在黑暗中她看见了些许光明,正是因为这光明她才有了活下去的勇气,从而也唤醒了她内心最柔软的情怀,海伦和坦普尔小姐的出现使她感受到明媚的春光,她凄凉的心得到了温暖和慰藉,她们象黑暗中的航灯,照亮她人生前进的方向。

  坦普尔象是一株洁白高雅的白玉兰,而海伦就象是一枝开在荒凉之地的寒梅,她的命运比简爱还悲惨,她所受到的无端的折磨令人心酸,她脆弱的生命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重荷,而她却能笑对人生,在她的脸上看不到任何忧怨和仇恨,她似乎不属于这个世界,她是来自上界的天使,她是善良和爱的化身,象耶稣一样为了拯救这个世界,承受人类所有的苦难,她的慈善高尚博爱即使是魔鬼也会被她感化,铁石心肠也会为她流泪。

  尽管她的生命是如此短暂,在花季之年,饱受磨难后象落叶一样凋零,在春天来临的时候,她寂寞地死去,她至死都不曾抱怨命运的不公,好象她所受到的一切痛苦和不幸都是理所当然的,好象她的存在只是忍受无休止的折磨,但她短暂的生命是多么璀璨,象流星一样划过天际,她的聪明慈祥博爱的秉性永远光照千古,她象一种无形的力量鼓舞着简爱在人生的路上不断地跋涉和自我完善,可以说她的灵魂一刻也不曾离开过简爱。

  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故事无疑是本书的亮点,给作品画上了浓妆重彩的一笔,她们爱情虽不惊心动魄,荡气回肠,却也是坎坷不*,曲折离奇,引人入胜。她们从相遇相识到相爱相恋,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错误的爱情故事,一切都显得那样的不合时宜,但是有谁又能料到爱情什么时候来临呢?

  爱情就象一阵风,她的来到没有任何预兆,也许在不经意的偶然中,她就悄悄地来到了你的身边,瞬间眼神交汇碰出爱的火花让彼此着迷,从此心中多了一份牵挂,生活又多了一些新的内容,这就叫做一见钟情吧。

  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不属于这一类,只是从一开始的见面就有一种亲切感,到后来的熟识和靠近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漫漫地浸入彼此的心灵,这种爱情更加悠久绵长,如陈年的美酒,越久越香,越来越让人沉醉。

  爱情力量大得让人吃惊,可以挣脱一切世俗的樊篱,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作为第三者的简爱,她本能地拒绝这分不合时宜爱情,她的_善良不允许她破坏别人的家庭,毁坏别人的幸福获得自私的爱。

  虽然她也想拥有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但她不得不在矛盾中忍受心灵的煎熬,由于罗切斯特的契而不舍的追求让她感动,他妻子的粗俗野蛮的行为让简爱看清了他们原本就没有爱的生活,他们感情的支离破碎和无可救药与自已无关,这也是她和罗切斯特爱情能够延续下去的理由。

  可以说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是纯洁的,高尚的和无私的,没有任何功利性,也是*等的,尽管他们的地位悬殊,作为罗切斯特的家庭教师,简爱从不认为他们之间有什么高低之分,从不认为自已低人一等,他们之间的交往基于理解和互助友爱,即使面对那些达官贵人,公子小姐,简爱也没有一点自卑的心理和媚态,相反内心鄙视那些人中的愚蠢无知和虚荣。

  如果简爱把爱情作为进身上流社会的阶梯,作为获取金钱地位和享乐的手段,那么在罗切斯特的努力的追求下,她会轻而易举的达到自已的目的,即使仅仅是为了爱情她也有理由选择自已的幸福,那么为什么她迟迟不答应罗切斯特的求爱呢?

  因为她不想玷污自已纯洁的爱,不想让自已的爱情蒙受功利的色彩,不劳而获不是她的个性,坐享其成更不是她爱的目的,她要凭着自已的努力获得幸福,同时也为了实现人生的价值和获得人格的尊严,用行动证明自已是生活的强者,不仅有独立的思想和独立的人格,而且还有理想和抱负,她不想成为任何人的附庸,实际上她一直就是生活的强者,她人生的每一步,都留下了她坚实的脚印,她不屈服于命运的摆布,她不向任何强权低头,她不会为了利益而出卖自已的灵魂和尊严。

  因为这些闪光的东西才更具有吸引罗切斯特的魅力,从而也使她在与罗切斯特对等的条件下的爱情一丝不染,纯洁高尚。如果不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她们之间也许是一场没有结局的爱恋,当简爱获得了一笔遗产,由贫穷变为富有的时候,罗切斯特却因一场大火不仅耗损家产而且在救他妻子的时候留下残疾,瞎了眼睛。原先犹豫不决的简爱出人意料地牵起他的手要陪他一起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这一刻是多么感天动地,震撼人心,罗切斯特也一定会感激涕零了。

  故事到此结束,在_中落幕。这是作者的有意安排吧,用这种方式给她们的爱情打上并不完美却也令人欣慰的句号,也足够别出心裁,既满足了读者渴望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愿望,也让主题得到了升华,虽然有点不自然,有些勉强,但也看出作者所刻意菅造的崇高的。

《简爱》读后感3000字左右2

  *,行政助理,《渭南热点》、《渭南坛》特约作者。

  下雨天,最适合读书,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世界名著《简爱》以下是本人读完后的所思所感。

  那么,接下就让我带你走进主人公简爱的生活。

  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女主人公简爱,童年时期遭遇到命运带给她的不公。在被寄养在里德舅舅家的几年时间,承受了自舅妈里德太太及表哥无情的残暴。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最终在劳埃德先生的帮助下脱离苦海进入了这所带有慈善性质的—洛伍德学校。

  在这里,她遇到了待人温和的学监谭波儿及善良的好朋友海伦,当然,也不可避免的遇到了让她厌恶反感的波洛特赫斯特校长。初乍到的小简爱对这个陌生的环境充满了好奇,甚至对于她而言,其实是有点小欣喜的。最起码再也不用过寄人篱下的苦日子,再也不用忍受那个让她极度厌恶及憎恨的里德太太。

  终于,摆脱了这个童年时期年的噩梦。现在梦醒了,她到另一个崭新的世界,在这里她对一切未知的生活充满了好奇与期待。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如人愿,在一次欢迎校长前探访的大会上,她遭到了自校长声称她为骗子的无情(这是从舅妈里德太太哪里了解后得到的这个结论)之后的学校生活,她受到了同学的排挤、误解、冷落。还好她还算是个幸运儿,在谭波儿和海伦的帮助下,她得以洗脱自己骗子的罪名。

  只是,不幸的是海伦逆顺受的性格使他过早的在一次恶性感染病中夭折,谭波儿嫁给了一个牧师,离开了洛伍德学校。在经历好朋友失去的伤感与谭波儿离开的失落下,简爱又相继在学校待了八年,当了六年的学生,两年的教师。

  真正的世界是广阔的,她不甘在这所学校就此度过她的一生,她相信精彩的生活在某处正向她招手,一个充满希望和忧虑,激动和兴奋的变化纷呈的新天地,正等待着敢于闯入甘冒各种风险寻求人生真谛的人们—简爱无疑就是其中之一。

  于是,她毅然决然的离开了洛伍德学校,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当起了一名私人家庭教师。从此,她的人生开始经历下一个转折点,在和比她大20多岁的庄园主人罗切斯特一段短暂相处后,她被这个温雅、高贵的男人所吸引,渐渐的爱上了他,不早不晚,一切都的恰到好处,正好,他也爱她。

  他们开始筹划婚期,准备婚礼,一切就为了迎接下个月的婚礼做准备。然而,等到这一天真正到的那一刻,我们并没有看到想要看到的结局。通过佣人格普的一番话,她得知了一个天大的秘密—罗切斯特已经结过婚了,只是他的妻子是个疯子,现在就和她们共同生活在桑菲尔德庄园。还没等她得及去质问他,罗切斯特便向她解释了,在心爱的男人为她诉说和这个疯女人的故事后。她没有去责怪他的隐瞒,反而更加欣赏这个男人身上的担当与责任,甚至,有点开始同情她身边这个绅士一样的爱人。

  那天晚上,她没有睡,把他为她准备的所有饰品、嫁衣、头纱全部整理了一遍重新放置好。天还没亮就带着行李和自己仅有的0磅工资离开了桑菲尔庄园。她想让自己重新开始,去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出了庄园,顺利搭上了过路的马车,没有目的的越走越远直到0磅车费全部用完,马车师傅无情的抛下她。

  她在昏暗的黎明中依稀看到了不远处有一个乡镇,于是,向着那个方向艰难的走去。两天两夜的马车奔波加上风餐露宿,她的身体这次终于没能扛过去,晕倒在里弗斯家门口,她得到了自里弗斯以及两个妹妹、佣人的照顾,身体也得以慢慢恢复。之后,又在里弗斯的帮助下顺利成为了一名乡村小学教师。没过多久,她又得到了一个消息,她原还有一个亲叔叔(这是里德太太一直隐瞒着她的一个秘密)。在他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叔叔已经去世了,不过把自己全部的遗产—2万磅都留给了简爱。由于她对这个未曾见过的亲叔叔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情感,除了无法改变的血缘关系。所以,她并没有觉得有什么难过伤心的?只是,另一个意外得知的秘密,却足以让她欢声雀跃—原里弗斯是她的亲表哥,因而,(fsir)她也收获了两个和善的表妹,她不再是孤独的存在,她也有属于自己的亲人。这真是让简爱大为欢喜的事情,他们决定用一顿丰盛的晚餐庆祝这个足以令人兴奋的消息,亲人团聚的时刻,总会在失而复得后更加让人珍惜。

  里弗斯是一个牧师,他的梦想是去印度进行传教,在和简爱相处的这段日子,他被简爱身上的种种优点所吸引,陷入无法自拔的爱慕中,并决定带她一起前往印度帮助自己实现梦想,完成自己的事业。接下,就向简爱诉说了自己的想法并向她求婚,希望她能够答应他。也正是因为表哥的这场求婚,让她对罗切斯特的爱又一次重新被唤醒,确切的说,她一直没有忘记过,也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他。只是表哥的求婚,让她对他残留的余火重新燃烧起,炽热的感情,再也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她返回桑德尔庄园的决心。去找回那个念念不忘、深深爱着的人。历经两天两夜的马车奔波,她回到了几年前生活过的地方。然而,就在她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想着和他见面的那一刻,眼前的景象让她大为震惊,富丽堂皇的庄园化为一片灰烬,到处断壁残垣。

  在向附近客店老板那里打听了事情的经过后,心中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是落地了。幸好他没死,这是她能想到最坏的结果,还有另一种结果就是他没死而是离开了英国,去了遥远的地方。两种结果都不是,一切都于上苍对这个命运不公女孩的垂怜。她心爱的人没有死,只是失去了那双再也无法看到心爱女人模样的眼睛她能感受到他的酸楚与落寞。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她立刻马上想要见到他的急切心情。付了两倍的价钱雇用了一辆马车,带着她的行李到了罗斯切特目前所住的庄园,见到了她熟悉的身影,在得知简爱回了,罗斯切特分外高兴,嘱咐佣人给简做她最爱吃的饭菜。

  罗切斯特拉着她摸索的走进他的房间,他们相拥而泣,彼此诉说分开后的种种遭遇,罗切斯特用他的手轻轻抚摸简爱的脸庞,尽管,此刻他已经看不到站在他眼前的简爱是什么样子?但,他们心灵相通,那个善良、勇敢、坚强、积极乐观、独立、不堪命运作弄的简爱在他心里永远也不会变。

  后,他们结婚了,婚礼上除了神父没有宾客、没有亲戚朋友、没有任何仪式简简单单,他们成为了彼此生命中不可分开的另一半。在以后的日子里,简会经常带丈夫去花园散步,给他讲好笑的故事,给他读书,用自己的语言为他描述田野、树木、河流、乡镇、云彩、阳光—描摹他们面前的景色,周围的天气,他看不见,简爱就是他的眼睛。他们的爱似乎感化了上帝,罗切斯特的眼睛慢慢在妻子简爱的细心照顾下得以恢复,直到可以看见妻子的模样,对他说,天空不再是茫然一片,大地也不再是空无所有。一切都变得美好起,就连空气中都弥漫着爱的气息,他们幸福的靠拢在一起

  读完这部世界名著,感触颇深,我想世间最真挚、深沉的大爱也莫过于此。主人公简爱对于爱情的忠贞与执着也正是小说受到全世界读者喜爱与追捧的原因。愿世间所有相爱的人都能够在大风大浪中坚守彼此的真爱,或*淡亦或繁华,终将不离不弃。

《简爱》读后感3000字左右3

  上学期间在很多朋友同学的介绍中得知了《简爱》这本书,于是在书店里购买了这本书。在朦朦胧胧的迷雾中,出现了一个弱小的身影,慢慢地走近了。

  《简爱》是世界名著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无法想象,一个18岁的少女。怎会有如此非凡的文字?一部《简爱》征服了我。夏洛蒂,她给我的震撼已远远超过了那个波兰作曲家芭达捷夫斯卡。它的杰出与迷人令我为之倾倒。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简爱的第一个身份是里德太太的侄女。她自幼失去父母,唯一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地弃她而逝。她从小受尽两个表姐和表哥的欺负,总是待人受过。而且“无论怎么讨别人的欢心,都有人从早到晚地骂我淘气、阴 暗、讨厌、鬼头鬼脑”。这种强烈的不公终于在简的心中激起了她的反抗。她鼓起勇气教训了约翰,并且冲破了长期以来一直束缚着她的那个服从长辈的观念。她勇敢的站起来,诉说心中的不公*,控诉以恩人自居的舅妈的 罪行。她一针见血地骂她是伪善的女人,把她斥责得抬不起头。面对强权,她开始反抗,也开始走向成熟。她学会了独立。

  当走出舅妈的家时,简爱的心情是阴暗的。因为她从种种蛛丝马迹中已经领悟到第二个住所——劳渥德慈善学校对她不可能会轻松。果然,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伤害了她的自尊心。但她并没有下决心与全世界作战。她对谭 波尔小姐和好朋友海伦彭斯都有极大的热心和热爱。在劳渥德,她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区别对待。这给她的反抗蒙上了一层是非和正义。她以别人对待她的方式对待别人,她成熟了。随着成长,简爱的反抗精神真正的散发出 光芒。

  简爱一生的转折发生之处便是桑菲尔德府。她来到这里,做了一名家庭女教师。而18岁的她,渐渐地与主人罗切斯特产生了爱情。罗切斯特家召开宴会,简爱以不卑不亢的态度与贵族的小姐太太们相处,为自己赢得了尊 严。她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是炙热的,也是强烈的。但她决不会因此失去原则。当她误认为主人要娶一位贵族小姐,又要同时把她留在身边,使她成为无足轻重的人时,她愤怒地反驳了罗切斯特。在这个时候,她的愤怒的斥责 ,正是使我们感到敬佩的。

  而命运似乎还要考验简。在她与罗切斯特的婚礼上,她才发现罗切斯特早已娶妻。她不顾内心的反抗,情感的痛苦毅然出走。她用法律的条款约束自己,为自己营造了一个光明的天堂。她是自立而独立的。她为自己的生 命谱写了一首华彩的乐章!

  正如简自己所说,自己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在里德舅妈家里,她受到了不公*的待遇。表哥的殴打,仆人的偏见,甚至还要忍受那位虚伪的里德舅妈。她狠心的将一个十岁的孩子送往孤儿院。简成了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她被关进红屋子,她恐惧害怕哀求无助。但仆人不敢救她,表哥幸灾乐祸。简立下誓言:永远不会称里德太太舅妈。但简仍在里德太太弥留之际照顾了她。简很遗憾:舅妈到死也不肯原谅我。8年的洛伍德生活让简成了一个不屈自立的人。她追求进步而又不屈服,她叛逆,拥有别人不敢藐视的自尊。这让我想到《上海王》里小月桂给客人端茶,面对沁云的暗示,坚持自己的看法:我刚到厨房去过,没有药!她们至少有一个共性:不管身份如何,都应该被人尊重。她们的身上闪耀着人性光辉。

  简并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她交到很多朋友。她感激坦普尔小姐,为海伦送去了最后的安慰。罗切斯特所说:你的自尊简直无与伦比!

  命运是公正的。简最后与罗切斯特获得了幸福的结局。而她的精神也如经久不衰的珍宝,永不褪色。

  最后,伦敦的迷雾又加深了。那个瘦小但坚强的身影远去了。我合上书。19世纪的英国渐渐如一艘航船从思绪的海洋中退去。

  简爱的一生,从幼稚到成熟;从柔弱到坚强;从懵懂到智慧,她改变了许多,成长了许多。而我们,也在成长,也在从幼稚变成熟,从懵懂变智慧。

  简爱的一生,不变的是她的反抗,她的精神。而我们,让我们保留一点不变的精神,总有一天,它会像金子一般发出光芒。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苛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 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 。读*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 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 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 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的文 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 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 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 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这样一部作品,穿过几个世纪来到我心里,拨动着我心里最温柔的那根弦。我抚摩着这亲切的文字,想象着似曾相识的画面。依然激动不已。简在逆境中的沉静让我看到了另一个夏洛蒂。对外国文学接触不多的我,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渺小。

  我强烈的排斥。对莎士比亚、歌德一无所知。对普希金我只知道一首《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在偌大的文学殿堂前,我是那样卑微狭隘,一直确凿的井底之蛙。《简爱》象一座金碧辉煌大厦的一束光芒射进我的眼睛。

  相比作品,我更喜欢她本人。简爱是另一个夏洛蒂,文字真是个奇妙东西,她能把人的内心勾勒的淋漓尽致。感激夏洛蒂,感激她留下了如此完美的作品。

  我把简爱读三遍了。其喜爱之情无以言表。简爱果如她的名字一般,简简单单的爱恋。然而她却留给了我无尽的感动,给了我攀登的勇气。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选5篇)(扩展4)

——《*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左右5篇

《*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左右1

  *凡之路——读路遥《*凡的世界有感》

  林语堂先生曾言:“读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发现自己、检查自己、从而提升自己。”

  翻开《*凡的世界》,娓娓讲述的不仅仅是*凡的生活,更是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的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交织联系在一起。是充满奋斗精神的孙少安,也是追求不凡生活的孙少*,还是敢于追求未来幸福的田润叶,更是质朴勇敢的田晓霞,或是吃苦耐劳,辛勤劳作的贺秀莲……书中形形色色的人物故事发展向我们展现出在七八十年代,那个离我们遥远的大背景下最有活力的人生旅途!

  我们都是凡人,生来普普通通。在这浩渺的宇宙世界中,仅仅是沧海一粟,像你,像他,像那野草野花,绝望着,但也渴望着;也哭,也笑,*凡着。但正如路遥所说:“那最好的世界,就是*凡的世界。”

  诚然!在这个*凡的世界里,有太多的不如意,不公*:“有人在高楼,有人在深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斯人千万种”。但是,也因为这个*凡的世界,给我们造就了展现自我生命姿态的舞台!

  即使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即使山穷水尽堕入无尽黑暗,但也要挣扎自拔。就像英国著名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笔下的《摆渡人》所传达的一个启示:命运要操控在自己手中,没有谁能摆渡谁。我们要做生活的主人,锐意进取、勇敢接受生活的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不能轻易言败,被现实击垮。

  书中道:“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合理的和美好的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存在或实现。”纵观古今中外,恐惧和退缩怎能改变现状?未来是不可预知的,唯有不断尝试,并勇敢坚持理想,才能体悟到探索未知的快乐和喜悦,人生才可蜕变并升华成自己预知的样子。于此同时,你也会发现自己经过磨练后变得更加坚强、勇敢和自信!

  因此,我应当庆幸自己生活在*凡的世界里,是一个*凡的人,我没有什么是输不起的,用不服输,不向生活低头的信念走下去,勇者无惧!就像孙子,就像保尔柯察金,就像圣地亚哥,就像路遥一样,不妥协,不低头,不服输,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有滋有味!

  写到这,忽地想起几句诗,有点文不对题:

  我欲乘风向北行,雪落轩辕大如席。

  我欲借船向东游,绰约仙子迎风立。

  我欲踏云千万里,庙堂龙吟奈我何?

  昆仑之巅沐日光,沧海绝境见青山。

  长风万里燕归来,不见天涯人不回!

《*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左右2

  路遥所著《*凡的世界》相信很多人是看过的,第一次便被这么朴素的书名所吸引了,*凡的世界、*凡的人。

  少安、少*两人*凡的的一生,却是充满了奋斗,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尽管他们一直处在生活的压迫中,被生活驱使,但就像少*一样,为了生活,放下学业,忍痛放下爱情,但他没有被生活奴役,至少精神上还是自由的,他还懂得思考,懂得反思自己的生活,考虑自己的前途,并不像大哥少安那样为了生活而生活,少安开砖厂,无非是为了养活一家人,当然对于少安,我并没有贬低之意。

  在那种时代背景之下,在那种生活条件下,人们当然先是为了生存下来,都吃不饱还谈什么追求精神世界?再看现在,现在人们的条件相比较过去已经好了不知道多少了,但是看看,还是有很多的人注重于对物质生活的追求,现在社会上各种贪污和腐败的事情层出不穷,明明都已经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了,为什么还是禁不起物质的诱惑,任由自己的灵魂如此脆弱?还是与整个社会环境是有关系的,那个时代的人们虽然生活条件可能很艰苦,吃了上顿没下顿,但是朴素是那个时代的特征,特别是广大的老百姓,尽管当时的政治斗争激烈,但也正是那种压迫的环境下才更让人们明白生活的不容易,让人们更加懂得生活的珍贵。

  少*对于前途的不懈奋斗也是那代人的闪光点,是留给后代的珍贵财富,贯穿他的思想的主线就是奋斗不息、坚韧不拔,无论面对何种挫折,他都能*静接受,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虽然他和田晓霞的爱情以悲剧结束了,但是他仍然能承受所有的一切,勇敢真诚地面对生活。再看田晓霞,虽然出身比少*好很多,但作为那个时代的先进女性的代表,她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看问题往往和社会一般的看法不一样,甚至完全相反,以及最后她的牺牲,可以说即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虽然他们两人最后是以悲剧的结尾收场,但在小说最后,还是让少*顿悟生命与生活的真谛,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现实中也是如此,在逆境中才能更好的成长,才能磨练自己,才能让以后的路更加通畅。

《*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左右3

  有一个人,他生而*凡,面对贫穷和苦难的折磨,他一步步构建了自己的精神家园,锻造了熠熠生光的灵魂,他始终坚持内心的追求。而他,就是《*凡的世界》里的孙少*。

  《*凡的世界》(第三部)的开篇是在1982年,孙少*来到了他期待的桐城市大牙湾煤矿,并被正式录取为一名煤矿工人。尽管这份工作条件艰苦危险系数很高,和孙少*一同来的干部子弟都很惧怕这份工作,但是孙少*很满意——因为这里不愁吃住,工资高,而且之前他也经历种种艰难。对于挑战和苦难,他是不惧怕的,而且这些苦难往往会使他变得伟大。在大牙湾煤矿,他起早贪黑,每天都在尽心尽力的干活,成了一名优秀的工人。他在这牛马般的劳动中保持着巨大的热情,可观的工资支撑着家里和自己的开销。半年前他还是一个连铺盖都没的穷小子,可他也不曾失去对生活的希望,一直都在坚持着内心的追求,靠勤奋的劳动,向其他人证明了自己。而那些干部子弟因没有下井劳动,身无分文,只好变卖他们的“家产”——手表,皮革箱等等,而孙少*则凭着自己的本事买下了他们的“奢侈品”。生活就这样毫不客气地置换了他们的位置。

  后来,孙少*等人在一次下井劳动时,意外发生了。孙少*的师傅王世才为了救徒弟安锁子不幸遇难,这让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瞬间变得支离破碎,让惠英和儿子明明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王世才一家人从前有恩于孙少*,所以在这关键的时刻,孙少*不仅主动帮师父家里做一些粗活累活,还鼓励惠英嫂振作起来。面对外人对孙少*和惠英的风言风语,孙少*并不在乎,因为身正不怕影子斜。孙少*知道,自己照顾好惠英嫂和明明,就是对师傅最好的交代。无论别人怎么说,孙少*始终都坚持着自己的内心,尽心尽力地帮助惠英嫂和明明。孙少*始终追求自我的独立和价值,追求内心世界的富有,他的追求体现了生命的价值和高贵。

  此时此刻,我也明白了生命的价值与高贵:生命的价值,在于生于*凡却敢于追求不凡;生命的高贵,在于经历不*凡而融入*凡。

《*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左右4

  *凡,是生活的本色。生活在这个幸福时代的我们虽然没有经历太多苦难,但是我们的世界也不是*凡的。

  对于浩缈的世界来说,每一个人的世界都是*凡的,但是每一个*凡却不一样,《*凡的世界》一书给我们展示了另一个时代的生活。这部著作,为我们解说了*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上描述了一个*凡的世界,一个与我们现在生活相类似却又不同的黄土地世界。书中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生活中*凡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喜与悲。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凡的人,*凡的生活,*凡的感情,*凡的故事。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孙少*。这是一位对着苦难有着深切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遂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到“非洲人”时代的揽汉工,他经历的是难苦的人生历程,然而仍然在痛苦中磨砺,他对这些历程形成了一种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孙少*,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啊?其实,他就是一个**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穷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如果生活需要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是白受的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凡?那种迷失在*凡的生活中,眼中熟悉了*淡,思想上的*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凡。孙少*这样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的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凡的人。即使是*凡,也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凡。

  最后,我只想说《*凡的世界》讲的是一群*凡的人的生活,我们每一天过的也是*凡的生活,做着*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凡的戏剧。仔细瞧瞧,我们中间哪位是孙少*呢?也许,在这块土地上的每一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孙少*。

《*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左右5

  与《*凡的世界》类似,路遥先生也写过《人生》,两者情结接近,用朴实无华的文字写出那个时代背景下,在如此*凡的世界之中,每个人在生活的压力下,为了改变自身命运所做出的不同的选择,没有屈服于命运的安排,更多的是在*凡的世界之中不*凡的活着,为了实现自身的梦想,也为了改变自己家庭的命运,更为了作为一个人最起码的尊严。

  从乡村到城市,从爱情到工作,从老一辈的命运到年轻人的选择,处处揭示了那个时代的人情世故,以及那仅存的对于年轻人最为向往的纯真爱情。几个年轻人代表了整本书的主线,老一辈总喜欢在固有思维之间徘徊,以确保那自家一亩三分地的稳定,有个别思想前卫的老者,也无非是为了自家的利益以及自己作为干部的那点儿荣誉。而年轻人在接触外界新思想,新的价值观的时代背景下,总能看到那一丝希望,没有老一辈的心机和腐朽,总想着在农村或者在农村以外的地方,拼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为了给父辈争一口气,也为了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

  孙少*,一个朴实的陕北后生,当他第一次见到城市里的田晓霞时,露出了那属于陕北后生腼腆的一面,也正是他的实在,他的朴素,以及他那为改变命运不服输的干劲,迎来了自己最为真挚的爱情,那时的爱情,一辈子只够爱一个人,就此足以。为了配上那个更好的自己,少*在复杂的环境中,不断的做出改变,让自己变的更好,变的更为出色,也许,这就是爱情的力量。他比哥哥少安更有主见,对于每件事情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而少安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在遭遇与润叶的爱情苦旅以后,由于家庭的压力,不得不再此背负家庭的重担,但他也是幸运的,好人运气一般不会太差,他遇到了愿意为他付出一切的秀莲,也正是有了爱情的支持,少安才得以走出悲伤,再次踏上新的改变命运征程,他是为了争一口气。让别人看得起。无论何时何地,他们都解释了在复杂的社会下,人性的弱点,以及对于命运的不公我们应该如何不屈的去面对,去坚持。

  虽然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下,他们不得不面对生活的压力,以及爱情的创伤,但值得庆幸的时,他们最终都不算太差,更可以引起当下社会众多*凡者的共鸣,为了改变命运,为了获得尊严,为了实现梦想,我们依然不能放弃,看到希望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我们可以在*凡的世界中,不*凡的活着,加油!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选5篇)(扩展5)

——论语读后感200字左右 (菁选3篇)

论语读后感200字左右1

从古至今,一切答案都需要用自己的行动去探索。难道别人说的答案都一定是对的吗?不是的,一切答案只在与自己去揭开“他”的真面目。论语也是如此,我不赞同孔子的一句话是:“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

为什么我不赞同孔子的这句话?孔子一直不是说要孝顺吗?可是因为孔子说这句话而与孔子说要孝道而前后矛盾了。跪羊图里写到:“孝是人道第一步。”学习在第二,安全在第三。难道为了学习而不顾孝父母和自己的安危了吗?

懂得了学习上的真理而不顾一切的去完成,就算你完成了学习上的真理,懂得了他,可是你开始后悔了,你三长两短的回到了家,家人失声痛哭,你没有办到一点孝顺上的真理。这时的你绝对后悔自己完成这项学习的结果了,可是你如果没有回来呢?还没有领会到就死了呢?就算你最后一秒活了下来,你已经累得不行了,说不出来了,别人怎么能领悟呢?

有时候,不顾一切完成学习上道理的人,是——魔鬼。

论语读后感200字左右2

我读《论语》这本书,知道了一位非常诲人不倦的人,他就是孔子。

《论语》是我国的经典作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著作。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在历代统治者心目中的地位了。

《论语》已有200千多年的历史了,里面的内容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共有18、20册。里面的第一篇对我印象特别的深: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解释是:孔子说:“学习了,而能按时去实践,不也高兴吗?有朋自远方来,(切磋学理),不也快乐吗?别人不了解自己的才能,我并不抱怨,不也是君子吗。”

我认为,我们在生活中,应该把学习同样当成一件快乐的事。

《论语》这本书非常好,他告诉我们许多人事间的道理,它能让你品德高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普通人把《论语》作经书看,认为是圣人之言,不以文学论。但以文学眼光看来,《论语》一书的文学价值很高。

论语读后感200字左右3

《论语》是凝聚我们*人智慧的一本书。四年级的时候,爸爸就给我买了一本孔子的论著—《论语》,并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论语》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它可以教给我们很多的做人做事的道理。”我听后迫不及待的翻开《论语》,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意思是说:做个有道德修养的人,就必须做到随时随地都在学习中,内心充满着掌握真理的愉悦。“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知。”这句话是令我感悟最深,受益最多的。它的意思是说:要学习别人的长处,用别人的短处来反省自己的不足,并且改正。让我明白了善于学习别人的优点,是自己变得更加优秀。别人的缺点呢,就用来当一面“镜子”,看一看自己身上有没有这些缺点,有,就要把它及时改正。没有,就用来告诫自己,以后不要犯这些错误。这句话一直伴着我健康快乐的成长,无时无刻的给我警示,指引我如何去做。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论语》应当是阶梯中非常重要的一级,学习《论语》,收获的不仅仅是知识,还有好多做人的道理。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选5篇)(扩展6)

——穷人读后感100字左右 (菁选2篇)

穷人读后感100字左右1

  助人为乐是一种能让自己和他人都快乐的事,这是我看过着篇课文所发出的感叹。

  以前,在我们育才学校们口的那个桥还是一座拱桥。在这一带,有一位拾荒的老人经常在这里出没,有一次,在上学的路上,我遇见了他,由于桥的坡度大,车上的东西也重,那位老人的车在半路滑了下来,我急忙的跑过去,助了他一臂之力,“哗!”三轮车一下子就上了,我喜欢做好事不留名,在老爷爷回头时窜进了学校。

  帮助别人,快乐自己!一起行动吧!

穷人读后感100字左右2

  昨天我学了《穷人》那一课,这篇文章是列夫·托尔斯泰写的`,我读过他写的许多文章,如:《战争与和*》、《安娜·卡列尼娜》、《复活》……但《穷人》那一课让我难以忘怀。

  这篇文章主要内容是: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桑娜和渔夫主动收养已故邻居西蒙的两个孤儿的故事。

  这两夫妇穷在从早到晚的干活也挣不了多少钱,每餐饭只有黑面包和鱼,有时连鱼也没得吃。但他们也有富的一面,他们的富表现在勤劳、善良,对人很关心,富有同情心。所以他们活的多姿多彩,有滋有味。

  桑娜和渔夫宁可自己吃苦也要帮助别人的美好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选5篇)(扩展7)

——童年读后感200字左右 (菁选2篇)

童年读后感200字左右1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着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童年读后感200字左右2

  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和书沉思,不仅思绪万千。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选5篇)(扩展8)

——童年读后感400字左右 (菁选2篇)

童年读后感400字左右1

  寒假里,我读了《童年》这本书。《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所著,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悲惨、令人怜悯的童年故事,让我心里久久不能*静。

  故事讲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国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充满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野蛮的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年幼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及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深深地体会到在沙皇专制制度统治下的腐败、丑恶的社会,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人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向往光明的苦难历程。

  相比于阿廖沙,我们的生活是如此的幸福!我们绝对不会经历阿廖沙从小就经历过无数次的毒打,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 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同阿廖*较,我们的生活是彩色的、是充满阳光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父母把我们放在嘴里怕化了,拿在手上怕掉了,不会让我们干重活,更不会让我们去打工挣钱,我们整日吃好喝好,不愁吃喝。衣食住行,根本轮不到我们去管。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与恨的交织中,高尔基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童年读后感400字左右2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题记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童年》这本书中的'阿廖沙用苦难的一生和用于拼搏的精神诠释了这个道理。

  阿廖沙那悲惨、令人怜悯,令人感叹,令人同情的童年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阿廖沙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这是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

  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甚至可以说成算是阿廖沙的亲人,保护和支持了阿廖沙……它向我们展示了那些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阿廖沙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追求自己所希望的生活苦难历程。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是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高尔基用真实优美的文笔描述了自已苦难而令人难以置信童年。

  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我曾经想过,如果我当时是一个工人,我一定会像高尔基那样,用我这支锋利的笔给沙皇*当头一棒。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和“珍惜时间是我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美好的环境,是非常难得的。这幸福生活都是老一辈革命家的鲜血换来的。我看了《童年》这本书后,我开始爱惜时间,我认识到了时间的重要性。所以,我开始认认真真地学好每一门课。俗话说的好“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滴水穿石”也是一天一天慢慢积累而来的。都是要一点一点地克服困难,才能看到黎明的曙光和人生的灿烂。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并要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

  我想,高尔基要告诉我们的是: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积极,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现在和未来的生活!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高尔基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他的童年生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黑暗中的光明。

  高尔基用他充满苦难的童年向我们诠释着一个真理:只要不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光明总会来临。在人生中总会有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眼前的黑暗总会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光明必会到来。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选5篇)(扩展9)

——简爱读后感1500字左右

简爱读后感1500字左右1

  简﹒爱最终获得了她的幸福和欢乐。

  翻过了书的最终一页,我感到一阵释怀,我喜欢这样的结局。她将夏日的阳光带到罗切斯特先生脸上的时候,我的心也顿时明媚了。

  她的无时不飘扬在生活中的动人气质和人格已不知不觉地渐渐在我的脑海中沉淀——

  当罗切斯特先生一颗心在试图向她靠近时,简谨慎地躲开了,她一向以来独自开辟新生活的孤独和无助使她格外担心受到伤害,这却恰恰给她带来多一分优雅,少一分轻浮;她告诉罗切斯特先生什么是给一个教师最好的礼物,和那些出身高贵、傲慢又势利的太太小姐们比起来,简﹒爱自尊又不失礼貌的言行,真诚朴素的内心,善良又大方的品质得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欣赏;为了尊严,她勇敢地诀别,流浪的生活更无疑是雪上加霜,可是她坚韧、无私、勤奋地工作使她在乏味的生活中找寻到了宁静和欢乐……

  是什么样的生命元素造就了她善良、坚韧的人格魅力?

  看看她童年的生活吧。若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她是孤儿,就已经很让人为她心生怜爱了,然而,就连她祈求融入舅妈亲情的圈子,得到一点微薄关爱的愿望也被命运无情地拒绝了。我还记得还是个小孩子的简倔强又哀怨的声音在低诉:“我今年10岁了,然而从我记事开始,我的生命宛如风雪中的一茎弱草,任人欺凌,却不曾折断。”应对欺侮,简奋起反抗,她的反抗却遭到了更大的迫害,她应当反抗吗?她那脆弱无助而又不屈的心在向我倾诉:“我本想对人友善,也想得到别人的关爱,为什么生活让我拿起刀枪,去四处拼杀。”在严苛的洛伍德学校,恶劣的条件和无理的责备又给她的新生活蒙上了灰色,她表现出了一个孩子最真实的苦楚——他没有勇气独立承受孤独和这个世界上的风雨。

  然而,生活的艰难磨砺了她的羽翼,不幸没有将她变得像海伦一样学会忍受,而是使她更加坚强地应对生活。她不相信海伦走到生命尽头时在她怀里描绘的彼岸世界,她承受着命运带给她的苦难,却丝毫没有减损她对生命的热爱。她向往淳朴的自然,她渴求知识,追求丰富的精神世界,追求完美的新生活。这就是她的性格,她的内心,她对世界的.看法,她对自由的向往,她的反抗,她的尊严,她的爱和她的悲凉。

  这一切都让我不再疑惑她的倔强和坚韧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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