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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各市直中学中考招生方案政策 荟萃2篇

更新时间:2023-03-20 11:22:56 点击: 来源:yutu

浙江绍兴各市直中学中考招生方案政策1

  越城区教体局、各市直中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改革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4〕138 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市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考试与高中招生提出如下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为目标,不断完善符合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健全“公开、公*、公正”的“阳光招生”运行和监督机制,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考试

  1.初中毕业生学业水*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初中毕业生学业水*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属省级水*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要求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3.初中毕业生学业水*考试命题。根据国家《课程标准》、《2017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命题,试卷卷首冠以“浙江省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绍兴市卷)”。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1)试卷整卷难度系数为0.75左右。

  (2)命题要重视能力立意,联系学生生活实际。适当增加综合性、探究性内容,考查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

  (3)命题要体现一定的地方特色。联系绍兴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地域文化特点,引导学生重视地方课程的学习

  (4)社会思品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允许学生携带规定的参考资料。

  (5)英语考试中继续实行听力考试。

  (6)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4.学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科学200分,社会思品100分,体育与健康50分,总计满分为770分。各科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社会思品(开卷考)各100分钟。

  5.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14日、15日、16日(上午),两天半。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绍市教普〔2014〕79号文件执行。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高中学校录取的条件之一。测评办法按《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绍兴市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教〔2008〕81号)执行。《绍兴市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样表见附件。

  四、关于非越城区户籍初三毕业生报考

  符合条件的非越城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市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和高中招生统一考试”,可凭考试成绩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参加市直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录取。

  1.凭“市区外来民工子女入学绿卡”或符合小升初条件, 具有在市直初中、区属初中(不含新划入“三镇”)连续三年完整就读经历、电子注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绍兴市教育局关于“三区”初中毕业生在“三区”非户籍区报考普通高中的实施办法》(绍市教普〔2015〕128号)规定的柯桥区、上虞区户籍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浙江绍兴各市直中学中考招生方案政策2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招生录取原则:(1)公开、公正、公*原则;(2)德、智、体、美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原则;(3)招生方式多样化的原则。

  2.招生种类:(1)“推荐生”提前招生;(2)以毕业生学业水*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统一招生;(3)部分普通高中特色班、特长生招生;(4)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3.录取的前置条件。绍兴一中、阳明中学、稽山中学录取的前置条件是: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必须达到2A3P及以上。绍兴一中、阳明中学、稽山中学特长生和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前置条件是:品德与修养测评等第须达到P等及以上。

  4.录取办法。在符合录取前置条件的.考生中,依据以下办法组织录取。

  (1)推荐生。绍兴一中、阳明中学、稽山中学实施推荐生招生,推荐名额分别按各初中学校2014年秋季招生时确定的施教区资格学生基数分配。初中学校按分配数1:1.03的比例差额推荐;招生学校在市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测试,淘汰3%录取。推荐生招生在5月底完成,文件另发。

  (2)特色班。绍兴市高级中学、越州中学用于“特色班”招生的名额各90名,在5月底前完成,方案另发。

  (3)特长生。为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特长,高中学校可以招收特长鲜明、发展潜力较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特长生招生名额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特长生须参加特长专项测试和学业水*统一考试,专

  专项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学业考试成绩达到231分及以上方能取得参加录取的资格。特长生录取成绩中,学业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安排在中考后统招的提前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志愿继续参加统招其他批次录取。特长生招生方案另发。

  (4)统招生。推荐生、特色班、特长生以外的招生计划实行学业水*考试后统一招生,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打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市教普〔2017〕30号)实施,其中区内统招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另行发文。

  (5)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按报备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的区域范围,依规自主实施本校招生工作。


浙江绍兴各市直中学中考招生方案政策 (荟萃2篇)扩展阅读


浙江绍兴各市直中学中考招生方案政策 (荟萃2篇)(扩展1)

——浙江高考招生政策 (菁选3篇)

浙江高考招生政策1

  普通类招生录取改现行分批招生为不分批次。其中*行录取,改现行分批填报志愿和录取为按学生成绩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改以院校为单位的*行志愿为以专业(类)为单位的*行志愿。

  按实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分段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即根据高考总分,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累计)、90%(累计)分三段,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投档录取,依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经院校申请可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具体投档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院校的具体专业(类)。

  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考生位次依据所有考生总分确定,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实行专业*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报志愿不超过80个。投档时以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按高考总分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院校的具体专业(类),由于投档单位是专业(类),所以就没有专业服从。新高考后,考生无论选考哪3类科目,相比原来的文理分科,可选择的专业覆盖面均扩大到66.6%以上。

  改以院校为单位的*行志愿为以专业(类)为单位的*行志愿,旨在解决考生专业选择问题,有效避免先选院校志愿被服从调剂到自己不喜欢专业的现象的发生。此举也将促进院校注重内涵建设,强化专业特色。

浙江高考招生政策2

  普通类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院校继续实行提前录取。包括军事、*、定向招生等有政审面试要求及三位一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类)。提前录取本专科院校专业(类)不再分批,统一在普通类*行录取之前进行提前录取。考生一次性填报志愿后,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分段提供政审面试名单和投档录取。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普通类提前录取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调剂均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不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新高考后,我省将形成分类考试招生、多元选拔录取模式并存的新格局。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除北大、清华等高水*大学在高考志愿填报前完成录取外,其他院校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高职提前招生实行“一档多投”;单独考试招生,在2017年全面实行“文化+技能”考试招生,按专业*行志愿投档录取。

  此外,高水*大学自主选拔、高校专项计划、高水*艺术团、地方专项计划,统一在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进行,其最低文化要求不低于我省第一段分数线。

浙江高考招生政策3

  新高考录取办法中,艺术、体育类招生录取批次有调整。

  艺术类从三批简化为两批,录取办法原则上保持稳定。其中第一批(以专业校考为主)继续实行传统志愿,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除报考教育部规定可自主划线的部分院校外,其他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总分)须不低于我省普通类第二段线的65%。第二批合并专业省统考的原二、三批院校,实行专业*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根据考生综合分成绩,分别按各类别实考人数的60%、90%(累计)分为两段,进行分段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考生位次按综合分成绩分类别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科成绩、普通类专业文化成绩排序确定。

  体育类原两批合并为一批录取。实行专业*行志愿,具体办法与艺术类第二批相同。需注意的是,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及综合分合成按现行办法执行。

  为顺利推进高考改革的落实,让社会、考生和家长及各有关部门、学校及时准确了解新高考录取方案,保障新高考招生录取的*稳有序,接下来将对新高考录取规则和办法,在全省范围进行集中培训和宣传解读,并开展录取模拟。


浙江绍兴各市直中学中考招生方案政策 (荟萃2篇)(扩展2)

——江苏常州中考招生政策公布 (荟萃2篇)

江苏常州中考招生政策公布1

  从常州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常州市中考中招的政策可以概括为“六个不变”和“一个调整”,考试招生的组织方式、报名、中考志愿填报的方式和时间、考试方式和时间、录取方式和录取政策以及艺术、体育专业,体育后备人才班、艺术特长生和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的基本政策不变,唯一的一个调整是今年定向师范培养生计划有所调整,取消免费男幼师计划。

  中考报名、志愿填报时间不变

  从常州市教育局获悉,考试招生的组织方式不变。2017年的“中考中招”工作依然在常州市招委会、常州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常州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根据行政区划调整确定的区划范围,分市中心城区(含市直属、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原戚墅堰区)、武进区(含经开区的遥观、横林、横山桥三个乡镇)、金坛区、溧阳市四个板块,分别组织实施辖区内所有学校的中考报名、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今年中考的报名的方式、时间、条件不变。全市中考考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月6日。往届生和常州市区回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名。非常州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初三年级在常州就读满一年方可报名。

  今年中考志愿填报的方式和时间也与往年一样。常州市中考考生继续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填报时间:2017年5月28日至6月3日。每位考生可填报1—3所普通公办高中或民办高中志愿。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4)试点学校的志愿,在提前批次填报,面向全市招生,考生可填报1—3所学校和该所学校的1—2个专业。其它职业学校(含中高职3+2或3+3分段培养的专业)不填报志愿,全部实行网上注册录取。

  今年中考日程公布

  与此同时,考试方式和时间不变。2017年中考继续实行升学考试和毕业会考相结合,由市统一命题,按四个区域分别组织考试。考试科目、时间、分值均不变。考试结束后全市集中网上阅卷评分。全市中考统一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8日、19日、20日。6月18日上午考语文(150分钟),下午考化学(100分钟);19日上午考数学(120分钟),下午考政史(100分钟);20日上午考英语(100分钟),下午考物理(100分钟)。

  据介绍,今年的录取方式和录取政策不变。四个区域继续独立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工作。市中心城区板块(含市直属、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原戚墅堰区)普通高中的录取,采用“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和各校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武进、金坛、溧阳继续按2016年的办法执行。热点高中招生计划70%分配到初中校的政策不变。职业学校(提前批次计划除外)面向大市继续网上注册入学。招生录取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公布的计划及有关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

  最后,今年的艺术、体育专业,体育后备人才班(含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和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的基本政策不变。据介绍,自主招生是常州市“中考中招”的组成部分,各招生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自主招生章程”,经审核批准后严格按“自主招生章程”组织实施。今年的自主招生报名仍然采用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初中学校推荐为主和学生自荐为辅的方式进行,各初中校必须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相关推荐工作。自主招生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但仍需要参加中考,其中考成绩作为毕业的依据,是否合格将直接通知到考生本人。

  各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5%。市区(不含武进区)报考体育后备人才班(含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专项测试。专项测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学校组织。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精神,今年定向师范培养生计划有所调整,取消免费男幼师计划。

  “3+3”、“3+4”衔接班继续推广

  201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常州市先行先试,汇集优质本科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按照“专业对接、课程衔接、实践导向、双证融通、中高连贯、校企合作”的要求,开始实施中职+高职(3+2、3+3、4+2)、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3+2)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其中,中职+本科的试点模式成为中职生上本科的直通车、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新体制,在我国教育发展历史上具有开拓性意义,是我国高等教育升学体制和人才培养体制方面的一个重大突破。

  据介绍,试点项目开展5年来,对提升职业教育的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培养更多高端技能型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特别是3+4项目,参照当年市区四星级高中模拟录取分数线(550分)录取,并纳入提前录取批次,招生情况火爆。2012、2013两年的3+4,共计8个试点项目,招生337人,其中332人通过试点学校共同制定的考核成功转段,升入对接本科高校就读。这些学生与普通高考升学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顺利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也可继续深造考研。试点本科高校普遍反映,这些学生有着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吃苦耐劳精神,在专业技能学习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更加契合企业所需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就业前景良好。2017年,常州将进一步强化措施,继续组织实施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试点项目,其中,3+4试点项目10个,招生计划340人,3+3试点项目4个,招生计划160人,切实将试点项目做成亮点、做成品牌,来引领职业教育领域的改革发展。

江苏常州中考招生政策公布2

  今年中考日程公布

  与此同时,考试方式和时间不变。2017年中考继续实行升学考试和毕业会考相结合,由市统一命题,按四个区域分别组织考试。考试科目、时间、分值均不变。考试结束后全市集中网上阅卷评分。全市中考统一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8日、19日、20日。6月18日上午考语文(150分钟),下午考化学(100分钟);19日上午考数学(120分钟),下午考政史(100分钟);20日上午考英语(100分钟),下午考物理(100分钟)。

  据介绍,今年的录取方式和录取政策不变。四个区域继续独立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工作。市中心城区板块(含市直属、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原戚墅堰区)普通高中的录取,采用“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和各校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武进、金坛、溧阳继续按2016年的办法执行。热点高中招生计划70%分配到初中校的政策不变。职业学校(提前批次计划除外)面向大市继续网上注册入学。招生录取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公布的计划及有关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

  最后,今年的艺术、体育专业,体育后备人才班(含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和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的基本政策不变。据介绍,自主招生是常州市“中考中招”的组成部分,各招生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自主招生章程”,经审核批准后严格按“自主招生章程”组织实施。今年的自主招生报名仍然采用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初中学校推荐为主和学生自荐为辅的方式进行,各初中校必须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相关推荐工作。自主招生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但仍需要参加中考,其中考成绩作为毕业的依据,是否合格将直接通知到考生本人。


浙江绍兴各市直中学中考招生方案政策 (荟萃2篇)(扩展3)

——浙江温州中考招生录取政策 (荟萃2篇)

浙江温州中考招生录取政策1

  (一)提前招生录取

  2017年温州中学面向全市招收保送生160名(其中面向市直和鹿城区40名),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面向鹿城区招收保送生120名。温州市艺术学校面向全市提前自主招生180名,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面向全市提前自主招生50名,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面向全市提前自主招生60名,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面向全市(不包含鹿城区考生)提前自主招生30名。被上述招生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其他录取。

  (二)普通高中批次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在普高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温州市区作为一个招生区域统一划定普高最低控制线。对达到相应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批次实行*行志愿录取办法。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1.第一批为5所省一级重点高中

  (1)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定向生。市直中招办根据省一级重点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分配名额数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具体定向生招生办法见相关文件。

  (2)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瓯海中学、龙湾中学、洞头中学统招生。市直中招办根据省一级重点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

  2.第二批为9所普通高中

  (1)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统、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统招生。市直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

  其中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统招实行联合招生。录取后根据各校招生计划,由电脑随机均衡派位,分配到3所学校就读,考生须服从电脑均衡派位。

  (2)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特色实验班招生。其中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特色实验班各招生45人(1个班),其余各学校特色实验班各招生90人(2个班)。市直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

  (3)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招生。计划招生60人(2个班,其中已面向全市自主招生30名)。市直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录取成绩不低于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统招录取分数线。

  3.确定考生顺序位。根据考生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先后位次:(1)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在总分和文化科目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4)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5)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并列录取。

  4.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凡被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

  5.特长生招生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温州市局直属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办直〔2017〕36号)文件执行。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志愿录取及其他学校的各类招生录取。

  (三)市直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市直民办普通高中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招生录取分为志愿统招与跨县自主招生2种方式。

  鹿城区与市直生源考生(即录取地在鹿城区)要求报

浙江温州中考招生录取政策2

  017年市教育局各直属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分数线划定。

  温州中学录取分数线为629分

  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为620.5分

  瓯海中学在鹿城区的统筹招生录取分数线为618.5分

  龙湾中学在鹿城区的统筹招生录取分数线为615.5分

  洞头中学在鹿城区的统筹招生录取分数线为597.5分

  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特色实验班录取分数线为613分

  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特色实验班录取分数线为611分

  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录取分数线为608.5分

  三校联合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为570分

  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录取分数线为566分

  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统招录取分数线为555分

  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录取分数线为550.5分

  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生中韩国际班录取分数线为540.5分

  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生统招录取分数线为536.5分

  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志愿录取分数线为566分

  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志愿统招录取分数线为550.5分

  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特色实验班志愿录取分数线为540.5分

  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志愿统招录取分数线为535分

  温州东瓯中学志愿统招录取分数线为525分

  温州市英才学校志愿统招录取分数线为512分

  6月28日上午为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东瓯中学、温州英才学校志愿录取的确认与缴费时间

  考生同时可在温州市中招系统中查询自己的录取情况。


浙江绍兴各市直中学中考招生方案政策 (荟萃2篇)(扩展4)

——安徽高考招生报名方案3篇

安徽高考招生报名方案1

  批次变化: 合并二本、三本,普通文理科批次减少到5个

  继去年高考我省告别“安徽卷”首次迎来“全国卷”后,考生和家长们更为关注今年的高考变革。

  根据新的高招方案,今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合并普通文理科本科二批、本科三批”,这也是继去年我省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发布后正式敲定“取消三本”。

  为何取消三本批录取?据安徽省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批次调整是国家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的导向,从全国来看,目前大部分省市已取消本科三批,个别省市还将本科批次全部合并。“批次调整将会给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高校计划完成率。”

  另外,“取消三本”后,今年我省在普通文理科的录取批次上也有变化,由去年的6个批次减少为今年的5个。根据方案,今年我省文理科录取分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批,共5个批次。

安徽高考招生报名方案2

  取消“三本批次”后,考生今年填报高招志愿时也要注意了,因为根据新的高招方案,批次调整后二本可填报10个院校志愿。省考试院解释称,本次批次调整将会给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高校计划完成率,而志愿填报数量的增加,也将进一步增加考生志愿填报的选择范围和录取机会。

  在文理科志愿的设置上,本科第一批和高职(专科)批的“*行志愿”均包含A、B、C、D、E、F六所院校;本科第二批的“*行志愿”包含A、B、C、D、E、F、G、H、I、J十所院校。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文理科提前批: 设6所院校*行志愿,比去年增加2所

  特别要提醒准备填报文理科提前批志愿的考生,和去年相比,今年我省本科提前批共设6所院校*行志愿,比去年增加2所。

  根据方案,今年我省本科提前批分为军事(含国防生)、*(含*现役)、免费师范、免费医学定向和其他(“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政策另文公布)共5类,军事(含国防生)、免费师范和免费医学定向类实行“*行志愿”,设置A、B、C、D、E、F六所院校*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免费医学定向不设院校服从和专业服从志愿)。该批次*、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

  上述5类外,本科提前批还单设若干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批次,分别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


浙江绍兴各市直中学中考招生方案政策 (荟萃2篇)(扩展5)

——安徽高考招生政策3篇

安徽高考招生政策1

  据了解,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模式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

  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的满分值为750分。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普通高考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高考评卷工作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高校分别承担相应科目的评卷任务。高考成绩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或下载打印,各报名点提供考生查询打印成绩条件。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至6月27日前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成绩复核范围为主观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安徽高考招生政策2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并采取网上志愿填报的方式。

  文理科志愿设置:

  自2017年起,合并普通文理科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文理科录取分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批,共5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分为军事(含国防生)、*(含*现役)、免费师范、免费医学定向和其他共5类,军事(含国防生)、免费师范和免费医学定向类实行“*行志愿”,设置六所院校*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免费医学定向不设院校服从和专业服从志愿)。该批次*、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在上述5类之后,本科提前批还单设若干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批次,分别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

  本科第一批和高职(专科)批的“*行志愿”均包含六所院校;本科第二批的“*行志愿”包含十所院校。本科第一、二批和高职(专科)批的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分为直招士官、免费医学定向、*和其他共4类,直招士官、免费医学定向实行“*行志愿”,设置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直招士官设专业服从);*和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高职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

  “*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八所院校志愿(其中高职批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免费医学定向不设专业服从)。“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浙江绍兴各市直中学中考招生方案政策 (荟萃2篇)(扩展6)

——海南中考招生优惠照顾政策公布 (菁选3篇)

海南中考招生优惠照顾政策公布1

  海南省中考招生优惠照顾政策

  (一)符合以下各类条件且报考普通高中,高职高专学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或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的考生,在录取时给予在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上相应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加分名单将予公示):

  1.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

  2.以下六类情况中的任何一小项者,加5分。

  (1)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

  (2)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学金的考生,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

  (3)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3人以下(含3人)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或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上两场以上)的考生;

  (4)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

  (5)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且伤残等级为1—4级的人员或子女;

  (6)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

  (二)军人子女符合《海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按该办法给予对应降分录取待遇,不重复享受上述第(一)条中的加分待遇。

海南中考招生优惠照顾政策公布2

  河南省实验中学简介

  河南省实验中学创建于1957年,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单位,首批河南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15年3月,被教育部、*部和*军总政治部确定为首批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开办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简称“航空实验班”)。2017年继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招生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生计划

  2017年面向全省范围内招生100名。

  招生对象

  户籍和学籍均在我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限男生),年龄14-16周岁(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出生)。

  报名条件

  1.身高一般在163-180厘米之间,按空军标准视力表(C形)双眼裸眼视力在1.0以上,未进行近视屈光手术或角膜塑形治疗,无色盲、色弱,无影响功能或军容的文身、刺字、瘢痕等。

  2.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3.拥护*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历史清白,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同意。

  4.学习成绩优秀,外语限英语

  招生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报名:省教育厅将于2月13日8:00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台(http://zk.hagaozhong.com/)开通航空实验班网上报名专栏,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中招考生信息采集后可通过互联网自主报名,报名时间截止3月3日18:00。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报名提供便捷服务。

  (二)考查遴选:空军招飞办济南选拔中心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分为初选和定选两个阶段。初选安排在2月、3月份进行,在全省设立17个初选站,由各初中学校组织报名学生参加。4月份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初选合格学生中取综合排名前700名的参加定选(参加定选学生名单将于2017年4月18日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台、河南省实验中学官网和“空军济南招飞”微信公众*台同时公布),地点设在空军招飞办济南选拔中心(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05号),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政治考核由空军招飞办济南选拔中心会同*部门进行。通过定选和政治考核的学生被确定为预录取对象。

  (三)审批录取:省教育厅将依据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对预录取学生择优录取。已被河南省实验中学航空实验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四)签订协议:学生入学报到后,由河南省实验中学会同空军招飞机构与学生和监护人共同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然后由河南省实验中学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海南中考招生优惠照顾政策公布3

  河南省实验中学简介

  河南省实验中学创建于1957年,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单位,首批河南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15年3月,被教育部、*部和*总政治部确定为首批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开办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简称“航空实验班”)。2017年继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招生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生计划

  2017年面向全省范围内招生100名。

  招生对象

  户籍和学籍均在我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限男生),年龄14-16周岁(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出生)。

  报名条件

  1.身高一般在163-180厘米之间,按空军标准视力表(C形)双眼裸眼视力在1.0以上,未进行近视屈光手术或角膜塑形治疗,无色盲、色弱,无影响功能或军容的文身、刺字、瘢痕等。

  2.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3.拥护**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历史清白,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同意。

  4.学习成绩优秀,外语限英语

  招生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报名:省教育厅将于2月13日8:00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台(http://zk.hagaozhong.com/)开通航空实验班网上报名专栏,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中招考生信息采集后可通过互联网自主报名,报名时间截止3月3日18:00。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报名提供便捷服务。

  (二)考查遴选:空军招飞办济南选拔中心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分为初选和定选两个阶段。初选安排在2月、3月份进行,在全省设立17个初选站,由各初中学校组织报名学生参加。4月份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初选合格学生中取综合排名前700名的参加定选(参加定选学生名单将于2017年4月18日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台、河南省实验中学官网和“空军济南招飞”微信公众*台同时公布),地点设在空军招飞办济南选拔中心(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05号),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政治考核由空军招飞办济南选拔中心会同*部门进行。通过定选和政治考核的学生被确定为预录取对象。

  (三)审批录取:省教育厅将依据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对预录取学生择优录取。已被河南省实验中学航空实验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四)签订协议:学生入学报到后,由河南省实验中学会同空军招飞机构与学生和监护人共同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然后由河南省实验中学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浙江绍兴各市直中学中考招生方案政策 (荟萃2篇)(扩展7)

——巴彦淖尔中考招生计划录取政策 (菁选3篇)

巴彦淖尔中考招生计划录取政策1

  (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内教发〔2014〕7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中考改革的预定目标,汉语授课将普通高中“统招生”的75%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分配时按该届初三毕业生初一报建的电子化学籍人数计算,即“多不增,少不减”。

  (二)汉语授课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以计划数为准按成绩一次录满。

  (三)汉语授课普通高中的招生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录取,招收具有巴彦淖尔市学籍和巴彦淖尔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以户籍报名的考生只参与统招,不参与分招。中考招生报名以学籍为依据,学籍户籍分离的,以学籍为准。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分离的,需回原学籍学校参加中考,且一律不享受分招政策。分招资格认定以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认定的结果为准。

  (四)蒙语授课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统一录取,不进行网报志愿和网上录取,录取办法另行通知。其中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录取办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政策制定。

  (五)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采取统招为主自招为辅方式进行。市教育局职业与*教育科依据学生职高网报志愿信息进行统一录取,统一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按照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3+2”高职的招生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录取工作。

  (六)继续完善音体美等特长生招生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校园足球三年推进计划》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足球优秀运动员升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足球运动员招生工作。招生计划和招生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巴彦淖尔中考招生计划录取政策2

  (一)招生录取的原则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省统考科目成绩和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下同)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级以上(含C等级)方能录取到省级示范高中;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录取到省级示范高中。

  (二)普通高中招生和录取政策

  1.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全市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市区(含琅琊区、南谯区)普通高中招生由市中招办具体实施。六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在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市教体局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市)实际,科学安排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2.为确保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目标的实现,全市各公、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私自招生,不得擅自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3.坚持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2017年仍按照不低于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80%切块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方可进行录取。到校指标原则上按比例切块分配,并适当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对于各地出现的如异地扶贫搬迁、农业转移人口等政策性特殊情况,由六县(市)教体局根据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报经当地*同意后公布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100%的指标分解。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联合招生,各校按生源成绩*行分配、逐步形成示范高中公*竞争机制。

  4.严禁公办高中擅自跨县(市、区)招生。公办普通高中除“*班”和天长中学英语国际班以及滁州中学经市教体局批准跨县(市、区)招生计划名额外,其他一律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对监管不力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在年终督导和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考核中将视情扣分。同时,市教体局将通过中小学学籍系统强化对普通高中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责任由违规责任主体承担,并进行追究。

  5.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已经正式录取的学生,无故逾期不报到,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就学资格。

  6.合理划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促进生源普、职教育的合理分流,六县(市)教育主管部门于阅卷、登分结束后,依据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划定本县(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市教体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7.保障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随迁子女在我市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高中招生政策。本市或在外市就读的学生回我市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招考录取(含外市考试回原籍录取)的政策,由六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制定,保证他们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待遇,各地不得拒绝招考和录取。

巴彦淖尔中考招生计划录取政策3

  5月19日,备受关注的《关于做好全市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正式对外公布,记者第一时间从市教育体育局了解到,今年我市中考招生政策大体上与去年保持一致,稳中有进,对定向指标分配、体育特长生招生等方面做出了更加细化的.规定和要求。在规范普通高中招生方面,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并制定违规处罚措施,明确提出对今年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2018年将按照不低于2017年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

  【定向指标】

  同等对待外市读书回宜考试中考生

  每年中考招生,最受广大家长考生关注的就是定向指标的分配和录取。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今年安庆市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按招生计划的80%指标定向分解到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到校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不设最低录取线,但考生须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定向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

  随迁子女在安徽省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高中招生政策。在外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由教育行政部门集中设立报名点,并根据报名点报考人数,按照省示范高中定向到校的比例同等分配定向指标。

  【自主招生】

  体育特长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今年的中招政策明确提出,支持各地选择示范高中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支持各地开展普通高中联盟共建办学,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联合招生。


浙江绍兴各市直中学中考招生方案政策 (荟萃2篇)(扩展8)

——永州中考招生实施方案公布 (菁选3篇)

永州中考招生实施方案公布1

  各县区(管理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单位(学校):

  《2017年永州市初中学业水*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通过并报市*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永州市初中学业水*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考试工作,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年-2020年)》和《关于加快永州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若干意见》(永办发[2014]2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我市初中学业水*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育公*,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试与评价

  初中学业水*考试由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三部分组成。

  (一)考试科目

  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考试的范围。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理化综合(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政史综合(100分,思想品德、历史各50分),体育艺术(50分)。

  初二年级:生地综合(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

  2、文化科目考试时间。定于6月18日-20日进行,均实行闭卷考试。语文、数学考试时量为120分钟,英语、理化综合考试时量为100分钟、政史综合、生地综合考试时量均为9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上午下午

  6月18日语文9:00-11:00英语14:00-15:40政史综合16:20-17:50

  6月19日数学9:00-11:00理化综合14:00—15:40

  6月20日生地综合9:00—10:30

  3、体育艺术考试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体育艺术考试实施办法,具体由体卫艺科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各地要将考试成绩以县区为单位在5月30日前报我局基教科和体卫艺科。

  4、成绩呈现方式

  2017届初三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均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中生物、地理成绩各按50%折算计入高中招生录取总成绩。

  2018届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体育艺术等考试科目以分数形式呈现;生地综合、政史综合等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在本县区范围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排序前30%的为A,排序在前31-60%的为B,排序在前61-80%的为C,排序在后20%的为D。

  5、命题管理

  (1)命题依据:以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和湖南省初中学业水*考试标准(2017年版)为依据。2017年初中毕业英语考试继续采取录音机播放磁带方式统一加试听力,只播放一次。时间约12分钟,分值为20分。

  (2)命题原则。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公*性,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进一步突出检测学科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进一步突出检测主干知识和学科核心素养,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握试题难度,保持适当区分度。试题表述规范,设问明确,语言简洁,图形清楚,结构简约,题量适当。

  6、考试的组织实施

  所有文化考试科目将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闭卷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组考工作由各县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组考细则组织实施。

  (二)考查科目

  1、考查科目

  初中三年级考查科目: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操作。

  初中二年级考查科目:生物实验操作。

  2.考查的组织实施

  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工作由市、县两级基础教育部门统筹管理,由市电教仪器站制定实施方案并统一组织命题,由县区电教仪器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考查的时间安排。各项考查应在5月30日前完成。

  4、成绩呈现形式。考查成绩以等级呈现,具体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要求,从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

  2、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分县管理,分校实施。学校以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以学生的成长记录和特长表现材料为基础,采取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评价、学校审核等程序确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要及时向学生及家长通报反馈。对评价结果为D等的学生须报学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审定。

  3、评价结果采用等级呈现,即分别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

  (四)结果运用

  1、毕业标准。初中生毕业标准坚持“三合格”原则,即全市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综合、生地综合、体育艺术等学科*均成绩合格,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符合毕业标准的`,由学校组织填报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县区(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要求印制和核发毕业证书。

  不符合毕业标准的,由县区教育局组织一次补考,补考达到毕业标准者颁发初中毕业证书,但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依据;补考仍达不到毕业标准的,发给结业证书。

  2、录取依据。初三年级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综合、体育艺术以及初二考试的生地综合等学科成绩作为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录取原则

  1、遵循志愿。学校招生按志愿录取新生。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严禁学校和教师代**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志愿填报确认后一律不再更改。

  2、择优录取。在学生填报志愿的基础上,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及学生学业考试成绩、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录取分数线及录取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严格程序。招生录取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做到公开透明,公*公正。

  (二)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在县区申报的基础上,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要符合国家对高中阶段普职分流的总体要求,原则上普高和职高招生计划大体相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

  (三)录取依据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是:

  1、初三年级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综合、体育艺术以及初二考试的生地综合等学科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的考试科目成绩(政史综合、生地综合)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原则上要达到2B及以上等级或1A1C等级。

  2、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3、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情况。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学生,也不得只依据部分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录取新生。

  (四)划定录取分数线

  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及当年全市初中学业水*考试成绩、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划定录取分数线及确定录取标准。永州一中、永州四中根据《永州市人民*办公室关于永州一中、永州四中上收市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函〔2010〕106号)面向其他9县和2个管理区的招生,在适度*衡县区生源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招生文件另行文。9县高中录取分数线由各县教育局划定,并报我局备案。

  (五)招生录取方式

  为进一步扩大学校招生自*,普通高中学校除划线招生录取外,还采取直升生、指标到校生、音体美特长生和外省市回流生等多种录取方式。

  1、直升生。为有利于学校选拔特别优秀的初中毕业生,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可从招生计划中划出2%以内的指标,作为该校招收直升生的指标,直升生招生指标可向托管学校倾斜。直升生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为主,永州一中、永州四中直升生招生录取方案须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其他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直升生招生录取方案由所属县教育局审核后须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直升生的录取工作必须坚持择优原则,尊重学生自愿,严格按照程序实施,原则上在5月20日前完成。拟录取的直升生同样要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考试。学校不得借直升生录取工作的名义组织提前招生考试。

  2、指标到校生。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要将招生计划的50%指标直接分配到属地初中学校。按照教育精准扶贫的要求,每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要拿出“指标到校生”招生计划的10-15%用于招收成绩优异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指标到校生必须在录取学校实际就读两年以上,否则不具备录取资格。各地以初中学校具备指标生资格的学生数为基数向所有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校)分配指标生。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是:某中学初中毕业生总数×(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总数/所有初中毕业生总数),当分配到某中学的指标生计划数不足1个时,不下达指标。未用完的指标到校生计划将被滚入学校总招生计划。

  3、音体美特长生。为支持学校办出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可从招生计划中划出3%以内的指标用于招收音体美特长生。各县区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报所属教育局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局直属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核并在市教育局监督下进行。

  4、外省市回流生。为优化生源结构,允许在外省市就读的永州籍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本地普通高中就读,学校可在招生计划5%的比例内通过插标考试择优录取回流生。外省市回流生招生录取原则上应在7月25日前完成。

  从2018届初中毕业生(2017年初二年级学生)开始,在招生录取时,对于全市初中学业水*考试中政史综合、生地综合成绩均在本县区范围内排名前5%,且语文成绩不低于110分的考生,可降10分参与录取;在本县区范围内排名前2%,且语文成绩不低于120分的考生,可降20分参与录取。

  (六)优惠政策

  1、规范优惠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优惠项目为:①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加20分。②少数民族考生,聚居乡的加10分,散居的加5分。③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加10分。④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研究性学习获省一等奖加10分,省二等奖加5分,市一等奖加5分(集体项目获奖加分为作品主要完成者,且加分不超过三人)。考生有以上多项优惠加分的不累计加分,取其中最高一项加分。

  2、严格履行程序。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学校,学校在4月30日前统一交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把关,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初中学校必须将审核反馈的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时在校内张榜公示,没有公示的考生不予认可。各地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在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的优惠加分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处分。

  (七)组织实施

  中心城区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牵头,市、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9县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由各县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相关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管理区)要成立初中学业水*考试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层层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评机制,对考试、考查、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招生工作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初中学业水*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确保中考招生工作万无一失,公*公正。

  (二)切实规范中考管理。一要规范办学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对初中毕业班教学工作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考试,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考试的权利。对限制初中毕业生参加学业水*考试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初中学业水*考试的参考人数将作为计算县域内初中生辍学率的依据。二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制定的《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要求,国家教育地区级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级事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场(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要求,会同*、保密、纪检监察等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三要狠抓考风考纪,规范考场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中考工作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巡考制度,健全对考风考纪的督察机制,落实对考试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进一步规范考务工作,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增强考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

  (三)切实做好招生工作。一要加强招生考试政策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布全市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做好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率。要加强对学校领导及毕业班教师的招生政策的培训,做到政策掌握上下一致、宣传口径上下一致。对违规宣传发布招生考试信息的行为,将给予严肃查处。二要加强招生指导服务。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为考生及考生家长提供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三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招生工作的各项程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公正。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市教育局将对初中学业水*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控。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一把手”负责制,严格实行中考组考工作和高中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本《方案》解释权属永州市教育局。

永州中考招生实施方案公布2

  各县区(管理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单位(学校):

  《2017年永州市初中学业水*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通过并报市*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永州市初中学业水*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考试工作,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年-2020年)》和《关于加快永州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若干意见》(永办发[2014]2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我市初中学业水*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育公*,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试与评价

  初中学业水*考试由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三部分组成。

  (一)考试科目

  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考试的范围。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理化综合(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政史综合(100分,思想品德、历史各50分),体育艺术(50分)。

  初二年级:生地综合(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

  2、文化科目考试时间。定于6月18日-20日进行,均实行闭卷考试。语文、数学考试时量为120分钟,英语、理化综合考试时量为100分钟、政史综合、生地综合考试时量均为9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上午下午

  6月18日语文9:00-11:00英语14:00-15:40政史综合16:20-17:50

  6月19日数学9:00-11:00理化综合14:00—15:40

  6月20日生地综合9:00—10:30

  3、体育艺术考试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体育艺术考试实施办法,具体由体卫艺科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各地要将考试成绩以县区为单位在5月30日前报我局基教科和体卫艺科。

  4、成绩呈现方式

  2017届初三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均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中生物、地理成绩各按50%折算计入高中招生录取总成绩。

  2018届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体育艺术等考试科目以分数形式呈现;生地综合、政史综合等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在本县区范围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排序前30%的为A,排序在前31-60%的为B,排序在前61-80%的为C,排序在后20%的为D。

  5、命题管理

  (1)命题依据:以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和湖南省初中学业水*考试标准(2017年版)为依据。2017年初中毕业英语考试继续采取录音机播放磁带方式统一加试听力,只播放一次。时间约12分钟,分值为20分。

  (2)命题原则。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公*性,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进一步突出检测学科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进一步突出检测主干知识和学科核心素养,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握试题难度,保持适当区分度。试题表述规范,设问明确,语言简洁,图形清楚,结构简约,题量适当。

  6、考试的组织实施

  所有文化考试科目将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闭卷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组考工作由各县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组考细则组织实施。

  (二)考查科目

  1、考查科目

  初中三年级考查科目: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操作。

  初中二年级考查科目:生物实验操作。

  2.考查的组织实施

  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工作由市、县两级基础教育部门统筹管理,由市电教仪器站制定实施方案并统一组织命题,由县区电教仪器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考查的时间安排。各项考查应在5月30日前完成。

  4、成绩呈现形式。考查成绩以等级呈现,具体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要求,从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

  2、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分县管理,分校实施。学校以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以学生的成长记录和特长表现材料为基础,采取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评价、学校审核等程序确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要及时向学生及家长通报反馈。对评价结果为D等的学生须报学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审定。

  3、评价结果采用等级呈现,即分别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

  (四)结果运用

  1、毕业标准。初中生毕业标准坚持“三合格”原则,即全市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综合、生地综合、体育艺术等学科*均成绩合格,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符合毕业标准的`,由学校组织填报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县区(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要求印制和核发毕业证书。

  不符合毕业标准的,由县区教育局组织一次补考,补考达到毕业标准者颁发初中毕业证书,但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依据;补考仍达不到毕业标准的,发给结业证书。

  2、录取依据。初三年级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综合、体育艺术以及初二考试的生地综合等学科成绩作为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录取原则

  1、遵循志愿。学校招生按志愿录取新生。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严禁学校和教师代**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志愿填报确认后一律不再更改。

  2、择优录取。在学生填报志愿的基础上,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及学生学业考试成绩、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录取分数线及录取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严格程序。招生录取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做到公开透明,公*公正。

  (二)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在县区申报的基础上,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要符合国家对高中阶段普职分流的总体要求,原则上普高和职高招生计划大体相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

  (三)录取依据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是:

  1、初三年级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综合、体育艺术以及初二考试的生地综合等学科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的考试科目成绩(政史综合、生地综合)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原则上要达到2B及以上等级或1A1C等级。

  2、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3、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情况。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学生,也不得只依据部分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录取新生。

  (四)划定录取分数线

  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及当年全市初中学业水*考试成绩、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划定录取分数线及确定录取标准。永州一中、永州四中根据《永州市人民*办公室关于永州一中、永州四中上收市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函〔2010〕106号)面向其他9县和2个管理区的招生,在适度*衡县区生源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招生文件另行文。9县高中录取分数线由各县教育局划定,并报我局备案。

  (五)招生录取方式

  为进一步扩大学校招生自*,普通高中学校除划线招生录取外,还采取直升生、指标到校生、音体美特长生和外省市回流生等多种录取方式。

  1、直升生。为有利于学校选拔特别优秀的初中毕业生,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可从招生计划中划出2%以内的指标,作为该校招收直升生的指标,直升生招生指标可向托管学校倾斜。直升生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为主,永州一中、永州四中直升生招生录取方案须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其他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直升生招生录取方案由所属县教育局审核后须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直升生的录取工作必须坚持择优原则,尊重学生自愿,严格按照程序实施,原则上在5月20日前完成。拟录取的直升生同样要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考试。学校不得借直升生录取工作的名义组织提前招生考试。

  2、指标到校生。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要将招生计划的50%指标直接分配到属地初中学校。按照教育精准扶贫的要求,每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要拿出“指标到校生”招生计划的10-15%用于招收成绩优异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指标到校生必须在录取学校实际就读两年以上,否则不具备录取资格。各地以初中学校具备指标生资格的学生数为基数向所有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校)分配指标生。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是:某中学初中毕业生总数×(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总数/所有初中毕业生总数),当分配到某中学的指标生计划数不足1个时,不下达指标。未用完的指标到校生计划将被滚入学校总招生计划。

  3、音体美特长生。为支持学校办出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可从招生计划中划出3%以内的指标用于招收音体美特长生。各县区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报所属教育局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局直属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核并在市教育局监督下进行。

  4、外省市回流生。为优化生源结构,允许在外省市就读的永州籍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本地普通高中就读,学校可在招生计划5%的比例内通过插标考试择优录取回流生。外省市回流生招生录取原则上应在7月25日前完成。

  从2018届初中毕业生(2017年初二年级学生)开始,在招生录取时,对于全市初中学业水*考试中政史综合、生地综合成绩均在本县区范围内排名前5%,且语文成绩不低于110分的考生,可降10分参与录取;在本县区范围内排名前2%,且语文成绩不低于120分的考生,可降20分参与录取。

  (六)优惠政策

  1、规范优惠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优惠项目为:①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加20分。②少数民族考生,聚居乡的加10分,散居的加5分。③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加10分。④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研究性学习获省一等奖加10分,省二等奖加5分,市一等奖加5分(集体项目获奖加分为作品主要完成者,且加分不超过三人)。考生有以上多项优惠加分的不累计加分,取其中最高一项加分。

  2、严格履行程序。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学校,学校在4月30日前统一交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把关,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初中学校必须将审核反馈的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时在校内张榜公示,没有公示的考生不予认可。各地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在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的优惠加分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处分。

  (七)组织实施

  中心城区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牵头,市、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9县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由各县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相关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管理区)要成立初中学业水*考试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层层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评机制,对考试、考查、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招生工作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初中学业水*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确保中考招生工作万无一失,公*公正。

  (二)切实规范中考管理。一要规范办学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对初中毕业班教学工作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考试,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考试的权利。对限制初中毕业生参加学业水*考试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初中学业水*考试的参考人数将作为计算县域内初中生辍学率的依据。二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制定的《教育工作*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要求,国家教育地区级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级事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场(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要求,会同*、保密、纪检监察等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三要狠抓考风考纪,规范考场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中考工作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巡考制度,健全对考风考纪的督察机制,落实对考试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进一步规范考务工作,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增强考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

  (三)切实做好招生工作。一要加强招生考试政策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布全市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做好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率。要加强对学校领导及毕业班教师的招生政策的培训,做到政策掌握上下一致、宣传口径上下一致。对违规宣传发布招生考试信息的行为,将给予严肃查处。二要加强招生指导服务。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为考生及考生家长提供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三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招生工作的各项程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公正。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市教育局将对初中学业水*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控。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一把手”负责制,严格实行中考组考工作和高中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本《方案》解释权属永州市教育局。

永州中考招生实施方案公布3

  1.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范围内招生。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姜堰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市(区)范围内招生。

  2.江苏省泰州中学创新人才班面向全市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举办的国际班以面向本校招生区域内招生为主。

  3.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面向全市招生。

  4.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自主确定招生范围。跨市(区)招生须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经所在市(区)教育局商相关市(区)教育局同意后确定。面向泰州市外招生,须由学校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商相关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后确定。

  5.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招生,应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经学校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商我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招生。市外技工院校在我市招生,应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商我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招生。

  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依据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例要求和学校办学条件水*编制,下达各市(区)和招生学校。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和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由省下达。

  2.继续执行四星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政策,全市指标生招生计划为招生计划总数的70%。指标生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本地所有初中学校。享受指标生政策的考生必须具有本校学籍并在本校读满3年,公办初中学校择校生不享受指标生政策。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市(区)招生的计划,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经所在市(区)教育局商相关地区教育局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和市发展改革委核准后编制下达;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计划,由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审核,报经市教育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商相关设区市教育局和发展改革委同意后编制下达。

  4.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等进行的学历教育和西部地区的招生,一并列入招生计划。

  5.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经批准在我市招生的,一并列入招生计划。

  6.江苏省泰州中学创新人才班招生计划单列,未用完的招生计划,不转入该校其他类的招生计划。

  7.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单列,计划总数不超过本地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2%。未用完的招生计划,不转入其他类的招生计划。

  8.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举办的国际班招生计划单列,未用完的招生计划,不转入该校其他类的招生计划。


浙江绍兴各市直中学中考招生方案政策 (荟萃2篇)(扩展9)

——浙江异地高考政策 (荟萃2篇)

浙江异地高考政策1

  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2012年9月1日,*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截至2012年11月30日,北京、广东最新出台的政策显示,外地户籍考生暂不能在当地报名参加。

  2013年全国20多个省市公布了异地高考方案,虽然仍有争议,但是这是中国高考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将继续探索最合适的方案。

  随迁子女须满足三条件被指条件苛刻

  随迁子女高考须满足3条件家长:有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稳定收入,缴纳各种保险,系常住人口

  学生:要在迁入所在地就读

  城市:发展需这个行业群体

浙江异地高考政策2

  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2012年9月1日,*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截至2012年11月30日,北京、广东最新出台的政策显示,外地户籍考生暂不能在当地报名参加。

  2013年全国20多个省市公布了异地高考方案,虽然仍有争议,但是这是*高考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将继续探索最合适的方案。

  随迁子女须满足三条件被指条件苛刻

  随迁子女高考须满足3条件家长:有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稳定收入,缴纳各种保险,系常住人口

  学生:要在迁入所在地就读

  城市:发展需这个行业群体


浙江绍兴各市直中学中考招生方案政策 (荟萃2篇)(扩展10)

——河南郑州中考招生政策有5大变化

河南郑州中考招生政策有5大变化1

  1、郑州市区第一批次两个志愿必须填满

  进行中招志愿填报时,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其中的一批或几批学校志愿。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第一批次设置两个学校志愿,考生选择时需要两个志愿都进行填报,且两个志愿不能为同一所学校。

  2、省提前批新增校园足球实验班

  今年,省提前批次为面向全省招生的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和民办普通高中。其中,校园足球实验班是“新面孔”。

  3、郑州市区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新增1所

  与去年相比,今年面向郑州市区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增加1所,系郑州七十四中。加上之前的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今年面向郑州市区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共有21所。

  4、接收分配生学校新增1所

  今年,接收分配生的学校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郑州七十四中。和去年相比,郑州七十四中系新增加学校。

  5、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学生

  2017年,继续安排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20%),统一安排在面向全省录取批次。

  按照学校自愿的.原则,民办普通高中可向郑州市教育局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申请,郑州市教育局提出初审意见,报送省教育厅核准。省教育厅将根据2016年录取情况对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进行核定,并在中招报名前通过省招生信息服务*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

  郑州市中招办要求,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承诺给予学生高额奖、助学金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抢夺生源。如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面向郑州市区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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