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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稽核制度 菁华1篇

更新时间:2023-03-15 10:40:35 点击: 来源:yutu

内部稽核制度1

第一条本公司为协助各部门的工作能顺利进行并检核其执行情况,促进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稽核人员,系指稽核室稽核人员而言。

第三条稽核人员掌理的职务如下:

(一)遵行已定政策及命令贯彻的应行检核事项。

(二)经营管理,各项业务及成本控制等的应行检核事项。

(三)生财器具、各项设备及有关采购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等的检核事项。

(四)有关特殊案件的调查审议事项。

(五)有关经销商及协作厂商的辅导及其动态与信用状况等应行检核事项。

(六)其他交办事项。

第四条稽核人员发现有下列事项者,应以口头或书面纠正,并报请备查,如涉及其他单位的职权并应会同有关单位办理。

(一)业务执行偏差。

(二)人事未尽协调。

(三)违纪行为,而情节轻微者。

(四)管教有欠允当。

第五条稽核人员发现有下列事项者,应列举事实,以书面通知各主管单位改进。

(一)有关各项制度执行时发生困难或缺点事项。

(二)有关业务、教育训练、纪律、管教改进事项。

(三)有关员工生活及福利改善事项。

第六条稽核人员发现有下列事项者,应列举事实随时建议,以书面呈报总经理,交由主管单位处理。

(一)表现良好的各职员工。

(二)违法、违规案件。

(三)行为影响本公司的名誉。

(四)各项灾害及意外损失。

(五)其他影响本公司经营活动的一切不正当的重大案件。

第七条稽核人员调查案件报告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原因并叙明 日。

(二)详细事实。

(三)案情分析。

(四)处理意见。

第八条案情单纯者得以口头纠正并报请备查。

(一)经常督导及抽查:由本室稽核人员会同各有关单位承办人员办理。

(二)定期督导及抽查:由本室稽核人员定期前往会同各有关单位承办人员办理。

第九条稽核人员执行任务时,得为下列各项措施:

(一)督导及抽查所属各单位的经营及业务。

(二)约谈的方式或直接听取员工的意见汇集有关资料。

(三)其他必要事项。

第十条稽核人员督导、抽查、考核外勤员工服勤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有无迟到、早退或任意缺勤情事。

(二)员工出勤卡登记是否确实。

(三)工作分配是否按照规定执行。

(四)工作是否切实执行,并考核绩效。

(五)接受经销商及协作厂商或顾客请求处理业务时是否迅速。

(六)营业或服务处所是否经常保持整洁。

(七)服务态度及精神是否良好。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督导、抽查、考核外勤单位业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有关与各经销商业务配合、联系是否完善。

(二)服务人员在外的收款是否按照规定处理。

(三)业务人员收款的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办理。

(四)存货及材料的放置、处理是否完善、确实。

(五)人员、财物的运用调配是否适当,有无浪费不均现象。

(六)未达预定目标的处所,应列举其项目及原因。

第十二条稽核人员抽查各员工生活管理及风纪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有无行为不检及损害公司名誉的各种行为。

(二)对人事不协调或风纪表现不良的外勤单位,应拟具改善意见,报请核办。

(三)播弄是非,挑拨离间,影响团结的员工,应查明列举事实报请总经理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稽核人员接受上峰或各单位交办调查违法、违规的案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告发或舆论指摘某员工违法、违规的案件应进行调查但匿名或假名控告的无具体事实者,谨作参考。

(二)调查案件应先与有关单位接洽,查明案情真象,并搜集确实的证据,非有必要者应尽量避免先行询问当事人。

(三)调查案件应保密并采取秘密方式进行。

(四)当事人或检举人、证人谈话时,应避免刺激。

(五)涉嫌员工请求有利于已的调查,应予接受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稽核人员访问各经销商及协作厂商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信用状况(业务员收款情况)。

(二)与同业间的配合是否良好,在同业间的商业地位。

(三)帐务的辅导及转达其各项困难或建议事项。

第十五条本规则未尽事项嗣后视其必要再行弥补的。


内部稽核制度 (菁华1篇)扩展阅读


内部稽核制度 (菁华1篇)(扩展1)

——会计内部稽核制度 (菁华1篇)

会计内部稽核制度1

建立会计内部稽核制度的是整个财务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会计监督工作的组织措施,保证会计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会计控制,根据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每一项经济业务的自理秩序,不能由一人包办,以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工办理或兼管。

如:业务人员进货,出纳员会款,会计人员记帐,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

2、帐、钱(物)实行分管。

以货币资金而言,出纳人员除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外,不得兼管稽核、全部印章、会计档案和其他帐目的登记工作,现金银行存款总分类帐由会计人员记帐。

3、严格执行凭证制度和帐务自理传递程序制度。

每发生一项经济事项都要有合法的凭证。

4、本店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职权的责任。

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

把好每项经济业务关。

5、办公室人员严格把握财产物资领用手续,购买用品用具及其他财产物资时,必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购买,发票必由二人以上签字手续。

纠正收支必由二人以上手续。

6、严禁仓库部门收现金,其他销货部门的现金必当天经二人以上汇总清帐送交银行。

7、严禁现金进货音像门某,确因需要必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由二人以上经办方可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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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稽核制度 (菁华1篇)(扩展2)

——公司内部财务稽核制度怎么写 (菁华1篇)

公司内部财务稽核制度怎么写1

公司内部财务稽核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

第2条 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为账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5项,除另有规定外,悉按本规定办理。

第3条 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应在有关账册簿据上签章。

第4条 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账表外,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实际需要而定。

第5条 稽核人员前往各单位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并应将各单位以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细研究以作参考。

第6条 稽核人员有保守稽核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给检查单位。

第7条 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该部门一起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

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8条 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账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还可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9条 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盛气凌人。

第10条 稽核人员在稽核事务完成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第二章 账务稽核

第11条 在审核或检查记账凭证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时,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2)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3)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4)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5)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6)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7)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记表。

(8)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12条 检查账簿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

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

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2)现金收付日记账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3)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时或定期核对。

比较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遗漏现象。

(4)各种账簿表示错误的纠正画线、结转、转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漏的空白账页,有否画“__”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__”处盖章证明。

(5)各种账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账目等是否完备,是否已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6)各种账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修改者。

(7)活页账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账簿有无缺号。

(8)旧账簿内未用的空白账页,有无加画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戳记注销。

(9)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记备忘簿;

账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13条 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

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账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手续。

(2)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3)有无库存现金以单据抵充的现象。

(4)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核对有关账表、凭证、单据。

(5)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账簿外,还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6)金库锁匙及暗锁、密码表的掌握是否安全,金库放置位置是否适当。

(7)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是否妥为保存,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8)内部往来账是否按月填制未达账明细表,查对账单是否依序保管。

(9)内部往来或外县市单位往来账是否经常核对。

(10)营业日报表的记载是否与银行存款相符。

(11)检查县市单位各种周转金及准备金时,应注意其限额是否适当,有无零星付款的记录,所存现款与未转账的单据合计数是否与周转金、准备金相符,有无不当的垫款或已付款而久未交货的零星支付或请购案件。

第14条 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2)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账簿上记载的相符。

(3)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4)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5)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第三章 财务稽核

第15条 检查有价证券时,应与有关账表核对,并注意下列事项。

(1)购入及出售是否经核准,手续是否齐备。

(2)证券种类、面值及号码是否与账簿记载相符。

(3)债券附带的息票是否齐全并与账册相符。

(4)本息票有无到期或是否齐全并与账册相符。

第16条 检查各种质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价值的凭证单据时,应注意其是否存放库内,并应根据开出收据的存根副本及有关账册与库存查核,看是否相符及有无漏记,如有另存其他地点者,应查询原因并检阅其有关单据。

第17条 各种房地产契约书及其收租情况保管是否妥善。

第四章 总务人事稽核

第18条 检查各项费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总公司各单位各项费用支付与物品领用是否已依规定呈核、准许核销。

(2)各县市单位的费用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或经核准的范围内检支,是否有浪费或业务上无需要的开支,各项费用的列支是否照规定办理。

(3)各种单据是否齐全及手续是否完备。

第19条 检查储藏物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储藏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是否与账簿(册、卡)记载相符,有无遗漏或短少。

(2)储藏物品的保管是否妥善。

(3)储藏物品的质量、规格是否与购案相符。

(4)领物凭证是否均经有关人员签章确认。

(5)已领物品未转账者是否与账面存量相符。

(6)有无损坏待报废物品,账簿是否注明,所存应报废物品数量是否与账簿记载相符。

第20条 检查交通运输及设备登记卡、附项设备登记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登记卡的设置、登记及排列是否依照规定办理。

(2)各种登记卡的记载是否正确详细。

(3)核对财物有关的登记簿、备查簿,是否有未设登记卡或漏编号、漏记账的财物。

(4)登记卡是否登记有关折旧、修理、添加及转移事项。

(5)检查人员如认为必要时,可依据登记卡或财务登记有关账簿,实地盘点或抽查盘点,相互核对。

^第21条 营业用品器具是否编号、设簿登记,并查点是否齐全,各种印章的保管是否妥善。

^第22条 人事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单位办事人员每日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办公并在签到簿上签到及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2)各单位办事人员对顾客是否竭诚招待,有无怠慢现象。

(3)各单位目前业务繁简状况与现有人员的工作分配是否相符,有无应增、应减现象。

(4)各单位办事人员对本身所担任的职务是否胜任,有无能力优异、表现特优者,或不胜任及品性不佳且染有不良嗜好者。

(5)各单位人员上班时间其仪表、态度、谈吐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

(6)员工身份保证书是否齐全,保证人是否已做好对保工作,是否已对保证人进行资产价值评估。

第五章 附则^第23条 本制度呈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内部稽核制度 (菁华1篇)(扩展3)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范例 (菁华1篇)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范例1

一、会计凭证的审核

1、根据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由各会计核算员审核后,编制收付款会计凭证,凭证编制好后,交财务监察员审核,财务主管不定期地审核收付款凭证,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账。

2、次月初,各会计核算员将编制好的转账凭证,经监察员审核后,交成本核算员统一编号,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账。

3、月底最后一天,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的最后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二、会计账簿的审核制度

1、根据科目流转额,财务主管检查每月借贷发生额,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2、每季度末将明细账打印一次,各会计核算员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清理债权债务。

3、各往来单位的债权债务,每季度清算,如不能及时清回,向财务主管汇报。

4、财务主管每季度将所有会计帐簿审核一次,查出问题,及时纠正。

三、会计报表的审核制度

1、会计报表由明细帐在微机中直接账转表,其账转表的参数由成本核算员编制、修订。

2、会计报表均由成本核算员编制、打印后,交财务主管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上报分局。

四、银行存款、现金的审核制度

1、支票印鉴由两人保管,财务监察员保管支票公章,财务主管保管段长私章,每日工作完后分别锁入各自的办公抽屉。

2、银行支票以及其他托收、承付、票汇等空白凭证及备用金,由出纳员负责保管,每日工作完毕后,由出纳员全部锁入保险柜内,::并配给出纳员大保险柜壹个。

3、财务科长及工资核算员每月不定期检查两次库存现金,并作好记录。

4、出纳员每月做到现金日清月结,月底最后一天,应将现金关账,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实际库存余额核对相符。

5、每月经济业务终了,次月3日前,出纳员要编制银行调节表,并交财务主管审核后,送交资调分中心。

五、其他会计资料(如文件、补充资料、台账)统一由财务主管审核或财务主管指定专人审核


内部稽核制度 (菁华1篇)(扩展4)

——内部银行核算管理制度 (菁华1篇)

内部银行核算管理制度1

内部银行核算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资金管理,加速资金周转,公司成立内部银行以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货币资金。

为搞好内部银行的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之间的资金结算。

内部银行的职能内部银行是公司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货币资金管理中心和收付中心。

内部银行外对公司的开户银行:负责办理银行借款、还款手续,银行存款的收付和现金的收付等工作;

内部银行内对各分公司、医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各分公司、医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内部银行开立一个内部借款或内部存款帐户,所有对外款项的收付和内部单位之间款项往来均通过内部银行结算。

内部银行引入银行的机制进行资金管理,考核内部各单位的资金使用规模和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月末按“应收内部借款”余额积数计收各单位借款利息、按“应付内部存款”余额积数计付各单位存款利息(利息率参考银行同档次利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确定)(计收利息暂缓执行)。

与内部银行在同城的分支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在银行开户,异地的分支机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在其当地开立一个一般存款帐户。

会计凭证使用及流转内部银行使用的会计凭证除银行的凭证外,内部使用“付款凭证”“收款凭证”“ 凭证”(格式附后)。

其使用方法如下:

付款凭证:一式两联,第一联内部银行记帐,第二联付款单位记帐。

该凭证核算公司通过银行 和现金支付的付款业务,由付款单位填制。

付款单位必须在凭证上填写款项用途及金额,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等内容,并连同经有关领导批准的付款依据送内部银行审核无误后付款。

收款凭证:一式两联,第一联内部银行记帐、第二联收款单位记帐。

该凭证核算公司的银行 收款和现金收款业务,一般由内部银行填制,也可由收款单位填制。

内部银行或收款单位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其它单位或个人交来的现金时填制收款凭证,并在凭证上须填明款项来源、付款或交款单位名称和金额等内容。

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内部银行记帐、第二联付款单位记帐、第三联收款单位记帐。

该凭证核算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往来款项业务,不涉及银行存款、现金的结算。

该凭证由划帐的一方填制,可以是收款单位,也可以是付款单位。

凭证上须填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并附送有效原始凭证等资料。

银行收、付凭单等原始凭证一律留内部银行附记帐凭证,以便查对。

结帐、对帐、报表

内部银行每日的凭证必须在次日上午12点以前入帐,并结出当日各单位内部借款、存款余额。

月末结帐后打出明细帐一式两份,一份交各单位核对帐目、一份留内部银行装订成册备查。

各单位核对帐时如发现有误,应及时与内部银行联系,找出差异并调整帐务,以保证帐帐相符。

各单位月末如有未达帐项的,要编制未达帐调节表。

内部银行月末结帐时,要打印出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编制未达帐调节表,以保证帐实相符。

在规定时间内,内部银行要向公司总部报送资产负债表。

公司汇总报表时将“应付内部存款”“内部借款”与“应收内部借款”“内部存款”抵消,抵扣后有余额的,是借方余额计入“其它应收款”科目,是贷方余额的计入“其它应付款”科目。

会计科目及帐务处理

各子、分公司在内部银行开立一个存贷合一的结算帐户,增设“内部借款”或“内部存款”科目进行核算。

子、分公司帐务处理子、分公司付款时:借:(资产、费用类科目)贷:内部借款(或内部存款)子、分公司收款时:借:内部借款(或内部存款)贷:应收帐款等子、分公司内部 时:借或贷:内部借款(或内部存款)贷或借:有关科目

内部银行的帐务处理:增设“应收内部借款”“应付内部存款”科目核算。

对一个核算单位只开设一个结算帐户,根据其原内部往来科目余额的性质确定其是借款帐户还是存款帐户。

付款时:借:应收内部借款(或应付内部存款)—公司贷:银行存款(或现金)收款时: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应收内部借款(或应付内部存款)内部 时:借;

应收内部借款(或应付内部存款)—甲公司贷:应收内部借款(或应付内部存款)—乙公司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修改时亦同。


内部稽核制度 (菁华1篇)(扩展5)

——某公司内部牵制与稽核制度格式怎样的 (菁华1篇)

某公司内部牵制与稽核制度格式怎样的1

公司内部牵制与稽核制度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加强本公司的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维护《会计法》法规的顺利实施,特建立本公司会计内部稽核制度。

本公司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事前审核和事后复核,实现会计监督,以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

核算单位规定会计人员一岗多人的,制单人不得兼复核,一人多岗的可以兼任。

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复核和监督由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复核。

入帐前应根据公司制定的预算标准,审批资料,付款程序,文件其他规定,复核共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及准确性。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就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本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对会计帐簿的管理监督对所有会计帐簿根据其性质不同指定专人登记,并定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是处理,做到帐证、帐帐、帐实、帐表相符。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对实物、款项的监督

坚持“管钱不管帐,管帐不管钱”的原则,出纳人员除现金、银行日记帐外,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员应严格执行《会计法》中的现金管理制度,登记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帐,对会计凭证进行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及时与银行核对,月末会同会计人员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由仓管员或办公室指定专人对财产物资进行登记管理,严格执行财产的收发领用制度,建立财产物资台帐,并分别注明购买日期、产地、金额、数量、存放地点、保管人等。

对财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超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认真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分清责任,保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完整。

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审核

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

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对其他经济活动的监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以及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的经济活动实行监督。

配合搞好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等单位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内部稽核制度 (菁华1篇)(扩展6)

——药监局内部考勤规章制度 (菁华1篇)

药监局内部考勤规章制度1

一、招待的事由

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3、乡镇及局、集团以外的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工作;

4、局、集团城圈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公务;

5、会议;

6、主要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的内容招待的内容包括用餐、住宿、烟酒、水果等。

三、招待的标准

(一)餐费及陪客人员数标准: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

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局、集团城圈外下属企业人员,安排工作餐,午、晚餐25元/人以内。

2、接待本县有关部门、乡镇及局、集团以外单位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

非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30元/人以内。

3、接待本市各县盐业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

非领导人员来访,30元/人以内。

4、接待省、市部门领导或本市以外的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早餐15元/人以内,午、晚餐45元/人以内;

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10元/人以内,午、晚餐40元/人以内。

5、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招待标准由主要负责人酌定。

6、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招待费,有招待申报人自负。

7、陪餐人员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四、招待的管理

(一)用餐招待

1、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

即哪个处室的业务由哪个处室的负责人(或分管此处室的局领导)申报。

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

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

派餐单填写后,交办公室进行审批(办公室接待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派餐单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将派餐单交于饭店,结账时附于账单后。

用餐申报人员必须在饭店账单上填写金额大写,但一律不准签名。

凡有签名者,不论有无派餐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不予以签字报销(主要负责人用餐招待除外)。

2、派餐单必须事先取得。

如分管招待的办公室负责人不在局内,可向主要领导申请批准。

主要领导不在局内时,要在电话中请示批准。

在电话中请示被批准的,在补办派餐单时,必须由主要领导和分管本处室的领导签发补办派餐单批准证明,申报人持此证明到办公室补办派餐单手续,凡无此证明的,办公室一律不得提供派餐单,否则追究办公室人员的责任。

3、急需招待而又因故无法取得与办公室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联系而进行的招待,要补办派餐单。

首先由接待人写出申请,说明为什么未事先取得派餐单,为什么事先未能与领导电话联系,为什么招待等。

申请要交局主要领导审批。

凡被批准的,持有主要领导人签字的申请到办公室补写派餐单,否则,办公室一律不准提供派餐单。

派餐单补办完毕后,由申报人交相应饭店,并附于账单后。

4、凡无派餐单或有派餐单而在帐单上有签名(县外发生的用餐单据除外)的用餐单一律不予签字报销。

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本局人员外出在无棣境外需就餐或回无棣后需就餐,每人每次不超过25元。

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此标准的,要向主要负责人电话请示和批准。

此情况均要交纳现金,单据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

(二)招待用茶、烟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其他内容的招待由局领导指定人员办理。

(三)凡工作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

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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