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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调研报告精选12篇 保险业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3-01-26 21:36:01 点击: 来源:yutu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这12篇保险调研报告是来自于的保险调查的范文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保险调研报告 篇一

办事处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总面积239.2平方公里,辖10个村,29个自然屯,4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现有4806户,其中农业户4554户,人口15946人,其中农业人口15115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现实有农业人口1.2万人。全办事处现有耕地面积151699.84亩,其中川地32826亩,占耕地比重的21.64%。气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气温4摄氏度,最高气温37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无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主要农作物有玉米、高粱、马铃薯、葵花、大豆及杂粮杂豆。受所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及气候条件影响,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随时威胁着农业生产,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况下,为避免自然灾害后农民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比较可行的方式之一,农业保险可以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补偿,有助于尽快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

一、##办事处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以xx年为例,##办事处农户保险投保面积共计83401.78亩,保额共计170221.7元,其中:旱地玉米投保户2387户,面积59849.56亩,保额119699.12元;水浇地玉米投保户414户,面积7655.83亩,保额26795.4元;葵花投保户968户,面积10339.12亩,保额15715.46元;大豆投保户669户,面积5557.27亩,保额8001.72元。投保作物面积占耕地面积的95.14%。xx年保险公司共分两批对农户进行了理赔,第一批理赔各类农作物亩数为921.1亩,占投保面积的1.1%,赔付金额为69257.6元,占保额的40.67%,第二批赔付金额10万元,两批共赔付金额为169257.6元,占保额的99.43%。同时,保险公司将农户投保的170221.7元保金转到xx年,为农户继续参了保。

二、存在的问题

1、保险公司强行将农户上一年的保费转到下一年,在部分农户中产生不良影响,剥夺了农户自主投保的权力。

2、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少,目前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在办事处开展种植业保险,无竞争,势必导致其服务质量上存在问题,与农民的需求存在差距。

3、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不透明,诸如:灾年农业年成是怎样界定的,理赔标准是什么等等,参保农户都不清楚,导致农民反响很大。

4、保险公司理赔时间过长,与农业生产周期不相适应。

5、理赔数额应严格按农业保险理赔标准实施,不能各乡平均分配。这样严重破坏了公平原则,也会使保险部门公众形象大打折扣,影响农业保险业务开展,制约保险业发展。

三、几点建议

1、强化政府引导。农业是高风险的产业,自然灾害往往给农业、农村、农民造成巨大损失,而个体农民自身抗灾能力极其有限,对于农民的损失以往主要靠财政补贴和社会救济这两种办法来解决。由于政府资金有限,往往“救急救不了穷”,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农业保险则是化解农业风险的一个重要途径。由于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高成本、高价格、低收益的特点,一般商业性保险公司都不愿意经营农业保险,农民由于收入低,大多数人缺乏为其农产品投保的支付能力,要让他们自愿购买农业保险一时很难做到。因此,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必须加大政府引导,但也要走出政府包办的怪圈。

2、加大政策扶持与财政补贴力度。农业保险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它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单一依靠市场机制的配置会造成市场的失灵。纯商业化经营的路子也难走通,这就客观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观调控和公共管理的职责,对农业保险这个准公共性产品给予财政补贴。除对农户的保费补贴外,还要对农业保险机构的经营费用给予补贴,另外在税收、贷款利率、再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国家政策扶持是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保障。

3、实行“三低”原则。“三低”即低保险、低保费、低保障。由于农业因灾受损经常发生,有时损失还较为严重,如果将各种自然灾害损失都纳入保险范围全部给予补偿,收取保费高,农民不愿也无力接受,因此,实行低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这样既帮助农民抵御农业风险,防止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又解决了农民和地方财政经济承受能力问题,将政府灾后补助资金前移为灾前保险费补贴。

4、强化竞争意识。一个地区应形成多家保险公司参与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格局,引入竞争机制,给农民参加保险选择机会,才能使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

5、公开保险程序,增加保险理赔透明度。参加保险后,一旦受灾,农民对农业灾年收成如何界定,怎样界定,保险公司如何理赔,理赔的比例数额多少,标准是什么,理赔的时限长短,农户都不是很清楚,容易打消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6、扩大风险保障范围。农业保险比较复杂,风险控制较难,应根据自然生态条件特

办事处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总面积239.2平方公里,辖10个村,29个自然屯,4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现有4806户,其中农业户4554户,人口15946人,其中农业人口15115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现实有农业人口1.2万人。全办事处现有耕地面积151699.84亩,其中川地32826亩,占耕地比重的21.64%。气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气温4摄氏度,最高气温37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无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主要农作物有玉米、高粱、马铃薯、葵花、大豆及杂粮杂豆。受所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及气候条件影响,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随时威胁着农业生产,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况下,为避免自然灾害后农民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比较可行的方式之一,农业保险可以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补偿,有助于尽快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

保险调研报告 篇二

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发展较快,代理业务收入在总收入的占比逐年提高。经营理念、管理水平及人员素质等有待于提高,业务处理操作不熟练、取得从业资格证人员配备不均衡等问题日渐突出,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现根据银监会通知要求和我区联社代理保险业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做如下汇报:

一、目前代理保险业务的开展情况。

1、截止4月底我区代理保险业务寿险保费53万元,手续费18万元。财险保费7万元,手续费0、8万元。

2、目前与4家保险公司签订了代理保险协议:新华人寿保险公司、阳光财产保险公司、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卧龙人寿保险公司。

3、代理业务的考核和奖惩

考核实行百分制,月累计考核。具体考核方法为:

(一)中间业务收入100分,按完成比例得分,考核项目及计分方法如下:

1、支付结算收费业务(40分)。最高得满分40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2、银行卡收费业务(20分)。最高得满分20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3、代理类收费业务(20分)。最高得满分20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4、担保类收费业务(10分)。最高得满分10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5、短信通收费业务(2分)。最高得满分2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6、承诺、咨询收费业务(2分)。最高得满分2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7、其他中间业务(6分)。最高得满分6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二)考核与奖惩

联社根据各社任务完成比例,年终进行综合考评。任务完成排名前六位的社,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20xx元、1000元奖励。

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1、取得代理保险从业资格人员配备不尽合理,“营业网点存在岗位轮换,一线人员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参差不齐。

2、保险业务处理操作不熟练。网点在操作保险业务时,凭证要素不全。

3、业绩考评;我们内部制定了业绩考评办法,在运作产品中,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比如借款人意外险,借款人意外死亡,所欠我社的贷款由保险公司偿还。

4、保险公司根据我社所营销的产品制定出了相关的营销方案和措施。

三、做好代理保险业务的建议

1、营业网点代理保险业务人员应有专业从业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使代理保险业务有一个更好更快的发展。

2、加强代理业务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各类业务培训计划,突出对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代理保险业务经办人员须在了解业务特点、了解客户特点的前提下方可上岗从业。同时,在强化业务培训的基础上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种从业资格考试,积极培养高素质人才。

保险调研报告 篇三

一、甘肃省基本情况

(一)地区概况。甘肃位于西北地区的中心地带,地处青藏、黄土和内蒙古三大高原交汇处,东西蜿蜒1600多公里,呈狭长带状,境内多民族聚居,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东中部地区联系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乃至中亚、西亚的桥梁和纽带,在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生态安全、促进民族团结繁荣发展和边疆稳固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

甘肃是一个发展潜力和困难都比较突出、优势和劣势也比较明显的省份。它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复杂,资源丰富,不仅有适于农、林、牧、渔各业综合发展的土地资源、气候资源,更有储量位居全国前列的多种矿产资源、能源资源和生物资源,加之相对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充足的人力资源,为甘肃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条件。同时,甘肃又是一个经济小省、财政穷省。其经济总量、人均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城镇化率、全面小康进程均在全国处于末位,xx年度人均收入全国垫底;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鲜明;产业结构单一,转型升级缓慢;基础设施薄弱、瓶颈制约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频发,减灾防灾任务艰巨。受以上种种困难和问题的制约,甘肃贫困面广,贫困人口比重大,贫困度深,扶贫开发难度大。截至xx年,全省共有58个贫困片区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225个特困片带、6220个贫困村和97万贫困户,共计贫困人口417万。

(二)甘肃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央支持四省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政策措施力度加大,特别是中央为甘肃量身定制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等政策的落地,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极大的活力,推动甘肃的扶贫开发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尤其是近年来,甘肃“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深入实施,以及近期“1+17”精准扶贫方案的制定,使扶贫政策向特困片带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全省贫困人口的减少速度和收入增长速度都进入了历史最快时期。据统计,全省近3年年均减贫140万人,贫困面从xx年底的33.2%下降到xx年底的19.8%。由于扶贫成绩突出,甘肃省现被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国际减贫培训考察基地之一,成为全国扶贫工作的样板省份。

二、保险业服务甘肃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甘肃保险业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号召,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风险保障、社会管理、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灾救灾、提高贫困人口风险抵御能力以及为贫困地区提供资金人才支持等方面做出了一些成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一)推进农业保险和大病保险发展,完善贫困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在农业保险发展方面,相继开办了玉米、马铃薯、小麦、棉花、青稞、能繁母猪、奶牛、牦牛、藏系羊和森林等10个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中药材、苹果、设施蔬菜等3个省级财政补贴险种。根据产业发展和农户需求,因地制宜开展设施蔬菜、玉米制种、油菜、烤烟、肉牛、肉羊、葡萄、大樱桃等特色保险试点,形成了多层次的农险格局。中央支持西藏和四省藏区发展的牦牛、藏系羊保险承保覆盖面、赔款补偿额位居全国前列。xx-xx年,甘肃农业保险累计为广大农户提供农业风险保障700亿元,支付赔款10.4亿元,受益农户150多万户次,极大地提高了贫困地区农业、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在人身保险保障方面,通过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在全省14个市州全面推开。随着工作的深入,根据精准扶贫工作安排,近期,甘肃省政府决定自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金额由5000元降低为3000元。截至xx年6月,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达到6.68亿元,有2229万城乡居民拥有了大病保障,累计有11.3万群众享受到了大病保险补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全省城乡居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明显降低。

(二)引导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贫困人口的风险抵御能力。创新开展“两保一孤”特困群体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保险试点工作,针对特困户风险保障缺口,将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农村孤儿群体纳入保障范围,采取团体保单方式进行承保。目前,试点工作在秦安县全县铺开,覆盖“两保一孤”人群3.41万人,提供风险保障10.88亿元。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陆续开办31款专属产品。截至xx年底,累计为303.04万低收入农民提供了1591.23亿元的风险保障,支付各类保险赔款9226.38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民因意外致贫返贫问题。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危房改造工程,推动9市28个县区开展农房保险,承保农户34.62万户,赔款273.56万元,受益1308户。开展涉农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农户提供增信服务,推动“政银保”三方合作,支持482名养殖户获得融资9886万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地区农民创业融资难的问题,拓宽了农民的融资和就业渠道,为农民脱贫致富提供了途径。

(三)整合保险行业资源,为贫困地区提供资金人才支持。积极推动“险资入甘”,三年来,保险资金以债权投资计划等形式参与甘肃省重大建设项目13个,累计投资168亿元,为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工和持续进展提供了低成本、稳定、长期的保险资金支撑。开展干部挂职交流,为贫困地区提供金融人才支持,xx年,甘肃省政府经过会商,同中国保监会等中央金融机构建立金融干部挂职机制。截至目前,先后从保监会系统和保险公司两个层面选派了20名年轻干部到甘肃经济发展慢、基础设施差、扶贫任务重的市县开展挂职锻炼,利用行业优势、职业优势和专业优势为地方经济建设找项目、筹资金、出政策,得到了当地政府的一致肯定。常态化开展双联扶贫工作,与联系村贫困户结对子,进行一对一扶持。甘肃保监局以及有关保险公司共帮扶双联村19个,帮扶特困户651户。 3年来,为联系村修建了道路、水渠、水窖和农田围栏等多项公共基础设施,长期资助贫困学生30余人,累计捐赠图书数千册,捐款数百万元,并为联系村村民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防范联系村村民因灾或意外事故返贫。

保险调研报告 篇四

一、我国农业保险陷入发展困境的制度根源

(一)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滞后影响了农业保险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1、农业保险身份不明。农业保险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其经营理念、经营模式、经营手段及管理规则与商业性保险有本质的区别。但由于农业保险立法的滞后,而现行《保险法》又忽略了农业保险,因此我国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至今仍未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而在实践中则由商业性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实行商业化经营,得不到政府应有的支持,导致目前“农民保不起,公司赔不起”,农业保险整体发展水平低的局面。

2、农业保险依法不当。由于对农业保险实行商业化经营,农业保险也被视为商业保险行为,在实践中则运用《保险法》进行规范。但商业化经营模式并不能改变农业保险本身固有的政策性,用来规范商业保险行为的《保险法》,从根本上来说并不适用于农业保险。另外,《农业法》的有关规定不利于农业保险发展。因为农民收入低而农业成本高,削弱了自愿购买农业保险的经济基础,强制保险成为发展农业保险的一个重要手段,而《农业法》则规定“农户在自愿基础上参加保险,任何组织不得强制”,这又进一步加大了现阶段我国发展农业保险的难度。

3、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体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具有政策性,客观上要求政府参与并在农业保险中起主导作用。从国外农业保险发展实践看,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中应有的职能和作用通常是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但我国由于农业保险法律的空白,政府应在农业保险发展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以及如何发挥作用等都没有明确,这增加了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影响了政府在农业保险发展中主体作用的发挥,更直接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二)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缺位使保险人经营风险增大

农业风险由于其时间和空间的高度相关性,一旦发生可能会在短时间内使跨越几个县甚至几个省的保险对象同时发生灾害事故,遭受巨灾损失。这使得保险公司不能通过集合大量标的来分散农业风险,保险公司承保的标的越多,风险越集中,保险人的经营风险越大。因此各国在开展农业保险时都建立有效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通过再保险或农业风险基金等形式来分散农业保险经营者的风险。但我国还未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制度,也没有相应的再保险机构。一旦遇到巨额风险或巨灾风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只能自己承担全部承保责任,导致保险公司经营利润减少甚至出现亏损,从而影响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的扩大和经营稳定性。

(三)农业保护制度忽视了农业保险、抑制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农业具有弱质性,面临着很高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各国政府都采取农业保护政策来保护本国农业、增强其国际竞争力。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对农业的保护程度不断提高,但一直以来,实行的是以直接的农业补贴和价格补贴为主的保护制度,发生农业自然灾害时由中央财政直接拨款救济灾民,忽视了农业保险。这种农业保护制度具有短期性和随意性,影响了农业保护政策的稳定性和有效性。更重要的是,我国现行农业保护政策的实施,一方面表明了政府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不够,支持力度小;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实行的直接拨款救济灾民的政策导向影响了农民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的提高,直接抑制了农民参加保险的积极性。

(四)财政支持乏力,限制了农业保险的扩展

表现在:一是财政补贴少。目前,除个别试点地区对农业保险有少量补贴外,全国没有出台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从国外来看,大多数国家对农业保险保费都给予财政补贴,一般来说为农作物保费的50%-80%。二是缺乏经营主体。全国各地试点经营模式虽多,但仍处于探索之中。三是再保险体系不健全。

二、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几点建议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发展现代大农业上

从我国开展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来看,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遭受落后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的抵抗。我国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只要风调雨顺就有好收成。许多的地区,特别是农业欠发达地区,农业保险的意识还相当淡漠,没有自觉运用社会化保障手段来分散农业经营中的风险认识。我国现代化大农业就是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突出发展畜牧业、特种水产业、生态农业,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

(二)政府要在农业保险市场上准确定位

农业保险必须建立在发展现代大农业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应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一致。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有困难,找政府”的思维定式,使他们无须去寻求保险保障方式,在遭到自然灾害损失后,政府不得不动用纳税人的钱去进行力不从心的无偿救济;即使是参加了保险的农户,在出险后获得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时,仍然把这看成是政府的恩赐,或是民政部门的救灾款,而没有认识到这是他们投保受损后应有的权利。

政府过多干预市场运作,对市场经济的完善起负面作用。不利于对小农经济的改造,也不利于农业保险市场的建立和健全。在这方面,政府应下决心,在农业保险市场上准确定位,确立农业大市场经济观念,利用立法和市场竞争等方面的手段,清理各种法规和制度,搞好服务,搞好市场监管,把市场的事情交给市场。

(三)应建立产品丰富、市场繁荣的现代农业保险市场

我国农业保险开展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农业保险市场缺乏合格的市场主体,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热情不高,商业保险公司参与不多,保险产品奇缺。国家在设计农业保险市场时,必须兼顾市场中各方的利益,平衡收益与风险,鼓励最多的商业保险公司进入。在现代农业保险市场中,运用利益驱动,使商业保险公司迸发出极高的热情,根据我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分阶段推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多种多层次农业保险产品,丰富市场,吸引广大农户进入农业保险市场,购买商品,投资保险。

(四)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承担大灾损的经济补偿服务。在农业生产中,经常会遇到各中自然界灾害,有些自然灾害发生后,影响是大面积人,区域性的,灾重面广,损失巨大。对这种大军巨损的赔付靠那些资金实力有限的商业保险公司和保险合作社是力所不及的,有必要由中央财政出资金组建苦干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但也要区别于民政救济机构,力争做到保本微利,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基层网点机构。

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不作为或作为少,有历史政策的原因。在今年中央明确提出:“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年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强农业、支持农业、保护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

,增加农民收入,逐步取消以二远经济政策,中央这一系列对农村的经济倾斜政策,为商业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市场打开了大门,尽管各地区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农民保障需求多样化、风险较高,同时农民收入低,保险意识差,目前为农民提供保险费时费力,造成保险成本可能比城市高。但农村市场大,发展潜力大,如果能为农民量身定做其需要的保险产品,就定会取得良好的业绩。

我们在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入乡进户开发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必须承认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和高成本的特征。因此,建议国家对各种所有制成份的保险企业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应从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和再保险政策上给予适度支持,以实现农业与农业保险的共同繁荣。

(六)加强农村保险监管,防范保险风险

为了促进农村保险商场的健康发展,有效防范保险风险,必须加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监管。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思想政策教育和实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防范职业道德风险;加强对保险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和行为监管,有利于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对保险企业的监管,有利于促进市场秩序全面防范保险风险。

保险调研报告 篇五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被征地农民数量逐年增加,如何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及生活保障工作,已成为县委和政府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我局就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其间,调研组深入到各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项目用地量越来越大,征地工作所带来的农民保障问题也越来越重要。征地任务重、面积大的主要集中在杨和、望远、望洪、胜利等乡镇。根据提供数据,各乡镇被征地涉农人口27855人。从征地用途上来看,杨和镇主要是经济开发区和新城区建设用地,望远镇、闽宁镇主要集中为工业园和企业用地,望洪镇、李俊镇主要为中心村建设用地。截至目前,全县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共909人,已享受待遇663人。

应该说,县委、政府对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所采取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征地工作所引发的矛盾。但总体看,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农民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心里发虚,担心被征地后没有退路,生活没有保障;二是有的农民对养老保险不甚了解,没有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担心个人出资有去无回,对养老保险工作怀有抵触情绪。(二)财政压力过大。目前,xxxx县所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都由xxxx县社保局管理,到龄农民享受由社保局统筹发放的养老保险金。全县截止至今应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人数909人,随着征地范围扩大以及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到龄农民开始享受养老保险金(补贴),财政供给将呈几何级数上升,给本不宽裕的地方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倘若因地方财政困难而难以维系养老保险金(补贴)的发放,将会给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三)基本养老金过低。目前,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为每年1620元。有的农民说:一年1620元的养老保险金,我种一亩大棚不景气时的年收入也有3000元啊,这样的保障又能起多大作用。(四)就业培训滞后。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社会化、非农化、充分化。目前各地由于财政紧张、农民认识不到位等原因,培训机构、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不健全,被征地农民一时难以找到较为合适的工作,尤其集中体现在“4050”人员和无一技之长的农民。

随着我县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土地征用不可避免,被征地农民将越来越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未雨绸缪,高度重视。为此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站在维护农民权益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双重角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土地是农民赖以生活、生存的重要场所和基础,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摆在重要位置上加以组织实施。要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通过深入宣传和对比分析,使他们感受到县委、县政府对被征地农民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是爱民、利民、惠民的具体体现,从而把被动征地农民的力量,转化为促进县镇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自觉行动。

(二)出台统一政策。县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对被征农民地情况作统一安排。要坚持市场化运作,根据我县发展总体规划,按地段、地类划分区域,不同使用类型定价不同,每一区域确定一个合理的基准地价,实施统一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实行统一地价、统一划扣、统一办理,这样既可有效避免因农民之间互相攀比而引发的矛盾,又能体现征地和办理养老保险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要统一标准、统一计算口径,建议以村(组)为单位,将人均剩余不足0。5亩的农民列入办理对象。

(三)健全管理运行机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目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由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建议设立独立科室,采取专人负责、定时办结的工作方式,以解决效率不高、办理时间长的矛盾。必要时对一些影响大、涉及广的征地项目,可采用集中办理的形式进行;对确实不能及时办理的,要向农民解释清楚并承诺办结时间。

(四)有效拓宽就业渠道。就业是民生之本。要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存问题,首要的是让农民人人有事干,家家有收入。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培训方式,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及时了解企业的用工方向,利用“短、平、快”的培训方式,让农民在短时间内掌握一定的技能。对一些具有一定文化素质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民,可将职业技能培训与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结合起来,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为工业园区和技术型企业提供用工保障,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对有意向自主创业的农民,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在本县范围内享受与下岗失业人员同等的优惠待遇。

保险调研报告 篇六

横向联动、多管齐下切实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重要途径,其覆盖面广、涉及职工职业领域之大以及其社会保障功能,是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所不能比拟和替代的。也正因为其社会保障功能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原因,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前提下,对保障工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我国自20xx年1月1日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来,形成了以《劳动法》为核心,以《工伤保险条例》为基础的工伤保险法律体系框架,行政法规所具有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为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别是20xx年6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保护农民工伤职工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依据。

我县工伤保险工作现状

我县截止20xx年3月底,全县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约850户,除去约170户停业户外,其余680户共有职工约38000人,其中各类参保单位约350户,参保职工约24500人,在参保单位总户数中破产停业户约200户,职工人数约11300人,未参保单位约330户,职工约13600人。在参保单位之中,基本能够正常营业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约60户,占参保营业单位户数的40%,占营业单位总户数的12。5%;职工人数约7000人,占参保营业单位职工人数的53%,占营业单位职工人数的26。2%。在全县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所有职工人数中,农民工约有19000人,占全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工总数的50%,而参保农民工仅约2700人,仅占农民工总数的14。2%;且约86%未参保的农民工主要集中在煤矿、铁矿、砖厂、石料场以及冶炼、制造等劳动密集型、工伤高风险的行业。从近年我县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看,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人数约占到了工伤事故总人数的75%左右;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县域经济,构建和谐安阳县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主要原因

就我县农民工特别是农民工伤职工在维护其合法权益方面遇到的困难来看,造成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对工伤保险特别是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认识不到位。调查中发现,各类企业普遍存在工伤保险“不够本”和“不划算”的错误认识。有的企业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大,人员不容易管理,加上企业的“近视”行为,只顾眼前既得利益,只算眼前帐,认为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法费用。

2、农民工劳权保护存在制度上的漏洞。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强制力度小,对资方违法的处罚力度和对劳动者应予补偿方面的保护力度均较小,客观上起了保护资方利益,损害劳动者利益的作用。如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以及在对拖延、拒绝支付工伤职工补偿的处罚方面,强制措施和力度在资方面前显得苍白无奈。

3、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淡薄,特别是对工伤保险政策缺乏足够认识。调查中发现,许多农民工对劳动法、对工伤保险知道的很少,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职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不沾边。

切实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措施

鉴于安阳县农民工工伤保险状况和造成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具体情况,为了切实有效地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政府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对农民工特别是农民工伤职工所享受合法权益的宣传力度。政府应利用各种媒介资源加大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能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伤保险工作,充分认识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对农民工伤职工给予合法补偿和积极救治的重要性,为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加大对工伤保险工作的推进力度。政府通过调动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和力量,加大工伤保险工作推进力度,例如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行政干预,引导和迫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通过对侵害农民工工伤保障案件的查处、制裁,使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应担负的法律义务,提高它们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为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在从总体上抓好以上两项工作的前提下,在当前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具体工作的各个环节上,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解决好每一个环节上的具体问题。例如在工伤认定、待遇补偿方面,政府在积极为农民工伤职工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可协调劳动保障、工商行政、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公安司法、信访等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名流,组成一个由政府负责组织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除依法行政外最有处理农民工伤职工工伤保险问题的权威机构,以便使在当前形势下最快、最好、最大限度的把切实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20xx年7月12日

保险调研报告 篇七

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但由于南寨镇镇大人多,要真正把养老保险管理好,将需要下很大功夫。于是,我针对南寨镇养老保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寨镇位于XX县城以东北方向6公里处,辖20个行政村,6451户,25086人,享有中国刺绣之乡美誉。三合村在20xx年7月份开始实施新农保制度,20xx年其他各村养老保险工作才全面推行。截至目前,全镇参保15312人,综合参保率达到93。1%,其中缴费11800 人,待遇享受3754人,待遇享受率基本达到100%,但是在工作开展中经常出现一些漏报、错报等问题,直接影响工作质量。

二、调研方法:入户调研、问卷调研、电话抽查调研

三、问题归纳

通过调查问卷、电话抽查、以及入户走访多重方法调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归纳:

(一)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通过这次走访和调查问卷汇总,我了解到全南寨镇养老保险政策制度知晓率只有95%,还有5%的人对政策不太了解,并对养老保险制度怀有一定的质疑态度。

(二)村级服务工作人员水平有待提高。通过调查了解我镇真正有协管员的只有10个村,其他10个村都有文书代劳,但是文书大多年龄偏大,又不懂电脑,对养老保险的有些工作完成起来有点力不存心。

(三)基层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细致。在今年享受待遇申报过程中,就有3个迟报现象当事人直接反映到镇上。我直接打电话到村上进行调查,据了解到是村上专管人员不操心,没给群众把政策讲清而造成失误的。同时,今年还在核对个人信息账户时,有5个村核对出个人账户信息好多处都不正确。这足以使我感到有点担心,如若长期这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信度在哪里?

四、问题分析与讨论

针对上面这些问题,我进行了针对性调查分析,其中有以下几方面:

调查1 20xx年4月21日,我打电话给陈家槽村村文书和史家坪文书,了解他们的养老保险工作情况及问题。陈家槽村和史家坪文书都说他们的学历有限,又不会电脑,养老保险工作量大,并且好多工作要在电脑上干。自己是有心而力不足,并且他们村党员干部都没有会电脑的,大多时间找打字部做,多多少少肯定会有失误。如果可能,希望能给他们村配个协管员,最起码就减少我们工作量了,也就会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我打电话一个管理养老保险多年的劳动保障协管员高玲,让她谈谈自己的情况及感受。她说:从20xx年开始,她就开始在朝阳这个大村干协管员,觉得业务上基本没什么大问题,但是觉得养老险在体制上本身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像参加企业保险的和我们这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不能同时享受呢?群众不时来问她:她也每个准信,不知如何回答?还如今年在核对个人账户信息时,她就觉得有点恼火,每年养老保险征收完,自己不但把票据和缴费资料是对了又对,并且在镇上交票时,和系统数据也是对了又对,但是为什么在今年缴费信息进行核对过程中仍有很多错误信息。我希望:你能问题把这个好好向上级反映反映看是什么问题?于是,我便询问管养老保险业务多年的赵文,他告诉我:这个系统确实有些问题,会丢数据。他们当时做系统时,也把村上主管养老保险的叫来,挨个订正的。这让我感到有点不可思议!我就不相信,只要我们当时把工作做细致了,怎么会出问题呢?

中午14:30 左右,我在正在大厅办公,县农保中心打来电话说:南寨村一个人,到农保中心去冒领丧葬费。让我查是什么原因?据调查,他父亲已去逝好好几个多了,村上给他通知,可他自作聪明以为不去销户就可以继续领,村上等过了2个月不见他销户就报了死亡。就这小小一件事情,反映出很多问题。说到底还是我们没把政策真正宣传到位引起的。还如,在今年4月份年审过程中发现,全镇50名死亡者,其中有35名在冒领养老金,据了解都是村级管理松散的杰作。

资料2 在20xx年5月21日 我依次对邓家塬、南寨、尧头、千塬等4个村的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情况进行入户调查。他们都是专职人员,但参保率一直不高。据我了解他们每年都很努力,真的该做也做的不该做的也做了,参保率就是提不高。到底是宣传力度不够还是村民的参保意识真的很差,这也值得我们深思。我同时对这几个村的未参保人员进行电话抽查,其中抽查的50名当中,有15名政策他们知道,但是自己现在年龄还小离交够15年早着哩,家中也没人享受不愿意参保。其他都说准备今年开始参保,原先他们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点质疑。这一句句朴实的话,给我一种无形的压力,也给我前进的动力。

五、意见及建见

这反映的一些列问题,我觉得我们唯一能做的,只能是加强管理,让养老保险这项惠民真正惠及于民。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参保率。新农保工作事关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一项民生工程,又是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理念的集中体现。县乡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都相对比较重视。再加我镇镇大人多,参保率本身也不高,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是不可省略的环节。可经常组织已享受养老保险金群众现身说法,采取集中发放等形式,营造氛围,大造舆论,充分调动未参保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 要我保转变为我要保。

(二)强化内部管理,确保运行顺畅。要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要强化考核机制,对村级工作人员进行奖优罚劣,增强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水平。要逐步完善工作流程,确保保费收缴、资料管理、养老金发放各个环节规范有序,运转顺畅。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有关制度。

(三)细化工作措施,提高服务质量。随着农民群众对新农保工作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参保人数的逐步增多,工作量将进一步加大,对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工作作风,带着感情服务群众。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好县农保中心领导班子,充实工作力量,开通信息化网络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县财政要足额安排县农保管理经办机构业务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逐步提高乡村协管员待遇,加强技能培训,造就一支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新农保工作队伍。结合我镇实际,因地制宜设立网点,坚持开展经常性服务,尽量方便参保对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全心全意为群众搞好服务。

结语:总之,要干好南寨镇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就必须加大宣传、强加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制度、严加管理,只有这样这项政策才可能真正惠及于民。

保险调研报告 篇八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煤炭产能过剩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在调整期间由于煤炭价格、产量等因素的限制,再加上市场无情的冲击,致使煤炭企业经济效益迅速下滑,从而直接影响了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缴纳的问题。本文以山西省某煤炭企业为例进行了调研,根据煤炭企业的具体情况及省相关政策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缴纳

一、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概况

山西某煤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成立,为股份制企业。原为多家股东组成,20xx年公司又重组经营。该公司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20xx年之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年均盈利20162。96万元,曾荣获煤炭工业先进煤矿等多种荣誉称号。自20xx年以来全国煤炭经营形势整体下行,煤炭市场陷入寒冬,该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受到了巨大的冲击。20xx年至今煤炭售价大跌,由原来的395元/吨下降到185元/吨;企业利润逐年下滑,对外欠款逐年增加,截止20xx年9月共欠外债23039。02万元,以20xx年10月数据计算,资产负债率高达93。09%。企业人员流失严重,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巨大危机。

二、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缴纳现状

鉴于上述情况,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出现了不能按时缴纳的问题。截止20xx年10月末,公司各类保险共计欠缴15730。68万元。各类社会保险欠缴,给企业、职工和当地政府都带来了各种问题及隐患。养老保险欠缴,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养老保险就不能正常转移,给职工再就业造成了困难;职工无法正常退休,给退休职工的正常生活带来了麻烦。失业保险欠缴,失业人员就不能正常申领失业保险。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欠缴,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医疗保险不能正常转移,在职职工不能正常享受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报销。住房公积金欠缴,职工不能足额领取住房公积金,对有意购买住房职工的正常贷款、担保也造成了影响。综上所述,以上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企业和职工的矛盾不断加剧,不仅造成了不小的社会隐患,还对企业凝聚人心、走出困境产生了不利影响。经调查煤炭企业欠缴社会保险的情况较为普遍。针对以上问题,公司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以减轻社保压力,缓解社会矛盾。如在资金排序上,除必要的生产性支出外优先满足社保资金需求。尽管如此,由于企业在资金上确实存在很大困难,社保拖欠问题的解决事倍功半、收效不大。20xx年10月经公司相关领导与所在地政府、人社局、养老中心、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针对企业与政府部门审批环节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交流和协商,结果达成如下解决企业诉求的一致意见:一是关于欠缴养老保险不予办理企业职工退休问题。解决办法,缴清20xx年的即可办理到龄退休职工的退休手续,并补缴齐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二是医疗保险的解决办法同上,职工即可报销医药费。煤炭企业社保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

三、煤炭企业拖欠社会保险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20xx年下半年到20xx年上半年煤炭市场整体经营形势严峻,煤炭售价过低,企业经营成本压缩触底、亏损严重,企业资金流动困难甚至出现断流,无力负担社会保险。二是由于各种原因企业未能享受政府部分利好政策。20xx年山西省社会保险局下发了晋社保局发[20xx]15号《关于山西省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但是享受这一政策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必须被认定为困难企业。根据晋政发[20xx]43号文件中规定,认定困难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20xx年12月底前,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二是自20xx年三季度至20xx年一季度,企业连续一个季度以上利润指标同比下降30%以上,出现严重亏损,资金周转困难;三是20xx年1月以来企业没有裁员,且承诺年内不裁员、不降低一线职工收入。

但大部分煤炭企业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经营情况就已经恶化,承担20xx年度的社会保险费用较为困难,不能满足文件规定的第一个条件;除此之外还有季节性波动等原因导致不能满足文件中规定条件的第二条件;因此这些企业不能被认定为困难企业,不能享受利好政策。三是部分旧有政策规定制度不符合煤炭企业目前经营现状下的发展要求。例如按照“五险统征”的要求,五险必须同时缴纳。企业想要抽调部分资金解决部分急需解决的社会保险问题,政府因政策限制不能协调配合,这种情况也确实存在。在目前企业资金流转困难,经营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严格执行“五险统征”的规定,也确实不利于社保拖欠问题的解决。

四、关于煤炭企业社会保险拖欠问题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一)鉴于困难企业认定难的问题,请政府相关部门在困难企业认定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操作,放宽部分条件,降低认定门槛。这样对改善企业经营情况,缓解企业资金流动困难,解决部分企业职工退休难、再就业难等实际民生问题具有极大的帮助。

(二)企业出现拖欠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源在于近年来煤炭企业长期亏损,企业资金困难。所以希望政府继续加大对煤炭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对企业的发展方向进行指导,帮助煤炭行业尽快扭亏为赢,实现煤炭行业健康向好发展。

(三)企业要进一步自强自立,深入分析造成煤炭市场寒冬的自身因素,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深化机制体制改革,进行技术革新,发挥愈挫愈勇的精神,凝聚百折不挠的勇气,戮力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再创煤炭企业的新辉煌。(四)全省要深化煤炭企业改革,在煤炭产品深加工、转产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的大力支持和扶持,促进山西经济发展,使现有煤炭企业逐步迅速扭亏为盈,最终靠企业自强来解决相关社会保险缴纳问题。

保险调研报告 篇九

中国保险需求模型预测

国内外经济学者采用的保险需求预测方法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三种:一是基于计量模型作出的预测;二是基于相关指标作出的预测;三是专业机构对单个指标作出的预测。出于准确性原因考虑,我们选择了基于计量模型的预测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对保险需求影响因素和模型的选取,可以为我们提供较好的借鉴。第二种方法即基于相关指标作出的预测方法,以及专业机构的个案需求预测方法,在这里只是作为第一个方法的补充或验证。

由于影响人身保险需求和财产保险需求的因素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所以,在预测及其分析时,将两者进行了分别处理。

人身保险需求预测

为了避免目前已有研究成果中未做检验而可能导致的伪回归现象,我们同时采用多元回归和面板模型。多元回归模型的形式是:

模型解释变量的假设有三个:一是假定20xx年GDP增长率为9.405至20xx年的增长率为7.2%;二是假设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低于GDP增长率的一个百分点;三是假设根据往年数据,人口死亡率每年递减0.01%。这样一来,得出如下人身保险需求预测结果。

财产保险需求预测

由于财产保险各险种的影响因素存在较大差异性,我们对需求整体规模进行预测时,只选取国民收入(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这些较为重要的影响因素。而且,考虑到它们之间的相互而非单方面作用关系,我们选用了向量误差修正模型。这样一来,就有了三种预测,第一种是只包含固定资产投资的模型预测;第二种是只包含国民收入的模型预测;第三种是既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也包括国民收入的模型预测。假定20xx年至20xx年平均通货膨胀率约为2.5%。

根据预测模型,未来5年中国保险业的增长情况是:人身保险的平均增长率是15.6%;财产保险的平均增长率是16.9%;平均增幅为16.2%。

如何看待这个预测结果?有三点需要说明:一是预测结果只能是一个参数,不能是一个定数。二是要警惕“模型拜物教”的影响。三是要权衡模型预测结果的利与弊。

采用模型对保险供求总量进行预测,有两个问题没有办法确定:一是模型预测需要的条件很多是假设条件;二是模型本身也是对现实作出的一种假设。因此,模型预测结果不一定能够代表中国未来5年真实的保险需求。

那么,真实的保险需求究竟是多少?

最近瑞士再有一个研究报告说,人均收入介于20xx至10000美元之间的国家,保费收入的增长会比整个经济增长平均快1至2倍。那么,我们预测的结果只是瑞士再预测的下线,即1倍的预测数。如果是2倍,那么,增长率应该是21%以上。简单的说,如果“十一五”期间工作做得好,增长率可以达到为16%,甚至可以达到21%以上。

保险供给预测与分析

保险市场的供给能力通常用三个指标来反映:一是保险市场结构和企业数量;二是保险经营资本所承担的风险的密集程度,常用偿付能力指标和部分财务指标进行衡量;三是投入保险经营的资本规模和资产规模。按照这些指标,我们用三种模型,即法定最大自留额方法、肯尼系数方法、偿付能力额度方法,分别对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供给能力进行预测,结果如下:

(一)财产保险能力预测结果:

20xx年财产保险公司的资本为285.3亿元,20xx年为306.4亿元,资本的年均增长率为1.4%。

(二)人身保险供给能力预测:

采用与财产保险供给能力预测相似的方法,预测我国人身保险供给能力,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如果将偿付能力充足率选定在100%,到20xx年底,我国人<>身保险供给能力缺口约为33亿元。如果将偿付能力充足率选定在120%,偿付能力缺口预测值约为235亿元和540亿元。即到20xx年底,人身保险供给能力缺口大约在235亿元,也就是说,人身保险资本缺口约为235亿元。如果将偿付能力充足率选定在150%,偿付能力缺口预测值约为540亿元。人身保险供给能力缺口大约为540亿元,也就是说,人身保险资本缺口约为540亿元。

三种预测方法的结果同时显示出,保险供给能力存在缺口,且有扩大之势。同时,不管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供给能力都不能满足保险需求的需要。靠供给拉动需求,其作用的空间是有限的。所以,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在一定意义上说,中国保险市场存在不同程度的危机问题。保险市场危机形态有两种:一种是需求约束型危机;另一种是供给约束型危机。目前则表现为一种带有供给约束型特征的危机。

回顾我国20年的发展路程,任何一项经济改革的成功,都离不开思想意识的转变。没有市场意识,不可能有市场经济;没有法制意识,也不可能有法制经济。同样,没有风险意识,就不可能有风险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应该在经济学辞典里加一个“概念”,那就是“风险经济”。在社会学辞典里也增加一个“单词”,那就是“风险意识”。这样一来,在我们国家经济生活中就应该有了3种经济、3种意识:市场经济、法制经济、风险经济;市场意识、法制意识、风险意识。

只有风险意识增强了,与风险意识相联系的保险意识才能树立起来。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是中国潜在保险需求向现实保险需求转化的前提条件。推进保险业的发展,首先要提高风险意识。因此,我们向全社会发出一个呼吁,建议在我们的国家生活中,大力倡导风险意识。

保险教科书把保险分成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没有错。但如果把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对立起来就不对了。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有人担心推行法定保险会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认为,这样的认识是不对的。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都是市场经济所需要的。

瑞士是世界上保险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它的保险密度是5660美元,排在世界第一位。究其原因,一是树立全民保险意识;二是推行法定保险。在瑞士,不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属于法定保险,就连火灾保险也被列入法定保险范畴。将法定保险作为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每个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必须购买这些保险。长此以往,就慢慢形成了一种深入人心的、自觉遵守的保险消费习惯。

保险调研报告 篇十

我国农业保险业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从1982年开始由民政部门、农业部门、保险公司等陆续开办了一些农业保险业务。1982年到1992年农业保险业务呈上升趋势,到1992年当年农业保险费收入达到8。62亿元。但保费快速上升的同时是居高不下的赔付率,1991年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为119%。在政府支持性措施减弱以后,过高的赔付率导致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不得不调整农险结构,对一些风险大、亏损多的农险业务进行战略性收缩,而其他保险公司则是退出农业保险的经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香港上市后,由于经济效益的原因,不再经营大部分的农险业务。

自以来,专业农险公司开始浮出水面,9个省区市的农业保险试点也已经全面铺开。,保监会颁布了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性意见,提出农业保险发展的五种模式:一是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险;二是在经营农业险基础较好的上海、黑龙江等地区,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三是设立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四是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财政兜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五是继续引进像法国安盟保险等具有农业保险经营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

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现行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不适应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农业保险的发展面临资源短缺、技术薄弱、人才匮乏等问题。另外,传统风险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一)有效需求不足

农业生产和经营风险的客观存在,必然形成对农业保险的巨大需求,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明显不足。主要原因在于:超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窄小的经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险成本;我国的农业保险主要以商业形式经营,国家支持和补贴较少,相对农民收入而言,保险费率较高,抑制了农民对保险的需求。

(二)缺乏专业性保险从业人员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发展呈现多次起落,保险人才断层,目前我国保险从业人员大多数人是从其他行业转来的,没受过专门保险教育。而农业保险经营的复杂性、艰苦性,更是导致人才奇缺。因此,从业人员现状是经验型多,知识型少;保守型多,开拓型少;单一型多,复合型少;粗放型多,效益型少。数据表明,我国保险市场人才供需比例约为1:4。人才的极度匮乏,个人简历特别是核保、核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的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农业保险险种减少,发展滞后

我国保险业在经历了最初十几年的快速增长后大幅下滑,除了一些外部因素外,保险产品的结构不合理,险种可选性少,不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这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产品缺乏创新,一方面产品雷同多,细分度不够,达不到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组合效应。另一方面产品开发能力弱,更新换代慢。由于长年亏损、业务萎缩。

(四)保险中介机构缺位

规范化的保险中介机构活跃在保险市场上,是现代保险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保险的供求双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桥梁作用。特别在农村保险市场中,保险中介人可以将保险公司的经营触角延伸到农村的各个角落,节约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也能起到服务于广大农民的作用。然而,以往我国保险公司几乎全部依靠自身的展业队伍承保农业保险,没有充分利用农村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公司这一中介形式。

(五)农民投保意识不高

农民对农业保险既力不从心,又心有疑虑。首先,由于农业保险风险大、农业保险项目经营经常入不敷出,保险公司对其要求较高保险费率,而高保费又令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其次,许多农民对保险认识不足,风险管理意识差。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保险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一是不相信保险的作用,许多农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农意识的影响,很难相信保险对生产和生活的保障作用;二是依赖保险,许多农民买了保险后,高枕无忧,不积极参与防灾防损,导致损失扩大;三是道德风险严重,由于农业生产分散,保险公司监督力度不够,范文参考网少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利用保险进行欺诈活动,把保险当作“摇钱树”,失去了保险的意义,触犯了国家法律。

(六)我国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和再保险市场尚不完善

我国农业保险由于缺乏适当的再保险安排,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保险经营主体自身、难于分散,影响经营主体的经营效果。而国外农业保险经营普遍有再保险机制的支持,特别是避免特大自然灾害对农业和农民的影响。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公司负责在中央建立再保险基金,向开展农作物保险的保险人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再保险责任按赔付率分段确定,目的是既向各私营农作物保险公司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不超过115%),又限制农作物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不高于15%)。而我国,由于再保险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市场主体数量少且不健全,导致我国的再保险市场一方面供给主体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心得体会另一方面技术与服务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着“供给短缺”和“有效需求不足”的双重问题,保险经营和发展的两难困境。结合我国农业保险的特点和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经验,为了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我国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市场。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一是完善农业保险供给体系,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要改变经营方式,转变经营作风,以增加农业保险的供给;另一方面,要完善和拓展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职能,克服农业保险中的逆向选择。二是提高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水平。要大力开展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民的风险管理意识,培育农业保险意识,鼓励农业的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以增强农民对农业保险的动机和能力。三是培育农业保险人才。培育具有专业知识和开拓创新精神的农业保险人才,提高农业保险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的多层次需要。

(二)加强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主要包括:一是加强农业保险立法和完善的制度环境,政府应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二是实行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再保险政策,支持保险业的发展;三是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很多优惠政策支持农业再保险市场,扩大风险分散面,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

(三)利用资本市场分散巨额风险。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财政拨款或补贴方式建立巨灾专项风险基金;二是发展保险衍生产品。

(四)加强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农业风险的特殊性、复杂性决定了农业保险经营技术的特殊要求。技术是保险经营的重要要素,而发展保险技术的关键又是人才。但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农业保险更是呈萎缩趋势,导致农业保险人才奇缺。因此,为了农业保险事业的顺利发展,一定要重视和开展对农业保险技术人才的培养,通过代培、委陪、函授等多种方式培养基层农业保险业务骨干,同时,要在大专院校培养具有农业保险系统理论的高级专业人才,确保农业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

保险调研报告 第十一篇

目前,“看病难、看病贵”,参加医疗保险已成为社区居民的头等大事和热门话题。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是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城镇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启动和覆盖,我们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到社区居民当中,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和参加医疗保险后带来的实惠,消除他们思想上的顾虑,就此问题我们对本社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

xx社区总人口2767人,其中城镇人口1217人,截止到 XX年12月31日,全社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 346人,其中低保人员274人,60岁以上人员 76人,(低保户39人,低收入10人,正常缴费的27人),残疾人 员 8人,未成年参保人员56人,一般居民72人。共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 8674元,低保户占全社区参保率的80 %,低保户以外50岁以下 540 人,参保 35人,参保人是总人数 6 %。

保险调研报告 第十二篇

我们从事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经历了养老保险改革时代,见证了全民合同工参保起步,全民固定工统筹,“两金”合并统一征缴比例,集体统筹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私营个体起步参保缴费;也见证了从县级统筹,到市级统筹,再到省级统筹的过渡;更经历了从政策到法规,再到《社会保险法》的出台。这25年以来,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由全民企业固定工统筹发展到集全民、集体、私营、个体及灵活人员为一体,不同用工形式,统一征缴费率,统一标准核算待遇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践证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发展,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对于安定人心,稳定社会,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就在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的过程中,特别是近两年出台的参保补费政策,让一部分曾经不具备条件或不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快速、低成本的加入,给按规定参保,按时、足额缴费的原参保人员,造成了心理极大的不平衡感,他们每年按100%缴费,而补费者是按60%补费,然而待遇却一样!义务与权利的不对等,导致近年来咨询上访的人员特别多,在接待来访中,使基层养老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解答群众疑问时颇显被动,笔者就一些重点疑难问题思考和辩证,以求探究,以便进一步维护和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工作。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即不属于企业单位,也不属于国家,它属于参保职工所有。相关部门或经办机构在出台一些政策时,应该多考虑多数参保职工的利益,适当照顾特殊群体的利益,体现义务与权利对等。

2.对参保缴费满15年且到达退休年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工资60%缴费与100%缴费的,在未达到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0%和在调整待遇金额时应当区别60%缴费与100%缴费的待遇不同,让参保职工感受到义务与权利的对等。

3.既然《社会保险法》颁布运行了,我们就应严格执行,政策出台变动幅度应在《社会保险法》之内,这样既给工作带来了一种信任感,也让一线经办人员可以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以上这12篇保险调研报告是来自于的保险调查的相关范文,希望能有给予您一定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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