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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安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4篇) 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3-01-18 06:11:48 点击: 来源:yutu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公安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一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职责人和职责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职责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资料,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经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一)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掉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景;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景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2015〕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15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办证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九月份启动全市办证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贴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构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了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3.15”…白话文 …期间,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都江堰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主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营造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

(二)继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市民饮酒安全;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灾后重建食品安全。

公安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二

2021年xx月xx日,后勤处会同生活部对学院食堂、餐饮单位及超市展开大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第一、三食堂及第二超市

第一、三食堂库房摆放整齐、地面清洁干净,备餐间工作人员穿戴工作服、帽子及口罩规范操作。

第二超市货物摆放整齐有序,空间足量,全部做到隔墙离地。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冷冻柜、冷藏柜、原料柜无标识标签;需留样的单位留样品种不够,标识标签不到位,未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食品留样;熟食品存放未用保鲜膜;售饭阿姨将售卖价格打错,导致标价与实际价格不符等。

餐饮单位工作人员在备餐间工作时未佩戴帽子及口罩。

货物摆放不整齐;货物未隔墙离地;标价不明确,存在模糊地带;有过期货物。

各合作单位必须严格管控原材料采购、加工等环节,备餐间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帽子、口罩,兼职人员办理好健康证并上墙管理;货物摆放要求整齐有序,隔墙离地,地面及用具保持清洁卫生等。

本次检查工作旨在对各合作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必须紧绷食品安全这条弦,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管理及服务水平,为全院师生全力打造良好就餐环境及餐饮质量。

公安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三

食品安全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特别是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周边的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更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镇先后为72家餐饮单位(饭店46家,早餐11家,职工食堂3家,学校餐厅2所,幼儿园食堂10所)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148人办理了健康证,保证了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下面我就全镇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网络,构筑食品安全保护组织领导体系

今年我镇针对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年初调整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食品安全督管所、工商所、兽医站、卫生院、派出所、司法所、中心学校、安监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镇食品安全协管员由卫生院院长担任,明确了41个村各有一名信息员,制定了工作计划,保证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宣传教育是前提。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按照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深入餐饮饭店、校园、农户、农民合作社中间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同时集中开展重大节日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张贴标语300条,悬挂横幅4幅,印刷材料1200多份,发放到餐饮单位和群众手中,使加强食品安全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三、加强监管,切实做好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我们根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法,确保检查质量。

今年两次月由领导小组成员,协调卫生院,对每一家餐饮单位,通过查证、验证、办理健康证、现场检查环境卫生、制作间及进货台账等方法,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把进货渠道关,严禁使用地沟油、违规食品添加剂,做到防蝇防鼠。

特别是把**学校、**学校和10处幼儿园,作为监管重点单位,采取季度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随时提出整改意见。

通过我们认真细致的检查,今年以来镇域范围内所有餐饮单位没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夏季及节假日、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镇食品相关部门安排执法人员对容易诱发食品中毒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时段、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学校(幼儿园)食堂、企业食堂、学校及旅游景区周边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周边小餐馆的监督检查加大力度。

五、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检查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将加大处罚力度,对学校周边、旅游景区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坚决予以取缔。

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的检查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凡未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凡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一律限期整改;凡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或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一律不得供餐;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惩处。

六、抓好应急,妥善处理食物中毒突发事件

我镇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餐饮单位在哪个村由哪个村具体负责,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落实责任,居安思危,有备无。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突发事件,要密切配合监管部门,控制现场,妥善处置,不得漏报、瞒报事实真相,不得蓄意隐藏、毁坏相关证据,否则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

总结回顾今年来的。工作,在上级领导和各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市区人大代表的关心监督下,我们将日常监管和抓好专项整治相结合,将抓好整治宣传和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使整个食品安全工作取得良好局面。

但依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食品企业监管点广,监管力度不够,加之监管人员少等原因,致使食品质量监管的精细化水平不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二是饭店分布比较松散,交通不慎便利,给我镇食品安全监督造成了一定阻碍;三是食品安全监督时间紧迫,进行专业的培训学习不够,需要进一步提高专业人员业务素质。

下一步工作打算:

1、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理顺监管职能

坚持“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完善综合协调和执法联动机制,统一组织协调跨环节、跨行业的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和集中办案行动,逐步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反应敏锐、无缝对接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

2、抓好专项整治,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认真总结监管工作经验,进一步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找准监管工作突破口,主动出击。

3、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种活动,利用集市宣传和发放宣传材料,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逐步提升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延伸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链条。

以《食品安全法》为重点内容,对广大群众、食品从业人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培训,不断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4、强化监管措施,确保镇域食品药品安全

加大监督力度,定期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积极配合市区督察组进行集中整治,并对部分小摊点进行规范和办证,定期抽查食品质量,努力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的整治,切实强化监管措施,保证食品市场安全。

继续推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全面提升经营业主自律性。

进一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原材料备案等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

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有碍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严格规范城镇无证餐饮管理,实施餐饮服务临时许可证试点,遏制无证无照经营势头。

5、创新管理机制,整合资源

依托镇内资源,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及行政审批资料初审工作,帮助办理审证验证及相关手续;实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度,谁管辖谁负责,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对药品管理实行镇卫生院院长和监管所领导小组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进货渠道正常,保证就医无假药。

建立本镇餐饮服务单位档案,及时掌握各餐饮单位情况,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确保我镇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使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各新台阶。

公安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四

为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全办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办从20xx年3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在收到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按照我办领导的重要批示,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积极行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渭城街道办事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

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通过在人群密集的农贸市场设立展板、发放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食品,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

二是进村入户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售假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意识。

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联合辖区工商所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小卖部、主要街道餐饮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在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8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75户,校园周边小商店4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有效规范了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联合质检部门加大对各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惩处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生产许可条件。对不具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

二是加大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法查处;对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公开曝光。

三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要坚决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巡)查农村小作坊4家,确保了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

(三)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整治。联合辖区卫生所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农村家宴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

通过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消除了我办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了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反应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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