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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000字大全【十篇】(1000字的读后感大全集)

更新时间:2021-12-09 16:18:32 点击: 来源:yutu

【#读后感# 导语】读后感怎么写?读后感的写作技巧有哪些?读后感其实主要写两个部分,第1部分叫读,第2部分叫感。这两部分是相互关联的,它们之间有一座桥,这座桥叫观点,叫想法,叫感受,是读出来的观点,是总结归纳出来的感受。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无忧考网读后感频道!

【篇一】读后感1000字大全

  或许是因为之前读《剑气严霜》没有找到古龙小说的感觉,心中有些遗憾,为了找寻这种感觉,继而又读了这本《名剑风流》,不得不说,这本书无论是从故事情节还是语言风格上都要好于《剑气严霜》。读后感1000字大全【十篇】(1000字的读后感大全集)

  故事开篇设置悬念,主人公俞佩玉突遭家庭变故,幕后黑手杀掉了俞佩玉的父亲、武林中受人尊敬的放鹤老人,却又弄出了一个假的俞放鹤,让主人公在明知其中有着不可告人的阴谋的情况下,有口难辨,有冤难申,继而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碰到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也遇到了一些红颜知己,在磨砺中不断成长,最后在武林高手东郭兄弟的帮助下,武功大成,最后击败了阴谋的主使者姬氏兄妹,换来了武林的太平。

  故事的剧情或许有些老套,主人公的胜利也在意料之中,但是这种层层设置悬念,又层层分析剥茧的行文方式,使得故事情节颇具吸引力。而古龙对笔下人物的描写,更是大胆而丰富,在本书中,不但有俞佩玉这样的古道侠义之士,还有独行侠(东郭兄弟)、有伪君子(姬苦情)、有阴谋家(姬悲情,也是墨玉夫人),也有勾栏妓院中的妓女(香香);有侠女(金燕子)、有痴女(销魂宫主朱媚)、有毒妇(邹姥姥)、也有怨女(银花娘);更有甚者,里面有胖子如天吃星者,有同性恋如富八老爷夫妻,也有乱伦者如姬苦情与姬悲情。古龙讲故事时,总会让人觉得惊奇,觉得在情理之中,意料之外,不能不让人佩服。

  然而故事的结尾却过于平淡,而且有点虎头蛇尾的感觉,仿佛不是出自同一人之手,翻查资料才知道,结尾部分由乔其代写。而无论代写者的水平有多高,与原作者总是有区别的。

  《名剑风流》与《剑气严霜》一样,其中也有些人物会莫名消失,不再提起。或许这是由于故事的情节过于复杂,前后难以兼顾的原因,然而对于那些比较让人关注的人物(或许是古龙将其塑造的比较好以至于让人无法忘记)的“消失“,总是让人心中留有悬念(比如曾一度让我误认为女主角的林黛羽以及金燕子,还有颇具侠情的海东青和杨子江)。

  在这本书中,塑造了不少痴情的女子,如悔过自新却因情被骗的销魂宫主朱媚、如天蚕教中为唐家公子殉情的金花娘、如不惜为风流人物郭翩仙牺牲武功的华山弟子钟静,然而在本书中却没有为情而痴的男子,主人公俞佩玉或许会保护身边的女子,但都出于侠士的责任,他或许对某个女子有情,却不痴情。最后他没有和他的未婚妻林黛羽在一起,也没有和同患难的金燕子在一起,虽然他在无数的女子心中播种下了爱情,然而他却不是个有始有终的”农民“,他播种的爱情大多没有修得正果,最后是在销魂宫主的女儿朱泪儿的欺骗下,与其结为夫妻,最后相伴相守。

  古龙十分善于设置悬念,铺垫渲染环境,并在故事中加入一些或是让人震惊(如本书中的乱伦世家——姬氏家族)或是让人恶心(如同性恋富八老爷家中那些不男不女的仆人)或是让人害怕(如本书中邪教天蚕教的天蚕噬体酷刑)情节或者人物,使故事读起来很有感觉。

【篇二】读后感1000字大全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铁路边的孩子们》故事里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叫罗伯塔,你也可以叫她伯比,她快十二岁了,是一个特别善解人意的女孩。老二是男孩,名字叫彼得,刚过十岁生日。最小的是菲莉丝,她心地很好。

  他们本来住在伦敦的郊区。爸爸是政府公务员,他虽然很忙,但只要在家就随时准备跟孩子们做游戏。妈妈也是天底下的,她不但经常跟他们玩,而且还会为一些他们写故事和有趣的诗。这是一个非常快乐的家庭可是有一天,家里发生了变故。爸爸离开家,再也没回来。仆人们闭口不谈这件事,妈妈只说因为公事,爸爸将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回家。过了一段时间,妈妈笑着告诉孩子们,他们将离开这座房子,搬到乡间一座可爱的白色小房子。搬到新家后,妈妈每天都在忙着写作,她必须赚取稿费来养活一家人。生活相当清贫简朴,他们甚至没钱买煤生火。只有当妈妈卖掉一篇文章或一首诗时,孩子们才能买点儿点心来,和妈妈一起开心地喝茶庆祝。但妈妈绝口不提爸爸的事情。三个孩子非常懂事,他们学会了打理自己的生活,帮助妈妈理家。乡间的生活一点也不沉闷,到处都有新奇的事情等待他们发现,而且当地人很友善,孩子们与站长、搬运工、火车司机都交上了朋友。更让人吃惊的是,连火车公司的大老板一一被他们尊称为老先生的老爷爷也成为了他们的朋友。在这期间,好心的妈妈收留了一位正在逃亡中的伟大的俄国作家,又意外的把曾经帮助过他们的老先生的孙子从隧道时救出(是彼得他们救出他的,但后来是妈妈在照顾他。)最后在老先生的帮助下终于证明爸爸没有出卖国家机密而是一直窥视爸爸职位的一个下属出卖了国家,诬赖了爸爸。他们终于又团聚了。

  你看,好心的人总会有好报,就像书中的一家一样,虽然生活一落千丈,但仍然心地善良,不怀怨恨;而黑心的人最终会自食其果像爸爸的那个下属一样,想让爸爸做牢,自己当上官。结果被人识破,不但要受他原应受的罪,还要被世人唾弃成为千古罪人。还有一个人尽皆知的故事,说的是一个人砍柴时不小心把自己的斧头掉进了河里,被河神捡到河神问他:“你丢的是这把金斧子,还是这把银斧子,还是这把破旧的铁斧子?”他如实回答。结果河神把三把斧子全给了他。之后有人故意把斧子掉进河里,然后一看到金斧子就说是自己的,结果铁斧子也没了。这也正是这道理的验证。不但书上有故事,我自己也经历过呢!学前班有一次我在座位上发现一部手机,交给了老师,没想到老师一见到手机就大叫一声,原来这是一位家长掉的手机,老师找了三天了,之后我当上了学前班班长。后来有一次快上课了我被一个大哥哥撞倒了,为了上课,我也没和他理论。后来他说被我撞倒了,还说要我赔钱,老师不分青红皂白叫我罚站,结果有一个老师路过,说:“我那天也看到了虽然是两个人撞在了一起,但我被撞倒了,他还站着,直接跑过去了。”于是那个大哥哥被学校开除了。(只是补习班)所以说,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善良、诚实的人,这样,才对得起自己。

  让我们以诚实为根基,以善良为楼木,筑起一个美好的心灵吧!

【篇三】读后感1000字大全

  刚开始被封面上的花吸引住了,翻开首页才知道这是龙胆花,是作者最爱的花。田维,一个北京女孩,花一般的少女却在15岁时身患绝症,于是开始写博客,追问生命与青春的意义,文字充满了爱、感恩、坚忍与真诚,在去世之前留下了这一部《花田半亩》。

  第一页上,田维亲笔写着:“倘若,这世上从来未有我。那么,又有什么遗憾,什么悲伤。生命是跌撞的曲折。死亡时宁静的星。归于尘土,归于雨露。这世上不再有我,却无处不是我。”看到这里,我内心不禁颤抖了一下,面对死亡的她却是如此的冷静,理智,冷静到让人心疼。田田说她是幸福的在母亲的疼痛中出生的,母亲的疼痛深深印在她的心上,成为一份永久的疼痛,她成为了一个疼痛着的孩子。于是田田就在疼痛中一天天长大,喜欢在有阳光的地方,母亲经常对她说:“孩子,你要勇敢。但是,当田田一次又一次的倒在惨白的病床上,母亲变得脆弱而爱哭了,她多希望能替田维担当所有的疼痛,对此,她在书中写道:”

  妈妈说,如果能够再次孕育我该多好。你仿佛是在怨恨自己,将我生成多病的身躯。妈妈,我却时常感谢你,你给我的生命。即使这身躯,有许多不如意,但生命,从来是独一无二、最可宝贵的礼物。我感谢,今生是你的女儿,感谢能依偎在你的身旁,能够开放在你的手心。幸福,却是更深切的主题。”看到这里,我很惭愧,每个孩子都是在母亲的疼痛中出生的,我是幸运的,出生到现在一直都还算健康,然而母亲一直对我从小就患有的小小疾病耿耿于怀,每当母亲抱怨起,我都敷衍了事,然而却不知母亲一直把它放在心上,我惭愧我不曾感恩,我惭愧我拥有健康的身躯却不曾为母亲做过什么事。

  书中太多太多的文字让我感动与心疼,感动田田的善良与执着,心疼她的懂事与沉默,心疼她的那句那么许多不可遏止、纤细的疼痛,好像发丝的生长,在我心上。

  书里还夹着一张龙胆花的书签,上面写着,忧郁,沉默,孤独,神伤,惹人,安静,开放,凋零,没有芬芳,这几个词不正是对田维的贴切写照吗?我喜欢田田,喜欢她的文字,喜欢她的纯粹,喜欢她的执着,喜欢她的坚强,喜欢她说的我愿意幸福,我只愿幸福。

  花开半亩,是可惜的,但是花田仍然盛开着美丽娇艳的花朵,因为将会有很多很多被感动着的人为花田裁种,它不曾枯萎,它一直盛开。

【篇四】读后感1000字大全

  一切跌宕起伏、波澜不惊的情感并不新鲜,在此之前早就发生过。可是当那些改变无情地到来时,这种感情又会占据我们的整个心灵,让我们欢笑;但更多的是让我们流泪,让我们苦苦挣扎着惊慌叫喊,尤其是在改变刚来临之际、面对着失去一些曾经拥有的东西的时候。

  《世说新语》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最触动我心弦的是“伤逝篇”(二)“王睿冲为尚书令,著公服,乘轺车,经黄公酒垆下过。顾谓后车客:“吾昔与嵇叔夜、阮嗣宗共酣饮于此垆。竹林之游,亦预其末。自嵇生夭、阮公亡以来,便为时所羁绁。今日视此虽近,邈若山河。”。主要描写了一段王戎的话:王戎担任尚书令,乘马车经过黄公酒家时,他回头对车后的客人说:“我当初与嵇叔夜、阮嗣宗一起在这家酒店畅饮。竹林之游,我也参与末座。自从嵇生早逝、阮公亡故以来,我便为时势所束缚。今天看到这家酒店虽近在眼前,却感到遥远得如隔着山河一般。”

  看了这段话,多愁善感的我竟觉得心酸起来,但显现在我脑海中的,不是那家酒店,而是承载着我过去的母校……

  我的母校,我只能离开你的怀抱,远远望着你,在白昼里生机勃勃的样子,永夜里宁静无声的空寂;我的朋友们,原谅我只能向你们告别,时而微笑又或是含泪望着明月思念,在将要启程的人生路的火车站看着你们登上其他属于自己的列车,又或是看见谁还在人海中穿梭于世间的迷茫……如今,这是时光容许我作出的选择。

  每次放学回家都能经过我昔日的母校。车开过的刹那,也有和王戎一样的看着黄公酒家相似的感觉:看似近在眼前,又宛若远在天边。我触不到她,学习生活过于忙碌,以至于我几乎没有机会也没有理由再回到那里看一看。的理由是这份思念,但又有谁真正明白我这份复杂的感情,比起我的未来和学业,她在人们眼中实在太渺小,太不堪一击。岁月改变了许多,从我的身心到这整个世界,一个都不放过。就像那些校园里的风景,少了我和我的朋友,这些风景还是风景,但毕竟少了我们,毕竟还是变了。因为这些改变,我与我的母校,“遥远得如隔着山河一般……”

  我的朋友们没有像古代的嵇叔夜和阮嗣宗一样离开这个世界,我们依然无法相见。然而我们无法穿越平庸岁月的尘埃,回到过去重拾快乐,哪怕古代作为尚书令的王戎也一样。可是”时光的美丽正在于它的不可回溯“,这一切的一切,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一个个独一无二的我们。

  正是因为改变,因为失去的痛苦,才造就了我们的坚强,我们成长的点点滴滴;才让我们学会了珍惜,才让我们学会了做人,才给了我们充实多彩的一生!

【篇五】读后感1000字大全

  歪戴破草帽,手拿枪,身穿白褂,光着脚丫。他只有13岁,擅长游泳,喜欢爬树,爱摔跤,爱咬人,机灵鬼透,野气逼人······

  对,他就是徐光耀笔下《小兵张嘎》的主人公,大名张嘎,外号“小嘎子”,也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暑假里,我遇到了这本书,很快我就被吸引住了。这本书讲述了在抗战时期的晋察冀边区的白洋淀,小嘎子和奶奶相依为命,可有一天,鬼子来扫荡,杀死了奶奶,于是小嘎子发誓要为奶奶报仇最后成为一名真正的八路军战士的全过程。

  看了小嘎子的故事,我被他这种视国以忠、视亲以孝、视友信的崇高精神令我感动,小嘎子为了得到一把真枪杀鬼子,而不断努力。这一点也让我自愧不如。我呢,像温室里的花朵,时时刻刻被父母保护着,没有经过一丝的困难和挫折,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点小事就被吓得魂飞魄散。就得有一天晚上,家里忽然停电,妈妈正在三楼浇花,我在一楼玩,突如而来的黑暗,吓得我直接坐在地上,并大声叫着:“老妈!老妈!”我不断地向前爬,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我的心跳在不断加速,全身的鸡皮疙瘩都立了起来,我抱着一根柱子,禁恐地望着四周。直到后来电力恢复,我才发现自己抱着的是桌腿。

  我还佩服张嘎的坚强不屈,为了替死去的奶奶报仇,小小年纪就奔赴战场打仗,挂了彩也不怕痛,不着急。而我呢,暑假里妈妈给我报了游泳培训班,可第一次游泳的时候教练就给我来了一个下马威,一把把我抱起直接扔进泳池,而且平时游泳时也呛了几口水,从此,一提起泳池我就吓得扭头就跑,甚至在最后一节课的时候我做了一次“逃兵”。我现在回想起来可真惭愧,跟嘎子相比,我太懦弱了。我要以嘎子为榜样,继续去学习游泳,一定要学会、学好,游出好成绩。

  最让我感兴趣的情节是嘎子炸毁敌军军岗楼时,他靠着自己的机智勇敢以及那一身嘎气,成功击败了日军,真是大快人心呀!而我呢,彻底完蛋了。有一天,我走进我房间时,看见·有一只蟑螂在地板上爬行。我看见了,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我胃里一阵翻江倒海,顺手拿起挂在一旁的枪,对着地上的蟑螂一身阵扫射,直到子弹打完了才知道一发都没打中蟑螂,并且蟑螂还朝我这爬,我扔了抢,扭头就跑,谁知,老妈半路杀了出来,直接用拖鞋拍死了蟑螂,我站在一旁目瞪口呆。跟嘎子比起来,我还是那样幼稚、胆小。

【篇六】读后感1000字大全

  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的作品《好心眼巨人》,是我长到11以来读到的看的一本书。我一口气读了两遍,我边读边兴致勃勃地讲给妈妈听。我妈妈也被故事吸引住了,她总问我:“后来呢?后来呢?”

  《好心眼巨人》讲的是一个女孩和一个巨人的故事。一天晚上,就在巫师出没的时刻,一个巨人穿着皮大衣,提着一个箱子出现在街边孩子睡觉的房间窗外,他从箱子里拿出一支长长的小号……生活在孤儿院里的小女孩索菲因为睡不着,正好偷看到这个巨人把小号伸进窗子。巨人也发现了女孩,为了避免暴露,他就把女孩带回了那个连英国皇家空军的地图上也没有标注的地方——巨人国!巨人国是一个充满神奇却又让人胆战心惊的地方。在那里有可怕的吃人肉块巨人,有嘎吱嘎吱嚼骨头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喝血巨人……这些巨人都长得很高很高,有的高达50英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半夜里到世界各地去吃人豆子。唯有抓了索菲的巨人不吃人,他长得很矮,仅有25英尺。这个小矮子巨人是个好心眼儿巨人,他不吃人。当我看到好心眼巨人吃那让他倒尽胃口的大鼻子瓜时,我觉得他是个可敬的巨人,宁愿自己痛苦也不肯伤害人类。更让我敬佩的是他收集和调制了各种各样的梦,当残暴的吃人巨人晚上跑到世界各地吃人的时候,好心眼巨人却偷偷地来到小朋友的窗前,把美梦用小号吹进孩子们的头脑里去,把幸福和快乐带给了孩子。后来,好心眼巨人还帮助人们击败了那些可怕的吃人巨人。

  好心眼巨人真是一个可敬又可爱的人!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像好心眼巨人这样的好人。比如,我们合肥的“好心眼大爷”——柏大爷。每到炎热的夏季,柏大爷就买回好多绿豆,他经常把煮好的绿豆汤装进暖水瓶中带到街上,一路上遇到环卫工人或是正在作业的修路工人、电工,他都会热情地倒出一杯汤,送给他们解暑。年复一年,柏大爷不知给多少个在烈日下工作的人带去清凉。柏大爷为什么会这么做呢?原来,2008年盛夏的一天,柏大爷在街上看到一位环卫工人中暑了,他赶忙把随身带的绿豆汤倒了一杯喂给那位工人喝,并将他扶到树荫下休息。那位环卫工人很快就感觉好多了。从此,柏大爷每逢暑天就在家里熬绿豆汤,然后出门把绿豆汤送给在太阳底下工作的人喝。

  在我们的身边还有很多很多像柏大爷这样的好心人,他们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舍己为人、无私奉献……以后,我也要做个好人,像“好心眼大爷”那样助人为乐,像“好心眼巨人”那样播种美梦。妈妈说,老师就是播种美梦的人,那将来就做像我们语文老师那样的“播梦人”,把美梦播进每个孩子的心田。

【篇七】读后感1000字大全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很感人的动物小说——《狼王传奇》。这本书是沈石溪主编的。读完后,一直喜欢动物的我更加迷恋动物了。书中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沈石溪写的《梅里山鹰》。

  《梅里山鹰》这个故事讲述了一只失去丈夫的雌山鹰——金蔷薇成功地育出了两只健壮的雄鹰——金追、蓝灿。她的成功是一个奇迹。要知道,在气候极为恶劣的雪域高原,事物匮乏,一对夫妻鹰很难同时养活两只雏鹰。就是说,即使金蔷薇健壮的丈夫还活着,他们也很难养活两只雏鹰。加之,山鹰是一种性格霸道的动物,它们从小就喜欢独享母爱,只要窝里有同类,即使还没睁开眼睛,它们也会互相残杀,直到弱小的雏鹰被挤落鹰巢摔下万丈深渊。作为母亲的金蔷薇从两只雏鹰一出壳就开始面对这种残酷而艰难的抉择,加之在养育的过程中,她每天都不得不出去寻找食物,可是又担心家里上演“兄弟相残”的悲剧。万一运气不好,捞不到食物,两只小家伙还会被饿死。有了食物,两只霸道的小家伙又各不相让……怎么办?母鹰“豆蔻”和“莱凝”在丈夫的帮助下,想出不同的办法来阻止窝里斗,结果她们的尝试都失败了,而且败得更为惨烈。可是,心有不甘的金蔷薇还是开始了艰难地尝试。她阻止哥哥鹰倚强凌弱,采取奖惩分明的方法教育两兄弟相亲相爱。面对重重困难,她执著地坚持着,克服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难以相信的困难,最后她终于成功了!这位单亲妈妈用智慧和毅力改变了山鹰“种内竞争”的命运,创造了“前无古‘鹰’,后无来者”的奇迹。她付出了常“鹰”难以想象的艰辛!

  金蔷薇是一位好母亲,在她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伟大的母爱,她爱得那么深沉,那么执著,那么艰难。由此,我也想到了我妈妈,我不也是妈妈这一生当中最艰难的尝试吗?我妈妈是教师,她和我爸爸结婚后不久就怀孕了,由于工作太拼命,在大热天里出去家访,跑了一家又一家,结果不慎流产了。后来,有很长时间妈妈都无法怀孕,她和我爸爸都盼望早日有个孩子,于是他们到处看病,跑遍了合肥的大小医院,可并不见效。妈妈又利用假期往上海跑,跑了一趟又一趟。在上海,妈妈为了省钱看病,她每天只吃豆腐和米饭。有一次听姑妈说起我妈妈当时的情况,我忍不住哭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妈妈终于怀孕了,在怀孕的过程中,妈妈每个月还要到医院里注射一种保胎药液。那年的初夏,妈妈终于破腹产生下了我。我出生后体质不好,属于敏感体质,妈妈为了照顾我吃不好睡不好,吃了许多苦,都是我无法想象的。现在我长大了,以后我要好好孝顺妈妈。将来,我还要做个好母亲。

【篇八】读后感1000字大全

  假期中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勇敢的克兰西》。我非常喜欢爸爸妈妈给我买的这本书,因为书中的内容非常有趣。

  故事的大意内容是这样的,在书中的主人公小克兰西是一个勇敢可爱的小牛,在一个暴风雨的天气中,小克兰西出生了。小克兰西长得与自己的同伴很不一样,其他牛腰是白色的,而我们的小克兰西却全身上下都是黑色。克兰西的爸爸妈妈失望极了,但他们还是很爱小克兰西,小克兰西一天天长大,可身上的颜色却没有变化,后来白腰牛群把克兰西赶到了河的另一岸,他们牛群议论纷纷,有的说:“这真是一个怪胎。”有的说:“这头牛是不是我们群的呀?”还有的竟然说:“全是黑的,一点儿白色毛都没有,真难看。”等等……每当大家在玩耍的时候,克兰西也想和他们一起玩可是其他牛群就会借机来嘲笔他,讽刺他。克兰西为了和其牛群一样可真是想尽了办法。

  首先是拿了白糖往腰上抹,但却遭到了蚂蚁的攻击,于是又拿了一些白布往身上绑,克兰西疼的说:“难受死了,还是另想办法吧!”接着,克兰西找来了一些白油漆往腰上涂,才勉强维护了几天和牛群一起吃草、一起玩耍,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天突然下了一场雨,克兰西身上的漆是被得淋得干干净净,让牛群众看见了克兰西真正的模样,便围成一圈又开始嘲笑他了。便又把克兰西送回了河对岸,却碰到了另一边的红拍打上间牛,他们看起是如此的高大、强壮,为什么白腰牛群这么瘦小,而红白牛群却这么的高大、强壮呢?原来每年这里都会举行摔跤比赛,每次都是红白牛群获胜,所以他们能吃肥沃的草,而白腰牛群吃荒草。

  有一天晚上,白腰牛群偷偷的跑到了红白牛群的那声肥沃的地去吃草,可每当他们准备吃的时候,红白牛群会发现他们。每天晚上克兰西来吃草他们却什么也没发现。有一天晚上,克兰西像往常一样来这吃草,却遇到了一个全身是红色的占,克兰西问:“你是谁?”红色牛说:“我叫海尔佳。”海尔佳给克兰西讲述了自己的故事,原来海尔佳和克兰西发生的事很相似,他们俩便成为了好朋友,克兰西越长越壮。

  有一天,克兰西回到了自己的部落,组里的人都吓了一跳,组长说:“今年的摔跤比赛有望了。”接下来的几天,克兰西天天都在训练吃了很多苦,比赛到了,克兰西以破记录的时间把红白牛群中的摔跤手打败了,白腰牛群胜利了。“现在,我们虽然得到了这片草地,但我们都是牛群。”克兰西说,“我们大家应该和睦相处,不应该成为敌人。”最后,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在一个晴朗的天气,克兰西和海尔佳也生出了一只小牛,那就是克兰佳,他也是一个怪胎,颜色是黑白红相间。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有朋友是这么好。不能排斥人,我们看人不能只看外貌,有的时候他们的心灵也是美的。

【篇九】读后感1000字大全

  看完这篇文章后,心里觉得温暖了许多。一直都在循规蹈矩地生活着,每一天都在重复着同样的事情,有时甚至没有时间接触自己喜欢的事物。久而久之,也就开始对外界变得漠不关心,而周围亦逐渐冷淡了起来,失去了一些温暖的感觉。

  故事讲的是一个坐过牢的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去抢银行,在不顺利的情况下劫持了其中的一位女职员作为人质。那是一个21岁的女孩,父母双亡,为了得到这份工作,她哥哥卖血供她读书、送礼,但是才上任没几天就遭遇了这样的事。但是劫匪拿刀抵在她脖子上并问她还不害怕的时候,她摇了头,说自己只是在想哥哥,并把自己的事情都告诉了劫匪。劫匪也想起了自己的妹妹,再想到自己不想让妹妹知道自己是个杀人犯的心情,和妹妹对他说过的话,于心不忍,就让女子最后给她哥哥打个电话。

  而劫匪在这通电话后,选择让她离开,放弃了自己生还的机会。因为她对哥哥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哥,天凉了,你多穿衣。”

  读到这句话的瞬间,觉得连心脏都在为之而颤抖。何其温暖!想必也正是这样的真情,这样一份温暖,让劫匪产生了共鸣,继而放开了那女子吧,因为那是胜过一切的情意,那是亲人之间最诚挚、最温暖的情感,那是无人可以撼动的强烈羁绊。为了妹妹的前程卖血的哥哥,虽然杀了人但是绝对不想让妹妹知道的哥哥,虽然在世人眼里,在法律面前有好坏之分,但是在那份真情面前,他们都是最爱妹妹,不希望妹妹受到伤害的哥哥。

  这也说明了,即便是所谓的“罪大恶极”之人,其内心深处也存在着,或曾经存在着最柔软温暖的一部分吧。那一部分承载着最真实的、最真挚的情感,那是一旦认定,便永远都不会背叛或者被背叛的人间真情。那是人们所向往的情感,温暖之至,无可替代。

  曾经看到了这样一则故事:有一个母亲因为孩子被人拐走而精神失常,住进了精神病院。因为看护疏忽,她医院跑了出来,来到了一个制作烟花爆竹的工厂。不妙的是,她找到了一小箱炸药,一旦摔到地上,就会引发巨大的事故。人们都非常惊慌失措地想阻止她,但是女人什么都不听,正想把箱子砸到地上的时候,她的主治医师及时赶到了,对她喊了一声:“小心你的孩子!”

  女人愣了一下,想了想医师的话,然后小心翼翼地将箱子抱在怀里,轻轻抚摸着,就像看到了自己的孩子一样。这是众人一拥而上,抢下了箱子。

  这便是母爱,同样为人间真情,温暖得让人想要流泪的感情。即便是“冬雷阵阵,夏雨雪。山无棱,天地合”,也不会有丝毫的改变,只会刻下越来越深的羁绊,越发不可撼动的情感。

  没有利益的联系,没有特别的期待,一切都是最单纯,最原始的状态,最暖和的温度,最适宜的感觉。那份最真的情感,会毫不犹豫地将你纳入它的保护范围内,给予你最极致的温暖,纵是天崩地裂,海枯石烂,亦是无怨无悔!

【篇十】读后感1000字大全

  月静悄悄地将光芒洒在这一片大地上,给这静谧的大地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然而,我在万籁俱寂中熟睡了。

  这是一个什么地方。周围是黑暗的一片,暗的让人害怕。前面跪着一个孩子,他苍白瘦弱,个子矮矮的,那腰也细得可怜,他脸中叨念着些什么。原来这是他的九岁生日呀!

  他竟感到安慰,为自己活到九岁而安慰?就为这一个寂寞而又无趣的生日?

  在我陷入疑问时,眼睛一晃,来到了一个小房间里。这仍然是一个黑暗的世界,不同的是一很快烧完的蜡烛在竭力地散放自己最后一丝的光芒。有两人在谈话。细心一听,原来这两人在谈论一个孩子,是我刚才见到的那个孩子吗?天啊,这个男的竟想要那个孩子在棺材店里做学徒?棺材店?我的心不禁颤抖!要一个心灵尚未成熟的小孩去那种充满恐惧的地方!我刚想走近以便进一步了解时,时空一变,地点又换了。

  是那个孩子,他在遭人辱骂,身上繁重的劳动已让他变得像一个年过六十的老头了,周围的人已麻木,没有谁愿意为他说一句话,帮他的忙。我可怜的孩子!我的心再一次为之震撼。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还有人性吗?我可怜的孩子!

  背景一换,到了街上。这是伦敦的街道,他成了一名雾都孤儿,厄运紧紧地盯着这一个男孩,不容他有半刻喘息的机会。他被警察抓了,这个无辜的小孩,竟被认为是小偷!

  更糟糕的是好不容易摆脱了警察,却又被一个扒手黑帮盯上,被那个险恶的老大骗进了充满罪恶和肮脏的贼窝。我可怜的孩子!我多么想和你说一句话!多么想牵你的手带你离开这个鬼地方,这个人间地狱!正当我要行动的时候,我又来到了另一个地方。

  这是黎明前无尽的黑暗,街道上寂寥冷落,各种声音已酣然入睡*欲和骚动也步履蹒跚地回家了。这时一个五官扭曲,脸色苍白,通红的两眼布满血丝,挣拧叫怕的幽灵似的一个人正握拄他的手枪对准一个姑娘。不,这决不允许!我试图阻止他,可是他们仿佛离我十万八千里那么远,而我的一切只是徒劳。在她死之前,双手高举,向创造她的上帝低声祈祷,恳求宽恕。我的眼睛湿润了,泪珠已悄然落下。上帝,你听到了她的祷告了吗?一个最虔诚的祷告!一个用死来证明的祷告!

  我一眨眼,这次来到了法庭。是那个可恶的扒手头子,终于遭到了报应,上帝不会原谅他的!而你却跪在那里为他祷告,放声大哭,随着那一声嚎叫,画面消了。

  我揉一揉眼睛,阳光射进我的屋内,原来这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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