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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策划宣传方案9篇

更新时间:2023-01-17 00:32:06 点击: 来源:yutu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写作招生方案,整理分享了9篇招生策划宣传方案。

招生方案 篇一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计划如下: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XX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生策划宣传方案 篇二

一、主题设计

我们此次策划的目的就是宣传商专,吸引目标群体。所以主题也将迎合目标群体的喜好。我们的主题如下:

1、针对学生家长:放心、安全、省钱

2、针对学生本人:轻松、娱乐、锻炼

二、项目设计

我们的策划方案主要针对的是高中毕业生推出,因为我校是高职院校,招收的就是高中毕业生。那如何让他们对我们的学校感兴趣,如何让他们不再有“门户”偏见呢?请看我们以下的项目设计:

1、 构想思路

20xx年6月组织贵阳市市区及下辖三个县的高中应届毕业生(自愿原则)在商专进行为期一周的参观体验。期间活动包括:参观商专本校区,南、北分校区,白云新校区;体验商专大学生活。期间学校只提供吃、住,其余由自己承担。如若学生自愿,还提供假期生活体验:兼职平台,免中介。

2、 前期准备

1)成立各负责小组:接待导游小组,后勤小组,外交通讯小组,新闻播报小组,财务小组。在活动期间各小组各负其责,定要保持良好的秩序和氛围。(小组成员尽量用学生会成员,自制力、组织力、应变力较强的本校同学)

2)做好活动期间各种节目程序的策划,避免出乱子。

3、宣传方式

1)“踩点”宣传。即在过年后高三学子返校时,到校口头宣传,并填报志愿表。

2)网络宣传。众所周知,最近网上有一段很火的视频:商专Style。在视频中将商专的生活体现得淋漓尽致,我们在宣传的时候应充分利用。并且网络宣传成本低,效果好,较为实用。

4、时间安排

1)星期日下午17::00,清点人数,确定学生到齐。18:00正式开始商专生活体验。19:00准时收假。

2)星期一至星期二参观各校区。期间早操、晚自习、宿舍打扫不得间断。

3)星期三观看社团风采展。参观学生也可参与其中体验。场地:操场。

4)星期四学生会、督导队等校级学生组织风采展。参观学生也可参与其中体验。

5)星期五参观学生寝室文化大赛展示。设有奖项。

6)星期六贵阳标志性场地一日游。例如,黔灵山公园,人民广场等。

招生方案 篇三

一、营销目的

在一定周期内使招生的规模幅射XXXX所有的居民村,熟悉三分之二以上居民家庭的构成及其联系方式,从中发掘现有客户和未来的潜在客户。通过宣传推广使居民对XXX的了解度达到80%以上,认知度达45%以上,在社区取得较好的口碑并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推广周期及目标

以三年为一周期,分三阶段实施。

预期每年在班学生达280名以上,学生流失率在8%以下(不包括自然流失)。

三、人员配备及支出预算

初期预算约25000元左右。

1、外招营销推广员6人:采取提成与底薪递减的薪资方案。(三个月试用期每人约千元,共6000元。

2、校方营销推广专员2至3人:负责外招员的培训,协助,和社区活动的联系、直辖市以及方案执行。(三个月试用9000元)。

3、宣传品的费用:2500元。

4、专职任课老师(兼职性质):每天50元,每年约100天课时,约需6000元。

四、具体措施

第一阶段 探索期(前三个月)

营销员的培训

六人分为三组进行社区走访,每组必须有一名女性,要求以学校为中心向外幅射,时间为19:30至20:15,每天完成三户。

晨跑时间:着制服,第周改变路线。时间:7:30至7:55。

专业知识培训:9:00至11:00。

户外走访时间:15:00至18:00。

客源置换

与社区知名或信誉度高的单位进行客源转换(隐性费用),以取得双赢。

第二阶段 拓展期(二年时间)

稳定营销队伍:此段时间人员流失很大,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人员的补充和本项活动的终止。主要是扩大效益及信息收集的成果如何。销售人员进入收获阶段,留下的销售员可以自给自足,应着重激励引导和必要的重新定位。

晨练方式已经成为习惯,既增强了员工的本质又巩固了学校在居民中的依赖度。

定点英语角的成立能最大限度的聚集人气,扩大影响度,达到媒体自主宣传的目的,使受众呈几何度增长。

免费的成人、老人培训与英语角成为一个品牌。可寻求赞助合作商。此期间可以与企业交换服务。

第三阶段验收期(后九个月)

逐步完善信息库收集资料的分类,建档,建立数据库。

巩固前段时间的成效,找出不足及疏忽的地方,加以完善改进。

检验宣传收益率。

开发英语教学以年的教学内容,提升教学附加值。使XXX学校成为孩子从学校到家庭的第三个连接点,成为他们的三度空间。我们的教育是不同于学校的压力,也不同于家庭的'封闭,要传达的是快乐,创造,自由,联想的教学理念。要让孩子们乐于到学校来并成为他们成长中的亲密伙伴。

五、方案的可行性论证调查

学校结构、近期目标、战略形式、教学导向。

社区环境组成,人际脉络。

人才的储备。

财务状况。

师资力量。

硬件配备。

专业技术知识支持情况。

现阶段~调查。

招生方案 篇四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体艺特色教育的发展,激励进入我校的体育特招生刻苦训练,积极参加比赛,争取优异成绩,为校争光,根据我校办学的宗旨,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收体育特长生的条件和办法

1、具有广东省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4周岁以下,并获得广东省级田径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

2、具有佛山市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佛山市级田径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

3、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顺德区级田径比赛前6名的运动员;

4、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勒流街道级田径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

5、经我校体育科组认定具有发展潜力的体育特长生,报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呈校长批准,并签名确认,才能成为我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

二、奖励办法

1、体育特招生的奖励以学年为单位计算。

2、第一学年按我校电脑派位生的收费标准进行奖励(但需缴交住宿费,每人每学期750元)。

3、第二、三学年按下列办法进行奖励:

(1)体育特招生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每项(包括单项和集体项目)每分按1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200元;

(2)体育特招生参加顺德区级比赛每分按2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400元。

(3)体育特招生参加佛山市级比赛每分按3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600元。

(4)体育特招生参加各类田径比赛:破学校纪录按每项300元进行奖励,破勒流街道纪录按每项600元进行奖励;破顺德区纪录按每项900元进行奖励;破佛山市纪录按每项1500元进行奖励;如此类推。

(5)体育特招生代表学校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奖励300元,代表勒流参加顺德区级比赛奖励600元,代表顺德参加佛山市级比赛奖励900元;如此类推。

(6)体育特招生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顺德区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生每年按8000元进行奖励。

(7)体育特招生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佛山市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生每年按10000元进行奖励。

(8)每位体育特招生每学年参加各类田径比赛获得的奖金总额以当年每名民办学生所缴纳的费用为最高额。每位体育特招生参加比赛获得的奖金折充为在我校的就读费用(不包括日常生活费用),不以现金支付。

(9)体育特招生在第二、三学年的体育训练和参加各类田径比赛中,如不能获得上述奖励金额,则按奖励办法的“第二款”进行奖励,但必须完成第三项“体育特招生的权利和义务”。

三、体育特招生的权利和义务

1、凡被我校录取的体育特招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学生同等的学习待遇。在需要体育训练和比赛时,必须发挥本身的特长和起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我校体育特色的发展。

2、进入我校就读的体育特招生,在三年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若有违反校规校纪,视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3、体育特招生在我校三年学习期间,在学校规定的体育训练时间内,一学期迟到超过3次、早退超过3次或无故缺席超过2次;不完成教师布置的训练任务或达不到训练要求的,视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4、不按学校规定参加各类田径比赛,则取消体育特招生待遇,补交原来免除的费用。

四、我校20XX年1月1日后招收的体育特招生均适用本办法。非体育特招生的奖励,不适用本奖励办法。

招生方案 篇五

普通高中招生

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以上的目标要求,充分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综合分析初中应届毕业生源状况,以及民办学校等跨区域招生、户籍地生源回流等因素,确定各普通高中办学规模。

主要参考依据是: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生(不含师生生活用房);在校学生与专任教师比例不高于12.5:1;班额不超过56人。2019年秋季招生计划按招生计划班级与可供教室原则上不低于1.5倍比例确定。

普通高中学校须按时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申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对申请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以及上年度实际招生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判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所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进一步规范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市直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可跨阜城三区招生;其它各县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全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应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以学校所在地生源为主,享有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并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并按计划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未填报普高志愿的学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各地要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的指导和监管,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含筹设期间)不得参与招生。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

现在校就读九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操作方式仍按照《关于印发2011年阜阳市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阜教基〔2011〕9号)执行。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盖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公章,报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6月6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上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限定性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南》要求,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从道德与法治、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通过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果以纪实报告呈现。

普通高中录取

招生对象

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2019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随迁子女在我市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异地就读的回我市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绝招考和录取。

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为特长生录取批次。考生不需要填报志愿,按照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生计划。第二批次,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指标到校生;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招生。

志愿填报

统一设置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网上填报志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应根据当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质、中考成绩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各学校要组织学生集中开展志愿填报培训和指导,反复模拟演练,让学生熟练掌握网上志愿填报流程与方法。

录取原则及办法

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中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的所填志愿。继续实行应历届考生分开录取,省级示范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历届生。

本市户籍的学生在市外参加中考要求回原籍录取的,可持考生准考证、中考所在地市教育局提供的考生分数证明及中考总分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分数折算,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录入志愿信息,进行录取。省内回籍生需要达到中考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折算。

普高指标到校生政策

强化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导向。2019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不得低于80%,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但须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省示范高中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指标到校生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统筹指导下继续执行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规定。对于各地出现的诸如农业转移人口等政策性特殊情况,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做出具体规定,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

市直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到校指标由市教育局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各县市区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到校指标由所在地教育局负责分配。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行100%的指标分解。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联合招生。对2018年因办学行为、招生入学等违规被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初中学校,调减或取消分配指标。

普高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颍上县、阜南县、临泉县、太和县及界首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划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颍东区、颍泉区、颍州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协调三区教育局统一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含体育与健康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补录计划

根据录取情况,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布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

考生可凭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到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指定的补录志愿填报点进行补录志愿填报。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这点要注意

参加中考并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中考政策加分对象和标准

(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可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和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以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增加5分投档。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学生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7号)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对因违反招生规定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严肃追究违规主体的责任。各地各校要按照省市学籍管理统一规定,普通高中学生按规定报到后,由就读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高一新生注册程序。学籍注册、审核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完成。

保障措施

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各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招生方案须报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对于违规发布虚假信息的学校,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及时曝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各地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学校的,取消其示范称号;

对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

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地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教育局督办事项,指导各地严肃查处追责。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2197273(基教科)、2197288(考试管理中心)。投诉电话:2197227(驻局纪检组)。

普高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特长生招生计划

特长生招生计划

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

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考生自愿

坚持择优录取

特长生资格条件

特长生是指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艺术、体育、信息技术和科技类等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这些方面有突出特长,经集中测试认为确有发展潜力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C等(含C等)以上,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特长生招生类别

特长生招生类别分为体育类、艺术类、信息技术类和科技类四个类别,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特色发展的需要确定特长招生类别,不得超出规定的招生范围。

招生程序

发布专业考核方案

特长生招生学校要围绕办学特色,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实施方案(含特长生类别、数量、招生条件、招生程序以及各类别考生的测试内容、测试办法等细则),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招生。学校于2019年6月15前向社会公布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

学生报名

6月25日,具备招生条件的学生凭获奖证书原件到高中招生学校报名,仅限报一所高中学校。

专业考核

各校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一致,为6月29日上午9点,测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初选名单要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结果上报

7月6日前,各学校将公示后的初选名单(专业考核合格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特长生录取

按照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但中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生计划。已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高中招生录取。

有关要求

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选聘评委专家,加强专业考核监督工作,切实执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专业考核工作,并严格公示环节,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专业考核应侧重于考生的专业水平,不得组织文化课测试。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考生录取资格,不得在规定的范围和项目外招生。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造成误录取以及擅自突破招生范围和计划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并完善责任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增加信息透明,保证招生办法、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

普高志愿设置填报及录取工作办法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第一批次:特长生招生。考生不需要填报志愿。

第二批次: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指标到校生。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实行统一志愿,即考生所填报的省级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指标到校生志愿,两项志愿合并填报。该批次共设置 A、B、C、D四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招生。该批次共设置A、B、C、D、E、F六个平等志愿。

志愿填报

1

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网上填报志愿。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填报省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和指标到校生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及位次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中考准考证号及初始登录密码登录http://zytb.fyee.自主上网填报。原则上每批次至少填报2个不同高中学校志愿,方可提交成功。

2

考生本人应事先填好的志愿预填表内容自主上网录入志愿信息。考生凭《预填表》所填的高中志愿内容,既可在家、家长办公室、网吧使用计算机自主上网填报,也可到县市区指定确认点上网填报。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座位号登录系统,登录初始密码为座位号后六位,初次登录须修改登录密码,再次登录必须输入密码。考生须仔细检查录入的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考生无论在哪里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均须在县市区指定确认点打印确认表并本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考生未按要求按时签字确认的,或由他人代为签字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确认志愿信息若与预填表不一致,可到县市区招办按预填表所填志愿予以更正。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变更。考生志愿确认表和预填表由确认点负责收齐统一整理装袋密封后交县市区保存备查。

太和、界首两地普通高中组织采用摇号派位划片分配方式录取。两地考生可填报市直属普通高中志愿,太和、界首教育局要设立志愿填报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任何高中学校不得设置或委托社会机构设置志愿填报点。

3

志愿填报时间

填报时间:2019年7月9日9:00至15日17:00。6月24日前,各县市区招办及志愿填报确认点通过志愿网上填报管理后台将本辖区确认点相关信息上报市考试管理中心。

4

有关说明

综合素质评价中有“D”的考生不能填报省示范高中志愿,综合素质评价中超过1个“D”的不能填报市示范高中志愿。

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

采取计算机网上(局域网)录取

录取原则

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中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的所填志愿。

若考生的中考总分相同,则看考生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三科成绩仍然相同,则看考生语数两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两科成绩再相同,则看考生的语文单科成绩。

省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出现D等级;市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超过1个D等级。

投档方式

首先按照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按照总分将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按照考生所填的平行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录取,只要考生填报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学校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对于A志愿填报省示范高中的考生,先检索该志愿是否符合统招投档条件,若符合统招投档条件,则向该校投档;若不符合统招投档条件,再检索该志愿是否符合指标到校生投档条件,若符合条件则向该校投档;若仍不符合投档条件,则检索该生的B志愿,依此类推。

市级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由于学校没有指标到校生计划,录取时只对考生所填平行志愿检索统招投档条件,不再检索指标到校生投档条件。

招生录取流程

1.预投档。

正式投档录取前进行预投档,对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考生投档顺序位,投档时按投档顺序位,根据考生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指标到校生计划完不成,剩余指标转为统招计划 ,再次进行预投档。预投档采取多轮投档方式,直到指标到校生计划不再出现空额为止,才进行正式投档。

2.录取流程。

首先检索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如果该计划未满,即向A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如果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计划类型未满,则向B校投档。以此类推,若还未有效投档,计算机继续处理投档顺序位的下一位考生。

3.同一考生不得重复录取。

招生方案 篇六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我校生源的综合素质。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学工、安全保卫共同负责。单招工作严格实行招考分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把关。确保单独招生工作机制健全、程序规范、严肃认真、公正透明。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单独招生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徐江荣

副组长:郭化山 徐振国

成员:董武忠、宁国强、李锋、钟晔、王翔、胡鹏华、程峻、孔外平、俞艳华、于海胜。

三、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四、报名时间、方法、审核、考核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月27日-3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签订”形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网站单招考试报名窗口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20XX高考考生号、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高职院校,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 3月6日前。

2、审核办法:我校负责对所有网报本校的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并于3月6-7日将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汇总表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进行信息比对。

3、合格考生查询:已报考我校单招的考生于3月8日登陆我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4、现场确认、缴费、看考场:考生于3月10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查看考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交考务费100元。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11日,考试地点在本校(见准考证)。

(三)考核内容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我校自主、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我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综合素质(200分,其中政治100分、解剖40分、生理40分、英语20分),合计总分500分。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学校根据参加考试人数和考生的总体成绩情况决定录取人数和录取比例,录取人数不超出单独招生计划,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出参加考试人数的75%。

(二)录取步骤。

1、3月16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16日起,在本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

3、拟录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即为确认录取(确认后不得再参加20XX年普通高考)。

4、3月24日,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单招录取通知书。

5、3月25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说明

1、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六、监督管理制度

我校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工作全过程接受有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等方面的监督。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七、 招生专业、对象、计划、学制和收费标准

八、本方案由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方案 篇七

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XX年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泰安长城中学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 领导小组

组长:王祖丽

副组长:王德海

成员:张茂银、巩玉兵、李广斌、周晓亮、张纪广、 赵飞

二、 招生计划

排球10人(男女不限)

三、 报名条件

符合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规定的报考范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敬师长,作风顽强,上进心强,勤奋好学,身体健康,排球专业成绩一直保持较好水平。在初中学习阶段,参加教育部门或教育、体育部门联合举办的比赛中获奖。体育专业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二级(或以上)运动员;

2、市级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3、县级比赛前两名的主力队员。

四、 报名方式

考生按市体卫艺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20XX年泰安市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经所在初中学校审核盖章后,随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交学校体育教研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长城中学艺体处联系电话:6987960。

测试安排

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参与监督特长生测试的过程,艺体处负责具体实施测试。若报名人数不足10人(含),则符合报名条件者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10人,则测试基本身体素质后择优录取。

注意事项:考生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有关获奖原始证件息。运动员的食宿自理、运动服装自备、安全责任自负。

五、 录取政策

学校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按程序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并公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全市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学生,予以正式录取。

六、学校设立监督电话:6987901

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确保测试公平、公正。

招生方案 篇八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招生过程,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领导组组长:

领导组副组长:

工作小组成员:

监督:

四、一年级学生入学规定

1、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户口所在地段(小海镇)内的学生需携带以下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携带以下证件: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证明(务工合同)、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 、工作日程安排

7月1日上午:召开工作小组会议,明确意义及工作要求、工作程序,进行招生培训;

7月2日上午:地段内适龄儿童报名,报名地点:艺苑楼底楼美术教室;你

7月3日上午:外地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报名地点:艺苑楼底楼美术教室;

7月4日:统计数据,完成编班准备工作;

8月1日:向已经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8月26日:学生综合素质考核;

8月30日:一年级新生报到。

招生策划宣传方案 篇九

根据学校《东北农业大学20xx年招生宣传实施方案》(东农校发[20xx]号)文件要求,学校20xx年招生工作将采取“校园配合、重心下移、广泛动员、全员动员”的工作方式,采取学院承包招生宣传点的做法,为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布置的招生宣传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以维护考生的利益为目的,以提高生源质量为目标,以保证公正、公平为原则,以公开、规范为手段,努力完成好我校招生宣传工作。

二、工作目标

采取切实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的积极性,动员各方面力量和各种手段,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通过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特色、综合实力以及考生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实现“扩大学校及学院影响、吸引优秀学生,提高生源质量”的工作目标。

三、招生宣传工作组织结构

为加强领导,保证招生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如下机构:

农学院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成贵

副组长:邹德堂、潘俊波、赵长山、杨德光

成员:王振华、宁海龙、石瑛、樊东、张俊华、王兵

全面负责招生宣传整体工作计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学院及学院所承包区域的招生宣传工作。

四、招生宣传工作具体安排

我院招生宣传工作将是围绕着宣传东北农业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扩大学校影响,使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全面了解东北农业大学,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派遣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到各宣传区域进行招生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时间为6月11日-18日

2、根据实际情况参与承包区域内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的现场咨询会。

3、要面向考生、家长及高三老师,提供有关东北农业大学招生工作的最新、最详尽的信息,指导考生高考志愿的填报,解答考生及考生家长有关招生工作的问题等,尽量扩大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的影响范围。

4、组织知名学者到中学做学术讲座,向中学生推介我校知名学者及各学科前沿成果。

5、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以上就是给大家分享的9篇招生策划宣传方案,希望能够让您对于招生方案的写作更加的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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