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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15篇) 担保合同不成立的条件

更新时间:2023-01-22 04:23:29 点击: 来源:yutu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篇一

当前地址: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性别:,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当前地址: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性别:,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当前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各方签订如下抵押贷款担保合同。

甲方对乙方的贷款期限为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现金资金。

代付利息每月为%,自本合同签订和履行之日起计算。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

甲方贷款用于个人经营,甲方保证贷款用于合法经营,不从事非法经营和非法使用。贷款到期,甲方应还本付息。乙方有权监督甲方贷款的使用。自付息日起逾期两天后,如发现甲方使用贷款异常,出现还款危机或延期或拒不支付利息,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本息。乙方应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按甲方确认的住所和通讯地址收回本息,乙方有权以甲方财产实现抵押,以抵消贷款本息,并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丙方主张本息。

合同逾期的,违约方按每天合同金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逾期十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并收回贷款。如甲方未能偿还贷款,乙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逾期时间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赔偿损失。

1、为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将其全部物品作为本借款合同的质押财产。被担保财产:(主要注明名称、型号标准、数量、质量、评估价值、目前存放地点等。)。

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收到贷款之前或之后,将质押品移交给乙方保管,保管费用由甲方承担。

2、担保范围: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本合同约定的损失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聘请律师费用等一切正常费用)。

3、丙方为本合同提供连带保证,保证期间为还款日起两年。丙方承担甲方的'违约责任,此后本合同的债权由丙方继承,丙方对违约方行使债权。甲方未履行还款及付息义务的,丙方应无条件偿还。丙方在履行还款义务后,继承乙方合同约定的债权,并向甲方追偿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协商不成的,由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由违约方承担。

如双方签署的前一份合同与本合同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篇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被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返还乙方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则乙方可以将甲方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乙方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记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资料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 抵押保险

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 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 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 抵押解除

1、 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 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 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 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 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 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 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 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 支付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 偿还丙方所欠乙方全部本金和投资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 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 甲方的财产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 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 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 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要求甲方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 甲方声明及保证

1、 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假造和隐瞒之处,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末转让、抵押予以任何单位或个人;

3、 保证在占管抵押财产期间维护抵押财产的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 如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无论任何原因所致,亦无论任何人的过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面引起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须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5、 因抵押财产贬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 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7、 当甲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抵押财产出租时,甲方必须与承租人认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发函通告承租人迁出抵押财产日起计算30日内,承租人即须无条件迁出;

8、 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 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1、 如有任何诉讼、仲裁或传讯,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 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或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或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十一、 违约责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出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 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规定的款项,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款项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二、 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末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十三、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情况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立即就有关欠款(以各种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偿。

十四、 争议解决

甲乙丙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使甲乙双方在向相关银行申请贷款时满足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条件,保证融资效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权利和责任平等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均具有中国法律规定的担保人主体资格,能够依法提供担保,并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本协议第六条项下的担保责任。本协议的签署完全是自愿的,本协议的所有含义都是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的。

第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和相互保险。在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的前提下,保证人有义务在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相互保险限额和期限内出具保函及银行要求的相关资料。借款人贷款还清后,借款人有责任及时将原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交付给担保人。

第三条:

在接受借款人请求并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之前或之后,保证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借款人有责任向保证人提供能够真实反映公司信用能力和偿债能力的财务信息,借款人有义务协助保证人调查其信用能力;如果借款人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存在明显的贷款偿还风险,担保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增加担保人、补充新的反担保或变更相互担保协议,甚至拒绝继续提供担保,但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借款人。但当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和财务恶化消失且仍在互保期内时,担保人仍有义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索赔。

第四条:

贷款到期前需要展期的,借款人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担保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办理延期手续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条:

双方担保的贷款总额与担保对应的贷款合同的贷款期限原则上相等,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调整。

本协议项下的互保贷款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可一次性使用,也可分期使用。保证期间内,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提供保证,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本协议约定的相互保证金额和期限为一般,在总额范围和期限内的各项保证的具体金额、保证期限、保证责任和有效条件由相应的具体保证合同约定。本相互保险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协议而从对方获得的相关商业秘密信息保密,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揽的,工程造价为____万元,乙方自愿单独施工,丙方自愿为乙方施工全过程提供责任担保。为了加强经营管理,保证履行职责,经甲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遵照执行。

一、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以全部工资收入及资产为乙方承建工程提供施工履约担保。

二、丙方保证乙方按照有关规范和规定,建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制订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抓好落实。要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甲方同业主签定的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如因质量给甲方造成的声誉或经济上的`损失,丙方要与乙方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三、丙方保证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抓好落实。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民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丙方负责配合与乙方积极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丙方保证乙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工程费用而发生的一切问题或经济纠纷由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负责任。

五、丙方保证乙方独立承担工程施工的经济往来,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交易,自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和丙方处理、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六、甲方按照乙方分包工程投资额的%收取管理费,管理费由甲方在施工工程款到位(含供应材料款)50%后扣完。

七、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两年,保修及保修费由丙方和由乙方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八、如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承担了垫付责任或其他损失,乙方和丙方自愿赔偿甲方垫付和损失金额的两倍。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结算完成两年后及保修期满后协议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篇五

甲方(担保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鉴于,甲方与贷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为年/月。现根据甲方申请,乙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贷款担保服务的内容、合同生效条件、风险责任等实质性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担保范围

1.乙方向甲方担保的主债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保修服务期限为年/月,从年/月到年/月。

2.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一切债务。具体范围以乙方与借款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文件为准。

3.甲方应承担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项目发生的公证费、鉴定费、鉴定费、保险费、抵押/质押登记费、见证费等费用..

第二条反担保方式

1.在乙方向借款人出具保函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

2.上述反担保措施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的约定与具体反担保合同不一致的,以具体反担保合同为准。

3.甲方保证乙方是上述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专有权。

第3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与事实不符的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声明不存在以下已经发生或将发生的可能侵犯乙方权益的事项:①与银行或银行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涉及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 .有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或者其他纠纷尚未解决的;(3)甲方向未向乙方披露的第三方担保;

④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担保能力的情况。

3.甲方保证其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并有足够的能力全面履行本合同。当需要股东会和董事会授权时,已经股东会和董事会完全授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保证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种产权变更;诉讼涉及的事项;借入国外资金;涉及工商等部门的变更或注销登记;经营亏损及其他影响甲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5.无条件接受乙方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在签订借款合同后每月向乙方提交真实的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及乙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甲方应按照乙方反担保操作程序和要求,向乙方提供抵押、质押的资产及权利证明,提供反担保企业的信用信息,以及乙方实现应有权利和担保的各种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书,并协助反担保单位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协议..

7.甲方保证,如果借款人因相关材料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而提出索赔或涉及诉讼,乙方不承担责任。

8.甲方保证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融资目的和范围使用融资资金。

9.为抵销乙方在担保合同或甲方担保项下的债务,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10.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转让或转移财产清单所列的财产。

11.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经乙方书面同意的全额抵押和质押反担保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对外担保或与其他第三方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2.甲方保证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义务。

13.保证期间,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处理其有权处理的一切资产、债权债务;如需借新债或实施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经营决策,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14.甲方或其他反担保人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反担保不存在重复抵押/质押、转让、出租或任何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5.保证期内,甲方保证发生合并、分立、合资、联营、重组、合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况。、或因承包、租赁等原因改变经营方式,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同时,在上述情况下,乙方有权参与资产清算的核实及相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起草。

16.甲方保证不会因乙方向借款人出具保函而遭受任何损失。

第四条担保费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时向乙方支付以下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甲方贷款总额万元人民币为基础,按每年%计算,共计万元人民币;

②担保费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甲方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③如甲方提前还清借款人贷款,乙方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还。

2.滞纳金

甲方应按时支付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如发生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向担保人支付总应付费用的%的滞纳金。

3.其他费用

乙方在提供担保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如咨询服务、资信调查、检查、公证、见证、登记等,均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违约及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任何声明和保证;

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资产转让给第三人(包括无偿赠与和有偿转让);③甲方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权属证明及反担保信息不真实,导致乙方无法实现其债权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转移、毁损、拆卸或更换抵押物或质押物重要部分的欺诈行为;

⑤甲方捏造事实,故意骗取担保的;

⑥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反担保,或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反担保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

⑦甲方或其第三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乙方签订抵押/质押合同;

⑧甲方或其第三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抵押物或质押物;

⑨甲方或其第三方虽与乙方签订了抵押或质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⑩乙方保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供担保;甲方未按主合同规定将乙方担保的贷款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损害、危害或可能危害乙方权益的其他行为..

2.甲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乙方可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并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①要求甲方继续向乙方提供乙方认可的反担保人;

②要求甲方或其第三方按合同规定与乙方签订抵押或质押合同,并继续办理抵押物或质押物登记手续;

③要求甲方或其第三方将甲方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或质押给乙方,并办理相关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④当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任何声明和保证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保证合同,并要求甲方及其反担保人承担违约责任,要求借款人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并收回贷款;

⑤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冲抵甲方所欠贷款本息,并在乙方遭受损失时冲抵赔偿。如赔偿不足,乙方有权以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反担保形式向甲方索赔。

⑥当甲方未能偿还贷款本息时,乙方有权直接接管甲方的全部业务项目,并以其收益清偿甲方所欠贷款的全部本息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付款完成后,乙方立即退出接管;

⑦乙方依法享有借款人的`抗辩权,而甲方放弃债务抗辩权,乙方仍有抗辩权;3.如甲方未能按照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对借款人承担补偿性担保责任,甲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①甲方应在乙方向借款人付款后3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赔偿金,如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本借款合同项下到期债权的费用等,归还乙方。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赔偿总额2 ‰的违约金;

(2)甲方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金的利息(自乙方实际向借款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至甲方实际向乙方偿还上述赔偿金之日止);

③乙方为实现上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评估、鉴定、登记、公证、拍卖、变卖抵押物、保管被担保财产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由甲方承担;

(4)如发生上述违约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担保贷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超过违约金的损失差额;

⑤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甲方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或全部,并要求甲方或其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提前还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无条件提前还款,否则乙方有权主张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反担保权:

1.甲方违反本合同或《借款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2.反担保人违反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损害乙方利益,或者存在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提前实现反担保权的事项;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或涉及诉讼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处分,可能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达成完全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本合同方为有效。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方已完全履行借款人的还款义务,乙方在收到借款人解除担保通知后自行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其他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篇六

甲方:______(债权人):______

乙方:______(债务人):______

丙方:______(保证人):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期限壹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实际交付借款日与本合同期限起始日不一致的,从实际交付借款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乙方指定账号:、账号:______ 。户名:______ 。

第二条借款月利率为18 ‰,从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乙方应合法使用贷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款项。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到期偿还本金,按月付息。甲方指定账户,建设银行,账号:______户名:______ 。

第六条:保证担保范围

1、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在乙方不履行债务时,丙方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丙方作为保证人。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约定利息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借款合同项目下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七条: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偿还,丙方应立即向甲方清偿全部债权。

2.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甲、乙双方协议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应当经丙方同意。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出借资金来源系合法所得。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借款。

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借款交付后,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监控。

5、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结清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有义务在借款结清后三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办理结清手续。

6.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可采用_________(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书信、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能将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乙方在申请借款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申报以往向第三方担保的情况。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担保。

4、乙方应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资产情况、负债情况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丙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未与他人签署的任何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丙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2、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3、丙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乙方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4.保证期间,丙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丙方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具有担保能力的人或物的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有担保能力的人或物担保。

5.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担保或其他任何方式有约束力的承诺。

6.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与实际不相符的;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乙方拒绝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5、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对其经营的公司进行巡检的;

7、乙方连续三期或者累计三期未按时或足额偿还利息的;

8、乙方其他任何一笔借款(即其他任何负债)未按时、足额还款(含一期的);

9、乙方经营的公司出现经营恶化、面临被查封、停业、行业整顿或被处置资产等情形;

10、乙方在申请借款时,未如实向甲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担保情况的;

1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

12、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事件的。

1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除按实际占用天数向甲方支付利息外,并另向甲方支付逾期的千分之五天的违约金,并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违约金及200元天的逾期管理费。

14、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偿清前,如果乙方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资产、负债等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在变更后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项(次)的违约金。

15、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提前偿还借款(不足三十天的不为提前还款)的,除按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另向甲方支付三十天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16、合同履行期中,因乙方不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甲方追要或诉讼的,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少于伍万元)。

17、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或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与实际不相符的,导致甲方不能即使实现债权,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18、乙方与丙方共同欺骗甲方,订立本合同的,甲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与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同意并确认,本合同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后,乙方未按期清偿所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和其他应付的费用或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义务情形,丙方未及时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有权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凭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转让债权,但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五条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补充条款: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自甲、乙、丙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丙各方已非常认真的阅读,并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各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认定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认识一致。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篇七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担保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为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二条乙方的担保范围是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款的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始终将借款人贷款余额的______%存入甲方开立的.账户,作为履行担保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乙方应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天内履行还款义务、、如果乙方不主动履行,则意味着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划。

第六条乙方同意,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按照第五条规定的方式履行义务。

第七条乙方保证,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合同提前到期时,如借款人未能及时还款,乙方应立即开始履行担保义务。

第八条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担保责任,不因乙方收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务状况的变化或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和了解,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相关信息、、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甲方约定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当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乙方仅在本合同规定的担保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如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则无需乙方同意、、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担保余额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不足部分。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人民法院,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篇八

导语:本篇《保证担保借款的合同范本》由小编特别为需要合同范文的朋友收集整理的,仅供参考。内容如下:

经中国××银行 _______(下称贷款方)方 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边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代偿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货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____份,各方各执 份。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篇九

甲方(债权人):

乙方(担保人):

丙方(承租人):

为更详细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借款担保合同》,现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本补充协议是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编号:)。

丙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的承租人,丙方自愿参加本补充协议。

丙方签署本补充协议,即视为同意甲乙双方达成的相关协议..

如发生本补充协议担保的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丙方直接向甲方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直至全部款项付清。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和手印:

丙方: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署地点: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篇十

____银行:

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贵行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

(法人公章)

签发人:

职务:

签发日期:

担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篇十一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与【】年【】月【】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圆整),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同意以自己的房产为甲方提供担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财产:

抵押人在此同意将其位于【填入地址】的房屋抵押予抵押权人,用以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为【】人民币的贷款及其他欠款。(房产面积:【】,产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

二、担保期限: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致,即从抵押权生效之日起到被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三、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抵押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实现抵押权,并就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乙方未能按时履行债务或者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履行;

(2)乙方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3)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请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提供担保遭到拒绝,或抵押物被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据甲方的要求落实债务偿还保障措施的;

(4)其他情况。

四、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1、当出现第三条约定的情形之一时,甲方可经下列方式实现抵押权:

1)甲方和乙方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2)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2、甲方实现抵押权时,应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参照抵押权设立时的约定价格,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

五、抵押权的'消灭

1、抵押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抵押权消灭:

1)抵押权因所担保的主债权清偿、提存、抵消、免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灭时,抵押权随之消灭;

2)抵押物因不可抗力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且无代位物存在的,抵押权消灭;

3)抵押权实现;

4)抵押权存续期间届满没有行使抵押权。

2、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在抵押权消灭之日起15日内到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注销登记。

六、抵押的范围:

1.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2.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七、担保方式

1.乙方以其位于的房产作为担保,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应配合甲方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乙方同意在不能按时还款,按照第四条抵押实现的方式向甲方履行上述担保义务。

八、特别约定事项

1.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按照第九条的规定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或经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生合并、分立、股东变化等情况)发生变化;

(2)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或承担债务;

(4)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九、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以及诉讼文书,均应以亲自送达、快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对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载明的地址和传真号码。

2.若本合同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传真号码,该方应及时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如抵押权人发往抵押人地址的通知或法院发往该地址的诉讼文书被退回(该地址并非地产的地址),则抵押权人或法院可以将有关通知或诉讼文书向地产的地址送达。

3.抵押权人以亲自送达或快递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投邮后七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抵押人发给抵押权人的通知于抵押权人实际收到时视为送达。

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除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外,还应按照借款金额的【】%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事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日期: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应业主的申请,我方愿就业主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_______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_日内。贵方与业主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业主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业主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在出现贵方与业主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业主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业主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业主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业主的另行约定,免除业主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业主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业主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业主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篇十三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担保人:

质押担保人:

保证担保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份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借款人意见:

担保人意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要求,同意向其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

本合同项下贷款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项下贷款还清前,双方均无权要求调整利率。

第五条放款

5.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信用贷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5.2贷款从贷款人帐户转出之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第六条还款

借款人应当按约定时间还款,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还款。

第七条罚息

7.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利息的,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没有按约支付的利息,按未支付的利息数额支付月2.1%违约金。

7.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可以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违约金。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2.1%确定。

第八条贷款担保

8.1除信用贷款外,担保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担保条款。

8.2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事由,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九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9.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必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的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f、发生第8.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及时告知贷款人或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g、在个人经营贷款中,借款人的经营实体拒绝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财务和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检查的;

h、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i、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贷款,造成贷款逾期的,贷款人有权按贷款本金的2‰按日计收违约金,办理展期手续的除外.

9.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份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9.3借款人违约,除9.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9.4如有(9.1项a—h)一种违约情形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0.5%的违约金。(如有二项违约则为1%,如此类推,每增加一项违约情况,加收贷款本金0.5%的违约金。)

第十条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或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或担保人承担。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人垫付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一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抵押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二条抵押物

12.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2.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2.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12.7条的约定处理。

12.5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2.6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其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2.7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12.8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己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赔偿;贷款人发现借款人有隐瞒上述情况的,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收回剩余贷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四条抵押登记

14.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

14.2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抵押物的处分

15.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可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2.7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的,贷款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2.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5.2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5.3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二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5.4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六条质物

16.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6.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6.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动,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6.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6.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第十七条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八条交付和登记

18.1本合同签订同时,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18.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须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第十九条质物的处分

19.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6.6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6.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

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19.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贷款人可以在质物到期日兑现或提现,并与出质人协商,将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19.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于贷款人依据第18.1条的约定实现质权之日,出质人授权贷款人可提前兑现或提现并以所得价款清偿,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授权贷款人也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兑现或提现并以所得价款清偿。

19.4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

保证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十一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其他条款

第二十三条转让

23.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出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23.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四条担保人承诺

担保人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24.1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24.2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

24.3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24.4主债权同时存在一个或多个物的担保或第三人保证的,不论相关物的担保是由借款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贷款人有权自行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即贷款人有权选择先就任何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同时要求借款人与保证人、物的担保人同时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放弃针对贷款人选择清偿顺序的抗辩权。

第二十五条保险

25.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25.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帐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2.7条或第16.6条的约定处理。

25.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十七条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27.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27.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27.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27.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的;

27.5借款人或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27.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28.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28.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28.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独立性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本合同借贷条款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抵押条款、质押条款因本合同借贷条款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而无效的,抵押人、出质人应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应由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第三十一条其他

31.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1.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1.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1.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补充条款

32.1借款人/担保人同意贷款人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供贷款或还款提示服务,还款提示产生诉讼时中断的法律效力。客户预留的住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主动通知贷款人进行修改,若上述信息发生变更而未及时修改,致使客户无法收到信息或造成信息泄露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但是,贷款人按借款人、担保人预留的住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发送,还款信息服务时,一经发送即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和担保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抵押物清单

单位:平方米,元

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物

抵押人

建筑面积

抵押物价值

房产1

房产2

房地产权证号1

房地产权证号2

土地产权证号3

汽车抵押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购车价款

机动车登记

证书编号

质物清单

单位:元,%

质物名称

编号或账号

质物价值

备注

贷款人(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共同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保证担保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抵押担保人(签字):抵押物共有人(签字):

质押担保人(签字):质物共有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篇十四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

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或

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签章后,该合同即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篇十五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借款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担保方(以下称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人民币_________ 元借给乙方,丙方自愿为乙方借款事宜进行担保,直至还清。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借款利息为________,每_____月结息一次,且全额结清。

四、借款到期当日本息一次性付清。如乙方违约,丙方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偿还乙方全部借款本息。

五、乙方夫妻及丙方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交甲方作为协议的.附件。

六、以上条款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夫妻(签章):

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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