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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最新10篇 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最新10篇文章

更新时间:2023-06-07 14:04:16 点击: 来源:yutu

时间过得飞快,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是时候开始制定工作计划了。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计划犯愁了吧!整理了10篇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希望您在阅读之后,能够更好的写作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篇一

计 划 生 育 证 明

兹证明育龄妇女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

。户籍地,丈夫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户籍地

。结婚登记年月

。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违法生育情况(打“√”标记):

 无

。生养信息:

第一孩: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是否合法生育(打“√”标记): 是 否(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及金额。)

第二孩: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是否合法生育(打“√”标记): 是 否(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及金额。)

第三孩: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是否合法生育(打“√”标记): 是 否(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及金额。)

第四孩: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是否合法生育(打“√”标记): 是 否(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及金额。)

备注(此栏可填四孩以上信息):。

经办人: 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办公室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

1、本证明由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出具,办公室电话(区号+电话号码)必须填写。

以备核查联系,并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有效,否则此证明视为无效。

2、违法生育情况及是否合法生育项必须填写,不能为空,涂改无效。

3、此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

计划生育年度工作总结 篇二

今年以来,xx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在上级计生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这一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务实创新,开拓进取,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推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深化“生育关怀行动”,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有条不紊地在我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现将20xx年我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队伍建设。

我镇以村级计生协会换届为契机,调整好了村计生协会领导班子,配强配优村计生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注重将能力强、热情高的会员吸收为协会理事,挑选有威望、有能力、有影响、热心人口计生事业的的村干部为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增强村计生协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注重培训协会工作人员,提升协会工作人员对计生协工作的认识和胜任的工作能力,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打造一支敬业、团结、务实、进取的基层计生协会工作队伍。

二、强化宣传教育。树立宣传首位意识,将宣传教育作为计生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要注重活动宣传,今年协会在三八妇女节开展了“喜迎三八节,关爱半边天”一对一帮扶活动、“5.29”会员活动日、利益导向“三结合”帮扶活动、人口日等节庆日,并组织育龄妇女学习,开展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为主的技术服务。积极帮助计生困难家庭和特别扶助家庭解决困难问题。全面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定期对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夫妇进行随访。新婚及有生育现象的夫妇免费发放叶酸及新生儿出生缺陷筛查,接受孕前优生咨询和孕期保健服务。对已婚育龄妇女每年进行免费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开展以优先优惠为主的政策服务。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让群众在活动中受到教育,转变落后的生育观念,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发挥了计生协会的优势,调动了协会会员的积极性。注重阵地宣传,充分发挥村务公开栏的作用,将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处罚、生殖保健知识等内容予以长期公布,使村务公开栏成为宣传计生政策的主要窗口。

三、强化计生自治。

按照“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村民搞自治,计生上水平”的目标要求,着力提升协会理事会员参与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和发动计生协会会员参与计划生育群众自治,通过进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使铁山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轨道,为铁山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和和谐的人口环境,并且把铁山村申报人口计生基础群总自治示范村;新建了水银村计生协会会员之家,并通过计生+旅游两协会联动发展的创新方式,通过协会会员发展创业大户的带动,推动计生工作不断发展,不断创新,使协会工作形成有组织、有阵地、有经费、有机制、有活动、有成效的新格局。

四、强化生育关怀。

积极争取上级计生部门的重视,重点关注和扶助患有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的育龄群众、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长期从事计划生育工作者遭受天灾人祸的计划生育干部等人群。依托“三结合”项目、“万千财富行动”项目,充分发挥计生协会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技术推广、妇女发展、生殖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知识的普及等方面工作,不断扩大服务关怀项目,切实为计划生育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努力扩大“生育关怀”覆盖面和受益面,将“生育关怀行动”打造成为“协会牵头,部门联合,社会参与,服务群众”的协会工作品牌。

五、强化部门协作。

今年在党委政府和计生办站的领导和支持下,各村大力改善了办公条件,落实了办公经费,建立健全了经费投入机制,做到了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服务工作三到位,为我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乡镇计生协会工作总结以上是我镇20xx年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下步我们将继续扎实推进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推进我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更进一步。

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篇三

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配齐配强计生分管领导和计生队干部;加大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镇、村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促使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基本杜绝了计划外生育现象,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然而,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为找准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基层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各村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座谈会,与兄弟乡镇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执行生育政策不到位,计划外生育反弹。

据调查,去年全镇计划生育率为98.9%,与目标值相差

1.1个百分点。分析原因:一是计划生育“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给计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那种强制措施不能用,面对计划生育对象、不参加环、孕检的对象、不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和不交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即不能动手搬东西,也不能收押金、罚款,只能反复做思想工作,而大多数群众对只动嘴不动手而无动于衷,计生工作人员对此兴叹束手无策。座谈中,许多计生干部坦言“不是我们无能干,而是不能干(因为没有强制措施);不是我们干不好,而是无

法干好(因为要依法行政);不是我们不想干,而怕干(因为怕承担责任)”。由于法律法规要求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而群众又不依法实行计划生育,致使干部群众普遍认为计划生育松了,许多生育一男孩的对象,小孩都10多岁,还要超生。二是流动人口管理失控。由于经济的发展,许多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而外省很多地方对流动人口不查验《婚育证明》,致使外出人口办证率低,许多外出人口流向不明;再则,我镇流出人口111人,95.49%以上是生育旺盛的青壮年,对庞大的流出人口,从人员、精力、经费等方面都无法管理,给外出人口管理造成很大困难。流出人口钻管理上的空子,躲在外地超生。据调查,流动人口超生占计划外出生总数的90%以上。三是环、孕检率低,全镇环孕检率在98%左右,由于2%育龄妇女不参加环孕检没有任何约束措施,只能靠计生干部上门做工作,凭群众的自觉性参加环孕检,所以环、孕检率难以提高;对外出打工人员,不得强求其返回户籍所在地做环孕检,她们在外地寄回的环、孕检证明相对较少。四是地下婚姻造成计划外生育,据调查,不少地方出现先生小孩后结婚的现象,去年全镇有2个对象都是到了法定婚龄未领结婚证生育的非婚生育对象。

二、出生婴儿性别比仍然居高不下 。据调查,全镇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9:100,超出正常值9个点,分析原因:一是群众生育男孩的意愿仍然强烈;二是受到利益驱动,不少卫生技术人员仍然隐蔽地进行性别鉴定和开展人工终止

妊娠手术;三是缺乏有效的打击力度,一方面非法性别鉴定人员行动诡秘,给侦破工作带来困难;四是性别比整治责任不清,从部门配合的角度上面,公安、卫生部门不予配合,就计生部门一家抓性别整治,实质上就是一句空话。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

据调查,上半年全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仅为70%。究其原因:一是调查取证难,由于第五次人口普查规定已作象征性处理的不作追究,许多计划外对象,暂时不给小孩上户口,等到第六次人口普查再上户口,计生部门很难取到计划外生育的证据。二是依法行政成本高,时间长,收效慢,虽然法院强制执行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成本高,按照法律程序时间长,加上法院人力有限,见效慢。三是由于征收标准高,很多对象与计生队谈条件,交二三千就了结,超过这个标准,分文不交,就是搞强制执行,让他们坐牢也分文不交,法院也无可奈何。四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基层干部求稳怕乱,害怕自己犯错误,缺乏应有的工作力度。

四、财政投入相对不足

据调查,由于镇财政增收困难安排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有限,由于经费投入不到位,致使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独生子女奖励费、二女户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奖励优惠措施难以落实到位。

五、基层计生队伍不稳定

据调查,镇计生工作人员任务重、压力大。由于计生工作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局面并未改变,从上到下层层下达考核指标,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省下达的考核指标大多脱离工作实际,面对过多过滥的考核指标,镇计生干部疲于应付。出于“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上级业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搞好工作要挨批评,稳定出了问题又要追究责任,在双重标准的要求下,他们基于“自己想招自己用”、“自己做事自己兜”、“自已有苦自己吞”的境地,上级机关和社会缺乏对他们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工作往往是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村级计生专干变动快,造成“村梗阻”,有的村只能是靠镇计生干部越俎代疱,难以做好工作。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将计划生育真正纳入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考核,责任跟踪追究,切实发挥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的作用,促使各级党政领导紧绷计生这根“弦”,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要通过各种筹资渠道,加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力度,对计划投入经费专账管理,不济占挪用,防止各村克扣和挪作他用。对各村挤占、挪用计生经费的,要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投入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提高计生干部待遇,稳定计生队伍。针对计生干部岗位特殊,要落实计生岗位津贴,调动基层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是针对计生技术人员缺乏的现状,建议统一招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充实到镇服务站,编制统一在在县局,用丰厚的待遇吸引人,解决目前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村级计生专干不参村上的日常工作,由镇计生办定期考核聘用,享受村级副主任待遇,工资由镇计生办统一发放。

四、全面推行村民自治,以村为单位制定村规民约,对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不按期上环、结扎、环孕检、外出流动人员不办理婚育证明的人员拟定处罚条款,由政府、计生办督促、指导依村规民约章程处罚。从而制约不遵守、不服从镇村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行为。

五、经常开展“清查清理”活动。通过清查清理,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生育政策、技术政策和处罚措施,消灭计划生育死角,堵住管理漏洞,全面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底子,健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和管理制度,使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坚决防止滑坡和反弹,为确保完成人口控制任务夯实基础。活动中,要把整治性别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坚决落实已出台的相关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

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篇四

首先,我代表全县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各位领导多年来对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受县委、县政府委托,下面我就今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及计生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作以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一、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现状

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建设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事关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着力从强化责任意识、财政投入、综合治理等方面入手,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三大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为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到了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委书记、政府县长亲自担任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县委、人大、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副组长,实行了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县级部门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和计生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中心户长包工作对象的五包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使各级党政一把手真正成为了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县委中心学习小组坚持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知识,及时了解掌握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发展动态,为科学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在年初的经济工作会和县委工作会总体规划中明确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全县的计生工作,并将其列为重要督查范围。县级领导每人都建立了计生联系点,各个领导走到那里就将计生工作检查指导到那里,做到了和抓经济工作一样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工作会,专题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全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在省市计生工作会议之后,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了高规格、大范围人员参加的全县计生工作会议,扎实安排部署计生工作,明确了工作方向,突出了工作重点,夯实了工作责任。县上各包乡镇领导亲自下乡进村检查指导计生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特别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率先示范,以身作则,亲自下乡指导计划生育工作,给乡村领导和各级干部带了个好头。在全县编制紧缺的情况下,为县计生协会和抽查队调整增加了3名事业编制。县乡党委换届中,为乡镇配备了5名30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年富力强,勇于创新的计生主管领导,调整充实了县级计生部门领导班子,配备了2名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人力保证。

二是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机制,搭建人口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平台。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既是热点也是难点。面对新形势,县委、县政府从健全完善计生综合治理机制入手,积极协调、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完善了《县级部门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实施办法》,县级各部门在抓好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与县计生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县公安部门在新生儿上户、户籍迁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严把计划生育证明查验关。县民政部门在办理收养审批手续、婚姻登记中严把计生证明查验关。县卫生部门建立健全B超管理和中期引产报告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等。县工商、劳动、城建、房改、教育等部门分别从各自职能出发,积极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县计生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配合情况,研究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切切实实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形成了党政主导、计生搭台、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人口计生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人口计生工作总体部署,我局立足全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一、抓重点,攻难点、力求实效。

二、严执法、促管理、强化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我局将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以计生部门为主,法院、公安、民政、卫生、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的计生执法网络体系。县计生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加大对计生系统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水平。畅通信访渠道,积极查处计生信访案件,全年共接到计生信访举报案件5起,立案3起,查处3起,结案率为100%。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整顿活动。9月份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清查中对低于计划生育质量指标要求的7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10至11月份,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违法生育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的集中清理清查活动,共清查出历年来计划外生育13人(含非法抱养),征收社会抚养费38000元。深入开展打击“两非”活动。县计生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人为选择性别非法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通知>>,县计生局出台了《打击“两非”有奖举报办法》,会同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集中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技术服务单位的B超管理,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监管、实行定点住院分娩、婴儿死亡、中期引产报告制度,落实二胎生育跟踪服务承包制,健全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问题的制度和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强基础、健网络、提高计生服务水平。

四、勤督查、严考核,奖惩兑现。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一些矛盾和问题仍然制约着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微机专业技术人员短缺,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实际应用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我县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经过积极努力和实践操作,初步搭建起运用现代化手段对人口计生工作进行管理和服务的信息网络平台。但实际应用过程中,县计生部门与公安、卫生、民政、工商等部门存在着信息沟通不畅、资源共享率低的问题,致使信息网络平台应用效率低下。另一方面,乡镇计生办微机操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不能熟练运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息化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乡镇计生站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还难以适应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的需要。此种情况,县政府在2009年4月份曾以会议纪要形式同意我局提出的招录专业技术人员方案,但随后由于县级换届、人事冻结等原因未能实施。三是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仍是难点。2009年我县的育龄流动人口2834人到今年已上升到4377人,流动人口每年呈快速递增趋势,给我县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带来很大压力。同时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应用效率低下,区域协作机制作用发挥不到位,导致管理服务措施难以落到实处,严重制约着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均衡、持续发展。四是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加以治理,但由于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使效果不明显,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居高不下。

针对以上问题,今后我们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明晰工作重点,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突破难点,努力推动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计划生育年度工作总结 篇五

今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民政部门的自身职能,认真抓了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和计划生育贫困户的救助帮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单位育龄妇女上站普查管理情况

我单位管理的育龄妇女36人。为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我局确定了由主管机关工作的副局长主抓此项工作,并配备了计划生育专管员。每次上站普查都由计划生育专管员带队上站,普查率达到了100,无一人漏查,没有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

二、认真组织开展了对计生贫困户的救助帮扶工作。为了做好计划生育贫困户的救助帮扶工作,我们一是及时组织力量深入到乡、村调查,详细了解计生贫困户的生产、生活、产业结构,发展种养业和工副业生产情况。在调查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的前提下,研究制定了对计生贫困户救助帮扶的实施方案,并认真抓了落实。二是注重与计划生育户加强联系,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计生户家中,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调整种植结构、发展工副业生产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为6户计生户无偿提供帮扶资金1200元,提供致富信息25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xxxx村计生户xx,夫妻二人一个孩子,我们帮其办起了养猪场,饲养母猪一头,育肥猪14头,并从多方面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仅此一项就为其增收4000余元,高兴的xx夫妻齐夸党的政策好,党没有忘记咱计划生育户。通过帮扶确保了每户年内人均收入增长20以上,受到了被帮扶户的一致好评。

三、制定优惠政策,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按县委、政府要求,结合民政部门自身职能,尽最大努力对计生户给予优惠。按照xx县民政局出台的《关于对全县计生户优惠政策》的文件,狠抓了落实。

1、对城乡计生困难户全部按政策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重点给予照顾,并随时对计生低保户进行不定期走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到目前为止共为175户城乡计生困难户办理了低保手续(其中20xx年度办理14户),月发保障金31175元,保证了他们的生活。

2、在发放救济款时,对确有实际困难的计划生育户重点给予照顾,今年以来先后对26户计生困难户给予了重点救助,发放救助款2800元,如xxxxxx村计生困难户xx,42岁,夫妻二人一个孩子,一家三口均有残疾,生活比较困难,在发放救济款时,经常给予照顾,保障了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生活水平。

3、在福利企业招工时,对符合招工条件的优先给予了安置。

四、依法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和收养登记管理。我局组织婚姻登记人员、收养登记人员认真学习新的《婚姻法》和《收养法》以提高登记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素质及依法行政水平,在热情服务的同时,严格收养手续和婚登手续确认,做到了严格依法办事。自09年1月1日至今共办理结婚登记3986对,收养登记4人,婚登合格率达到100,合法收养率达到100。

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制度,为保证及时向相关计生部门通报婚姻登记及人口收养信息,每半年向县计生部门提供一次婚姻登记花名册,每月向各乡镇提供一次婚姻登记花名册。同时每半年向县计生部门和各乡镇提供一次收养登记情况。真正做到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总之,一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抓了对计生困难户的救助帮扶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计生户的赞扬,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建设和谐xx县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x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篇六

大 连 市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大连市人事局文件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大计生委发[2003]40号

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

有关计划生育待遇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计生局、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委、办、局(总公司):

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3年4月1日起实施。《条例》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一次性的补助费,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妻和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退休后一次性的补助费以及婚假、产假、护理假等问题作如下调整: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月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农村村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为每月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或者给予相应待遇。

独生子女父母均是职工的,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夫妻一

方是职工的,由职工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其经费来源,企业职工由企业应付福利费中解决;行政事业单位,由行政、事业经费解决。

二、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退休后的待遇

1、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

对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职工,因企业(单位)改制、撤消或破产等原因导致失业的,失业前由所在企业预留资金,以备支付。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其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以及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待遇:

(1)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全额发给退休费,已按其他规定享受全额退休费的,每月增加5元;

(2)属于企业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不低于3000元补助费;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不属于本条第(1)、(2)项规定的城镇居民,由当地人民政府一次性发给3000元补助费。

三、职工婚嫁、产假、护理假的规定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

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职工晚婚的,婚假在法定3日的基础上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在原来90日的基础上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本通知自2003年4月1日起执行。2003年4月1日以前已退休且享受每月增加5元计划生育补助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从4月起调整为每月10元。4月1日以前退休的企业职工,已享受一次性给予1000元计划生育补助费的,不再调整。《转发辽宁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劳动厅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有关计划生育待遇问题的通知》(大计生委发

[1999]13号)同时废止。

大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大连市人事局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篇七

计 划 生 育 药 具

工 作 信 息

2010年第1期

洛古乡计生办 编2010年1月20日

徽州区放大优势补足劣势做好2010年药具工作

2010年徽州区避孕药具工作将采取得力措施,放大优势,补足劣势,做好“四抓”工作。

一是抓好“三进”,扩大宣传。针对社会人群、特定人群和特殊人群,采取电视台新闻宣传、联合开展“三下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药具工作的同时,将开展药具宣传“三进”(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居)工作,扩大药具宣传广度,增强群众意识。

二是抓好“三员”,提高素质。抓信息员,要求各乡镇、街道确定专人编报信息,每年上报药具信息6次;抓药管员,按规范要求对全区药管员进行整体培训,并适时组织外出学习,不断提高药具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抓督查员,组建督查队伍,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抓好“三管”,保证质量。抓质量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做好避孕药具出入库验收和在库质检工作,确保育龄群众领到放心药;抓市场管理,联合卫生、工商分局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管理,严禁免费避孕药具流入到市场;抓信息化管理,认真检查、维护各项联网设备,熟悉、掌握药具管理业务系统的使用,确保四级联网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抓好“三变”,优化服务。转变观念,将药具工作与优质服务紧密结合,变单纯的“进进出出、管管发发”管理模式向服务模式转变,变被动发放为主动发放,努力满足群众需求;转变作风,多到基层调研,多给群众指导,了解不同时期群众的药具需求,指导群众放置宫内节育器满8年更换和绝经后半年至一年内及时取出等,保障使用药具育龄妇女身心健康;转变方式,发放方式做到城市农村全覆盖,流动人员和常住人员同对待,积极推进“两条腿”发放,增设社会发放点,开展流动人口定时、定点集中发放日等活动,充分利用我区旅游资源做好社会营销工作,将在旅游景点安装灯箱式安全套投币机。(徽州区计生服务站供稿)

计划生育年度工作总结 篇八

今年以来, 我局计划生育工作在局党组的组织领导和区计生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我积极参加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活动,履行计生工作的程序和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有效地杜绝了早婚、早育、非婚生育、违法违规生育,现将计划生育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有关人口理论

一是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首先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在深入理解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并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宣讲遮天蔽日生育工作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和它的积极作用。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广泛宣传,讲解《生育条例》,使广大职工深深认识到计生工作与我们每人息息相关,提高了贯彻《生育条例》的自觉性。

二是积极宣传“单独两孩”政策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新政策。三是我局现有的育龄妇女都实行了晚婚晚育,今年以来,我局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工作事件发生。

二、领导重视、将计生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责任考核

局领导班子将计划生育工作同其它各项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强调在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同时,要同步完成计生工作的各项指标。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及时整理资料,及时变更信息,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台账、专干手册、孕检花名册,确保登记齐全准确。配合社区对流动人口进行了清查。

三、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创造方便条件

1、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生殖保健体检,同时完善必要的设施建设,购置生殖健康挂图,对育龄妇女登记造册,建档并输入电脑管理。

2、优化婚、孕、产、节育和保健全程服务,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宣传,组织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并且积极稳妥地开展以“知情选择”为重点的避孕节育措施,搞好节育服务工作。

3、组织育龄妇女进行4次孕情普查和妇女病体检。

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在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中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结合本职工作,扎实有效地为计生户服务,取得了一定效果,赢得了计生户的信赖和支持,也促进了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总结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今后更要加强单位育龄职工的管理,不留死角,避免管理失控,同时从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0xx—20xx年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计生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构建和谐计生。现将五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全乡总人口从20xx年 6387人增加到20xx年6902人;已婚育龄妇女从20xx年1290人增加到20xx年1418人。5年全乡共出生292人,出生率基本稳定在11‰左右,符合政策生育率由20xx年的93%提高到20xx年的95.5%;死亡210人,死亡率稳定在7‰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4‰左右。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从20xx年的90%提高到20xx年的93%。

2、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稳定在70%左右,历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保持在20%以上。

3、从20xx年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以来,两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都为100%。

计划生育年度工作总结 篇九

XX年,水库建管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县计生委和局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在工作中真正落实了“三结合、三为主”的方针,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良性循环,现将本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提高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提高大家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计生意识,按照上级要求,我单位认真做好人口和计生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了计划生育宣传质量和使用效率。今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水利系统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并进行了测试。通过学习,干部职工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有了更进一步了解,学习的普及率达到了95%以上。

二、强化了组织领导,确保了工作目标的实现

年初,按照局党委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成立了妇代小组,把计划生育工作的范围和工作任务分解到* *了单位班子成员,领导亲自与局党委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全面做好计划生育日常工作

1、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了计划生育率100%、独生子女领证率100%、统计准确率达到98%以上。

2、积极做好育龄夫妻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工作,为他们宣传科学健康的避孕措施,定期发放避孕用具。

3、在“元旦”、“三八”妇女节、“五一”“七一”节日之际,单位以庆祝节日为契机,积极组织各种知识问答、游戏等,内容包括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

总之,在今年没有出现计划生育违规违纪现象,以计划生育促进了其它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这项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学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的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使单位的计生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的决定》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计生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在20xx年度始终坚持“三不变”工作方针和要求,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现将我局20x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常抓不懈。

按照上级提出的“三不变”“三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我局党组班子始终把计划生育当做大事来抓。多年来,一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局计生领导小组组长,并明确由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每年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该项工作,确保局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县不落后,不出现任何问题。

1、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育龄妇女季服务工作。在一年四次季服务中,要求局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按时上站接受普查,并做好回访工作。由于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单位5名育龄妇女(其中1孩4人,2孩1人)已全部按要求落实了避孕节育措施,并且已婚妇女生殖健康服务率达到100%,且本年度内无一例政策外生育。

2、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对独生子女父母落实了奖励,做到按季发放,每人每月10元,并且及时按要求上报计划生育奖励各种报表,确保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不缺人、不虚报、瞒报。

二、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完成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1、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始终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宣传内容上突出重点,着重对“关爱女孩”等内容进行宣传,并多次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开展计生法律咨询和服务,依法为计生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援助。据统计,今年共进行了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4次,受宣传群众达2000多人,共为全县计生户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6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48人次。

2、密切配合公安、民政等部门,制止非法收养子女的行为,严格办理收养公证和出具收养证明,对不符合计生法律法规收养子女的,一律不予办理有关公证、证明,同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制止非法收养行为,确保收养公证办理合格率达到100%。

聪明在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为大家整理的10篇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的写作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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