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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总结5篇精选(社区矫正人员矫正小结)

更新时间:2021-12-11 16:37:33 点击: 来源:yutu

  工作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的是对工作的主客观的条件、有利和不利的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的等进行分析。下面是小编给大家精心挑选的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篇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5篇精选(社区矫正人员矫正小结)

  20__年,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年初计划和市司法局的要求,本着,注重实效,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了职能工作:

  一、 社区矫正工作

  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161名,已经解矫69名,现有矫正对象92名,其中缓刑66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15人;假释7人;暂予监外执行的4人。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依法管理,注重实效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

  首先进一步规范公益劳动管理。区司法局统一制作了公益劳动卡。街道、镇司法所坚持把组织公益劳动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公益劳动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改变其好逸恶劳的恶习。各街镇司法所都制定并实施了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的公益劳动计划,保证服刑人员完成每月不少于16小时的公益劳动,培养他们吃苦耐劳的思想,加强劳动创造财富的思想认识,让他们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存在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全区.建立了8个公益劳动基地,每个基地有1名联络员,由联络员负责对劳动时间核算和劳动质量的评定。在公益劳动过程中,一些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并能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为敬老院的老人免费赠送牛奶、饼干和日常生活用品。孔浦街道根据自身特点,结合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多形式, 灵活个性化地组织劳动,街道社区组织公益活动时,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帮助搬桌做各项准备工作等。

  其次是组织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各街道、镇司法所,制定并实施了知识系统性,内容丰富性,形式多样性的集中教育,街道、镇司法所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形式多样的教育学习活动,以矫正其不良的心理和行为。集中教育学习紧密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特点,在有效地帮助其克服自卑、消极、敏感心理,改变不良行为,充实其精神生活并提醒他们吸取以往的深刻教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马街道采取免费为社区矫正对象订制浙江法制报的方法促进其学习教育;庄桥街道也采取了让社区矫正人员订制法制报的方法加强法制教育。

  第三是及时有效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辅导。六月份,区司法局联合百合心理咨询中心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在庄桥街道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团体辅导活动。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情况和不同心理,引导他们克服心理障碍,促进自我调节,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达到他们即早回归社会的目的。庄桥街道的14名正在矫正的对象全部到场,同时,部分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和公安派出所以及法庭的领导也参加了旁听。课上互动活动比较热烈,一位矫正人员声情并茂地说,在犯错误后,心理压力是相当大的,这样的课和心理辅导,让他们看到希望。另一位因过失致人死亡的矫正对象说,通过这堂课,让他明白了,人的一生是不可能没有挫折的,重要的是如何面对挫折,调节自我,走出压抑,重获新生,同时,他也表示非常感谢政府对他们关心和引导,让他们感觉到温暧和关爱,更有信心走好日后的人生路。

  (二)、加强指导,完善制度

  由于社区矫正对街道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切实落实各项任务,区司法局积极走访街道,深入开展调研,加强指导。第一季度,我们组织人员对社区矫正期满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撰写了《社区矫正“人户分离”问题初探》调研文章,从而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度。在庄桥街道开展了创建示范街道活动。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现了五个统一:统一衔接和首次谈话、统一实施分类管理、统一执行考核评议会制度、统一解矫程序、统一工作台帐。同时进一步完善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日常管理制度。11月初,我们组织了慈城镇和白沙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座谈会,深入调研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的建立和职能发挥情况。并对甬江和孔浦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抽查,从而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监察。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来,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监督、帮教,坚持“夯实基层、注重实效、创新带动”的工作思路,强化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规范化、工作精细化、网格社会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等目标要求,以队伍建设、阵地建设、业务建设、工作创新为载体,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稳健发展。截至10月底,我区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6人,期满解除矫正94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72人,其中管制18人、缓刑128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__人。截至20__年10月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54人,累计解矫382人。办理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84件,接收刑满释放人员档案80份。

  一、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

  (一)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年”活动

  进一步规范了适前调查、入矫宣告、三书到位、矫正小组、三分管理、档案管理(执法、工作档案)等社区矫正执法活动,重点规范了矫正小组、计分考核、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等关键环节。向各司法所下发了《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使用指南》,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文书。要求各司法所在每名社区服刑人员解矫期满后一个月内上交整理好的解矫档案。拟在明年重点检查各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文书,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文书档案规范化。

  (二)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大比武”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根据省、市社区矫正局通知要求,我区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含社会工作者)中开展了信息化应用技能和社区服刑人员个案矫正“大比武”活动。通过此次比武活动,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内容和程序,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加快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监管力度

  一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区社区矫正局制定了《社区服刑外出证明》,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持该证明到外出地社区矫正机关报到并在外出期间接受当地社区矫正机关监管,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销假的社区服刑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处罚。

  二是进一步完善计分考核制度。根据《湖北省社区矫正人员》计分考核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计分考核相关5种表格(计分考核记载表、统计表、公示表、奖扣分通知单、奖惩登记簿),落实计分考核成绩上墙公示,根据计分考核结果全面落实日常行政考核奖罚和司法奖罚。

  (四)开展专项清查行动。

  根据检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在5月份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专项清查,全面准确查清当前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情况,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虚管等问题。6月1日,根据市、区检察院专项检查活动要求和沙市区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行动的方案》(沙司法文【20__】6号),市监所检查处对我区两名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胡永兰、张九亮进行了谈话。另我局根据《荆州市司法局关于对社区矫正工作重点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荆司发通【20__】29号)文件要求在社区矫正机构队伍上党委成员落实了包所,硬件设施上执法记录仪和人脸识别仪也在办理之中,对文件中提出的重点人员及视为严管的精神,我们在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进行了学习、体会。对适用审前调查进行吸毒尿检筛查工作已在联系之中。

  (五)深化社区矫正集中教育试点

  制定了20__年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学习计划,印发了四个季度集中教育学习资料和思考题,指导各司法所按每季度教育学习主题开展集中教育。

  (六)积极推进特赦工作

  依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为有效保证我区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的扎实、稳妥、有序推进,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以下举措:一是吃透文件精神。认真研读司法部、省厅、市局有关文件要求,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适用条件和认定标准,对拟特赦的四类人员条件进行细化,严格按照特赦决定要求进行匹配,真正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放。二是及时排摸甄别。区司法局迅速成立特赦评审委员会,对进行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情况、罪名、刑期、判决日期、犯罪年龄等内容进行排摸甄别。三是集体评审研究。对经过排摸、甄别后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有关情况,区司法局矫正局及时报请区特赦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体研究,审核确定是否报请特赦。最终,对我区符合条件的5名犯人进行了上报。

  二、巩固社区矫正基础工作

  (一)规范信息录入和信息报送

  在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了全区所有社区矫正人员信息联网录入。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动态的填报,在元旦、春节、端午等节假日以及“_敏感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规范“司法e通”管理和使用

  区社矫局工作人员每天一次、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天二次在网上巡查社区矫正人员动态。对“司法e通”信息管理平台社矫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对和更新,对违反《沙市区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手机使用暂行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相应处罚。

  三、加强刑满释放帮教工作

  (一)规范文书档案

  根据区社区矫正局统一制作的新安置帮教个档,各司法所安置帮教文书档案做到“五个一”(一份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一份年度安置帮教工作计划,一份安置帮教人员花名册,每名安置帮教人员一份个档,一份年度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二)加强信息核查

  每周登录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监狱机关发送的沙市籍服刑在教人员信息进行核查,按上级要求发送预释放人员电子回执,信息核查率与回执发送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三)落实帮教措施

  春节期间对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走访慰问,向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武汉女子监狱、江北监狱等省内12个监狱服刑的数百名沙市籍服刑人员每人寄出了一封“特别家书”,推荐罗正仁等刑满释放人员就业。

  四、明年工作计划

  1、认真落实省两办37号文件精神及市两办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

  2、狠抓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日清月结”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集中教育计划,通过采取日巡查、不定期抽查、督办通报等形式,严把入矫、监督管理、解矫三个环节,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虚33管现象发生。

  3、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入网格化管理体系,我局已于4月份草拟了相关实施意见并上报司法局,但一直没有落实。拟于明年逐渐健全社区矫正在社区的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建设工作,进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站。

  4、进一步落实沙市区司法局管教干部心理咨询培训工作。建立司法局社区心理矫正心理咨询室。推动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咨询工作的开展。

  5、加强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对如艾滋病、吸毒、惯盗、暴力犯罪、惯赌、诈骗等类型人员不管在什么阶段都应视为严管,进行重点监管并纳入地方特殊人员稳控体系进行跟踪稳控。

  6、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狠抓执法工作人员培训,广泛开展“大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着重加强提高队伍执法意识、责任意识。

  7、落实《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制度>的通知》(鄂社矫【20__】32号)并将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会召开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内容。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篇三

  做好矫正工作,对于实现“平安南京”,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好处十分重大,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做到管理有序,工作落实力求使每位矫正对象在解除社区矫正后都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的一份子。围绕以上目标,我们的措施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

  1、我街道总接收129名矫正对象,已成功解矫101人,此刻册28人,全年重新犯罪率为零。今年新入矫14人,已解矫9人。根据党政领导、综合牵头、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思路,我们认真抓职责落实,建立一套工作机制,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运行。一是11个社区居委会都成立矫正工作站,由社区调解员负责完成社区工作任务。二是民警、社区主任、调解员及法律工作者、五老人员共组成39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悔过自新。

  2、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利用社区信息平台及时将矫正对象信息输入平台,做到“三清”“一迅速”,即人头清、监改类别清、矫正时光清,谈心家访,联系迅速。透过网络平台有效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和思想动态,提高了矫正工作的综合潜力,有效的控制了重新犯罪率。

  3、在长达半年的上海世博会期间,我们做好矫正对象跟踪管理工作和请销假工作,多次与矫正对象联系、走访,做到与每个矫正对象月月见面,确保世博会期间无一例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二、因人施矫,抓好六环节

  突出重点,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抓好谈话环节,了解矫正对象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二是抓宣传环节,按市区统一程序,准时通知矫正对象,由司法所所长告知监督人,签订帮教协议。三是抓好走访工作,掌握矫正对象本人和家庭状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确保矫正成效。四是抓好教育环节,组织矫正对象进行矫正知识和矫正须知考试。五是抓好公益劳动环节,对公益劳动表现定期讲评,作为司法奖惩依据。六是抓好请假审批环节,对外出务工经商的矫正对象,司法所报请上级给予批准,由司法所进行外出前思想教育,并提出行为要求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思想汇报活动,工作状况。

  三、探索四个结合,丰富教育形式

  在思想教育方面我们开动脑筋,想办法,改善和丰富教育矫正手段和形式;一是个别教育与家长监督紧密相结合,家长是青少年矫正对象第一职责人,让家长监督和配合,提高了效率。二是专职教育与兼职教育相结合,矫正工作者作为专职矫正人员,对矫正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矫正个案,确定阶段矫正目标。志愿者及调解员则根据矫正办的安排,参与矫正工作,在一些专业领域带给兼职服务,构成层层管理确保不漏管。三是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消除矫正对象不健康心理倾向,促进其心理尽快回归社会,如矫正对象柳某入矫谈话中还存在一种想法,认为法院当初判决的较重,认为自我不是盗窃行为在朋友家发生突发性的行为,我们和她讲你的本质是好的,你不论在犯罪前,还是在监狱服刑时的表现较好,而且还获得4次减刑,减了五年九个月。透过谈话我们了解到她心理还有一种爱面子思想,不想在登记表上填写判决资料。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对她进行心理疏导:期望你在假释期间放下包袱,对自我的犯罪行为真心悔改,努力学习些法律知识,调整好自我的心态,多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多与志愿者交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四是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组织矫正对象每月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去雨花台凭吊烈士,去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渡江战役胜利纪念馆等地方进行爱过主义教育。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透过社会的认同增强其社会职责感,与看守所监狱服刑人员座谈,提高其遵纪守法和自觉理解矫正意思。

  四、加强心理矫治力度

  在如何让限度的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方面,我们坚持监管、矫正并举的矫正方法,针对有些矫正对象具有冲动好斗的性格特征,及具有自卑消沉的心理,重点采取了多帮一的矫正方式,个别谈心及好友提示交谈来调整他们的心理状态,使他们正面看待社会事务,从而走上正常的社会轨道。例如:矫正对象叶某是未成年人,又是流动人口,由于其父母没有什么文化,每一天忙于工作,疏于管教,平时管教方式简单、粗暴。造成孩子逆反心理相当严重,有事从不和家人讲,自入矫之后,我们从心理疏导入手,告诉他其父母也不容易,打工收入不高,要租房还要培养你上学,吃了不少苦,你就应好好改造,来报答父母才对,我们帮其树立自新意识,要对父母负责,要自尊自信。在公益劳动时表现用心,我们发现其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促其质变。

  五、主动想方设法帮困解难

  在主动做好矫正对象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作为对矫正对象教育感化的切入点。如:矫正对象唐某出狱后,剥权7年,以前房子拆迁,老婆已离异,无其他亲属,生活住房都成了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唐某每一天来司法所,站在办公室,只讲一句话:“你们是领导,我就找你们”。他一站就是一天,司法所针对这种状况多次找民政和有关部门协调,为其办理了低保,每月440元,鼓楼区补贴慈善卷130元,另外又帮他办理了无房补贴,每月300元,共870元,真正解决了生活、住房问题。不但他本人十分感激,就连周围的居民都说司法所救了他,再不好好改造就对不起政府了,同时,也体现了社区矫正宽容精神和人性关爱的理念。

  在今后的矫正工作中,我们一是探索教育转化工作新路子,帮忙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探索适合本街道各社区特点和学习其他街道的经验,使我们矫正工作上新台阶。二是强化矫正工作深度,家庭是矫正对象最贴近生活空间,我们坚持对矫正对象做到“四必访”,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家庭有重大变故时必访,不按时报道时必访;另一方面,我们根据矫正难度和重点对不一样的矫正对象,还要进入其家庭生活深入细查,透过接触其家人了解并掌握最直接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目的就是让我们制定的矫正个案更有成效,促使我们的矫正工作得以四个加强:一是深入家庭细查,加强个案矫正力度;二是发动各方力量,加强施实矫正工作的温暖关爱的工程;三是加强矫正工作质量检查;四是加强矫正档案管理。透过进入家庭深入细查,提高矫正针对性,有效性。以确保重点人员始终在管控监督范围内,防止重新犯罪,从而不断强化矫正工作的深度。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篇四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社区的工作,创造优秀新社区,把社区的工作做得更好,现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做出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建设和谐六合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完善机制、落实人员、提高认识

  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尤其是对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开展以及有关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要求和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文件的学习,深化对社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将思想统一到镇司法所矫正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正确把握社矫工作的原则性与独创性的统一,坚持“制度化”和“人性化”并重,积极稳妥、不断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本镇社矫工作的开展。二是充分利用一切会议举办契机,开展“以会代训”工作。诸如在联席会议上分析难、疑点,解决社矫出现的新问题。

  二、完善各项制度和台帐,夯实基层基础

  及时与区司法所沟通,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等进行商定,并按要求予以上墙,做到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完善社区级社矫基础台帐备录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将矫正对象的日常活动情况、表现详细记录,做到工作台帐规范、细致,全面正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三、抓好矫正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规范档案管理,规范记录,规范存档,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此外,适时根据区司法所的要求,做好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电子档案工作,逐步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

  四、加强沟通,完善协作机制,理顺衔接工作

  继续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加强与派出所社区民警的沟通协作,在材料移交,初次谈话中,明确相关事项,合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健全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网络

  根据街道实际,确保一名干部衔接一名社矫对象,相应成立一个社矫监督考察小组。加强志愿者制度的建设,注意志愿者的素质要求和工作量的平衡问题,合理培植监督考察小组成员,提高实际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在监护人没有形成主动反馈的前提下,主动联系,加强走访,经常性地对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充分发挥监护人的作用,加强监护人对矫正对象的帮教。

  六、开展各种的形式的教育活动

  在集中教育方面,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结合实际,开展阶段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在册社矫对象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努力达到“认罪服法”的矫正目的;在个别教育,针对不同社矫对象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做到“专人有专工”,以便能开展对口性矫正,形成矫正长效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以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主题,以监管安全稳定为第一责任,创新探索建立“机构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监管精细化、帮扶人性化”社区服刑人员服务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创“队建制、双配制”模式和建立社区矫正机构兼职法制员制度,得到部领导和省厅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批示。社区矫正执法支队被南通市委政法委、南通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南通市公正司法示范点”。今年1-11月,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64人,解除矫正1888人,目前在矫3476人,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1‰以内。

  一、以机构建设为切入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水平。首创社区矫正“队建制、双配置”模式,市、县、乡镇分别设置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中队,进一步增强了纵向协调管理力度。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分设队长、政委(教导员),坚持业务建设和政工管理并举,增设中层正职9名,其中的政委1名、教导员8名。市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正科职建制,以指导、监督、审核、协调职能为主;大队主要开展集中性矫正工作,承担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登记、风险评估、动态监管、考核鉴定、集中教育和承办非监禁刑(拟假释)人员审前调查、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司法奖惩建议;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主要依托乡镇司法所和乡镇司法社工中心,以乡镇片区设立中队,负责日常监管职能。该做法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高度肯定。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认真总结南通等地经验,抓好实施办法落实”。

  二、以素质提升为根本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施行后,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迅速贯彻落实,掀起学习热潮。市局按照部、省厅文件精神,及时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学习计划,尤其对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弄懂弄通、学深学透实施办法的条款内容,为规范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法律基础。3月1日以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组织各类培训27期,组织各类考试19场,市局专门组织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兼职法制员进行执法技能考试,110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了考试,此项工作得到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市局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施行前一天,先期组织培训,市局分管领导亲自辅导,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明确了具体要求,规范了统一标准,提出了规范化建设要求,收到良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年初,全市有16个集体、18名个人被评为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电视扩大宣传面,编辑社区矫正工作简报共16期,加强了各地工作交流,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以监督管理为着力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精细化水平。市局专门召开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推进会,会上明确提出以“机构队伍建设到位、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教育帮扶机制健全、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具体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交付对接制度,组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人员到监狱与假释罪犯签订社区矫正入矫保证书,进行集中交付。建立每月释情通报制度,实现与入矫对象无缝衔接。推行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的危险系数,确定“危险等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严把入矫、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和请销假关。实行流动社区服刑人员跟踪管理,在县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设立“活动区域预设、警报信息互通、行动轨迹追踪”专用监管平台,为1633名社区服刑重点对象配备了GPS定位手机,实行全天侯监控。在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范围超出预设区域时,监管系统自动向矫正中心监管平台发送警报信息,矫正机构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以短信或通话的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作出警示。今年以来,先后对208名违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进行警告处理,累计治安处罚9人、居住地变更54人、撤销缓刑22人、撤销假释5人,对4名暂与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累计裁定减刑1人。统一制作下发社区矫正“执行文书和工作档案”范本,确保档案管理规范整齐统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制定《南通市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责任追究范围、处理种类和方法,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实行责任倒查。

  四、以平台建设为支撑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各地先后投入1900万元用于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均按标准建立了集帮助教育、管理控制、劳动就业、法律服务、社会救助、心理矫治“六位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海门市局利用国家下拨的300万元和地方拨款200万元业务用房建设资金,正在建设全省一流的特殊人员服务管理基地,明年初将投入运行。大力加强中心队伍建设,通过聘用、招录、借用等方式,充实人员,已配备337名司法行政专职执法工作者、488名专职社会工作者,4398名社会志愿者。扎实推进社工服务中心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市118个乡镇全部建成社工服务中心,按照“安置市场化、职责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帮教社会化”的要求,积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解决就业和生活中的问题,确保其思想稳定、生活有着落。全面加强心理矫治工作,建立心理矫治机构62个,其中9个县(市区)均建成县级心理矫治中心,县城所在镇、中心镇也相应建立了特殊人群心理矫治机构。建立心理矫治专家库,成立南通市社区矫正扶心团,聘请168名专职心理矫正咨询师通过定期排查、问卷测试、集中辅导、个案疏导等方式,对有心理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咨询和帮助。今年以来,共接待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咨询1431人次,组织心理测试1056人次,解决心理问题578人次,建立心理辅导档案786份。

  五、以安全防控为关键点,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应急化水平。加强监管安全排查,做到一月一排查、法定节假日前必排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加密排查。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市局根据省厅统一部署,专门下发文件、召开安全稳定会议、与各县(市)区局签订责任书,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同时,在十八大召开期间,坚持每日一报,及时掌握全市安全稳定动态情况。强化教育转化,对在排查中经重新评估划为“严管”类的重点服刑罪犯,重新修订方案,明确帮扶要求,开展帮扶教育,促其思想和行为转化。落实严密管控,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成立以司法所长牵头,社区民警、矫正社工、社区干部、志愿者、重点矫正对象家属组成的“六包一”矫正小组共同管控和帮教。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成立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今年以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全面规范管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讲,按照市综治委的工作要求,还存在着宣传力度不够、工作力量和经费不足、日常监管和帮扶还需加大等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从3月1日施行后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社区服刑人员除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外,不得请假外出,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经商或务工受到严格的限制,只能在居住的市、县范围内,从而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又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还比较薄弱。社区矫正执行主体关键是乡镇司法所,但目前基层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力量显得薄弱,经费保障还有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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