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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配协议书通用6篇 家庭遗产分配协议书范本

更新时间:2023-03-06 05:20:40 点击: 来源:yutu

遗产分配协议书(通用6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书,协议书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协议书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遗产分配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遗产分配协议书 篇1

  继承人xxx与xxx系死者XXX的长子和次子。XXX已于20xx年 月 日死亡并留有房产一处,死者生前无遗嘱。另,继承人xxx与xxx之母已先于死者死亡且无遗嘱。而二继承人之爷奶、姥姥姥爷均先于他们死亡。现二继承人之间达成遗产分配协议如下:

  一、将该房产产权做为父母的共同遗产由二继承人共同继承,二继承人将该房屋作价后由xxx向xxx给付人民币 万元。

  二、在xxx给付 万元现金后,该房产产权将归属xxx名下,其各种手续的办理xxx同意积极予以配合。

  三、其它无争议。

  证明人签字:

  继承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遗产分配协议书 篇2

  被继承人A于20xx年11月16日死亡,死后近亲属关系有妻子B、长子C、次子D、长女E。为妥善处理A遗产相关事宜,现继承人B、C、D、E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A生前名下所有存款(包括死亡赔偿金)及生活日用品归B所有,B放弃对其他财产的继承。

  二、C对于A生前名下所有存款放弃继承,对于名下所有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房产(济房权证历下字第xxxxxx号)应继承的份额折抵欠D的xxxxxx元债务,其应继承的份额归D所有。

  三、E放弃所有财产的继承。

  四、A生前名下所有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房产(济房权证历下字第xxxxxx号)归D所有,D放弃对其他财产的继承。

  五、上述房产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房产(济房权证历下字第xxxxxx号)已被拆迁,后附拆迁协议复印件一份,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由D个人行使和履行。

  六、本协议一式份,自各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签字:xxx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遗产分配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一、 基本事实

  1、甲方二人系夫妻关系,乙方二人系父子关系,乙方唐代兴系甲方女婿,乙方唐浩彬系甲方外孙。

  2、甲方之女,乙方唐代兴之妻,唐浩彬之母向丽蓉于20xx年3月患精神分裂症,于20xx年5月4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乙方唐代兴之父家(丰都县三合镇沙湾路148号1幢7-2)坠楼至死。

  3、乙方唐代兴与向丽蓉于1995年7月17日登记结婚,后于1997年8月18日生育子唐浩彬。后由于唐代兴与向丽蓉夫妻感情破裂,于20xx年4月24日协议离婚,其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丰都县三合镇雪玉路居委雪玉一支路69号附1-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83.46平方米归向丽蓉所有,并于20xx年5月25日变更为权利人向丽蓉。后在20xx年4月26日唐代兴与向丽蓉又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复婚登记)。

  4、死者向丽蓉在离婚后向其二姐向丽蓉借人民币5000元用于购买房屋地板砖,尚未归还。

  5、唐代兴在20xx年3月向向丽蓉的大姐向丽华借人民币5000元用于妙股用尚未归还。

  二、遗产

  1、坐落在丰都县三合镇雪玉路一支路69号附1-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83.46平方米)估价为30万元人民币。

  三、法定继承人

  父亲:向进超,母亲:秦大珍,丈夫:唐代兴,儿子:唐浩彬。

  四、经所有的继承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分割协议:

  1、坐落在丰都县三合镇雪玉路一支路69号附1-2号住房归向进超、秦大珍共同所有。

  2、由向进超、秦大珍补偿给唐代兴、唐浩彬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人民币(150000.00元)。

  3、向丽华的借款5000元由唐代兴偿还。

  4、唐代兴必须提供相关的材料,配合向进超、秦大珍办理房屋变更登记。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履行方式:

  1、甲乙双方在签订该协议时,由甲方支付乙方现金捌万元,其余的由甲方交中证人保管,待该房的变更登记结束后,甲方领到房屋产权证时,中证人方能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2、甲、乙双方在签订该协议时,乙方必须将向丽蓉的身份证、火化证、户口簿,该房的水、电、气卡交给甲方。

  六、该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三合法律服务所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遗产分配协议书 篇4

  被继承人: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李 于 年 月 日意外身亡,留下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不得侵吞、夺占或企图侵吞、夺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二、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利于被继承人孩子成长原则,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遗产范围内扣除 元作为孩子抚养费用。

  三、各继承人承诺遵守被继承人遗书中的意思表示,签署本协议前后均不得违背遗书中所明确的内容。

  四、各继承人确认,依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名下所有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二分之一属于被继承人之妻吴 女士所有;余下的二分之一作为被继承人遗产进行分割,各继承人继承此遗产的四分之一。

  五、被继承人与其妻吴 之夫妻共同财产为:位于 市区号房屋一套;位于 市区号房屋一套;股票(被继承人死亡之日)市值 元;奥迪a6汽车(车牌:)一辆;被继承人在公司的股权价值;应收债权 元。

  六、位于北京市区号被继承人的房屋归所有,该房屋所欠按揭贷款由偿还;位于 市区号的房屋归吴 所有,该房屋所欠按揭贷款由吴 偿还;被继承人在公司股权依据遗书归吴 所有。

  七、应收债权 元归所有;位于 省 市区号房屋归吴 女士所有。

  八、为了充分发挥财产的利用价值,各继承人同意,在分割遗产后不再共有遗产或其部分。继承人吴 女士折价补偿给继承人、共计人民币 元,作为继承人、应分得全部遗产份额的`差额,支付后,继承人不再享有继承被继承人其他任何财产的权利。

  九、被继承人所负债务 元,由继承人共同承担;为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所有开支共计 元人民币,从被继承人遗产中扣除。

  十、本协议在 市区签署,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或与本协议内容相关的纠纷,由 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一式六份,各继承人执一份,主办律师执一份,公证机构留存一份。

  继承人: 继承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遗产分配协议书 篇5

  家庭遗产分割方法与明细:

  家庭遗产,存款与房屋财产总价值按照协议人三人平分方式,分割遵循公平、自愿、互信原则,协议人家庭遗产分割明细如下: 长子 ,分割取得 房屋财产(折合 人民币 ) 与存款 人民币 ,总计金额 人民币 ; 次子 ,分割取得存款 人民币 ,总计金额 人民币 ; 长女 ,分割取得存款 人民币 ,总计金额 人民币 ; 家庭遗产分割协议说明条款:

  一.协议书在全部协议人签订后生效,各协议人按照协议书写明数额取得的遗产存款。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各协议人应得存款须在七日内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则分割遗产完毕。

  二.本协议所述房屋,经协议人三方协议,仅由协议人甲取得,协议人甲对房屋具有唯一所有权,房屋产权由协议人甲自理;由此房屋产生的利益由协议人甲享有,由此房屋产生的费用或亏损由协议人甲承担。

  三.按照协议书规定分割遗产完毕后,协议人三方互讫,不存在任何债务关系,各协议人不再共有遗产或其财产。各协议人获得相应遗产后须谨慎妥善使用,如使用不当造成亏损以及债务,由当事协议人自行承担,与其他协议人无关。

  四.协议人作为已故父母之子女,具有瞻仰、祭扫已故父母墓地的义务。骨灰下葬、墓地管理、修葺等相关费用开支,由协议人三方平均承担。

  五.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三份,经协议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协议人每人各一份,各协议人须妥善保管本协议。

  六.本协议是各协议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不得反悔,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协议人 甲:

  协议人 乙:

  遗产分配协议书 篇6

  被继承人: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证明人:

  身份证号码:

  证明人:,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王友廉女士于20xx年5月9日因病身故,留下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不得侵吞、夺占或企图侵吞、夺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二、各继承人在完全自愿的条件下签署本协议,签署本协议后均不得违背协议书中所明确的内容。

  三、各继承人自愿协商确认,将被继承人名下财产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街 号房屋进行分割,遗产具体分割如下:

  儿子: 分得上述遗产三分之一;

  儿子: 分得上述遗产三分之一;

  女儿: 分得上述遗产三分之一;

  以上所分割方法是在整个房屋及地皮出让后的所有收入(即现价值总额)下计算分割,不得隐瞒,任何一方不具备购买或擅自出让的权利,必须由三位继承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整个房屋及地皮处理。

  四、第三款所述被继承人财产具体为: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 街 号私产房屋一套;市值人民币共计 元(大写)。

  五、经各继承人同意,为方便办理拆迁货币化补偿及其他买卖相关事宜,继承人和继承人有偿放弃第三款所述被继承人财产。作为应分得相应遗产份额的补偿,继承人: 一次性给予继承人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和一次性给予继承人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六、以继承人和继承人出具的补偿款收条(签字、印手印)作为凭证,否则视为继承人给予的货币补偿没有履行。

  七、如有继承人单方违背本协议内容,视为其自动放弃继承权及其他继承人给予的货币补偿,剩余继承人将其放弃部分等份分割继承。

  八、经各继承人同意,如协议签署后发生纠纷,以本协议内容作为司法机关析产凭证,本协议在哈尔滨市道外区签署,由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继承人各执一份,证明人各执一份,签字、印手印之日起生效。

  协议人签字

  继承人:

  继承人:

  继承人:

  证明人:

  证明人:

  签约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号

  签约时间: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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