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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餐饮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北京注册餐饮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21-12-13 16:23:19 点击: 来源:yutu

  注册餐饮公司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哪些?学习啦小编把整理好的注册餐饮公司的条件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注册餐饮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北京注册餐饮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餐饮公司注册流程、条件全解读

  公司查名:企业名称是用文字形式表示的一个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的特定化的标志。企业名称应当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企业只准使用一个企业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公司查名所需材料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

  ③公司名称字号五个以上;

  ④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饭店、餐厅、快餐店餐饮公司注册流程:

  查名——食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卫生许可证、消防、环保——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包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查名后的快餐店、餐饮公司注册流程:

  一、私营饭店应当到饭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开业登记,填写《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和《私营企业负责人履历表》。

  二、私营企业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明:

  申请书: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办企业的宗旨、条件、可行性分析等。

  申请人身份证明:凡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交相应证件,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还应提交其他合伙人或投资者的身份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

  1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

  2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房管部门许可使用证明;

  3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需要特别注意:因为餐饮属特定行业需到卫生部门领取《卫生许可证》

  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接到申请人填写的《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和《私营企业负责人履历表》后,查验有关文件、证明,对手续完备的,予以受理;对手续不完备的,不予受理。

  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开业登记申请后,对其开业条件、文件和证明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具备开业条件;

  2、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填写的内容是否真实,提交的文件、证明是否齐备、真实、有效、合法、协议、章程是否符合规定;

  3、企业名称、资金来源、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主要登记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六。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对符合开业条件的,准予登记,由主管局长签字盖章后,核发营业执照。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核发《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不予登记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做出审核决定。

  七。在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超过30人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地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地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接到报送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返回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八。私营企业凭营业执照刻制行政用章、财务用章、合同用章,并提取印模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私营企业凭营业执照到银行开立帐户,并将开户银行及银行帐户报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私营企业核准登记开业后,须将与雇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报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附:注册快餐店、餐饮公司各个注册流程所需材料

  因地方不同,各个注册流程所需要材料也有不同,下面以上海为例作介绍。需要注意的是,因时间变化,而政府部门对材料需要也有变更,创业第一步网提请大家注意在办理时还需要具体详细了解:

  一、消防局

  装修前准备材料:

  1)《上海市内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附表)》

  2)原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议书》

  3)装修楼层的装修平面,立面,剖面,节点详图,材料表及说明,新设计的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及系统图。

  装修后准备材料:

  1)《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调试合格开通报告应加盖调试单位盖法人公章,调试人员签字。编制

  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逻辑关系图或说明由调试单位盖法人章。

  3)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应由施工人员填写,施工,监理,建筑单位盖法人章确认。

  4)填写规定格式的消防产品清单应包括工程中所用消防产品和有耐火极限要求的建筑构件,不燃或难燃材料,应由建设单位加盖法人公章。

  二、环保局

  流程准备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2)地形图原件

  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所在房屋使用性质证明及租赁合同。

  环评事务所 (环保局通过以后看场地,再出环评报告)

  将环评报告交于环保局,出环保批文。(材料受理后20个工作日)

  三、食品卫生许可证(装修后交平面图)

  流程准备材料: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窗口领取)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负责人任命书

  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办公或经营场所平面图

  6)房产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7)属委托办理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总公司公章。(也可以盖齐缝章)

  四、公共卫生许可证(装修后交平面图)

  流程准备材料:

  1)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示意图。

  4)《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5)主要卫生指标监测报告原件

  6)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的复印件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从业人员的健康证(A类)(至少一人)

  9) 属委托办理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总公司公章。(也可以盖齐缝章)

  五、工商

  流程需要材料: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外资公司)

  3、公司章程原件;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认缴制无需);

  9、公司住所证明;

  10、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代码:

  准备材料:

  1、外经委批准证书复印件及批复复印件(带上原件,以备核对);

  2、营业执照复印件(带上原件,以备核对);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税务:

  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4.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证明原件(如属租赁,还需提供该租赁房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公司章程;

  特别提醒:现在公司注册实行认缴制,不用立即出验资报告,可以约定一个验资日期,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都可以;另外,公司注册已三证合一,大大节约了注册时间。(认缴制无需)

  注册公司的优势

  1.运作公司的时候,很多合作企业需要对方开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申办一般纳税人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对拓展业务,扩大销售方面有着很大的作用

  2.在记账报税的时候可以享受免税,抵税,退税等好处

  3.可以很好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公司利润、竞争力方面有一定的优势 (一般纳税人是大多数企业的首选合作对象)

  4.因为可以抵税、免税等,所以可以降低企业税负及税收风险 (比如说:发票会受到统一管理,全国联入税控系统等).

  5.国家支持企业申办一般纳税人,也是企业日后发展的趋势所在,先知先行才能引领团队,让自己的企业发展更上一步。

  餐饮企业如何宣告破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有以下三种形式:

  1.法人型联营(紧密型联营),参加联营的各方组成新的经济实体,具有独立财产、自负盈亏、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而缺的法人资格的民事主体。因其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而当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破产申请人当然可以申请其破产,以该联营企业所有的货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清偿债务。

  2.合伙型联营(半紧密型联营),联营各方组成的联营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联营各方对联营企业共同经营,并由联营各方按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合伙型联营企业因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当合伙型联营企业所有的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则参加联营的各方对联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因而,合伙型联营企业不能通过破产还债,不具有破产能力。联营企业的债权人不能从联营企业的共有财产获得清偿的债权,可要求联营各方清偿。参加联营的企业应按照各方出资或分配的约定份额,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3.合同型联营(松散型联营),参加联营的各方,既没有共同出资,也没有形成一个新的经济实体,联营各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它的权利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由于这类联营关系中,联营各方并不发生财产的转移,相互之间仅保持一种松散的协作关系,也没有一个新的联营实体产生。因此,不存在合同型联营体的破产问题。当然,具有法人资格的联营各方还是可以通过破产还债的,若联营另一方被申请破产,其债务由该联营方自己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独立承担,不涉及联营其他方的财产责任。除解除联营合同外,对联营他方无多大影响。

  民法通则

  第五十一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五十二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破产法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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